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一章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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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讲义

财经法规讲义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内容主要包括四个层次,即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地方性会计法规。

(一)会计法律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它是会计法规体系的最高层次,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是会计机构、会计工作、会计人员的根本大法。

(二)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经国务院批准发布,制定依据是《会计法》。

关键字眼为:条例(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财政部制定,主要包括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重点区分哪些是部门规章、哪些是规范性文件)关键字眼:会计规章-制度、办法规范性文件-与具体会计核算相关1、会计规章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2、会计规范性文件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财政部就会计工作中的某些方面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比如:《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2、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3、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是财政部门管理会计最基本的工作二、会计市场管理1、我国财政部门对会计市场的管理包括会计市场的准入、运行和退出管理2、对进入会计市场的机构和人员是否持续符合相关的资格和条件也是会计市场管理的范畴三、会计专业人才评价1、会计从业资格、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正高级会计师资格2、财政部和地方财政部门对先进会计工作者的表彰奖励也属于会计人才评价的范畴。

四、会计监督检查•1、会计监督检查也是财政部门管理会计工作的重要职能。

•2、我国财政部门实施的会计监督检查包括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

•对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主要是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主要是确保注册会计师客观公正地发挥审计鉴证作用。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一章讲义9P(1)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一章讲义9P(1)
★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由单位负责人(包括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单位负责人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各单位的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属于文书档案,不属于会计档案。
★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财务会计部门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保管一年。保管期满之后,原则上应由财务会计部门编制清册,移交本单位的档案部门保管;未设立档案部门的,应当在财务会计部门内部指定专人保管。
或者是“国务院第××号令”颁布
次之
会计规范性文件
《企业会计准则第l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准则”、“×××制度”
次之
地方性会计法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
财政部门同级的审计部门
第六节法律责任
不依法:对单位:3000—50000对个人:2000--20000
双罚制
伪造变造隐匿销毁:对单位:5000--100000
对个人:3Leabharlann 00--50000授意指使强令:对个人:5000--50000
单罚制
打击报复:3年以下
不得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个人
“××省(市)实施××办法”
最低
注册会计师法颁布于1993年会计法颁布于1985年于1999年修订
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6大部门)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
内容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财经法教材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一章

财经法教材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一章
组织实施是财政部门管理会计工作一项“最 基本”的职能。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
(1)国务院“财政部门” →“制 定并公布”
4.《注册会计师法》,1986年7月,国务 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条例》; 1993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 过,以第13号主席令颁布,于1994年1月1 日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 法》。
【例题1·判断题】国务院发布的《财务 会计报告条例》的法律地位低于全国人 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 会计师法》。( )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与构成 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 1.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
定的,用以调整会计关系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部门规章和地方 性会计法规。它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2.会计关系是指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 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各种 经济关系。
『正确答案』B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会 计行政法规的有( )。 A.总会计师条例 B.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C.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D.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正确答案』AD
【例题·多选题】会计部门规章包括国 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 )等。 A.会计监督制度 B.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 C.法律责任 D.会计工作管理制度
(一)会计法律——《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
1.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 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注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全国最 高立法机关。
2.典型代表:《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

《财经法规》第一章讲义

《财经法规》第一章讲义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讲义一、课程内容:本教材共5章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第四章财政法律制度第五章会计职业道德二、考试时长、题型、分值分布考试时长60分钟,总分100分,及格60分(发给“会计从业资格证”)。

1、单项选择题:20个题,每题1分,共20分;2、多项选择题:20个题,每题2分,共40分;3、判断题: 20个题,每题1分,共20分;4、案例分析题:2 个题(每题分5个小题,以选择题的形式作答),每题10分,共20分。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补充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权力机构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

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组成。

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

四、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市)、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补充内容二:我国法律制度的构成(依据制定人和发布人的不同,分为4个层次):1、法律(以法的名称出现):是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规章制度的制定依据。

制定、发布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2、行政法规(一般以条例、实施细则等名称出现)制定、发布人:国务院或国务院的部门制定,由国务院发布3、国家统一的规章制度(以制度、办法名称出现)制定、发布人:国务院下的各部门(部委)一、会计法律P11、名称特征:以“××法”的名称出现。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24-
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二)财政部门会计行政管理的内容(职能)
1
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 制度
2
会计市场管理
3
会计专业人才评价
4
会计监督检查
-25-
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制度制定
1
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是财政部门管理会计工作一项“最基本”的职能。
-33-
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例题 判断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
量检查工作。( )
【答案】× 【解析】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会 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 信息质量检查。
-9-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会计法律制度的4个层次:(多选)
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部门规章;地方性会计法规。
1、制定的机构是谁?2、包括的内容?3、法律地位如何? (一)会计法律——××法
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
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包括的内容:我国目前有两部会计法律《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
会计法律制度 的概念及其构成
会计法律
国务院或其有关部门
会计行政法规 构成 会计部门规章 两条例
仅次于会计法律
带“条例” 财政部及其相关部委 4个内容 除带法、带条例、带地名的外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 带“地名”
-19-
地方性会计法规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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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讲义)该文章转载自无忧考网:第一章《会计法》【问题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1.由人大及人大常委会制定。

只有人大及人大常委会才拥有制定和修改会计法的权限,其他机关无权制定或修改。

2.《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

(是会计的基本法,是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的制定依据。

)3.《会计法》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二、会计行政法规:由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

具体包括(注意多选):《总会计师条例》、《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国务院财政部根据《会计法》制定,包括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会计规章:由财政部制定,如:《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代理记帐管理办法》。

(注意多选)2.规范性文件:由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财政部门制定,包括:《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注意多选)特别提示:由于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包括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上面要求大家掌握会计规章,规范性文件各自作为多选把握,还可以结合考核,因为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都属于国家统一制度。

3.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4.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5.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注意总结4和5,其实全国实行统一会计制度的大原则没有改变;特殊行业,解放军总后勤部也是依照会计法制定的,不得与会计法,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原则相抵触,而且要求报财政部门备案。

)四、地方性会计法规。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第一章讲义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第一章讲义

1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补充1:会计首先表现为单位内部的一项管理活动,即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

补充2:会计规范:①道德规范②单位内部的规范③行业组织的规范④国家的规范补充3:我国的法律体系:①宪法:全国人大制定②法律:——广义:所有由国家制定发布或认可的法律规范——狭义: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的法律规范③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予以公布的法律规范④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和地方政府制定、由国务院各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法律规范⑤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各部以部门文件形式印发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1、会计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会计法律—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①广义的会计法律:国家权力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②狭义的会计法律—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法》)。

2、会计行政法规:国务院发布或经国务院批准发布,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制度①会计部门规章:根据《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

例:《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②会计规范性文件: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并发布的制度办法。

例:38项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国务院其他各部门制定会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但须报财政部备案)4、地方性会计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

二、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①特殊行业报财政部审核批准②军队的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制定报国务院财政部备案(三)会计人员的管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负责人须有职称或3年经验)财政部门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会计人员奖惩、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四)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1单位负责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单位负责人职责: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3单位内部会计制度: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制度、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财务处理程序规范、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原始记录制度、计量验收制度、财产清查制度、定额管理制度、成本核算制度三、会计核算会计核算:以货币为主要计算单位,采用专门方法,通过确认、计量、计算、记录、分类、汇总等程序。

《财经法规》第一章讲义

《财经法规》第一章讲义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讲义一、课程内容:本教材共5章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第四章财政法律制度第五章会计职业道德二、考试时长、题型、分值分布考试时长60分钟,总分100分,及格60分(发给“会计从业资格证”)。

1、单项选择题:20个题,每题1分,共20分;2、多项选择题:20个题,每题2分,共40分;3、判断题: 20个题,每题1分,共20分;4、案例分析题:2 个题(每题分5个小题,以选择题的形式作答),每题10分,共20分。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补充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权力机构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

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组成。

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

四、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市)、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补充内容二:我国法律制度的构成(依据制定人和发布人的不同,分为4个层次):1、法律(以法的名称出现):是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规章制度的制定依据。

制定、发布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2、行政法规(一般以条例、实施细则等名称出现)制定、发布人:国务院或国务院的部门制定,由国务院发布3、国家统一的规章制度(以制度、办法名称出现)制定、发布人:国务院下的各部门(部委)一、会计法律P11、名称特征:以“××法”的名称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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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
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注册会计师法颁布于1993年会计法颁布于1985年于1999年修订
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6大部门)财政、
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
内容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
的会计工作
1、会计行政管理
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1、会计准则及相关标准
规范的制定和实施
职能 2、会计市场管理
3、会计专业人才评价(3+2)
4、会计监督检查(信息+执业质量)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会计行业协会 1988
2、自律管理
会计学会 1980
单位负责人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基本会计岗位
3、单位会计工作管理会计岗位电算化会计岗位
会计岗位的内部牵制制度
★财政部门制定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特殊行业制度报财政部审核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制定军队制度报备案。

★事务所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代理记账机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设立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会计工作相关人员因应该知道而不知道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而造成会计行为违法,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节会计核算★★★——会计工作的核心
必须有账
1、依法设账账要合法
核算依据
不得私设账
1、总体要求
2、依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核算
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真实完整、方法正确、
文字正确、软件合法
2、会计凭证分类、要素、填制/保管要求
3、会计账簿规则:逐项登记、连续登记、定期结余、账簿更正、及时对账、定期结

会计核算
4、财务会计报告要求:3报(4报)、真实完整、一致、签名并盖章、审计、及时更

5、会计档案范围,种类,归档,保管期限,销毁
6、会计年度、方法、本位币
★原始凭证无会计科目无接收凭证单位签章
★原始凭证不得外借,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复制。

丢失的原始凭证若是从外单位取得的,当取得外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批准课代做原始凭证;若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由单位负责人(包括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单位负责人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各单位的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属于文书档案,不属于会计档案。

★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财务会计部门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保管一年。

保管期满之后,原则上应由财务会计部门编制清册,移交本单位的档案部门保管;未设立档案部门的,应当在财务会计部门内部指定专人保管。

★档案部门接收保管的会计档案,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应当会同原财务会计部门和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会计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并应履行借出手续和限期归还。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由本单位档案部门提出意见,会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进行审查和鉴定,并在此基础上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单位负责人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监销:一般部门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
主管部门同级的财政和审计部门
财政部门同级的审计部门
第四节、会计监督
①主体: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②对象:单位的经济活动
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③要求:职责明确,重大事项,财产清查,内部审计
④职责:依法,监督
主体(6个):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
2、国家监督对象:会计行为和会计资料
会计监督
主要内容:依法设账,真实完整,核算,资格,审计报告
1、主体: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
2、对象:单位的经济活动
联系:内审和外审都是审
计体系的一部分,内审需
3、社会监督 3、与内部审计的关系:要外审,外审需要内审。

区别:方式,职责和作用,独立性不同
4、业务范围:审计,出具……报告,其他,咨询和服务业务
★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经济业务事项的经办人、审批人、仓储保管人和负责办理会计事项的报账人、记账人等)的职
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1、根据需要设置
1、单位会计机构设置
2、不设机构者,指定会计主管
3、都没有的,代理记账
1、机构设置
2、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取得从业资格证外,会计
师以上资格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
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负
3、回避制度:国家机关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
国有企业
事业单位会计主管人员→出纳
2、代理记账:代理记账人员的义务:放证,依法,保密,拒绝,解释
3、会计从业资格:不是全国统考,但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专业职务: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
会计员
4、会计专业职务
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专业技术资格:高级,中级,初级
5、会计岗位设置
6、会计人员工作交接
★凡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包括集团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应当设置会计机构;业务较多的行政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也应设置会计
机构。

★设立代理记账机构条件:(1)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会计法》规定:“担任单位会计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假学历,3年;依法被吊销,5年;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终身不得再考。

上岗登记:90日;离岗备案:6个月;调转登记:90日;变更登记。

★移交后档案保管,收银员收费员,审计都不属于会计岗位。

★监交:一般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单位负责人
★监销:一般部门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
主管部门同级的财政和审计部门
财政部门同级的审计部门
第六节法律责任
不依法:对单位:3000—50000 对个人:2000--20000 双罚制
伪造变造隐匿销毁:对单位:5000--100000
对个人:3000--50000
授意指使强令:对个人:5000--50000
单罚制
打击报复:3年以下
不得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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