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 第二批 血液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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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目录(2017版)

江苏省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目录(2017版)

附件1江苏省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目录(2017版)1.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2.血液净化技术(含血液透析、血浆置换、腹膜透析等技术)3.体表器官再造技术,含全鼻再造术、耳廓再造术、乳房再造术、指再造术(足趾游离移植法)、眼窝再造术等4.白内障超声乳化技术5.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手术6.医用高压氧治疗技术7.下颌角、下颌骨各型截骨术8.游离皮瓣移植技术9.人工肝支持系统10.各型脊柱侧凸以及后突畸形的矫形手术11.人工椎体植入手术12.无抽搐性电休克治疗13.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14.口腔颌面部软组织缺损游离瓣移植修复术15.口腔颌面部骨缺损游离骨瓣移植修复术16.全身麻醉技术17.特殊类型神经阻滞治疗技术18.经食道超声心动图监视技术19.体外循环技术20.纵膈肿物切除术21.肺自体移植术22.鞍区肿瘤切除术23.全身高能X线(及钴60γ线)照射技术24.肉毒毒素注射技术25.体外膜氧合技术(ECMO)26.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27.单肺通气技术28.人工耳蜗植入术29.气管成形术30.全喉切除术31.脊髓型颈椎病治疗术32.巨结肠根治术33.胆道重建技术34.基因芯片诊断技术35.口腔种植诊疗技术36.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37.人工膝关节置换技术38.综合介入诊疗技术39.外周血管介入诊疗技术40.神经血管介入诊疗技术41.呼吸内镜诊疗技术(三、四级)42.消化内镜诊疗技术(三、四级)43.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三、四级)44.泌尿外科内镜诊疗技术(三、四级)45.妇科内镜诊疗技术(三、四级)46.胸外科内镜诊疗技术(三、四级)47.关节镜诊疗技术(三、四级)48.脊柱内镜诊疗技术(三、四级)49.儿科呼吸内镜诊疗技术(三、四级)50.儿科消化内镜诊疗技术(三、四级)51.小儿外科内镜诊疗技术(三、四级)52.鼻科内镜诊疗技术(三、四级)53.咽喉科内镜诊疗技术(三、四级)。

江苏省血液净化技术管理规范2014版

江苏省血液净化技术管理规范2014版

关于印发《江苏省血液净化技术管理规范(2014版)》的通知苏卫医〔2014〕68号各市卫生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卫生局,省管有关医院:为规范和加强血液净化技术管理,我委组织制定了《江苏省血液净化技术管理规范(2014版)》(见附件,以下简称《规范》),现印发给你们,并就血液净化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我省已将血液净化技术列入“第二类医疗技术”管理,凡未经审核批准的医疗机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该项技术。

二、医疗机构开展血液净化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避免盲目追求扩大规模,忽视医疗安全和内涵质量。

各有关医疗机构,要认真对照本《规范》的标准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加强对血液净化中心(室)管理,落实血液净化中心(室)的医护人员配置和岗位培训要求,保证血液净化的医疗护理质量和安全。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科学规划辖区内血液净化中心(室)的设置,充分考虑城郊偏远和广大农村地区血液净化的可及性,满足农村患者的医疗需求。

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监督与考核,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指导与督查,在督查中发现医疗机构血液净化中心(室)不符合规定、存在医疗安全隐患的,应立即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责令其暂停血液净化技术临床应用。

各地要加强血液净化质量控制工作,建立健全质控组织体系和制度,对辖区内血液净化中心(室)的质量和安全管理进行评估与检查指导,促进血液净化质量的持续改进。

原省卫生厅《江苏省血液净化技术管理规范(试行)》(苏卫医﹝2010﹞6号)自此文下发之日起废止。

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4年10月17日抄送:无锡市医管中心,省医院协会、省肾脏病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江苏省血液净化技术管理规范(2014版)为规范血液净化技术的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为技术审核机构对医疗机构申请临床应用血液净化技术进行技术审核的依据,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展血液净化技术的基本要求。

江苏省卫生厅血液透析规范

江苏省卫生厅血液透析规范

江苏省卫生厅血液透析规范篇一:血液透析相关规范血液透析相关规范工作制度一、以“患者至上”为宗旨,热忱为患者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二、坚持岗位责任制,医师、护士、技师不得擅离职守。

三、医师要严格掌握血液透析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积极收治病人,组织血液透析治疗的实施和对危重病人的抢救。

四、医师在透析前后要认真检查病人并做好医疗文件的书写。

五、严格查对制度,护士执行医嘱要三查七对,护士完成当日工作后须认真复查,并做好次日的工作准备,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六、定期检查急救器材、药品,保证抢救工作正常进行。

七、加强学术交流,开展科研工作,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对新技术的开展应做到有指证、有把握、有准备。

八、加强进修生的管理和培养,指定专人教学,不盲目放手。

血透室管理制度一、严格执行员工守则及“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凡进入透析室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章着工作衣、帽、鞋。

三、进入“中心”应保持安静,室内定期进行消毒,做空气培养并记录。

四、室内各种仪器、器械、家具、被服等物品放在规定的位置上,严格遵守物品、设备的使用保管及检查核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记录破损、维修、遗失情况。

五、爱护公物,室内器械、物品均有专人负责,不得擅自外借挪用,如有特殊情况及时请示。

六、增收节支是每个员工的责任,注意节约水、电气,为了更好的提高经济效益,力求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效益。

七、提高警惕重视安全保卫工作,注意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

随时注意消除隐患。

八、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在涉外活动中要做到内外有别。

九、禁止吸烟和随地吐痰。

医师职责1、负责“中心”的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2、每日对每班病人巡诊一次,对危重病人随时诊察。

3、认真进行诊断、治疗和特殊操作,及时下达医嘱。

定期为病人化验。

4、认真书写病历等医疗文件,填写特殊报表,做好交接班工作。

5、参加值班、急诊、门诊、会诊及出诊等工作,组织临床病历讨论,决定患者的院内会诊或转科转院。

血液透析治疗20例尿毒症脑病的临床分析

血液透析治疗20例尿毒症脑病的临床分析

血液透析治疗20例尿毒症脑病的临床分析发表时间:2016-08-24T15:39:18.770Z 来源:《中国医学人文》(学术版)2016年5月第9期作者:王芹[导读] 血液透析对治疗尿毒症脑病临床效果明显,值得推广应用。

江苏省沭阳县人民医院江苏沭阳 223600【摘要】目的:分析血液透析治疗尿毒症脑病的临床效果,旨在为尿毒症脑病临床治疗提供参考依据。

方法:选取我院2011年3月—2014年3月收治的20例尿毒症患者,采用血液透析对患者进行尿毒症脑病的治疗,观察患者的治疗效果,记录患者症状好转情况,比较治疗前、治疗后患者的尿素氮、肌酐、血浆钠、钾、钙、氯浓度。

结果:经过治疗后,20例患者临床症状均出现好转,好转率75%(15/20);患者尿素氮、肌酐、钾、相较于治疗前有明显降低,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血浆钠、钙、氯浓度相比治疗前比较无统计学意义(P>0.05)。

结论:血液透析对治疗尿毒症脑病临床效果明显,值得推广应用。

【关键词】血液透析;尿毒症脑病;临床分析尿毒症脑病属于一种肾脏疾病,患者在发生尿毒症脑病时,早期临床表现主要是疲劳、乏力、头痛,并伴有显著的理解力和认知力减退,发展到后期,逐渐呈现出烦躁不安、肌肉颤动、间歇性幻觉等症状,对患者的神经系统有很大危害,也会损伤患者中枢神经,引发一系列的精神状况[1]。

尿毒症脑病在临床治疗中有病情严重、死亡率高的特点,早发现、早确诊、早治疗对患者及患者家属有着重要意义。

我院通过给2011年3月—2014年3月确诊的尿毒症脑病患者采用血液透析进行治疗,取得较好的临床治疗效果,并将研究加以总结,具体如下:1资料与方法1.1一般资料选取我院2011年3月—2014年3月收治的20例尿毒症患者,所有患者均符合尿毒症脑病的诊断标准。

其中男9例,女11例,年龄23—76岁,平均年龄45±4.5岁。

患者的临床中不同程度的表现出注意力不集中、反应迟钝、意识模糊、精神障碍,部分患者伴有幻听、幻觉、胡言乱语等症状。

江苏省血液净化技术管理规范

江苏省血液净化技术管理规范

关于印发《江苏省血液净化技术管理规范(2023版)》的告知苏卫医〔2023〕68号各市卫生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卫生局,省管有关医院:为规范和加强血液净化技术管理,我委组织制定了《江苏省血液净化技术管理规范(2023版)》(见附件,以下简称《规范》),现印发给你们,并就血液净化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我省已将血液净化技术列入“第二类医疗技术”管理,凡未经审核批准的医疗机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该项技术。

二、医疗机构开展血液净化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避免盲目追求扩大规模,忽视医疗安全和内涵质量。

各有关医疗机构,要认真对照本《规范》的标准和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加强对血液净化中心(室)管理,贯彻血液净化中心(室)的医护人员配置和岗位培训规定,保证血液净化的医疗护理质量和安全。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科学规划辖区内血液净化中心(室)的设立,充足考虑城郊偏远和广大农村地区血液净化的可及性,满足农村患者的医疗需求。

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监督与考核,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指导与督查,在督查中发现医疗机构血液净化中心(室)不符合规定、存在医疗安全隐患的,应立即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责令其暂停血液净化技术临床应用。

各地要加强血液净化质量控制工作,建立健全质控组织体系和制度,对辖区内血液净化中心(室)的质量和安全管理进行评估与检查指导,促进血液净化质量的连续改善。

原省卫生厅《江苏省血液净化技术管理规范(试行)》(苏卫医﹝2023﹞6号)自此文下发之日起废止。

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23年10月17日抄送:无锡市医管中心,省医院协会、省肾脏病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江苏省血液净化技术管理规范(2023版)为规范血液净化技术的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为技术审核机构对医疗机构申请临床应用血液净化技术进行技术审核的依据,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展血液净化技术的基本规定。

江苏血液净化技术管理规范

江苏血液净化技术管理规范

江苏血液净化技术管理规范WTD standardization office【WTD 5AB- WTDK 08- WTD 2C】附件1:江苏省血液净化技术管理规范(试行)为规范血液净化技术的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为技术审核机构对医疗机构申请临床应用血液净化技术进行技术审核的依据,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和护士开展血液净化技术的基本要求。

本规范所称血液净化技术,指通过体外循环、借助各种净化装置清除体内代谢废物、血液中的毒素或毒物,排出体内多余的水分和纠正水、电解质、酸碱平衡的一系列治疗方法,以达到血液净化的目的。

血液净化技术,包括血液透析、血液滤过、血液透析滤过、血浆置换、血液灌流、免疫吸附、连续性肾替代治疗、腹膜透析等技术。

一、区域规划设置要求开展血液净化技术的医疗机构设置应根据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人口分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局。

原则上省辖市城区每20万人口可设立1所开展血液净化技术的医疗机构,县及县级市每30万人口可设立1所开展血液净化技术的医疗机构。

新开展血液净化技术的医疗机构,原则上和原有开展血液净化技术医疗机构间的直线距离大于4公里。

二、医疗机构基本要求(一)医疗机构开展血液净化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

(二)二级以上医院,具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肾脏病专业诊疗科目,且核定床位>10张,每年出院肾衰竭患者>50例。

(三)建筑布局要求1.血液透析室应当包括透析治疗区、水处理区、治疗室、候诊区、接诊区、办公区、污洗间、处置间、复用间和库房等基本功能区域。

各功能区域应当合理布局,区分清洁区与污染区,清洁区包括透析治疗区、治疗室、水处理区和库房等,污染区主要包括污洗间、处置间和复用间。

2.透析治疗区由若干透析单元组成。

每个透析单元由一台透析机和一张透析床(椅)组成,每个透析单元面积不少于平方米,床(椅)间距不小于米。

3.血液透析室应当设置5个以上透析单元。

4.水处理区面积应为水处理机占地面积的倍以上,地面承重应符合设备要求,水处理设备应避免日光直射。

30例单纯超滤联合血液透析的临床应用

30例单纯超滤联合血液透析的临床应用

30例单纯超滤联合血液透析的临床应用发表时间:2016-06-23T10:38:28.290Z 来源:《医药前沿》2016年6月第16期作者:王晓燕[导读] 血液透析是目前急、慢性肾衰竭的最有效的治疗措施之一。

王晓燕(江苏省中医院血液进化中心江苏南京 210029)【摘要】目的:探讨单纯超滤联合血液透析的治疗方法对急、慢性肾衰的血液透析患者并发心力衰竭、全身浮肿及低血压的临床疗效。

方法:回顾30例急、慢性肾衰合并心衰、低血压等病人在常规药物治疗基础上,使用单纯超滤联合血液透析的方式,观察患者的透析情况。

结果:14例心功能不全及伴水肿的维持性透析患者显效12例,有效1例,无效1例,患者由于病情危重提前下机。

16例透析中频发低血压患者8例单纯透析(28透次)患者,4次透析1小时就发生低血压,4次在结束前半小时出现哈欠、汗出,提前结束透析。

5次正常透析结束,其余在透析中反复出现低血压;8例患者采用单纯超滤联合血液透析方式透析中(28透次),透析低血压发生2次,发生率为7.1%。

无一例提前下机。

结论:单纯超滤联合血液透析是治疗急、慢性肾衰合并心衰、水肿、低血压患者的有效方法,值得临床应用推广。

【关键词】单纯超滤;血液透析;心功能不全;低血压【中图分类号】R45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1752(2016)16-0172-02血液透析是目前急、慢性肾衰竭的最有效的治疗措施之一,随着血液透析净化技术的不断提高以及医疗保障的改善,血液透析患者逐年增加,患者的寿命也日益增长。

近几年,我科针对30例此类血液透析患者采用单纯超滤脱水加血液透析的方法,取得较好效果。

1.资料和方法1.1 一般资料选取2010年至2013年在我院血液透析患者30例,其中男20例,女10例。

年龄45~84岁,心功能不全14例,心功能Ⅲ~IV级,其中伴水肿6例;低血压16例。

所有患者在首次透析前均无心脏病史,每次透析间隙体重增加3kg以上,表现心率快90~120次/分、明显的静息呼吸困难呼吸>30次/分,胸闷气喘,强迫坐位,不能平卧,四肢水肿,听诊示肺部有明显湿罗音。

血液透析治疗尿毒症合并慢性充血性心衰21例临床观察

血液透析治疗尿毒症合并慢性充血性心衰21例临床观察

gL) / 。心脏扩大 , 心胸 比 05 ~0 0 心脏彩超左 室内径 5 ~ . 6 . ; 7 8
8 r ,F 0 ,YHA 心 功 能 3 0m n E <4 % N ~4级 。
2 透析方法
采用瑞 典金宝 公司 A 9 K.5容量 控制 型人 工 肾透析机 , 德 国费森尤斯公 司 F 6中空纤维透析器 。 每周透析 2 ~3次 , 每次 45 , .~5 疗程 3个 月。血流量 2 0 2 / n 透析液 流量 h 0  ̄2 0ml , mi 5 0ml n 0 / 。透析液钠浓度 1 8 mi 3 mmo/ , 析液钾浓度调 至 3 l 透 L mmo/ ( l L 每升浓缩透析液 A液加 27 .g氯 化钾 则经过机器稀
血液透析治疗尿毒症合并慢性 充血性 心衰 2 例 临床观察 1
刘锦 秀 ( 江苏省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院,203 222 )
[ 关键词 ]血液透析 ; 心力衰竭 , 慢性 ; 尿毒症 [ 中图法分类号 ] 9 . R6 2 5 [ 文献标识码 ] A
充 血性 心力衰竭是终 末期 肾脏病 最常见 的临床表现 , 由 于急性 左心衰多为容量负荷 过重所致 ,往往可 以通过单次血 透超滤缓解 , 而慢性充血性心衰则需要长期 综合治疗 。
维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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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 ,总有效率为 6 .9 12%,治疗组总有 效率显著高 于对 照组 , ( 54 9 , <O0 , x .14 P . 5) 且未发现 明显副作用。
虫国医堂窒撞:

鱼 生箜 鲞篁 !
3 3 治疗前后两组肾功能对 比见表 1 . 。
1 临床资料
1 一般资料 19 年 1 . 1 99 月至 20 年 6 05 月我科行维 持性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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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江苏省第二批准许开展血液净化技术医疗机构名单
附件2:
整改医疗机构名单:南京浦镇车辆厂医院
附件3:
江苏省血液净化技术从业医务人员短期培训大纲
一、血液净化中心(室)的基本要求(1学时)
1、血液净化中心(室)的设置要求
2、血液净化中心(室)的人员要求
3、血液净化中心(室)的设备要求
二、血液净化中心(室)的管理(1学时)
1、血液净化中心(室)管理制度
2、血液净化中心(室)的应急预案
3、血液净化中心(室)的知情同意制度
三、血液净化透析液和设备维修、管理(2学时)
1、水处理系统及水质量控制
水处理系统的运行与保养
透析用水的水质监控
2、透析器和滤器复用
透析器和滤器复用原则
复用透析器和滤器人员培训
复用消毒程序
透析器或滤器复用用水要求
透析器和滤器复用的注意事项
四、血液净化中心(室)感染控制(4学时)
1、血液净化相关感染流行病学
2、血液净化相关感染的干预措施
3、血液净化中心医务人员的职业防护
4、血液净化相关的消毒隔离技术
5、血液净化感染控制的监测
6、血液净化医院感染暴发的发现与处置
7、传染病报告制度
五、血液净化中心(室)患者的管理(2学时)
1、透析病历
2、首次透析患者管理
3、透析疗效评估
4、透析急性并发症的处理
5、透析长期并发症的防治和处理
六、腹膜透析(1学时)
1、适应证和禁忌证
2、腹膜透析导管选择、植入及维护
3、操作程序
七、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1学时)
1、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适应证和禁忌证
2、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治疗方式和处方
3、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操作程序及监测
4、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并发症及处理
附统一教材目录:《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版)》、《医院血液净化中心(室)建设管理规范》、《江苏省血液净化师资培训基地培训教材》
附件4:
江苏省血液净化技术医师/护士进修大纲一、医师(6个月)
培训具体内容
(一)血液净化技术的临床应用
1.血液净化的发展历史及原理、设备
2.血液透析用水处理和透析液
3.血管通路的建立
4.血液透析适应症及禁忌症
5.血液净化的抗凝问题
6.血液透析的基本技术
7.血液透析应急预案
8.急性肾功能衰竭的血透治疗
9.透析相关性高血压的治疗
10.血液透析和低血压
11.肾性贫血的治疗
12.肾性骨营养不良
13.血液透析急性并发症的诊断与处理
14.血液净化患者的用药策略
15.血液净化患者的营养治疗
16.各种血液净化技术的临床应用
17.CBP发展和主要治疗模式
18.CBP在肾脏病患者中的应用
19.CBP在非肾脏病患者中的应用
20.CBP在危重疾病治疗中的应用
21.糖尿病肾病患者的血液净化治疗
22.小儿血液净化临床应用;
23.老年患者的透析治疗
24.肾移植患者的透析相关问题
25.手术患者的透析相关问题
26.开展腹膜透析的基本要求
27.腹膜透析置管术
28.腹膜透析操作流程
29.腹膜透析处方的制定和调整
30.腹膜功能的评估和腹透充分性的评估
(二)血液净化中心的管理
1.卫生部《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2010版)》解析
2.江苏省血液净化技术基本要求
3.血液净化中心管理制度
4.血液净化中心(室)的应急预案
5.血液净化患者的透析质量管理
6.血液净化知情同意书及各种医疗文件相关问题
7.各种血液净化技术操作规范
8.血液净化透析用水管理规范
9.透析器复用规范
10.血液透析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等
11.血液净化中心质控情况上报制度
12.血液净化中心和谐医患关系的构建
(三)血液净化感染控制
1.血液净化相关感染流行病学
2.血液净化相关感染的干预措施
3.血液净化中心医务人员的职业防护
4.血液净化相关的消毒隔离技术
5.血液净化感染控制的监测
6.血液净化医院感染暴发的发现与处置
7.传染病报告制度
二、护士(6个月)
培训具体内容
(一)血液净化技术的临床应用
1.肾脏病基础知识
2.血液透析基本知识
3.血液净化设备水处理及透析用水
4.慢性肾衰竭患者护理
5.血管通路的类型
6.血管通路的建立及护理
7.血液净化的急性并发症及护理
8.血液净化的慢性并发症及护理
9.血液净化抗凝技术
10.无肝素血液透析的护理
11.血液透析患者围手术期护理
12.双腔留置导管的护理
13.透析液的成份及配置
14.血液透析过程中的护理
15.血液透析的操作流程
16.血液透析质量控制
17.血液透析的充分性评估
18.血液灌流及护理
19.血浆置换及护理
20.连续性血液净化治疗及护理
(二)血液净化中心的护理管理
1.血液净化护理工作流程
2.血液净化护理管理
3.血液透析的应急预案
4.血液透析护理操作与感染控制
5.血液透析患者的健康教育
6.透析器复用及质量控制
7.血液透析机设备的维护
8.血液透析患者病历登记
(三)血液净化相关感染控制
1.血液净化相关感染流行病学
2.血液净化相关感染的干预措施
3.血液净化中心医务人员的职业防护
4.血液净化相关的消毒隔离技术
5.血液净化感染控制的监测
6.血液净化医院感染暴发的发现与处置
7.传染病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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