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厂设备分工分界管理方案计划规定
发电厂设备分工分界管理规定

山西建龙钢铁实业有限公司2*100MW发电设备管理分工分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设备管理分工分界是明确各专业职责,保证公司的各项生产性固定资产得到全面持续有效的维修和保养,不断地改进和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和技术性能,确保全公司的生产设备长期安全经济稳定运行的基础工作,全公司各部门各岗位都要按照职责分工精心管好设备、用好设备,使各类设备都能充分发挥其良好的技术经济性能。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现场生产设备(包括现场的起重设备)、离线使用的各类工具性设备的管理分工分界。
第三条按照公司的生产管理模式,现场设备的管理职责和运行职责由相同或不同的主体负责。
本制度主要规定其管理对象的分界和特殊工种的配合分工。
第四条生产设备的管辖划分,主要根据生产过程及部门具体情况,以有利于加强设备管理,搞好安全生产为原则予以确定。
第五条各有关部门(含外包单位)应根据本制度的分工分界,按照班组的设置情况,分别制定各班组(或岗位)设备及系统的分工管辖范围,将设备管理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第六条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及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工、班长、技术员,以及与生产有关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本规定。
第七条本规定的解释和更改权属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
第二章职责范围第八条分管领导(一)全面负责本公司设备分工管理工作,贯彻执行电力行业颁布的各项管理规定。
(二)听取各部门的工作汇报,协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九条锅炉专业负责的设备范围(一)锅炉本体及其相应的汽水系统管道、阀门、支吊架等(含炉钢架、平台、楼梯等)。
(二)锅炉所属的烟、风、煤、油、水、汽、气系统及其辅助设备,如引风机、送风机、排粉机、火检冷却风机、金属原煤斗、给煤机、磨煤机、油罐、点火油泵、油枪、工业回收水泵等设备系统。
(三)上述锅炉所属系统范围内烟风道、落煤管、送粉管道及其风门挡板、支吊架等;点火油及其系统管道、阀门;油水分离装置及污油池等系统;辅机相应冷却水系统管道、阀门等;(四)锅炉所属范围内辅机设备、起吊设施(机务部分)等。
发电公司设备维护部检修设备分工细则

设备维护部检修设备分工细则1.范围本制度规定了设备维护部所管辖的设备分工,各专业、班组应严格执行本制度设备划分。
2.设备分工内容2.1机务专业负责全厂汽机、锅炉、燃料、化学、除灰、脱硫、外围公用系统的机械设备维护及检修,机械设备的加工,起重设备检查,机组电梯管理,特殊工种的使用管理工作。
2.2热工专业负责全厂汽机、锅炉、燃料、化学、除灰、脱硫、外围公用系统的热工设备维护及检修。
2.3电气专业负责全厂汽机、锅炉、燃料、化学、除灰、脱硫、变电站、外围公用系统的电气设备维护及检修。
2.4各专业根据设备维护部管理制度,制定本专业设备分工划界管理制度,做到本专业的设备均有负责班组。
2.5各班组根据本专业的设备分工划界管理制度制定本班组的设备分工划界管理制度,做到每台设备均有专人负责,避免出现无人管理的设备或设备部件。
2.6不同专业、不同班组的设备,若中间有连接部分,如管道、阀门、对轮等,必须明确划分清楚。
2.7设备分工划界标准中,应同时将设备的检修、维护、消缺、文明卫生的职责划分清楚。
2.8各专业间生产设备分工划界,以机务、电气、热工划分,根据设备特点、类型及专业工作的特点、内容,以同类型设备划分给同一专业为原则进行划分。
2.9设备分工划界还包括生产设备之外的非生产设备,如:生活水管阀,供暖系统,照明,工房用电系统等,应根据这些特点以及各专业劳动定额划分,保证所属专业的人员有技术能力及劳力,管理好这些设备。
2.10各专业所属设备划分到班组,应以设备技术特点、类型相同及设备整体划分为原则,以便于设备检修和维护,便于班组人员掌握技术并提高专业技能。
2.11设备更新、改造后异动而引起的分界点变动,由设备维护部主任负责组织各专业专工协调议定归属意见并上报生技部批准后执行,并提交公司备案。
相应对本部门、本专业及班组的设备分工划界管理制度进行修改或补充。
2.12设备分工、划界有异议或争议时,由设备维护部主任负责解释和协调,无效时由主任决定。
设备分工管理标准

设备分工管理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明确各专业设备设备管辖范围及界限,方便现场设备的检修、维护,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标准店塔发电公司2×135MW机组生产区域所有设备的分工及管理。
同时包含与生产有直接关系的沟道、地下管网等设备检修及维护。
第三条主要依据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并结合店塔发电公司设备及其系统的实际情况,尽可能地方便设备检修及管理的原则进行划分。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生产技术部为本标准的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本标准的制定、修订及贯彻、落实工作。
第五条设备维护部、发电运行部严格本标准,依据本标准要求,将所辖设备的管理责任具体落实到班组及人,同时对本标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及时反馈生产技术部。
第六条设备维护部、发电运行部各班、值严格依照本标准对所辖设备进行管理,同时对本标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及时反馈所属部门负责人。
第三章设备分工界限第一节各部门设备管理分工界限第七条凡是清扫卫生时,可能影响现场设备或机组安全运行的设备清洁归设备维护部负责,其它所有设备及设施卫生由运行部负责清洁。
生产现场的所有卫生间内的设备、设施、上下水管道(以进、出水口第一道法兰分界)的日常维护归办公室负责、室外由设备维护部负责。
第八条综合办公楼的水、暖、电等所有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归办公室负责。
第九条所有现场生产用卫生清洁所用水槽和水嘴及上、下水管道维护归设备维护部负责。
第十条现场所有阀门本体、所有手动阀门(包括手动轮)的卫生清洁归运行部负责;所有气动、电动、液动阀门、执行机构的外部卫生由运行部负责,其它部分如端子箱等由设备维护部负责清洁。
所有手动阀门的卫生清洁由运行部负责。
第十一条控制室内所有控制柜、箱、盘和其他设备保护柜以及检修箱等外部卫生由运行部负责,所有控制箱、盘、柜内部的卫生清洁归设备维护部负责;生产现场所有控制柜、箱、盘和其他设备保护柜以及检修箱等,凡是柜门外有控制按钮、开关、操作把手等的卫生清洁归设备维护部负责;柜门外没有任何控制按钮、开关、操作把手等的箱、盘、柜清洁归运行部负责。
发电公司生产设备、设施及系统分工管理规定

发电公司生产设备、设施及系统分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设备、设施管理,明确各部门设备管理范围,本着“管好自己的人、干成一流的事”,落实每个外委队伍、每台设备到责任人,用好、管好、维护好设备,确保机组安全、环保、经济、长周期稳定运行。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发电公司生产设备、设施及系统分工管理规定》,简称《生产设备分工》。
第二条本规定明确了生产设备分工管理工作的管理内容、管理目标、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管理流程及形成的报告和记录。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发电公司设备分工管理工作。
第四条管理内容(一)有关定义1.生产设备是指为完成本电厂发电任务直接或间接服务的设备、系统(含建筑物和构筑物)。
2.工序服从原则是指实行点检定修制时,以主工序、主体业务的设备专业主管为核心,对跨工序、跨专业、跨部门的协作作业有协作管理权的一种管理原则。
当主设备为机械设备时,机械专业为主工序人,当主设备为电气设备时,电气专业为主工序。
3.生产设备分工管理是指设备管理部门为了规范设备管理,落实设备责任制,根据点检定修制的需要,对本公司生产设备及设施进行合理划分、责任到人的管理。
4.本规定中所用“管理”一词,即表示该单位是设备的主人,用“负责”一词,表示该单位对设备应承担某项工作。
(二)管理内容1.已经投入运行的设备设施分工管理。
2.新投入运行的设备设施的分工管理。
第五条管理目标通过对生产设备设施的全面分工管理,界定生产设备设施分工,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保证机组安全、环保、经济、长周期稳定运行。
第六条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1.生产设备分工管理由生产副总经理负责总体协调。
2.生产设备分工管理由设备部主管主任主要负责。
3.生产设备分工管理由设备部点检长、点检员、专业主管、办公室和发电部主管主任协助完成。
第七条管理流程(一)已经投入运行的生产设备分工管理1.电厂生产设备按汽机(含化学)、电气、锅炉(含脱硝)、环保(含除灰、脱硫)、燃料、热控、电控(含继保、远动、电测与通讯)、信息八个专业进行划分。
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设备分工管理制度

附件:大唐XXX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设备分工管理规定1 总则1.1 本规定是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应根据本规定的分工原则,按照专业及班组设置制定本部门的设备分工细则,并认真执行。
1.2 生产设备的管理分工是根据生产工艺流程及公司机构的设置情况,予以确定各部门之间管辖范围,明确设备主人。
1.3 各部门对所管辖设备按专业分工职责做好运行、检修及实验、维护工作。
1.4 各部门对所管辖范围内的设备应做到:1.4.1 负责设备的正常运行、操作、调整,及时记录有关报表。
1.4.2 负责完成设备的定期实验和轮换。
1.4.3 负责完成设备的检查、清扫、维护、加油等工作。
1.4.4 及时完成消缺和临时性抢修任务,并对检修质量负责。
1.4.5 完成更改及设备、系统完善工作。
1.4.6 完成有关部门所需要的配合性工作。
1.4.7 完成公司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1.5 各部门(维护单位)应相互协作,对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不得互相推诿或消极怠工。
1.6 本规定未明确或未涉及的事项,以其它专项制度界定的相关条款为依据,本规定若有与其他文件相冲突的部分,设备分工内容以本规定为准。
2 职责分工2.1设备管理部2.1.1 负责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汽机、锅炉、电气一次部分、化学、脱硫、干除灰系统、除铁路系统外的燃运部分)的设备管理工作,负责定期检修计划及检修作业计划的编制及施工“三措”的编写。
负责组织编制全公司月、季、年度设备大小修计划及生产经济技术指标计划,及时实施、检查、协调、考核。
负责二、三级验收(燃运电气部分只负责三级验收)。
2.1.2 负责检修维护所需要的备品备件计划的编制、申请。
2.1.3 负责本部门专用工具、器具的日常维护及修理、报废申请管理。
2.1.4负责跟踪掌握系统、设备的运行状况、缺陷的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布置消缺工作,并据此调整修理设备定检周期计划,根据设备运行中实际情况提出具有安全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设备改造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及负责其二、三级验收。
热电厂新机设备和系统管辖分工的规定

热电厂新机设备和系统管辖分工的规定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结合各专业工作性质,特制定新机设备和系统管辖分工的管理规定。
本规定未明确指出的分工或个别临时确定的分工调整,厂部将做出一次性指定,做为本规定的补充,各部门要认真执行。
一、热控部管辖设备1、新机热力系统自动控制设备,热控仪表、化学仪表及其电源的端子排以后部分。
2、自动控制装置、热工仪表、化学仪表测点、取样一次门之后的管路及管道中伴热带设备(在一次门前的设备包括一次门,有法兰的包括门后法兰,由热控部提出要求,设备所在单位进行维修工作)。
3、进入INFI-90系统调节门信号,电动截止门送到配电箱的端子排信号。
4、INFI-90柜出口到就地配电箱端子排以前的电气设备启、停控制部分。
5、所有热力仪表的温度计插座、节流孔板及接出管设计、加工、安装技术要求和质量检查、校验。
6、所有热工控制装置的调整机构的出力轴之前的设备及连接此轴的销子(与自动装置连接的连杆,由设备所在单位检修负责)。
7、调节门的就地端子排箱维护、检修、清扫。
8、新机低压变频器维修。
9、根据热效率试验需要装、拆和校验压力表、流量表,配合试验单位装拆差压计。
10、锅炉变频调速给粉机、给煤机控制部分及输煤系统有关设备变频部分,控制信号至电气端子排下端接线端子。
11、炉膛火焰监测工业电视的冷却水泵的控制回路。
12、锅炉油枪推进器、点火枪、油阀控制部分。
13、锅炉火监冷却风机控制部分。
14、锅炉安全门的压力继电器及控制部分(安全门的升压调整试验锅炉检修配合)。
15、球磨机油站、大齿喷油装置控制部分、阀组出口仪表管路。
16、锅炉给粉平台的空气炮电磁阀装置及控制回路维护及检修。
17、负责在检修竣工后锅炉启动前和运行一部及机炉检修部共同进行给水自动调整器、中间门和减温器调整门阀门的泄漏试验与通过流量试验,吸、送、排风机风门挡板开度、调整试验。
18、吹灰器、定排程控装置。
19、电除尘程序自动测量、控制部分及电除尘加热自动部分。
华能威海电厂三期设备、设施分工划界规定

附件:华能威海电厂三期设备、设施分工划界规定第一章总则1、为明确全厂各部门三期设备、设施管理的责任范围,落实责任,做好三期设备安装、调试、试运的全过程跟踪监督。
充分做好三期生产准备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厂设备情况及管理经验,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不对运行部、检修部、燃料部管辖的设施、设备系统进行部门内部分工划界,综合服务中心和广源公司原则上分工到各队或公司,各部门应依据本规定的原则,制定本部门各专业、各班组管辖设备、设施分工细则,明确到各班组,落实到设备主人。
第二章设备划界3、检修部3.1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及附属设备、测控系统、环保设施的检修维护(供水公司管辖除外)。
3.2除渣、电除尘及附属设备、测控系统的检修维护(粉煤灰公司管辖除外)。
3.3220kV、6kV电源变、高低压和直流配电系统及附属设备、测控系统的检修维护(燃料部6KV电动机除外)。
3.4热控、化学测控系统及附属设备的检修维护(燃料部、生产服务队、供水公司、粉煤灰公司管辖除外)。
3.5热工仪表,电测仪表的校验检定,三期新购进热工、电测仪表和测温元件的检定,金属材料的试验检测。
3.6主要辅机设备的变频器及辅助设备的检修维护(燃料部管辖除外3.7接地网、避雷装置的监督测试。
3.8空压机及附属设备、气源管路及附属设备和控制系统的检修维护(粉煤灰公司管辖的管道、阀门除外)。
3.9主厂房、辅助厂房及建筑物内、外的照明、路灯等照明系统的检修维护(燃料部管辖除外)。
3.10三期的高压消防水、化学水、淡化水(管道以出口阀门后为界)、生活消防水等管道、阀门的检修维护(燃料部管辖除外、建安队管辖除外),消防水系统包括消防栓、消防箱内阀门的检修维护。
3.11暖网、热水系统及测控系统的检修维护(燃料部管辖除外)。
3.12原煤斗下法兰及以下设备、制粉和输粉系统及附属设备、测控设备的检修维护。
3.13主厂房、辅助厂房及建筑物的卷帘门、电动窗、起吊设施的电源及开关箱的检修维护(燃料部管辖除外)。
热电厂设备分工与分界

设备管理分工与分界范围本细则规定了各专业设备及系统管理分工与分界。
管理内容及方法设备分工原则设备按汽机、锅炉(汽机与锅炉统称热机)、电气、热控、机运、化学等专业进行划分。
设备管理分工与分界流程根据设备分工与分界原则,《设备分工与分界细则》见下一页。
设备分工与分界细则1管理内容及方法1.1接口分界原则1.1.1汽机与化学1.1.1.1化学补给水:除盐水泵出口法兰(含连接及紧固件)起至厂房1.1.1.2以汽机锅炉主厂房墙为界,锅炉侧归锅炉,汽机归汽机。
1.1.2电气与机务1.1.2.1转动设备与电机以对轮(对轮属热机)为界,依据检修原因需拆装电机地脚螺栓的,谁检修谁负责拆电机地脚螺栓及对轮螺栓。
1.1.2.2带轴瓦的电动机,轴瓦检修归热机。
1.1.3电气、机运及热机与热控1.1.3.1热工所需电源(包括不间断电源),由电气专业负责送至热控电源柜、配电箱、动力柜等热工箱柜内的端子排或开关、闸刀等处,电源电缆直至热工箱、柜内的端子排下桩头等属电气专业,端子排的上桩头以后部分或这些开关、闸刀的以后部分及其校验属热控专业。
UPS不间断电源装置的维护、检修属电气专业。
1.1.3.2所有配电箱,电机就地控制箱,百叶窗控制箱、各小室通风机控制箱由电气负责。
由电气MCC供电的热工各种控制箱由热工负责,电气负责将电源送到控制箱进线开关上桩头,柜内元器件维护由热控负责维护检修。
1.1.3.3所有检测、控制执行元件、保护、联锁、报警及其线缆由热控负责,机械类元器件如流量计、执行器、取样导管及阀门、信号导管及阀门、气源导管及阀门、电动头的拆装属热机负责。
但发电机、电动机操作回路及保护联锁回路属电气。
1.1.3.4公用电缆及桥架:电缆检修和维护,电气、热控专业分别负责各自的电缆;清扫、封堵归电气,谁拆的谁负责恢复。
1.1.3.5中间端子柜电气与热控分工:DCS热控中间端子柜、热控与电气混合中间端子柜及至DCS的电缆属热控专业;1.1.3.6保护联锁信号:由热控提供的热工信号由热控负责将信号送至热控盘电气端子排的下桩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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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建龙钢铁实业有限公司2*100MW发电设备管理分工分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设备管理分工分界是明确各专业职责,保证公司的各项生产性固定资产得到全面持续有效的维修和保养,不断地改进和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和技术性能,确保全公司的生产设备长期安全经济稳定运行的基础工作,全公司各部门各岗位都要按照职责分工精心管好设备、用好设备,使各类设备都能充分发挥其良好的技术经济性能。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现场生产设备(包括现场的起重设备)、离线使用的各类工具性设备的管理分工分界。
第三条按照公司的生产管理模式,现场设备的管理职责和运行职责由相同或不同的主体负责。
本制度主要规定其管理对象的分界和特殊工种的配合分工。
第四条生产设备的管辖划分,主要根据生产过程及部门具体情况,以有利于加强设备管理,搞好安全生产为原则予以确定。
第五条各有关部门(含外包单位)应根据本制度的分工分界,按照班组的设置情况,分别制定各班组(或岗位)设备及系统的分工管辖范围,将设备管理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第六条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及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工、班长、技术员,以及与生产有关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本规定。
第七条本规定的解释和更改权属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
第二章职责范围第八条分管领导(一)全面负责本公司设备分工管理工作,贯彻执行电力行业颁布的各项管理规定。
(二)听取各部门的工作汇报,协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九条锅炉专业负责的设备范围(一)锅炉本体及其相应的汽水系统管道、阀门、支吊架等(含炉钢架、平台、楼梯等)。
(二)锅炉所属的烟、风、煤、油、水、汽、气系统及其辅助设备,如引风机、送风机、排粉机、火检冷却风机、金属原煤斗、给煤机、磨煤机、油罐、点火油泵、油枪、工业回收水泵等设备系统。
(三)上述锅炉所属系统范围内烟风道、落煤管、送粉管道及其风门挡板、支吊架等;点火油及其系统管道、阀门;油水分离装置及污油池等系统;辅机相应冷却水系统管道、阀门等;(四)锅炉所属范围内辅机设备、起吊设施(机务部分)等。
(五)油库区及锅炉房内消防设施和附属设备等。
(六)炉零米定排扩容器及其进、排水管路等。
(七)锅炉的吹灰设备及其系统管路阀门、锅炉房内工业水系统等。
第十条煤灰专业负责的设备范围(一)卸煤码头所属卸煤设备#1~6码头吊及其辅助设备以及码头辅助设施。
(二)煤场排水系统(包括煤泥沉淀池及水泵等)。
(三)#1~#8皮带输送机、转运站机务设备、落煤管、振动器及电动档板,犁煤器、电磁除铁器、冲洗泵等设备。
(四)干煤棚、露天煤场及新煤场设备系统。
(五)燃料系统范围内的喷淋设备系统和水冲洗系统。
(六)燃料系统内的工业电视监控系统机务部分。
(七)负责管理燃料系统范围内的电缆沟及其盖板等。
(八)输煤系统的电子皮带秤、地磅秤和实煤校验装置的机务部分。
(九)入厂煤自动采样装置的机务部分。
(十)捞渣机、电除尘及其下部干出灰系统机务部分。
(十一)渣水溢流水泵、渣水回收水泵、空压机、冷干机及其连接管道系统、阀门(包括冷却水)。
(十二)渣水回收水池、渣场、仓泵、输灰管、灰库等范围设备的机务部分。
(十三)锅炉房内灰渣沟等沟道盖板的管理工作。
(十四)所属系统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车辆(包括推土机、装载车等)。
(十五)脱硫范围内所有设备的机务部分。
(十六)输煤、除灰、除尘、脱硫范围内的起重设施及工业水、消防水、生活水系统。
第十一条汽机专业负责的设备范围(一)汽轮机本体及其调速保安系统、润滑油系统、EH油系统、主油箱、冷油器、调速油泵、交流油泵、直流油泵、顶轴油泵、EH油泵、盘车装置、排烟风机、油净化设备。
(二)凝汽器、凝结水泵及其系统管道、阀门井排污泵。
(三)高低压加热器、轴封加热器、疏水膨胀箱、低加疏水泵等设备及管道系统。
(四)减温减压装置及其系统管道阀门。
(五)高低压除氧器及水箱、高除供水泵及除氧给水系统。
(六)电动给水泵、液偶及其辅助系统。
(七)射水泵、射水箱、射水抽气器及其系统。
(八)给泵密封水回收用低位水箱及其系统。
(九)发电机润滑油系统设备。
(十)循环水泵及其系统、循泵出口碟阀机务部分、启闭机、压力管道、回水管道、集水井、起吊设施、滤网、排污泵及拦污栅等。
(十一)事故油箱及其系统。
(十二)汽机房内工业水系统、冷却水系统及其管道。
(十三)汽机房内生活水系统、消防水系统、压缩空气系统。
(十四)全公司供热管道阀门、生活用蒸汽管道阀门及其附属设施、系统。
(十五)办公楼换热站、检修楼换热站、热水站、全公司采暖系统及其附属系统机务部分。
(十六)连排扩容器及其管道系统。
第十二条电气专业负责的设备范围(一)发电机、励磁机、励磁系统设备、空冷器、发电机出线小室内电气设备。
(二)主变压器、厂用高低压变压器及其冷却系统。
(三)10KV保安电源系统。
(四)全公司6KV高压电动机、6KV配电装置、6KV变压器。
(五)全公司厂用低压电动机,400V配电装置。
(六)110KV配电装置,110KV升压站及输电线路系统。
(七)上述所属设备系统的通讯、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电测仪表等二次回路及设备。
(八)全公司6KV、400V动力电缆和控制电缆、电缆隧道、竖井、沟道、桥架、电缆夹层及所属设备。
(九)直流系统设备及UPS装置。
(十)全公司远动设备及所属装置和系统。
(十一)全公司电气设备配电盘(即MCC柜)、检修电源箱及临时设施的电源电缆等。
(十二)全公司电测仪表的检修、校验。
(十三)全公司防雷设施、接地系统设施。
(十四)全公司电气工具、器具的修理检验,用电设备的动力及控制回路维修,全公司电气安全用具、用品的电气试验。
(十五)电除尘装置所属的电气设备及控制回路等。
(十六)电气设备绝缘用油的管理及滤油。
(十七)全公司起重设施的电气部分。
(十八)负责烟囱航空障碍灯的管理。
(十九)办公搂电梯、门卫电动门、华润企业标致属电气专业。
第十三条热控专业负责的设备范围(一)全公司生产系统的热控计量检测及显示系统。
(二)全公司生产系统的热控自动调节系统。
(三)全公司生产系统的热控保护联锁及工艺信号系统。
(四)全公司生产系统的程控系统。
(五)全公司火灾探测报警系统。
(六)热控DCS系统及所属设备,集控电缆夹层及所属热控电缆。
(七)全公司采暖加热、热水站系统的热控装置。
(八)全公司热控(温度、流量、压力、振动)标准表计、校验设备的标准传递。
(九)全公司就地热控仪表的校验和强制委托检验。
(十)全厂电话终端盒之后属热控。
(十一)全厂办公电脑软件更新、硬件维护属热控。
(十二)下述设备部套属热控负责:1、检测元件:热电阻、热电偶、流量孔板、流量喷嘴、平衡容器、传感器(振动、转速、料位、位移、秤重、火灾及其它热控一次传感装置)。
2、脉冲管路:一次门后的仪表测量管路、支架和阀门等(焊接等机务工作属机务专业)。
3、二次线路:补偿导线、热控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电缆、支架、二次接线及端子排等。
4、控制气源:气源母管后的气源球阀、过滤器、减压阀、支架等。
5、仪表及控制设备:热控量的指示、记录、累计巡测仪表、变送器,锅炉给煤机皮带秤重装置、地磅秤热控部分、电动气动执行器、电动头、工业电视、生产监控用计算机、机炉协调控制装置、汽机电液控制系统、TSI、炉膛火焰监测保护装置、热控专用电源箱、热控动力柜等,调速器同步电机。
6、保护联锁及工艺信号:热控保护、联锁装置,热控保护联锁用继电器、信号灯、音响等。
7、程序控制装置、程控器、程控用阀门的电动、气动装置及信号等。
8、热控DCS控制系统及设备等。
9、化学补给水和输煤程控设备、在线化学分析、记录仪表。
10、所有蓄能器校验。
11、脱硫系统热控设备及其相应电缆(烟道侧开孔,焊接属机务)。
12、脱硫、烟囱CEMS、热电机组管理信息系统。
13、除灰渣系统中的热控设备、仪表。
14、全公司SIS、MIS、OA、公司网站的检修和维护。
第十四条化学专业负责的设备范围(一)原水预处理净化系统设备及其管网;补水泵房、加药设备及其管阀等;机械加速澄清池及其排水管道阀门等;虹吸滤池、生水、生活、消防和工业蓄水池及综合水泵房内机务设备以及上述设备相互间连接的管道阀门等。
(二)污水处理系统: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污泥池、中和池、罗茨风机、排水泵及其附属设备系统,以及相互间连接的管道阀门等。
(三)锅炉补给水除盐系统中水处理设备、再生设备及其系统中管阀、中间水泵等,以及该系统中水泵间设备和中间水箱、除盐水箱、储气罐和相互连接的管阀系统;酸碱槽罐、酸碱贮存计量系统中设备管道及其附件。
(四)炉水、给水处理及加药系统中的机务设备及其管道阀门。
(五)煤粉细度分析用振筛机、煤制样设备、化学离线仪表。
(六)河边补水泵房外的有关设备及系统以及澄清池排污清理等。
(七)汽水取样系统分析室内冷却水母管和总门等。
(八)化学成份分析设备、仪表及系统(包括化学人工分析仪器、仪表)。
第十五条土建专业负责的范围(一)全厂建筑物、土建设施的日常巡视、管理由使用部门负责,土建专业承担维修职责。
(二)非生产场所门窗排气扇属土建。
(三)全厂所有土建设施门窗的维护、检修、更换、备件等工作,由土建负责。
(四)全厂建筑物的上下水系统,包括自来水、窖井、下水道、化粪池及全厂建筑物的屋面防水、落水管和天沟等属土建管理和维修。
第三章分工分界第十六条机务、电气、热控分界原则:(一)调节执行机构属热控专业,但其与机械部分的连接及连杆属于机务工作;(二)热控取样、信号等管道、阀门(包括全部针型阀),一次门(含)以前属于机务工作,一次门后的机务工作仍属机务;(三)电气、热控需机务配合的焊接、保温工作属于机务工作;(四)输煤系统及点火油系统之拉绳、跑偏、行程、接近开关等属于电气一次工作(包括远传信号及电缆的检查维护),与热控的分界点为进入DCS或PLC 端子排(端子排属热控);(五)点火油系统、煤仓疏松装置就地控制柜属电气。
(六)吹灰器就地控制柜及电机属热控。
(七)就地水位计(包含双色水位计等、玻璃管水位计、磁翻板水位计)属机务,照明属热控;(八)所有机械流量计、玻璃转子流量计属机务,校验属热控;(九)电液转换器拆装属机务,其余属热控。
(十)化水8米分析间恒温装置属机务,热控、电气配合。
第十七条电气与机务分工分界(一)机务转动设备与电机以靠背轮为界,电机及电机侧靠背轮属电气,机务转动设备及其半靠背轮属机务。
(二)机务转动设备与电机(或单独电机)检修,电机的地脚螺栓及靠背轮联结螺栓的拆装以及电机的起吊、就位、找正、固定等属机务、电气配合(包括电缆头的拆卸、恢复、提供电机、就位必要的注意事项及技术要求、现场派员监护等)。
(三)机务转动设备及电机侧靠背轮、联接螺栓以及靠背轮外罩壳和电机的地脚螺栓的订购或加工属机务,电机侧靠背轮的拆装以及电机往返运输属电气(现场机务配合)。
(四)转动设备的电动机,属乌金轴瓦结构的则其轴瓦、轴承座及附属管道等属机务检修,备品备件也由机务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