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项目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项目本文将介绍常用建筑材料的见证取样检测项目,以确保建筑质量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在建筑行业中,建筑材料的选择和使用对于整个建筑的质量和安全性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建筑材料的质量和性能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见证取样检测是一种在施工现场对建筑材料进行随机抽样检测的方法,该方法可以确保所使用的建筑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并且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问题。
下面我们将介绍常用建筑材料的见证取样检测项目,包括:1、水泥水泥是建筑行业中最常用的材料之一,它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建筑物的安全性和耐久性。
见证取样检测项目包括安定性、强度、比表面积、密度、凝结时间等。
2、钢筋钢筋是建筑结构中的重要材料,它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建筑物的承载能力和结构安全。
见证取样检测项目包括抗拉强度、屈服强度、伸长率、弯曲性能等。
3、玻璃玻璃是建筑行业中广泛使用的材料之一,它的质量和性能对于建筑物的安全性和美观性都有重要影响。
见证取样检测项目包括厚度、硬度、透光度、耐候性、防火性能等。
4、陶瓷陶瓷是一种高硬度和高耐磨性的材料,常用于建筑卫生设施和装饰工程。
见证取样检测项目包括吸水率、抗冲击性、耐酸碱性能、放射性等。
5、防水材料防水材料是建筑行业中重要的功能性材料,它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和居住环境。
见证取样检测项目包括拉伸强度、撕裂强度、低温弯折性、不透水性等。
以上是常用建筑材料的见证取样检测项目,这些检测项目可以全面评估建筑材料的质量和性能,从而确保建筑物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在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时,需要遵循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还需要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问题,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建筑工程见证取样

建筑工程见证取样建筑工程中,见证取样是一个关键的环节,它保证了建筑材料的质量和工程项目的可靠性。
本文将深入探讨建筑工程见证取样的意义、方法以及实施过程。
一、意义建筑材料的质量对工程的稳定性和耐久性有着重要影响。
通过见证取样,可以确保选用的建筑材料符合规范和标准要求,提高工程质量,减少质量问题的发生。
其次,见证取样还可以防止不合格材料的使用。
有时候,为了降低成本,一些不符合标准的材料可能会被用于工程中,这在长期来看会增加安全隐患和经济风险。
通过见证取样,可以尽早发现并避免使用这些不合格材料,保障施工的安全可靠。
二、方法见证取样是通过诸如取样分析、试验检测等手段来验证建筑材料的质量。
下面列举几种常见的见证取样方法:1. 取样分析:根据现场要求,从工程材料中取出样品,并送至实验室进行化学、物理等方面的分析,以检测其成分和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2. 试验检测:通过对建筑材料进行各种物理试验、强度试验、耐久性试验等,来评估其质量和可靠性。
3. 现场观察:在施工现场进行实时观察,记录建筑材料在施工过程中的表现和特点,以确定其符合要求。
三、实施过程见证取样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步骤,以保证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下面是一般的实施过程:1. 制定见证取样计划: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和要求,制定见证取样的计划和方案,包括取样位置、频次、数量等。
2. 选用见证机构:根据相关的法规和标准,选择有资质和信誉良好的见证机构进行见证取样。
3. 取样操作:按照取样计划,在相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取样操作。
确保取样过程中的卫生与安全,并保证取样的准确性和代表性。
4. 样品送检与分析:将取得的样品送至指定的实验室进行分析和检测。
对样品的标识、保存和运输也要符合相应的规范和要求。
5. 结果评价与记录:实验室对样品进行分析后,会生成相应的测试报告。
根据报告结果,对建筑材料的质量进行评价和判定,并将结果记录备案。
四、总结建筑工程见证取样是确保建筑材料质量和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
最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定(最新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定)

最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定(最新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定)篇一: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定1. 概述建筑行业是一个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而合格的建筑材料是保障工程质量的基础。
为了确保建筑材料的质量可靠,建筑行业制定了一系列的见证取样规定,以确保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本文将介绍常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定的细化内容。
2. 水泥类材料见证取样规定2.1 混凝土见证取样规定2.1.1 取样方法:根据工地实际情况,采用现场取样或从搅拌车提取样品。
2.1.2 取样点位:应在搅拌车排料口或混凝土泵的接口处设置取样点。
2.1.3 取样数量:根据工程用量和施工进度,每批次取样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2 砂浆见证取样规定2.2.1 取样方法:从砂浆搅拌机的出料口或现场手工调和的砂浆取样。
2.2.2 取样点位:取样点位应位于砂浆搅拌机的出料口。
2.2.3 取样数量:根据工程用量和施工进度,每批次取样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 钢筋类材料见证取样规定3.1 钢筋见证取样规定3.1.1 取样方法:从运输车辆中取样,保证取样的代表性。
3.1.2 取样点位:取样点位应位于运输车辆的出料口或卸料区域。
3.1.3 取样数量:根据每车运输量和工程需要,合理确定每车取样量。
3.2 预应力钢筋见证取样规定3.2.1 取样方法:从预应力钢筋的运输车辆中取样,保证取样的代表性。
3.2.2 取样点位:取样点位应位于运输车辆的出料口或卸料区域。
3.2.3 取样数量:根据每车运输量和工程需要,合理确定每车取样量。
4. 高分子材料见证取样规定4.1 弹性体见证取样规定4.1.1 取样方法:从弹性体制备设备的出料口或现场手工调和的材料取样。
4.1.2 取样点位:取样点位应位于制备设备的出料口。
4.1.3 取样数量:根据工程用量和施工进度,每批次取样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4.2 密封胶见证取样规定4.2.1 取样方法:从密封胶生产设备的出料口或现场手工调和的材料取样。
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手册

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手册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手册2023年八月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手册主要试验必试工程和取样方法及数量数量需要工作材料名称必试工程取样方法〔组〕〔日〕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安定性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①袋装5胶砂流淌度≤200T 为一批,从 20 个以上不同部位或水泥强度20 袋中取同等量样品拌合均匀总量 12Kg12Kg初凝时间为一组。
②散袋≤500T为一批,随机地从细度不少于 3 个罐中各取同等量水泥,经拌合强度 30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 12Kg 为一组。
《混凝土构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4——2023依据《水泥取样方法》GB12573——1990《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23〕数量需要工作材料名称必试工程取样方法〔组〕〔日〕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安定性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①袋装5胶砂流淌度≤200T 为一批,从 20 个以上不同部位或水泥强度20 袋中取同等量样品拌合均匀总量 12Kg12Kg初凝时间为一组。
②散袋≤500T为一批,随机地从细度不少于 3 个罐中各取同等量水泥,经拌合强度 30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 12Kg 为一组。
《混凝土构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4——2023依据《水泥取样方法》GB12573——1990《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23〕数量需要工作材料名称必试工程取样方法〔组〕〔日〕表现密度积存密度含泥量砂泥块含量颗粒级配含水率按同一产地、同一规格、同一分类、适用等级日产量每 600T 为一批,缺乏 600T亦为一验收批。
取样为一组 22Kg,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在料堆上从 8 个不同部位抽取等量试样〔每份 11Kg 然后用四分法缩至22Kg〕。
取样前先将先取样部位外表铲除。
22Kg 5依据《建设用砂》GB/T14684——2023材料名称必试工程取样方法数量〔组〕需要工作〔日〕表现密度积存密度含泥量砂泥块含量颗粒级配含水率按同一产地、同一规格、同一分类、适用等级日产量每 600T 为一批,缺乏 600T亦为一验收批。
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

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要求,现进行材料见证取样工作,重点检测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材料质量,确保施工过程中材料的合格性。
一、水泥材料取样见证1. 水泥原材料取样见证:在水泥厂或供应商处取样,确保所采集的样品与施工现场使用的水泥一致。
在取样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a. 确保取样工具干净,避免杂质污染样品。
b. 从不同部位、不同袋号或批次中取样,以获得具有代表性的样品。
c. 样品应用标准封样袋进行密封,上面写明取样地点、取样日期、取样人员等信息。
2. 水泥搅拌过程取样见证:在施工现场取样,确保混凝土搅拌过程中水泥的质量符合要求。
取样过程应注意以下事项:a. 选择符合规范要求的混凝土生产工段进行取样。
b. 在搅拌过程中,定期取样并检验水泥的标准强度。
c. 样品应标注取样地点、取样日期、取样时间等信息。
二、钢筋材料取样见证1. 钢筋原材料取样见证:在钢铁工厂或供应商处取样,确保所采集的样品与施工现场使用的钢筋一致。
取样过程应注意以下事项:a. 确保取样工具洁净,避免杂质污染样品。
b. 从不同部位、不同批次中取样,以获得有代表性的样品。
c. 样品应用标准封样袋进行密封,上面写明取样地点、取样日期、取样人员等信息。
2. 钢筋焊接过程取样见证:在施工现场取样,检查钢筋焊接质量是否合格。
取样过程应注意以下事项:a. 选择焊接工艺合格的焊工进行焊接操作。
b. 焊接完毕后,进行取样,并通过寻找焊缝的瑕疵、气孔等进行质量检测。
c. 样品应标注取样地点、取样日期、取样时间等信息。
三、混凝土材料取样见证1. 混凝土原材料取样见证:在施工现场取样,确保混凝土材料的质量符合要求。
取样过程应注意以下事项:a. 选择符合规范要求的混凝土生产工段进行取样。
b. 取样地点应选取不同位置的材料以获得有代表性的样品。
c. 样品应用标准封样袋进行密封,上面写明取样地点、取样日期、取样人员等信息。
2. 混凝土浇筑过程取样见证:在施工现场取样,检验混凝土浇筑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建筑材料)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规范

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方法1、水泥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7.2条、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⑴检测参数: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选择性指标)⑵频率: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⑶取样方法: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采用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总量不少于12kg。
2、钢筋混凝土用钢材2.1钢筋原材料⑴频率:一般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⑵取样方法:JG190-2006每批由同一型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规格尺寸、同一台(套)轧机生产的钢筋组成,20t2.2钢筋焊接JGJ18-200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2.2.1闪光对焊⑴频率: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如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也应按一批计算。
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接头做拉伸,抽取3个长约350mm接头做冷弯。
2.2.2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气压焊、⑴频率:在一般构筑物中,以300个同牌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在同一楼层中300个同牌号、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接头,按一批计算。
⑵取样方法:①电弧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②电渣压力焊:每批随机抽取3个长约450mm的接头做拉伸③气压焊:在柱、墙竖向钢筋连接及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拉伸,在梁、板水平钢筋连接中,随机抽取3个接头做冷弯。
建筑工程见证取样

建筑工程见证取样
建筑工程见证取样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各种材料、构件等进行取样、测试和检验,以确保其质量和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一项重要工作。
见证取样工作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以及满足相关监管部门和业主的要求。
见证取样工作一般由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他们会根据工程施工计划和技术要求,抽取合适的样品进行测试和检验。
常见的见证取样工作包括土壤取样、混凝土取样、钢筋取样等。
在见证取样过程中,工程技术人员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取样时需要注意现场环境和工作条件,避免对样品造成污染或损坏。
取样后,样品需要进行密封和标识,以防止样品的混淆或损坏。
取样完成后,工程技术人员将样品送往实验室进行测试和分析。
根据测试结果,可以评估样品的质量和性能,以及判断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测试结果将作为评估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对发现问题和解决质量隐患具有重要意义。
总之,建筑工程见证取样是建筑工程质量保障的重要环节,通过对各种材料和构件的取样、测试和检验,可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在见证取样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对于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项目

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检测项目的取样数量五大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方法一、水泥1、水泥的进场检验:(1)、水泥进场后首先检查水泥的出场合格证及出场检验报告,核对包装袋上的厂家、牌号、品种、强度等级、出场日期,出场编号.除此以外,水泥袋上还应注明产品名称、代号、净含量、生产许可证编号、执行标准号,包装年月日,水泥袋上字迹颜色,硅酸盐和普通硅酸盐水泥为红色,矿渣水泥为绿色。
(2)取样批量和方法a。
散装水泥:同厂同期同品种同强度的同一出场编号500t为一批。
取样方法随机从不少于三个车罐中,用槽型管在适应位置插入水泥一定深度(不超过2m).取样搅拌均匀后从中取出不少于12kg作为试样放入标准的干燥密封容器中,同时另取一份封样保存.b。
袋装水泥:同一厂家、同期、同品种、同强度等级,以一次进场的同一出场编号的水泥200t为一批,先进行包装重量检查,每袋重量允许偏差1kg.取样方法:随机从20袋中采取等量的水泥,经搅拌后取12kg两份,密封好,一份送检,一份封样保存.二.钢筋(1)对进厂的钢筋首先进行外观检查,核对钢筋的出厂检验报告(代表数量)、合格证、成捆筋的标牌、钢筋上的标识,同时对钢筋的直径、不圆度、肋高等进行检查,表面质量不得有裂痕、结疤、折叠、凸块和凹陷.外观检查合格后进行见证取样复试。
2.取样方法:拉伸、弯曲试样,可在每批材料或每盘中任选两根钢筋距端头500mm处截取。
拉伸试样直径R6.5-20mm,长度为300-400mm.弯曲试样长度为250mm,直径R25-32mm 的拉伸试样长度为350-450mm,弯曲试样长度为300mm.取样在监理见证下取2组,1组送样1组封样保存。
3、批量: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炉罐号同一交货状态每60t为一验收批。
三、混凝土1、砼的见证取样地点应在浇注地点随即取样,在监理见证下进行现场搅拌砼,取样应在第三盘至结束前30min之间取样。
商品砼运至现场后进行交货检验,其砼试样应在交货地点同一车送的砼卸料量的1/4-3/4之间取样,试块按组数填写委托单,按要求留足试块组数(标养、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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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简明手册
11—1
一、为规范和指导监理人员见证取样工作,提高监理人员见证取样工作水平,特编制本手册。
纳入本手册的是必须进行见证取样的常用建筑材料,其他未包括的应按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进行见证取样。
二、手册列出的是常用建筑材料取样批次,监理人员应根据取样批次数量,按以下比例实施见证取样送检: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取样送检比例不得低于规定取样数量的30%;
建筑节能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的复检全部实行见证取样送检。
三、主要内容:
第一册为见证取样基本知识;
其余各册为常用建筑材料见证取样方法及依据,按监理工程类别,分册编制,陆续出版。
四、本手册内容与相关规定有冲突时,按相关规定执行。
相关规定有调整时,应及时执行新的规定。
使用过程中,将根据现场工作需要以及新的法规规定陆续补充完善。
11—2
第一章见证取样基本知识
一、取样和送检的概念
取样:施工单位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检验或检测对象中抽取实验样品的过程;
送检:取样后,将样品从现场移交到有检测资格的单位承检的过程。
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概念
见证:监理人员在取样现场直接目睹、监督,对整个取样过程可以作证的行为。
见证取样和送检: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以及建筑节能工程材料和设备,在监理人员监督下由施工单位人员在现场按规定当面取样,共同送至有检测资格的单位承检的过程。
见证取样和送检涉及施工方、见证方、试验方三方行为。
施工单位取样员和监理单位见证员均应具备相应资格。
检测单位须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具有CMA章。
三、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工作要点
建筑工程材料进场后,施工单位应自检并向监理申报材料报验资料。
监理人员应核对施工单位申报的材料出厂合格证、检查报告、中文说明书、质量证明文件、材料的出厂日期、批号、数量等报验资料,对材料进行外观检验,符合要求后,对按规定需要复试的,按规定比例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复试报告应报监理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
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送检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委托单应有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字。
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见证人员应作好见证记录,原始记录应归入监理资料,见证记录内容应如实填报在《见证取样台帐》中。
检测单位应检查委托单及试样上的标识和封志,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测。
检测报告必须加盖检测专用章。
四、常用水泥品种及强度等级
11—3
11—4
11—5
六、见证取样范围及比例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七)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八)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见证取样送检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取样数量的30%。
●建筑节能工程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附录A所列复检项目进行复检,
建筑节能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的复检,应全部实行见证取样送检。
11—6
第二章相关法规关于见证取样的规定
一、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节选)
第三十一条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七条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二)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第七十七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退休等原因离开该单位后,被发现在该单位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仍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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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211号)
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第六条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
(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四)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六)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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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八)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第七条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第八条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
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
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第九条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送检时,应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委托单应有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字。
检测单位应检查委托单及试样上的标识和封志,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测。
第十条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出具公正、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
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报告必须加盖见证取样检测的专用章。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发布部门:建设部发布日期:2000年09月26日
实施日期:2000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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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07)
3.2 材料与设备
3.2.1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与淘汰的材料和设备。
3.2.2 材料和设备进场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对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确认,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
2 对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确认,纳入工程技术档案。
进入施工现场用于节能工程的材料和设备均应具有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定型产品和成套技术应有型式检验报告,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出入境商品检验。
3 对材料和设备应按照本规范附录A及各章的规定在施工现场抽样复验。
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附录A 建筑节能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的复验项目
A.0.1建筑节能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的复验项目应符合表A.0.1的规定。
11—10
表A.0.1 建筑节能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的复验项目
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