思南县科协财务管理制度
科协_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科协)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保障科协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科学技术协会章程》及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结合科协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科协各级组织及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科协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活动真实反映科协经济业务状况,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
(三)完整性原则:财务活动完整记录,确保财务数据的完整性。
(四)安全性原则: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五)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科协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科协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实施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工作。
(二)编制和执行科协年度财务预算,确保财务预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三)负责财务核算、财务报告、财务分析等工作。
(四)监督和检查科协各部门、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
(五)负责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财务收支管理第六条科协的财务收支活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七条科协的财务收支,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编制财务收支计划,经科协领导审批后执行。
(二)按照计划执行财务收支,确保收支相符。
(三)及时编制和报送财务报表,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
第四章预算管理第八条科协的预算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预算编制应当全面反映科协各项业务活动的资金需求。
(二)合理性原则:预算编制应当合理,确保预算的可行性。
(三)科学性原则:预算编制应当科学,确保预算的准确性。
第九条科协的预算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收入预算:包括政府拨款、会员缴纳、社会捐赠等。
科协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科协”)的财务活动,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科协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科协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原则1. 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2. 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 严格审批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4. 严格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
5. 透明公开,接受监督。
三、财务组织架构1. 设立财务部,负责科协的财务管理工作。
2. 财务部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负责财务部的全面工作。
3. 财务部下设会计、出纳等岗位,明确岗位职责,确保财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财务收支管理1. 收入管理(1)所有收入必须纳入科协统一管理,不得私设账户。
(2)收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会费、捐赠、政府拨款、项目经费等。
(3)收入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入账,不得拖延或截留。
2. 支出管理(1)支出必须符合科协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2)支出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差旅费、会议费、活动费等。
(3)支出必须经过审批,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五、预算管理1. 科协每年编制年度预算,经科协领导批准后执行。
2. 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须报科协领导批准。
3. 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后,进行决算,并向科协全体成员公开。
六、财务报告与审计1. 财务部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及时向科协领导报告财务状况。
2. 科协每年聘请专业审计机构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审计结果向科协全体成员公开。
七、财务监督与责任1. 财务部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工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2. 财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保守财务秘密。
3. 财务人员因工作失职、违规操作造成损失,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科协财务部负责解释。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本制度相应予以修订。
思南县科协财务管理制度

思南县科协财务管理制度
思南县科协财务管理制度
(讨论稿)
为严格财务审批制度,节约费用开支,提高工作效益,根据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用经费
公用经费(业务费、会议费等)按照财务预算,实行总量控制。
公用经费列支时,由办公室主任提出申请,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列支。
二、旅差费
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因公外出人员要本着节约的原则,节省一切开支。
旅差费支出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执行。
单位职工因工出差所产生的一切旅差费,回单位后必须在一个星期内与财务人员办理报销手续。
三、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必需节俭的原则,根据年初财务预算实行总量控制;单位来人来客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招待。
其招待标准为:地厅级:450元以内/桌;县处级:350元以内/桌;乡科级:250元以内/桌;其他人员150元以内/桌(以上标准不含烟酒)。
在酒店、餐馆签单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未经领导批准或超标准招待的签单,一律不予报销,由签单人员自行负责。
四、办公费
单位购买办公用品,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
本制度从2009年9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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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协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科学技术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协会财务管理制度是协会财务管理的基本规范,适用于协会的所有财务活动。
第三条协会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保证财务活动的合法性。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活动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协会的经济业务。
(三)公开透明原则:财务活动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四)勤俭节约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财务组织第四条协会设立财务部,负责协会的会计核算和资金监管。
第五条财务部应配备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专兼职会计人员,负责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第六条财务部应设立会计岗位和出纳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内部控制。
第三章财务收支管理第七条协会财务收支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八条协会收入来源包括:(一)会员及团体会员单位缴纳的会费;(二)政府拨款;(三)社会捐赠;(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九条协会支出包括:(一)办公经费;(二)人员经费;(三)业务活动经费;(四)其他必要支出。
第十条协会财务收支应当实行预算管理,编制年度预算,报理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财务报告与审计第十一条协会应按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并向理事会报告。
第十二条协会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五章财务监督第十三条协会财务活动应当接受理事会和会员的监督。
第十四条协会财务总监负责监督财务活动,对财务活动进行审核和审批。
第十五条协会应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为科学技术协会财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协会的财务行为,保障协会的健康发展。
科技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科技协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协会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科技协会所有财务活动,包括收入、支出、资产管理、会计核算、审计监督等。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三条科技协会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协会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协会财务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积极配合财务管理部门的工作,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六条协会收入主要包括会费、捐赠、政府拨款、项目收入、其他收入等。
第七条会费收入按协会章程规定收取,收取标准应经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批准。
第八条捐赠收入应明确捐赠用途,并按照捐赠者意愿使用。
第九条政府拨款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专款专用。
第十条项目收入应单独核算,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十一条协会支出主要包括办公经费、人员工资、项目经费、招待费、培训费等。
第十二条办公经费应合理使用,严格控制,不得用于非办公用途。
第十三条人员工资按国家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提高工资标准。
第十四条项目经费应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不得挪用或挤占。
第十五条招待费、培训费等支出应遵循节约原则,合理控制。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十六条协会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十七条流动资产的管理应遵循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原则。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应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十九条无形资产的管理应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六章会计核算第二十条协会会计核算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原则。
第二十一条会计凭证应真实、完整,不得伪造、变造。
第二十二条会计账簿应规范设置,及时登记,定期核对。
第二十三条会计报表应真实反映协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七章审计监督第二十四条协会财务工作应接受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
第二十五条内部审计应定期进行,外部审计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科协 财务管理制度

科协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科协财务管理行为,保护科协财务资产安全,提高科协财务管理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科协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科协财务管理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得违法违规经营。
2. 安全保障原则:科协财务资产必须严格保护,防范财务风险,确保财务安全。
3. 精确可靠原则:科协财务账目必须准确记录,数据真实可靠,不得捏造虚假财务信息。
第三章财务管理的组织架构科协财务管理的组织架构如下:1. 财务委员会:由科协领导成员组成,负责制定财务管理策略和决策。
2. 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税务申报等。
3. 内部审计部门:监督科协财务管理行为,发现并纠正财务管理中的问题。
第四章财务管理的具体制度1. 资金管理制度科协必须建立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的存储、使用和监管等各个环节。
科协不得随意挪用或占用财务资金,不得将财务资金用于非法非规定用途。
2. 支出管理制度科协必须实行严格的支出管理制度,包括经费预算、审批和报销等各个环节。
科协不得违规超支,不得违规报销,必须将支出行为严格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并保留相应的财务记录。
3. 报表编制制度科协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编制财务报表,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可靠,不得有任何捏造虚假的情况。
科协必须保留相关财务凭证和账目,以备审计和监督。
4. 税务管理制度科协必须按照国家税务法规进行纳税,按时足额缴纳税款,不得有任何偷税漏税行为。
科协必须认真保管好相关的税务票据和证明文件。
第五章财务管理的监督与审计科协财务管理必须接受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和审计,发现并纠正财务管理中的问题。
同时,科协还必须接受相关税务机关和财务监管机构的监督和审查,配合相关的财务查验和调查。
第六章财务管理的奖惩制度科协财务管理实行有奖有惩的制度,对于财务管理中的优秀表现给予奖励,对于违规违法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科学与科技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科学与科技协会财务管理制度1. 引言2. 财务管理职责及权限2.1 财务管理职责1.协会财务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监督和管理协会的财务活动。
2.协会会计师负责记录和审核财务账目,编制财务报表,并为财务管理委员会提供财务数据和分析报告。
2.2 财务管理权限1.财务管理委员会有权制定财务管理规定和政策,并监督协会财务活动的合规性。
2.会计师有权记录和审核财务账目,并编制财务报表,确保财务记录准确无误。
3. 财务预算和审核3.1 年度财务预算每年年初,财务管理委员会应制定年度财务预算计划。
财务预算包括协会的收入、支出、资产和负债情况,以及协会各项活动的预算。
3.2 财务审核协会的财务账目应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审计。
财务管理委员会委托独立的审计机构对协会的财务记录进行审计,以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 收入和支出管理4.1 收入管理协会的收入来源主要包括会员费、赞助款、捐赠款和活动收入等。
财务管理委员会应建立有效的收款和收据管理制度,确保收入的及时、准确和安全。
4.2 支出管理协会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成本、活动经费、设备维护费和工作人员薪酬等。
财务管理委员会应根据财务预算,合理安排和控制支出,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和有效管理。
5. 资产和负债管理5.1 资产管理协会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和其他有形和无形资产。
财务管理委员会负责做好资产的登记、管理和评估工作,并定期进行资产清查和盘点。
5.2 负债管理协会的负债主要包括应付账款、借款和应付工资等。
财务管理委员会应合理安排和管理协会的负债,确保负债的及时偿还和合规性。
6. 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6.1 财务报告协会应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以反映协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财务报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协会成员、合作伙伴和监管部门进行披露。
6.2 信息披露协会应及时向成员、合作伙伴和社会公众披露协会的财务信息和重要财务事项,确保对外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科协相关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科协”)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科协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科协各级组织及其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科协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预算管理原则:坚持预算编制科学、预算执行严肃、预算调整合理;2. 收支两条线原则:收入与支出分账核算,确保收支平衡;3. 审计监督原则:实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相结合,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4. 法规遵从原则: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确保财务行为合法合规。
第二章财务收支管理第四条科协财务收支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科协的收入包括:1. 会员会费;2. 政府拨款;3. 社会捐赠;4. 活动收入;5. 其他收入。
第六条科协的支出包括:1. 人员经费;2. 业务经费;3. 行政经费;4. 资产购置;5. 其他支出。
第七条科协的收入和支出应按照规定的科目进行分类核算,确保账目清晰、真实。
第八条科协的收支必须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严禁擅自挪用、截留、挤占、坐支。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九条科协的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程序:1. 收集编制预算所需资料;2. 编制预算草案;3. 审查预算草案;4. 报批预算;5. 执行预算。
第十条科协的预算执行应严格执行,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第十一条科协的预算调整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提出预算调整方案;2. 审查预算调整方案;3. 报批预算调整方案;4. 执行预算调整方案。
第四章资产管理第十二条科协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
第十三条科协的资产购置、使用、处置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科协的固定资产实行台账管理,定期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五章内部控制第十五条科协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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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南县科协财务管理制度
(讨论稿)
为严格财务审批制度,节约费用开支,提高工作效益,根据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用经费
公用经费(业务费、会议费等)按照财务预算,实行总量控制。
公用经费列支时,由办公室主任提出申请,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列支。
二、旅差费
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因公外出人员要本着节约的原则,节省一切开支。
旅差费支出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执行。
单位职工因工出差所产生的一切旅差费,回单位后必须在一个星期内与财务人员办理报销手续。
三、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必需节俭的原则,根据年初财务预算实行总量控制;单位来人来客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招待。
其招待标准为:地厅级:450元以内/桌;县处级:350元以内/桌;乡科级:250元以内/桌;其他人员150元以内/桌(以上标准不含烟酒)。
在酒店、餐馆签单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未经领导批准或超标准招待的签单,一律不予报销,由签单人员自行负责。
四、办公费
单位购买办公用品,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购买。
本制度从2009年9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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