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所需资料清单
使用单位申请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时需提供的材料

使用单位申请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时需提供的材料第一篇:使用单位申请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时需提供的材料使用单位申请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时需提供的材料1、《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2、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压力容器)3、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4、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证书(适用于需要监督检验的)5、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证明材料6、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验收材料使用单位为承租或者承包方时,应当提供与产权所有者签定的明确安全责任的租赁或者承包合同第二篇:压力容器办理使用登记证压力容器办理使用登记证使用单位申请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时,应当逐台设备档案后,再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相应资料,并且对其真实性负责: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压力容器用(一式两份);使用单位管理人员(持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证)签名,加盖单位印章,并附产品合格证和压力容器产品数据表(产品技术特性表)复印2份(加盖单位印章);在“安全附件与有关装置”一栏,还应填写安装在该容器上的安全附件,如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快开门联锁装置、液位报警及联锁装置等;2.使用者的合法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工商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压力容器);3.压力容器产品出厂资料(设计、制造技术文件和资料)(1)竣工图样,竣工图样上应当有设计单位许可印章(复印章无效)、并且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上标注制造单位名称、制造许可证编号、审核人的签字和“竣工图”字样;(2)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主要受压元件材质证明书、材料清单、质量计划或者检验计划、结构尺寸检查报告、焊接记录、无损检测报告、热处理报告及自动记录曲线、耐压试验报告及泄漏试验报告等)和产品铭牌的拓印件或者复印件;(3)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书(适用于实施监督检验的产品);(4)设计单位提供的压力容器设计文件。
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提交的材料

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提交的材料第一篇: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提交的材料压力容器使用登记一、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1、填全有关内容并加盖公章的《压力容器登记卡》一式两份,即压力容器注册模板。
2、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以下简称设备)的设计文件---图纸3、压力容器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及制造监检证明;质量证明书4、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的检验报告;6、进口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7、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8、压力容器作业人员资格证(含压力容器各种操作、安全管理)。
9.安全阀、压力表的检验报告10.所有证件必须是原件,不能超期。
11罐车的《机动车行驶证》(包括牵引车和半挂车);移动式压力容器所需材料。
12.提供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一份,带封皮,质量证明书只需要复印合格证和制造监检证明两页即可。
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咨询电话:************传真:************三、电子邮箱:**************第二篇:压力容器使用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压力容器使用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1.《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2.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压力容器)3.压力容器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4.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证书(即安全性能监检证书)5.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证明资料(即安装单位提供的安装质量证明书或安装合格证)6.压力容器投入适用前验收资料(滨州特检院出具的检验报告)7.移动式压力容器车辆走行部分行驶证(适用于移动式压力容器)8.医用氧舱设置批准书(适用于氧舱)10.以上所有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使用单位为承租或承包方时,应当提供与产权所有者签订的明确安全责任的租赁或承包合同。
第三篇:压力容器办理使用登记应提交资料压力容器办理使用登记应提交资料根据TSG R5002-2013《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规定,使用单位申请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时,应该逐台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相应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一式二份)2.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个人身份证(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得压力容器);3.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4.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证书(适用于需要监督检验的)5.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证明资料6.移动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验收资料7.移动式压力容器车辆行走部分行驶证8.医用氧舱设置批准书9.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第四篇: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申报材料说明:1、申报材料未注明份数的均为提供1份;2、申报材料未注明原件或复印件的均为复印件;3、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供办理机关核对,用后归还申请者。
压力容器注册提供资料

压力容器注册提供资料第一篇:压力容器注册提供资料特种设备(压力容器)注册应提供如下资料1、压力容器注册登记表(一式两份)(须加盖公章)2、压力容器质量证明书(合格证、检验证书)3、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管理制度、事故应急预案)特种设备(压力容器)注册办理程序:申请注册单位携带上述材料——政务大厅质检窗口受理——内转科室审核——打证——政务大厅质检窗口发证——通知注册单位领证。
咨询电话:8210605第二篇:压力容器注册登记受理资料压力容器注册登记受理资料1、容器使用登记表(2份/台);2、单位委托书及代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容器操作人员证和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4、使用单位机构代码证/ 营业执照/身份证(个人)(复印件1份);5、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复印件1份);6、产品质量证明书(含产品数据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7、产品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8、安全附件检验合格报告或证书(压力表安全阀、紧急切断阀、爆破片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9、设计文件(容器整体竣工图纸)(原件及复印件1份);10、若压力容器属于超期容器(见备注c),则还需要提供“全面检验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11、若压力容器属于三类容器,则还需要提供安装监督检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12、若压力容器属于三类容器,则还需要提供安装质量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13、若压力容器属于进口压力容器,则需提供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14、若特种设备属于过户移装或者跨行政区域移装的情况,则还需提供设备移装前有效的检验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15、若特种设备属于过户移装或者跨行政区域移装的情况,则还需提供已签署原行政区域质监监察部门意见的使用变更登记表(注销)以及过户移装/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16、若特种设备属于过户移装的情况,则还需提供已签署原行政区域登记机关意见的二手设备销售转让登记表以及相关行政许可文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压力容器新办须知及表格解析

压力容器新办1、《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2、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压力容器);3、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原件及其复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4、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证书(适用于需要监督检验的);5、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证明资料;6、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验收资料;7、移动式压力容器车辆走行部分行驶证;8、医用氧舱设置批准书。
使用单位为承租或者承包方时,应当提供与产权所有者签定的明确安全责任的租赁或者承包合同。
还需1、委托书2、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都需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如有疑问请咨询:2629042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共2页第1页共2页第2页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b1 登记类别填写本次办理使用登记的事由,如新设备首次启用、停用后启用、改造、使用单位更名、使用地址变更、过户、移装等。
b2 设备基本情况b2.1 设备种类按照《特种设备目录》,直接印制为“压力容器”。
b2.2 设备类别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氧舱”。
b2.3 设备品种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填写相应的品种。
固定式压力容器填超高压容器、高压容器、第III类中压容器、第III类低压容器、第II类中压容器、第II类低压容器、第I类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填铁路罐车、汽车罐车、长管拖车、罐式集装箱(包括管束式集装箱);氧舱填医用氧舱、高气压舱、再压舱、高海拔试验舱、潜水钟。
b2.3 产品名称按照产品铭牌或者产品合格证、产品数据表的内容填写,也称设备名称。
b2.5 设备代码按照产品数据表上的内容填写,该代码具有唯一性。
如果该产品还没有实施编制设备代码,则使用单位可以空格,由登记机关按照设备代码的编制要求填写,其中制造单位代号改为登记机关的行政区划编码(会比制造单位代号多出一位)。
b2.6 设备型号也称产品型号,按照产品数据表或者相应的设计文件填写,对一般固定式压力容器没有型号表示的可以不填写,划“一”。
压力容器注册登记受理资料

压力容器注册登记受理资料
1、容器使用登记表(2份/台);
2、单位委托书及代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容器操作人员证和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使用单位机构代码证/ 营业执照 /身份证(个人)(复印件1份);
5、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复印件1份);
6、产品质量证明书(含产品数据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7、产品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8、安全附件检验合格报告或证书(压力表安全阀、紧急切断阀、爆破片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9、设计文件(容器整体竣工图纸)(原件及复印件1份);
10、若压力容器属于超期容器(见备注c),则还需要提供“全面检验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11、若压力容器属于三类容器,则还需要提供安装监督检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12、若压力容器属于三类容器,则还需要提供安装质量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13、若压力容器属于进口压力容器,则需提供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14、若特种设备属于过户移装或者跨行政区域移装的情况,则还需提供设备移装前有效的检验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15、若特种设备属于过户移装或者跨行政区域移装的情况,则还需提供已签署原行政区域质监监察部门意见的使用变更登记表(注销)以及过户移装/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16、若特种设备属于过户移装的情况,则还需提供已签署原行政区域登记机关意见的二手设备销售转让登记表以及相关行政许可文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备注:所有复印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
区审批中心质监窗口电话:88531323。
压力容器登记要求

压力容器登记要求固定式压力容器、氧舱使用登记申报材料说明:1、申报材料未注明份数的均为提供1份;2、申报材料未注明原件或复印件的均为复印件;3、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供办理机关核对,用后归还申请者。
一、首次使用登记说明:1、需办理使用登记的压力容器具体参见《特种设备目录》和相应产品安全技术规范中的相关要求和技术参数,产品安全技术规范见办事指南中“审批(服务)依据栏”。
2、租赁或者承包场所使用的压力容器,可以由租凭或者承包合同所确定的承担主体安全的单位办理使用登记。
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原件)(2份);2、使用单位依法设立的证件(如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或者个人身份证(设备产权为个人所有时);3、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4、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证书(适用于需要监督检验的);5、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证明资料;6、压力容器投人使用前验收资料(见注1);7、与产权所有者签定的明确安全责任的租赁或者承包合同(使用单位为承租或者承包方时)。
注:1、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验收资料包括以下方面:(1)压力容器作业人员(含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名录(包括姓名、证件编号、作业项目代号、有效日期),需核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收复印件;(2)有效期内的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等)检验报告(适用于不需要安装监督检验的);(3)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适用于不需要安装监督检验的);(4)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目录(见本注2);(5)压力容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相关人员岗位职责;(2)安全管理机构职责;(3)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4)压力容器技术档案管理规定;(5)压力容器日常维护保养和运行记录规定;(6)压力容器定期安全检查、年度检查和隐患治理规定;(7)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检和实施规定;(8)压力容器作业人员管理和培训规定;(9)压力容器设计、采购、验收、安装、改造、使用、维修、报废等管理规定;(10)压力容器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11)贯彻执行政策法规及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接受安全监察规定。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需提交资料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需提交资料一、新建、扩建、改建压力管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使用后30个工作日,使用单位携带以下资料办理使用登记:各单位请携带下列资料,先到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审查同意,并出具《压力管道注册登记审核意见书》(出处:甬质特发[2006]101号《关于压力管道和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的若干意见》),再到我院各相关部、站办理。
1、《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一式二份,附电子文档),盖公章;表格下载网址:;2、压力管道使用安全管理制度;3、事故应急预案(适用于输送易燃、易爆、有毒介质或介质温度大于200°C的压力管道);4、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名录,列出姓名、身份证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编号及其持证种类、类别和项目(盖公章)及资格证复印件;5、安装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复印件(竣工报告页)、管道示意图(可用单线图复印件代替)。
二、在用压力管道(2003年前投入使用)、《使用登记证》注明有效期,到期需要换证的,使用单位携带以下资料办理使用登记:1、原《使用登记证》;2、压力管道运行和事故记录;3、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名录,列出姓名、身份证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编号及其持证种类、类别和项目(盖公章)及资格证复印件;4、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报告或者基于风险的检验评价报告(原件审查、复印件留档);5、《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一式二份,附电子文档),盖公章。
注意事项:一、使用登记基本原则——(出处:甬质特发[2011]78号《关于加强压力管道使用登记工作的指导意见》):1、监督检验或定期检验合格、并在检验有效期内的压力管道,可按照《规则》规定办理使用登记;2、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压力管道,应经检验合格,方可办理使用登记;3、GC3级压力管道和临时使用的压力管道,经监督检验合格,按《规则》第二十四条执行,不需办理使用登记;4、介质为导热油的压力管道,经监督检验合格后,纳入有机热载体炉系统范围,与有机热载体炉一并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不需另行办理压力管道使用登记;5、穿越城镇公共区域(企事业单位规划界区以外)的压力管道在检验合格后,项目工程应凭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规划许可证、及所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再按《规则》办理使用登记。
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所需材料

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所需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若不是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
还需提供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使用登记行政许可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
4、压力容器登记卡(一式二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5、压力容器竣工图、压力容器产品质量证明书(其中产品合格证
复印件一份)、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证明书(需要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压力容器安装监督检验证书(需要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检验单位检验报告(提供原件及结论页复印件一份);
9、进口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需要时,提供原件及复
印件一份);
10、安全附件校验报告;
11、压力容器使用安全规章管理制度
注: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均由产权单位办理,若进行租赁,还需提供租赁合同,明确安全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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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使用登记 所需材料如下: 序号 材料名称 1 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复印件) 2 使用登记表 (原件) 3 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复印件) 4 车辆行驶证 (复印件) 5 安全附件检验检测报告 (复印件) 6 安装监检报告书 (复印件) 7 安装质量证明书 (复印件) 8 压力容器竣工图 (复印件) 9 产品制造监检报告书 (复印件) 10 产品质量证明书 (复印件) 11 产品合格证 (复印件) 1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复印件) 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规章制度或承诺书 (复印件 ,原件和 13 复印件)
提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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