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源长安全管理制度2018.12.20(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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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引言为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重大事故发生,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机制,提高应对重大危险源事故的能力。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原则安全第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分级管理:根据危险源的危险程度,实施分级管理。

动态监控: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组织机构成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管理重大危险源的安全工作。

第五条职责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制度的实施。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管理,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重大危险源的具体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辨识与评估第六条辨识定期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使用等环节进行危险源辨识。

第七条评估对辨识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其危险等级。

第四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八条安全防护为重大危险源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护栏、警示标识等。

第九条安全操作制定并实施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条应急准备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

第五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一条定期培训对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员工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二条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知识、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等。

第六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三条检查制度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

第十四条隐患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制定整改措施。

第七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五条事故报告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第十六条事故处理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找出事故原因,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八章附则第十七条制度修订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变化和单位实际情况,定期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第十八条制度生效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精选)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精选)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制度背景与目的1.1.1重大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严重伤害、财产损失、环境破坏或社会不安全的自然或人为来源的危险。

为了科学、有序、安全地管理和控制重大危险源,确保生产、环境和人员安全,制定本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1.1.2本制度的目的在于建立一套科学的重大危险源管理体系,明确各级员工在重大危险源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最大程度减少潜在风险,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1.2适用范围1.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可能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车间、仓储、运输、实验室等场所。

1.2.2所有员工都必须遵守本制度,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得到全面贯彻。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识别与评估2.1重大危险源识别2.1.1成立重大危险源识别专业小组,负责对公司各项活动中潜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识别。

2.1.2制定详细的危险源识别清单,明确每个危险源的特征、可能的影响和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

2.2重大危险源评估2.2.1制定科学的重大危险源评估标准和方法,对已识别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估。

2.2.2根据评估结果,确定重大危险源的等级,并建立相应的管控措施。

第三章重大危险源管理责任体系3.1重大危险源管理委员会3.1.1成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高层领导担任主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委员,负责重大危险源管理决策和监督。

3.1.2定期召开重大危险源管理委员会会议,评估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3.2重大危险源管理岗位设置3.2.1在公司设立专职的重大危险源管理岗位,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3.2.2重大危险源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经验,能够有效组织、实施和监督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工作。

第四章重大危险源管控措施4.1重大危险源管控计划4.1.1制定重大危险源管控计划,明确管控目标、责任人、控制措施和计划执行时间。

4.1.2对于等级较高的重大危险源,建立专门的管控小组,实施更为细致和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

重大危险源源长安全管理制度2018.12.20

重大危险源源长安全管理制度2018.12.20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管理,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文书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2〕44号)。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AQ3035-2010)。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AQ3036-2010)。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05)、《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作业安全通则》(AQ3018-2014)。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的通知》应急〔2018〕19号《应急管理部关于实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源长责任制的通知》应急〔2018〕89号《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2009)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程,制定本制度。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XXXX公司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及管理。

本制度所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标准辨识确定,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四、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实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源长责任制的通知应急〔2018〕89号》在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有储存设施)企业全面实施“源长制”,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本企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总源长,构建责任明晰、管理严格、措施有效、应急有力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机制。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把“源长制”作为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加强部署和检查,确保“源长制”落实到位。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源长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源长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源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保障生产安全,保护环境,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涉及各类重大危险源的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的实施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 确定重大危险源的主要特征和危险性等级;2. 对重大危险源实施专项管理,包括风险评估、管理措施、监测、事故应急预案等;3. 强化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和监督。

第四条本制度由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负责制定,相关部门负责具体的实施。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完善的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1. 确定重大危险源的范围和性质;2. 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3. 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安全检查;4. 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条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系统,包括但不限于:1. 完善的风险评估和评价体系;2. 预警机制和风险应对措施;3. 安全培训和教育。

第七条企事业单位应建立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的程序和责任人。

第八条企事业单位应建立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发生的事故进行彻底调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章源长管理制度第九条为了强化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在源长管理制度方面,企事业单位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1. 确定重大危险源的源长,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2. 对源长实施监督和考核,确保其履行职责;3. 持续改进源长管理制度,确保源长的工作效果。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条监督检查是确保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和源长管理制度有效执行的重要手段。

第十一条监督检查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1.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2. 源长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3. 安全生产的整体情况。

第十二条监督检查应做到及时、全面、精准,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章复审评估第十三条企事业单位应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和源长管理制度进行复审评估,确保其持续有效。

第十四条复审评估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的完善程度;2. 源长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3. 安全生产的整体情况。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精选3篇)在当下社会,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精选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11、目的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公司重大危险源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我公司的重大危险源为:生产场所、储罐区。

3、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3、1职责3、1、1安全科为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督管理。

3、1、2车间为重大危险源管理职责主体单位,负责重大危险源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

3、1、3设备科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定期进行监督管理。

3、1、4生产技术科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生产运行进行监督管理。

3、2管理程序3、2、1安全科监管程序(1)负责建立完善公司级重大危险源档案;(2)组织建立健全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每月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两次检查;(4)对重大危险源设备设施进行视频监控;(5)定期向上级部门统计上报重大危险源各类报表;(6)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组织编制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3、2、2车间管理程序(1)每周至少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检查;(2)建立健全车间级重大危险源管理台账;(3)巡检规定:1、相关岗位人员定时巡检,频次为1次/小时,在巡检人员应随身携带防护用具。

2、重大危险源巡检实行挂牌巡检。

3、在巡检过程检查液氯计量槽、储槽进出口阀门密封、连接法兰是否泄漏,压力计是否正常,并记录数值,安全阀是否正常,液位计液位是否在正常范围内。

4、各条管线在巡检时检查其是否有泄漏现象。

5、备用计量槽储槽按运行中设备巡检。

6、在巡检时如发现隐患问题,及时调整解决、处理,记录,如无法处理时,应及时上报。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为了确保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和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我公司制定了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下面我们详细介绍该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一、制度目的该制度的目的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重大危险源事故的发生,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二、责任分工(一)厂长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重大危险源的安全工作,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安全主管负责具体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危险源的识别、评估、防范和监控等,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三)员工对自己的安全工作负有主动性和责任,严格遵守安全规定,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三、危险源的识别与评估我们将组织专业人员对每个重大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估。

具体要求如下:(一)确定危险源的种类、性质、规模等基本信息。

(二)分析危险源可能引发的事故类型,评估事故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

(三)评估危险源对周围环境和公众的影响。

(四)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包括事故防范、物理隔离、应急预案等。

(五)定期复查和修订危险源的评估报告,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及时更新。

四、安全生产措施为了控制和减少重大危险源的风险,我们将采取以下安全生产措施:(一)设立专职安全人员,负责安全巡查、隐患排查、事故调查等工作。

(二)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规范,确保员工具备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

(三)每年开展安全培训,包括危险源的知识、事故应急预案等。

(四)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增强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建立安全记录和报告制度,及时记录和上报事故隐患。

五、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为了应对重大危险源事故的突发情况,我们制定了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详细规定了各类事故的应急措施、责任分工和通信联络等。

六、安全检查和监督为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我们将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组织内部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接受地方政府和相关监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和指导。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安全生产法》和《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安全风险评估导则》等法律法规规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是一个企业或单位建立和完善的一套制度体系,目的是保证重大危险源的科学、规范、有效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保障人员安全和环境安全。

一、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一)制定和修订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

(二)建立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风险评估制度,进行风险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确定相应管理措施。

(三)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技术控制、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管理制度的编制和修订工作,并对制定的制度进行审核和监督执行。

(四)对重大危险源作定期检查和随时检查,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五)组织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演练和事故调查,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

(六)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安全操作能力。

二、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一)重大危险源辨识:企业应通过专业机构进行辨识,确定重大危险源的种类、位置、数量和范围,并编制重大危险源辨识报告。

(二)安全风险评估:依据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进行风险评估,包括风险等级的划分、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制和审核。

三、管理措施(一)技术控制:通过技术手段,减少重大危险源的风险,如采用先进的设备和工艺、安装安全设施等。

(二)操作规程: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明确从业人员的工作职责和操作方法,规范操作行为。

(三)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救援组织和措施,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

四、检查与监督(一)定期检查:按照安全管理部门的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查看有无安全隐患和违规行为。

(二)随时检查:可以随时进行检查,例如突击检查和巡查,以确保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五、应急演练与事故调查(一)应急演练:根据应急预案进行定期的应急演练,提高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事故调查: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并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五篇)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五篇)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引用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国家安监总局《____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第四条:各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各职能部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分工合作,用心配合,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第五条:务必根据国家标准定期对本单位的危险源进行危险(安全)评价,即工程公司(项目部)所有构筑物、承建的施工现场、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库区(库)、贮罐区(贮罐)、危险化学品使用、储运等危险性作业的工业设施和作业以及其他具有危险性、可能发生或以前发生过重大事故的生产场所予以危险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

第六条: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和安全评价由公司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

根据评价结果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降低危险性,保障重大危险源安全运行。

第七条:公司对有重大危险源的施工现场,务必开工前进行一次风险分析评估;剧作业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特性、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性与后果做出定量或者定性的分析评价,并将评价报告按管理权限上报有关部门。

第八条: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后,将根据安全评价结果和国家有关标准对危险源划分等级,确定不同的管理权限和职责,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与控制措施。

第九条:重大危险源实行分级监控。

按照“集团公司-铜城建设公司-各分公司”三级分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监控管理。

第十条:建立危险源登记台帐制度,及时掌握重大危险源数量与等级变化以及运行控制、安全管理与维护、人员培训、安全职责落实等状况,有效控制引发事故的危险因素,消除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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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管理,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文书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2〕44号)。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AQ3035-2010)。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AQ3036-2010)。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05)、《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作业安全通则》(AQ3018-2014)。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的通知》应急〔2018〕19号《应急管理部关于实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源长责任制的通知》应急〔2018〕89号《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2009)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程,制定本制度。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XXXX公司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及管理。

本制度所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标准辨识确定,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四、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实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源长责任制的通知应急〔2018〕89号》在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有储存设施)企业全面实施“源长制”,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本企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总源长,构建责任明晰、管理严格、措施有效、应急有力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机制。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把“源长制”作为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加强部署和检查,确保“源长制”落实到位。

源长主要职责作为总源长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总源长可根据本企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区域划分等实际,设置分源长。

总源长和分源长统称源长,具体承担以下职责:1. 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备案、核销。

2. 组织完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设备设施、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以及在线监测监控和事故预警系统(包括自动化控制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紧急停车系统、安全仪表系统等),定期检测检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投用。

3. 组织制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确保其得到有效执行。

4. 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配备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管理和操作人员,持续开展安全操作技能培训,使相关人员了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特性,熟悉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措施。

5. 定期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及隐患排查,及时治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运行和隐患治理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6. 强化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及检维修作业安全管控,落实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动火作业升级管理的要求,确保安全风险辨识到位、管控措施有效。

7. 组织制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五、公司总经理是公司重大危险源总源长,分管副总经理是公司重大危险源分源长。

按规定职责对公司重大危险源进行管理。

职责划分1. 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是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的分源长,公司分管其他工作的副总经理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履行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职责。

2. 公司安全环保部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负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是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归口监督管理部门,并负责建立重大危险源清单、组织安全检查、安全评估及备案回执的台账。

3. 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部是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检测、检验、监控等生产技术归口管理部门并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并组织安排电仪中心对重大危险源的设施、设备(包括检测仪表、附属设备及配件、监控设备、有毒可燃气体检测设施)进行检查检验管理,并作好记录。

4. 安全环保部协调曲煤焦化安全保卫部消防一中队对重大危险源消防与应急救援设施负监督管理责任。

5. 公司综合办公室下属岗检室对进(出)生产区人员、车辆、物料等负监督管理责任。

丁二醇分厂对进(出)重大危险源人员负监督管理责任。

6. 重大危险源所在的丁二醇分厂具体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日常运行管理,并建立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运行、维护保养管理记录。

7. 公司各部门应按照《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的规定负责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置。

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履行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职责。

六、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与评估要求1. 公司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记录辨识过程与结果,适时进行更新。

2. 公司应当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

可以组织本单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人员或者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安全评估,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定期进行安全评估。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需要进行安全评价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可以与本单位的安全评价一起进行,以安全评价报告代替安全评估报告,也可以单独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

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由《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依据国家标准执行》。

3. 公司重大危险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按照有关标准的规定采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进行安全评估,确定个人和社会风险值:(1)构成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且毒性气体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1的;(2)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且爆炸品或液化易燃气体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1的。

4.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应当客观公正、数据准确、内容完整、结论明确、措施可行,并包括下列内容:(1)评估的主要依据;(2)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3)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4)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值(仅适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5)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周边场所、人员情况;(6)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的符合性分析;(7)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和监控措施;(8)事故应急措施;(9)评估结论与建议。

公司以安全评价报告代替安全评估报告的,其安全评价报告中有关重大危险源的内容应当符合本条规定的要求。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1)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已满三年的;(2)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3)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或者储存方式及重要设备、设施等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或者风险程度的;(4)外界生产安全环境因素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和风险程度的;(5)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10人以上受伤,或者影响到公共安全的;(6)有关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评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生变化的。

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要求1. 公司应当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得到执行,确保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2. 公司根据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方式)或者相关设备、设施等实际情况,按照下列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完善控制措施:(1)重大危险源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具备紧急停车功能。

记录的电子数据的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2)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装置装备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自动化控制系统;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装备紧急停车系统;(3)对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毒性气体的设施,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

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SIS);(4)重大危险源应设置视频监控系统,确保24小时正常投用,出现故障,生产经营管理部应及时安排处理。

(5)重大危险源涉及剧毒物质的安全阀后放空管,禁止直接对空排放,必须回收或者进入火炬系统燃烧。

(6)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3. 公司重大危险源现场管理规定:(1)罐区重大危险源泄漏有可能造成水体污染的,应设置围堰和收容设施。

(2)涉及易燃易爆物质的重大危险源,应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火灾报警仪;涉及有毒物质的重大危险源,应装设有毒气体浓度检测报警仪。

报警信号引至工艺装置、储运设施等控制室或操作室,报警仪应定期检测,确保可靠实用。

(3)应确保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设施、安全附件完好。

(4)重大危险源场所应配置必要的合适的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并确保安全通道畅通。

(5)重大危险源场所灯具、开关等应为防爆型。

(6)重大危险源场所的防雷设施、放静电设施每年检二次。

(7)重大危险源储罐应杜绝超量、超压冲装。

(8)重大危险源区域内动火作业按照特殊动火作业进行管理。

(9)进入易燃易爆重大危险源场所,禁止使用无线通讯工具,禁止穿化纤衣服。

禁止穿铁钉鞋。

(10)重大危险源区域应相对隔离,无阻火器车辆禁止驶入重大危险源区域。

4. 公司的重大危险源通过定量风险评价确定的重大危险源的个人和社会风险值,不得超过《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如果经过定量风险评价确定公司的重大危险源的超过个人和社会可容许风险限值标准的,公司应当采取相应的降低风险措施。

5. 公司各单位和管理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能范围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可靠运行。

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6. 公司总经理每月必须组织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控制状况、安全设施(包括检测仪表、附属设备及配件)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生产经营管理部应对重大危险源的特种设备以及安全附件,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定期进行检测,常压罐每年进行一次壁厚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台账;重大危险源所在合成氨分厂每月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专项检查,班组做好日常巡回检查、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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