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股份:关联交易公告 201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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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资本与超额在职消费:激浊扬清还是推波助澜

社会资本与超额在职消费:激浊扬清还是推波助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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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 %"%! 3"9 3!; 基金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 中国之治0 的 政 府行 为 与 企 业 创新(基 于 2 国 家 队0 持 股的 研 究$ !9%"$%"%9" %国 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多元化经营与公司现金股利政策(基于转型经济背景的研究$ !9!9$%"%<" %财政部会计名家培养工程 资助项目! 财会+%"!9,%$ 号" %文化名家暨# 四个一批$ 人才工程项目! 中宣办发+%"!;,<4 号" 作者简介 杨兴全&男&教授&博士生导师&管理学博士&主要从事公司财务研究%杨征! 通讯作者" &男&博士研究生&主 要从事公司财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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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 期
&&杨兴全&杨&征( 社会资本与超额在职消费(激浊扬清还是推波助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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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引L言
在职消费指高管依靠特权获得的特殊待遇&是存在于工资之外的报酬或利得&譬如高档办公室-私人 交通工具-餐饮与娱乐消费等! 孙泽宇和齐保垒&%"%!" +!, '在职消费 作 为 企 业 日 常 经 营 中 一 项 不 可 避 免 的 支出&其存在虽有一定合理性&但%"!%年中国铁建年报中 披 露 出 的5)#9 亿 元 业 务 招 待 费&仍 引 起 社 会 一 片 哗然! 孙世敏等&%"!$" +%, '在职消费经 济 性 质 如 何)其 内 在 作 用 机 理 何 在)这 一 系 列 问 题 激 起 广 泛 学 术 争 论'综观已有文献&在职消费产生可溯源于# 效率观$ 抑或# 代理观$'一方面&基于# 效率观$&作为高管稳 固自身地位# 商品$ 之一&在职消费所蕴含隐形激励有效强化高管辨识度 ! G+,Q+-S(, 和 :UD,Q/+-&%""< " +#, ' 出于缓解货币薪酬不足之替代性补偿契机&在职消费可有效遏制企业管理层人才流失&亦在提升工作效 率-拓展商业关系等方面发挥积极效用! 孙世敏等&%"!$" +%, '另一 方 面&部 分 学 者 从 委 托 代 理 理 论 出 发&提 出在职消费# 代理观$ &将在职消费视作高管侵占企业资源-牟取个人私利的掏空隧道之一'在职消费初衷 虽为促进企业绩效&但因管理层与股东的目标分歧而极易诱发 高 管 腐 败 行 为 ! 陈 汉 文 等&%"%" " +<, &高 管 有 强烈自利动机驱使其滥用职权且通过在职消费以迎 合自 身权力寻 租之私 欲 ! W+V1MRC 和 =-D+Q&%""#%王 明 虎和荣益辰&%"!5" +;3$, &倘若在职消费超 出 一 定 额 度&也 即 体 现 为 超 额 在 职 消 费&其 必 然 会 引 发 企 业 高 昂 的代理成本&进而损害企业利益! 8.D等&%"!!" +9, '

关联交易法规与案例全面解析

关联交易法规与案例全面解析
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弘盛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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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关联方的定义-关联法人
(四)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本所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 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 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 10% 以上股份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等。
该“重大关联交易”的标准与董事会审议权限标准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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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股东大会审议
审批权限
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上市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 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 %以上的关 联交易,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审计,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法》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 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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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关联关系-不视为关联关系情形
与企业仅发生日常往来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资金提供者、公用事业部 门、政府部门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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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关联方的定义-关联法人
目前,实践中主要依据《股票上市规则》认定关联方,上交所《上市公 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2011.5.1)在该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的认定, 主要如下: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上市公司代码

上市公司代码
1.379E+09
46167327
4750361.5
1409600
1.525E+09
2.4E+09
16557616
145548.05
517414621
560754445
560754445
439717878
1.255E+09
36832948
107750747
1839393410
1839393410
C000719
79117511
125894719
13939869
15321058
76462707
113799130
8525000
122324130
311573901
55320258
34545734
-4E+08
1055181.27
3570589.12
C000504
000504
27915063
13270472
75256.12
114795939
51320531
1.344E+09
108566620
2.097E+09
252911746
211212194
713523549
7600133.2
3.74E+09
5.085E+09
590991587
8005364.1
60779112
2.313E+09
957454302
3.271E+09
其它应付款(元)_Othaccpay
流动负债合计(元)_Totcurlia
非流动负债合计(元)_TotNcurlia

晚间公告

晚间公告

晚间公告 近日,多家上市公司发布晚间公告 ,以下是公告的相关内容,供大家阅读参考。

晚间公告 1 华东重机:拟近 30 亿元收购润星科技 100%股权 华东重机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以 8.88 元/股发行 2.39 亿股,并支付 8.26 亿现金,作价 29.5 亿元收购润星科技 100%股权,并募集不超过 8.58 亿元配套 资金。

润星科技主营数控机床的生产、销售及研发,2015 年和 2016 年营收分别 为 4.31 亿元和 6.81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 6850 万元和 1.69 亿元。

2017 年-2019 年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5 亿元、3 亿元和 3.6 亿元。

晚间公告 2 永利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 819 万收购上海英杰 25%股权 永利股份发布公告称, 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英杰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拟 购买天桦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英杰制模有限公司 25%股权。

经双方协商,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上海英杰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准, 天桦投资转让上海英杰 25% 股权的价格为 8,187,555.13 元。

公司称,英杰模塑已持有上海英杰 75%股权, 此次股权转让生效后,英杰模塑将持有上海英杰 100%股权。

晚间公告 3 中国人寿:拟斥 132 亿参与广发银行增发股份 中国人寿 4 月 27 日晚发布公告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于近期进行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的股份增发, 为保持对广发银行的持股比例, 公司拟以 不超过每股人民币 7.01 元的价格认购约 18.70 亿股广发银行拟增发股份,总对 价约为人民币 132 亿元。

具体认购价格及认购数量将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结果备案 价格进行调整。

晚间公告 4 易华录: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8 日起复牌 易华录发布公告称, 公司拟与国富商通签署 《关于国富瑞数据系统有限公司 之股权转让协议》 , 拟以现金人民币 52000 万元收购国富商通完成股份整合后所 持的国富瑞数据系统有限公司的 55.2357%股权。

资产收购,尽职调查报告

资产收购,尽职调查报告

资产收购,尽职调查报告篇一:投资并购尽职调查报告提纲----项目尽职调查文件及主要问题清单-----(副标题)(声明:系本人亲自撰写,整理后上传百度!)目录一、公司基本情况 (3)二、公司经营状况 (4)三、公司财务状况 (4)四、公司人力资源情况 (7)五、公司法律纠纷情况 (9)六、公司其他情况 (10)一、公司基本情况1. 公司基本法律文件请提供公司成立时及以后每次发生变更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法人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设立及每次变更时发起人/股东签署的协议及其他有关设立和变更的政府批准文件。

请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可能被吊销、注销营业执照的情况。

2. 公司的历史沿革请说明:公司设立至今是否有合并、分立、增加和/或减少注册资本、收购兼并等资产重组行为?该等行为是否已经有关政府部门、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是否进行公告?如有,请提供相关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有关协议及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审计报告、评估报告、验资报告等。

3. 公司的治理结构请就公司治理结构图进行说明。

请提供历次董事及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姓名,并提供现任董事、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简历及在公司及其他单位的任职证明文件、任期等。

请提供历次监事及监事会负责人姓名,并提供现任监事简历及在公司和其他单位任职证明文件、任期等。

4. 公司的股东结构及股东结构的变化请提供公司现有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及出资取得方式(原始取得/受让取得),并提供现有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请提供自公司设立至今的股东变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原始股东名单、变更时的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等。

5. 公司的关联企业(境内外)请提供关联企业的名单及关联关系和业务范围,并提供主要关联企业成立的合同、章程、政府批准文件及营业执照。

(关联企业包括:公司的母公司、公司的子公司及公司母公司的其他子公司、以及其他具有20%以上股权关系的企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中任重要职务的企业等)6. 公司章程及章程的变化请提供公司历次变更的公司章程及章程变更时的股东会决议。

股权激励案例

股权激励案例

股权激励案例——招商银行(600036):对骨干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 (1)——新中基(000972):股东直接提供现金用于管理层业绩激励 (6)——通威股份(600438):控股股东向管理团队授予股票认购权根据业绩确定行权数量 (9)——诚志股份(000990)、深长城(00004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业绩指标 (10)——农产品(000061):放弃股权激励基金股权激励通过管理层自筹资金解决 (11)——抚顺特钢(600399):限制性股票激励 (12) (13)——浔兴股份(002098):大股东提供股票来源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7)——江西铜业(600362):董事会可分离债预案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今天公告《第四届第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 ——华菱管线(000932):限制性股票激励和外籍高管股票增值权激励 (23)——东百集团(000693):股东转让股权代替股票期权激励 (32)——广宇集团(002133)股票期权激励:业绩考核条件中根据房地产行业特点调整净资产计算方式 (33)——江西铜业(600362):H股股票增值权激励行业对标指标 (35)——中粮地产(000031)股票期权激励:业绩条件考虑历史及同行业水平限制累计账面收益 (40)——宝新能源(000690):股票激励计划行权 (41)——长电科技(600584)管理层激励计划:激励基金 (42)——武汉凡谷IPO:解除集体企业挂靠关系自然人股东转让、赠与方式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客户集中风险 (43)——达安基因(002030):自然人发起人股东出资二级市场购买股票激励高管 (46)——特变电工(600089)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 (47)——万科A(00000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要点及会计处理 (49)——安纳达IPO:上市前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环保挂牌督办之后整改通过 (50)——上海家化(600315):“业绩股票”激励方式再次搁浅 (59)——苏宁电器(002024):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60)——宝新能源(000690)2006年年报:股权激励导致股东权益调节 (62)——同方股份(600100):期权股权激励计划 (66)——招商银行(600036):对骨干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今天公告(2008-03-19)《首期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披露:[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本计划的激励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000608阳光股份:关于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前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000608阳光股份:关于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前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公告编号:2021-L32关于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前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阳光新业”)于2021年5月28日收到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前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燕赵”)通知,其于2020年11月12日至2021年5月27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9,049,790股,减持股份达到1.2%。

截至2021年5月27日,北京燕赵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17,515,3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3%。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上市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前持有、控制公司股份总额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限售股份,每累计达到该公司股份总额的1%时,公司应作出公告。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股东减持股权分置改革实施相关股份情况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注1:2004年12月22日,北京燕赵受让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45,266,200股公司非流通股股份。

此次转让完成后,北京燕赵持有公司15.50%的股权。

详见2004-临16《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受让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2004-临17《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过户办理完毕的公告》。

注2:2006年,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3股对价股份。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截至2006年12月31日,北京燕赵持有本公司股份32,156,756股,占总股本的11.01%,其中持有公司限售股份32,156,7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1%。

详见2005年11月30日披露的《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2005年12月23日披露的2005-L41《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2006年1月11日披露的2006-L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格式指引(试行)-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格式指引(试行)-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深赛格、深赛格B 股票代码:000058、200058公告编号:临2006—007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06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本公司之间接控股54.93%的深圳赛格日立彩色显示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格日立”)生产的彩色显示器件产品与关联企业深圳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格三星”)生产的玻壳产品是同一行业内的上下游产品,赛格日立长期按市场价向赛格三星采购玻壳产品,与赛格三星之间在原材料采购方面存在金额较大的经常性关联交易。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预计赛格日立与赛格三星2006年度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关联人2006预计总金额占同类交易的比例2005年的总金额采购原材料 玻壳 深圳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7,000万元总计7,000万元6.6% 7,175万元合计 --- --- 7,000万元 6.6% 7,175万元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1.关联方介绍(1)深圳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为民注册资本:78,597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彩管玻壳的生产和销售住所: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工业区101厂房办公地址:深圳市大工业区兰竹东路23号截止2005年12月31日,该公司净资产20.38亿元,2005年1-12月实现净利润4,046万元。

(2)深圳赛格日立显示器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盛典注册资本:11,3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孙盛典。

主营业务:该公司主要从事21”彩管和34”彩管的设计生产与销售。

截止2005年12月31日,该公司净资产7.83亿元,2005年1-12月实现净利润-2.59亿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间接持有赛格日立54.93%的股份;本公司直接持有赛格三星21.37%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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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公告编号:2010-L38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本公司参股公司天津友谊新资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谊新资”)将向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和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借款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900万元的银行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五年,利率为同期银行基准利率。

友谊新资控股股东Home Alliance Pte. Ltd.(以下简称:“Home Alliance”)的控股股东Recosia China Pte. Ltd.的控股股东Recosia Pte. Ltd. (以下简称:“Recosia”),与本公司将按照在友谊新资的股东权益比例(90%:10%),为友谊新资上述银行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2、友谊新资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天津阳光新城市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新城市公司”)将向上述借款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五年,利率为同期银行基准利率。

阳光新城市公司将以其拥有的天津友谊路阳光新城市广场物业的房产及有关的销售收入、租金收入、租赁保证金和其他相关收入的应收账款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并将物业抵押给借款银行进行抵押担保。

友谊新资将为阳光新城市公司该笔银行借款提供全额连带保证担保(以下简称为:“友谊新资保证担保”)。

Recosia与本公司将按照在友谊新资的股东权益比例(90%:10%)为友谊新
资保证担保提供保证担保。

3、由于友谊新资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Reco Shine Pte. Ltd. (以下简称:“Reco Shine”)的控股股东Recosia China Pte. Ltd.间接控制的附属公司,因此上述两项担保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方董事李国绅先生、孙建军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公司独立董事饶戈平先生、徐祥圣先生、黄翼忠先生已经事先审议、研究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予以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项关联交易合法合规,定价公平合理,公司董事会对本项交易的审议表决履行了合法的程序,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友谊新资
1、友谊新资概况
公司名称:天津友谊新资商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开发区第三大街捷达路26号A区0102
法定代表人:吴晓军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3 亿元
经营范围:日用百货、建筑、装饰材料、家俱、五金交电、工艺美术品批发零售;园艺、室内装饰;劳动服务;技术信息咨询;餐饮、会议服务、日用杂品、服装鞋帽、仪器仪表、汽车摩托车配件、电讯器材;劳保、办公用品;厨具及配套设备、保险柜、防盗门零售;家政服务;出租柜台、工具维修;自有房屋出租。

(涉及行业部门审批的须先得到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进行)。

成立日期:2007年11月8日
股权结构:Home Alliance 持有友谊新资90%的股权,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友谊新资10%的股权。

2、友谊新资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09年12月31日(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友谊新资资产总额1,208,551千元、负债总额675,506千元、净资产533,045千元,201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9,951千元,净利润-21,269千元。

截止201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友谊新资资产总额1,135,235千元、负债总额713,332千元、净资产421,903千元,201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7,132千元,净利润-111,142千元。

(二)阳光新城市公司
1、阳光新城市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天津阳光新城市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西区黑牛城道125号
法定代表人:吴晓军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商业投资、自有房屋建设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商业设施建设与经营;自有房屋租赁、出租柜台等。

成立日期:2010年1月17日
股权结构:友谊新资持有阳光新城市公司100%的股权。

2、阳光新城市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阳光新城市公司资产总额665,018千元、负债总额2,261千元、净资产662,757千元,201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千元,净利润-4,843千元。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本公司为友谊新资提供担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的主债权:友谊新资向借款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900万元的银行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五年,利率为同期银行基准利率。

2、担保范围:下列两项之和的百分之十(10%):
(1)友谊新资在任何融资文件项下欠付所有融资方的所有与该笔贷款额度相关的未偿还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罚息、损害赔偿金、费用、复利以及其它应付款项);及
(2)根据融资文件及保证合同产生的或与融资文件及保证合同有关的任何
费用、成本、开支、补偿、赔偿、执行费用、保险费、银行收费、损失及其它开支(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用、公证费用、税、诉讼费用、佣金、律师费及差旅费用)。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签署之日起算,至相关被保证债务到期日届满后两(2)年止。

(二)本公司为友谊新资保证担保提供担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友谊新资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阳光新城市公司向借款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银行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五年,利率为同期银行基准利率。

2、担保范围:友谊新资根据保证合同的约定清偿被保证债务百分之十(10%)部分所对应的义务及责任。

被保证债务包括:
(a)阳光新城市公司在任何融资文件项下欠付所有融资方的所有与该笔贷款额度相关的未偿还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罚息、损害赔偿金、费用、复利以及其它应付款项);及
(b)根据融资文件及保证合同产生的或与融资文件及保证合同有关的任何费用、成本、开支、补偿、赔偿、执行费用、保险费、银行收费、损失及其它开支(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用、公证费用、税、诉讼费用、佣金、律师费及差旅费用)。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即,在友谊新资未根据其保证合同履行担保债务时,由本公司直接履行担保范围内的担保债务。

4、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签署之日起算,至相关被保证债务(即友谊新资的担保责任)到期日届满后两(2)年止。

四、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友谊新资取得该笔银行借款,将用于归还现有的工商银行借款;阳光新城市公司取得该笔银行借款,将用于天津友谊路阳光新城市广场物业二期(包括部分项目一期改建)的开发、建造;偿还与天津友谊路阳光新城市广场物业二期相关的关联公司往来款与经营支出。

通过改建,天津友谊路阳光新城市广场物业的租金收入将实现大幅提高,从而给本公司带来良好的投资收益。

2、友谊新资及阳光新城市公司目前资产负债情况良好,并且,本公司与Recosia将按其在友谊新资的股东权益比例(10%:90%)向为友谊新资及阳光新城市上述两笔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共同承担保证责任,足以保障本公司的利益。

3、改建后的天津津友谊路阳光新城市广场物业租金将大幅提高,友谊新资及阳光新城市公司的未来收入足以保证上述两笔借款的还本付息;并且,本公司是按在友谊新资的股东权益比例提供担保且担保金额相对较小,因此,董事会认为,即使在友谊新资不提供反担保的情况下,本公司的担保发生损失的风险很小且可控,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526,000千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6.86%,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均为0千元。

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0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友谊新资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累计为92,070千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饶戈平先生、徐祥圣先生、黄翼忠先生已经事先审议、研究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予以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项关联交易合法合规,定价公平合理,公司董事会对本项交易的审议表决履行了合法的程序,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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