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集电厂生产管理制度(设备命名规则)
电厂生产管理制度

电厂生产管理制度电厂是通过生产和供电来满足人们对电能需求的重要场所,因此需要建立一套科学、高效的生产管理制度来确保生产的安全、稳定和高效。
以下是一个关于电厂生产管理制度的例子,供参考:一、生产组织及管理体制1.建立电厂的组织结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2.设立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电厂的生产运营,制定生产计划,确保生产的安全和有效进行。
二、生产计划管理1.设立生产计划部门,负责编制电厂的生产计划,并确保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三、生产设备管理1.建立设备台账,对电厂的生产设备进行清晰记录,包括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安装位置、维修保养情况等。
2.设立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的巡检、保养和维修工作。
3.实施定期的设备检修计划,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4.建立设备维修记录和故障处理流程,及时修复设备故障,避免生产中断。
四、生产安全管理1.制定电厂生产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生产作业中的安全要求和操作规程。
2.设立安全监控部门,负责对电厂的生产安全进行监控和管理。
3.开展生产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及时进行整改。
五、能源消耗管理1.实施能源消耗监测,了解电厂的能源消耗情况,并制定能源消耗指标。
2.建立能源节约管理制度,通过改善设备效率、优化工艺流程等方式来降低能源消耗。
3.定期组织能源消耗评估,提出节能改造的建议并实施。
六、生产数据管理1.设立生产数据部门,负责收集、分析和统计电厂的生产数据。
2.建立生产数据管理系统,对生产数据进行存档和备份。
3.制定生产数据报表和指标,用于评估生产绩效和制定改进措施。
七、应急管理1.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应急任务和责任。
2.建立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在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救援能力。
3.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响应能力。
田集电厂生产管理制度设备命名规则

设备命名规则HHCPTJ—YW—05—01 1 目的设备命名合理、标志清晰、编号齐全、挂牌准确是保证全厂运行操作和设备维护准确无误的重要条件。
为使设备命名具有条理性,明确设备命名的责任制,加强设备的规范化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2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2.1 本规则规定了淮沪煤电有限公司田集发电厂设备命名的原则、管理方法、命名手续和职责。
2.2 本规定适用于淮沪煤电有限公司田集发电厂各专业所管辖系统范围的设备、阀门等命名。
3 依据本规定根据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及原国家电力公司有关标准而制定。
4 设备命名范围和审批4.1 主设备(汽轮机、锅炉、发电机等)及重要辅助设备(给水泵、循泵、磨煤机、主变等),由运行部负责命名,经生产技术部审核,总工室批准。
4.2 一般辅助设备,热力系统、厂用电系统、循环水(冷却水)系统、化学净水系统、除盐系统、输煤系统、除灰系统、脱硫系统等的设备和阀门由运行部(包括上海电力运行分公司田集项目部)命名,经生产技术部审核,总工室批准。
4.3 电气、热工保护控制盘及相关设备由生产技术部命名,总工室批准。
4.4 属于各级调度管辖的设备,由生产技术部根据有关程序要求报送资料至电力调度中心,由网调、省调在升压站启动前2个月下达新设备调度关系和设备命名编号,运行部再进行下一级设备的命名编号工作。
5 设备命名的手续5.1 凡所有设备的命名,由运行部(包括上海电力运行分公司田集项目部)书面提出命名方案,一式二份,经批准方可执行。
一份田集发电厂存档,另一份报总工室核批后发放至有关部门。
5.2 凡移交生产后正式列为基建、改进更新项目的设备和系统,由该项目专业人员提出设备、阀门、系统的命名方案,经项目主管签署,附技术标准、设备图纸一式三份,送生产技术部相关专业查阅是否符合设备命名原则,经签阅后送运行部(包括上海电力运行分公司田集项目部),由运行部(包括上海电力运行分公司田集项目部)按上述5.1程序进行命名。
设备名称的命名、编号管理制度

设备名称的命名、编号管理制度1 总则1.1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避免在操作上、联系上产生混乱,根据有关技术法规及我厂的具体情况,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应于大唐甘谷发电厂所有生产设备及系统和生产型建筑物的命名和编号。
2 管理2.1 全厂设备的命名及编号,由设备部统一命名和编号,发电部负责审核,总工程师(生产厂长)批准后执行,任何设备只有唯一命名和编号,任何部门不得随意变更。
2.2 新建、改建和正建设备系统的名称及编号,由新建、改建和正建部门命名和编号,上报设备部、发电部、总工程师(生产厂长)批准后执行。
2.3运行规程、检修规程以及各种技术台帐、资料的编写、设备名称及编号遵照本标准执行。
2.4 工作票及操作票严格按已定的命名和编号填写,如有与已命名和编号不符的操作票及工作票时,操作人员应拒绝执行。
3 命名编号原则3.1 主设备和独立的辅助设备以阿拉伯数字命名编号,单位机组内的主设备的编号相同,如1号锅炉、1号主变压器、1号汽轮机、1号发电机。
3.2主设备所属的辅助设备的编号用A、B、C、D、E字样,并在其编号前加主设备的名称,如1号机A凝结水泵、 2号炉B送风机、2号炉E磨煤机等;辅助设备所属的一般辅助设备编号用A、B、C、D、E字样,并在其编号前加辅助设备的名称;全厂独立设备(只有一台设备)只呼其名,如启/备变压器故障录波器等。
3.3设备命名编号基本原则是:由东至西、自下而上、由南至北顺序进行。
3.4设备命称按所在位置和用途直呼其名。
3.4 电气系统的命名编号3.4.1 电气升压站设备的命名应用连接的主系统及设备名称双重命名。
如1号主变330KV侧中性点避雷器。
3.4.2 升压站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命名编号按系统电压等级以及开关用途自始至终的顺序使用双重编号。
如: 1号机-变3301断路器是指1号机组的330KV 出线断路器。
3.4.3 与出线连接的隔离开关命名:应与本出线及所属系统的设备名称相符。
电厂生产管理制度

电厂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提高电厂生产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确保生产工作的安全性和顺利进行,订立本《电厂生产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电厂的生产管理工作,并对相关的流程、程序、责任等方面进行规定。
第二章生产计划编制与执行第一节生产计划编制1.生产计划由电厂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编制,经管理负责人审核后执行。
2.生产计划应依据市场需求、供电要求和设备情形等因素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以确保电能供应的稳定和高效。
3.生产计划应具体明确生产任务、时间要求、生产设备和人员等资源的需求等内容。
第二节生产计划执行1.生产计划执行由生产班组负责,全部生产人员必需依照计划进行生产作业,确保定时完成生产任务。
2.执行过程中发现生产异常、故障等问题,应及时上报,并搭配维护和修理、排出故障,确保生产不受影响。
3.生产监控人员应及时对生产过程进行监控,确保生产数据的准确性和实时性。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一节设备状态监测与维护1.对关键设备进行定期巡检、状态监测,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发现设备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采取相应的维护措施,防止设备故障对生产造成影响。
3.设备维护由专业的维护人员负责,维护工作应严格依照维护计划执行,确保维护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二节设备维护和修理与更换1.设备维护和修理和更换应符合设备管理的规定,并由专业的维护和修理人员进行操作。
2.维护和修理过程中应依照相关规范和标准操作,确保维护和修理质量和安全性。
3.设备更换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依照管理制度进行更换,更换后要进行严格的检测和验收。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一节生产安全教育培训1.全部参加生产作业的员工必需接受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了解电厂生产安全规范、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等内容。
2.生产安全教育培训应定期进行,保持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并进行相应的考核。
第二节安全风险评估与掌控1.电厂生产过程中应进行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分析和掌控各类安全风险。
2.订立相应的安全掌控措施,并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性。
(完整版)电网设备统一调度命名规范

电网输变电设备统一编号准则第一章范围第一条本准则规定了110 千伏及以下输变电设备命名编号(简称命编)准则,适用于地区电网内调度系统管辖的厂、站及输变电设备。
第二章总则第二条110 千伏及以下输变电设备的命名、编号依照本准则执行。
第三条二次设备的命名遵照跟随相关一次设备的名称进行命名的原则。
第四条本地区电力系统的编号按设备管辖范围划分,遵循谁管辖谁命编的原则。
正式命编前,上、下级调度间应作好协调一致的工作。
第五条现有设备命编与本准则有冲突的,暂时予以保留,新设备投产或旧设备改造涉及命编改动的,参照本准则执行。
第六条调度管理中常用的电力系统设备名称,按“电力系统调度术语”命名,其文字符号按有关设备术语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而成,常用基本符号见附录A。
第三章厂、站名称命名规则第七条发电厂(简称“厂”,下同)、运维操作站(简称“运维站”,下同)、变电站(统称“站”,下同)等厂、站名称一般由2~3 个字组成,如:××运维站,××变电站,××风电场等。
第八条厂、站名称原则上以行政自然村、马路等名称命名,也可用具有当地特色的名称命名。
站一般不宜以乡、镇及以上的行政名称命名。
第九条同一电压等级及与相邻电压等级网络的厂、站名称不得完全相同或名称的谐音完全相似。
第十条本厂、站出线对侧的厂、站名称和本厂、站名称中不得有相同的字或谐音相似的字。
第十一条同一地区不得有名称或名称谐音相似的厂、站。
第十二条厂和站不得同名。
运维站名称以其所在变电站名称命名,如:运维站设在××变电站,则该运维站命名为××运维站。
第十三条发展策划部在变电站规划选址时应明确变电站具体位置、范围及其名称建议,并发函通知调度所确认后,才能发文公告。
第十四条发展策划部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参加小电源及大用户接入系统方案审查,调度所在审查会上对小电源及大用户调度命名进行确定。
设备命名、编号管理制度

设备命名、编号管理制度设备命名、编号管理制度1 、本制度规定了联盛纸业龙海热电厂主、辅设备的命名、编号规则及标识方法。
本制度适用于联盛纸业龙海热电厂各部门对设备命名、编号。
2 厂部为全厂范围内设备命名、编号、标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检查设备命名、编号的规范性。
3、各部门按照本规定进行设备命名、编号,按照设备分工检查、维护、完善所辖标识。
4、设备命名及编号。
4.1 设备名称分为设备中文名字和设备编号二部分。
4.2 单元机组机、炉、电等主设备命名均以1、2顺序数字为前缀命名,数字前加‘#’号;后面加设备名称。
如1号锅炉名称写为“#1炉”4.3 属单元机组的系统、设备名称前均以1、2号机组为前缀后加设备名称。
如1号机直流油泵名称写为“#1机直流油泵”。
5. 设备编号5.1 设备编号按固定端向扩建端方向、从汽机房到锅炉房方向、由上到下、由南到北、由西到东顺序规则排列。
如1、2、3;A、B、C 对应进行编号。
5.2 锅炉本体从炉前向炉后方向看左手侧为#1角。
按顺时针方向依次为#1、#2、#3、#4角。
锅炉炉膛靠汽机房侧炉墙称前墙,对侧炉墙为后侧墙。
从锅炉前墙向后墙看右手侧为右侧墙左手侧为左侧墙。
5.3 单元机组辅机的编号有几个并列时用#1、#2、#3表示。
5.4 阀门几个并列时按照管道内工质流向用一、二、三升序表示。
如“#1机一号调门”。
5.5 锅炉吹灰器的命名原则遵循制造厂吹灰器系统原理图的命名,防止与设备内部相矛盾。
5.6 汽轮机本体调门编号以制造厂图纸上的编号为命名原则。
5.7 风门、挡板等管路系统的部件编号必须与风机编号相对应。
5.8 空冷器设备的编号命名从固定端向扩建端依次编号与设计院施工图相对应。
6、设备命名6.1汽水系统辅机设备的进出口门命名为“进口门”、“出口门”。
6.2 调节门、调节阀、调节挡板统称“调节门”调节门前后的隔绝门命名为“前门”、“后门”。
控制方式用“手动”、或“电动”加以标示。
田集电厂生产管理制度设备命名规则

设备命名规则HHCPTJ—YW—05—01目的1设备命名合理、标志清晰、编号齐全、挂牌准确是保证全厂运行操作和设备维护准确无误的重要条件。
为使设备命名具有条理性,明确设备命名的责任制,加强设备的规范化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2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2.1 本规则规定了淮沪煤电有限公司田集发电厂设备命名的原则、管理方法、命名手续和职责。
2.2 本规定适用于淮沪煤电有限公司田集发电厂各专业所管辖系统范围的设备、阀门等命名。
3 依据本规定根据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及原国家电力公司有关标准而制定。
4 设备命名范围和审批4.1 主设备(汽轮机、锅炉、发电机等)及重要辅助设备(给水泵、循泵、磨煤机、主变等),由运行部负责命名,经生产技术部审核,总工室批准。
4.2 一般辅助设备,热力系统、厂用电系统、循环水(冷却水)系统、化学净水系统、除盐系统、输煤系统、除灰系统、脱硫系统等的设备和阀门由运行部(包括上海电力运行分公司田集项目部)命名,经生产技术部审核,总工室批准。
4.3 电气、热工保护控制盘及相关设备由生产技术部命名,总工室批准。
4.4 属于各级调度管辖的设备,由生产技术部根据有关程序要求报送资料至电力调度中心,由网调、省调在升压站启动前2个月下达新设备调度关系和设备命名编号,运行部再进行下一级设备的命名编号工作。
5 设备命名的手续5.1 凡所有设备的命名,由运行部(包括上海电力运行分公司田集项目部)书面提出命名方案,一式二份,经批准方可执行。
一份田集发电厂存档,另一份报总工室核批后发放至有关部门。
5.2 凡移交生产后正式列为基建、改进更新项目的设备和系统,由该项目专业人员提出设备、阀门、系统的命名方案,经项目主管签署,附技术标准、设备.图纸一式三份,送生产技术部相关专业查阅是否符合设备命名原则,经签阅后送运行部(包括上海电力运行分公司田集项目部),由运行部(包括上海电力运行分公司田集项目部)按上述5.1程序进行命名。
电厂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厂生产设备的管理,确保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提高设备使用寿命,保障电厂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厂所有生产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检修、报废等全过程。
第三条电厂生产设备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科学管理,合理使用;(三)经济合理,持续改进;(四)责任明确,奖罚分明。
第二章生产设备购置管理第四条生产设备购置应遵循以下程序:(一)编制设备购置计划;(二)进行市场调研和设备选型;(三)组织设备采购;(四)签订设备采购合同;(五)设备验收。
第五条设备购置计划应充分考虑设备的技术性能、使用寿命、经济性等因素,确保设备满足生产需求。
第六条设备采购应通过公开招标、询价、比价等方式进行,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透明。
第七条设备采购合同应明确设备的质量、数量、价格、交货期限、售后服务等内容。
第八条设备验收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设备技术标准进行,确保设备符合要求。
第三章生产设备安装与调试管理第九条设备安装前,应进行现场勘查,确保安装环境符合设备安装要求。
第十条设备安装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确保安装质量。
第十一条设备安装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安装说明书和设备技术标准进行,确保设备安装到位。
第十二条设备调试应在安装完成后进行,调试过程中应确保设备性能稳定、安全可靠。
第十三条设备调试完成后,应进行试运行,试运行期间应密切监控设备运行状况,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第四章生产设备运行与维护管理第十四条设备运行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设备运行安全、稳定。
第十五条设备运行过程中,应加强设备巡检,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隐患。
第十六条设备维护应根据设备技术要求和运行状况,制定合理的维护计划,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设备维护分为日常维护和定期维护,日常维护由操作人员负责,定期维护由专业维修人员负责。
第十八条设备维护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经济合理,节约资源;(三)技术先进,质量可靠;(四)责任明确,奖罚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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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命名规则
HHCPTJ—YW—05—01
1 目的
设备命名合理、标志清晰、编号齐全、挂牌准确是保证全厂运行操作和设备维护准确无误的重要条件。
为使设备命名具有条理性,明确设备命名的责任制,加强设备的规范化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2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2.1 本规则规定了淮沪煤电有限公司田集发电厂设备命名的原则、管理方法、命名手续和职责。
2.2 本规定适用于淮沪煤电有限公司田集发电厂各专业所管辖系统范围的设备、阀门等命名。
3 依据
本规定根据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及原国家电力公司有关标准而制定。
4 设备命名范围和审批
4.1 主设备(汽轮机、锅炉、发电机等)及重要辅助设备(给水泵、循泵、磨煤机、主变等),由运行部负责命名,经生产技术部审核,总工室批准。
4.2 一般辅助设备,热力系统、厂用电系统、循环水(冷却水)系统、化学净水系统、除盐系统、输煤系统、除灰系统、脱硫系统等的设备和阀门由运行部(包括上海电力运行分公司田集项目部)命名,经生产技术部审核,总工室批准。
4.3 电气、热工保护控制盘及相关设备由生产技术部命名,总工室批准。
4.4 属于各级调度管辖的设备,由生产技术部根据有关程序要求报送资料至电力调度中心,由网调、省调在升压站启动前2个月下达新设备调度关系和设备命名编号,运行部再进行下一级设备的命名编号工作。
5 设备命名的手续
5.1 凡所有设备的命名,由运行部(包括上海电力运行分公司田集项目部)书面提出命名方案,一式二份,经批准方可执行。
一份田集发电厂存档,另一份报总工室核批后发放至有关部门。
5.2 凡移交生产后正式列为基建、改进更新项目的设备和系统,由该项目专业人员提出设备、阀门、系统的命名方案,经项目主管签署,附技术标准、设备图纸一式三份,送生产技术部相关专业查阅是否符合设备命名原则,经签阅后送运行部(包括上海电力运行分公司田集项目部),由运行部(包括上海电力运行分公司田集项目部)按上述5.1程序进行命名。
5.3 所有设备及阀门的命名和编号一经确定,未经一定手续不得更改。
6 设备、阀门命名原则
6.1 为了便于运行、检修、施工单位之间的工作联系及运行人员之间的操作联系,全厂设备应有统一规定的设备命名和编号。
6.2 设备命名应准确、合理,编号齐全。
6.3 在保证名称编号唯一性的前提下力求简单,设备命名应考虑发展远景和设备实际情况。
6.4 设备编号的顺序排列的原则
6.4.1 设备从固定端向扩建端方向(东西方向)排列者,以固定端的第一台为1号(或甲或A),向扩建端延伸方向编号(田集发电厂以1号机为固定端,由西向东编号)。
6.4.2 设备按上述方向的垂直方向(南北方向)排列者,则由北向南开始编号,第一台为1号(或A)。
6.4.3 所有设备(包括阀门及风门),则以上述二条起点线之交点的一台为1号(或A或甲)再按顺时钟方向逐台编号。
6.4.4 系统设备、阀门的命名可按系统流程、介质流向等顺序进行命名。
6.4.5 特殊情况下,经批准也可不受上述原则限制。
6.4.6 设备命名(包括编号)规定有设备全称及设备简称两种,在一般情况下均使用设备全称(现场标志等),必要时同时使用设备简称(例
如:填写操作票、工作票及发布口头命令时)。
6.4.6 所有设备(包括阀门和风门)的设备命名,以正式批准使用的运行系统图所标示的名称为准,所有设备标示牌及规程上使用的设备和阀门的名称,必须与系统图相符。
6.4.7 汽机和锅炉辅机的编号应与所属汽机和锅炉的编号相同,当同类型辅机超过一台时,在编号后附以A、B或阿拉伯数字或第二编号。
例如1号机凝泵A、1号机汽泵A、1号炉吸风机A、2号炉磨煤机C等。
6.4.8 其它辅机应采用独立命名和编号,当可能与其它设备混淆时,该辅机前面应加上所属设备的名称,例如:2号炉磨煤机C润滑油泵A等。
6.4.9 主要变压器统一命名为主变、启备变、厂高变及厂变四种。
主变为向外送电的变压器,编号从1号开始,原则上应与所属发电机编号同步;厂高变为厂用6kV母线供电的变压器,编号从1号厂高变A开始,厂变为厂用6kV降压到400V的变压器,编号以所供负荷命名,例如1号汽机变A、2号锅炉变B等;主厂房外的变压器另外命名,例如2号输煤变A、1号除尘变B、化水变B等。
6.4.10 凡属某一设备专用的阀门(或风门),先标明该设备的简称,再标明阀门的性质及编号。
6.4.11 非设备专用而是母管系统上阀门编号前标明该系统性质的汉字。
例如:循通1(机1、机2循环水联通门),仪空10(仪用压缩空气系统第10号阀门)等。
设备全称与设备简称举例表
7 设备标示牌管理办法
7.1 设备、系统、阀门的编号一经确定后,主机部分由运行部(外围设备部分由生产技术部)负责按《现场标识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并委托标示牌制作单位进行制作,在运行人员的监护下,由制作单位进行现场标示牌的安装。
7.2 凡所属电气、热工保护控制盘的则由生产技术部安排相关设备的维修人员进行现场标示牌的安装。
7.3 属于基建、更新、改进项目,在设备投用前,必须做好设备(包括阀门)、系统的命名、编号及挂牌工作。
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挂牌,可悬挂临时标示牌或用油漆书写等,但必须保证设备(包括阀门)命名、编号、挂牌齐全、正确、清晰,确保运行操作、联系和监视方便。
在设备正式移交投用一个月内应装好正式的标示牌,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该项目主管负责。
7.4 设备(包括阀门)、系统在维修和调换时,检修人员应保管好该设备(包括阀门)系统的标示牌,检修工作结束后准确地恢复原状。
7.5 管道系统的色环、设备(阀门)标示牌应按《现场标识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7.6 生产技术部、运行部(包括上海电力运行分公司田集项目部)应不定期对所辖范围设备(包括阀门)系统的标示牌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7.7 因管道检修造成管道色环、介质流向破损,则由该检修单位负责按规定进行修复。
7.8 运行管道因长期运行,使色环、介质流向变淡或其它原因使色环、介质流向破损或看不清,则由运行部(包括上海电力运行分公司田集项目部)负责更新。
7.9 运行各专业的值班员和维修人员在巡回检查和检修工作时,若
发现设备(阀门)、系统命名不符、遗失、标志不清晰,应告知运行部(包括上海电力运行分公司田集项目部)及时补齐、更换。
附件一:
1号汽轮机设备命名
附件二
电气设备命名
附件三
1号锅炉设备命名
附件四
化学设备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