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鼓励教师终身从教获得三次级部门以上表彰退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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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寄宿制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寄宿制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寄宿制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2.29•【字号】阿府办发[2007]78号•【施行日期】2007.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寄宿制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阿府办发〔2007〕78号)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卧龙管理局:《阿坝州寄宿制学校管理办法》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阿坝州藏族羌族自治州寄宿制学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全州寄宿制中小学标准(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寄宿制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学校管理暂行办法》(攻坚办〔2006〕6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民族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标准(规范)化管理办法》(川教〔2005〕190号)的规定,结合阿坝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州所有全日制寄宿制学校。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标准(规范)化管理是指对寄宿制学校实施的学校安全、师生行为、设备设施、校舍、校园环境、小农(牧)场等管理。

第四条寄宿制学校标准(规范)化管理工作目标是:优化配置并充分利用寄宿制学校的办学资源,改善办学条件,规范教学设备设施、学校后勤、学校安全、体育卫生、教育教学、师生行为等方面的管理,提高办学效益。

第五条实施寄宿制中小学标准(规范)化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与新农村建设工作相结合,与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相结合,与农村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易地育人”相结合,与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相结合。

第六条寄宿制学校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执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的通知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的通知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2.29•【字号】•【施行日期】2023.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未成年人保障正文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卧龙特别行政区,有关单位:经州政府同意,现将《阿坝州“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2月29日阿坝州“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2号)等重大决策精神,全面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统筹推动全州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满足广大家庭美好生活需要,结合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

一、实施背景(一)发展基础。

1.政策支撑。

按照《阿坝州养老服务发展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统筹推动全州养老服务健康发展,加快健全完善覆盖城乡、适应社会发展、满足服务对象需求、突出民族地区特色的养老育幼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按照“统筹规划、优化布局、提升功能”的原则,分步实施,先行试点,建立与两项改革相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养老育幼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根据《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阿府办发〔2020〕13号),按照“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政策引导、逐级试点、普惠优先,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属地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政府统筹、融合参与、齐抓共管、责任分明、渐行推进、整体发展”的工作思路,建立完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规范管理体系和服务供给体系,不断满足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

四川老教师退出机制

四川老教师退出机制

四川老教师退出机制近年来,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和改革,老教师退出机制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在四川省,政府和教育部门也开始逐步建立完善老教师退出机制,以保障老教师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一、老教师退出机制的意义老教师退出机制,是指针对老教师的退休、离岗、转岗等问题,建立起来的一套完整的政策体系。

这个机制的建立,对于保障老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首先,建立老教师退出机制,可以保障老教师的合法权益。

老教师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在教学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知识,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因此,在老教师退出时,必须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得到应有的退休金和福利待遇。

其次,建立老教师退出机制,可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老教师在工作中的经验和知识,是其他教师所不具备的。

因此,在老教师退出时,必须对他们进行合理的安排,充分利用他们的经验和知识,为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做出贡献。

最后,建立老教师退出机制,可以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教育事业的发展需要不断地引进新的力量,同时也需要充分利用老教师的经验和知识,将他们的经验和知识传承下去。

因此,老教师退出机制的建立,能够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二、四川老教师退出机制的建立在四川省,政府和教育部门已经开始逐步建立完善老教师退出机制。

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合理安排老教师的退休、离岗和转岗等问题。

政府和教育部门将根据老教师的工作年限、职称等情况,合理安排他们的退休、离岗和转岗等问题,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2.加强老教师的培训和交流。

政府和教育部门将加强老教师的培训和交流,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使他们在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3.完善老教师的福利待遇。

政府和教育部门将完善老教师的福利待遇,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工作积极性,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共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委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5.16•【字号】阿委办发〔2014〕5号•【施行日期】2014.05.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其他规定正文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的通知阿委办发〔2014〕5号各县委、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阿坝州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已经州委、州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5月16日阿坝州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加强基层教育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是解决当前基层教育卫生人才缺乏、保障不足的现实需要和长远之策,是确保基层特别是艰苦边远地区人才进得来、留得住、用得好的重大举措。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州战略,进一步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州属教育、卫生事业单位除按规定考核招聘人员和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外,公开招聘管理岗位人员,原则上应从具有3年及以上县以下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招聘。

州属教育、卫生事业单位从基层调入管理人员应参照公务员遴选办法进行,调入专业技术人员应由教育、卫生主管部门组织采取试讲、实际操作等方式竞争性选拔调入。

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除高中、中职教师外,原则上应具有2年以上基层(乡镇及以下)工作经历。

严格执行城镇初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乡村学校任教经历的规定。

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评聘技术职务,原则上应具有一定期限的基层工作经历。

中共阿坝州委、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教育发展新跨越的决定-阿委[2011]29号

中共阿坝州委、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教育发展新跨越的决定-阿委[2011]29号

中共阿坝州委、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教育发展新跨越的决定正文:---------------------------------------------------------------------------------------------------------------------------------------------------- 中共阿坝州委、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教育发展新跨越的决定(阿委〔2011〕29号)各县委、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阿坝师专: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我州教育发展实现新跨越,现作如下决定: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增强促进教育发展新跨越的紧迫感和使命感(一)进一步深化对促进教育跨越发展的认识“十一五”时期,全州教育紧紧抓住国家“两基”攻坚、“省十年行动计划”、“易地育人”工程、灾后教育恢复重建等项目实施的有利时机,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显著改善,师资建设明显加强,办学水平不断提高。

站在新的起点,务必深刻认识教育在实现我州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中的重大作用,牢固树立强州先强教、教育是“强州固本”根本举措的观念,切实增强抓教育就是抓发展、抓民生、抓稳定的意识,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进一步落实教育工作的领导责任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是推动教育优先发展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各县委、政府要认真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把教育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加强对教育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管理。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要加强对教育工作的监督和支持,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

加强对教育工作的综合协调,定期召开教育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

实行党政领导定点联系学校制度,主动为教育多办事、办实事、办好事。

强化党委(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8.17•【字号】阿府办发[2004]36号•【施行日期】2004.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阿府办发〔2004〕36号)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卧龙管理局:为进一步推进我州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4〕1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结合我州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幼儿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明确新时期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积极发展幼儿教育,对于促进儿童身心全面健康发展,推进“两基”攻坚进程,巩固、提高我州九年义务教育成果,提高国民整体素质,构筑终身教育体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实现建设全国藏区第一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到2007年,我州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初步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示范,以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正规与非正规教育相结合的发展格局。

逐步建立以社区为基础,以示范性幼儿园为中心,多种教育形式相结合的幼儿教育服务网络。

学前3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35%,学前1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55%。

按照积极进取、分区规划、分类指导的原则,结合我州义务教育现状及“两基”攻坚计划,其具体目标是:已经实现“两基”的县,学前3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36%,学前1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65%;50%的0-6岁儿童家长及看护人员受到科学育儿的指导;尚未实现“普九”的县,学前3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20%,学前1年儿童受教育率达到40%;30%的0-6岁儿童家长及看护人员受到科学育儿的指导。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水平的批复-阿府函[2010]197号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水平的批复-阿府函[2010]197号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水平的批复正文:---------------------------------------------------------------------------------------------------------------------------------------------------- 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水平的批复(阿府函〔2010〕197号)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教育局,州财政局:你们《关于调整全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水平实施意见的请示》(阿州人社〔2010〕25号)收悉。

经十届州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坚持“同一类区,同一标准”的原则,按照今年公务员提高津补贴水平的幅度(人均每月提高300元),从2010年1月1日起,调整全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水平,并根据岗位设置和不同的职务(岗位)适当拉开差距。

调整后的绩效工资总量水平仍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水平的70%,设立岗位津贴和农村学校教师补贴两项。

具体发放标准按照学校隶属关系分别由州县级人民政府人事、教育、财政部门根据调整后的绩效工资总量水平确定,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水平的30%,各学校要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按人事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水平确定具体分配方式和办法。

二、同意各县在调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水平时,对农村学校特别是条件艰苦的学校给予适当倾斜。

三、同意退休教师的生活补贴按同职务在职教师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执行。

四、同意农村退养民师的生活费按当地同职务层次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退休教师生活补贴的三分之二执行。

五、同意国有企业办义务教育退休教师的生活补贴参照执行,经费渠道不变。

阿坝州退休政策

阿坝州退休政策

阿坝州退休政策近年来,阿坝州一直致力于完善并提升退休政策,为广大退休人员提供更好的退休保障和福利待遇。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阿坝州的退休政策,并探讨其对于退休人员的积极影响。

一、退休人员享有的福利待遇根据阿坝州的退休政策,退休人员享有以下福利待遇:1. 养老金待遇:阿坝州对于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进行了大幅度提高,确保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并且,养老金的发放方式也更加便捷,大部分退休人员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直接领取养老金,极大地方便了退休人员的日常生活。

2. 医疗保障:阿坝州建立了健全的医疗保障制度,为退休人员提供免费医疗服务。

退休人员可以享受免费的常见疾病治疗、药品补贴等福利,大大减轻了退休人员因医疗支出而带来的经济压力。

3. 社会保险:阿坝州通过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确保退休人员在退休后仍能享受到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退休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等,有效提高了退休人员的保障水平。

二、退休政策的改革与创新为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阿坝州不断改革与创新退休政策,为退休人员提供更为便利和多样化的服务。

1. 引入个人账户制度:阿坝州推行个人账户制度,让每位退休人员的个人养老金待遇更具个性化和灵活性。

个人账户制度允许退休人员根据个人需求自行选择投资组合,提高了个人养老金的收益和稳定性。

2. 提供再就业支持:阿坝州鼓励退休人员积极参与社会劳动,并提供再就业支持。

政府鼓励企事业单位雇佣退休人员,为退休人员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同时也丰富了退休人员的生活。

3. 加强社区服务:阿坝州加强了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为退休人员提供更多的社区活动和社交机会。

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成为退休人员交流、享受服务和共度晚年的重要场所。

三、退休政策的影响与意义阿坝州退休政策的不断改革和创新对退休人员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和意义。

1. 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通过提升退休人员的福利待遇,阿坝州的退休政策有效提高了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

退休人员可以更加安心地享受退休生活,减轻经济负担,享受到更多的社会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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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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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鼓励教师终身从教获得三次省级部门以上表彰退休一次性奖励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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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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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出生年月政治来自貌学历行政职务
专业技术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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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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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曾获主要荣誉称号、教学科研成果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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