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动火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建立动火证办理和使用,落实动火证中的安全措施程序,确保动火作业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
2.适用范围适用于厂内一切动火作业。
3.职责3.1安全部负责动火证的办理,以及监督检查动火单位在动火作业中对动火证上要求的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2动火单位负责在动火前对作业证上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确保动火安全。
4.工作程序4.1禁火区的划分公司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在禁火区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制度。
4.2动火许可证的办理、使用“动火证”。
4.2.7“动火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让,不得涂改或转移动火地点。
“动火证”。
4.3动火中落实的安全措施(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受限空间内作业安全管理,确保进入受限空间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防止发生中毒、窒息、着火和爆炸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进人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
3.职责3.1安全环保科负责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2进入受限空间单位负责在动火前对作业证上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确保动火安全。
4.工作程序4.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为:4.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4.3进入有限空间前应做一次全面检查,凡是取样分析不合格、无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未全面落实和工具行灯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均不准进入内部作业。
4.4进入有限空间内进行检修作业,应打开设备的所有手孔、人孔、风门、烟门,保持设备内空气流通,必要时可向设备内通风;对于通风不良、容积较小的设备,作业人员要进行间歇作业,不准强行连续作业。
八大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八大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八大危险作业包括: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吊装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高处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
(«动火分类及审批动火权限管理规定»四月份下发,按此规定执行)动土作业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公司的动土管理,确保动土作业的绝对安全,特制订本制度一、动土作业安全要求1、动土作业必须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没有《动土作业许可证》不准动土作业。
2、作业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3、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4、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臵护栏、盖板和警示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
5、严禁涂改、转借《动土作业许可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6、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使用适当工具挖掘,避免损坏地下隐蔽设施。
7、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安全保卫部,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8、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严禁堵塞下水道。
(2)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当使用便携式木梯或便携式金属梯时,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作业时应戴安全帽。
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3)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臵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
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应距坑、槽、井、沟边沿0.8 m,高度不得超过1.5 m。
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4)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应保持适当距离,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
(5)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背景及意义为了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制定并实施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工作。
二、制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4.《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规定》三、适用范围适用于企业生产中存在八大危险作业,涉及高处作业、火焰切割、高温作业、爆炸性、放射性、有毒物质、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危险作业岗位。
四、具体内容1.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设立封闭式作业区域,工作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品,高处人员应佩戴安全带。
(2)每个工作期间应该有两名人员,一人作为操作员,一人负责安全监督,确保高处作业的安全。
(3)检查、维护和安装防护设施,确保防护设施的可靠性。
2.火焰切割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设立隔离区域,防止人员进入。
(2)使用防火防爆器材和工具,使用工作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
(3)在离开工作现场之前,必须依靠专业人员确认已经完成了工作和关闭了所有设备和工具。
3.高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确保工作区域的通风情况,加强对高温工作环境的监控。
(2)工人必须穿戴适当的防护用品,视情况而定,也必须穿着特制的防护服。
(3)工作时间不宜过长,并定期进行体检。
4.爆炸性物质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在作业现场设立防爆区域,严格禁止吸烟、明火等违禁行为。
(2)设立消防器材和应急预案,保障在发生意外时可以及时控制和处理。
(3)正确使用特殊工具和防护装备,确保安全。
5.放射性物质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保障空气和水的质量,每个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体检,以保证在工作时不会受到危害。
(2)工作现场应严格控制,进、出入应进行严格监督。
(3)使用特殊防护装备,防止放射性物质对人身危害。
6.有毒物质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设立有毒物质作业区,对潜在风险进行评估,必要时采取隔离措施。
(2)必须穿戴防护装备,最好使用隔离式防护装备。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和适用范围(一)目的:为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减少因危险作业导致的事故和伤亡,规范危险作业行为,提高作业效率,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的所有危险作业,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高温作业、高压电作业、有毒有害物品作业、机器设备维修作业、爆破作业、焊接与切割作业、挖掘作业等。
二、危险作业的定义和分类(一)定义:危险作业是指在作业过程中可能造成事故和伤害的工作活动。
(二)分类:根据作业特点和风险程度,将危险作业分为八类,即高空作业、高温作业、高压电作业、有毒有害物品作业、机器设备维修作业、爆破作业、焊接与切割作业、挖掘作业。
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措施(一)人员管理:对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进行培训,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复审。
(二)设备管理:确保危险作业所使用的设备设施符合安全要求,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三)风险评估:对危险作业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危险点和应对措施。
(四)作业程序:制定详细的作业程序,明确每个环节的操作步骤和安全注意事项。
(五)安全防护措施: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和设施,如安全带、安全网、防护罩等,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六)监督检查:对危险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记录检查情况。
(七)事故应急预案: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危险作业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应对措施。
(八)宣传教育:通过培训、宣传等形式,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危险作业安全知识。
四、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责任制度(一)公司领导:负责制定并落实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危险作业安全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作业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遵守安全作业程序,增强安全意识。
五、危险作业安全事故处理流程(一)事故报告:发生危险作业安全事故后,立即向上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事故调查: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调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八种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涉及以下八种危险作业的项目和活动:1. 高处作业;2. 有限空间作业;3. 高温、高压作业;4. 电气作业;5. 化学品作业;6. 爆破作业;7. 金属冶炼作业;8. 液化气、氧气等易燃易爆气体作业。
三、安全管理制度1. 作业许可制度(1)作业前,必须办理作业许可手续,明确作业内容、时间、地点、人员、安全措施等。
(2)作业许可应由作业负责人、安全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审核,确保作业安全。
2. 作业前安全教育(1)作业前,对参与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使其了解作业内容、安全注意事项及应急处置措施。
(2)新员工、转岗员工及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 作业现场安全检查(1)作业前,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2)作业过程中,安全员应随时对作业现场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4. 个体防护(1)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尘口罩、防护眼镜等。
(2)特殊作业人员还需根据作业要求,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
5. 作业应急处置(1)制定作业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应急响应、现场救援等流程。
(2)作业人员应熟悉应急处置预案,掌握应急处置措施。
6. 作业现场环境监测(1)对作业现场进行环境监测,确保作业环境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7. 作业记录(1)建立作业记录制度,详细记录作业时间、地点、人员、作业内容、安全措施等。
(2)对作业记录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记录真实、完整。
8. 作业总结与评估(1)作业完成后,对作业过程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对作业效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作业安全管理水平。
四、责任追究1. 作业负责人对本项作业的安全负责,如因管理不善导致事故发生,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八大特殊作业的管理制度

八大特殊作业的管理制度作业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内,为完成某项任务而进行的各种活动。
在工作环境中,有些作业可能涉及到特殊的要求、条件或者风险,因而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来确保作业的安全进行。
以下是八大特殊作业的管理制度:一、高空作业管理制度高空作业是指在较高的高度上进行的工作活动,如建筑工地上的高空作业、电力维修工程等。
高空作业涉及到较大的安全风险,必须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
包括高空作业前的检查和确认、安全设备的配备和使用、高空作业的许可程序等。
二、封闭空间作业管理制度封闭空间作业是指进行在无法自由出入的空间内的工作活动,如船舱内的维修作业、储罐内的清洁等。
由于封闭空间内的通风、供氧等条件受限,作业人员容易受到有害气体或窒息的危险。
因此,针对封闭空间作业,必须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包括空间内条件的检查和确认、通风设备的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的配备等。
三、挖掘作业管理制度挖掘作业是指进行土方工程、矿山开采等工作活动。
挖掘作业需要使用大型机械设备,作业环境复杂,存在人员伤亡和设备破坏的风险。
因此,必须制定挖掘作业的管理制度,包括挖掘机械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安全操作规程等。
电气作业是指对电力设备和电气设施进行的安装、检修、维护、改造等工作活动。
电气作业涉及到电流、电压等高危因素,一旦操作不当就容易引发电击、电火灾等事故。
因此,电气作业的管理制度需要包括对设备和设施的检修、停电操作的程序和规定、操作人员的技术要求等。
五、临时用电管理制度临时用电是指在工程施工现场或临时活动场所临时使用的电能。
由于临时用电通常是由移动电源供应,使用环境相对复杂,需要制定管理制度来确保用电安全。
包括用电设备的选择和使用、电缆布线和接地的要求、用电前的检查和验收等。
六、起重吊装作业管理制度起重吊装作业是指使用吊装设备进行的物体起升和搬运活动。
起重吊装作业需要合理规划、稳固设备、培训操作人员等,才能保证作业的安全进行。
因此,起重吊装作业的管理制度需要包括吊装设备的检查和维护、操作人员的技术要求、起重作业的计划和方案等。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背景在生产过程中,有一些作业被认为是非常危险的,通常这些危险作业是涉及到高空作业、高温、有害物质、尘埃和噪声等环境条件的作业。
为了减少这些危险作业对员工的潜在伤害,必须对其进行专门的安全管理。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管理动态平衡作业安全要求——明确高处作业时,必须要保持身体平衡和稳定,禁止站在物体或设备的边缘进行作业,对于有危险倾斜和变形的设施必须除去,必要情况下,要使用安全带等防护措施。
2.管理深度挖掘作业安全要求——明确挖掘施工过程中要保持稳定,通过场地勘察和土质分析确定平坦面可承受载荷,超深度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备并操作防坠器材。
3.管理高处作业安全要求——明确爬升、维修和安装等工作必须采取安全带等防护措施,对于不能保证安全的人员不能从高处进行操作。
4.管理危险化学品作业安全要求——对于使用危险物品时必须了解化学品的性质,做好提供安全、稳定环境的工作,同时进行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泄露,导致严重后果。
5.管理有害物质作业安全要求——有毒有害物质工作,必须要进行有效的控制,必要情况下要使用个人保护装备,同时对于更新更换设备应根据环保标准来更新。
6.管理动土工作安全要求——明确动土时不能够超出人员和设施的安全范围进行作业,要进行场地勘察和土质分析,以保证施工安全。
7.管理高温作业安全要求——明确高温作业时必须要注重防止燃爆和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提前做好救援准备。
8.管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明确在有限空间内不能够进行持续性作业,应根据现场的情况,确定空气流通和通风的方案,采用适当的设备进行作业。
危险作业对员工的潜在伤害很大,因此企业应该理解和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护员工的安全。
通过上述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控制危险作业对员工的伤害,确保生产安全并维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同时,企业应该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管理措施,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生产环境和规定。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动火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建立动火证办理和使用,落实动火证中的安全措施程序,确保动火作业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
2.适用范围适用于厂内一切动火作业。
3.职责3.1安全部负责动火证的办理,以及监督检查动火单位在动火作业中对动火证上要求的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2动火单位负责在动火前对作业证上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确保XXX.工作程序4.1禁火区的划分公司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在禁火区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制度。
4.2动火许可证的办理、使用4.2.1在禁火区,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他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作业均属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严禁无动火证动火,否则从严论处,电工必须持有效动火证后,接电焊机,否则从严论处。
4.2.2申请动火单位,应根据动火安全规定落实动火中的各项动火措施,安排好动火监护人(不得少于2人且至少有一名男职工)后方可申请动火。
4.2.3动火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专人或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动火证由公司安全部门审批,特别危险区动火,报分管生产副总审批。
4.2.4安全部门向动火负责人及其了解动火前准备工作情况时,都必须如实回答,否则,从严处理。
4.2.5必须在动火证批准有效工夫和区域内进行动火工作,凡延期或补充动火都有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
4.2.6动火人到达动火地点后,首先要检查动火证中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如有一项不落实,有权拒绝动火。
4.2.7“动火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让,不得涂改或转移动火地点。
4.2.8动火证审查批准,必须到现场审查,确认安全,可靠,方能开具“动火证”。
4.3动火中落实的安全措施4.3.1将动火设备内的可燃、易燃物质彻底清理干净,然后用蒸气或空气吹扫或水洗,并保持足够的时间和次数,保证内无可燃、爆气体或液体,最后还要放满清水。
4.3.2切断动火设备相连管道,并加设备盲板,进行完全隔绝动火,车间易燃易爆物料必须清理洁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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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动火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建立动火证办理和使用,落实动火证中的安全措施程序,确保动火作业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
2.适用范围适用于厂内一切动火作业。
3.职责3.1安全部负责动火证的办理,以及监督检查动火单位在动火作业中对动火证上要求的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2动火单位负责在动火前对作业证上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确保动火安全。
4.工作程序4.1禁火区的划分公司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在禁火区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制度。
4.2动火许可证的办理、使用4.2.1在禁火区,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他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作业均属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严禁无动火证动火,否则从严论处,电工必须持有效动火证后,接电焊机,否则从严论处。
4.2.2申请动火单位,应根据动火安全规定落实动火中的各项动火措施,安排好动火监护人(不得少于2人且至少有一名男职工)后方可申请动火。
4.2.3动火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专人或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动火证由公司安全部门审批,特别危险区动火,报分管生产副总审批。
4.2.4安全部门向动火负责人及其了解动火前准备工作情况时,都必须如实回答,否则,从严处理。
4.2.5必须在动火证批准有效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动火工作,凡延期或补充动火都有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
4.2.6动火人到达动火地点后,首先要检查动火证中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如有一项不落实,有权拒绝动火。
4.2.7“动火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让,不得涂改或转移动火地点。
4.2.8动火证审查批准,必须到现场审查,确认安全,可靠,方能开具“动火证”。
4.3动火中落实的安全措施4.3.1将动火设备内的可燃、易燃物质彻底清理干净,然后用蒸气或空气吹扫或水洗,并保持足够的时间和次数,保证容器内无可燃、爆气体或液体,最后还要放满清水。
4.3.2切断动火容器设备相连管道,并加设备盲板,进行彻底隔绝动火,车间易燃易爆物料必须清理干净。
4.3.3进入塔、油罐容器动火,应作爆炸分析和含氧量测定,合格后方可动火,并必须到安全部门开具罐内安全审批单,方可进入容器。
4.3.4能拆下的管道,阀门、水容器等应尽量拆下,拿到安全地带动火,更换下的设备、仪表、配件如需重新使用,在动火期间安装的,应清洗干净后方可进行。
4.3.5动火前应整体考虑,与制造部门联系,如有威胁的动火安全的相邻部门及其他,制造部门应通知采取安全措施。
4.3.6动火前动火负责人应定出应急措施,备好监火灭火器材,监火一律使用指定专用灭火器,如需动用其他灭火器,需经安保科同意。
4.3.7动火工具必须完好,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氧气瓶和乙炔瓶离明火10米以上,乙炔瓶与氧气瓶应距在5米以上,如违反规定出现事故,由动火人员负责。
4.3.8动火附近的下水井、水沟、电缆沟、排水沟应清除易燃、易爆物或予封闭隔离,5级以上大风不准室外高处作业。
4.3.9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如不能直接接在焊件上,应尽量缩短回路线距离。
动火过程中跑、冒、滴、漏易燃物等其他紧急情况时,应停止动火。
恢复正常,且应批准后方可继续动火。
4.3.10室内动火应将门窗打开,周围设备遮盖,附近不准有石油醚、酒精等挥发性强的易燃物,用于生产或敞开存放,擦洗设备等,同时易燃易爆物料在动火期间不得通过动火现场。
一个车间动火,相邻车间需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火灾蔓延。
4.3.11非特殊情况,严禁带料,带压和开车动火。
4.3.12动火完毕,电焊人员应熄灭余火,切断电焊机电源,关掉乙炔和氧气发生器,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4.3.13乙炔瓶和氧气瓶除车间检查外,必须按规定存放。
4.3.14动火结束,监火人员应把消防器材放回原位,动火负责人应将动火现场全面检查(用水清洗)安排清理,以防意外。
4.3.15各级安全员,义务消防队员有权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4.3.16监火人在动火期间自始自终不得离开监火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岗位时,动火负责人必须指定代理人。
(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受限空间内作业安全管理,确保进入受限空间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防止发生中毒、窒息、着火和爆炸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进人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
3.职责3.1安全环保科负责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2进入受限空间单位负责在动火前对作业证上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确保动火安全。
4.工作程序4.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为:4.1.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由安全环保科负责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4.1.2落实进入有限空间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间内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检验结果;4.1.3指派监护人员,监护人员与作业部门共同检查监护措施、防护设施及应急报警、通讯、营救等设施,确认合格后签字认可;4.1.4安全管理负责人在对上述内容全面复查无误后,报厂安全环保科审批后,方可进入作业。
4.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4.2.1作业前,应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作业空间的结构和相关介质等方面的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处理、救护方法等;4.2.2停止危险设备的运行和使用,切实做好作业空间的工艺处理,所有与作业点相连的管道、阀门必须进行可靠隔绝,如装设盲板、拆卸连接部位,不得以关闭阀门或水封来代替盲板,盲板应挂牌标示;4.2.3对危险设备可靠切断后,打开设备上所有人孔、手孔、放散阀、排空阀、出气阀、料孔和炉门等危险设备内残留物必须尽量排放或移液,清理干净。
4.2.4根据危险设备内的介质类型用蒸汽、水、热水、机械通风或自然通风等方式进行介质的清洗和置换;如危险设备内装有非导电性液体(如苯、乙醚等)时,为防止静电产生导致事故,必须将设备进行可靠性接地,冲入水蒸气时应尽量低压、低速导入。
4.2.5进入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有限空间内作业,电源的有效切断可采取取下电源保险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警示牌,设专人监护;4.2.6检修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30分钟应取样,且取样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间容积较大时要对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才允许进入设备内作业。
其中:4.2.6.1有毒有害气体含量符合GBZ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的容许浓度,氧含量应为18.5%-21%。
4.2.6.2有毒气体或粉尘浓度低于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或低于允许进入的时间及浓度;4.2.6.3其他可燃性气体低于其爆炸下限浓度的20%以下;4.2.6.4如在设备内作业时间长,至少每隔2小时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人员;4.2.6.5使用具有挥发性溶剂、涂料时,应做连续性分析检测并加强通风措施。
4.2.7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遵守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能代替上述各作业票,所涉及的其他作业要按有关规定执行;4.2.8有限空间作业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其畅通无阻,以便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4.2.9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一般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特殊情况需经安全环保科批准;4.2.10在易燃易爆作业环境中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和电动工具,电气线路必须绝缘良好,无断线接头,电源接点无松动,防止产生电气火花造成事故;作业人员不得穿戴化纤类等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4.2.1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内照明电压应不大于36V。
在潮湿或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12V,所有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装有防触电的电气保护装置。
4.2.12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作业环境中,应穿戴好防护用品,在设备外部应设有急救用的冲洗装置和水源等。
4.2.13在设备内进行焊接作业时,应使用干燥绝缘垫,进行气割、气焊时,要使用不漏气的设备,在设备内不得随便开放乙炔或氧气。
4.2.14进入设备内部作业前,所有作业人员要检查安全措施、安全器具,规定好统一的联络信号。
4.2.15作业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灭火器材、安全绳和相应的急救用品和装置。
4.2.16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应首先拟定和掌握紧急情况时的外出路线、方法,有限空间内人员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4.2.17有限空间作业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可再采取强制通风的方法(严禁向有限空间内通氧气或富氧空气);4.2.18对随时产生有害气体或进行内防腐作业的场所应采取可靠措施,作业人员要佩戴安全可靠的防护面具,由安全人员亲自监护,并进行定时监测;4.2.19监护人员一旦发现有发生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发生时,应立即召集急救人员穿戴好防护器具进行抢救,不得无防护措施情况下盲目进入抢救,并至少留一人在外做监护和联络工作;4.2.20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有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必须立即撤出;若需要继续作业,必须重新办理进入设备内作业审批手续;4.2.21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与车间负责人共同检查设备内部,确认设备内无人员和工具、杂物后,方可封闭设备孔。
4.3进入有限空间前应做一次全面检查,凡是取样分析不合格、无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未全面落实和工具行灯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均不准进入内部作业。
4.4进入有限空间内进行检修作业,应打开设备的所有手孔、人孔、风门、烟门,保持设备内空气流通,必要时可向设备内通风;对于通风不良、容积较小的设备,作业人员要进行间歇作业,不准强行连续作业。
4.5进入罐、容器、井内作业时,多层交叉作业应搭设脚手架、安全作业平台,应按作业点的高度或深度搭设安全梯或配备救护绳索为应急救离使用,在作业中严禁抛掷工具、材料,也不得将工具、材料等物品放置在人孔边上或设备顶部,以防坠物伤人。
4.6进入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有限空间内作业时,要按要求戴好个人防护用具。
4.7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的人员应清理衣兜,禁止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所带入的工具、配件等必须登记清楚,作业结束后应一一清点,防止遗留在设备内部。
4.8在清理设备容器内的可燃物料残渣、沉淀物时,必须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严禁使用铁器敲击碰撞且不准穿戴化纤织物。
4.9作业中断时间在150分钟以上或作业条件发生改变,需继续进入内部作业时,应重新办理作业票,作业者要严格按照作业票规定的时间进入内部作业。
4.10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员必须共同对设备容器内外进行检查,双方确认无问题,且均在作业票上签字后,方可封闭人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