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公司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实用版
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穗国房字[1997]第2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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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正文:---------------------------------------------------------------------------------------------------------------------------------------------------- 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广州市国土局1997年10月15日以穗国房字[1997]第261号发布)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规定》第三条所称“评定”是指依照国家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和《危险房屋鉴定标准》,结合房屋建设有关规范、规定,对房屋完好、损坏程度进行综合评定。
第三条广州市国土局房地产管理局是本市房屋安全管理和安全鉴定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房地产主管部门)。
各区国土局房地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区房管部门)负责辖区范围内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实施房屋安全检查和“三防”抢险救灾,督促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与房屋损坏有关的人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对违反《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
第四条《规定》第五条所称“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机构”是指广州市房屋鉴定事务所(以下简称市鉴定所)。
市鉴定所负责全市房屋安全鉴定业务管理和管辖范围的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第五条《规定》第六条所称“房屋安全鉴定单位”是指经市房地产主管部门批准,领有《房屋安全鉴定许可证》的区房管部门属下单位。
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从事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第六条申领《房屋安全鉴定许可证》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有建筑结构及相关专业的中级以上职称的2人以上;(二)从事房屋安全鉴定工作二年以上并领有《房屋安全鉴定员证》的房屋安全鉴定人员2人以上。
第七条房屋安全鉴定人员必须持有由市房地产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安全鉴定员证》,方可从事房屋安全鉴定业务。
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全)

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二条一般安全规定(一)按时上下班,严禁酒后上岗,班中严禁打闹、玩耍、睡觉、脱岗、窜岗,严禁在班中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作业前必须按标准穿戴齐全劳动保护用品,特定作业必须配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带、防护面罩、耳塞、反光马甲等。
(三)进入作业现场开始工作前,必须按《安全确认制》的要求进行安全确认。
(四)所有人员必须熟悉各自的安全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掌握的安全技术知识,并严格遵守。
第三条交通、车辆安全规定(一)上下班必须遵守有关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行车、电动车不得驶入机动车道。
(二)严禁在铁路上行走、停留;在铁路沿线行走停留、避车,必须距铁轨外侧2米;禁止通过无人行道的铁路桥梁和涵洞。
(三)行人、车辆通过铁路应该走道口、人行过道;通过无人看守道口、或横穿铁路时,必须遵守“一停、二看、三通过”的规定,严禁抢道。
(四)各种机动车辆在行驶和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等有关法规,驾驶前应对车辆的状况进行检查,保证车况满足安全行驶的要求。
(五)严禁超速行驶,严禁非司机和无证照牌驾驶,禁止驾驶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保证车况满足安全行驶的要求。
(六)严禁曲线行驶、逆向行驶和空档溜车,不得将机动车驶入非机动车道。
(七)车辆装载严禁超重、超高、超长、超宽,运送其它不规则形状的物品必须固定,严禁客货混运。
(八)严禁钻越各种车辆,严禁扒乘货车、运料车等非载人车辆。
(九)在距铁轨枕木外侧1。
5米以内不准停(堆)放任何物品。
(十)厂区公路及人行道临时施工的坑、井、沟、池等必须设有安全栏杆、盖板及警示标志,夜间必须设有警示灯。
第四条作业安全规定(一)严格按本岗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和规程的规范进行作业,掌握本岗位、区域内危险源的分布。
(二)在生产作业现场或施工现场,应走指定的安全通道,安全通道应有明显的标识。
(三)作业现场要做到照明齐全,安全标志醒目,安全通道畅通,在易燃、易爆和禁火区域,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
开发资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1. 目的和依据:
- 《开发资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制定是为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市场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 它依据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旨在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2. 适用范围:
- 该细则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企业。
- 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
3. 资质等级与条件:
- 开发企业资质等级一般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暂定资质,不同等级的资质对应不同的条件要求。
- 一级资质条件通常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确定的标准执行,要求企业具备较高的资本实力、专业技术水平和良好的业绩。
4. 资质管理职责:
-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5. 资质申请与审批:
- 开发企业需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向相应的主管部门申请核定资质。
- 主管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获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6. 资质证书管理:
- 资质证书的申领、延续、变更和注销等环节都有明确的规定,确保资质管理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总之,《开发资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的重要文件,对于保障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四川房地产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四川房地产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为了加强房地产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交易、登记、监督管理等活动。
第二条管理原则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第三条部门职责四川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房地产管理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房地产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房地产开发第四条开发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 具有法人资格;2. 注册资本符合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模;3. 具有符合规定的房地产开发专业技术人员;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项目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房地产开发项目备案资料报送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条土地使用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书应当作为房地产开发合同的附件。
第三章房地产交易第七条交易规范房地产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国家和四川省关于房地产交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八条交易合同房地产交易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九条交易限制房地产交易活动中,禁止下列行为:1. 虚构买卖合同,误导市场行情;2. 低于市场价格抢购囤积房源;3. 擅自改变房地产用途;4. 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第四章房地产登记第十条登记机构房地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开展房地产登记工作,提供便捷、高效的登记服务。
第十一条登记程序房地产登记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 申请登记;2. 受理登记申请;3. 审核登记申请;4. 记载登记事项;5. 发放登记证书。
第十二条登记内容房地产登记应当记载下列内容:1. 房地产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住所;2. 房地产坐落、面积、用途;3. 房地产权利类型、期限;4. 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
开发商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开发商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安全管理,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工程质量提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单位、工程管理单位和监理单位。
第三条工程安全管理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倡导全员参与,各负其责,共同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四条本公司将不断完善和提升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安全措施得到全面执行,促进施工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第二章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第五条公司设立安全管理部,负责全公司各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管理部下设安全主管负责具体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每个施工项目设立安全管理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安全主管、质量主管和其他相关人员组成,共同负责该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安全主管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危险源辨识、安全检查、事故应急处理等。
第八条公司每年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升全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九条安全主管应定期向公司领导层和项目经理汇报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三章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第十条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前安全准备、施工中安全管理、施工后安全检查等内容。
第十一条施工前安全准备包括编制施工安全计划、确定安全管理措施、组织安全培训等内容。
第十二条施工中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安全检查、及时整改隐患、落实安全交底等内容。
第十三条施工后安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验收、记录事故处理经过、总结安全管理经验等内容。
第四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按照规定张贴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安全通道,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定期清理杂物,保持施工场地的整洁,预防意外事件的发生。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确保施工人员正确使用。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种情况下的应对措施,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房地产开发公司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房地产开发公司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1. 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建立一套完整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员工的安全责任和义务,规范各项安全操作和流程。
2. 安全培训和教育: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操作规范、事故应急预案等。
3. 安全设备和工具:房地产开发公司应提供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工具,如防护服、安全帽、安全鞋等,以确保员工的安全。
4.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公司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5. 人员管理:在施工现场安排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和管理工人的安全行为,及时处理安全事故和纠纷。
6. 安全监控: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安装摄像头等安全监控设备,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问题。
7. 应急预案和演练:公司应制定灾难性事故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和危机意识。
8. 合规管理:房地产开发公司应遵守相关的安全法规和政策,确保施工过程合规,减少安全风险。
9. 客户安全管理:公司应确保购房者和业主的人身安全,加强对小区和楼栋的安全管理,如安装门禁系统、安保巡逻等。
这些细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以保证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现代房地产企业项目工程管理措施及实施细则

现代房地产企业项目工程管理措施及实施细则一、管理措施1.完善项目工程管理组织结构:建立项目管理部门,明确部门职责和权限,配备专业的工程管理人员。
2.制定项目管理计划: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项目管理计划,包括工作任务、时间计划、资金预算等内容。
3.严格项目工程招投标制度:按照法定程序,公开招标,确保项目工程的质量和效益。
4.加强项目工程监督检查:设立专门的监督检查组织,加强对施工过程和质量的监管,确保项目按照计划进行,达到预期目标。
5.建立项目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完善的项目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的共享和流通。
二、实施细则1.项目前期准备(1)项目可行性研究: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包括市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分析,评估项目的风险和收益。
(2)项目立项程序:按照规定程序,完成项目立项手续,包括项目可行性报告的编制和审批。
(4)项目团队组建:根据项目的需要,组建专业的项目团队,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质量检验等人员。
2.项目实施阶段(1)施工过程管理:根据项目的施工计划,严格按照施工标准和工艺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2)质量监管措施:建立质量监管制度,对施工过程进行全方位的质量监督和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
(3)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操作,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4)进度管理措施:制定施工进度计划,对施工进展进行监控和控制,确保项目能够按时完成。
(5)成本控制措施:建立成本控制制度,对项目的预算进行监测和控制,确保项目成本的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3.项目竣工验收阶段(1)竣工验收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项目竣工验收手续,确保项目达到设计要求和使用标准。
(2)质量验收措施:对项目进行质量验收,包括验收报告的编制和审批,确保项目的质量符合要求。
(3)安全验收措施:对项目进行安全验收,包括安全验收报告的编制和审批,确保项目的安全达到要求。
房地产开发公司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篇)

房地产开发公司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保障人员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相关安全法规及公司关于安全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及开发的工程项目、公司内部各工作岗位及人员必须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公司在安全生产及安全管理过程中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公司内部涉及安全生产及安全管理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实施细则执行,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公司内部安全管理第五条为了更好的进行安全生产管理,首先应加大公司内部安全管理力度,对涉及安全生产管理的部门、岗位建立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内容、职责及目标。
公司内部安全管理的内容如下:(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二)公司防火、防盗方面的措施及责任制度;(三)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及方案;(四)公司岗位安全管理及操作规程实施情况;(五)安全教育培训及学习;(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第六条公司负责人为公司最高安全管理者,对公司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制定本公司安全管理方针、目标;(二)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管理责任制;(三)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四)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
第七条公司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加强安全法规宣传,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意识和能力。
第八条公司实行在公司负责人领导下的安全值日责任制,安全值日人员对公司内部的安全进行检查,并如实记录,建立安全检查管理档案。
安全值日人员具体职责如下:(一)检查公司各工作岗位、人员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情况及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二)实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巡查、抽查、专项检查;(三)节假日、季节性的安全检查工作;(四)对检查结果负责,并如实记录安全检查情况,在安全检查记录上签字,及时将安全检查记录归档;(五)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同时采取初步防护措施。
第三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公司对所开发的工程项目必须实行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事故处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强化安全管理监督,在实施过程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减少和避免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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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房地产开发公司安全管理实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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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保障人
员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相关安全法规及
公司关于安全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及开发的工程
项目、公司内部各工作岗位及人员必须遵守本
实施细则。
第三条公司在安全生产及安全管理过程
中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公司内部涉及安全生产及安全管
理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实施细则执行,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公司内部安全管理
第五条为了更好的进行安全生产管理,首先应加大公司内部安全管理力度,对涉及安全生产管理的部门、岗位建立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内容、职责及目标。
公司内部安全管理的内容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二)公司防火、防盗方面的措施及责任制度;
(三)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及方案;
(四)公司岗位安全管理及操作规程实施情况;
(五)安全教育培训及学习;
(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第六条公司负责人为公司最高安全管理者,对公司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制定本公司安全管理方针、目标;
(二)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管理责任制;
(三)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四)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
第七条公司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加强安全法规宣传,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意识和能力。
第八条公司实行在公司负责人领导下的安全值日责任制,安全值日人员对公司内部的
安全进行检查,并如实记录,建立安全检查管理档案。
安全值日人员具体职责如下:
(一)检查公司各工作岗位、人员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情况及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实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巡查、抽查、专项检查;
(三)节假日、季节性的安全检查工作;
(四)对检查结果负责,并如实记录安全检查情况,在安全检查记录上签字,及时将安全检查记录归档;
(五)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同时采取初步防护措施。
第三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公司对所开发的工程项目必须实行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事故处理制
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强化安全管理监督,在实施过程中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减少和避免安全事故。
第九条公司对工程项目委派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向公司负责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职责如下:
(一)监督工程项目各参与方的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实施;
(二)监督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在施工过程中的落实情况;施工单位安全设施、人员投入及其资格认证;
(三)与各项目参与方一起制定安全应急救援方案,并建立安全救援体系;
(四)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及时要求相关责任方采取防护措施并制定预防方案;
(五)检查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具的使用、维护情况;
(六)组织各项目参与方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为:日常性检查、定期不定期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季节性检查,检查形式为:巡查、抽查、专项检查;
(七)与各项目参与方一起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等各项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并在重要场所设置明显标志;
(八)对施工现场特殊作业应制定专项建
设方案,需要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应进行报批,在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建设;
(九)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第十条项目负责人受公司负责人委派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在安全管理方面具有:监督检查权、建议权、现场事故调查处理权及其他授权。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实施细则适用范围为公司所有工作部门、人员及公司开发的工程项目。
第十二条本实施细则自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