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肉生产质量控制措施及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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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猪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猪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猪肉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猪肉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活动的主体。

第三条猪肉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猪肉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确保猪肉产品安全、卫生、符合营养要求。

第二章猪肉生产管理第五条猪肉生产企业应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从事生产活动。

第六条猪肉生产企业应建立猪肉来源追溯体系,确保猪肉来源合法、安全。

第七条猪肉生产企业应加强生猪饲养管理,防止生猪生病,确保猪肉质量。

第八条猪肉生产企业应对猪肉进行质量检验,确保猪肉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第九条猪肉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猪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第十条猪肉生产企业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清洗、消毒,保持生产环境整洁。

第三章猪肉加工管理第十一条猪肉加工企业应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从事加工活动。

第十二条猪肉加工企业应建立健全猪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猪肉加工企业应对猪肉进行质量检验,确保猪肉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第十四条猪肉加工企业应加强猪肉加工过程的管理,防止猪肉受到污染。

第十五条猪肉加工企业应定期对加工设备进行维护、清洗、消毒,保持加工环境整洁。

第四章猪肉销售管理第十六条猪肉销售者应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从事销售活动。

第十七条猪肉销售者应建立健全猪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第十八条猪肉销售者应对猪肉进行质量检验,确保猪肉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第十九条猪肉销售者应保持销售环境整洁,防止猪肉受到污染。

第二十条猪肉销售者应定期对销售设备进行维护、清洗、消毒。

第五章餐饮服务管理第二十一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猪肉安全管理制度

猪肉安全管理制度

猪肉安全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保障猪肉产品的安全,确保消费者的健康,制定本猪肉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从猪的饲养、屠宰到销售的全过程,以确保在猪肉产品生产流程中的每个环节都能严格遵守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

二、责任部门1. 饲养环节:负责猪只的喂养管理、疾病防控和兽药使用的饲养部门。

2. 屠宰环节:负责猪只的屠宰和肉品加工的屠宰部门。

3. 销售环节:负责猪肉产品的包装、存储、运输和销售的销售部门。

4. 监督部门:负责对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的质量监督部门。

三、质量管理1. 饲养环节:猪只的喂养采用无抗生素、无激素的方式,确保猪只健康成长。

饲养过程中,应定期进行兽医巡查,及时发现疾病,有效防控传染病的发生。

2. 屠宰环节:屠宰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卫生标准进行操作,确保猪肉产品不受污染。

屠宰前应对猪只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对病死猪禁止入宰。

3. 销售环节:销售猪肉产品应保持产品的新鲜度和卫生安全。

包装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存储环境应保持清洁卫生,避免猪肉产品受到污染。

四、检测监管1. 饲养环节:饲养部门应定期进行猪只的健康检测,确保猪只无疾病。

对饲料、兽药的使用应严格按照规定,定期抽检检测。

2. 屠宰环节:屠宰部门应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屠宰操作,并定期对屠宰过程进行检测,确保产品卫生和安全。

3. 销售环节:销售部门应对猪肉产品进行质量检测,确保产品符合卫生标准。

运输过程中应定期对车辆、仓储设施进行检测,防止污染。

五、应急处理在发生疾病或污染事件时,各个环节负责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调查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件扩大。

同时,应及时通知监督部门和相关部门,共同处理。

六、培训教育为了提高从业人员对猪肉安全管理的认识和操作技能,应定期组织培训教育活动。

包括猪肉产品安全知识、操作规程、应急处理等内容,确保从业人员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

七、监督检查监督部门应定期对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猪肉产品质量控制技术

猪肉产品质量控制技术

猪肉产品质量控制技术猪肉是我国居民餐桌上重要的一种肉类食品。

然而,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不断提高,猪肉产品的质量控制技术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探讨猪肉产品的质量控制技术,包括养殖环境、饲料安全、屠宰加工和贮存运输。

首先,猪的养殖环境是猪肉产品质量控制的重要一环。

合理的养殖环境可以提供良好的生长条件,从而影响猪肉的质量。

养殖环境应具备合适的温度、湿度和通风条件,以保持猪的健康状态。

此外,养殖环境还应注意病虫害的预防和控制,避免使用激素和疫苗等对猪肉质量有害的添加剂。

其次,饲料安全也是猪肉产品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

猪的饲料应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避免使用过量的抗生素或化学添加剂。

此外,在饲料生产过程中要注意储存和运输的卫生条件,避免饲料受到污染。

屠宰加工是猪肉产品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之一。

在屠宰过程中,应采取严格的卫生措施,保证屠宰环境的清洁和工具的卫生。

同时,对屠宰后的猪肉进行处理,包括去除血液和内脏,并控制温度和湿度,以防止细菌滋生和猪肉变质。

贮存运输是保证猪肉产品质量的重要环节。

在贮存过程中,要确保猪肉的温度和湿度适宜,避免过长时间的存放。

此外,对猪肉进行包装和标识,以便追溯和识别。

在运输过程中,要注意保持猪肉的新鲜度,避免受到外界污染和损伤。

除了以上几个方面的技术控制,还应加强对猪肉产品的质量检测。

猪肉的质量检测主要包括外观检查、质地评价、营养成分分析和微生物检测等。

通过对猪肉质量的全面检测,可以确保猪肉产品符合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

当然,猪肉产品的质量控制不能仅仅靠技术手段,还需要加强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相关部门应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对猪肉产品的质量进行监管,并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此外,加强对养殖户和屠宰加工企业的培训,提高其对猪肉产品质量控制的认识和能力,也是非常重要的。

综上所述,猪肉产品质量控制技术涉及养殖环境、饲料安全、屠宰加工和贮存运输等多个方面。

通过合理的技术手段和有效的监管措施,可以保证猪肉产品的质量安全,让消费者放心享用猪肉。

猪肉肉品加工中的质量控制与改进策略

猪肉肉品加工中的质量控制与改进策略

猪肉肉品加工中的质量控制与改进策略猪肉是世界各地人们饮食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肉类产品之一。

在猪肉加工领域,质量控制和改进策略的实施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猪肉肉品加工中的质量控制与改进策略,以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一、原料选择与检验在猪肉肉品加工中,首要任务是选择优质的原料。

合适的猪肉品种和肉质是制作出口质量产品的关键。

对于原料的检验应覆盖多个方面,包括猪的品种、年龄、饲养管理情况、肉色、脂肪含量以及是否患有疾病等。

同时,对原料进行微生物、重金属、农药等方面的检验也是必要的。

二、加工过程控制1.清洗与消毒在猪肉加工的起始阶段,清洗和消毒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加工设备、工具和车间等应定期进行彻底的清洗,以避免交叉污染。

使用合适的清洁剂和消毒剂,并保持清洗和消毒措施的记录,以确保加工过程的卫生与安全。

2.温度控制猪肉加工过程中,温度控制是关键因素之一。

猪肉在加工过程中需要保持适当的温度,以确保产品的口感、质地和品质。

同时,加工环境和冷藏设备的温度也需要合理控制,防止猪肉品质受损。

3.标准操作规程(SOPs)制定和实施标准操作规程是一个有效的质量控制手段。

SOPs的目的是确保加工过程中的一致性和标准化。

相关员工应接受培训,严格按照SOPs进行操作,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三、设备维护与检修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对于猪肉肉品加工的质量控制至关重要。

定期维护设备,保持设备的良好工作状态,以确保产品的一致性和品质。

如果发现设备故障或损坏,应立即进行修理或更换,以确保加工过程的顺利进行。

四、生产环境卫生管理清洁的生产环境对于猪肉肉品加工的质量和产品安全性至关重要。

保持车间的卫生和整洁,定期消毒工作环境,防止交叉污染的发生。

员工应穿戴适当的工作服和手套,并严格遵守卫生要求,以确保产品质量。

五、质量检验与监控质量检验和监控是猪肉肉品加工中必不可少的环节,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应建立完善的检验体系,对原料、在制品和成品进行检验。

同时,建立合理的监控措施,例如使用温度计、湿度计等设备监测加工过程中的环境参数,以确保产品符合标准。

生猪屠宰与加工之质量控制与食品安全

生猪屠宰与加工之质量控制与食品安全

生猪屠宰与加工之质量控制与食品安全引言:随着人口的增加和经济的快速发展,生猪屠宰与加工行业的发展变得越来越重要。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对食品安全的日益关注。

为了确保人们食用的猪肉不仅具备良好的质量,而且在加工过程中符合安全标准,全方位的质量控制必不可少。

本文将重点介绍生猪屠宰与加工行业的质量控制策略,以保障食品安全。

一、生猪屠宰环节的质量控制1. 猪只养殖环境管理:为确保猪只养殖环境卫生和健康,兽医专家应指导养殖户建立合理的管理制度,包括空气流通、卫生消毒、饲料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2. 疫病防控:兽医专家应对猪群进行疫苗免疫,及时发现并处理疫情,以确保猪只在屠宰前没有任何传染性疾病。

3. 运输环节管理:在猪只运输过程中,兽医专家应确保车辆卫生清洁,猪只安全舒适,避免损伤,以减少运输应激对猪肉品质的影响。

二、生猪屠宰与加工环节的质量控制1. 屠宰前检查:兽医专家应严格审核猪只的健康情况,确保屠宰过程中不会出现病变、肿瘤等问题,同时排除猪只携带药物残留等风险。

2. 屠宰操作规范:兽医专家应指导屠宰工人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屠宰过程中无污染和传染风险,避免残留血液、粪便等各种污染物。

3. 屠宰卫生控制:兽医专家应确保屠宰场卫生状况良好,包括消毒设备、地面排水等,以防止交叉污染和细菌繁殖。

4. 屠宰后冷却处理:兽医专家应指导屠宰工人合理冷却猪肉,并确保冷藏环境卫生、温度适宜,以防止细菌滋生和肉品变质。

三、食品加工环节的质量控制1. 分割和切割:兽医专家应确保加工过程中刀具的卫生和锐利度,并指导工人将肉品分隔开,避免不同肉品之间的交叉污染。

2. 卫生设备:兽医专家应确保加工车间的卫生设备齐全,保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清洁,以避免大肠杆菌、沙门氏菌等致病菌的污染。

3. 包装和储运:兽医专家应指导加工企业使用合格的包装材料,确保肉品的密封性和保鲜性,以防止细菌感染和腐败。

四、食品安全控制1. 合规检测:兽医专家应推行严格的合规检测制度,并监控各个环节的合规情况,确保生猪及其产品达到国家法规和质量标准。

屠宰猪肉质量保证制度范本

屠宰猪肉质量保证制度范本

屠宰猪肉质量保证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猪肉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生猪屠宰、加工、销售的企业和个人。

第三条猪肉产品质量保证应当遵循预防为主、源头控制、全程管理、诚信经营的原则。

第四条生猪屠宰、加工、销售者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确保猪肉产品质量安全。

第二章质量保证措施第五条生猪屠宰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并实施猪肉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条生猪屠宰企业应当具备符合法定条件的屠宰设施、设备和场所,保证屠宰工艺流程符合卫生要求。

第七条生猪屠宰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屠宰操作规程,确保生猪来源合法、健康状况良好。

第八条生猪屠宰企业应当对屠宰后的猪肉进行肉品品质检验,检验合格的猪肉方可出厂(场)销售。

第九条生猪屠宰企业应当建立猪肉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记录生猪来源、屠宰、加工、销售等信息,确保产品可追溯。

第十条猪肉产品加工企业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加工,不得使用非法添加剂和有害物质。

第十一条猪肉产品销售者应当建立健全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猪肉产品名称、规格、数量、来源、销售日期等信息。

第十二条猪肉产品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不得虚假宣传,不得销售假冒伪劣猪肉产品。

第三章质量监督与检查第十三条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应当加强对生猪屠宰、加工、销售的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猪肉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检,及时公布抽检结果。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生猪屠宰、加工、销售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生猪屠宰、加工、销售者因过错导致猪肉产品质量问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韩城市秦庆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猪肉生产质量控制措施及规程

韩城市秦庆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猪肉生产质量控制措施及规程

韩城市秦庆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猪肉生产质量控制措施及规程(一)韩城市秦庆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生猪生产质量控制组织机构及职能1、质量安全组织机构图2、职责与权限(1)总经理①组织制订本公司年度工作计划;②批准发布公司的管理文件;③为基础建设和设备购置提供资金保障④为生产过程的有效控制提供人力资源⑤定期组织对生产过程控制的有效性的评审(2)副经理①负责组织落实本公司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协调各部门的工作②负责质量安全工作,组织制订、实施和保持本公司管理文件;③负责向总经理汇报生产过程的控制情况;④经总理授权负责产品的追溯和召回工作;(3)综合科①办公室a)负责具体提供质量管理评审所需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包括法律法规、各类标准及客户资料;b)负责对文件的管理和归档,包括发放、回收、更改、销毁和保存等,并做好相关记录。

保存的形式可以采用文字文件和电子文件;c)负责员工的招聘、教育和培训;d)负责安排员工健康检查工作②财务科a)拟定财务计划,财务章程,批准后组织实施;b)实施做好财务核算,做到日清月结月报;c)搞好财务分析,当当好领导参d)负责应付应收款的崔讨和支付e)搞好财务监管,确保财务法规贯彻和财务审批制度的落实。

③③业务科a) 负责对仔猪、饲料、兽药等供应商的评价;b) 负责仔猪、饲料、兽药等的采购和产品的销售、运输;c) 负责市场调研、顾客满意度调查等管理工作;(4)生产部①生产科a) 负责对猪场疾病的防治,及用药、免疫情况的记录;b) 负责健全和完善公司的疫病防治体系,制定或修各种免疫程序、猪病防治技术操作规程及饲养管理等规章制度;c) 负责生猪的饲养管理、卫生消毒、日常记录②检验科a) 负责兽药、饲料入库前的检验和检查;b) 负责对猪场常见疾病的检验和监督;c) 负责对病死猪的病理检验;③仓储科a) 负责兽药、饲料、包装材料的接收、保管、防护与发放,并做好记录;b) 负责仓库安全卫生工作;c) 负责有毒有害化合物的保管及发放工作。

简析如何做好安全猪肉全程质量控制

简析如何做好安全猪肉全程质量控制

食 品加 工企 业 、卤食 作坊 、摊 点 的猪
肉质量监管工作 ,从猪 肉原料的进货 、
徐 希 彬
目前 ,郯城 县 生猪生 产基 本正 常 ,猪
肉市 场货 源充 足 、质量 安全 、价 格基
验 收 、索票 登记 、储存 、加工 制作 等 环节仔 细进 行查 验 ,并通 过 挂牌 承 诺 经营 、签订 猪 肉质量 安全 责 任 书等 方 式 ,确 保猪 肉在 流 通环 节的 安全 。 各
各 个 环 节 的工 作 落到 实处
整 改 不 到位 的取 消其 定 点 屠 宰资 格 。
进 一步规 范屠 宰操 作规 程 .建 立健 全 生 猪来源 和 猪 肉流 向 台帐 ,检 疫检 验
多 ,监 管链条 长 ,有关 部 门按 照职 责
分工 ,形成 “ 铁 路警察分管 一段 ” ,相 互 之间 配合 的不够 紧密 。集 中整 治时 大家一 起上 ,但 不可能长期 这样下 去 , 没 有形 成常 态化 长效 监管 机制 。有 大 法 律法 规在部 门之 间 、上 下 之 间有 冲 突 ,造 成部 门职 责不 清晰 ,责任 不落
主按照 有关 规定 依法 进行 处罚 。病 死
生猪全部作无 害化焚烧深埋处 理 。 尽 管 郯城 县猪 肉市场 管 理工 作 取 得初 步成绩 .但 由于历 年来 管 理 _ r作
的 特 殊 情 况 , 猪 肉 市 场 管 理 工 作 任 务
部予以无害化处理。
摘 要 :安 全 猪 肉全 程 质 量 控 制 工 作 引 1 . 2 生猪 定 点 屠 宰 企 业 监 管 工 作
关 键 词 :安 全 猪 肉 :质 量 安 全 ; 全 程
控 制
台帐 、无 害化 处理 台 帐 ,努力 从源 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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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肉生产质量控制措施及规程
(一)质量控制组织机构及其职能
1. 质量安全组织机构图
2 职责与权限
(1)总经理
①组织制定本公司年度工作计划;
②批准与发布公司的管理文件;
③为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提供资金保障;
④为生产过程的有效控制提供人力资源;
⑤定期组织对生产过程控制的有效性的评审;
(2)副经理
①负责组织落实本公司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②负责质量安全工作,组织制订、实施和保持本公司管理文件;
③负责向总经理汇报生产过程控制情况;
④经总经理授权负责产品的追溯和召回工作;
(3)综合部
①办公室
a) 负责具体提供质量管理评审所需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包括法律法规、各类标准及客户资料;
b) 负责对文件和资料的控制管理归档,包括发、回收、更改、销毁和保存等,并做好相关
记录。

保存的形式可以采用文字文件和电子文件;
c) 负责员工的招聘、教育和培训;
d) 负责安排员工健康检查工作。

②财务科
a) 拟定财务计划,财务规章,批准后组织实施;
b) 实施做好财务核算,做到日清月结月报;
c) 搞好财务分析,当好领导参谋;
d) 负责应收应付款的摧讨和支付;
e) 搞好财务监管,确保财务法规贯彻和财务审批制度落实。

③业务科
a) 负责对仔猪、饲料、兽药等供应商的评价;
b) 负责对仔猪、饲料、兽药等的采购和产品的销售、运输;
c) 负责市场调研、顾客满意度等管理工作;
⑷生产部
①生产科
a) 负责对猪场疾病的防治,及用药、免疫情况的记录;
b) 负责健全和完善公司的疫病防治体系,制定或修各种免疫程序、猪病防治技术操作规程及饲养管理等规章制度;
c) 负责生猪的饲养管理、卫生消毒、日常记录。

②检验科
a) 负责兽药、饲料入库前的检验和检查;
b) 负责对猪场常见疾病的检验和监督;
c) 负责对病死猪的病理检查;
③仓储科
a) 负责兽药、饲料、包装材料的接收、保管、防护与发放,并做好记录;
b) 负责仓库安全卫生工作;
c) 负责有毒有害化合物的保管及发放工作。

(二)疫病的防治措施
1、猪场的总体卫生情况:
(1)本猪场建在地势高燥平坦,被风向阳,有缓坡,排水良好的非耕地上。

距离交通要道、公共场所、居民区、城镇、学校1000M以上;远离医院、畜产品加工厂、垃圾及污水处理场2000M以上。

(2)猪场分区:猪场分管理区、生产区、隔离区三个功能区。

各区排列,按全年主风向及地势由上而下的排列顺序为:管理区→生产区→隔离区。

管理区内包括工作人员的生活设施,猪场的办公设施,与外界亲密接触的生产设施(饲料库、车库等);生产区主要包括各类猪舍及生产区内使用的设施;隔离区内包括兽医室、病猪隔离舍、病猪焚烧处理和粪便污水处理设施。

各功能区之间的间距不少于50米,并有防疫隔离或隔离墙。

(3)猪场区内道路和隔离带
场区内应分净道、污道,互不交叉。

净道用于运送饲料、用具和产品,污道用于运送粪便、废弃物及病死猪。

生产区对外封闭,生产管理区和隔离区设通向场外的道路。

场区周围设有围墙。

猪舍之间、道路两旁植高大遮荫树种,裸露地面植草皮绿化。

场区雨雪水的排除在道路两旁设明或暗排水沟,不与舍内排污管道通用。

(4)养猪场卫生防疫要求和设施设备
猪场大门入口处设置宽与大门相同,长等于进场大型机动车车轮一周半长的水泥结构消
毒池。

养猪场有隔离室、消毒室、消毒喷雾器、紫外灯等卫生防疫相关设备。

养猪场内没有饲养禽、犬、猫及其他动物;养猪场食堂不从外够生鲜猪肉及副产品。

工作人员定期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生产人员进入生产区时应消毒,更换衣鞋。

工作服保持清结,定期消毒。

猪场兽医人员不对外诊疗动物疾病。

非生产人员一般不允许进入生产区i。

特殊情况下,非生产人员需经消毒,更换防护服后方可入场,并遵守场内的一切防疫制度。

定期对猪舍及其周围环境进行消毒,每月进行一次水质检查,蓄水池每周投放一次漂白粉,用量每立方米水8~10g。

(5)猪舍通风口设置纱窗或安装铁丝网,防止鸟、兽进入。

定期灭鼠,投放鼠药定时、定点,及时收集死鼠和残余鼠药,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6)卫生消毒情况由生产科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实施情况,未按规定实施的,责任区内负责人罚款50元,按规定实施效果良好的奖励100元。

2 猪场引种制度及要求
猪场引种是从无疫区到具有《种畜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引进,按照GB16567进行检疫。

体形外貌符合所引进品种特征和标准,每头猪都有档案系谱卡,防疫证明。

装运的猪无疫病症状,有当地官方兽医签发的产地检疫证明和相关证件。

装运车辆做过彻底清洗消毒,装运过程中不接触偶蹄兽;进行疫病捡测和饲养观察,经30天确认无病并注射猪瘟和其它有关疫苗后,入生产区混群饲养。

猪场引种统一由业务科负责,兽医进行协助。

3 防疫卫生制度
(详见下页)
4、疫病监测
(1)本公司养殖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疫病监测方案。

(2)本公司养殖场常规监测疫病的种类包括:口蹄疫、猪水泡病、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伪狂犬病、乙型脑炎、猪丹毒、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猪囊尾蚴病、旋毛虫病和弓形虫病等。

(3)每年定期或不定期接受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监测。

5 疫病的控制、扑杀和无害化处理:
养殖场发生疫病或怀疑发生疫病时,驻场兽医及时进行诊断,并尽快向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疫情。

确诊发生口蹄疫、猪水泡病时,养猪场配合当地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对猪群实施严格的隔离、扑杀措施;发生猪瘟、伪狂犬病、繁殖与呼吸综合征、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等疫病时,对猪群实施清群和净化措施;全场进行彻底的清洗消毒,病死或淘汰猪的尸体按GB16548进行无害化处理,消毒按GB/T16569进行。

(三)药物使用管理措施
1、药品管理规定
(1)、药品采购由业务部门统一负责。

所购药品均来自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或者具有《进口兽药许可证》的供应商。

且各种购买手续应齐全。

(2)、生产部门负责对购进的药品进行统一验收和保管记录。

各舍管理员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合理用药,未经批准擅自用药者罚款100元。

(3)、兽医在对生猪进行预防,诊断和治疗疾病时所用的兽药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兽药质量标准》、《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进口兽药质量标准》和《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定》的相关规定。

所用兽药的标签必须符合《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

必须使用符合《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规定的疫苗对生猪进行免疫。

(4)、兽医师有责任及时了解和学习国家有关兽药使用方面的法规和规定,并指导技术部门和业务部门进行药品的采购和使用。

(详见药物管理办法)
(四)饲料使用管理措施
1、饲料由业务部统一负责采购,检验部门负责饲料的验收,仓储部门负责饲料的储藏、发放和登记记录。

2、所购饲料要符合以下要求:
(1)饲料原料:
感官要求:色泽新鲜一致,无发酵、霉变、结块及异味、异嗅;有害物质及微生物允许量应符合GB13078的规定;制药工业副产品不应做生猪饲料原料。

(2)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性饲料添加剂:
感官要求: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嗅、味和组织形态特征,无异味、异嗅;饲料中使用的营养型饲料添加剂和一般性饲料添加剂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布的《允许使用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所规定的品种和取得试生产产品批准文号的新饲料添加剂品种;饲料中使用的饲料添加剂产品应是具有农业部颁发的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正规企业生产的、具有产品批准文号的产品;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应遵照饲料标签所规定的用法和用量;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的《药物饲料添加剂使用规范》执行;无公害生猪饲料中不应添加氨苯砷酸、洛克沙胂等砷制剂药物添加剂;使用药物饲料添加剂应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生猪饲料中不应直接添加兽药;生猪饲料中不应添加国家严禁使用的克伦特罗等违禁药物。

(3)配合饲料、浓缩饲料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感官要求:色泽一致,无发酵母霉变、结块及异味、异臭;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应符合标签中所规定的含量。

生猪配合饲料中有害物质及微生物允许量应符合GB 13078的规定的含量。

30kg体重以下猪的配合饲料中铜的含量应不高于250mg/kg;30kg~60kg体重猪的配合饲料中铜的含量应不高于150mg/kg;60kg体重以上猪的配合饲料中铜的含量应不高于25mg/kg。

3、业务部采购员按部门负责人批准的采购计划进行采购。

采购的饲料应符合采购要求,发票、采购审批手续齐备。

如不按采购要求采购,具体采购人员处1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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