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保险合同范本(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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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保险合同5篇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5篇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5篇篇1机动车辆保险合同一、保险合同概述机动车辆保险合同是指保险公司与车主之间签订的一种以机动车辆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该保险合同覆盖范围广泛,包括车辆的损失、第三者责任险和司机险等,可以有效保障车主在出现意外情况时的权益。

二、保险合同的内容1. 保险标的:机动车辆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是车辆本身,包括车辆型号、车牌号、购买时间等信息。

2. 保险责任:机动车辆保险合同包括的主要责任有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和司机险。

车损险主要承担车辆因意外事故、火灾、爆炸、盗窃等造成的直接损失;第三者责任险主要承担车主因自身过错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司机险主要承担车主及家庭成员在驾驶该车时发生意外造成的伤亡或残疾。

3. 保险费用:车主需要根据车辆的价值、使用情况和保险责任来确定保险费用,保险公司会根据这些信息来确定保费的金额。

4. 免赔额和赔偿限额:保险合同中通常会规定免赔额和赔偿限额,即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车主需要承担的部分损失和保险公司的赔偿上限。

5. 报案和理赔:当车主出现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责任时,需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保险公司会根据合同规定来进行理赔,并在一定的期限内给予赔偿。

6. 保险期限和终止:保险合同通常有一定的保险期限,在期限内有效。

如果车主在保险期限内未按时交纳保险费用或有其他违约行为,保险公司有权终止合同。

三、机动车辆保险合同的重要性机动车辆保险合同对车主来说至关重要。

首先,保险合同可以有效保障车主在意外情况下的权益,避免因为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责任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其次,保险合同是交通安全的重要保障,能够促使车主遵守交通法规,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最后,保险合同也是对社会责任的一种体现,能够在车辆事故发生时及时给予赔偿,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机动车辆保险合同管理的建议为了提高机动车辆保险合同的管理水平,保障车主的权益,我们提出以下建议:1. 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机动车辆保险法律法规体系,规范保险公司和车主的权责,增强保险合同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车辆保险协议书范本6篇

车辆保险协议书范本6篇

车辆保险协议书范本6篇第1篇示例:车辆保险协议书范本甲方:车辆所有者姓名或公司名称乙方:保险公司名称鉴于甲方是车辆的合法所有者,为了保障车辆的安全和保险责任的明确,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保险范围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名下的车辆进行保险,保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盗窃、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损失。

具体保险范围详见保险合同附件。

第二条保险金额1. 甲方应按照乙方规定的标准缴纳保险费,保险费的计算方式详见保险合同。

2. 保险金额根据车辆的价值和乙方规定的赔付标准来确定,具体金额详见保险合同。

第三条保险责任1. 乙方应承担在保险范围内发生的相关责任,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付。

2. 甲方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通知乙方并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

第五条保险合同签订1. 甲方应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携带车辆行驶证和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乙方指定地点签订保险合同。

2. 保险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第六条保险合同的解除1.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保险合同规定的时间结束。

2.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若甲方有欺诈行为或违反合同约定,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保险费。

第七条其他约定1. 本协议未尽事宜,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后补充。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订日期:签订日期:以上为【车辆保险协议书范本】,经双方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生效。

第2篇示例:车辆保险协议书范本甲方:(投保人姓名/单位名称)证件号码:(证件号码)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鉴于甲方为其名下的车辆投保,乙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向甲方提供车辆保险服务。

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保险标的甲方投保的车辆为(车辆牌照号码/车辆型号/车辆识别代码),根据车辆保险法律法规规定,乙方为该车辆提供以下保险责任:1.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2. 商业第三者责任险;3. 车辆损失险;4. 不计免赔特约条款等。

车辆保险协议书范本6篇

车辆保险协议书范本6篇

车辆保险协议书范本6篇篇1甲方(车主):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欲向乙方购买车辆保险服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车辆保险业务中的权利与义务,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二、保险标的甲方将其所有的车辆(车牌号:_________)向乙方投保,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提供车辆保险服务。

1. 交强险;2. 第三者责任险;3. 车损险;4. 盗抢险;5. 座位险;6. 其他附加险(具体险种及保额由甲方根据自身需求选择)。

四、保险期限本协议保险期限为_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保险费用1. 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收费标准按时支付保险费用。

2.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保险费用后,按照协议约定提供相应的保险服务。

1. 甲方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保险事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配合乙方进行理赔工作。

2.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理赔请求后,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履行理赔义务。

3. 甲方应提供真实的保险事故证明材料,协助乙方完成理赔工作。

七、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用,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依法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2. 若乙方未按照约定履行保险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 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如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协议变更与解除1. 本协议的变更和解除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2. 本协议期满前,双方均无异议的,可自动续约。

3. 本协议任何变更和解除均不影响本协议变更或解除前已发生的权利和义务。

九、争议解决如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年机动车辆保险合同样本(2篇)

2024年机动车辆保险合同样本(2篇)

2024年机动车辆保险合同样本____年机动车辆保险合同样本保险合同编号:起始日期:终止日期:被保险人姓名:投保车辆类型:车牌号码:车辆使用性质:保险金额:保险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共同订立。

保险人是指承担保险责任,收取保险费的保险公司。

被保险人是指与保险合同有保险利益的人。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是从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有效。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仅适用于投保车辆在保险期间内因车辆本身原因造成的损失,不包括故意破坏、违法使用、过量使用等情况。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在投保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承担的最高赔付金额。

第五条本保险合同的保险费是指被保险人应当支付的保险费用,保险费的交付方式、时间及途径由双方约定。

第六条本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以及免赔额等内容详见保险单。

第二章保险责任第七条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是指保险人在投保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按照保险金额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和条件。

第八条保险人对于投保车辆发生以下情况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1.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2.火灾、爆炸、自燃造成的车辆损失;3.被盗窃、抢劫造成的车辆损失;4.自然灾害(如台风、暴雨、地震等)造成的车辆损失;5.其他与车辆本身相关的损失。

第九条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及其陪同人员在投保车辆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赔偿标准和范围详见保险单。

第十条被保险人在投保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应当立即通知保险人,并按照保险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及相关材料。

第三章保险费及赔偿第十一条被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金额与约定的保险费率计算,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

保险费应在保险期间内一次性支付。

第十二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支付的保险费后,根据保险事故情况,按照约定的赔偿比例和赔偿标准,给予被保险人相应的赔偿。

第十三条被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保险合同;2.报案证明;3.车辆检测报告;4.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汽车保险合同协议模板

汽车保险合同协议模板

汽车保险合同协议模板汽车保险合同协议模板篇1第一条保险责任(一)保险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经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明,满60天未查明下落的全车损失;(二)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三)保险车辆在被抢劫、抢夺过程中,受到损坏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第二条责任免除(一)非全车遭盗窃,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或损坏;(二)保险车辆被诈骗、罚没、扣押造成的损失;(三)被保险人因民事、经济纠纷而导致保险车辆被抢劫、抢夺;(四)租赁车辆与承租人同时失踪;(五)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保险车辆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六)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保险金额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

第四条赔偿处理(一)被保险人知道保险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后,应在24小时内向出险当地公安刑侦部门报案,并通知保险人。

(二)被保险人索赔时,须提供保险单、《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来历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证明)或免税证明、车辆停驶手续以及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立案证明。

(三)全车损失,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并实行20%的免赔率。

被保险人未能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来历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证明)或免税证明的,每缺少一项,增加1%的免赔率。

部分损失,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修复费用计算赔偿。

(四)被保险人索赔时,未能提供车辆停驶手续或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立案证明,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保险人确认索赔单证齐全、有效后,被保险人签具权益转让书,保险人赔付结案。

(六)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被找回的:保险人尚未支付赔款的,车辆应归还被保险人。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范本8篇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范本8篇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范本8篇第1篇示例:机动车辆保险合同范本甲方:保险人(以下简称“保险人”)乙方:被保险人(以下简称“被保险人”)为了明确双方责任,保障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机动车辆保险条例》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名下的机动车辆投保以下保险,签订如下保险合同:一、保险范围及保险金额1. 保险范围:本保险合同涵盖被保险人名下的机动车辆的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及其他附加险。

2. 保险金额: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等险种的具体保险金额见保险单。

二、保险费及支付方式1. 保险费:乙方需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和费率支付相应的保险费,具体金额见保险单。

2. 保险费支付方式:乙方需在签订保险合同后立即支付全部保险费。

甲方收到保险费后方可生效保险合同。

三、保险期限与保障范围1. 保险期限:本保险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保险单上所载明的终止日期为止。

2. 保障范围:本保险合同仅在保险期限内有效,超过保险期限将不再享受保险保障。

四、理赔条款及注意事项1. 理赔条款: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事故后,乙方需立即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的理赔程序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2. 注意事项:在发生事故或意外情况后,乙方不得私自处理损失并须等待甲方核定后才能进行理赔。

五、保险合同解除及终止1. 保险合同解除:若乙方违反保险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 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合同期满,被保险人不再履行本合同,合同自然终止。

六、其他约定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以上为机动车辆保险合同范本,双方签订保险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内容,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如有疑问可向保险公司详细咨询相关事宜。

希望本合同能为双方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减少因交通事故等不可预知事件所带来的损失。

机动车保险合同8篇

机动车保险合同8篇

机动车保险合同8篇篇1一、保险概述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由投保人(即您)与保险公司(即我们)签订。

本保险合同涉及机动车辆保险,旨在为您所有的机动车辆提供合理的保障。

投保人在支付保险费后,保险公司同意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对投保人在合同期间因机动车辆损失或第三方责任产生的损失进行赔偿。

二、保险标的本合同的保险标的是投保人所有的机动车辆,包括但不限于轿车、卡车、摩托车等。

投保人应提供准确的车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型号、车牌号码、发动机号码等。

三、保险责任1. 意外损失:对于投保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碰撞、火灾、爆炸、盗窃等,保险公司将根据车辆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 第三方责任:若投保车辆在合同期间因意外事故导致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将按照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四、保险金额与保险费1. 保险金额:投保人应根据车辆价值及其增值情况选择适当的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是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最大限额。

2. 保险费:投保人应按照保险公司规定的费率支付保险费。

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将在投保时确定。

五、投保人义务1. 披露义务:投保人应如实提供车辆信息、驾驶人员信息等与保险风险相关的所有信息。

2. 通知义务:若保险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意外事故,投保人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供必要的事故详情。

3. 维权义务:投保人应积极参与保险事故的处理和索赔事宜。

六、保险公司责任1. 赔偿义务:保险公司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对投保人的损失进行赔偿。

2. 保密义务:保险公司应对投保人的个人信息和交易信息保持保密,除非法律或监管机构要求披露。

七、合同解除与终止1. 合同解除:若投保人或保险公司希望解除合同,应在合同到期前书面通知对方。

合同解除后,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解除时的实际情况退还未到期部分的保险费。

2. 合同终止:合同可能因为以下原因而终止:(1)合同到期;(2)投保人支付保险费后未使用保险;(3)投保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4)其他法律或监管机构规定的原因。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通用范本5篇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通用范本5篇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通用范本5篇篇1机动车辆保险合同通用范本一、保险合同的签订甲方(被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为依法拥有的机动车辆持有人,愿意以乙方提供的保险服务进行保险投保,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条款:二、保险标的1、机动车辆牌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2、车辆型号:________________3、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4、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三、保险责任1、交强险:乙方为甲方提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对第三者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2、商业险: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不同保险责任,具体保险责任及赔付标准详见《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

四、保费支付1、保费总额:________________2、保险期限:以保险单规定为准。

3、甲方应按照约定的保费,按时足额支付给乙方。

五、保险事故处理1、甲方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应立即及时拨打乙方提供的理赔电话,报告事故情况,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2、乙方应及时组织理赔员前往现场进行查勘,根据保险条款及事故情况进行赔偿。

六、保险合同变更和解除1、保险合同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2、保险合同解除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退费。

七、其他约定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保险期满截止。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约定。

八、争议解决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以上内容为《机动车辆保险合同通用范本》,任何单位或个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条款约定,以确保双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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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YT-FS-2629-56
机动车保险合同范本(完
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机动车保险合同范本(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

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一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
(1) 碰撞、倾覆、火灾、爆炸;
(2) 雷击、暴风、龙卷风、洪水、破坏性地震、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隧道坍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3) 全车失窃(包括挂车单独失窃)在3个月以上;
(4) 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第二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本公司负责赔偿。

但此项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三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概不负责:
(1) 战争、军事冲突或暴乱:
(2) 酒后开车、无有效驾驶证、人工直接供油;
(3) 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
(4) 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失窃或停放期间翻倒;
(5) 被保险人或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

第四条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本公司也不负责:
(1) 自然磨损、朽蚀、轮胎自身爆裂或车辆自身故障;
(2) 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使损失扩大部分;
(3) 保险车辆遭受第一条各款所列灾害或事故使被保险人停业、停驶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
(4)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五条公有车辆的保险金额,可以按重置价值确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

私有或个人承包车辆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但最高不超过投保时的实际价值。

第六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要求调整保险金额,应向本公司申请办理批改。

第七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后,应当尽量修复,补偿保险人修理前应当会同本公司检验受损车辆,明确修理项目、修理方式和修理费用,否则,本公司有权重新核定亲修理费用。

第八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而遭受的损失或费用支出,本公司按以下规定赔偿:
(1) 全部损失按保险金额赔偿,但保险金额高于重置价值时,以不超过出险当时的重置价值为限;
(2) 部分损失投保时按重量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费用陪偿;投保时保险金额低于重置价值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出险当时的重置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

上列车辆损失赔偿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如果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全数时,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第九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全损后的残作部分,应协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三者责任险
第十条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本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给予补偿。

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第十一条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均不属于本保险的责任范围,本公司概不负责:
(1) 被保险人所有或的代管的同产:
(2) 私有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3) 本车的驾驶人员;
(4) 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
(5) 拖带的未保险车辆或其他拖带物造成的损失;
(6) 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引起停电、停水、
停气、停产、停业或停驶造成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

第十二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概不负责:
(1) 酒后开车或无有效驾驶证:
(2) 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第十三条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应当按出险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赔偿。

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赔偿金额,本公司有重新核定。

本公司赔偿后,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病变或赔偿费用的增加不再负责。

第十四条本公司赔偿后,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被保险人义务第十五条被保险人投保时对保险车辆的情况应当如实申报、并应当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第十六条被保险人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使保险车辆保持正常技术状态。

第十七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
转让、赠送他人或变更用途,被保险人应当事先通知本公司并申请办理批改。

被保险人不得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非法转卖、。

转让保险车辆。

第十八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合同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同时通知本公司。

第十九条被保险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十五条到第十八条规定的义务,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保险合同。

无赔款优待
第二十条被保险人及其驾驶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险车辆在一年保险期间内无赔款,续保时可享受无赔款优待,优待金额为上年度应交保险费的10%,不续保者是不给。

被保险人投保车辆不止一辆的,无赔款优待分别按辆计算。

索赔事宜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本公司提供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关费用单据。

本公司应当迅速审查核实。

赔款一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本公司应当在10天内一次赔偿
结案。

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索赔时提供的各种单证必须真实可靠,被保险人如果有涂改伪造单证或制造假案等欺骗行为,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追回已付保险赔款。

第二十三条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或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

如果被保险人向本公司提出赔偿请求,本公司可以按照本条款的有关规定,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并协助中本公司向第三方追偿。

第二十四条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提交本条款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各种必要或自本公司书面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保险车辆必须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牌号,并经检验合格,否则本保险单无效。

第二十六章本条款中的重价值是指保险合同签订地车购置价。

本条款中的实际价值是指保险合同签订地该车市价。

第二十七条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地点在深圳或双方商定的其它城市。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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