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第一季度建筑市场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合集下载

关于开展在建工程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大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在建工程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大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在建工程安全、质量大检查的通知各项目建设单位: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系统排查和彻底整治集团公司在建工程安全隐患,促进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和机制完善,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质量事故发生,确保集团公司建设施工的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市领导关于进一步强化在建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市城建委、安全站和质检站拟于近期开展全市在建工程安全、质量大检查。

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检查的重点和内容(一)安全生产重点检查基坑和不良地质基础施工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情况;桥梁、大跨高墩桥梁等结构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情况;高大模板工程及其它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计划、防护专项方案审批和落实、安全协议签订及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因素及隐患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消防保卫、脚手架、各类起重机械维护保养和使用登记、施工现场民工宿舍安全等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季节性防汛排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二)工程质量桥梁、隧道等结构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主要技术质量保证措施落实情况及关键工序、重要部位工程质量施工情况;项目监理人员资格及到位、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情况;监理机构实施旁站监理控制记录及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执行情况;水泥、混凝土、钢筋等主要原材料,检查井盖座、人行道步砖,桥梁桩基、墩台身、制架(现浇)梁、桥面系及防护工程实体的质量指标检验试验情况。

(三)工程收尾工作强化工期管理,分解细化工期目标,抓好节点、倒排工期,加大人员力量投入,积极主动消化解决工程建设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千方百计保证工期目标,加快推进重点工程项目收尾工作。

二、有关要求(一)成立安全、质量检查工作专班。

由建设单位安全、质量检查工作专班组织,安排监理、施工单位对照检查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自查,对查找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形成自查报告盖公章后,于2012年3月5日前报送市建委工程处。

(二)做好迎检准备和配合有关工作。

对照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有关要求和工程质量相关规范,针对市建委、安全站、质检站的检查内容,请各单位做好相关迎检准备及配合工作。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1.05.25•【字号】•【施行日期】2011.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查的通知各省辖市住建局(委):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增强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单位的安全生产意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省厅决定5月27日至6月2日在对部分城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督查。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查地市郑州市、洛阳市、平顶山市、周口市、驻马店市、濮阳市。

二、督查范围(一)督查地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管情况;(二)督查施工企业及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包括重点工程,开发区工程等)安全工作开展情况;(三)督查2010年下半年以来发生事故的地市企业及施工项目工程。

三、督查方式此次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检查施工现场。

(一)听取省辖市住建局(委)及所查施工企业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开展情况汇报,查阅工作开展相关资料。

(二)查阅施工企业、施工项目、项目监理部、安全管理资料。

(三)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四、督查内容(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对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情况。

2、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安全生产事故查处情况。

3、所辖县(市、区)开展层级监督情况。

4、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为重点的专项治理情况。

5、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情况。

6、建筑起重设备产权备案、安拆告知、使用登记管理情况。

7、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

(二)建筑施工企业1、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布置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人员的配备情况3、建筑起重设备管理情况4、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审核审批制度建立落实情况5、对本企业承担工程项目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

1106住建部建市(2011)8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20110819)

1106住建部建市(2011)8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20110819)
工程,有关部门要依法进行查处°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范围 内分包工程的发包单位是两个独立法人单位的;主体工程使用的 主要建筑材料或设备由分包单位购买或租赁的’有关部门应当依
法进行查处。 (六)禁止违法分包工程。承包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 规定进行工程分包°承包单位不得将承接工程的主体工程进行分
L已经履行工程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
2.发包人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3.有满足工程发包所需的资料或文件;
4.工程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禁止设置不合理的招标条件。建设单位要严格依法进
行工程招标’不得设置不合理条款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不得 将所有制形式、企业注册地、过高资质等级要求`特定地域业绩 及奖项等设置为招标条件’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带资承包方式
责任导致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施工现场统

一管理。建设单位依法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建设单位、专业承
包单位要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明确各
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十二)健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施工单位要制定工程项目
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工
程项目、承包企业及注册人员的基本情况、招投标、施工许可、
质量安全、合同备案、合同履约等各类信息,尽快制定不良行为
信息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公示市场主体的不良行为,公布发生较
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转包工程、违法分包工程、拖欠农民工
工资、以讨要工资为名扰乱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现场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配备与项目规模技术要求相适应的项

关于开展2011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春季大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1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春季大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1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春季大检查的通知聊建质监字〔2011〕2号各县(市、区)质监站:为了进一步规范各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提高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杜绝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省质监总站《关于开展2011年全省在建工程质量春季大检查的通知》(鲁建质监字〔2011〕12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在建工程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拟定于3月下旬组织全市开展一次春季在建工程质量大检查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及检查方式检查范围:各县(市、区)辖区内的所有在建结构工程(包括新农村建设工程)。

检查方式:2011年3月11日至15日,各县(市、区)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组织对所管理工程进行自查,城区(包括东昌府区、经济开发区)自16日起对在建工程进行检查,各县(市、区)质监站同时组织对辖区内在建主体结构工程进行检查。

随后,市质监站将适时派员监督抽查。

二、检查内容依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和相应的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对工程参建各责任主体单位的质量行为、质量控制资料、现场管理和工程实体质量等四个方面进行检查。

三、检查要求1、各县(市、区)质监站要严格按照省质监总站下发的《通知》及本《通知》要求,扎实有效的完成本次检查活动。

2、对于发现的问题应现场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对于严重违规的质量行为、现场管理混乱、违反强制性标准、工程实体质量整体较差或有严重质量缺陷涉及结构安全的工程应现场责令停工整改,必要时向社会予以通报。

3、各县(市)质监站应在3月20日前将各自的检查总结及春季大检查统计表(附件5)报市质量监督站。

二O一一年三月八日联系人:于瑞峰电话:0635-8387302附件1:2010年春季结构工程质量检查记录表(质量行为与质量控制资料)附件2:2010年春季结构工程质量检查记录表(现场管理与实体质量)二0一0年度春季结构工程质量检查记录表(质量行为与质量控制资料)工程名称结构形式建设单位面积施工单位形象进度监理单位检查时间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情况1 质量行为建设单位施工图纸是否报审重大结构设计变更是否重新报审,是否下达质量通病任务书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是否与中标通知书一致,并与质量控制资料签证人员相符施工图纸是否为图审签证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按程序审批专项施工方案(基坑支护、模板工程)是否按程序编制和审批,是否制定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治理的专项方案监理单位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是否具备相应资格是否建立材料进场质量控制台账监理日志和旁站监理记录填写是否详尽、属实,是否把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列入监理规划细则2 质量控制资料整理是否按《规程》要求填写和整理管理资料桩基资料是否符合规范及图纸要求主要材料是否按规定见证复试;(※是否有屈强比验算),商混资料是否齐全原材和试(构配)件是否有不合格的情况(或对应处理意见)安全与功能检验资料是否齐全※是否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沉降观测验收资料施工验收资料是否及时整理并签证存在的主要问题:检查人员: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二0一0年度春季结构工程质量检查记录表(现场管理与实体质量)工程名称结构形式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情况现场管理现场各类材料的堆放情况砼、砂浆配合比标牌和计量工具是否齐全,并按规定计量现场钢筋是否采取遮蔽措施,幷搭设加工棚同条件和标养试块是否按规定留置和养护其它影响工程质量的情况实体质量砌体工程组砌方法,砂浆饱满度墙体拉结筋及搁置是否规范规范规定的其他质量要求砼工程是否有孔洞、露筋的质量缺陷是否采取防止漏浆的措施是否存在大量走模变形或表面粗糙的情况钢筋工程钢筋是否锈蚀,制作和绑扎是否规范钢筋保护层焊接外观质量是否符合要求,该批次是否抽样送检吊装工程构件外观、座浆;板缝浇注顺序、浇注质量模板工程是否有明显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实测项目轴线实测偏差情况层高实测偏差情况砼强度强规是否违反强制性标准存在的主要问题:检查人员: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京政办发〔2011〕46号

京政办发〔2011〕46号

关于印发全面规范本市建筑市场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4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面规范本市建筑市场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厅印)二○一一年八月十六日全面规范本市建筑市场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近年来,首都建筑行业快速发展,行业监管工作不断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稳定,但建筑市场主体不诚信、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依然存在,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工程建设质量安全隐患比较突出。

当前,本市正在加快推进“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实施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建设,对建筑行业发展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巩固和提升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努力营造和维护法制健全、公平竞争、诚信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现就全面规范本市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立健全以质量安全为核心的长效管理机制(一)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体系建设。

继续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妥善解决建筑市场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加强法规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地方立法的出台,为首都建筑行业科学健康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加大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力度,健全监督执法机构,充实执法人员,按照“实体检查”与“行为监督”并重的原则对施工现场实施综合执法,检查结果应用于市场主体综合评价及准入资格管理,实现施工现场与工程交易市场“两场”联动、闭合管理。

加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推进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双公开”,建立健全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将各类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行为全部纳入动态监管,实施动态核查,严格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管理,净化市场环境。

(二)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本市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必须按照建设程序规定,严格履行项目立项、环境影响评价、用地批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等审批、备案程序。

沪建建管[2011]32号

沪建建管[2011]32号

沪建建管[2011]32号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沪建建管[2011]32号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按照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沪安委会[2011]6号)和市建设交通委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要求,决定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和内容(一)检查范围:本市在建项目、施工和监理企业。

项目重点检查城郊结合部项目、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项目和保障性住宅项目。

企业重点检查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的企业和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

(二)检查内容:按照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等相关管理要求,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文明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控制的安全生产条件。

二、检查安排自8月26日起,企业按检查要求和内容开展自查,发现问题、提出措施和进行整改。

监督机构召开所辖区域或所监项目工地负责人的动员大会,开展以工程安全生产为重点的现场普查。

自8月30日起,市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组织6个检查小组,开展为期4周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10月中旬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采用随机抽取和指定方式确定被检查项目和企业,比例由检查部门确定。

三、检查要求企业、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应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完善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设和加强现场日常管理。

监督机构在现场普查和专项检查中,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发生死亡事故及有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及个人,依法实施严肃处理。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住建局关于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自查报告

住建局关于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工作自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在综合大检查领导组的统一组织领导下,由局建管科牵头,规划、质量、安全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并联合县纪检委对全县在建工程进行了全面检查。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我局高度重视建筑市场及质量安全工作,将开展“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年”活动作为今年建筑业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5月11日,我局联合县纪检委召开了规范建筑市场及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印发了《建筑市场及质量安全检查方案》(住建字〔2011〕27号),明确了检查的组织机构、时间、范围、重点。

2.意识增强,行为规范。

大多数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市场经营行为比较规范,能较好地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质量、安全责任和义务,认真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工程施工强制性标准。

3.质量监管,总体受控。

绝大多数工程建设各方建立了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并能有效运转,施工图审查能及时完成。

根据工程特点能及时制定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并跟踪实施,工程实体质量总体较好。

4.安全生产,平稳发展。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能基本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基本形成。

各项安全专项方案都能及时制定和贯彻,大多数施工现场的建筑起重设备都能及时检测和使用登记,文明施工水平较好。

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及时落实整改。

二、存在问题1.基本建设程序方面,部分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不完善。

一是建设单位特别是民营投资项目的建设方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不按法定程序办理建设施工手续,违法施工现象仍然存在。

二是部分建设单位存在先建设后补办、边建设边审图、重大设计变更不及时审图或审图滞后的现象。

2.施工队伍管理方面,部分企业存在管理不到位现一是部分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等管理人员不到岗的现象比较普遍。

二是劳务违规分包、违法“包工头”现象依然存在,劳务台帐未建立或已建立但不完善。

3.工程质量管理方面,质量管理仍然存在瑕疵。

三是一些工地同条件试块不按规范要求放置在施工想现场;钢筋绑扎不规范,不符合抗震规范要求。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2011年一季度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情况的通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2011年一季度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情况的通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2011年一季度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11.06.08•【文号】工信部通函[2011]265号•【施行日期】2011.06.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2011年一季度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情况的通报(工信部通函〔2011〕2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单位:按照《关于建立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报制度(试行)的通知》(工信厅通〔2009〕255号)要求,现将2011年一季度全国开展通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本季度共30个省报送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情况(见附件1),电信企业共申报工程质监项目12012项,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项目2241项,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开展实体抽查项目430项,抽查发现问题45项(详见附件2)。

本季度未收到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部分电信企业通信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招投标制度不完善,存在自行招标不备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未建立、未支付或不按规定支付安全生产费、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或无资质企业等问题,工程防雷、抗震、防火等安全设施未按标准建设,存在安全生产隐患。

部分施工企业不重视对一线施工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存在专职安全生产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现场管理薄弱、有的施工现场未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超资质施工等问题。

部分设计企业的设计人员对通信建设相关制度、建设标准掌握不全面,存在未计列安全生产费、仍使用已废止定额或标准、设计文件不能够指导施工等问题。

部分监理企业对监理人员要求不严格,存在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生产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监理人员对工程监理规范掌握不够、对施工企业违章作业未能采取制止措施,未填写监理日志或监理日志填写不全等问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开展2011年第一季度建筑市场质量安
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建筑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维护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根据我县建筑业工作的总体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11年第一季度建筑市场质量安全大检查。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县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

二、检查步骤
本次建筑市场质量安全大检查从2011年3月7日开始,到3月21日结束。

检查主要分集中检查、整改和验收三个阶段。

集中检查阶段:集中检查阶段(3月7日--3月14日)主要采取听汇报、查看工程现场、审查工程资料、反馈工程检查情况等方式进行。

根据检查情况,检查组通报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

整改阶段:各企业根据检查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严格监督项目部整改。

整改验收阶段(3月14日--3月21日)检查组将对各公司项目部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三、检查内容
(一)建设单位
1、法定建设程序办理情况:基本建设手续办理是否及
时、齐全;
2、是否进行了施工图审查,是否按照审查修改后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二)施工单位
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2、安全生产。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是否按照要求配备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做到了持证上岗并人证相符;脚手架搭设是否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是否符合规范、及时、到位;工程是否使用了省、市备案的密目式安全网进行了封闭、防护;“四口”及“临边”防护是否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否达到了“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标准,各种配电箱是否是备案产品;施工现场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是否按要求办理了产权登记备案和使用检测手续;是否编制专项拆装方案并按照方案进行拆装,拆装队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安全技术资料是否编制规范、齐全、真实,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了分类归档。

3、文明施工。

施工现场是否按照规定设置了围档、质量安全标语、各种警示牌、大门、值班室,临时设施、“六牌两图”和“两栏一报”等设置是否齐全。

4、工程实体质量和技术资料。

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规、规范、标准,是否有完善的质保体系且运行良好,是否有事实存在的工程质量投诉,技术资料资料是
否真实、齐全。

5、节能及新型墙体节能材料使用情况
是否按照要求使用了新型建筑墙体节能材料,使用情况是否达到了规定比例。

使用的各种材料是否按照规定取得省市认定证书和备案证明,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了复验和抽检,结果是否合格。

建筑节能审查是否合格,是否按照图纸施工。

6、劳动队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施工单位是否与劳务工人签定了规范有效的劳务合同。

7、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
建设单位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有无拖欠问题(以工程款拨付单据为准)。

施工单位是否建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有无拖欠问题,工资发放情况,工资备案情况(以工资发放备案证明为准)。

(三)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是否按照要求配备了相应监理人员,监理行为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对企业安全生产是否履行了监管职责,监理技术资料整理是否规范、真实。

四、检查处理程序:
根据检查情况,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和建设项目给予限期整改、停工整改,凡受停工整改的项目一律给予相应经济处罚,企业记不良记录一次,项目经理给予扣分处理,对此次检查中存在较严重问题的企业和项目部实行挂牌督办制度,明确专门人员跟踪治理。

五、检查人员
本次检查由分管局长带队,工程管理、质量监督、监理、安监等有关人员参加。

六、有关要求
各施工、监理、安装(拆卸)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把第一季度建筑市场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放在当前最重要位置,公司有关负责人、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必须切实履行各自职责,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抓好、做细、做实,抓出成效。

各单位尤其是施工总承包企业要依据通知要求,积极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

二O一一年三月四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