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厂设备分工分界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电厂设备分工分界管理办法

电厂设备分工分界管理办法

设备分工分界管理办法1 范围本办法规定了我厂设备分工分界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

本办法适用于我厂各生产部门及与设备检修、维护有关的实业公司。

2 职责2.1设备管理部是全厂设备分工分界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职责包括:——在分管安全生产厂领导领导下,负责对全厂与生产系统有关的所有设备进行责任归属划分;——负责信息系统有关设备的运行和维护;负责入厂煤取样、化验。

——当本办法执行中发现不妥或漏划的设备,提出修改、补充意见,报分管厂领导批准后,通知有关部门执行;——新增设备或设备更新改造后异动而引起分工分界点变动时,负责分工与协调,并提出意见,报分管厂领导批准后,通知有关部门执行;——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有疑义、争执情况时,负责解释和仲裁(仍有争执时,由分管厂领导确定解决方案)。

2.2 安全监察部负责对设备文明生产的责任范围进行细致划分。

2.3 保卫部负责全厂消防设施、现场消防器材的配置、定期组织检查、试验,并对发现的缺陷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担负生产厂区内外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的运行使用和巡回检查(设备闭路电视监控系统运行使用和巡回检查归属相应的使用管理部门,检修维护按照监视区域设备分工归属部门确定)。

2.4 发电部负责本办法的贯彻实施,同时按照本办法要求制定本部门设备分工分界实施细则,报设备管理部审批后实施。

2.5 检修部负责本办法的贯彻实施,并按照本办法要求制定本部门设备分工分界实施细则,报设备管理部审批后实施。

2.6 储运部负责本办法的贯彻实施,按照本办法要求制定本部门设备分工分界实施细则,报设备管理部审批后实施。

2.7 物资部负责本办法的贯彻实施。

2.8 实业公司负责本办法的贯彻实施,并负责按照本办法要求制定与生产系统有关的本部门分工分界实施细则,报设备管理部审批后实施。

3 管理内容与要求3.1 总则3.1.1目的:为了规范生产设备的运行、维护和检修工作,使各部门职责分明,界限明确3.1.2各生产部门应根据本标准和多年来形成的原分工分界原则,编制本部门内部各分部或各专业以及各班组之间的设备分工分界实施细则,报设备管理部审批实施。

贵州华电毕节热电有限公司设备分工管理制度

贵州华电毕节热电有限公司设备分工管理制度

附件:贵州华电毕节热电有限公司设备分工管理制度一、目的意义1. 本制度规定了生产设备分工管理工作的管理内容、管理目标、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管理流程及形成的报告和记录,定明确了贵州华电毕节热电有限公司各部门对设备、建筑物、构筑物的管理职责,以及各部门之间的管辖界限。

2. 各部门的划分范围是指已经移交生产的设备、建筑物、构筑物。

未移交使用的设备及建筑物、构筑物由原负责部门管理和维护。

3. 根据本规定划分,责任部门应建立健全设备台帐、图纸资料、备品备件管理等,并编写设备运行、检修规程或操作规程。

4. 本制度是设备缺陷和检修维护等工作管理和考核的依据,各部门应根据本设备划分标准进行分解,将设备管理落实到班组(或其他最小单位)。

若部门内部职责有调整变化应报生产技术部备查。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贵州华电毕节热电有限公司设备分工管理工作,也适用于在贵州华电毕节热电有限公司生产工作的安全、运行、及检修维护及承包商的生产设备分工管理工作。

三、引用文件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DL/Z 870-2004 火力发电企业设备点检定修管理导则DL/T 838—2003 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中国华电生[2006]1387号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点检定修管理实施指导意见四、管理内容㈠、定义1. 生产设备、设施是指为完成公司发电任务直接或间接服务的设备、系统、建筑物和构建物。

2. 工序服从原则是指实行检修工作时,以主工序、主体业务的设备专业主管为核心,对跨工序、跨专业、跨部门的协作作业有协作管理权的一种管理原则。

当主设备为锅炉设备时,锅炉主管为主工序人,当主设备为电气设备时,电气主管为主工序人。

3. 生产设备分工管理是指为了规范设备管理,落实设备责任制,对公司生产设备及设施进行合理划分、责任到人的管理。

电厂设备分工与分界管理制度

电厂设备分工与分界管理制度

电厂设备分工与分界管理制度华润电力唐山丰润有限公司企業標準Q/CRPTSFR-FP- FP-204.016-2014 设备分工与分界管理制度2014-01-01發佈2014-03-01實施目次前言 (V)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及定义 (2)4 职责 (2)5 管理内容及方法 (2)6 报告和记录 (3)7 检查与考核 (3)前言为规范华润电力唐山丰润有限公司设备管辖范围,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由华润电力唐山丰润有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制度由华润电力唐山丰润有限公司标准化办公室组织起草。

本制度的主要起草人:郭健本制度的审核人:本制度的审定人:本制度的批准人:本制度由华润电力唐山丰润有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设备管理分工与分界制度1 范围本制度规定了设备管理分工与分界工作的管理内容、管理目标及管理流程。

本制度适用于华润电力(唐山丰润)有限公司设备管理分工与分界工作,也适用于在华润电力(唐山丰润)有限公司工作的检修维护及承包商的生产设备管理分工与分界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无3 术语及定义无4 职责4.1 公司领导批准公司的设备管理分工与分界制度。

4.2 技术支持部制定及修订公司设备管理分工与分界制度。

5 管理内容及方法5.1 设备分工原则设备按汽机、锅炉、电气、热控、燃料、化学等专业进行划分。

5.2 设备管理分工与分界流程5.2.1 根据设备分工与分界原则,技术支持部编制《设备分工与分界细则》(见附录A),经公司审批后实施。

5.2.2 对设备异动和技术改造后的设备,由技术支持部组织重新进行分工与分界,编写《设备分工与分界通知单》,由公司导批准下发。

发电厂设备分工分界管理规定

发电厂设备分工分界管理规定

山西建龙钢铁实业有限公司2*100MW发电设备管理分工分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设备管理分工分界是明确各专业职责,保证公司的各项生产性固定资产得到全面持续有效的维修和保养,不断地改进和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和技术性能,确保全公司的生产设备长期安全经济稳定运行的基础工作,全公司各部门各岗位都要按照职责分工精心管好设备、用好设备,使各类设备都能充分发挥其良好的技术经济性能。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现场生产设备(包括现场的起重设备)、离线使用的各类工具性设备的管理分工分界。

第三条按照公司的生产管理模式,现场设备的管理职责和运行职责由相同或不同的主体负责。

本制度主要规定其管理对象的分界和特殊工种的配合分工。

第四条生产设备的管辖划分,主要根据生产过程及部门具体情况,以有利于加强设备管理,搞好安全生产为原则予以确定。

第五条各有关部门(含外包单位)应根据本制度的分工分界,按照班组的设置情况,分别制定各班组(或岗位)设备及系统的分工管辖范围,将设备管理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第六条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及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工、班长、技术员,以及与生产有关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本规定。

第七条本规定的解释和更改权属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

第二章职责范围第八条分管领导(一)全面负责本公司设备分工管理工作,贯彻执行电力行业颁布的各项管理规定。

(二)听取各部门的工作汇报,协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九条锅炉专业负责的设备范围(一)锅炉本体及其相应的汽水系统管道、阀门、支吊架等(含炉钢架、平台、楼梯等)。

(二)锅炉所属的烟、风、煤、油、水、汽、气系统及其辅助设备,如引风机、送风机、排粉机、火检冷却风机、金属原煤斗、给煤机、磨煤机、油罐、点火油泵、油枪、工业回收水泵等设备系统。

(三)上述锅炉所属系统范围内烟风道、落煤管、送粉管道及其风门挡板、支吊架等;点火油及其系统管道、阀门;油水分离装置及污油池等系统;辅机相应冷却水系统管道、阀门等;(四)锅炉所属范围内辅机设备、起吊设施(机务部分)等。

设备分工管理规定

设备分工管理规定

综合管理系统运行管理子系统设备分工管理规定GHFD-04-TB-12/ND浙江国华宁海发电厂2006年月日目录1 目的 (3)2 适用范围 (3)3 引用、关联及参考文件 (3)4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3)5 执行程序 (3)6 职责和权限 (4)7 检查与评价 (4)8 反馈 (5)附录 (6)1 目的为明确主要生产部门间的分管范围及界面,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发电部、设备部和燃料部之间的工作界面划分。

3 引用、关联及参考文件无。

4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无。

5 执行程序5.1 设备划分的原则以有利于管理、有利于提高安全性、有利于提高效率为目的。

5.2 如各部门编制的文件中工作划分与本规定有冲突时,应以本规定为准。

各部门内部的设备分工及分管职责,由各部门自行负责制定并报公司批准。

5.3 设备分管范围的划分5.3.1 发电部负责全厂运行系统的生产调度;负责除输煤系统以外的其它全部生产设备的运行及运行管理;负责全厂生产设备命名的统一归口管理。

5.3.2 燃料部负责燃料系统及其附属设备的运行、维护、检修及其管理工作。

5.3.3 设备维部负责除燃料部管辖的设备外的全厂生产设备的维护及管理工作。

5.4 各部门设备划分的界面5.4.1 设备维护部与燃料部的设备划分界面5.4.1.1 输煤系统、燃油系统1) 燃料至锅炉上煤系统以原煤仓上口(42米层)为界,原煤仓上口的设备及原煤仓内的高料位开关、超声波料位计探头归燃料部负责;原煤仓仓体及以下设备归设备维护部负责。

2) 燃油泵房至启动锅炉燃油供油管道以启动锅炉供油手动总门(00ERB24AA001)出口法兰为界,法兰及法兰以前的设备、管道归燃料部负责。

启动锅炉燃油至油罐区回油管道以启动锅炉回油手动总门(00ERB41AA001)出口法兰为界,法兰及法兰以前的设备、管道归设备维护部。

3) 燃油泵房至锅炉燃油供油管路以锅炉区供油手动总门(00ERB23AA003)出口法兰为界,法兰及法兰以前的设备、管道归燃料部负责。

设备划分管理制度

设备划分管理制度

设备划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所辖设备的健康及文明生产水平,保证所有设备都有人管理,设备发生缺陷后能够及时消除,保证设备文明生产水平,避免推诿扯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分工原则专业为主、兼顾区域;界限清晰、管理顺畅;绝对明确、相对合理。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动力作业区第二章各专业所辖范围分工通则第五条各专业设备范围划分除特殊规定外,原则上以专业设备所属部门进行划分。

第六条特殊规定电厂各配电盘外部由所在专业负责,配电盘内部由发供电大班负责第七条各专业设备分工准则1.原则上各专业以区域界限为准,其中穿墙管、墙内部分,归流出介质方。

2.以阀门法兰和管道法兰(包括法兰螺栓、中间密封垫)为界限时,归专业所属方。

3.以厂房为界限时,均以外墙面为分界面。

4.大、小电机与机务的连接对轮、螺栓及电机找中心归机械检修,电机检修时,联轴器拆除和回装归电气。

5.所有电动门执行机构归电气、热工、气动门执行机构(不包括气动执行机构的电磁阀)归机械检修。

9.所有的伴热设备,由设备所属专业负责。

电气负责电源安装。

- 1 -第三章各班组管辖设备范围第八条锅炉运行班组锅炉本体以及附属设备、锅炉到汽轮机一次门前管道阀门,定连排扩容器、燃料系统所有设备(电气设备除外)第九条汽轮机运行班组汽轮机本体及附属备、除氧器及其管道、给水、凝结水、循环水泵及相应的管道、阀门,冷却塔及其附属设备管道(电机除外)工业泵房各水泵(电机除外)第十条电气运行班组所有电气设备及其附属装置(各控制室内电器设备除外)电厂高低压线路第十一条水处理班组水处理间所有设备(电气设备除外),水质化验室内所有设备(电气设备除外)锅炉加药装置第十二条外围供热班组供热班组所在区域内所有设备归班组管理第十三条外围水处理班组水处理班组所在区域内所有设备归班组管理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上级和作业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作业区负责解释。

(完整版)发电厂设备分工管理标准

(完整版)发电厂设备分工管理标准

(完整版)发电厂设备分工管理标准发电厂设备分工管理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设备分工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设备分工的管理。

2管理职能设备管理部是公司设备分工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制订公司设备分工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

各部门内部的设备分工及分管职责,由各部门自行负责制订,经设备管理部审核并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3管理内容与要求3.1设备划分的原则3.1.1设备分管范围的划分,以合理分工,充分发挥技术、设备先进的优势,减少管理层次,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安全性和经济性,真正体现与先进的技术装备相适应的先进的生产管理为原则。

3.1.2设备分管范围的划分,以设备供货合同为基础,并充分考虑系统及设备运行时的安全性、维护检修技术上的合理性和管理上的科学性。

同时,通过对少量的接口界面进行必要的调整,使接口界面尽可能少而清晰,达到运行、维护、检修、管理方便的目的。

3.2设备分管范围的划分3.2.1设备管理部负责除燃料部所管辖的设备外的电厂生产设备管理工作。

负责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规划、建设、维护及其相关软、硬件的管理,负责生产设备状态监测技术的研究开发及技术服务。

3.2.2发电部负责电厂运行系统的生产调度。

3.2.3燃料部负责燃煤系统及其附属设备的运行、维护、检修及其管理。

3.2.4设备维护部负责发电部对应运行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负责公司厂区围墙内生产区域起重设备、电梯及照明设备的维护、检修。

3.2.5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公司消防系统管理。

3.2.6多种经营部负责公司房屋、构筑物(钢结构除外)及其暖通空调系统的维修和管理;负责办公楼、生活用水系统(包括除泵房内设备外的污水系统)、后勤保障系统设备的维修和其它非生产系统设备(包括非生产区域照明、高度2M及以下道路照明)的维修。

负责公司厂区围墙以外的输灰系统的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

3.2.7设备管理部负责制订公司设备命名标准,发电部负责生产设备命名的统一备案。

某发电公司生产设备分工管理规定(doc 27页)

某发电公司生产设备分工管理规定(doc 27页)

阜新发电公司规章制度发布通知2010年第60号《阜新发电公司生产设备分工管理规定》已经于2010年4月12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阜新发电公司生产设备分工管理规定》废止。

总经理:二○一○年四月十二日规章制度控制表阜新发电公司生产设备分工管理规定1 目的为规范各专业管辖的生产设备的分工,方便现场设备检修、维护,根据“中电投内规[2003]14号文件”《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阜新发电有限公司生产设备的专业分工、卫生分工。

3 应遵循的原则3.1 参照公司职责划分、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按照便于现场实际实施的原则。

3.2 本规定只进行专业划分及各分场分工界限,不规范其内部职责划分。

3.3 设备消缺、维护管理制度、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文明生产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4 制度管理职责4.1 阜新发电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为生产设备及建筑物管辖范围分工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4.2 生产设备及建筑物管辖范围分工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为:(仅与本管理规定有关职责)4.2.1 将现场设备按专业划分。

4.2.2 根据现场实际调整本管理规定内容,删除拆除设备内容、根据分工基本原则对新增设备进行划分。

4.2.3 收集对现有分工的反馈意见,及时调整现有分工。

5 专业管辖内容5.1 汽机分场管辖范围。

5.1.1 机炉厂房以中间隔墙为界,机侧所有的汽机本体设备及辅助设备、管道、阀门系统及厂房,机侧所有油系统(电气油系统除外)。

机侧空气压缩机系统(含封母微正压风泵本体)。

5.1.2 循环水系统厂房、所有管道、泵、阀门及附属机务部分。

5.1.3 厂内1、2、3蒸发站小房内所有机务设备(含墙)及外置疏水罐。

5.1.4 二十万、三十五万供热首站所有机务设备;三十五万首站供汽、疏水管路及附件、二十万高温水供回水及对外供汽、水管及附件以厂区北墙为界(含墙),墙外归鸿源热力公司。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山西建龙钢铁实业有限公司2*100MW发电设备管理分工分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设备管理分工分界是明确各专业职责,保证公司的各项生产性固定资产得到全面持续有效的维修和保养,不断地改进和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和技术性能,确保全公司的生产设备长期安全经济稳定运行的基础工作,全公司各部门各岗位都要按照职责分工精心管好设备、用好设备,使各类设备都能充分发挥其良好的技术经济性能。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现场生产设备(包括现场的起重设备)、离线使用的各类工具性设备的管理分工分界。

第三条按照公司的生产管理模式,现场设备的管理职责和运行职责由相同或不同的主体负责。

本制度主要规定其管理对象的分界和特殊工种的配合分工。

第四条生产设备的管辖划分,主要根据生产过程及部门具体情况,以有利于加强设备管理,搞好安全生产为原则予以确定。

第五条各有关部门(含外包单位)应根据本制度的分工分界,按照班组的设置情况,分别制定各班组(或岗位)设备及系统的分工管辖范围,将设备管理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第六条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及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工、班长、技术员,以及与生产有关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本规定。

第七条本规定的解释和更改权属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

第二章职责范围第八条分管领导(一)全面负责本公司设备分工管理工作,贯彻执行电力行业颁布的各项管理规定。

(二)听取各部门的工作汇报,协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九条锅炉专业负责的设备范围(一)锅炉本体及其相应的汽水系统管道、阀门、支吊架等(含炉钢架、平台、楼梯等)。

(二)锅炉所属的烟、风、煤、油、水、汽、气系统及其辅助设备,如引风机、送风机、排粉机、火检冷却风机、金属原煤斗、给煤机、磨煤机、油罐、点火油泵、油枪、工业回收水泵等设备系统。

(三)上述锅炉所属系统范围内烟风道、落煤管、送粉管道及其风门挡板、支吊架等;点火油及其系统管道、阀门;油水分离装置及污油池等系统;辅机相应冷却水系统管道、阀门等;(四)锅炉所属范围内辅机设备、起吊设施(机务部分)等。

(五)油库区及锅炉房内消防设施和附属设备等。

(六)炉零米定排扩容器及其进、排水管路等。

(七)锅炉的吹灰设备及其系统管路阀门、锅炉房内工业水系统等。

第十条煤灰专业负责的设备范围(一)卸煤码头所属卸煤设备#1~6码头吊及其辅助设备以及码头辅助设施。

(二)煤场排水系统(包括煤泥沉淀池及水泵等)。

(三)#1~#8皮带输送机、转运站机务设备、落煤管、振动器及电动档板,犁煤器、电磁除铁器、冲洗泵等设备。

(四)干煤棚、露天煤场及新煤场设备系统。

(五)燃料系统范围内的喷淋设备系统和水冲洗系统。

(六)燃料系统内的工业电视监控系统机务部分。

(七)负责管理燃料系统范围内的电缆沟及其盖板等。

(八)输煤系统的电子皮带秤、地磅秤和实煤校验装置的机务部分。

(九)入厂煤自动采样装置的机务部分。

(十)捞渣机、电除尘及其下部干出灰系统机务部分。

(十一)渣水溢流水泵、渣水回收水泵、空压机、冷干机及其连接管道系统、阀门(包括冷却水)。

(十二)渣水回收水池、渣场、仓泵、输灰管、灰库等范围设备的机务部分。

(十三)锅炉房内灰渣沟等沟道盖板的管理工作。

(十四)所属系统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车辆(包括推土机、装载车等)。

(十五)脱硫范围内所有设备的机务部分。

(十六)输煤、除灰、除尘、脱硫范围内的起重设施及工业水、消防水、生活水系统。

第十一条汽机专业负责的设备范围(一)汽轮机本体及其调速保安系统、润滑油系统、EH油系统、主油箱、冷油器、调速油泵、交流油泵、直流油泵、顶轴油泵、EH油泵、盘车装置、排烟风机、油净化设备。

(二)凝汽器、凝结水泵及其系统管道、阀门井排污泵。

(三)高低压加热器、轴封加热器、疏水膨胀箱、低加疏水泵等设备及管道系统。

(四)减温减压装置及其系统管道阀门。

(五)高低压除氧器及水箱、高除供水泵及除氧给水系统。

(六)电动给水泵、液偶及其辅助系统。

(七)射水泵、射水箱、射水抽气器及其系统。

(八)给泵密封水回收用低位水箱及其系统。

(九)发电机润滑油系统设备。

(十)循环水泵及其系统、循泵出口碟阀机务部分、启闭机、压力管道、回水管道、集水井、起吊设施、滤网、排污泵及拦污栅等。

(十一)事故油箱及其系统。

(十二)汽机房内工业水系统、冷却水系统及其管道。

(十三)汽机房内生活水系统、消防水系统、压缩空气系统。

(十四)全公司供热管道阀门、生活用蒸汽管道阀门及其附属设施、系统。

(十五)办公楼换热站、检修楼换热站、热水站、全公司采暖系统及其附属系统机务部分。

(十六)连排扩容器及其管道系统。

第十二条电气专业负责的设备范围(一)发电机、励磁机、励磁系统设备、空冷器、发电机出线小室内电气设备。

(二)主变压器、厂用高低压变压器及其冷却系统。

(三)10KV保安电源系统。

(四)全公司6KV高压电动机、6KV配电装置、6KV变压器。

(五)全公司厂用低压电动机,400V配电装置。

(六)110KV配电装置,110KV升压站及输电线路系统。

(七)上述所属设备系统的通讯、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电测仪表等二次回路及设备。

(八)全公司6KV、400V动力电缆和控制电缆、电缆隧道、竖井、沟道、桥架、电缆夹层及所属设备。

(九)直流系统设备及UPS装置。

(十)全公司远动设备及所属装置和系统。

(十一)全公司电气设备配电盘(即MCC柜)、检修电源箱及临时设施的电源电缆等。

(十二)全公司电测仪表的检修、校验。

(十三)全公司防雷设施、接地系统设施。

(十四)全公司电气工具、器具的修理检验,用电设备的动力及控制回路维修,全公司电气安全用具、用品的电气试验。

(十五)电除尘装置所属的电气设备及控制回路等。

(十六)电气设备绝缘用油的管理及滤油。

(十七)全公司起重设施的电气部分。

(十八)负责烟囱航空障碍灯的管理。

(十九)办公搂电梯、门卫电动门、华润企业标致属电气专业。

第十三条热控专业负责的设备范围(一)全公司生产系统的热控计量检测及显示系统。

(二)全公司生产系统的热控自动调节系统。

(三)全公司生产系统的热控保护联锁及工艺信号系统。

(四)全公司生产系统的程控系统。

(五)全公司火灾探测报警系统。

(六)热控DCS系统及所属设备,集控电缆夹层及所属热控电缆。

(七)全公司采暖加热、热水站系统的热控装置。

(八)全公司热控(温度、流量、压力、振动)标准表计、校验设备的标准传递。

(九)全公司就地热控仪表的校验和强制委托检验。

(十)全厂电话终端盒之后属热控。

(十一)全厂办公电脑软件更新、硬件维护属热控。

(十二)下述设备部套属热控负责:1、检测元件:热电阻、热电偶、流量孔板、流量喷嘴、平衡容器、传感器(振动、转速、料位、位移、秤重、火灾及其它热控一次传感装置)。

2、脉冲管路:一次门后的仪表测量管路、支架和阀门等(焊接等机务工作属机务专业)。

3、二次线路:补偿导线、热控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电缆、支架、二次接线及端子排等。

4、控制气源:气源母管后的气源球阀、过滤器、减压阀、支架等。

5、仪表及控制设备:热控量的指示、记录、累计巡测仪表、变送器,锅炉给煤机皮带秤重装置、地磅秤热控部分、电动气动执行器、电动头、工业电视、生产监控用计算机、机炉协调控制装置、汽机电液控制系统、TSI、炉膛火焰监测保护装置、热控专用电源箱、热控动力柜等,调速器同步电机。

6、保护联锁及工艺信号:热控保护、联锁装置,热控保护联锁用继电器、信号灯、音响等。

7、程序控制装置、程控器、程控用阀门的电动、气动装置及信号等。

8、热控DCS控制系统及设备等。

9、化学补给水和输煤程控设备、在线化学分析、记录仪表。

10、所有蓄能器校验。

11、脱硫系统热控设备及其相应电缆(烟道侧开孔,焊接属机务)。

12、脱硫、烟囱CEMS、热电机组管理信息系统。

13、除灰渣系统中的热控设备、仪表。

14、全公司SIS、MIS、OA、公司网站的检修和维护。

第十四条化学专业负责的设备范围(一)原水预处理净化系统设备及其管网;补水泵房、加药设备及其管阀等;机械加速澄清池及其排水管道阀门等;虹吸滤池、生水、生活、消防和工业蓄水池及综合水泵房内机务设备以及上述设备相互间连接的管道阀门等。

(二)污水处理系统: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污泥池、中和池、罗茨风机、排水泵及其附属设备系统,以及相互间连接的管道阀门等。

(三)锅炉补给水除盐系统中水处理设备、再生设备及其系统中管阀、中间水泵等,以及该系统中水泵间设备和中间水箱、除盐水箱、储气罐和相互连接的管阀系统;酸碱槽罐、酸碱贮存计量系统中设备管道及其附件。

(四)炉水、给水处理及加药系统中的机务设备及其管道阀门。

(五)煤粉细度分析用振筛机、煤制样设备、化学离线仪表。

(六)河边补水泵房外的有关设备及系统以及澄清池排污清理等。

(七)汽水取样系统分析室内冷却水母管和总门等。

(八)化学成份分析设备、仪表及系统(包括化学人工分析仪器、仪表)。

第十五条土建专业负责的范围(一)全厂建筑物、土建设施的日常巡视、管理由使用部门负责,土建专业承担维修职责。

(二)非生产场所门窗排气扇属土建。

(三)全厂所有土建设施门窗的维护、检修、更换、备件等工作,由土建负责。

(四)全厂建筑物的上下水系统,包括自来水、窖井、下水道、化粪池及全厂建筑物的屋面防水、落水管和天沟等属土建管理和维修。

第三章分工分界第十六条机务、电气、热控分界原则:(一)调节执行机构属热控专业,但其与机械部分的连接及连杆属于机务工作;(二)热控取样、信号等管道、阀门(包括全部针型阀),一次门(含)以前属于机务工作,一次门后的机务工作仍属机务;(三)电气、热控需机务配合的焊接、保温工作属于机务工作;(四)输煤系统及点火油系统之拉绳、跑偏、行程、接近开关等属于电气一次工作(包括远传信号及电缆的检查维护),与热控的分界点为进入DCS或PLC 端子排(端子排属热控);(五)点火油系统、煤仓疏松装置就地控制柜属电气。

(六)吹灰器就地控制柜及电机属热控。

(七)就地水位计(包含双色水位计等、玻璃管水位计、磁翻板水位计)属机务,照明属热控;(八)所有机械流量计、玻璃转子流量计属机务,校验属热控;(九)电液转换器拆装属机务,其余属热控。

(十)化水8米分析间恒温装置属机务,热控、电气配合。

第十七条电气与机务分工分界(一)机务转动设备与电机以靠背轮为界,电机及电机侧靠背轮属电气,机务转动设备及其半靠背轮属机务。

(二)机务转动设备与电机(或单独电机)检修,电机的地脚螺栓及靠背轮联结螺栓的拆装以及电机的起吊、就位、找正、固定等属机务、电气配合(包括电缆头的拆卸、恢复、提供电机、就位必要的注意事项及技术要求、现场派员监护等)。

(三)机务转动设备及电机侧靠背轮、联接螺栓以及靠背轮外罩壳和电机的地脚螺栓的订购或加工属机务,电机侧靠背轮的拆装以及电机往返运输属电气(现场机务配合)。

(四)转动设备的电动机,属乌金轴瓦结构的则其轴瓦、轴承座及附属管道等属机务检修,备品备件也由机务负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