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
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

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
一、招生专业
1、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
(1)文科类:历史学、政治学、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
(2)理工类: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地理学、计算
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科学与技术、自动化、机械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软件工程、经济学、管理学等。
二、考试要求
(1)文科类:考生需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科目
包括政治、历史、地理、文综、理综,满分为150分,及格分数线为120分。
(2)理工类:考生需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科目
包括数学、物理、化学,满分为150分,及格分数线为120分。
(3)考试时间为2023年7月,考试成绩将于2023年8月公布。
广东2022年高考填报志愿、投档原则和加分政策

广东2022年高考填报志愿、投档原则和加分政策广东2022年高考填报志愿、投档原则和加分政策近日,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出台。
根据通报,该规定对考试、考风考纪、填报志愿、录取、招生工作纪律、高考加分和优先录取政策等作了明确要求。
下面阳光网为大家进行梳理:最大变化:批次变为4个将第三批专科A类(三A/专A)、专科B类(三B/专B)合并为第三批专科,可以说是今年广东高考招生的最大变化。
由于2022年广东已将第二批本科A类(二本)和第二批本科B类(三本)合并为第二批本科,故, 2022年广东高考录取共有四个大的批次:提前批、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
各批次是什么高校1.提前批:需军检、面试、政审的本、专科院校的军事、公安、国防生、司法类普通专业、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飞行技术专业、华南师范大学的师范专业、华南农业大学的农林畜医专业,以及其他经批准同意在提前批录取的院校(专业)。
◆本科自主招生 (含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试点)的院校在提前第二批之后投档。
高水平运动队(统考)及高水平艺术团的录取与院校文科类、理科类所在批次同期进行◆“地方专项计划”:在第一批本科录取开始前进行,考生电子档案投放与“自主招生”同步进行。
2.第一批本科:“211工程”院校和其他重点本科院校,以及经我省批准参加第一批录取的院校(或专业)。
3.第二批本科:一般本科院校、独立学院、民办本科院校。
4.第三批专科:本科高校专科专业、专科院校和高职院校。
◆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计划按基层需求分县(区)设置院校专业计划,在定点院校所在招生批次录取结束后按专业志愿优先的投档办法进行投档,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检索,一次性投档。
对有缺额的院校专业,从有专业服从的考生中调剂录取。
◆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的本科专业、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以及“三侨一台”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等,均在院校本科相应批次平行志愿投档结束后进行投档。
2020广东定向士官招生政策

2020广东定向士官招生政策随着国家的发展和军队建设的不断完善,军队对于人才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东地区军队建设的需要,2020年广东定向士官招生政策颁布实施,该政策旨在选拔、培养一批优秀的军事人才为军队服务。
下面将详细介绍2020年广东定向士官招生政策的相关内容。
一、招生范围2020年广东定向士官招生面向全国范围内的高中毕业生。
具体来说,招生对象为具有广东户籍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和农村技术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1.身体健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实施条例》规定的身体条件。
2.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国爱军,无违法犯罪经历,无不良行为记录。
3.年龄要求:年满17周岁至23周岁。
4.学历要求:具有中等以上学历,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拥有普通高中毕业文凭。
5.专业要求:根据招生计划和军队需求,对于报考的专业或者岗位可能有一定的学科或专业要求。
三、招生岗位和专业根据2020年广东定向士官招生计划,招生岗位包括军队文职、战士和下士。
具体招生专业包括军事、文化、科技、艺术、医药、工程、体育等多个领域。
四、招生考试2020年广东定向士官招生考试主要包括文化科目考试和综合素质面试两个部分。
1.文化科目考试:考试科目主要包括政治理论、语文、外语(英语)等。
考试成绩将作为初步选拔的重要依据。
2.综合素质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思维能力、人格特征、综合素质等。
面试将通过访谈、答辩等形式进行。
五、报名及招生流程1.报名:招生单位会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公布招生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报名方式多样,可通过官方网站、邮寄等方式进行。
2.初审:招生单位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包括身体、政治条件等方面的审核。
3.考试:报名合格者将参加相应的考试,考试成绩作为初步选拔的依据。
4.体检:考试合格者将进入体检环节,以确保报名者的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军队入伍标准。
5.综合素质面试:体检合格者将进入综合素质面试环节,通过面试来评估报考者的综合素质。
2022年广东高考录取规则及高考志愿填报指南

2022年广东高考录取规则及高考志愿填报指南2022年广东高考录取规则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的投档原则、比例及顺序按《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执行。
(1)高校要根据省招生办公室预投档的生源情况,及时反馈是否增加招生计划。
增加计划的,省招生办公室按增加计划后的计划数以1:1比例投档;未反馈的,按原计划数1:1比例投档。
(2)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是以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实行一次性投档。
平行志愿投档时,按考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院校专业组志愿。
只要考生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中被检索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专业组,即向该院校专业组投档。
投档后,其他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无效。
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专业组,则不能投档。
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志愿投档机会。
如果考生档案投档到某院校专业组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专业组。
2022广东平行志愿填报指南1、平行志愿风险注意规避。
考生被投档后,可能因为成绩相对较低、专业不服从调剂等事由,被高校退档。
2、考生在填报平行志愿时,应慎重填报”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在院校进行新生录取时,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此时有些专业还未录取满额,如考生同意专业调剂,就有可能被调剂录取到这些专业,否则将被退档。
3、考生在填报平行志愿前,要仔细阅读、认真参考有关统计资料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
高考志愿填报技巧与规则平行志愿是指在同批次内,可填报若干个平行院校志愿。
平行志愿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不再补档的录取规则。
平行志愿分数优先,以考生为维度进行排序,多次检索机会,一次投档机会,且都为第一志愿。
1、分数优先由于高考采用分数值统计排名,故而分数的高低基本决定了考生的最终选择。
分数优先,是指每批次每一阶段院校录取时,高考总分高的考生会优先录取。
2023广东异地高考报名要求有哪些?

2023广东异地高考报名要求有哪些? 2023广东异地高考报名要求有哪些 户籍从外省迁入广东省的考生,须符合以下要求: (1) ①具有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连续3年学籍(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下同)并实际就读,且高考报名截止(2022年11月10日)前具有广东省户籍的。
②考生父母(含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为广东户籍,考生取得广东省户籍满1年、学籍满1年不足3年并实际就读的。即考生于高三年级开学前(时间统一截至2022年8月31日)已将户籍迁入广东省,且高三年级开学前已具有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连续实际就读。
③考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均非广东户籍,但考生取得广东省户籍满2年、学籍满2年不足3年并实际就读的。即考生于高二年级开学前(时间统一截至2021年8月31日)已将户籍迁入广东省,且高二年级开学前考生已具有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连续实际就读。
(2)往届毕业生 ①持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 ②持外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户籍迁入广东省满18个月(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且高考报名时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满1年的。
(3)同等学力人员 ①户籍迁入广东省满3年(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且在广东省参加中考,高考录取时考生须初中毕业(含结业)满3年,并取得广东省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证明的。
②户籍迁入广东省满18个月(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高考报名时初中学校毕业(含结业)满4年,并取得高中同等学力证明的。
5.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广东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6.持有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同时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并在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的香港、澳门学生。
7.持有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同时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并在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的台湾省籍学生。
广东 高考综合评价招生规则

广东高考综合评价招生规则
广东高考综合评价招生的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招生对象:招生对象为具有广东省户籍、高中在籍且在高考报名确认时具有报名资格的考生。
2. 招生学校:在普通类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一定数量的计划,综合评价招生主要是高校对考生综合素质的评价,并给出相应的录取专业建议。
3. 报名条件:考生需符合本科普通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且参加高考报名,并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表现良好。
同时,申请考生须高中阶段三年所修课程符合相关要求并通过学业水平考试的考查。
4. 评价方式:采用量化指标体系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科学评价。
这包括但不限于对学生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自身要求突出的其他指标等进行评价。
具体的评价标准由高校依据实际情况制定。
具体信息,建议参考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官方文件。
2023广东新高考志愿填报规则有哪些

2023广东新高考志愿填报规则有哪些广东新高考志愿填报规则(1)志愿单位。
新高考改革前以“院校”为志愿填报单位,1所院校即为1个志愿,按“1所院校+多个专业”的方式进行志愿填报。
新高考改革后以“院校专业组”为志愿填报单位,1所院校将拆分若干院校专业组,1个院校专业组即为1个志愿,按“院校专业组+专业(类)”的方式进行志愿填报。
(2)志愿数量。
新高考改革后普通类本专科各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艺体类统考本专科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各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3)填报要求。
一是新高考改革后,考生填报志愿时,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拟填报院校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
二是填报综合评价、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须在公示合格名单中;填报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志愿的考生须先取得相关院校特殊类型招生资格、公示无异议,且高考成绩达到相应控制线,与改革前相同。
三是同批次普通类与艺体类不得兼报,与改革前相同。
四是普通类分普通类(物理)、普通类(历史)两类。
艺体类不分物理、历史,选考物理与选考历史的艺体类考生一起排队,总分高者优先。
五是我省新高考填报志愿的时间段和填报方式与改革前相同,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除强基计划外,提前批、本科批、专科(高职)批三个批次同时填报,分开录取。
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广东新高考志愿录取方式2021年以前,广东省以文史类和理工类两个科目类型分别划定批次线。
但从2021年开始,划线方式不再是以单纯的文理科为参考,而是以物理和历史两科为准。
广东的新高考模式为“3+1+2”模式,物理和历史为首选科目。
在选科时,考生需要在物理和历史中选取一门首选科目,再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再选科目。
由于包含物理和历史科目的组合各有6种,所以其批次线也不能简单的理解为文科批次线和理科批次线。
此外,传统高考是通过高考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新高考实施之后,高校录取志愿一方面会参考高考成绩,同时也会看学生的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
广东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试成绩招生录取试点工作范文.doc

2020年广东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试成绩招生录取试点工作通知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及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下称《实施意见》)提出的“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
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成为高职院校招生录取的主渠道”要求,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增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通知》(粤教考〔2016〕6号)有关要求,2020年,我省继续试行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进行招生录取(以下简称“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改革试点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院校及专业省内所有高职院校(含高等专科院校,下同)须参加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改革试点。
2019年已招生且2020年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通过教育部专业设置管理平台申请并经教育部同意招生的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均须安排招生,体育类、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和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由招生院校视专业培养实际情况安排招生。
二、招生计划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粤招〔2019〕12号)关于扩大春季高考高职院校招生规模的要求,2020年起,省内各高职院校安排春季高考的招生计划原则上要达到年度招生计划的75%以上,其中安排在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计划原则上不低于本校本年度申报招生总计划(不含高职扩招计划)的50%。
各高职院校要结合自身办学特色,根据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科学合理安排各科类专业招生计划,统筹做好考试招生工作,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平稳有序实施。
各高职院校须于2019年12月1日至5日期间登录“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编制系统”,完成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各科类招生专业计划的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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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为做好我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考试招生工作,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报名1.报名条件和具体工作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19〕13号)执行。
2.报名结束后,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要做好考生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建立工作,并保证电子档案和纸介质档案一致。
3.考生电子档案是考生考试、录取、高校学籍管理以及发放毕业证书的依据,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等纸介质或相应信息数据库内容一致,考生应对其填写的个人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因考生本人信息填报疏漏或失误造成无法考试、录取和影响高等教育毕业证电子注册的,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纸介质档案由市或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管理,按规定整理、密封好,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考生档案内容或收取考生建档费。
被录取考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到市或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领取考生纸质档案,报到时自带到录取高校注册。
未被录取的考生纸质档案,12月31日前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学或单位。
二、体检5.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检查,如实填写既往病史。
6.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7.招生体检工作由各市招生办公室会同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医院负责采集、校对考生体检信息。
录入数据的完整性由体检医院和当地招生办公室共同负责。
考生体检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
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
体检医生须如实反映考生体检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对体检医院体检结论有异议的,由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对有异议的体检结果做出最终裁定。
8.报考军事、公安类院校(专业)的考生体检工作按教育部、中央军委有关部门、公安部等有关规定执行。
9.高校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要求。
补充要求必须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三、考试10.高校招生实行统一考试,全国统一考试科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3”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其中数学分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外语分英语、日语、德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选择其中一种。
文科综合含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个科目;理科综合含物理、化学、生物3个科目。
全国统一考试的试题命制及评分参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
全国统一考试于7月7日开始举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为:7月7日,语文9:00至11:30;数学15:00至17:00。
7月8日,文科综合/理科综合9:00至11:30;外语15:00至17:00。
全省统一考试科目为英语听说、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舞蹈术科、广播电视编导术科。
全省统一考试科目的试题命制及评分参考由省教育考试院制定。
11.高校招生专业按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和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下同)划分,对应的考试科目如下:文科类专业: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
理科类专业: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综合。
体育类专业: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综合、体育术科。
音乐类专业: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音乐术科,或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综合、音乐术科。
美术类专业: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美术术科,或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综合、美术术科。
舞蹈类专业: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舞蹈术科,或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舞蹈术科。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广播电视编导术科,或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广播电视编导术科。
12.各科目考试成绩以原始分呈现,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值各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满分值各为300分。
考生文化课总分由“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组成,满分为750分。
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舞蹈术科、广播电视编导术科满分值各为300分。
13.2020年高校招生考试继续实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基础上的统一考试制度,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科目。
其中,文科类考生考物理、化学、生物3个科目;理科类考生考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个科目。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卷面满分值为100分,成绩公布采用等级分,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100分-85分为A级,84分-70分为B级,69分-50分为C级,49分-25分为D级,25分以下不给等级。
14.普通高考英语科考试分笔试和英语听说考试。
其中,英语听说考试实行计算机辅助考试,考试时间约30分钟,试卷满分60分。
英语听说考试计入英语科总成绩,占英语科总分(满分150分)的10%。
15.本科音乐教育和美术教育专业、高职高专、民办普通高校及独立学院本科省统考涵盖的艺术类专业,专业成绩须使用省统考相应的术科成绩。
省统考涵盖的其他本科艺术院校(专业)可直接使用省术科统考成绩,经批准也可在省统考合格基础上由院校单独组织考试(下称术科校考)。
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原则上应使用省术科统考成绩作为录取的专业成绩依据。
省统考未涵盖的专业,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专业,高校可组织术科校考;其他高校须经教育部或省招生办公室批准,方可组织术科校考。
经批准自行组织术科校考的高校或专业术科考试成绩只适用于本校或本专业。
16.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行计算机网上辅助评卷,由省教育考试院委托有关高校承担评卷任务。
承担评卷任务的高校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评卷顺利进行。
各高校、各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普通高中要选派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作风正派、能胜任评卷工作的优秀教师参加评卷工作,加强管理,确保评卷教师严格执行评卷工作规定和纪律,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评卷工作任务。
17.考生考试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统计、合成并公布。
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微等指定渠道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申请答卷复查。
答卷复查范围为答卷扫描是否准确,答卷是否漏评、错评,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不涉及评卷宽严。
四、考风考纪18.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完善高考各部门联动的工作体系,形成各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
考试期间,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省教育考试考务指挥中心及派出巡察组巡察各市、县(市、区)考试工作,各市、县(市、区)要加强对辖区内高考工作的巡查督察。
19.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做好监考员遴选工作,高三年级教师和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高考的人员实行回避制度,不得参加监考等涉考工作。
要加强对主考和监考员业务培训、纪律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严肃考风考纪。
监考员要按照考务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做好考试实施工作并如实反映考生考试情况。
20.各市、县(市、区)招生委员会要加强考风考纪教育,有应届毕业生的中学在考前应召开考生诚信考试教育动员大会,对考生进行诚信考试教育和违纪舞弊处罚警示教育,营造良好考试氛围。
各考点、考场均须配置金属探测仪,严禁考生、考试工作人员携带手机、无线电收发装置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省、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均要设立并公布考试违纪舞弊举报电话,各考点要设立举报信箱或电子邮箱,加强社会监督。
21.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各考点要加强试题试卷保密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等相关保密规定,落实保密责任,严肃保密纪律,选派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党员干部参与保密工作,加强试卷运送、存放与保管等各环节的管理,保证试卷、答卷的绝对安全。
有直系亲属及利益关系人参加当年高考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当年试题试卷的印制、运送、保管、保密等工作。
22.建立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将考生考试违纪作弊情况录入考生电子档案,供高校录取参考。
23.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各考点要落实分级管理责任制、重大问题报告制、招生过程督查制、违纪舞弊通报制等制度。
对考生、考试工作人员或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学校的单考单招考试(含体育类、艺术类术科考试以及高职自主招生考试)中的违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五、招生计划及章程24.高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计划管理工作的规定,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核定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
在我省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的高校须编制广东分专业招生计划。
除经教育部批准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外,其他未经教育部分送和我省公布的计划一律不得安排招生。
25.属地在我省的高校须通过“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向省招生办公室上报分专业招生生源计划,并注明专业收费标准,若有特殊要求的,须符合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相关规定,并一同上报。
高校应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生源情况,做好招生专业结构、层次结构、区域结构的调整,科学、合理地安排招生来源计划。
来源计划中相关说明须与招生章程保持一致。
省内各市属高校要严格按省的要求,严格控制分区域招生的本市生源计划。
26.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是对社会做出的全面、准确、规范的招生承诺,是高校开展招生工作的行为规范和重要依据。
高校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制定招生章程并向社会公布。
27.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校本部、分校或校区等须注明)、办学层次(本科、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如有无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分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招生章程内容应清晰明了,不得存有歧义。
高校法定代表人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