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标志和安全围栏(网)通用技术规范
安全标志与护栏管理规定

安全标志与护栏管理规定1 引言安全标志和安全栏杆作为安全管理的一种手段,可以提示危险并维护现场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
2 目的向现场工作人员提示周围环境存在的潜在危险,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并且为识别危险提供一个标准化的系统。
3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作业现场及外来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志、安全栏杆设置与管理。
4 相关定义4.1 安全标志: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构成,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
4.2 安全色:表达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
4.3 安全标志牌:附有安全标志的牌子。
4.4 禁止标志:不准或制止人们某种行动的一种安全标志。
4.5 警告标志:使人们注意可能发生的危险的一种安全标志。
4.6 指令标志:提醒人们必须要遵守的一种标志。
4.7 提示标志:示意目标或方向的安全标志。
4.8 补充标志:安全标志的文字说明,必须与安全标志同时使用。
4.9 安全栏杆:一种防止人员跌落或进入危险和有害因素作用地带的安全装置。
4.10 防护栏杆:用于防止人体从高处坠落的装置。
4.11 隔离栏杆:用于阻止人们进入危险区域的装置。
5 职责5.1 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各部门安全标志与护栏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纠正。
5.2 各部门负责按照本文件要求,实施本部门管辖区域内安全标志与护栏的管理工作。
6 要求与指南6.1 安全标志和安全栏杆的分类6.1.1 安全标志按其作用分为:a) 禁止标志;b) 警告标志;c) 指令标志;d) 提示标志(包括一般提示标志和消防设备提示标志)。
6.1.2 安全栏杆按使用性质分为:a) 防护栏杆(包括固定式和移动式);b) 隔离栏杆。
6.2 安全标志和安全栏杆的采办与制作6.2.1 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各种危险区域和作业中使用的安全标志牌和安全栏杆予以确认,从而决定原有标志牌和栏杆是否需要更新或对其予以补充。
在进行具体施工作业时,安全管理人员应协助作业负责人对临时性作业、未安装标志牌和栏杆的地点做出判断,决定是否需要使用安全标志牌和安全栏杆。
安全标识及防护栏管理规定

安全标识及防护栏管理规定
是指用于指示和提示工作场所、公共场所和其他场所的安全标识和防护栏的设置、使用及管理的规定。
1. 安全标识的设置:
- 在工作场所、公共场所和其他场所必须设置适当的安全标识,包括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示标志等。
- 安全标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标识场所的安全警示、禁止事项和应注意事项。
2. 安全标识的使用:
- 安全标识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并在易于察觉的位置设置,以便人员能够方便地识别和理解。
- 安全标识的图形、文字和颜色应清晰、明确,不可有模糊、歧义或误导性的内容。
- 安全标识应及时更新和更换,以确保信息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3. 防护栏的设置:
- 在工作场所中存在明显的危险区域或需要限制人员通行的区域,应设置适当的防护栏或隔离设施。
- 防护栏的设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确保安全和防护效果。
- 防护栏的材料应坚固耐用,能够有效阻隔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4. 防护栏的管理:
- 防护栏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无损,防止因损坏或松动导致的安全隐患。
- 防护栏的设置和撤除应由专人负责,并且需要合理规划和标识,便于人员识别和使用。
- 对于临时设置的防护栏,应及时撤除或更换为永久性的防护设施。
以上是一般性的安全标识及防护栏管理规定,具体的管理规定可能因国家、地区和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执行。
安全标识及防护栏管理规定

安全标识及防护栏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企业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司全部员工,包括全职员工、临时工、外包人员等。
第二章安全标识管理第三条安全标识的种类1.禁止标志:用于禁止员工接近或进行特定操作的区域,例如高压区、易燃区等。
2.提示标志:用于提示员工注意可能存在的不安全或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例如高温区、化学品存放区等。
3.指示标志:用于指示员工正确的行进方向或特定的区域,例如紧急出口、消防器材位置等。
第四条安全标识的布置1.安全标识应依据实际情况合理布置,并保持醒目清楚。
2.安全标识应固定在与之相关的设备或区域相近,避开遮挡或误导。
3.安全标识的尺寸、颜色、字体大小等要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第五条安全标识的维护1.安全标识应定期检查,并适时修复或更换损坏、模糊不清的标识。
2.发觉新的安全隐患或需要新增安全标识的地方,应适时提出申请。
第三章防护栏管理第六条防护栏的设置1.防护栏应设置在不安全区域的边缘,且不得低于相关国家安全标准的要求。
2.防护栏的材料应具备充足的强度和耐腐蚀性,以确保有效防护。
第七条防护栏的维护1.防护栏应定期检查,适时修复或更换损坏的部分,确保防护栏的完整性。
2.发觉因外力破坏导致防护栏失效的,应适时实行措施修复或更换。
第八条防护栏的标识1.防护栏四周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提示员工注意不得逾越防护栏。
2.防护栏标识应保持清楚可辨,不得遮挡或被其他物品覆盖。
第四章管理标准和考核标准第九条管理标准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安全标识和防护栏的布置情况,并记录检查结果。
2.安全管理部门应订立相关的标准操作程序,并向员工进行培训。
3.公司应设立安全巡查制度,定期巡查员工遵守安全标识和防护栏管理规定的情况。
第十条考核标准1.每年进行安全标识和防护栏的维护情况评估,评估合格的部门或个人将被表彰嘉奖。
安全标识及防护栏管理规定

安全标识及防护栏管理规定一、引言为了保障企业员工和访客的人身安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安全标识和防护栏的使用,提升企业内部安全管理水平。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订立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全部部门和岗位,包含内部员工和外部访客。
三、安全标识管理3.1 安全标识分类安全标识按功能可分为禁止标识、警示标识、指示标识、提示标识等几类。
3.2 安全标识标准1.安全标识应依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制作,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2.安全标识应具备显著性、易识性、明确性和可操作性。
3.安全标识颜色应符合国家标准,例如红色表示禁止,黄色表示警示,蓝色表示指示,绿色表示安全。
4.安全标识应在相关区域或设备相近显著位置设置,确保能够被人员有效识别。
3.3 安全标识的设置和维护1.安全标识的设置应依据工作环境的特点和安全风险进行科学合理的布置,确保能够起到预警和提示的作用。
2.安全标识应定期检查,确保标识完好无损,如发现损坏或褪色应及时更换。
3.安全标识设置和维护工作由企业职能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应帮助搭配完成。
四、防护栏管理4.1 防护栏分类防护栏按功能可分为人员防护、设备防护、区域防护等几类。
4.2 防护栏的设计和料子选择1.防护栏的设计应满足相关安全要求,强度合理,能够有效起到阻拦和保护作用。
2.防护栏的料子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具有抗压、耐腐蚀、防火等特性。
3.防护栏的高度和间距应符合国家标准,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4.3 防护栏的安装和维护1.防护栏的安装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依照相关标准规范安装。
2.防护栏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防护栏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3.防护栏的维护和保养由企业职能部门负责,工作记录应做好备案。
五、违规处理和考核标准5.1 违规处理1.未设置或未及时更换安全标识的,予以通报批判,并责令限期整改。
2.防护栏设置不规范或安装不坚固的,责令停工整改,并按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安全标识及防护栏管理规定范文

安全标识及防护栏管理规定范文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旨在规范安全标识及防护栏的设置和管理工作,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适用于所有需要设置安全标识及防护栏的场所和工作环境。
二、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
工作场所的安全是首要考虑的因素,安全标识及防护栏的设置和管理应以保护人身安全为核心。
2. 合理设置。
根据工作场所的具体情况和危险程度,合理设置安全标识及防护栏,确保其能有效提醒和防止工作人员的危险行为。
3. 明确责任。
明确安全标识及防护栏的管理责任,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 定期检查。
定期对安全标识及防护栏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
三、安全标识设置1. 标识种类(1) 禁止标识。
用于警示工作人员禁止进行危险操作的标识,主要包括禁止通行、禁止触摸、禁止停留等。
(2) 警示标识。
用于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安全的标识,主要包括警告、注意、危险等。
(3) 指示标识。
用于指示工作人员安全通行或操作的标识,主要包括通行指示、操作指引等。
2. 标识设置原则(1) 明显可见。
安全标识应设置在工作人员易于发现和识别的地方,避免被遮挡或干扰。
(2) 正确合理。
安全标识应根据工作环境的实际情况和危险程度合理设置,确保信息准确传达给工作人员。
(3) 维护更新。
安全标识应定期检查和更新,确保其清晰可辨,不受损坏或老化影响使用效果。
四、防护栏设置1. 防护栏类型(1) 固定式防护栏。
用于固定在工作场所的围墙、栏杆等位置,起到限制和保护人员的作用。
(2) 移动式防护栏。
用于需要临时限制或保护特定区域的场所,如施工现场、危险地带等,具有便携、可调节的特点。
2. 防护栏设置原则(1) 安全高度。
防护栏的高度应符合工作环境的要求,确保能够有效防止人员从中通过或跨越。
(2) 稳固可靠。
防护栏应牢固固定在地面或墙面上,确保不会因外力而倾倒或脱落。
(3) 缺口合理。
防护栏与地面或墙面的缝隙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避免造成人员误操作或滑落。
安全标志和护栏安全

2)、符合GB 28942008《安全标志及 使用导则》中的有 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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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办要求
1)防护安全栏杆以防止人体
坠落为目的
2)隔离栏杆应以防止人员进
入危险区域为目的
安全栏杆 采办要求
3)固定式防护安全栏杆的高度、材
料、结构和标记,高度一般为1.0~ 1.2米。移动式防护安全护栏和隔离
4)应符合GB 4053-93《固定 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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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管理
下列作业时必须使用适合的安全标志牌:
动火作业
使用临时性隔 离栏杆时 涉及放射性及有 毒有害的作业 其他需要设置安 全标志的作业。 电气设备工艺生产 系统的维修 带电作业
喷漆喷砂作业
进入限制 空间作业
高处作业或上
下交叉作业及 脚手架下出入 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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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电作业
压力试验
使用管理
下列区域或作业中必须使用移动防护安全栏杆和隔离栏杆:
事故现场
大型吊装拖拉 作业 涉及放射性和 有毒有害作业
其他危险性施 工区域
一级动火区域
带电作业区域
高压试压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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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管理
安放并使用安全标志的要求: 环境信息标志应设在有关场所入口处和醒目处; 局部信息标志应设置在涉及场所的相应危险地点附 近的醒目处; 安全标志的设置高度应尽量与人的视线高度一致;
为人员提供的应急撤离通道现场设施或场所,如紧急出口安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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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管理
机械设备操作处;
在危险区域的通道口门或舱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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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管理
在禁烟禁火区设置防火标志;
在防爆区域设置防静电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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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管理
存放和使用放射性、腐蚀性、剧毒性爆炸性物质的场所; 存放和使用放射性、腐蚀性、剧毒性易燃易爆高压管道舱口; 在可能泄漏有毒、窒息介质。
安全标识及防护栏管理规定范本

安全标识及防护栏管理规定范本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内安全标识及防护栏的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防护意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单位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内安全标识及防护栏的设置、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本单位安全标识包括警示标识、禁止标识、指示标识、提示标识等,防护栏包括隔离栏、护栏等。
第二部分:安全标识管理第四条:安全标识的设置应符合以下原则:1. 标识应与实际情况相符,明确警示、禁止、指示、提示等内容。
2. 标识应与设备、设施、工艺及环境相适应,设置位置明显、醒目。
3. 标识的颜色、形状、图案应符合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
第五条:安全标识的使用应符合以下原则:1. 使用标识前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使其了解标识的含义和使用方法。
2. 标识应放置在容易被人注意到的位置,避免被遮挡。
3. 标识应定期检查和维修,保持清晰、醒目。
第六条:安全标识的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1. 设立安全标识管理责任人,负责标识的设置、使用和维护工作。
2. 建立安全标识档案,记录标识的设置位置、规格、使用时间等。
3. 制定标识的标准和规范,确保标识的统一性和一致性。
第七条:安全标识的更新应符合以下原则:1. 根据生产环境的变化,对标识进行及时调整和更新。
2. 对老化、损坏或不符合要求的标识,应及时更换。
第三部分:防护栏管理第八条:防护栏的设置应符合以下原则:1. 根据工作场所的特点和生产要求,确定防护栏的类型、高度、材质等。
2. 防护栏应设置牢固,能够起到有效隔离和保护作用。
3. 防护栏应与设备、设施、人员等相适应,不影响正常生产活动。
第九条:防护栏的使用应符合以下原则:1. 使用防护栏前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使其了解防护栏的使用方法。
2. 防护栏应设置在危险区域的入口和边缘,起到限制人员进入的作用。
3. 防护栏应定期检查和维修,保持完好状态。
安全标识及防护栏管理规定模版

安全标识及防护栏管理规定模版一、总则1. 为了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标识及防护栏管理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标识及防护栏的设置、使用和管理。
二、安全标识的管理1. 安全标识的种类根据不同的安全要求,安全标识分为以下几种:(1) 警示标志:用于提醒人们注意可能存在的危险或潜在危险的标志,警示色为黄色。
(2) 禁止标志:用于告知人们某些行为、活动或物品的禁止,禁止色为红色。
(3) 指示标志:用于引导人们正确行动或指示特定位置、设备或设施的标志,指示色为绿色。
(4) 消防标志:用于指示消防设施、器材或消防通道等相关信息的标志,颜色根据需要区分。
(5) 应急标志:用于指引人们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相应应急措施的标志,颜色根据需要区分。
2. 安全标识的设置要求(1) 根据工作场所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安全标识,确保明显可见。
(2) 安全标识应采用标准化符号和文字,易于理解和识别。
(3) 安全标识的尺寸、颜色和材质应符合国家标准或相关规定的要求。
(4) 安全标识应定期检查,如发现破损、模糊不清等情况,应及时更换或修复。
3. 安全标识的使用原则(1) 安全标识应正确使用,不得擅自移动、破坏或遮挡。
(2) 安全标识的含义和作用应进行必要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员工理解和遵守。
(3) 安全标识应根据工作场所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保持与实际相符。
4. 安全标识的管理责任(1) 各部门负责人应对工作场所的安全标识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可用性和正确性。
(2) 安全管理部门应全面负责对安全标识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处理安全标识相关问题。
(3) 公司领导应高度重视安全标识的管理工作,确保安全标识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三、防护栏的管理1. 防护栏的种类和设置(1) 根据不同工作场所和工作环境的特点,设置适当类型的防护栏,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2) 防护栏的种类包括固定防护栏和临时防护栏,根据需求合理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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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标志和安全围栏(网)通用技术条件
安全标志、围栏采购标准技术规范使用说明
1、本物资采购标准技术规范分为标准技术规范通用部分和标准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2、项目单位根据需求选择所需设备的技术规范。
技术规范通用部分条款、专用部分标准技术参数表和使用条件表固化的参数原则上不能更改。
3、项目单位应按实际要求填写“项目需求部分”。
如确实需要改动以下部分,项目单位应填写专用部分“表8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并加盖该网、省公司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公章,与辅助说明文件随招标计划一起提交至招标文件审查会:
①改动通用部分条款及专用部分固化的参数;
②项目单位要求值超出标准技术参数值范围;
经招标文件审查会同意后,对专用部分的修改形成“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放入专用部分表8中,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出并视为有效,否则将视为无差异。
4、投标人逐项响应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中“1标准技术参数表”、“2项目需求部分”和“3投标人响应部分”三部分相应内容。
填写投标人响应部分,投标人还应对项目需求部分的“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中给出的参数进行响应。
“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与“标准技术参数表”和“使用条件表”中参数不同时,以差异表给出的参数为准。
投标人填写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响应表时,如有偏差除填写“表9 投标人技术偏差表”外,必要时应提供证明参数优于招标人要求的相关试验报告。
5、技术规范范本的页面、标题等均为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
目录
1 总则 (1)
1.1 一般规定 (1)
1.2 投标人应提供的资质文件 (1)
1.3 工作范围和进度要求 (1)
1.4 标准和规范 (1)
1.5 投标时必须提供的技术数据和信息 (2)
1.6 安装附件 (2)
1.7 验收和安装 (2)
2 技术服务 (3)
1 总则
1.1 一般规定
1.1.1投标人应具备招标公告所要求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1.1.2投标人须仔细阅读包括本技术规范(技术规范通用和专用部分)在内的招标文件阐述的全部条款。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本体及其附件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投标人亦可以推荐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定型产品,但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偏差。
如有必要,也可以在技术投标文件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
1.1.3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提出了对工具本体及其附件的参数、性能、结构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4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1.5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条文提出差异,则表示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
如有与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差异表”中列出。
1.1.6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7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1.1.8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为准。
1.2投标人应提供的资质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下列合格的资质文件,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
1.2.1同类产品的销售记录填写格式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并提供相应的最终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
1.2.2由权威机构颁发的ISO 9000系列的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1.2.3履行合同所需的生产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证明文件。
1.2.4有能力履行合同产品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的文件。
1.2.5所提供的组部件如需向第三方外购时,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并就其质量做出承诺。
1.3工作范围和进度要求
1.3.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所列的产品。
其中,包括产品本体及其附件的性能和使用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以及供货和现场技术服务。
1.3.2技术协议签订时,应确定卖方向买方提交生产进度计划的时限。
卖方应在买方要求的时限内向买方提交详尽的生产进度计划。
1.3.3如生产进度有延误,卖方应及时将延误的原因、产生的影响及准备采取的补救措施等向买方加以解释,并尽可能保证交货的进度。
否则应及时向买方通报,以便买方能采取必要的应对延迟交货的措施。
1.4 标准和规范
1.4.1按有关标准、规范或准则规定的合同设备,包括卖方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组件和设备,都应符合这些标准、规范或准则的要求。
1.4.2表1所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招标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招标文件的条款。
凡经修
订的标准,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招标文件。
表1 卖方提供的产品和附件需要满足的主要标准
1.5 投标时必须提供的技术数据和信息
1.5.1投标人应按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标准参数表)列举的项目逐项提供技术数据,所提供的技术数据应为保证数据,这些数据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如与招标人在标准参数表中所要求的技术数据有差异,还应写入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技术偏差表)中。
1.5.2产品性能、特点和其他需要提供的信息。
1.6 安装附件
1.6.1投标人应提供必要的安装附件,价款应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1.6.2所有安装附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措施,并应与产品一并发运,同时标注“安装附件”。
1.7 验收和安装
1.7.1产品到货验收合格后,由卖方负责按照买方要求进行安装。
1.7.5如果在质保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买卖双方应共同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并
按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2 技术服务
卖方应按买方要求,提供产品的使用、维护、保管方面的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