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招聘高校毕业生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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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招聘高校毕业生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招聘高校毕业生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招聘高校毕业生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招聘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管理,提高招聘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优化员工队伍结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毕业生招聘对象主要为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在国家招生计划内被公办院校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适当考虑经教育部认证学历及学位的硕士及以上的国(境)外留学毕业生;两年择业期内的非应届国内毕业生需确认未曾就业且在校综合成绩在85分以上。

第三条毕业生招聘工作坚持需求导向、专业对口、公开平等、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四条应聘毕业生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素质,无刑事犯罪和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记录;(二)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博士毕业生不超过32岁;(三)身体健康,适应相关岗位工作。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单位,公司总部及代管单位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是招聘毕业生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1、负责公司招聘毕业生规章制度、工作标准的制订与组织实施;2、负责编制公司系统年度毕业生招聘计划;3、负责审核各单位申报的毕业生人选;4、指导、监督各单位毕业生招聘工作。

第七条各单位的主要职责是:1、根据公司统一部署,编制、申报本单位年度毕业生招聘计划。

2、负责组织开展招聘工作,落实公司下达的年度毕业生招聘计划。

3、负责办理毕业生入职手续、开展岗前培训及劳动合同签订等工作。

第三章计划编制第八条各单位要综合考虑本单位业务发展情况、劳动定员、人员结构、自然减员等因素,充分征求人员需求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科学、合理编制年度毕业生招聘计划。

第九条毕业生计划内容由需求单位、需求岗位、学历(学位)、专业、需求数量、需求原因等信息构成。

其中,计划结构应满足以下要求:(一)主专业比例要求。

各单位要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工作需要,以本单位主营业务需求专业为主,适当补充紧缺专业及其他专业毕业生。

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录用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

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录用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

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录用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践“一强三优”现代公司发展目标的需要,优化公司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公司人员的整体素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毕业生系指国家教育部及其他部委、省教育厅所属普通高等学校按国家招生计划招收的应届毕业生。

第三条应聘毕业生原则上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英语达到国家四级及以上水平,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计算机二级及以上),在校学习文化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锻炼,各方面表现优秀。

第四条招聘录用毕业生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与公司改革和发展相适应;(二)双向选择,择优录用;(三)企业需求,专业对口;(四)按计划招聘录用。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和所属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招聘录用毕业生管理办法;组织编制招聘录用毕业生计划,统一组织招聘录用毕业生工作;指导、检查用人单位招聘、录用、接收毕业生工作。

第七条用人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毕业生需求计划,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公司批准的录用名单接收、安排毕业生。

第三章计划编制及招聘程序第八条有毕业生需求的单位应编制毕业生需求计划。

毕业生需求计划包括:企业人力资源现状分析,定员执行情况,当年及下年企业减员情况,所需毕业生专业、学历、数量及毕业生使用方向。

第九条职工人数未达到公司核定定员标准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毕业生需求计划;职工人数超过定员标准,但人员结构不合理,高素质人员紧缺的用人单位,应在本单位人员零增长或负增长的前提下,从严编制需求计划;新建和改扩建单位,按定员并结合工程进展实际情况编制毕业生需求计划。

第十条用人单位每年10月将需求计划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公司根据各用人单位上报的需求计划,并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平衡,编制公司下一年度招聘录用毕业生计划。

第十一条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参加毕业生招聘会,按照择优的原则,与优秀毕业生签订意向协议书,经公司批准后,办理各项录用手续。

国家电网公司招聘高校毕业生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招聘高校毕业生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招聘高校毕业生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招聘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管理,提高招聘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优化员工队伍结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毕业生招聘对象主要为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在国家招生计划内被公办院校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适当考虑经教育部认证学历及学位的硕士及以上的国(境)外留学毕业生;两年择业期内的非应届国内毕业生需确认未曾就业且在校综合成绩在85分以上。

第三条毕业生招聘工作坚持需求导向、专业对口、公开平等、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四条应聘毕业生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素质,无刑事犯罪和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记录;(二)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博士毕业生不超过32岁;(三)身体健康,适应相关岗位工作。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单位,公司总部及代管单位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是招聘毕业生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1、负责公司招聘毕业生规章制度、工作标准的制订与组织实施;2、负责编制公司系统年度毕业生招聘计划;3、负责审核各单位申报的毕业生人选;4、指导、监督各单位毕业生招聘工作。

第七条各单位的主要职责是:1、根据公司统一部署,编制、申报本单位年度毕业生招聘计划。

2、负责组织开展招聘工作,落实公司下达的年度毕业生招聘计划。

3、负责办理毕业生入职手续、开展岗前培训及劳动合同签订等工作。

第三章计划编制第八条各单位要综合考虑本单位业务发展情况、劳动定员、人员结构、自然减员等因素,充分征求人员需求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科学、合理编制年度毕业生招聘计划。

第九条毕业生计划内容由需求单位、需求岗位、学历(学位)、专业、需求数量、需求原因等信息构成。

其中,计划结构应满足以下要求:(一)主专业比例要求。

各单位要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工作需要,以本单位主营业务需求专业为主,适当补充紧缺专业及其他专业毕业生。

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管理办法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公开招聘活动,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地选拔具有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的人才,根据国务院企业改革指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实行公开招聘时遵循“择优选人,招聘人才”的原则。

第三条企业公开招聘应当重视人才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先从拥有较高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的人才中选聘。

第四条企业公开招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招聘活动,禁止任何形式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招聘的程序第五条企业应当制定公开招聘的计划,明确招聘的职位、数量、专业及其他要求等内容,并公布招聘信息。

第六条企业应当依据岗位要求、招聘计划公开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时间应不少于30天。

第七条企业应当在公告上注明招聘程序和岗位要求,并明确应聘者必须提供的必备材料和提交截止日期,同时注明面试或考试的地点、时间和方式。

企业应当充分考虑应聘者的时间和空间状况,面试地点应当确定在便利应聘者到达的范围内。

第八条企业应当公开招聘信息的过程中,保护应聘者个人信息的保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应聘者提供的个人信息。

第九条企业应当在公告选聘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各应聘者选聘结果,进入面试或考试环节的应聘人员可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候选资格。

第十条任何担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人员都要严守保密,不得利用招聘活动泄露和利用应聘者个人信息。

第三章符合条件和资格审查第十一条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招聘要求,对应聘者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筛选,并在应聘人提供的材料中确认招聘应聘者是否符合岗位资格要求。

未符合基本条件的应聘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第十二条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应当获得资格审查的机会,企业应当根据岗位特点和要求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资格审查方案。

资格审查内容应在公开招聘公告中进行明示。

第十三条企业应该在资格审查中考核应聘者的个人素质、岗位基本要求等,要根据应聘者的学历、工作经验、专业技能和专业资格等进行分析评估,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2024大学用人单位招聘毕业生管理办法

2024大学用人单位招聘毕业生管理办法

2024大学用人单位招聘毕业生管理办法以下是2024年大学用人单位招聘毕业生管理办法的一些可能内容:
1. 招聘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大学用人单位在2024年招聘毕业生的活动。

2. 招聘对象:本管理办法仅针对即将毕业的大学生。

3. 招聘数量:每个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应根据实际需求和能力范围确定招聘的毕业生数量。

4. 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应与用人单位的业务需要相匹配,确保毕业生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 招聘程序:招聘程序包括发布招聘信息、报名、筛选简历、面试、考察等环节。

用人单位应透明、公正地进行各个环节,确保公平竞争。

6. 招聘要求:招聘要求应具体明确,包括学历、专业、技能、经验等条件。

用人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设定招聘要求,避免过高或过低造成不合理竞争。

7. 待遇标准:用人单位应对招聘的毕业生提供合理的薪资待遇和福利,并明确规定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加班制度等。

8. 岗位培训:用人单位应为招聘的毕业生提供必要的岗位培训和职业发展指导,帮助他们适应工作环境和提高专业能力。

9. 合同签署: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之间应签订劳动合同或实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10. 绩效考核:用人单位应建立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定期评估毕业生的工作表现,并根据评估结果提供相应的奖惩措施。

11. 基层服务:用人单位应加强对招聘的毕业生的基层服务,关注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中的需求,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12. 投诉渠道:用人单位应建立便捷的投诉渠道,接收和处理招聘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的问题和纠纷。

以上是一些可能的内容,具体的管理办法可能会因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江苏省电力公司高校毕业生招聘管理办法

江苏省电力公司高校毕业生招聘管理办法

江苏省电力公司高校毕业生招聘管理办法为了适应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和电力行业的发展需求,江苏省电力公司制定了一系列招聘管理办法,以吸引优秀的高校毕业生加入公司,共同推动电力事业的发展。

本文将详细介绍江苏省电力公司高校毕业生招聘管理办法。

一、招聘对象江苏省电力公司的招聘对象为各类优秀的高校毕业生。

无论是本科生、硕士研究生还是博士研究生,只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都可以参加招聘。

公司鼓励不同专业背景、不同性别和不同地域的高校毕业生积极参与招聘,以多样化的人才构建更为强大的团队。

二、招聘程序1. 招聘启事发布:江苏省电力公司会在各大高校和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启事,详细说明招聘岗位、报名条件、薪资待遇等内容。

同时,还会组织宣讲会,向高校毕业生介绍公司情况和职业发展前景。

2. 网上报名:高校毕业生可以通过公司指定的招聘网站进行报名,提交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

3. 笔试和面试:通过初步筛选后,公司将组织进行笔试和面试环节。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基本能力,面试则更注重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适应能力。

4. 入职体检和背调:拟聘用的高校毕业生需进行入职体检和背调,以保证员工的健康和公司的利益。

5. 发放录用通知书:经过严格的面试和背调程序后,江苏省电力公司将向被录用的高校毕业生发放录用通知书,明确入职日期、入职岗位和薪资待遇等。

三、薪资待遇和福利江苏省电力公司非常重视高校毕业生的薪资待遇和福利待遇,以激励优秀人才的加入和发展。

公司根据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和能力水平设定相应的薪资待遇,同时还提供丰厚的奖金和绩效考核制度。

此外,公司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全面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四、职业发展和培训机制江苏省电力公司致力于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和完善的培训机制。

公司将根据高校毕业生的专业背景和个人意愿安排相应的岗位,并提供定期的培训和学习机会,以提升员工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

同时,公司还鼓励高校毕业生参与各种岗位轮岗、交流和创新项目,培养他们的创新和领导能力。

国家电网公司招聘高校毕业生应聘登记表

国家电网公司招聘高校毕业生应聘登记表(双面打印)[不需要打印,请删除]:1、【专业分类】:包括电工类、电子信息类、其他工学类、金融财务类、管理类、其他专业等。

(1)电工类专业:电气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继电保护、电机与电器、电工理论与新技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输电线路工程、供用电技术等专业;(2)电子信息类专业:通信工程、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自动化等专业;(3)其他工学类专业:力学、机械工程、焊接、动力工程、环境工程、光学等专业;(4)金融财务类专业:财务会计、金融学、保险学、精算等专业;(5)管理类专业:经济管理、人力资源、技术经济、市场营销等专业;(6)其他专业:理学、法学、语言学、医学等专业。

2、【学校类型】:985学校、211学校、部属院校、地方院校、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国外院校、专科学校、军事院校、其他学校等。

3、【在校成绩排名】:指在本校的年级成绩排名,格式位n/m,其中:n为本人排名,m为专业总人数。

4、【学科层次】:国家级重点、省部级重点、校级重点、其他。

5、【学位】:博士;硕士;双学士;学士;无。

6、【学历】:博士研究生毕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大学本科毕业;大学专科毕业。

7、【应聘单位】、【应聘岗位】:所应聘的单位、岗位。

8、【是否同意调剂】:如果你的成绩不能达到你所报单位、岗位的录用标准,我们将对你进行择优调剂,如果选择否,在调剂中不对你进行考虑。

9、【学习经历】:从大学开始填写,并保持学历连续。

10、【实践或工作经历】:请填写与你所学专业或者应聘工作相关的实践或工作经历。

11、【获得证书情况】:外语、计算机、财务等技能获得证书情况。

12、【获奖情况】:获得奖学金及评优情况。

13、【主要家庭成员或社会关系】:填写与应聘学生相关的主要家庭成员(如父母、配偶等)、或者主要社会关系(如其他直系亲属等)。

14、【其他情况说明】:如果有其他未说明事宜,请填写。

电力公司招聘管理制度

电力公司招聘管理制度一、目的本制度旨在明确电力公司招聘工作的程序和要求,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招聘效率,为公司输送合格的人才。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电力公司的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各类人员。

三、招聘原则1. 公平原则:招聘工作中,公司应确保所有应聘者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平等的竞争机会,不得因性别、年龄、民族、宗教信仰等原因歧视任何应聘者。

2. 公正原则:招聘工作中,公司应根据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能力和业绩进行选拔,不得徇私舞弊。

3. 公开原则:招聘工作中,公司应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招聘程序1. 制定招聘计划: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人力资源需求,制定年度招聘计划,明确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要求。

2. 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公司官网、招聘网站、社交媒体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岗位、人数、条件、报名方式等事项。

3. 收集简历:设定简历收集截止日期,对收到的简历进行整理、筛选,确定面试人选。

4. 面试:组织面试,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能力、业绩进行评估,确定拟录用人选。

5. 背景调查:对拟录用人选进行背景调查,核实其学历、工作经历、证书等信息。

6. 发放录用通知:向拟录用人选发放录用通知书,明确报到时间、地点、待遇等相关事项。

7. 签订劳动合同:与拟录用人选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8. 培训与试用: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员工。

五、招聘管理1. 建立招聘工作小组:公司应成立招聘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招聘工作。

2. 定期总结招聘工作:招聘工作结束后,招聘工作小组应总结招聘工作,分析招聘效果,为下一次招聘提供参考。

3. 招聘渠道管理:公司应建立招聘渠道管理制度,确保招聘信息的准确、及时发布。

4. 招聘资料管理:公司应建立招聘资料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应聘者的简历、面试记录等资料。

六、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公司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

校园招聘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校园招聘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促进我院毕业生充分就业,保证校园招聘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所有校内举办的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专场招聘会、企业宣讲会、信息发布会、就业咨询会等)均由就业指导中心统一管理,校内其它职能部门不得擅自举办此类招聘活动。

就业指导中心可以委托各分院在职责范围内举办本分院或跨分院毕业生招聘活动。

各分院可以自行组织安排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但须提前报招生与就业处备案。

(各分院每周专场招聘会结束后,于本周五进行统计招聘情况,并移交就业指导中心汇总。

)第二条就业指导中心为到校进行招聘的单位做好协调、沟通及服务工作。

第三条继续实行就业指导中心的中小型招聘会和分院的专场招聘会、双选会相结合的形式,校内举办的各种形式的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招聘会、就业咨询会等),均由就业指导中心统一管理,其他部门不得擅自举办招聘活动,招聘单位未经学院同意,不得随意发布招聘信息。

第四条校内其他单位和部门,未经就业指导中心批准,不得擅自安排社会中介机构或用人单位举办的与就业有关的活动。

第五条用人单位在招聘毕业生的活动中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 用人单位来校招聘毕业生应遵守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如实公布拟招聘人才的岗位、数量、条件、待遇等相关信息,不得做虚假宣传。

2. 首次来校招聘的用人单位必须出具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招聘人员须出示相关证明材料。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为用人单位代理到校办理招聘活动,须提供用人单位的书面委托材料及出示本单位相关证明。

毕业生被用人单位录用后,要求中介公司必须与学生签定就业协议书,界定中介公司与毕业生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3. 所有来校招聘的用人单位须向招就处提供招聘活动确认的书面申请,明确举办招聘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方式,以及招聘负责人姓名、邮箱和联系方式,并服从招就处的统一安排。

国家电网公司投资管理暂行规定-国家电网计[2003]355号

国家电网公司投资管理暂行规定正文:---------------------------------------------------------------------------------------------------------------------------------------------------- 国家电网公司投资管理暂行规定(2003年9月10日国家电网计[2003]35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国家电网公司及其全资企业、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融资功能,规范投资行为,建立投资风险约束机制,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国发[2002]5号文件、《国家电网公司章程》和国家现行有关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投资是指将一定数量的资产(有形的、无形的)投放于某种对象或事项,以取得一定收益或社会效益的活动,这种活动包括建造、改造和购置固定资产投资,收购、兼并以及设立、出资于其它公司等股权投资。

第三条公司投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必须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必须有市场、有效益,达到合理投资收益。

第四条公司所有投资行为,必须遵守本规定。

资金使用必须纳入公司预算。

第二章投资方向与范围第五条公司主要投资于电力项目,也可以适当投资于非电力项目。

第六条公司投资应优先安排电网工程及其必要的调峰、调频电源工程和电力技术改造工程、环保工程等。

第七条对电网项目的投资,应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区域电网公司和省电网公司的功能定位,按分层次管理的原则,分别进行投资建设。

第八条公司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应优先安排有利于提高职工素质、有利于科技进步的教育和科研设施投资。

第九条禁止公司投资于高档宾馆、饭店以及楼堂馆所和以高消费为目的的培训中心。

第十条禁止对国家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的其它项目进行投资。

第三章资金筹措与使用第十一条公司投资经营性项目实行资本金制度。

第十二条公司投资项目需要的资本金,原则上自行筹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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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招聘
高校毕业生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招聘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管理,提高招聘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优化员工队伍结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毕业生招聘对象主要为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在国家招生计划内被公办院校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适当考虑经教育部认证学历及学位的硕士及以上的国(境)外留学毕业生;两年择业期内的非应届国内毕业生需确认未曾就业且在校综合成绩在85分以上。

第三条毕业生招聘工作坚持需求导向、专业对口、公开平等、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四条应聘毕业生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素质,无刑事犯罪和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记录;
(二)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博士毕业生不超过32岁;
(三)身体健康,适应相关岗位工作。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单位,公司总部及代管单位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是招聘毕业生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公司招聘毕业生规章制度、工作标准的制订与
组织实施;
2、负责编制公司系统年度毕业生招聘计划;
3、负责审核各单位申报的毕业生人选;
4、指导、监督各单位毕业生招聘工作。

第七条各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1、根据公司统一部署,编制、申报本单位年度毕业生招聘计划。

2、负责组织开展招聘工作,落实公司下达的年度毕业生招聘计划。

3、负责办理毕业生入职手续、开展岗前培训及劳动合同签订等工作。

第三章计划编制
第八条各单位要综合考虑本单位业务发展情况、劳动定员、人员结构、自然减员等因素,充分征求人员需求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科学、合理编制年度毕业生招聘计划。

第九条毕业生计划内容由需求单位、需求岗位、学历(学位)、专业、需求数量、需求原因等信息构成。

其中,计划结构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主专业比例要求。

各单位要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工作需要,以本单位主营业务需求专业为主,适当补充紧缺专业及其他专业毕业
生。

各单位编制计划主干专业比例不得低于90%,其他专业比例不高于10%。

各类单位主干专业名单见附件1。

(二)学历要求。

各单位招聘的毕业生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得招收中专及以下毕业生。

其中:供电单位招聘的大专毕业生仅限于电工类专业,施工修造等单位可招收生产岗位需求的工科类专科毕业生。

各单位单位原则上不得招收财务、信息、管理、法律、文秘等大专及以下学历毕业生。

第十条各单位于每年10月底前完成下年度招聘计划编制工作,并按要求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公司人力资源部对计划进行审核平衡后,下达各单位执行。

公司正式下达计划前,各单位可按照上年度实际接收人数的40%,超前开展主专业优秀毕业生的招聘工作。

第十一条毕业生计划按年度进行管理,不得跨年度使用,计划落实以当年毕业生报到并办理入职手续为准。

第四章招聘工作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各单位要根据公司下达的毕业生计划,通过网站、报纸及就业见面会等方式,发布招聘信息。

第十三条招聘毕业生主要面向国内985、211工程等重点院校、一类本科院校和原电力系统所属的二类本科院校招聘,适当考虑地方公办二本类院校毕业生;三本、专科类学校毕业生仅限艰苦偏远地区和生产一线岗位;招聘国外院校需向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际知名院校招聘。

第十四条各单位要通知提供毕业生填写应聘登记表
(公司标准格式,见附件2)、在校成绩单、就业推荐表及其他必备材料,根据招聘条件开展资格审查和筛选。

第十五条应聘毕业生资格审核通过后,原则上均要参
加考试。

考试要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

其中,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985、211工程院校毕业的博士、硕士毕业生免予笔试。

第十六条各单位在考试成绩基础上,结合毕业生所在学校的专业排名、在校综合成绩、综合素质等因素,拟定录用人选,经本单位总经理办公会或党组(党委)会通过后报公司核准。

第十七条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各单位申报的毕业生录用人选进行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下达各单位执行。

第十八条各单位根据公司核准毕业生名单通知毕业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中应添加附加条款,对无法按时报到、报到材料不全、提供需求信息的毕业生不予接收。

第十九条各单位应于每年12月10日前完成毕业生入职手续办理,报到时要查验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及其他证明材料。

对报到时未能按招聘条件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录用。

未报到入职者,视为自行放弃录用资格。

第二十条各单位要加强招聘毕业生信息管理,通过公司人力资源信息管控系统,准确、详细记录毕业生个人信息及岗位变动情况,确保人岗匹配,充分发挥毕业生的才能。

第五章招聘纪律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司下达的招聘计划开展毕业生招聘工作,不得超计划指标接收,不得招聘不符合计划规定专业及学历资格的毕业生。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的;
(二)蓄意修改所学专业名称,虚报在校成绩的;
(三)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的;
(四)应予取消资格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严格按照组织纪律处理相关人员。

(一)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二)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三)各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毕业生的;
(四)违反本办法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不得擅自补录毕业生、更改录用毕业生信息,一经发现,取消该毕业生的录取资格,并对有关人员及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并酌情扣减下年度毕业生计划和工资总额计划。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要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严格规范录用标准和工作程序。

代管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各类型企业主干专业目录
2、国家电网公司招聘高校毕业生应聘登记表
附件1:
各类型企业主干专业目录
附件2:
国家电网公司招聘高校毕业生应聘登记表
1、专业分类包括电工类、电子信息类、其他工学类、金融财务类、管理类、其他专业等。

(1)电工类专业包括: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压及绝缘技术、输电线路工程、电机与电器、供用电技术等专业;
(2)电子信息类专业包括: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通信工程、自动化等专业;
(3)其他工学类专业包含公司各类非电类单位所需的力学、机械工程、焊接、动力工程、环境工程、光学等专业;
(4)金融财务类专业包括财务会计、金融学、保险学、精算等专业;(5)管理类专业包括经济管理、人力资源、技术经济、市场营销等专业;
(6)其他专业包括理学、法学、语言学、医学等专业。

2.应聘单位、应聘岗位:所应聘的单位、岗位。

3.是否同意调剂:如果你的成绩不能达到你所报单位、岗位的录用标准,我们将对你进行择优调剂,如果选择否,在调剂中不对你进行考虑。

4.毕业生类型为国内应届毕业生;国内往届毕业生;留学生。

5.学校类型:985学校;211学校;其他
6.学历:博士研究生毕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大学本科毕业;大学专科毕业。

7.学位:博士;硕士;双学士;学士;无。

8.在校专业排名:指在本专业的成绩排名,格式位n/m,其中:n为本人排名,m为专业总人数。

9. 学习经历:从大学开始填写,并保持学历连续。

10.实践或工作经历:请填写与你所学专业或者应聘工作相关的实践或工作经历。

11.获取证书情况:外语、计算机、财务等技能获取证书情况。

12.其他获奖情况:获得奖学金及评优情况。

13.其他情况说明:如果有其他未说明事宜,请填写。

14.诚信承诺:本申请表请如实填写,若有虚假,即自愿取消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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