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斯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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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斯股份: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1-05-05

华斯股份: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11-05-05

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广州∙昆明∙天津∙成都∙宁波∙福州∙香港Beijing ∙ Shanghai ∙Shenzhen∙ Hangzhou ∙ Guangzhou ∙ Kunming ∙ Tianjin ∙ Chengdu ∙ Ningbo ∙ Fuzhou ∙ Hongkong致: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关于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GLG/SZ/A1849/FY/2011-052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接受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者“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了贵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以及贵公司要求的其他有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法律意见书所必需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一起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并根据本所律师对事实的了解及对法律的理解,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根据贵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定于2011年5月4日召开。

壹桥苗业: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4-01

壹桥苗业: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4-01

证券代码:002447 证券简称:壹桥苗业公告编号:2011—015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大连壹桥海洋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成员。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全部当选。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3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3月21日通过专人送出、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候选人和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由刘德群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刘德群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任期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主任委员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具体如下: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德群先生委员:刘晓庆女士、徐玉岩先生、宋晓辉先生、林毅先生。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张丽女士委员:刘晓庆女士、韩海鸥先生。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韩海鸥先生委员:刘德群先生、林毅先生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林毅先生委员:宋晓辉先生、张丽女士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任期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7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提名聘任:刘德群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徐玉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生产经营总监;宋晓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林春霖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杨殿敏先生为公司技术总监;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任期三年,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决议 草案

董事会决议 草案

董事会决议时间:20xx年x月xx日地点:济南xxxxxxxx有限公司办公室应参加人员:xxx xx主持人:xxx内容:关于建设高档绿色生态细木工板生产项目的有关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xxxx于20xx 年6月20日电话通知xx董事,今天董事会如期召开,经董事会研究全票通过,一致同意一下决议:1、总投资5000万人民币在xx县xx街道办事xxxx建设高档绿色生态细木工板生产项目。

总占地40亩。

2、xxx自筹4000万元,丁红自筹1000万元。

济南生态福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1年6月20日关于高档环保板生产项目建设的申请报告绿色生态、细木工板平阴发政委:一、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单位为济南生态福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于东菊,地址:平阴县工业园区锦水街道办事处子顺北村,总占地40亩左右,东邻村山路,西邻村山路,南邻村山路,北邻村山路,项目总投资5000元,建筑总面积:13640平方米,其中办公楼7500平米,车间6000平米,其它附助设施140平方米,?产高楼绿色生态板材50万张,产值过5000万元,生产线二条。

二、市场分析高档绿色生态细木板生产项目,是以香港福迪木业家具集团公司为依托,由南系林学院做科研技术后盾,主要生产高档绿色生态细杠板系列产品。

经几年的努力和论证,高档绿色生态细木板的问世,填?了山东乃至全国北方市场的空白,尤其是高质量、高品位的绿色生态板材,在山东各地的市场缺口极现供不应求。

此项目投产后,将为山东及全国的家具制造业、装饰装修业药相关奠定了升级的??,对建设生态山东建设生态平阴社会发展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也将成为山东高档绿色生态的木板的领跑者。

高档绿色生态细木板生产项目,以“打造中国第一品牌”为企业发展愿景,坚持“生态为本,科技创新”的经营理念,为社会为人类营造?家园,其产品的靓点,就是绿色环保无醛板即节能减排又利国利民,生产加工的原材料资源丰富,而且原生态如农村烧火用的枝?材,小经木、桔杆、废旧木材芽,都可再利用,经过工艺加工度废为宝。

002494华斯股份2023年三季度决策水平分析报告

002494华斯股份2023年三季度决策水平分析报告

华斯股份2023年三季度决策水平报告一、实现利润分析2022年三季度利润总额亏损5,120.48万元,2023年三季度扭亏为盈,盈利180.14万元。

利润总额主要来自于内部经营业务。

2022年三季度营业利润亏损5,201.99万元,2023年三季度扭亏为盈,盈利103.53万元。

营业收入变化不大,但企业却实现了扭亏增盈,企业降低成本费用开支的政策取得预期效果,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成本费用分析华斯股份2023年三季度成本费用总额为8,889.24万元,其中:营业成本为6,127.18万元,占成本总额的68.93%;销售费用为1,060.83万元,占成本总额的11.93%;管理费用为952.34万元,占成本总额的10.71%;财务费用为174.55万元,占成本总额的1.96%;营业税金及附加为262.69万元,占成本总额的2.96%;研发费用为311.65万元,占成本总额的3.51%。

2023年三季度销售费用为1,060.83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1,034.39万元相比有所增长,增长2.56%。

从销售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变化情况来看,2023年三季度销售费用增长的同时营业收入也有所增长,企业销售活动取得了明显的市场效果。

2023年三季度管理费用为952.34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1,081.87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11.97%。

2023年三季度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0.83%,与2022年三季度的12.38%相比有所降低,降低1.55个百分点。

三、资产结构分析华斯股份2023年三季度资产总额为175,097.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69,944.19万元,主要以存货、货币资金、预付款项为主,分别占流动资产的48.69%、33.74%和7.49%。

非流动资产为105,153.24万元,主要以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为主,分别占非流动资产的34.09%、26.75%和15.59%。

企业信用报告_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信用报告_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5.1 被执行人 ....................................................................................................................................................13 5.2 失信信息 ....................................................................................................................................................13 5.3 裁判文书 ....................................................................................................................................................13 5.4 法院公告 ....................................................................................................................................................14 5.5 行政处罚 ....................................................................................................................................................15 5.6 严重违法 ....................................................................................................................................................15 5.7 股权出质 ....................................................................................................................................................15 5.8 动产抵押 ....................................................................................................................................................15 5.9 开庭公告 ....................................................................................................................................................15

独立董事履历表

独立董事履历表

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历表拟上市公司名称:独立董事姓名:本人(正楷体)郑重声明,本履历表内容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保证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

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历表》填写说明请各位独立董事候选人认真填写《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历表》,该表将在有关部门备案。

请各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填写前认真参阅本填写说明的各项要求,真实、完整和准确地填写。

1、个人简况中‘有否其它国家居留权’项如没有其它国家居留权填“无”,如有要一一注明有那些国家的居留权;‘是否会计专业人士’项如不是填写“否”即可,如是会计专业人士则要注明是“会计学副教授/教授、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等,有几项注明几项;与本人任职有关的突出的成就;‘曾受处罚’项填写本人受到的各种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担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简称’项填写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所有上市公司的正式简称。

2、社会关系中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社会关系中兄弟姐妹除不要求填写‘是否持有本人担任董事公司股票’外,其它各项均要填写。

3、教育背景中要求从中学开始填写,对中专、大专、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要一一注明学习期间、就读学校或研究机构、主修(辅修)专业、取得学历(学位或博士后)。

4、工作经历中要求自开始工作起逐一按上述格式填至现在工作单位止,同一单位工作中间岗位有变动者要分开填写。

5、兼职单位中要求填写从大学毕业后所从事的兼职工作,兼职工作指在其他单位任职,为其他单位提供法律、会计、税务、技术等咨询、顾问服务,专为其他单位从事课题研究、技术攻关等;同一时间内在若干单位兼职的均要明确填写。

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保密的工作除外。

6、相关培训中除语言培训、为通过各种考试所接受的培训不要求填写外,其他各种培训均要填列。

7、董事经历中要求按上述格式分别填写,‘董事类别’指担任董事、独立董事或董事长。

同一公司中董事类别有变动者要分开填写,公司并非单指拟上市公司。

华斯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华斯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华斯股份公告编号:2020-030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1、变更的原因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从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

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即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华斯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全部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华斯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全部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华斯股份公告编号:2019-046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全部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贺国英先生的通知,获悉贺国英先生所持本公司的股份全部办理了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贺国英先生所持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016年10月24日,贺国英先生将其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25,350,000股质押给华泰资管资本创新招商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自2016年10月24日起至2019年10月23日止。

相关质押情况详见2016年10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6)。

2019年10月23日,贺国英先生已将上述质押股份25,350,000股的股份全部解除质押,相关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贺国英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贺国英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20,720,37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31%。

本次股权解除质押后贺国英先生所持本公司股份全部解除了质押。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
特此公告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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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华斯股份公告编号:2011-001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1年1月4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的方式举行。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0年12月2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9名,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贺国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共6章36条,分别规定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募集资金的使用、募集资金投向的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等内容。

需要说明的是,该《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共9章89条,分别规定了股东大会的职权、股东大会的召集、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股东大会的召开等
内容。

需要说明的是,该《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共6章104条,分别规定了董事会的职权、董事会的召集、董事会的提案与通知、董事会的召开等内容。

需要说明的是,该《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共7章35条,分别规定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独立董事提名、选举和更换、独立董事的职责等内容。

需要说明的是,该《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共5章31条,分别规定了关联人和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管理程序、关联交易的披露等内容。

需要说明的是,该《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共5章38条,分别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审批及程序、经办部门及职责、被担保企业的资格、反担保、担保的信息披露、对外担保的跟踪、监督及档案管理等内容。

需要说明的是,该《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华斯农业
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共9章56条,分别规定了对外投资原则、对外投资审批权限及原则、对外投资审批程序、对外投资的实施与管理、对外投资的收回及转让、对外投资的披露、对外投资责任与监督等内容。

需要说明的是,该《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共14章124条,分别规定了应当披露的信息及披露标准、信息的传递、审核及流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及其负责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等内容。

九、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共6章22条,分别规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机构和职责等内容。

十、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共6章35条,分别规定了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职责、任免、工作细则等内容。

十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共5章22条,分别规定了重大信息的范围、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程序、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管理和责任等内容。

十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议案》;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共12章40条,分别规定了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内部审计对象及审计依据、内部审计范围和审计内容、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内部审计机构的权限、内部审计的种类和方式、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内部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内部审计档案、奖励与处罚等内容。

十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较大,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已于2010年12月6日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部分中的人民币5,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现因生产及公司发展需要,为继续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从而给股东以更大的投资回报,公司拟再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部分中的人民币7,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公司最近12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议案实施后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需要说明的是,该《关于拟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7,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7,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具有现实必要性,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原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相互抵触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原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需要说明的是,该《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1年1月21日召开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决议。

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华斯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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