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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建筑材料送检规范(2020年整理)

最新版建筑材料送检规范(2020年整理).pdf1. 范本(风格一)一、引言该文档为最新版建筑材料送检规范,旨在规范建筑材料送检的流程和要求,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通过严格执行本规范,可以减少建筑材料质量问题,提高建筑工程的可靠性和耐久性。
二、送检申请1. 送检申请流程1.1 填写送检申请表格1.2 提交送检申请表格及相关材料至送检单位2. 送检申请表格内容2.1 建筑材料基本信息2.2 送检单位基本信息2.3 送检目的和要求2.4 送检样品信息2.5 其他附加说明三、样品采集1. 采样地点选择2. 采样方法3. 样品保存与运输四、送检材料准备1. 送检样品及数量要求2. 样品包装要求3. 样品标识要求五、送检报告1. 报告编制与格式要求2. 报告内容要求2.1 样品基本信息2.2 检验方法2.3 检验结果及评定2.4 结论及建议六、附件1. 送检申请表格模板2. 化验报告模板七、法律名词及注释1. 建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 建筑材料:指用于建筑构筑物、装饰装修和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材料3. 送检:指将建筑材料送交给检验单位进行检验、鉴定和评估的活动2. 范本(风格二)一、引言该文档为2020年最新版建筑材料送检规范,是为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而制定的。
本规范详细阐述了建筑材料送检的流程和要求,旨在提高建筑工程的可靠性和耐久性。
二、送检申请1. 送检申请的流程与要求1.1 填写送检申请表格1.2 送检单位的审核与批准程序1.3 送检申请的提交和接收1.4 送检申请表格的内容要求三、样品采集1. 采样地点的选择2. 采样方法与注意事项2.1 采样工具与设备2.2 采样顺序与采样量2.3 采样过程的操作规范四、送检材料准备1. 送检样品及数量要求2. 样品包装与标识要求3. 送检材料清单的编制与提交五、送检报告1. 报告编制与格式要求1.1 报告的结构与内容1.2 报告的格式与样式要求2. 报告的评定与结果说明2.1 检测结果的解读与分析2.2 鉴定结果的评定和说明六、附件1. 送检申请表格模板2. 报告编制指南3. 送检样品包装要求七、法律名词及注释1. 建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 送检:指将建筑材料送交给检验单位进行检验、鉴定和评估的活动3. 建筑材料:指用于建筑构筑物、装饰装修和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材料。
建筑材料送检资料

建筑材料送检资料1. 背景和目的建筑材料在建筑工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非常重要。
为此,建筑材料需要经过专业机构的检测和鉴定,以确保其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建筑材料送检资料是申请将建筑材料送往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文件和材料的集合。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建筑材料送检资料的内容和格式要求。
2. 建筑材料送检资料的内容建筑材料送检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2.1 申请表格申请表格是指申请将建筑材料送往检测机构的表格,通常由检测机构提供。
申请表格应包含以下信息:•申请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建筑材料的名称、型号和规格•送检的数量和样品来源•是否需要进行特殊检测或鉴定•送检的目的和要求2.2 建筑材料样品建筑材料送检资料应包含建筑材料的样品,样品应按照一定标准进行取样,并注明取样的方法和地点。
样品应具有代表性,能够反映整个批次建筑材料的质量状况。
2.3 技术文件和标准建筑材料送检资料应包含技术文件和标准,以便检测机构了解建筑材料的性能要求和测试方法。
技术文件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建筑材料的生产工艺和工艺流程•建筑材料的性能要求和测试方法•建筑材料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2.4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根据具体情况,建筑材料送检资料还可以包含其他相关证明文件,例如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证明、进口许可证等。
这些证明文件可以帮助检测机构更好地了解建筑材料的来源和性质。
3. 建筑材料送检资料的格式要求建筑材料送检资料应以Markdown文本格式输出,并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格式化:3.1 标题和副标题使用’#’符号表示标题级别,’##’表示副标题级别。
标题和副标题应使用一级和二级标题,并使用适当的字体大小和加粗效果以突出显示。
3.2 列表和表格使用’-’符号表示无序列表,使用’|’符号表示表格的分隔线。
列表和表格应按照相应的格式要求进行排版,并使用适当的对齐方式和边框效果以增强可读性。
3.3 引用和链接使用’>’符号表示引用,使用’’格式表示链接。
建筑工程材料送检规范.docx

建筑工程材料送检规范.docx范本1: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建筑工程材料送检的流程和要求,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保证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
本文档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项目。
2. 术语和定义2.1 建筑工程:指各类房屋、桥梁、隧道等工程项目。
2.2 送检:将建筑工程材料送交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测和测试。
2.3 检测机构:指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实验室或检测机构,负责对建筑工程材料进行检测。
3. 送检流程3.1 材料选择:根据建筑工程设计要求和规范,选择符合要求的建筑工程材料。
3.2 检测机构选择:根据建筑工程材料的特性和要求,选择合适的检测机构。
3.3 送检通知:向选定的检测机构发送送检通知,并提供相关材料的样品。
3.4 检测准备:根据检测机构要求,准备好检测所需的文件和样品。
3.5 检测过程:将样品交给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和测试,并参与必要的监督和配合工作。
3.6 检测报告:检测机构将检测结果整理成检测报告,并提交给建筑工程施工单位。
3.7 检测结果处理:根据检测报告结果,对未合格的材料进行处理,可以选择重新采购或修复。
4. 送检要求4.1 材料规格:材料规格需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相关标准。
4.2 材料性能:材料性能需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相关标准。
4.3 材料标识:材料需要清晰标识产品名称、规格、批号等信息。
4.4 抽样要求:抽样方法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检测机构要求。
4.5 检测频次:根据建筑工程的重要性和材料的特性,确定检测的频次。
4.6 检测费用:检测费用由建筑工程施工单位承担。
附件:相关标准文件、样品抽样记录、检测报告等。
法律名词及注释:1. 建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于1997年3月26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2. 施工单位:指负责承接建筑工程施工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3. 国家相关标准:指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关于建筑工程材料质量的标准文件。
建筑工程材料取样、送检指南(边坡支护).doc

建筑工程材料取样、送检指南(边坡支护).doc 模板1: 建筑工程材料取样、送检指南1. 引言1.1 目的1.2 适用范围1.3 参考文件2. 基本要求2.1 取样方式2.2 取样工具2.3 取样地点2.4 取样时机3. 取样过程3.1 准备工作3.2 取样方法3.3 取样数量3.4 取样记录4. 样品保存与运输4.1 样品包装4.2 样品标识4.3 样品保存条件4.4 样品运输方法5. 检验与试验5.1 检验项目5.2 检验标准5.3 检验方法5.4 试验设备5.5 试验结果记录6. 结果分析与判定6.1 结果分析6.2 判定标准7. 报告及文件管理7.1 报告编写要求 7.2 报告审查与批准7.3 文件管理要求8. 附录8.1 取样工具清单8.2 取样记录模板8.3 样品保存期限8.4 检验项目及标准清单附件:取样工具清单、取样记录模板、检验项目及标准清单法律名词及注释:1. 建筑法:指建筑领域运用的法律规范,包括建设工程标准、建筑招投标法规等。
2. 工程建设法:指与建筑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合同法等。
3. 工程材料检验法:指对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材料进行检验的法律规定,旨在确保使用优质材料,保证工程质量。
模板2: 边坡支护工程项目材料取样、送检指南1. 引言1.1 目的1.2 适用范围1.3 参考文件2. 取样要求2.1 取样对象2.2 取样方式2.3 取样工具2.4 取样地点2.5 取样时机3. 取样程序3.1 准备工作3.2 取样方法3.3 取样数量3.4 取样记录4. 样品保存与运输 4.1 样品包装4.2 样品标识4.3 样品保存条件4.4 样品运输要求5. 检验与试验5.1 检验项目5.2 检验标准5.3 检验方法5.4 试验设备5.5 试验结果记录6. 结果评定与判定6.1 结果评定标准 6.2 判定方法6.3 异常结果处理7. 报告编写与报告管理 7.1 报告编写要求 7.2 报告审核7.3 报告存档8. 附录8.1 取样工具清单8.2 取样记录模板8.3 检验项目及标准清单附件:取样工具清单、取样记录模板、检验项目及标准清单法律名词及注释:1. 边坡工程:指对山体、河道等自然地质体进行支护和加固,以保证工程的稳定性和安全性的工程项目。
建筑工程材料送检指南(全)

建筑工程材料检验规定(送检指南)建筑工程材料检验规定(送检指南)1、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 酸盐水泥及粉煤灰水泥等多种类型水泥的检验:采用的技术标准分别为:采用的技术标准分别为:《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 175—1999)《复合硅酸盐水泥》(GB 12958—1999)《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灰水泥》(GB 1344—1999);取样方法与代表批量:取样方法与代表批量:水泥的取样方法与代表批量:水泥的取样方法与代表批量: (1)散装水泥:)散装水泥:1)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验收批,但一验收批的总量不得超过500t 。
2) 随机地从不少于3个车罐中各采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个车罐中各采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 的水泥作为试样。
的水泥作为试样。
(2)袋装水泥:)袋装水泥:1)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验收批,但一验收批的总量不得超过200t 。
2)随机地从不少于20袋中各采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s 的水泥作为试样。
的水泥作为试样。
2、天然大理石、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等石(板)材的检测;采用的技术标准:《大然花岗石建筑板材})(GB /T 18601—2001)《天然板石》(GB /T 18600—2001);取样方法与代表批量:取样方法与代表批量:(1)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1)同一品种、等级、类别的板材为一验收批。
)同一品种、等级、类别的板材为一验收批。
2)在外观质量,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板材中抽取2%,数量不足10块的抽10块。
镜面光泽度的检验从以上抽取的板材中取5块进行。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及送检-资料

4、通用硅酸盐水泥技术指标
物理指标:安定性、 强度、凝结时间、细 度、稠度。
判定规则:检验结果任何一项不符合技术 要求为不合格品。
水泥委托单:
二、 粉煤灰
1、粉煤灰取样方法
以连续供应的相同等级、相同种类的粉 煤灰200t为一编号,不足200t按一个编号。
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应为按标准方法制 作和养护的边长为150 mm的立方体试件,用 标准试验方法在28d龄期测得的抗压强度 。
每次取样应制作一组标准养护试件。
每组3个试件应由同一盘或同一车的混凝土 中取样制作。
预拌混凝土的检验规则 依据GB/T14902-2019
5、混凝土试件的制作GB50081-2019《普通混 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 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 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 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 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 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 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建筑材料的取样方法及要求
一、水泥
1、 GB50204-2019《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验收规 范》中对进厂水泥的有关规定:
第7.2.1条规定: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 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 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 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 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B175等的规定。
D.0.1条规定: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 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取样送检手册

P·C
通用硅酸盐水泥的适用范围详见表
表 2.1-2
通用硅酸盐水泥的适用范围
表 2.1-2
水泥品种
适用于
使用范围
不宜用于
硅酸盐水泥
快硬、高强混凝土 预应力混凝土
道路、低温下施工的混凝土
大体积混凝土 耐热混凝土
普通硅酸盐水泥
适应性强,无特殊要求的工程都 可以使用
矿渣硅酸盐水泥
地面、水下、水中各种混凝土 耐热混凝土
1
1.说明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是质量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检测报告中的检测数据及结论应能真实反映建设工程的质
量,这就必须保证检测样品的代表性和检测过程的科学公正性。根据建设部、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南京市建
筑安装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组织技术人员编写了见证取样送检人员实用手册。
2.建筑材料检测
2.1 水泥
硅酸盐水泥
P·Ⅱ
62.5、62.5R 六个等级
普通硅酸盐水泥
P·O
分为 42.5、42.5R、52.5、52.5R、 四个等级
矿渣硅酸盐水泥
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 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P·S·A P·S·B
P·P P·F
分为 32.5、32.5R、42.5、42.5R、 52.5、52.5R 六个等级
复合硅酸盐水泥
快硬、高强混凝土 有抗渗要求混凝土
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 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地下工程、大体积混凝土、受侵 蚀性介质作用的混凝土
收反复冻融及干湿变化作用的结构 长期干燥环境中 快硬、高强混凝土
复合硅酸盐水泥
快硬、高强混凝土
(2)专用水泥:专门用途的水泥。如:油井水泥、道路硅酸盐水泥。
(3)特性水泥:某种性能突出的水泥。如:快硬硅酸盐水泥、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膨胀硫铝酸盐水泥。
建筑工程材料取样、送检指南

建筑工程材料取样、送检指南建筑工程材料取样、送检指南以下是建筑工程材料取样、送检的指南,以确保建筑材料的质量符合标准。
1.水泥取样批量:同一水泥生产厂、同期出厂、同一出厂编号及同强度的水泥。
送检规定送检数量:散装水泥≤500t/批;袋装水泥≤200t/批。
必须先检验后使用,严禁先施工后检验。
2.钢筋、钢绞线、钢丝取样规定:同一生产厂、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级别、同一交货状态及同一进场时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
送检规定送检数量:热轧带肋、光圆钢筋、低碳钢热轧圆盘条及余热钢筋≤60t/批;冷轧带肋钢筋≤50t/批。
必须先检验后使用,严禁先施工后检验。
3.预应力钢筋取样规定:同一生产厂、同一炉号、同一规格、级别、同一交货状态及同一进场时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
出厂抽检报告必须符合产品合格证要求及检验报告填写要求。
4.砌体材料取样批量:同一产地、同一规格的砌体。
送检规定送检数量: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每一万块为一批,不足一万块时亦为一批;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每1万块为批,不足1万块时亦为一批;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每1万块/批,不足1万块时亦为一批;蒸压灰砂砖、蒸压灰砂空心砖、粉煤灰砖每10万块为一批,不足月)必须复检。
5.建筑材料环境污染检验报告必须送检填充用的水泥砂、碎石、卵石、轻板墙体浆、细石混凝土。
对于有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人造木板、饰面人造木板面积大于500m²的,必须送检配合比设计报告和有设计规定的隔声、防火、防水及密封的材料质量证明文件。
以上是建筑工程材料取样、送检的指南,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2、建筑材料放射性指标检验报告3、建筑材料环境污染检验报告在进场之前,需要对建筑材料进行物理性能检验和放射性指标检验。
建筑材料的放射性指标检验报告和环境污染检验报告也需要进行。
7、建筑玻璃1、产品合格证2、出厂抽检报告建筑玻璃需要有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抽检报告。
同一产地、规格和进场时间的玻璃需要按规定的批量进行检验,严禁先施工后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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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普通混凝土与钢筋粘结力(握裹力)试件为长方形棱柱体,尺寸为 100mm×100mm×200mm,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得超过 30mm;棱柱体中心 Ø6 光圆钢筋,表面光滑程度一致,粗细均匀,钢筋一端露出混凝土棱柱体端面 10 -20mm,钢筋另一端露出混凝土棱柱体端面 50-60mm,每组 6 块。
三、普通混凝土试件的取样
(一)现场搅拌混凝土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规定,混 凝土试样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2、每拌制 100 盘且不超过 100m3 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 次。
建筑工程材料及构件取样抽查方法指导手册
建筑工程材料及构件取样抽查方法指导手册
目录
第 一 章:混凝土取样方法 第 二 章:混凝土外加剂取样方法 第 三 章:建筑砂浆取样方法 第 四 章:水泥取样方法 第 五 章:骨料取样方法 第 六 章:钢材及其焊接件取样方法 第 七 章:钢材化学分析取样方法 第 八 章:墙体材料取样方法 第 九 章:基础回填土取样方法 第 十 章:防水材料取样方法 第十一章:建筑幕墙取样方法 第十二章:建筑门窗取样方法 第十三章: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采样方法 第十四章:地基基础工程桩的抽检方法 第十五章:主体工程结构混凝土抽检方法 第十六章:主体工程砌筑砂浆(筒压法)抽检方法 第十七章:预制构件抽检方法 第十八章:钢结构无损检测抽检方法
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 的采取应在混凝土运送到交货地点后按《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3
(GB/T50080-2002)规定在 20min 内完成,强度试件的制作应在 40min 内完 成。
2、交货检验的试样应随机从同一运输车中抽取,混凝土试样应在卸料量的 1/4-3/4 之间采取。
7、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同 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 定。
(二)预拌(商品)混凝土
预拌混凝土(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 (商品)混凝土运至施工现场,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03) 规定取样:
混凝土抗压强度试件允许最小尺寸表
表1
骨料最大粒径(mm)
试件尺寸(mm)
31.5
100×100×100(非标准试件)
40
150×150×150(标准试件)
63
200×200×200(非标准试件)
混凝土强度等级<C60 时,用非标准试件测得的强度值均应乘以尺寸换算系 数。当混凝土强度等级≥C60 时,宜采用标准试件;使用非标准试件时,尺寸换 算系数应由试验确定。
在特殊情况下,可采用 Ø150mm×300mm 的圆柱体标准试件或 Ø100mm×200mm 和 Ø200mm×400mm 的圆柱体非标准试件。
2、普通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试验和静力受压弹性模量试验,采用 150mm×150mm×300mm 的棱柱体作为标准试件,前者每组 3 块,后者每组 6 块。
3、普通混凝土抗折强度试验,采用 150mm×150mm×600mm(或 550mm) 的棱柱体作为标准试件,每组 3 块。
3、每个试样量应满足混凝土质量检验项目所需用量 1.5 倍,且不宜少于 0.02m3。
4、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强度检验试样,其取样频率可按现场搅拌混凝土 中 2-6 条进行。
5、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检验试样的取样频率应与混凝土强度检验的取样频 率一致。
6、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进行抗渗检验的试样,用于交货检验的取样频率 应为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得少于 1 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 定。
(1)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选定;
(2)对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均应留置同条件养护试件;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 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 10 组,且不应少于 3 组;
(4)同条件养护试件拆模后,应放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的适 当位置,并应采取同样的养护方法。
1
第一章 混凝土取样方法
一、普通混凝土试样取样的依据
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2、《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2002)。
二、普通混凝土试样标准
1、普通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抗冻性和劈裂抗拉强度试件为正方体,试 件尺寸按表 1 采用,每组 3 块。
2
6、普通混凝土收缩试件试件尺寸为 100mm×100mm×515mm,(两端面) 预留埋设不锈钢珠的凹槽。装上钢珠后,两钢珠顶端间距离(变即试块总长)约 为 540mm。每组 3 块。
7、普通混凝土中钢筋锈蚀试验,采用 100mm×100mm×300mm 的棱住体 试件,埋入的钢筋为直径 6mm,长 299mm 的普通低碳钢,每组 3 块。
7、对有抗冻要求的混凝土进行抗冻检验的试样,用于交货检验的取样频率 应为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得少于 1 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 定。
8、预拌混凝土的含气量及其他特殊要求项目的取样检验频率应按合同规定 进行。
(三)防水混凝土
3、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 100 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 1000m3 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 200m3 取样 不得少于一次。
5、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6、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一组为 3 个立方体试件)标准养护试件,同 条件养护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并符合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