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各类材料送检取样规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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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取样送检标准完整版.doc建筑材料取样送检标准完整版1. 引言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施工过程中对于各类建筑材料的取样及送检工作,旨在确保建筑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保障工程质量。

2. 术语和定义2.1 建筑材料:指用于建筑工程中的各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水泥、钢筋、砖块、沙子等。

2.2 取样:指从建筑材料中抽取代表性样品的过程。

2.3 送检:指将取样的建筑材料送往专门的实验室或机构进行检测、分析的过程。

3. 取样方法3.1 水泥3.1.1 从水泥袋中取两份样品,分别装入干燥无尘的容器中。

3.1.2 每份样品重量应在200g左右。

3.1.3 具体取样点应该避免阳光直射和湿度较高的环境。

3.2 钢筋3.2.1 从工地现场随机选择一段钢筋作为取样对象,长度应在1米以上。

3.2.2 使用切割工具进行切割,确保切面整齐平直。

3.2.3 将切割得到的钢筋样品清洗干净,并标明取样位置。

4. 送检要求4.1 取样后应立即送往指定的实验室或机构进行检测。

4.2 送检前应填写好相应的送检单,并附上取样时的相关信息。

4.3 送检过程中应保证样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防止污染或损坏。

5. 结论本标准将有助于明确建筑材料取样及送检的具体要求,提高建筑材料质量的监控和控制水平,促进工程施工品质的提升和保障。

附件:建筑材料取样送检单法律名词及注释:1. 建筑施工:指建筑工程的实施过程,包括工程筹备、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

2. 工程质量:指建筑工程的质量标准,包括结构安全性、使用寿命、外观质量等方面。

3. 检测、分析:指通过实验室或机构对于建筑材料进行性能测试、物理化学分析等手段,以评估其质量和安全性。

建筑材料取样送检标准完整版1. 引言本标准旨在规范建筑施工过程中对于各类建筑材料的取样及送检工作,以确保建筑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保障工程质量。

2. 术语和定义2.1 建筑材料:指用于建筑工程中的各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水泥、钢筋、砖块、沙子等。

建筑材料取样送检规范

建筑材料取样送检规范

建筑材料取样送检规范
建筑材料的质量直接影响着建筑工程的安全和质量,因此对建筑材料进行取样送检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建筑材料取样送检规范是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措施,下面将详细介绍建筑材料取样送检的规范和流程。

首先,建筑材料的取样必须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取样过程中要注意避免污染和混杂,确保取得的样品能够真实反映材料的质量。

在取样过程中要注意使用干净的容器和工具,避免外界因素对样品的影响。

其次,取样的位置和数量也是非常重要的。

在取样过程中要根据材料的性质和用途确定取样的位置和数量。

对于大批量材料,要进行分批取样,确保取样的全面性和代表性。

同时,取样的位置也要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避免因位置选择不当导致取样结果失真。

取样完成后,送检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送检的样品必须标注清楚相关信息,包括取样位置、数量、材料批号等。

送检前要对样品进行封存和保护,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或污染。

同时,送检的样品必须携带相关的取样记录和送检申请,确保送检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在送检后,要及时关注检测结果。

对于合格的材料可以进行使用,对于不合格的材料要及时进行处理和退换。

同时要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找出问题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建筑材料取样送检规范是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只有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操作,才能保证建筑材料的质量和安全。

希望各位工程人员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见证取样员基本要求和职责常用建筑材料检测取样

见证取样员基本要求和职责常用建筑材料检测取样

4、承担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监理单位每一个项目 部应配置不少于1~2名见证员,承担工程项目 施工业务的施工单位每一个项目经理部应配置 不少于1~2名取样员,以上人员并不得同时在 两个工程项目兼任同一职务,但可以是同一项 目的其他技术岗位并持有见证/取样员岗位证书 的人员兼任。
5、外省市进入本市承揽工程的单位,其见证/取样 员须具有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并由其单位所属行政区域的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 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到承揽工程项目所在地的 工程质量监督站备案,方可从事见证取样和送检 工作。其见证人员需在本地(宿迁)取得见证取 样人员上岗证。
2、袋装水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 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200t为一批, 随机从20袋中采取等量的水泥,经搅拌后取 12kg作为检验试样。 试样分为试验样和封存样。封存样应加封条,密 封保管三个月。
五、复检规则 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可取调封存样请省级或省级以 上检验机构仲裁检测。
建筑用砂
第一部分 见证员、取样员基本要求和职责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建 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暂行规定》,对建 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员、取样员做出如下要求:
一、见证取样的范围 1、见证取样送检:施工单位的取样人员在建设 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见证下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 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省 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的工程质量 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全过程。
3、见证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 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机构或采取有效的封样 措施送样。送样单位应填写一式两份的检测项 目见证送检委托单,委托单位由见证员和取样 员签字并盖章。(见证人员盖章)
4、见证取样员岗位证和见证章应使用一致,见证 取样员送检时应加盖见证章,并出示本人岗位 证。

主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规定

主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规定

主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规定为了保障建筑工程质量,确保建筑材料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建筑材料的见证取样送检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下面是主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送检的规定:1.取样人员资质要求:取样人员应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证书。

取样人员应接受培训,了解取样方法、取样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以及取样现场的注意事项。

2.取样方法:取样方法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

不同类型的建筑材料取样方法不同,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取样方法。

取样过程中要避免杂质和污染物的混入,保持取样容器的清洁。

3.取样位置:取样位置应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位置,能够充分反映建筑材料的质量情况。

一般情况下,建筑材料的取样位置应遵循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

例如,混凝土材料的取样位置应远离结构缺陷、裂缝和渗漏等问题区域。

4.可见证取样:对于一些特定的建筑材料,如预应力钢筋、钢材等,应进行可见证取样。

可见证取样是指取样过程中有第三方机构或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并对取样过程进行记录和确认。

可见证取样可以提高取样过程的公正性和可信度。

5.取样记录:在进行取样过程中,应完整准确地记录取样样品的相关信息。

包括取样时间、地点、取样人员、取样方法、取样数量等。

对于可见证取样,还应记录见证人员和见证结果。

这些记录对于后续送检和质量追溯具有重要意义。

6.送检要求:取样后,建筑材料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经过合格的实验室进行检测和分析。

建筑材料的送检样品应符合一定的规格和数量要求。

送检样品应完整、干燥,并正确标识相关信息,以保证送检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7.送检结果评定:实验室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筑材料的检测和分析,并出具符合相关标准的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应包括样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检测结果及评定等内容。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材料,应及时进行评定,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在建筑工程中,保证建筑材料质量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

通过规范建筑材料的见证取样送检流程,可以提高建筑材料质量的可控性和可追溯性,减少质量安全风险,提高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水平。

建筑工程材料送检规范

建筑工程材料送检规范

建筑工程材料送检规范一、钢筋原材取样1、钢筋原材进场时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尺寸不得超过允许偏差;2、钢筋原材试验应以同厂别、同炉号、同规格、同一交货状态、同一进场时间每60吨为一验收批,不足60吨时,按一验收批计算;3、每一验收批中取试样一组;4、取样方法1)任选2根钢筋切取,长度约450mm,取2根试件。

2)任选2根钢筋切取,长度约350mm,取2根试件。

3)从不同5根钢筋上截取,长度不小于500mm,取5根试件。

二、钢筋机械连接1、每单位工程的同一焊工,同一钢筋级别、规格,同参数,每500个接头为一验收批,不足500个接头时亦按一批计算;2、每一验收批取一组试件(3根母材,3个拉力试件);3、试件应从每批成品中切取。

三、钢筋闪光对焊1、同一台班,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牌号、同直径的焊接接头为一验收批。

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数量较少,可在一周之内累计计算;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时,应按一批计算;2、每批取3根抗拉试件(长=500mm)、3根抗弯试件(长=300mm)。

3、试件应从每批成品中切取。

四、钢筋电渣压力焊1、应在不超过二楼层中以300个同牌号、同型式接头形式焊接接头为一验收批。

2、每一验收批取一组试件(3根母材,3个拉力试件);3、试件应从每批成品中切取。

五、水泥原材料取样1、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2、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3、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采用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总量不少于12kg。

六、砂、石取样1、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采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或汽车)运输的,以400m3或600t为一批,采用小型工具(如拖拉机等)运输的,以200或300t 为一批,不足上述量者,按一验收批进行验收。

建筑材料检测取样送检程序方法要求

建筑材料检测取样送检程序方法要求

建筑材料检测取样送检程序方法要求The document was finally revised on 2021建筑材料检测取样送检程序方法要求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材料取样送检工作,保证工程送检材料的真实性。

江苏省建委特制定了《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暂行规定》。

该《规定》要求江苏省所有建设工程使用的全部原材料、半成品材料及现场制作的混凝土、砂浆试块及钢筋连接件等都必须实行见证取样送检。

所谓见证取样送检是指取样员必须在见证人员在旁见证的情况下,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对象中抽取试样并封样。

在见证人员随同下一起送检测机构试验。

一、见证取样送检程序1、建设单位到质监站办理监督手续时,同时到检测中心报《见证人员授权书》。

2、取样员在见证人员在场见证时,按有关规范、标准抽取试样。

3、抽取的试样在见证人员监护下送检测中心。

4、检测中心收样,由建设单位人员填写检测委托单,见证人员须在委托单上签字。

5、建设单位填写委托单时,应提供各项原材料的产品合格证,合格证内容有生产厂家、出厂日期,产品品种规格、编号、吨位等。

二、建筑材料的取样方法及要求(一)混凝土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质量的试件,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制作。

试件的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比的混凝土,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配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商品砼应在交货地点取样,每100m3相同配合比的砼,取样不得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砼不足100m3时,取样也不少于一次;当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砼量大于1000m3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可为每200m3砼取样不少于一次。

工程建设材料检测取样制度

工程建设材料检测取样制度

工程建设材料检测取样制度一、总则工程建设材料的质量直接关系着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工程的使用寿命,为了保证工程建设材料的质量,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及工程的长期可靠运行,必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的工程建设材料检测取样制度,确保工程建设材料的合格、安全、可靠。

二、检测取样范围1. 工程建设中使用的各类原材料,如水泥、混凝土、砂石、钢材等。

2. 工程建设中使用的各类半成品材料,如预制构件、砖块、砂浆等。

3. 工程建设中使用的各类成品材料,如门窗、涂料、瓷砖等。

三、取样方法1.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确定取样点和取样数量。

2. 取样时应注意取样方法的正确、准确,避免因取样方法不当造成取样结果的偏差。

3. 取样时必须保证取样的代表性,避免因取样不均匀或取样不足造成取样结果的失真。

四、检测方法1. 取样后将样品送往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2. 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检测方法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确保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五、检测报告1. 检测机构应及时出具检测报告,并将检测报告送达相关单位。

2. 检测报告必须详细记录检测项目、检测方法、检测结果等内容,确保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检测报告应明确标明检测结果的合格性或不合格性,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及处理意见。

六、处罚制度1. 对于发现的不合格材料,相关单位必须及时停止使用,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行处理。

2. 对于违反检测取样制度的行为,相关单位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行处罚。

3. 对于检测机构出具的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检测机构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监督机制1. 监督机构必须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工程建设材料的检测取样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检测取样工作的规范、有效进行。

2. 监督机构应定期对检测机构的资质和能力进行抽查核实,确保检测机构的信誉和正规运作。

建筑工程施工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工作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工作标准

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原则目录1 见证取样送检范畴..........................................................................................................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见证取样送检的程序.....................................................................................................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见证人员的基本规定和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频率与措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 水泥.............................................................................................................................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 钢筋混凝土用钢材..................................................................................................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1 钢筋原材料.....................................................................................................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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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材料送检\复检要求汇总一、钢筋混凝土结构用钢(一)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1.执行标准:GB 1499.1-20082.验收批次: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每批取钢筋样数量为4根,其中2根做拉伸试验,2根做弯曲试验。

超过60 t的部分,每增加40t,增加一个拉伸试验试样和一个弯曲试验试样。

3.检验项目:拉伸;弯曲;原材重量偏差;(二)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1.执行标准:GB 1499.2-2007/XG1-20092.验收批次: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每批取钢筋样数量为4根,其中2根做拉伸试验,2根做冷弯试验。

超过60 t 的部分,每增加40t,增加一个拉伸试验试样和一个弯曲试验试样。

3.检验项目:拉伸;弯曲;原材重量偏差;注明抗震性能(三)余热处理钢筋1.执行标准:GB 13014-19912.验收批次:余热处理钢筋每批由重量不大于60t的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

用《碳素结构钢》(GB/T 700--2006)验收的直条钢筋每批应做1个拉伸试验、1个弯曲试验。

3.检验项目:拉伸;弯曲;原材重量偏差;注明抗震性能(四)冷轧带肋钢筋1.执行标准:GB 13788-20082.验收批次:冷轧带肋钢筋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外形、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和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每批不大于60t。

逐盘或逐捆做1个拉伸试验,牌号CRB550 每批做2个弯曲试验,牌号CRB650 及其以上每批做2 个反复弯曲试验。

3.检验项目:拉伸;弯曲;原材重量偏差;注明抗震性能(五)低碳钢热轧圆盘条1.执行标准:GB/T 701-20082.验收批次: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每批盘条钢筋应做1 个拉伸试验、2 个弯曲试验。

超过60 t 的部分,每增加40t,增加一个拉伸试验试样和一个弯曲试验试样。

3.检验项目:拉伸;弯曲;原材重量偏差。

(六)冷轧扭钢筋1.执行标准:JG 190-20062.验收批次:检验批应由同一型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规格、同一台(套)轧机生产的钢筋组成。

每批应不大于20t,不足20t 应按一批计。

3.检验项目:拉伸;弯曲;原材重量偏差;注明抗震性能(七)冷拔低碳钢丝1.执行标准:JGJ 19-20102.验收批次:取样批量:冷拔低碳钢丝应成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冷拔低碳钢丝应由同一钢厂、同一钢号、同一总压缩率、同一直径组成,甲级冷拔低碳钢丝每批质量不大于30t,乙级冷拔低碳钢丝每批质量不大于50t。

a) 甲级钢丝按盘编号,逐盘取样,截去端头50cm 后取2 个试样,分别做拉力和180°反复弯曲试验。

拉力试样长40cm,弯曲试样长15cm。

b) 乙级钢丝从外观检查合格的每批中任取3 盘,截去端头50cm,每盘各截取长、短试件各一根,分别做拉力和反复弯曲试验。

长试件长40cm,短试件长15cm。

3.检验项目:抗拉强度;反复弯曲;原材重量偏差。

(八)碳素结构、型钢1.执行标准:GB700-882.验收批次:每批应由同厂、同炉号、同级别、同规格、同一交货状态、同一时间,进入同一施工现场,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的钢材组成。

每批取样数量为2 件。

3.检验项目:拉伸;弯曲;原材重量偏差。

(九)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1.执行标准:GB/T 1591-20082.验收批次:每批重量不大于60t,每批应由同厂.同一牌号、同一质量等级、同一品种、同炉号.同级别. 同规格.同一热处理制度、进入同一施工现场,同一进场时间的钢材组成。

每批取样数量为2 件。

3.检验项目:拉伸;弯曲;原材重量偏差。

(十)质量证明文件:1、生产许可证2、产品质量证明书3、检验报告(注明钢筋表面标志)二、钢筋焊接接头钢筋闪光对焊等1.执行标准:JGJ 18-20032.验收批次:在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 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作为一批。

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同一周内累计计算。

累计仍不足300 个接头,按一批计算。

取样数量:拉伸试验 3 件/批;弯曲试验3 件/批。

长度为450mm。

3.钢筋闪光对焊检验项目:拉伸;弯曲。

钢筋电弧焊、电渣压力焊、预埋件钢筋T 型接头、(埋弧压力焊)检验项目:拉伸。

钢筋气压焊检验项目:拉伸(柱、墙竖向钢筋)或弯曲(梁、板水平钢筋)。

钢筋焊接骨架和焊接网检验项目:拉伸;弯曲;剪切力。

4.质量证明文件:1、产品合格证2、出厂抽检报告3、检验报告(注明钢筋表面标志)4、焊工证5、焊条焊剂合格证三、钢筋机械连接接头1.执行标准:JGJ 107-20102.验收批次:接头的现场检验按验收批进行,在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接头以500 个为一批进行检验验收,不足500 个接头也作为一个验收批。

取样数量:拉伸试验 3 件/批。

长度为450mm。

如需复检时,应取双倍试件。

3.检验项目:拉伸4.质量证明文件:1、套筒合格证(含原材质量证明书)2、检验报告四、水泥1.执行标准:GB 175-2007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火山灰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复合硅酸盐水泥》。

2.检验批次:同一水泥生产厂、同期出厂、同一出厂编号及同强度的水泥(1)散装水泥:≤500t/批;(2)袋装水泥:≤200t/批;(3)当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存放期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必须复检。

3.送检数量:20 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不小于12kg。

4.质量证明文件:1、产品合格证2、出厂28 天补强报告3、材料安定性\强度等指标检验报告4、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证明五、砂\碎石\卵石1.执行标准:JGJ52-2006《普通砼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2006《普通砼用卵石(碎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2.检验批次:同一产地、同一规格、同一进场时间的:每≤400m3/批或≤600t/批。

3.送检数量:砂:每次从8 个不同部位,取样22kg。

石:每次从16 个不同部位,取样60kg。

4.质量证明文件:1、建筑材料出厂合格证2、进场物理性能检验报告3、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证明六、商品混凝土(一)混凝土标准养护试件1.执行标准:GB/T 50107-2010《砼强度检验评定标准》2.检验批次:①、每拌制100 盘且不超过100m3 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②、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 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③、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 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 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④、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⑤、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不应小于1 组。

当每一层(或检验批)建筑地面工程面积大于1000m2 时,每增加1000m2 时应增做1 组试块;小于1000m2 按1000m2 计算。

当改变配合比时,亦应相应地制作试块组数。

⑥、对于灌注桩每浇注50m3 必须有一组试件,小于50m3 的桩,每根桩必须有一组试件。

⑦、人民防空工程混凝土强度:口部、防护密闭段应各制作一组试块;每浇筑100m3 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应制作一组试块。

变更水泥品种或混凝土配合比时,应分别制作试件。

3.养护条件:1、边长为150mm 或100mm 的立方体在温度为20±20�0�2C,相对湿度95%以上环境或水中养护至28 天。

(二)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件1.执行标准:GB/T 50107-2010《砼强度检验评定标准》2.检验批次:结构部位由监理和施工各方共同选定,同一强度等级不宜少于10 组,且不应小于3 组。

上海市要求:关于加强混凝土同条件养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124 号)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计划。

在满足《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等标准的基础上,同一强度等级的等效养护龄期同条件养护试件留置的数量,多层建筑每层不少于1 组,中高层、高层建筑每3 层不少于1 组并且总数不少于6 组。

3.养护条件:按日平均温度累计600 度,零度及以下不计入,等效养护不应小于14 天,不宜大于60 天。

(三)混凝土抗渗试件1.执行标准:GB/T 50107-2010《砼强度检验评定标准》2.检验批次: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连续浇筑每500m 3 应留置一组标准养护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2 组,每增加250~500m 3 应增留两组。

3.养护条件:试件应在浇筑地点制作,每组试件有6 块,尺寸:顶面直径175mm,底面直径185mm,高150mm。

在温度为20±20�0�2C,相对湿度95%以上环境或水中养护,养护期不得少于28 天。

混凝土抗渗试验须在28d~90d 之内完成。

(四)质量证明文件:1、商品混凝土质量证明书2、出厂28 天补强报告3、混凝土配合比报告4、(标准、同条件、抗渗)检验报告5、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证明七、商品砂浆1.执行标准:JGJ/T 70-2009《建筑砂浆基本性能测试方法》2.检验批次:①、同一强度等级、同一配合比、同种原材料的砂浆,每台搅拌机、每一楼层或250m3砌体为一取样单位,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

②、建筑地面与楼面按每一层建筑地面工程不少于一组,当每层建筑地面工程面积超过1000 m2 时,每增加1000 m2 各增做一组试件,不足1000 m2 按1000 m2 计算,当改变配合比时,亦应相应的制作试件组数。

3.试件养护条件:3 块70.7mm 立方体,20±3 度的环境下养护28 天(1)试件制作后应在20±5℃温度环境下停置一昼夜(24h±2h),当气温较低时,可适当延长时间,但不应超过两昼夜,然后对试件进行编号并拆模。

试件拆模后,应在标准养护条件下继续养护至28 天,然后进行试压。

(2)标准养护的条件是:a 水泥混合砂浆应为:温度(20±3)℃,相对湿度(60~80)%。

b 水泥砂浆和微沫砂浆应为:温度(20±3)℃,相对湿度90%以上。

4.质量证明文件:1、商品砂浆质量证明书2、出厂28 天补强报告3、砂浆配合比报告4、强度检验报告5、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证明八、砌体材料(一)烧结普通砖1.执行标准:GB 5101-2003《烧结普通砖》2.检验批次:同一产地同一规格每15 万块/批不足15 万块亦作为一批3.检验项目: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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