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危险源管理制度(6篇)

危险源管理制度(6篇)危险源管理制度(精选6篇)危险源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1、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特制定本办法。
2、本规定所指重大危险源分为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
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品,且危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它存在危险数量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
按照《重大危险源辩识》(gb__-20__)的规定,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20__]56号文件规定,属于申报登记范围内的特种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除国家规定的危险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和公司财产损失的其他特种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3、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生产单位和部门。
第二章:管理机构职责4、公司的安全管理职责1)组织全系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2)制定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3)建立健全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严格划分范围,不断完善预测、预警、预案工作;4)部署、组织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及开展演练,组织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5)组织或参加重大危险源造成事故的调查和处理;6)对直接监督管理的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备案。
5、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1)组织所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2)根据公司规定,利用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督促所属车间、科室做好预测、预警、预案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的档案登记、检测评估、监控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技术方案和资金,并限期整改;3)完善本单位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落实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4)协助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5)重大危险源管理务必职责到人,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日常管理,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在控。
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必备14篇)

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必备14篇)危险源的管理制度第1篇施工现场为创新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有效实施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加强事故的预警预防预控工作,降低事故率,保证经济建设的正常程序,现就我县加强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做如下规定:一、重大危险源的认定(一)施工现场有下列状况之一的,可认定为重大危险源1、违反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规定的;2、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01)的规定检查,分项检查中保证项目得分不足40分或保证项目中有一项得分为0分的。
(二)存在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主要包括:1、施工现场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中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基坑,沟(槽)工程;2、地下暗挖工程;3、水平混凝土构件横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或集中荷载大于15kn/m的高大模板工程以及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4、30m及以上高空作业;5、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6、起重吊装工程;7、悬挑式脚手架,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吊篮脚手架;8、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业活动。
二、重大危险源的控制管理(一)施工单位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建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公示、控制管理体系,明确具体职责,认真组织实施。
(二)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务必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除应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当包括监控措施,应急预案以及紧急救护措施等资料。
(三)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凡属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论证。
危险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篇)

危险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危险源(点)的确定与分级1、危险源(点)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作业区域内潜伏着较大危险性的岗位、场所,这些地方事故频率高,会导致人身伤亡、火灾爆炸或设备机械损坏等事故,是安全生产重点控制管理部位。
2、对危险源(点)要根据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按照危险程度对危险源(点)分等级实施重点控制管理。
①一级危险源(点):事故发生频率高,一旦发生事故将会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的危险岗位、场所等。
②二级危险源(点):事故发生频率较高或容易导致重伤、残废、多人伤害事故的危险岗位、场所等。
③三级危险源(点):不会导致重伤以上的事故、重大设备、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但事故较常发生或有较大可能会发生事故的岗位、场所等。
④四级危险源(点):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有可能发生一般伤害事故的岗位、场所等。
对危险源(点),单位根据生产特点、工艺流程、设备状况,分别进行定级、设标、建档、控制。
二、危险源(点)的管理1、危险源(点)的划定依据(1)有爆炸、发生火灾危险场所;(2)有灼烫危险场所;(3)有坍塌、压埋、坠落危险场所;(4)有触电伤害危险场所;(5)有腐蚀、放射、中毒、窒息危险场所;(6)有落物、崩溅伤人场所;(7)有被机具绞、碾、挂、割、压、刮、挤、撞等危险场所;(8)有被物体碰、夹场所;(9)有被绊倒危险场所;(10)其它容易致人受到伤害场所。
2、危险源(点)的控制要求(1)存在三级以上危险源(点)的单位应列出潜在危险因素和可能造成的事故,制定预防对策措施。
(2)危险源(点)具体责任人,是该点作业的操作者及班组长、班组安全员。
(3)各级危险源(点)所属班组和责任人,应按管理标准要求,进行日常检查,保障安全生产。
(4)单位对一、二级危险源(点)作业人员,要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5)各级危险源(点),由规定的检查单位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3、危险源(点)的申报危险源(点)由各有关单位确定分级、逐级落实管理。
安全生产危险源辨识管理制度(三篇)

安全生产危险源辨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和相关从业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科学辨识、精确分类、全面防范,预防控制危险源,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的危险源是指可能引发事故、病害或其他健康危害的物质、能量、设备、工艺或工作环境等。
第五条本制度的辨识管理包括危险源辨识、危险源评估、危险源管控和危险源监测等环节。
第六条本制度的实施机构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第七条本制度的实施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和评估。
第八条本制度的修订和解释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
第二章危险源辨识第九条企业应当对其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
第十条危险源辨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对企业所拥有的设备、工艺、物资等进行调查和了解。
(二)针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引发的事故、病害或其他健康危害进行分析。
(三)获取或收集有关危险源的相关信息。
(四)对不同岗位和工作环境中的可能危险源进行研究和分析。
第十一条危险源辨识应当及时、准确、全面。
第十二条危险源辨识结果应当及时报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第十三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对危险源辨识结果进行审核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三章危险源评估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对辨识出的危险源进行评估。
第十五条危险源评估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对可能引发事故、病害或其他健康危害的危险源进行定量定性评估。
(二)评估危险源可能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三)评估危险源控制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第十六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危险源评估的方法和标准。
第十七条危险源评估结果应当及时报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第十八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对危险源评估结果进行审核和评估,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四章危险源管控第十九条企业应当根据危险源评估报告,制定危险源管控方案。
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篇一」第一条定期开展危险源普查。
采油厂、井区、班站每月开展一次危险源辨识工作,并按照危险源级别划分,积极组织风险削减。
1、一、二级危险源,及时上报HSE办公室及相关科室。
2、三级危险源,由井区负责人为风险削减第一责任人,组织实施风险削减;四级危险源,班站长为风险削减第一责任人,组织实施风险削减。
第二条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周围民众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重大以上危险源的应急预案要在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实行分级管理并实行领导干部承包制度。
第四条采油厂、井区建立《危险源立案销案台帐》,班组建立《危险源辨识台帐》,记录班组、井区辨识出的各类危险源及削减情况,并每月向HSE办公室上报一次。
第五条基层骨干和全体员工都有参与危险源管理、辨识、评价、削减的责任和义务。
井区负责人、班站长负责组织制定纠正措施实施风险削减;基层安全管理干部负责危险源辨识、事故隐患查找及风险削减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岗位员工负责对在生产过程中出现或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初步判断,对能力所及的应进行削减或控制。
第六条由安全管理干部负责,应及时组织全区员工的HSE知识培训,提高全员综合素质,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操作等人为风险。
第七条对暂时不具备削减条件的危险源,应向HSE办公室提出临时性防范措施意见,经HSE办公室同意后,指派专人负责监督、落实防范措施的执行情况,待条件成熟后,进行风险削减。
第八条削减措施完成后,将完成情况上报HSE办公室,由HSE办公室负责组织验收。
第九条1、对上级有关部门辨识出的各类事故隐患,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纳入井区月度HSE考核,与奖金挂勾。
2、整改完毕而不及时上报的,可认为未及时整改,也将纳入井区的月度HSE 考核。
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篇二」1目的和范围1.1目的通过对本公司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为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危险源的管理制度(精选5篇)

危险源的管理制度(精选5篇)1.危险源的管理制度第1篇1、目的:为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消除事故隐患,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使用范围:公司生产区。
3、职责:3.1总经理负责领导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负责领导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2分管副总协助总经理进行重大危险源管理,在总经理不在时履行总经理对重大危险源管理职责。
3.3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工作,并组织重大危险源的识别、评价、监督、档案管理等。
3.4各生产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管理,并对管理结果负责。
4、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和评价:4.1综合管理部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价小组,依据《重大危险源辩识》对公司生产现场和储存设施进行评价,确定重大危险源。
4.2重大危险源管理:4.2.1配备灭火器等必须的消防器材和设施,所有器材和设施要完好。
4.2.2配备监视设备,实施全天候监视。
4.2.3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半年不少于一次演练,并不断完善。
4.2.4公司、所在厂每月一次进行专项综合检查,检查要有记录。
4.2.5生产班组必须按规定进行巡检,检查要有记录。
4.2.6所在厂安全员进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检查,检查要有记录。
4.2.7在重大危险源区域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工艺(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制度》、《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进行,实施谁签字谁负责,谁作业谁负责。
4.2.8发现隐患,必须立即向厂和综合管理部报告,并及时进行整改。
4.2.9由综合管理部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挡案类容包括:危险物质名称、数量、特性、管理人员、管理制度、评价报告、检测报告等。
2.危险源的管理制度第2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监控、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公司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检测、评价、监控、应急救援和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法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法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一、总则为遵守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公司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二、重大危险源的确定: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对公司生产、储存、使用的危险化学品进行辨识,我公司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数没有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本公司没有重大危险源。
三、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职责:1、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2、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为安健环质团队,负责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公司重大危险源的使用管理部门为生产部,具体实施单位为联悦气体。
四、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1、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工作与本单位的安全评价一齐进行,安全评估报告的相关资料在安全评价报告中体现,一般状况不单独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
2、在本单位的安全评价报告中,无重大危险源。
五、重大危险源的备案:安健环质团队应在完成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后____日内,填写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连同重大危险源档案材料,报送赣州市萝岗区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六、重大危险源的场所和设备管理:1、建立设备管理档案,按国家的管理规定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定期检测检验。
2、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操作规程。
3、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即时处理;4、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七、附则1、本管理制度若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符时,按国家规定执行。
2、本制度由安健环质归口管理。
3、本制度解释权在赣州联悦气体有限公司。
4、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法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2)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关于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要求,制定和实施的一套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从源头上控制和管理重大危险源,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发生重大事故。
危险源管理制度范本(4篇)

危险源管理制度范本一、制度目的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企业的正常运作,以及促进安全生产,本单位制定了危险源管理制度,对危险源进行全面管理和控制,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和健康性。
二、危险源管理的范围危险源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畴:1、机械设备和电气设备2、化学物质和危险品3、高温、高压和高噪声等4、各类作业的危险源5、环境污染和辐射等三、危险源管理的职责与措施1、部门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本单位的危险源进行识别、评估和整改,并制订相应的管理措施。
2、员工必须参加危险源管理的培训,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制度,具备识别和控制危险源的能力。
3、员工在作业前必须对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估,并按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4、危险源的管理和控制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遵守相关的标准和规范。
5、对于已经识别的危险源,应制订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并按照计划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6、对于新引进的设备和新建的工程,必须进行安全评估和审批,并按要求做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工作。
7、对于发生的事故和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并进行调查,找出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四、管理制度的执行1、危险源管理制度由管理者负责推行和执行,并进行定期的评估和改进。
2、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危险源管理制度,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责任,不得故意违反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事故隐患。
3、对于违反制度的员工,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工、罚款、调离岗位或解雇等处理。
五、附则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执行,并对以前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废止。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以上是危险源管理制度的范文,制定和执行该制度可以帮助企业全面管理和控制危险源,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同时也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的要求。
不同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修改和完善。
危险源管理制度范本(2)危险源管理制度一、目的及范围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避免事故的发生,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制定本危险源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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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危险源(点)的确定与分级
1、危险源(点)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作业区域内潜伏着较大危险性的岗位、场所,这些地方事故频率高,会导致人身伤亡、火灾爆炸或设备机械损坏等事故,是安全生产重点控制管理部位。
2、对危险源(点)要根据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按照危险程度对危险源(点)分等级实施重点控制管理。
① 一级危险源(点):事故发生频率高,一旦发生事故将会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的危险岗位、场所等。
② 二级危险源(点):事故发生频率较高或容易导致重伤、残废、多人伤害事故的危险岗位、场所等。
③ 三级危险源(点):不会导致重伤以上的事故、重大设备、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但事故较常发生或有较大可能会发生事故的岗位、场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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