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代理案件的注意事项
关于律师办理诉讼案件授权委托代理权限的温馨提示

律师办理诉讼案件授权委托代理权限的温馨提示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难免会遇到一些法律纠纷或是涉及到诉讼案件,而律师作为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士,是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的重要法律代理,其专业知识和经验对于案件的处理至关重要。
在律师办理诉讼案件过程中,当事人需要向律师授予一定的授权委托代理权限,以便律师可以有效地代为处理案件。
在这里,本文将就律师办理诉讼案件授权委托代理权限的相关事项进行温馨提示,以便当事人在与律师合作时更加顺利和明确。
一、明确委托代理权限范围在向律师授权委托代理权限时,当事人应当明确授权的范围。
这涉及到案件的具体要求和律师的实际操作,需要在委托书或授权委托书中作出详细的规定。
授权委托的范围可以包括诉讼案件的代理、调查取证、提起上诉、进行调解等,应当根据委托人的具体需求进行具体的规定。
这样可以使律师在代理案件时更加明确权利和义务,提高案件的处理效率。
二、确定委托代理期限在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人应当明确确定委托代理的期限。
这是为了避免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出现因期限问题导致的不必要麻烦和纠纷。
委托代理期限可以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和实际需要进行合理设定,一般情况下可以包括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
在委托代理期限到期前,委托人也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延长或者撤销。
三、确认委托代理费用在委托代理书中,律师和委托人应当对委托代理费用进行明确约定。
委托代理费用是律师为代理案件所收取的费用,其收取标准和方式需要在授权委托书中作出明确规定。
委托代理费用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律师收费标准,不得存在任何不合理的收费情况。
委托代理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也需要在授权委托书中进行详细规定,保证双方权益。
四、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在律师办理诉讼案件过程中,律师应当始终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首要任务。
律师在行使委托代理权限时,应当尽职尽责,恪守职业操守,不得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与此律师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案件进展情况,维护委托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保证委托人的利益得到有效保障。
律师办理刑事案件注意事项及资料汇总

律师办理刑事案件注意事项及资料汇总以下是 8 条相关内容:1. 你知道吗,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可不能马虎啊!首先一定要把案件资料整理得井井有条,就像整理自己最宝贝的东西一样。
比如说在一个盗窃案中,现场勘查报告、证人证言等,一个都不能少!如果资料不全,那岂不是像盲人摸象,怎么能搞清楚案件全貌呢!2. 嘿,千万要记住和当事人沟通好啊!要像朋友一样耐心倾听他们的每一句话。
想象一下,要是在一个杀人案中,当事人有一些关键细节没告诉你,这多要命啊!所以一定要让他们信任你,把所有事都倒给你。
3. 还有啊,调查取证得仔细再仔细,这可不是开玩笑的!就好比在黑暗中寻找那一丝光亮。
像在一个诈骗案里,每一个证据都可能是揭开真相的关键,一点都不能马虎呀!4. 别忘了随时关注法律条文的变化呀!法律可不像大山那样一动不动,它是会变的哟!就好像天气说变就变。
一个小小的条文变动,都可能影响整个案件走向呢,你能不小心对待吗?5. 哇塞,在法庭上辩护的时候,那真得像战士一样勇敢啊!要把你的观点清晰有力地表达出来。
类比一下在一场激烈的足球比赛中,你就是那个要进攻得分的球员,全力为当事人争取呀!比如在一个涉毒案中,你的辩护说不定能让当事人看到希望呢!6. 对证据的分析可得有火眼金睛啊!不能被那些假相给迷惑了。
这就像在一堆沙子里找金子,得有那份敏锐。
要是分析错了,那后果可不堪设想呀!7. 别小看了和检察官的沟通,这也是很关键的呢!就像是在跳舞,要配合好对方的节奏。
在一个贪污案里,和检察官良好的沟通说不定能找到一个对当事人最有利的解决方案呢!8. 哎呀呀,一定要保持冷静和理智啊!不管遇到什么情况,都不能慌乱。
就像在狂风暴雨中稳稳地掌着舵。
当案子遇到困难时,可别头脑发热呀!我觉得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真的是一项极具挑战性的工作,每一个环节都要做到极致,不能有丝毫马虎,这样才能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好的结果啊!。
律师在三大诉讼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律师在三大诉讼中应当注意的问题律师代理民事诉讼十大应对技巧及应当注意的问题1、律师做民事诉讼代理,首先应做到职业常态化①案件的拓展;②接待当事人,从着装、谈案环境、礼节等第一印象考虑;③耐心听取案件陈述,要学会引导当事人不偏主题;④要有接待当事人的资料提纲和指引;⑤不可轻易对案件表态,要留有余地;⑥对案件的进程和对当事人的各种要求,要留有想象的空间;⑦不要虚假承诺和自吹自擂等,但要对案件充满自信;⑧要观察当事人的性格心理特征及经济承受支付能力;⑨每案应有工作记录。
2、仔细研究案情及熟悉案件材料,不轻易发表看法及仓促上阵①和当事人签订委托合同后,要有条不紊的工作,尽快的研究和了解案件事实,研究相关的证据材料;补强证据。
②原被告主体是否适格、切实可行的具体诉讼请求、管辖法院、证据保全、财产保全等等,稍有闪失,轻则麻烦、重则败诉;③在未获得案件的全部信息的情况下,不轻易发表意见,避免出现被动局面;④律师代理不可仓促上阵,盲目出庭应诉,代理律师在法庭上一问三不知的情况常有发生,主审法官当着当事人的面训斥律师累见不鲜。
3、代理工作扎实,切忌不拘小节态度决定一切,细节影响成败,如果不拘小节,往往容易出现差错和纰漏。
①不准时到庭,讲各种各样的理由,被法官当庭责难;②全天庭审,午间饮酒,法庭酒味,令人反胃;③开庭时手机不静音,甚至接电话和发送短信,对法庭不尊重;④庭审中来回走动、抽烟、随意上卫生间、心不在焉;⑤进法院及开庭时,和法官不设防火墙及套近乎;⑥在法庭上,材料摆放杂乱无章,发表意见时手忙脚乱。
4、积极举证、质证,民事官司以证据论成败①有的律师舍证据之本,求关系之重;②有的律师在法庭上口若悬河,言之无据;③提交证据时要注意复印件和原件的关系,要有一份证据目录,目录中要有序号、名称、来源、要证明的内容,让人一目了然,清楚有序;④要善于当庭质证,就对方的证据与现有的案件事实进行比对,发现问题,揭穿真相。
5、尊重基本事实,避免信口开河①在法庭上要用事实说话,用证据证实,言之有物、有据;②当事人在陈述案件事实时,代理人觉得该事实对己方不利,打断当事人的话,自己另行陈述和解释,信口开河,导致法官反感;③对己方不利的事实,可持沉默,不可编造,胡乱言辩;④在庭审中,对于对方出示的证据不能盲目否认。
律师办案各阶段注意事项(从收案到结案,附律师办案警示录)

律师办案各阶段注意事项(从收案到结案,附律师办案警示录)一、接待咨询接待咨询需要注意的问题:1 、认真听当事人叙述案情,然后阅读其提供的必要材料;2 、如遇当事人废话连篇,可引导其沿着正常思路叙述;3 、关掉手机,或调到震动;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接听电话时,需对当事人解释清楚并赔礼道歉;4 、即使问题很小,也不能表现出不耐烦或者漠不关心;5 、在办公场所接待当事人时不宜在办公6、遇当事人问案件能否胜诉,可告知在“理论上”是否能胜诉,不能对其打保票;7 、遇法律关系复杂案件,要在纸上画出法律关系图,有利于分析问题。
8 、最后总结案件结论,尽量是实体上解释,少说或者不说程序问题。
9 、遇复杂案件或自己叫不准的法律问题,可向当事人询问一些概括性问题;10 、如遇到法律知识以外的专业技术问题,告知当事人提供相应技术规范或有关专家意见;11 、遇特别重大案件,不宜当场作出结论,在争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可研究后告知结论;12、收取当事人任何文件材料,均需要出具清单。
二接受委托1 、洽谈代理费。
确定律师费用非常棘手,特别对于年轻律师来说。
要价不应太低,以免贬低自己;也不能索价太高,过高地估计自己服务的价值会失去客户。
即使客户接受了高昂的律师费,也会有两种结果,如果案件胜诉,他们会回过头来认为律师的工作量与收费数量不符,甚至投诉律师乱收费;如果败诉,律师面临的是他们几乎全额退费的无理要求。
可见,每个律师都必须维护统一的收费标准,并要不惜代价地坚持到底,切忌乱降价的不正当竞争情况的发生,这既是为这个行业考虑,同时也是为律师自己考虑。
相反,律师在协商收费(高于标准)时也应谨慎从事,避免格式合同的使用,不要授人以柄。
可通过收案笔录或者谈话,及当事人对案件的重视程度,预测代理费的收取范围。
2 、做收案笔录。
告知当事人不如实陈述案情的法律后果;告知当事人本案的诉讼风险;告知当事人案件的难点;如可能,告知取证难度及那些工作需要当事人自己去做,那些工作需要配合律师工作;需当事人签字。
涉外案件律师代理注意事项

涉外案件律师代理注意事项关于涉外案件律师代理注意事项,以下是10条建议,并展开详细描述:1.了解国际法律和相应国家的法律体系:涉外案件通常涉及跨国法律事务,了解国际法律和相应国家的法律体系对于成功代理案件非常重要。
律师需要熟悉国际法、国际公法、国际商法和国际民事诉讼等领域的法律知识。
2.熟悉外国法律和文化背景:涉外案件涉及外国法律和文化背景,律师需要详细了解相关国家的法律制度、司法程序和文化差异,以便更好地代理客户的利益。
3.掌握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方式:涉外案件往往需要采取特定的解决方式,如国际仲裁或国际商事法庭。
律师需要了解不同国家间的协议、条约和国际惯例,以及解决纠纷的最佳策略。
4.熟悉跨国诉讼程序:代理涉外案件时,律师需要熟悉跨国诉讼程序,包括起诉、答辩、证据收集和庭审等环节。
律师需要掌握不同国家的证据规则、程序要求和诉讼风格。
5.沟通与协商能力:涉外案件律师需要具备优秀的沟通和协商能力,能够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律师和法院有效地进行交流和合作。
律师需要使用适当的语言、文化敏感度和解决问题的技巧。
6.处理语言和翻译问题:涉外案件可能涉及不同语言的文件和证据,律师需要确保正确理解和准确翻译相关材料。
律师可以聘请专业的语言翻译人员,以确保沟通无误。
7.跨文化工作:涉外案件律师需要处理不同文化背景的当事人和法律团队。
律师需要尊重和理解不同文化的价值观、法律体系和工作方式,以确保代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8.了解国际法律合作机制:涉外案件往往需要与不同国家的法律机构和当局进行合作。
律师需要了解国际法律合作机制,如引渡、执法协助和法律援助等程序,以便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法律支持。
9.保护客户利益:作为涉外案件的代理律师,最重要的责任是保护客户的利益和权益。
律师需要全力以赴,制定全面的法律策略,以确保客户在涉外案件中得到公正和有利的结果。
10.持续学习和发展:涉外案件涉及复杂的国际法律事务,律师需要不断学习和研究最新的国际法律发展,并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律师代理注意事项

律师代理注意事项律师代理是指律师代表当事人进行法律程序、诉讼和其他相关活动的行为。
作为律师代理,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法律准备: 律师代理需要对相关法律进行深入研究和了解,确保掌握有关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程序。
这样才能在代理过程中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提供恰当的法律策略,并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 尊重职业道德: 律师职业要求律师代理遵循守信用、诚实守法、保守秘密、勤勉尽责和执业规范等基本职业道德。
律师代理要时刻保持职业操守,以客观、公正的角度对待案件,并且遵循法律以及相关职业规范的要求。
3. 沟通与协作: 律师代理需要与当事人进行充分的沟通,了解其需求和诉求。
在代理过程中,律师代理还可能需要与其他律师、法律助理、法官和相关方进行沟通和协作。
因此,律师代理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作能力,以确保案件能够顺利进行。
4. 调查与证据收集: 律师代理需要进行调查和证据收集,以便有充足的证据来支持当事人的主张。
这包括对相关文件的审查、勘查现场、收集证人证言等活动。
律师代理在调查和证据收集过程中应当遵循法律程序和规定,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可靠性。
5. 表达和辩护能力: 律师代理需要具备较强的表达和辩护能力,以便在法庭上能够清楚地陈述事实、提出论证和辩护。
律师代理需要准备充分,理清案情、调动相关的法律知识,以期在法庭上能够对抗对方的观点,并为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的结果。
6. 保护当事人利益: 律师代理的首要任务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他们需要充分了解当事人的利益,决策和行动需以当事人的最佳利益为依据。
律师代理在代理过程中需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其提供有效的法律保护。
7. 保密和隐私保护: 律师代理需要对当事人的信息和案件细节保密,确保隐私权不受侵犯。
在代理过程中,律师代理有责任确保与当事人交流的保密性,以建立起良好的信任关系,并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和利益。
8. 利益冲突的处理: 律师代理需要注意避免与自身利益的冲突。
律师代理合同注意事项

律师代理合同注意事项
1、律师代理合同必须书面形式签订,双方应及时签订相应的合同。
2、合同内容应当包括律师代理的相关事宜,费用收取的方式、时间、数额等,以及可能出现的索赔事宜等。
二、合同内容
1、律师代理合同的内容是两方中最重要的细目,双方应协商确定合同的内容,以保证自己的权利、利益。
2、在签订律师代理合同时,应正确说明合同内容,一定要重视相关细节,明确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出现糊涂的局面。
三、注意事项
1、双方应当明确付款时间及付款方式,以及服务的费用收取情况,谨慎考虑合同的相关事宜,并且要能够有效地执行合同。
2、律师代理合同的签订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确定的合同时间也要合理,避免出现合同过期而未能执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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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注意事项

律师注意事项律师是一个专门从事法律咨询和代理的职业,他们在处理法律事务时需要遵守一些注意事项,以确保他们的工作合乎法律规定并保护客户的利益。
以下是一些律师在职业实践中应该注意的事项:1. 法律道德规范:律师应该遵守法律从业者的道德规范,包括保持客户的机密性、遵守职业操守、不利用专业知识谋取不正当的利益等。
律师需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职业责任,始终保持诚信和诚实的原则。
2. 专业知识和能力:律师应该具备充分的法律知识和专业能力,以便为客户提供准确、全面和专业的法律服务。
他们应该不断学习和更新自己的法律知识,以跟上法律的快速变化。
3. 尽职调查:律师在接受委托代理案件时应该进行适当的尽职调查,以便了解案件的背景和事实。
这有助于确保律师能够为客户提供准确的法律意见,并制定合适的法律策略。
4. 法律代理合同:律师应该与客户签订合适的法律代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应该包括律师的服务范围、费用标准、保密条款等内容,以避免日后的纠纷。
5. 处理利益冲突:律师在代理不同客户的案件时应当注意避免利益冲突。
如果律师接受了与某个案件相关的其他职务、利益或关系,可能会影响到他们对案件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因此,律师应该提前识别潜在的利益冲突,并在进行法律代理前妥善解决。
6. 妥善管理案件:律师在接受案件后应该妥善管理和组织案件工作。
这包括及时收集证据、与相关方保持沟通、制定合适的法律策略、准备和提交文件等。
律师应该对案件的进展和问题保持密切的关注,并及时向客户报告。
7. 文件和事实的真实性:律师应该确保提交给法院的文件和陈述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他们不应该故意歪曲事实或提供虚假证据,这对法庭的正当程序和司法公正性是不利的。
8. 保护客户利益:律师的首要任务是维护和保护客户的权益和利益。
无论在起诉或辩护过程中,律师都应该积极地为客户争取最有利的结果,并全力维护客户的权益。
9. 继续职业发展:律师应该继续学习和发展自己的职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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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师在办理诉讼案件过程中,既要具备深邃的事物洞察力和敏捷的应变能力,更要具有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和高超的语言文字驾驭能力,在实际操作中还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接受委托阶段1、咨询。
接询律师要以友善的态度,并带着同情心倾听当事人不得不向你说的一切。
当事人可能会重复自己的话,不要制止他,让他完全倾吐他欲说的东西,当事人的讲话可能是滔滔不绝的雄辩,也可能是对对方当事人的诽谤或侮辱,你应当听完他的全部叙述,因为你不能漏过其中的任何事实。
律师不应当满足于只听一遍当事人的叙述,应当要求当事人反复对同一件事的叙述以确定基本事实。
只有确定了案件事实,才能提出恰当的咨询意见。
2、洽谈。
确定律师费用的问题一向非常棘手,特别对于初级律师来说,更是如此。
初级律师可能还未建立起自己的名声,而当事人也许与他又无特别的交情可言,所以,律师不得不冒接受一个杀价的当事人的风险。
一方面,不应要价太低,以免当事人认为你只值这个价;另一方面,又不能索价太高,过高地估计自己服务的价值会失去客户。
即使客户接受了高昂的律师费,也会有两种结果,如果案件胜诉,他们会回过头来认为律师的工作量与收费数量不符,甚至投诉律师乱收费;如果败诉,律师面临的是他们几乎全额退费的无理要求。
可见,每个律师都必须维护统一的收费标准,并要不惜代价地坚持到底,切忌乱降价的不正当竞争情况的发生,这既是为这个行业考虑,同时也是为律师自己考虑。
相反,律师在协商收费(高于标准)时也应谨慎从事,避免格式合同的使用,不要授人以柄。
二、庭前准备阶段1、起诉、答辩与诉状。
从当事人那里收集来的原始材料必须被赋之以法律形式,以便可以清晰和准确地揭示出其行为的原因。
这首先要求律师在脑海里画出一幅诉讼将如何进行的想象中的画面,其次要求律师对与案子有关的法律命题有一个明确的概念,即确定法律关系,然后才能动笔撰写诉状。
精确和准确地撰写状子(这包括起诉状和答辩状)是一门艺术,这门艺术需要刻苦的训练才能学会,有时一个案子仅仅基于诉讼双方对状子的宣读便被决定了。
因此,在撰写诉状时要特别小心,攻击与反驳的所有可能理由都应当包括在状子之中,从而使你不会因任何不幸的遗漏而受到责备。
在撰写状子的时候,不要冗长罗嗦,也不要过于简短以致使人感到还未说明问题,但所有无关的东西都应当删去,这样,关键性的问题就能得到强调。
提交二审法院的诉状也是获得上诉成功的关键。
虽然,上诉法庭有时候不进行口头辩论,但他们从未忽略过对上诉状的推敲。
考虑到有成堆的文字资料要求二审法官花费时间和精力去阅读,因此,一个有效的上诉状就必须结构严谨、文笔流畅、具有说服力并且清晰和精确。
如果一份上诉状具备了上述所有的特征,它就更有可能给法官们留下很深刻的印象,不应将在一审中用过的诉状或摘要(无论是胜诉的还是败诉的)用作上诉诉状,上诉状所使用的术语和观点应当不同于你在一审法庭所使用过的术语和观点。
2、调查收集证据。
调查收集证据要讲究方式方法,因势利导、因人制宜是取证成功的关键。
不要忘了“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这些基本方法。
另外,有些证据时间性极强,为了避免时过境迁,应及时取证。
实践证明,收集证据抓得越紧,进行得越及时,就越能收集到确实可靠的证据材料。
收集证据必须认真、细致,即使发现微小的迹象和不明显的线索,都应细致地加以收集研究。
实践证明,有些案件,律师在开始收集证据时,往往发现一些微小的迹象,但经过认真分析、细致调查,竟成为查明案件的重要依据。
在这里还需要注意,如果律师认为委托人能提供证据或证据线索而其不提供的,在告知其不提供的法律后果后,律师可以拒绝为其继续代理。
此外,律师因客观原因在其不能自行收集证据时,应当及时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调查收集证据,需要勘验物证和现场的,也应及时提出并要求共同参加。
对于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申请,律师也应根据案件情况及时进行代理。
在证据有可能灭失或转移的情况下,应及时告知委托人并代其向公证机关或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3、反复熟悉案情。
律师在占有大量证据的基础上,应当反复熟悉案件事实,吃透案情,这主要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①倾听当事人陈述。
代理(辩护)律师要不厌其烦地倾听当事人或委托人对案情的叙述,并要善于提问,就其陈述中不清楚或不十分清楚的情节或案件细节反复询问让其解答,有些证据线索就是从当事人认为无关紧要甚至完全无关的细节中挖掘出来的。
当事人道听途说街谈巷议的内容有时也不能放过。
②阅读和研究证据。
律师应当反复阅读、抄写、摘抄证人证言、鉴定结论、报案材料、被害人陈述,仔细研读对方当事人陈述笔录,查阅书证,认真研究物证照片,查看原物,辨别真伪。
争取把每个证据的基本内容与要点熟记于心,不仅要研究关键性的证据,对不引人注意甚至被认为是枝节的问题,也应反复推敲,加深记忆,破绽往往就在这些地方。
③编写证据目录与说明。
编写证据目录与说明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目录与说明应对每个证据的形式、证明对象、举证目的、证据来源、编号及各证据的内容摘要进行详细列举,逐一说明,末尾为“XX律师编制,年月日”这使人看后一目了然。
事实上法官、仲裁官们对编写证据目录及说明都很乐意接受,并给予肯定。
④确定法律关系。
律师弄清案件事实后方能给案件定性,确定一个案子是何种法律关系,对诉讼的胜败至关重要,法律关系决定于法律事实和与之相适应的法律规定,所以,律师必须培养其对事物的洞察力和高深的法学理论功底,并对之善于灵活运用,才能判断准确,恰当定性,正确适用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⑤形成自己的诉讼观点和意见。
诉讼观点是律师经过认真研究、准确记忆和反复思考检索这样一个复杂的脑力劳动后所形成的对案件的基本看法,它将对委托人有利的证据和事实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得出己方当事人行为合法性或者对方当事人行为违法性的主观意见,籍以引导法官的裁判思路。
4、律师案头工作。
律师应腾出开庭前三天或更适当充裕的时间作好以下工作,切忌“临时抱佛脚”仓促上阵。
①界定双方争议的焦点。
律师应对起诉状和答辩状进行比较研究,将有争议的事实和理由罗列出来,以确定双方争议的焦点,并围绕该焦点筛选有关的证据,将原告起诉证据与被告答辩证据进行比较和鉴别,寻找事实上和法律上的突破口。
②查找法律依据。
将案件所需要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摘录下来单列一页,作为开庭的备忘材料,注意注明出处、颁布时间、生效时间、颁布部门和法规性质、效力等级等内容,以备当庭引用,并给法庭备送一份。
③准备法庭调查提纲。
律师可根据案件基本事实,编写一个调查提纲。
调查提纲主要是针对证人、鉴定人、对方当事人发问内容及证据的质证意见和反驳意见所形成的基本纲要。
④制作代理(辩护)意见。
根据手头掌握的正反两方面证据所证明的案件事实,以及已经界定的法律关系,针对双方争议的焦点,依据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及法学理论形成律师自己的出庭代理(辩护)意见。
但不宜过细,因为律师还必须根据庭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充实内容、进行修改完善,过于具体详细反而会束缚手脚。
三、庭审阶段1、事实与证据。
①陈述。
大多数当事人不喜欢陈述事实,有些当事人甚至没有提到对案子具有决定意义的事实,律师要对从当事人那儿收集来的事实进行思考,整理并且赋予它们以法律的形式。
②举证。
只有那些能够证明自己状子中的论点的书面证据,才能向法庭提出。
律师应按照事先编写好的证据目录逐一列举、宣读证据,并分别说明各证据所要证明的事项。
在有一些案子中曾经出现过由诉讼的某一方提出的文件却反过来不利于自己一方甚至推翻了自己一方的论点。
律师的这一类疏忽是不可原谅的,这种疏忽常常会招致不光彩的失败。
③质证。
对于对方出示的书证、物证等证据一定要仔细查看、核对,书证必须当庭查看原件,并与复印件进行比较,物证要核查原物并结合其他证据,辨别其可靠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发现疑点立即提出异议或要求对方继续举证印证。
针对对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出示的证据,提出质询,找出其破绽,避实击虚,打乱对方阵脚,达到以守为攻,各个击破的目的。
质证的过程也是一个辩论过程,切忌在质证中放过任何一点辩论机会,这十分关键,因为法官和仲裁官认证时,他们必须以质证的结果为根本基础,我们曾经遇到过法庭辩论时对方律师引用未经质证的证据作为事实根据,这时只要你提出“听不懂”法官会马上制止他。
④询问证人及对方当事人。
律师在询问证人及向对方当事人发问时,如果被问者所答于己方不利且出乎意料,不要紧张,可以要求其重复一遍,以争取时间思考,如果时间还不够,还可以以“问题太长、未叙述清楚和未听懂”为由,向法官求助,法官即会责令其言简意赅,简明扼要地叙述,在这段宝贵时间内,律师就可以形成反驳的理由。
⑤笔录。
庭审阶段一定要认真听、仔细记,以备向证人、对方当事人发问,完善庭前准备发问的提纲并注意从对方发言中捕捉对自己有利的观点和证据线索,及时表示同意并提请法庭记录在案。
对于不利的证据和观点,要思考对策,快速作出反应。
这是案件代理经验长期积累的结果,并非一日之功,要有意识地训练这种逻辑思辩能力并反复锤炼,力争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
2、法庭辩论。
律师的辩论发言,应紧紧围绕着案件争议焦点和庭审调查的重点进行。
从事实、证据、适用法律等不同方面进行分析,阐明观点和意见。
事实上,律师辩论的过程也是运用质证后的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论据)来论证自己观点(论点)的过程,在进行论证时,律师必须援引具有确切出处的依据以支持自己的建议,决不要反复重复自己的论点,因为重复可能会使法官感到厌烦。
律师必须根据法庭调查所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调整自己的代理(辩护)思路,重新考虑自己的发言提纲。
不必面面俱到,但应重点问题说到谈透,以引起法官的注意,双方已经达成共识的观点不必过多重复(切忌一轮辩论后,二轮再重复以前的观点)只须作概括说明。
辩论发言要切中要害,具有针对性,论证要准确,反驳要有力,观点要鲜明,逻辑要严密。
切忌高谈阔论,不切实际。
一个令人不会感到刺耳的动听嗓音是律师所必需的。
有的法官曾经抱怨说,长时间地倾听某个律师的发言会使他感到疲倦,而造成疲倦的原因不是辩护的内容,而是辩护者的声音,适宜的态度也具有同等的重要性。
某些律师那种好斗的态度只会招致法官的反感而无益于赢得法官的同情。
一个成功的律师不仅需要了解他的案子和有关的法律,而且必须了解他的法官,法官最终也是普通人,每一个法官都不可避免地有着他自己的特殊偏好,虽然有时甚至法官自己都感觉不到自己具有这种偏好。
但是,了解这些偏好却是律师的责任,这种了解可以使辩护律师不盲目的说话与做事,从而能够避免触及某些偏好而失去法官的同情。
你不仅应当了解你的法官,也应当了解对方的律师,了解他的长处和他的弱点。
律师也有他自己的特殊偏好,这种特殊偏好往往向对方暴露了他自己的长处与弱点,我曾经不止一次地见到被对方一下子击中弱点而败诉的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