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处理民事案件的工作方式与具体步骤
律师办理民事案件流程

律师办理民事案件流程一、案情了解和资料收集:律师首先要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案件的事实、纠纷的焦点、当事人的主张等。
此外,律师还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协议、票据、照片等,以支持当事人的主张。
二、法律分析和案件策划:律师在收集完资料后,需要对案件进行法律分析,确定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判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律师还要为当事人制定案件策略,包括选择合适的诉讼程序、明确诉讼请求和辩护理由等。
三、调解和诉前准备:如果案件适宜调解,律师会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努力达成和解或调解的协议。
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律师将进一步准备诉讼材料,包括起诉状、证据目录、证据备查底册等。
四、诉讼和庭审:律师在起诉状和其他诉讼材料准备完毕后,将其提交到法院,并代表当事人进行诉讼。
律师将参加庭前准备会议,与对方当事人和法官商讨庭审事宜,并准备好相关的辩护材料。
接下来是庭审阶段,律师将代表当事人出庭参加庭审,进行辩论和辩护。
五、判决和执行:当庭审结束后,法院将择期宣判,并作出相应的判决决定。
如果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满意,律师可以提起上诉,并参与上诉程序。
如果判决生效,律师将协助当事人进行执行,包括申请执行、追逐债务人的财产等。
六、案件结案:当案件执行完毕后,律师将与当事人进行结案工作。
包括向当事人说明案件的结果和影响,协助当事人办理相关手续,如撤诉、解除执行等。
最终,案件结束,律师完成了对当事人的代理和辅助工作。
总的来说,律师办理民事案件的流程是从了解案情、收集资料,到法律分析和案件策划,进而调解和诉前准备。
接着是诉讼和庭审阶段,随后是判决和执行,最后案件结案。
当然,不同案件的具体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律师根据每个案件的特点进行具体操作。
律师办理民事诉讼案件规范

律师办理民事诉讼案件规范一、概述随着社会发展和法治进程的推进,民事诉讼案件在我国社会生活中的比重日益增加。
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律师在办理民事诉讼案件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就律师办理民事诉讼案件的规范进行探讨,以期提高律师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专业素养1. 律师应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以便能够正确理解和适用相关法律法规。
2. 律师应保持职业道德,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秉公办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遵守职业保密的义务。
三、案件受理1. 律师应与当事人签订律师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遵循该合同的约定。
2. 合同条款应明确规定案件的性质、范围、处理方式、费用收取等事项。
四、案件调查1. 律师应充分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当事人的主张、证据等,并与当事人进行充分沟通,确保了解案件的实质问题。
2. 律师应仔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并将其应用于具体案件中,为当事人提供合理的法律建议。
五、策划诉讼方案1. 在理解案件实质问题的基础上,律师应制定出合理的诉讼策略和方案,包括诉讼主张、证据的收集和整理等。
2. 律师应充分沟通和协商,与当事人共同商议出最佳的诉讼方案,并在案件进行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度调整。
六、代理诉讼1. 律师应按照法律规定,代理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并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在法庭上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 律师应着装得体,言行举止得体,尊重法庭秩序,和谐应对案件中的各方当事人。
七、案件处理1. 律师应主动与对方当事人或代理律师进行沟通和协商,争取通过和解等方式解决纠纷,减少司法资源的浪费。
2. 在案件进行中,律师应及时向当事人报告案件进展情况,并根据当事人的意愿进行进一步行动。
八、案件结案1. 律师应积极履行法院对案件的调解、判决或裁定,准确理解判决意见,并向当事人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和建议。
2. 律师应与受理法院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配合法院工作,确保诉讼手续并保护当事人的法定权益。
律师民事办案流程是什么?

律师民事办案流程是什么?相较于刑事案件而言,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见也是最常遇到的是民事案件。
当我们遇到了民事纠纷,了解民事案件办案流程能够更有效地帮助我们解决该类案件。
那么,律师▲民事办案流程究竟是怎么样的?在民事纠纷中我们应当如何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将在下文中为您进行解答。
▲一、接待当事人1、当事人要求委托律师咨询、代理时,由行政统一安排律师接待。
2、当事人指定律师的,由被指定律师接待;被指定律师不在律师事务所时,由行政统一安排。
3、承办律师应提出妥善解决争议的方法和途径,详尽的解答当事人的问题,直到当事人满意为止。
4、承办律师应当依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等规定,解答当事人提出的咨询;5、解答形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6、接待结束后,当事人不委托律师的,接待律师应当告知当事人按法律咨询业务办理:7、当事人应当按照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缴纳法律咨询费,律师事务所应当出具正式发票;▲二、建立委托关系1、若当事人委托律师代理案件,接待律师应当与委托人就委托事项的代理范围、代理内容、代理权限、代理费用、代理期限等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我所统一定制的委托代理合同。
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前,承办律师提交应顾问事务部审查是否存在利益冲突,只有在委托人之间没有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下才可以建立委托代理关系。
2、委托人是自然人的,应由委托人本人填写委托书,并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是单位时,应在委托书上加盖委托人印章,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应签字或盖章。
第八条承办律师应当谨慎、客观、诚实地告知委托人拟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应为了建立委托代理关系对委托人进行误导。
3、委托人应按照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缴纳代理费,律师事务所应出具正式发票。
律师办案需要的其它费用应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案件办结后经律师事务所审核,与委托人结算。
4、律师事务所应发放律师服务质量监督卡。
5、承办律师不得做虚假承诺。
律师处理民事案件的工作方式与具体步骤

律师处理民事案件的工作方式与具体步骤作为民事诉讼的专业代理人,律师在处理民事案件时需要遵循一系列步骤和工作方式来确保客户的权益得到合理维护和保护。
下面将详细介绍律师处理民事案件的具体步骤和工作方式。
第一步:接受委托律师首先要接受委托,与当事人或代理人进行初步接触,在了解案情和客户需求的基础上,双方签订代理合同或委托书。
委托范围包括案件类型、责任归属、争议的事实和证据、客户的法律利益等。
在接受委托过程中,律师还需要就收费事项和法律服务费用与客户达成一致。
第二步:调查研究律师接受委托后,必须对案件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了解案情的各个方面,包括事实、证据、法律问题等。
律师可以通过调取相关资料、询问案情当事人、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参考类似案件判决等方式来深入研究。
第三步:案件分析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律师需要全面分析案件,确定案件的可操作性和解决方案。
律师需要对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包括法律依据、诉讼风险、还请相关的时间、费用和资源等因素。
律师还需要分析对方当事人的主张和观点,并对可能的辩护措施进行预测。
第四步:制定诉讼策略在案件分析的基础上,律师需要制定具体的诉讼策略,包括立案程序、证据的收集和整理、辩护材料的准备、法院的选择等。
律师还需要与当事人充分沟通,共同商定最佳的诉讼方针和策略。
第五步:准备诉讼材料律师根据诉讼策略的要求,开始准备诉讼材料。
这包括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清单、证据材料等的撰写和整理。
在准备诉讼材料的过程中,律师应该确保材料逻辑清晰、证据具有说服力,并审查材料中的法律问题和实际问题。
第六步:进行庭前调解在诉讼程序开始之前,律师可以与对方当事人商讨庭前调解的可能性。
庭前调解是一种解决纠纷的非诉讼方法,通过律师代表当事人协商和解,达成和解协议。
律师在庭前调解中起到了重要的角色,需要发挥出协商的技巧和谈判的能力。
第七步:参加庭前准备在诉讼程序正式开始之前,法院通常会组织一次庭前准备,律师需要参加此次会议。
律师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的具体工作方法和步骤

律师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的具体工作方法和步骤一、审查收案,具体步骤为:1、了解案件法院是否已受理,即案件是否已经进入诉讼程序。
对于法院已经受理的,应对案件进行全面分析,确定案由,初步形成自己的处理意见,并同委托人商定签订委托代理事宜。
对于当事人尚未起诉的,应审查案件是否具有可诉性,即是否符合民诉法第108条规定的起诉条件。
对符合该条规定的,可以考虑是否接受当事人委托;对不具备起诉条件的,可告知当事人缘由,并建议当事人通过其他非诉途径解决纠纷。
2、了解案件是否为法院主管和管辖范围。
即案件是否属于《民诉证据规定》中所确定的案由,且当事人准备起诉的法院是否有管辖权。
结合《民事诉讼法》和司法实践,处理意见为:(1)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
比如对工商部门吊销执照的处罚不服的,应提起行政诉讼。
(2)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当事人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如军转干部落实政策的。
(3)对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已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告知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对判决、裁定已生效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按申诉处理。
(5)对于劳动争议引起的纠纷,告知先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3.审查委托人的诉讼请求、证据材料是否充分合理,即是否于法有据、证据是否充分、是否有胜诉的可能。
4、审查案件是否有法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或丧失胜诉权等情形。
如有此类情况,则向当事人说明原因,并建议当事人暂缓起诉或不起诉。
从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来看,这类情形主要有:(1)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告知当事人在6个月内不能重新起诉;(2)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并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建议当事人不要起诉;(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告知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4)对于委托人的诉讼请求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的,应拒绝接受委托。
律师办理民事案件流程

律师办理民事案件流程民事案件是指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民事纠纷,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案件。
律师在办理民事案件时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下面将详细介绍律师办理民事案件的流程。
1.案件受理阶段。
律师在接到委托后,首先需要进行案件受理。
在此阶段,律师需要与委托人进行沟通,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案件的事实、证据和相关法律依据。
律师需要对案件进行初步分析,判断案件的可行性和风险,并告知委托人可能的诉讼结果。
2.调查取证阶段。
在确认受理案件后,律师需要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这包括收集相关证据、调取相关资料、了解案件的相关情况等。
律师需要通过调查取证,为后续的诉讼工作做好准备,确保案件有力的证据支持。
3.诉讼准备阶段。
在调查取证工作完成后,律师需要进行诉讼准备工作。
这包括起草诉讼材料、准备诉讼费用、确定诉讼请求等。
律师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为诉讼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4.诉讼阶段。
一旦诉讼准备工作完成,律师将代表委托人进行诉讼。
在诉讼阶段,律师需要进行庭前准备工作,包括与对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准备庭审材料等。
在庭审过程中,律师需要进行充分的辩护,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5.执行阶段。
如果诉讼胜诉,律师需要进行执行工作,确保委托人能够获得应有的利益。
这包括申请执行、监督执行程序等。
律师需要全程跟进执行工作,确保委托人的权益得到最终保障。
6.结案阶段。
最后,律师需要进行结案工作。
这包括整理案件材料、总结经验教训、向委托人交代案件情况等。
律师需要及时向委托人反馈案件进展情况,确保委托人对案件的结果满意。
总之,律师办理民事案件需要经过案件受理、调查取证、诉讼准备、诉讼、执行和结案等多个阶段。
律师需要全程跟进案件进展,为委托人争取合法权益,确保案件能够顺利解决。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律师办理民事案件的流程。
律师代理民事案件的策略与技巧

律师代理民事案件的策略与技巧作者:尹西明司莉律师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一般可以分为以下环节:委托前的接待、接受委托、阅卷、调查、代书、庭审、上诉、总结等。
这些环节并非在每一个民事案件的代理中都要经历,但对于从业律师来讲,即使不在这个案件代理中经历,也可能会在另一个案件代理中经历,因此,各个环节中的策略设计与操作技巧都值得认真研究和总结。
为了叙述方便,我们把上述环节,按照其工作特点和各环节的主要任务分为四个阶段来总结,即委托前的接待阶段;庭审前的准备阶段;庭审阶段;总结和完善阶段。
一、委托前的接待阶段在案件代理过程中,始终存在律师接待委托人的工作,之所以把委托前的接待作为一个阶段来叙述有两个理由,一是尽管这时还没有建立委托关系,但是,一旦建立委托关系,律师委托前所进行的接待工作就是整个案件接待工作的组成部分;二是这个阶段的接待对于能否建立委托关系以及律师在委托关系存续期间能否受到委托人的尊重和工作上的配合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委托前的接待阶段中,律师应完成的任务包括以下几项内容:一是树立独立和良好的职业形象;二是了解案情并依法剖析案件;三是和当事人协商办理委托代理手续。
要想完成上列任务,应注意下列一些问题:(一)接待前的工作安排1、根据当事人自身和案件的不同情况,选择合适的接待场所。
对当事人的接待,可以选择多种不同的场所,比如请当事人到律师的办公场所(办公室或者家里)接待;律师到当事人所在的场所(办公室或者家里);律师和当事人双方所约定的其他地点。
场所的不同,往往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当事人对律师个体形象的评价,并因此影响到当事人是否聘请律师作诉讼代理人。
一般说,约当事人到律师办公室谈话是最好、也是最常见的方式,但是,在特殊情况下,为了满足案件代理的需要,也可以到当事人所在场所会谈。
例如某房地产公司的老总想约律师谈一起纠纷的事,从朋友介绍中得知他很忙,每晚还得到医院照顾其住院的母亲。
这种情况,就不必让当事人到律师所会谈,可以转告当事人,在他方便时,可以通知律师到他的办公室去谈。
律师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的具体工作方法和步骤有哪些

律师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的具体工作方法和步骤有哪些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员,在民事诉讼中起着重要的代理角色。
他们负责代表当事人进行法律诉讼,并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技巧来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下面将详细介绍律师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的具体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案件接洽和调查阶段律师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的第一步是与当事人进行接洽。
在接洽过程中,律师需要了解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案情经过以及要求代理的具体事项。
此外,律师还需要了解案件的可行性和风险评估,判断案件胜诉的可能性,并与当事人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
在完成接洽后,律师将进入调查阶段。
律师需要对案件相关事实进行详尽的调查和收集证据,包括收集相关法律法规、查阅有关资料以及调取相关证人和证据材料。
同时,律师还需要对对方当事人的诉讼策略和意图进行调查研究,以便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对策。
(二)案件策划和准备阶段在完成案件调查后,律师将进入案件策划和准备阶段。
律师需要分析案件的法律问题和争议焦点,制定合理的案件策略和解决方案,并与当事人进行充分的讨论和确认。
在策划阶段,律师还需要对案件相关证据进行梳理和整理,并制定合理的证据收集方案。
律师还需准备诉讼材料,包括起诉状、证据清单、代理词等,并对其进行严格地审查和修订,以保证材料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三)案件诉讼和辩护阶段在准备阶段完成后,律师将进入案件的诉讼和辩护阶段。
律师应根据诉讼程序的要求,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进行答辩,并提交相应的诉讼材料。
在诉讼过程中,律师将代表当事人参加庭审,包括出庭质证、辩论等。
律师需要根据庭审情况和对方当事人的策略,灵活运用法律知识和技巧,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在辩护阶段,律师将对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辩护,提出相关的证据和法律依据,并通过法律理论和实务经验,对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合理的驳斥和辩解。
(四)案件调解和和解阶段在诉讼过程中,律师还可以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积极推动案件的调解和和解。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成都精英律师团都燕果律师律师处理民事案件的工作方式与具体步骤一、审查收案,具体步骤为:1、了解案件法院是否已受理,即案件是否已经进入诉讼程序。
对于法院已经受理的,应对案件进行全面分析,确定案由,初步形成自己的处理意见,并同委托人商定签订委托代理事宜。
对于当事人尚未起诉的,应审查案件是否具有可诉性,即是否符合民诉法第108条规定的起诉条件。
对符合该条规定的,可以考虑是否接受当事人委托;对不具备起诉条件的,可告知当事人缘由,并建议当事人通过其他非诉途径解决纠纷。
2、了解案件是否为法院主管和管辖范围。
即案件是否属于《民诉证据规定》中所确定的案由,且当事人准备起诉的法院是否有管辖权。
结合《民事诉讼法》和司法实践,处理意见为:(1)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
比如对工商部门吊销执照的处罚不服的,应提起行政诉讼。
(2)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当事人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如军转干部落实政策的。
(3)对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已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告知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对判决、裁定已生效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按申诉处理。
(5)对于劳动争议引起的纠纷,告知先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3.审查委托人的诉讼请求、证据材料是否充分合理,即是否于法有据、证据是否充分、是否有胜诉的可能。
4、审查案件是否有法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或丧失胜诉权等情形。
如有此类情况,则向当事人说明原因,并建议当事人暂缓起诉或不起诉。
从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来看,这类情形主要有:(1)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告知当事人在6个月内不能重新起诉;(2)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并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建议当事人不要起诉;(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告知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4)对于委托人的诉讼请求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的,应拒绝接受委托。
二、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告知可能的诉讼风险。
表现在:1、经过案件初步审查后,认为可以受案的,应与当事人订立委托合同,以确认委托关系。
2、要求当事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以确定代理权限。
授权委托书应当一式三份,委托人保留一份、委托人提交人民法院一份,律师事务所保留一份。
在授权委托书签署后,如果当事人所赋代理权限变更或解除,当事人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
3、告知当事人可能的诉讼风险,如诉讼风险,申请评估、鉴定的风险,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风险,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出庭或中途退出法庭的风险,一方没有财产的诉讼风险或无足够财产提供执行等执行风险。
三、准备起诉或应诉。
律师接受委托后,应对案件事实进行深入了解,并开展相应的调查活动。
主要事项有:1、与委托人交谈,并仔细听取委托人对案情的叙述。
同时制作谈话笔录,记录重点,并请委托人确认无误后签字。
2、到法院查阅案件相关材料。
如原告的起诉状、被告的答辩状、双方的举证材料及证据清单,法院调查或鉴定而来的证据。
当然,律师在阅卷时应注意一下几点:(1)用心注意围绕诉讼请求、诉讼主张的证据事实,发现案件的焦点和双方争议的关键所在;(2)审查双方证据三性,即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3)保持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尽量使用复印件,不轻易接触原件。
(4)注意保密;对不宜或当事人不愿透露的案件事实应进行保密。
3、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收集案件所需的各种证据材料,并制作调查笔录,要求被调查人确认无误后签名。
律师办理业务,如果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除了由委托人举证外,还可以自行调查,并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和律师执业资格证和委托授权书,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获取证据。
同时在调查开始之前,律师应当告知有关人员作伪证的法律责任,并采取措施尽可能的固定证据。
在这过程中,律师也应注意自我保护。
4、申请法院收集证据;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应依《民诉证据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三种可以申请法院取证的情况进行;同时注意该《规定》第十九条对申请调查取证的时间期限,即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
5、庭前和解。
对于有和解希望的,律师可配合审判人员促成调解,以便日后双方当事人自觉执行,做到最大程度化解矛盾。
6、撰写诉讼所需的各类诉讼文书;代理律师在掌握了有关事实和证据之后,即应根据实际情况,撰写有关法律文书,这些法律文书包括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和和解协议。
(1)撰写起诉状《民事诉讼法》第109条规定,起诉应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交副本。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0条规定,起诉状应载明以下事项: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起诉状应载明原告、被告、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年龄、性别、民族、籍贯、住址、职业、工作单位等情况。
诉讼代理人是律师的,只写明律师的姓名及其执业的律师事务所的名称。
2.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及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4.受诉人民法院的名称、起诉人签名或印章以及起诉的时间。
(2)撰写答辩状答辩状的结构形式与起诉状基本相同,其内容特点是具有针对性,即针对原告起诉状的内容进行反驳和辩解。
另外,答辩状在一定情况之下还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提出管辖权异议。
代理律师如发现受诉法院无管辖权,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8条之规定,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此应当进行审查。
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委托人如对裁定不服,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0条之规定,在10日内提起上诉。
(2)进行反诉。
反诉是被告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力手段,人民法院通过对反诉的审理,不但可以保护被告的合法权益,还有利于促进本诉的审理和解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2条之规定,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时可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与本诉有牵连的以原告为被告的反诉。
反诉的请求可以在答辩状中一并提出,代理律师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材料,使反诉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上。
《民事诉讼法》第113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
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因此,代理律师代理当事人提出答辩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期限。
(3)撰写代理词撰写代理词,应注意以下问题:1。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鲜明地提出代理意见。
2.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详尽地论述、支持其诉讼请求。
代理词不仅要以书面形式提交法院,还要由律师在法庭上公开演讲,赢得公众支持,因此,引用的证据材料、法律依据必须可靠、充分、客观,论证必须有逻辑性,严谨周密,富有条理。
3.随着诉讼的进行,及时修改、充实原代理词,所以,代理律师对此应有充分的估计,在发表代理词的过程中,应有随机应变的能力,反应在代理词的写作上,就是代理词应有足够的空间,能及时吸收新出现的情况,弥补代理中的漏洞。
4.代理词的语言应当生动、简练。
代理词虽有一定的形式,但绝不是八股文,它的语言应当丰富、生动、精确,并注意修辞手法的运用。
(4)撰写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纠纷产生的原因、经过以及双方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3)纠纷和解的最后结果,双方各自应享有什么权利,应尽什么义务。
(4)和解的时间、地点、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庭审前,对于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或先行支付的,律师还应撰写《诉讼保全申请书》、《先行给付申请书》等法律文书,撰写这些法律文书一定要紧扣有关法律规定,申明申请事项所必须具备的各种条件及其必要性。
四、出庭代理(一) 审理开始1.申请延期审理。
在开庭审理时,代理律师如发现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需要延期审理,而合议庭又没有作出延期审理的决定有可能影响对其委托人合法权益的维护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
2.申请有关人员回避。
代理律师应从客观实际出发,通俗地向当事人解释什么是回避,回避的条件、意义,如果有事实根据认为审判人员有法定回避的情形,应当帮助当事人向法庭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代理律师应当及时向委托人说明滥用申请回避所带来的消极后果,避免影响诉讼的顺利进行。
(二)法庭调查1.协助当事人陈述案情。
在当事人陈述阶段,如果只有代理律师出庭,则由律师代理委托人全面陈述案情。
首先应由委托人全面陈述案情,因为委托人作为案件直接利害关系者,对案情有最直接、最充分、最详实的了解,能够较为全面的陈述案件真实情况。
但由于委托人受文化水平、心理素质、表达能力等主客观条件的制约,往往并不能圆满地陈述有关案情,因此,在其陈述后应由具有法律知识、出庭经验的代理律师补充性地、专业性地陈述有关案情,并准确地回答审判人员的提问。
2.审查核实证据。
实践中,代理律师应作好以下几方面的代理工作:(1)引导审判。
民事案件的审判权虽由人民法院行使,但代理律师可以通过诉讼技巧对审判加以适当引导。
代理律师对审判加以引导的最主要途径是质证,通过直接询问和交叉询问,强调案件中的重点问题,暴露证人证言中的致命矛盾,引起审判人员的高度重视,从而达到引导审判的目的。
此外,适时地展示有关证据、适当安排证据顺序、适当的措辞及语气都有利于引导审判人员的注意力。
(2)提出新的证据。
通过法庭调查,代理律师能够了解到更多的证据材料。
代理律师应当及时提出这些证据来支持委托人的诉讼请求。
(3)申请重新勘验、鉴定和调查。
代理律师在法庭调查中应当注意有关勘验、鉴定和调查结论是否全面,是否有充分可靠的事实根据、有无违法情形等情况,如发现有不当情况可能影响有关勘验、鉴定、调查结论真实性的,应当及时向法庭提出重新勘验、鉴定、调查的申请。
(4)增加新的诉讼请求。
根据法庭调查所发现的新的事实和证据,律师及其委托人可以随时修正自己的观点,增加新的诉讼请求。
(5)申请财产保全或先行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第97条之规定,律师在法庭调查阶段依据新发现的有关情况,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和先行执行。
(6)申请撤诉。
撤诉是当事人处分诉讼权利的行为,而不是放弃诉讼权利,只要原告没有处分实体权利,原告仍可再行起诉,这一点,代理律师必须对当事人加以说明。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代理律师根据法庭的调查,也可以提出回避及延期审理的申请。
(三)法庭辩论要明确辩论的目的和对象,紧紧围绕争议焦点进行,辩论过程中,要做到有理有利有节,不要重复。
五、休庭后的工作1、休庭后,律师应认真阅读法庭记录,如有遗漏或者差错,应当申请补正。
2、休庭后,律师应按法庭要求及时提交代理词。
3、休庭后,律师应就在法庭上出示的证据,与本案承办人员办理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