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事故报告登记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一、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为: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如有能力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2、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时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应立即派专人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二、依据《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的规定,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报告制度为:1、重大事故发生后,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或单位必须以最快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
2、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项目部应当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并逐级上报。
3、重大事故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单位名称;(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5)事故报告单位。
三、依据《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的规定,对于建设工程特别重大事故的报告要求是:1、特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1)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上级主管管理部门和所在地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
2、特大事故报告应当包括的内容同“重大事故书面报告应当包括的内容四、安全事故登记划分管理和相关规定按照职工伤亡事故的伤害程度分类1、按伤害程度分:根据国家标准(GB/T15236-94),职工伤亡事故按伤害程度分为:(1)轻伤事故:指一次事故只有轻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指一次事故只有重伤无死亡的事故。
(3)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4)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3—9人的事故。
(5)特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
安全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安全事故登记报告制度1. 背景介绍安全事故登记报告制度是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提高事故应对和处理能力而建立的制度。
通过准确记录和报告安全事故的发生情况,可以及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保障员工和企业的安全。
2. 目的和原则2.1 目的- 准确记录和统计安全事故的发生情况,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 及时上报事故信息,以便上级机关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应对措施。
2.2 原则- 实行事故主动报告制度,对所有安全事故都必须进行登记和上报。
- 保证报告信息的真实、准确,不得故意隐瞒或歪曲事故情况。
- 保护事故报告人员的合法权益,鼓励员工积极参与事故报告与处理。
3. 登记报告程序3.1 事故登记-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目击者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报告。
- 上级主管部门或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记录登记事故的时间、地点、人员、原因、损失情况等详细信息。
如果需要,可以进行现场勘察和取证。
3.2 事故报告- 报告要包括事故的简要经过、原因分析、处理措施和结果。
- 上级主管部门应及时上报事故报告给相关部门,并按照要求将报告内容进行备案。
3.3 事故统计和分析- 上级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和分析,包括事故发生的频率、类型、原因等。
- 分析结果应用于改进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和措施。
4. 保密与权限管理4.1 保密要求- 对事故登记和报告信息进行保密,严禁非关键人员未经批准查看和传播。
- 对于涉及商业秘密或敏感信息的事故,应采取更加严格的保密措施。
4.2 权限管理- 对于事故登记和报告系统的访问权限,应根据不同岗位和职责设置不同权限等级,确保信息的安全性。
5. 反馈和改进5.1 反馈机制- 对于安全事故登记和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建立相应的反馈机制。
- 员工和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反馈渠道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改进制度和工作流程。
5.2 改进措施- 根据反馈意见和分析结果,不断改进安全事故登记报告制度,提高信息记录和上报的准确性和效率。
事故报告登记制度范本

事故报告登记制度范本一、总则1.1 为了建立一个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对已经发生的事故,尽可能地开展事故调查,做好事故报告和处理工作,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类事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范围内的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
1.3 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遵守科学的原则。
二、事故报告2.1 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企业、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2.2 发生轻伤事故,应立即报告企业负责人。
2.3 发生火灾事故,当事人应立即报告企业负责人和打电话119报警,同时采取急救措施。
2.4 发生重伤事故、死亡事故、火灾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企业负责人报告;企业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当事人可以直接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
2.5 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事故调查处理人员没到现场前,企业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确实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并拍照或者录像。
三、事故调查3.1 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2 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组织调查。
企业应当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据。
四、事故处理4.1 事故调查组应当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损失和责任,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建议以及事故防范措施。
4.2 企业应当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4.3 对事故处理的决定,应当通知所有相关人员和部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五、事故报告和处理的记录和归档5.1 企业应当将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的相关资料进行记录和归档,以便进行查阅和审查。
事故报告登记制度

事故报告登记制度近年来,事故频发,给生产、交通、建设等各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为了及时、准确地记录和处理事故,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利益,建立事故报告登记制度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事故报告登记制度的重要性、流程以及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进行探讨,以期提高事故处理效率和预防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1. 事故报告登记制度的重要性事故报告登记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对保障人员的安全和企业的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事故报告登记制度能够及时记录事故发生的基本信息,包括事故发生地点、时间、人员伤亡情况等。
通过对这些信息的统计和分析,可以发掘事故发生的规律和原因,为预防类似事故提供依据和参考。
其次,事故报告登记制度还可以帮助企业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一旦发生事故,相关人员可以通过事故报告登记制度及时通报上级领导,并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救援和处理,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最后,事故报告登记制度有助于形成事故管理和隐患排查的长效机制。
通过记录事故发生的详细过程和救援处理情况,可以总结经验教训,健全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减少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2. 事故报告登记制度的流程事故报告登记制度的流程包括事故发生的报告、登记、处理和总结。
首先,当事故发生时,相关人员应立即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
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原因以及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
接下来,相关人员应进行事故登记。
登记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详细情况、参与救援和处理的人员名单、救援措施以及处理结果等。
登记应详实、准确,防止遗漏关键信息或虚报假数据。
随后,相关部门应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救援和处理。
救援措施要科学合理,尽量减少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对于责任人员,要依法追究其责任,以起到警示作用并保护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
最后,在处理事故的基础上,应进行事故总结,总结内容包括事故的原因、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等。
通过总结,可以提高事故应对的效率和质量,减少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事故报告登记制度

事故报告登记制度一、引言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事故是难以避免的。
无论是在道路交通、工业生产还是其他领域,事故都可能对人身和财产造成严重伤害。
为了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分析事故原因、采取有效的措施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建立一个完善的事故报告登记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事故报告登记制度的设立意义以及具体实施方法。
二、事故报告登记制度的意义1. 了解事故发生情况事故报告登记制度可以帮助企业、机构或政府部门及时了解发生的事故的基本情况。
通过详细的登记表格和记录,可以了解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关键信息,为后续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提供重要依据。
2. 分析事故原因通过对事故登记制度的实施,可以统计和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
比如,如果某个地区或单位发生较多的火灾事故,可以通过登记制度统计数据分析,确定原因可能是建筑质量问题、安全意识淡漠等。
只有了解事故的根本原因,才能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3. 预防事故再次发生事故报告登记制度不仅可以帮助我们了解事故情况和分析事故原因,更重要的是能够提供预防事故的重要依据。
通过对事故登记数据的分析,可以找到共性问题,进而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例如,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发现在某一路段或路口发生了多起事故,可以考虑在该处增加交通标识、限速等措施,从而减少事故的发生。
三、事故报告登记制度的实施1. 建立登记表格为了准确记录事故情况,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事故报告登记表格。
表格内容可以包括事故时间、地点、当事人信息、事故类型、事故原因、损失程度等重要信息。
同时,在填写表格时,要求填写人员严格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并尽量详细清晰,以确保登记信息的准确性。
2. 确定报告部门负责人建立事故报告登记制度需要明确责任,因此应指定专人负责事故报告的登记和分析工作。
该负责人需要熟悉登记表格的使用方法,对事故报告登记制度的原则和要求有深入的了解,并及时汇总、分析登记表格中的数据,提供给相关部门或单位。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的工作机构,并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
第五条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工作应当在相关部门的领导下进行,由专业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二章报告程序第六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责任单位应当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通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
第七条上级主管部门接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对事故的原因、责任人进行查明,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八条调查小组应当及时到达现场,进行勘察和调查工作,对事故的现场情况、人员伤亡情况、事故原因等进行详细记录。
第九条调查小组应当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和取证工作,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和调解。
第十条调查小组应当在调查结束后及时编写调查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通报责任单位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
第三章处理程序第十一条上级主管部门收到调查报告后,应当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处理,对责任单位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对于责任单位直接或间接导致事故的,应当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包括罚款、停产整顿等。
第十三条对于个人造成事故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四条对于受伤人员应当及时安排医疗救治,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和赔偿。
第十五条对于事故后的事故隐患应当进行整改,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四章监督和处罚第十六条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工作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七条对于不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应当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十八条对于故意隐瞒事故事实、假报事故、销毁事故现场等行为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事故报告登记、调查、分析、处理制度

事故报告登记、调查、分析、处理制度(一)凡发生轻伤及以上(含急性中毒、中暑)的事故,均要按规定进行报告、登记、调查、分析和处理。
(二)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所在单位,应向上一级主管部门上报。
重大事故,总公司必须及时,如实向上级领导部门(地方安监局)报告。
(三)事故发生后,由公司安全技术部进行登记,并组织有关人员和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原因,并采取应急救援措施,同时组织相关人员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处理。
(四)事故处理后,由安全技术部组织事故分析、总结会,对事故责任人和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做好记录、存档工作。
(五)安全技术部对事故报告、登记、调查、分析和处理的资料,形成事故档案,并存档。
(六)安全技术部按照劳动部“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建立事故台帐,并做好登记、存档工作。
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安全事故上报单事故上报回执单发送部门存档事故上报回执单接收部门存档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部门:根据发现你部门位置存在有事故隐患,为了确保安全生产,现通知你部门组织力量对位置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改。
同时要求你部门在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到部门。
特此通知。
通知发送部门:通知发送日期:审批人:通知发送人:通知接收人:(发送部门存档)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部门:根据发现你部门位置存在有事故隐患,为了确保安全生产,现通知你部门组织力量对位置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改。
同时要求你部门在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到部门。
特此通知。
通知发送部门:通知发送日期:审批人:通知发送人:通知接收人:(接收部门存档)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记录表记录时间:记录人:。
事故统计和报告管理制度(5篇)

事故统计和报告管理制度一、为建立健全高效敏捷的信息反馈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园区安全生产动态情况,采取相应对策,处置已发生的和可能发生的各类险情,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事项包括:1、导致死亡____人以上(含____人)或重伤____人以上(含____人)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2、已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险情。
3、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其他突发性事件。
4、可能导致重大事故或重大险情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5、园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中遇到的需要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的重要事项。
6、其他涉及安全生产的重要事项。
三、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事项报告处置程序:1、园区行政部接到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事项报告后,应迅速作出相应处置,并立即上报街道安监办。
2、园区内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园区安委会及其应急救援队伍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疏散相关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3、园区行政部要建立完整的事故档案,认真填写并上报《园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月报表》。
4、园区安委会应辖区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作定期的全面分析,从中摸索事故发生规律,制定防范措施,并认宾贯彻执行,以遏制和杜绝重伤以上事故的发生。
四、报送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事项信息必须情况准确、要素齐备,既要报发生的情况,也要报发生情况后采取的措施;特别紧急的可先电话报告,再尽快补报书面材料。
五、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事项信息报送后,各相关企业要及时续报相关处置情况。
六、对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事项信息,凡因瞒报、漏报、迟报而延误时机,严重影响安全生产工作,甚至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社会影响,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企业和人员的责任。
事故统计和报告管理制度(2)是一种规范和强化组织内部事故统计和报告的管理机制。
该制度旨在建立一个完善的事故统计和报告体系,确保对发生的事故进行准确记录、分析和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预防和改进。
以下是事故统计和报告管理制度的一般步骤和要点:1. 定义事故:明确对哪些事件或情况定义为事故,包括意外事故、危险事件或接近事故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事故报告登记制度1目的与范围1.1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发生,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职工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处理和管理。
①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支付工资的各种用式形式的职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包括招用的临时农民工)等。
2总则2.1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和“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预防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处理意见。
2.2工伤事故的认定2.2.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②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外伤害的;④患职业病的;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2.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③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④职工符合(1)、(2)情形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符合(3)情形的,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2.2.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①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②醉酒导致伤亡;③自残或者自杀的。
2.3工伤事故的分类2.3.1轻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构不成重伤的事故。
2.3.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作为重伤处理:①经医生诊断成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②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的手术才能挽救的;③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灼伤、烫伤或虽非要害部位,但灼伤、烫伤占全身面积三分之一以上的;④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胛骨、腕骨、腿骨和脚骨等因受伤引起骨折)、严重脑震荡等;⑤眼部受伤较剧、有失明可能的;⑥手部伤害:大拇指轧断两节或只各轧断一节的;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自由伸展的残废可能的;⑦肢部伤害:脚趾轧断三只以上的;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行走自如和残废可能的;⑧内部伤害: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等。
2.3.3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一人以上的事故。
2.3.4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三人以上(含三人)的事故。
2.3.5职业病;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它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
2.3.6未遂事故:指发生了事故但没有出现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
3职责3.1安技部是工伤事故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结案工作。
3.2人事部负责组织工伤评残、工伤保险和工伤能力鉴定的工作。
3.3保卫部负责事故的应急准备工作,防止事故扩大。
3.4其它单位负责事故及时报告、救治伤员、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配合事故调查等工作。
4事故的紧急处理和上报4.1紧急处理器4.1.1发生事故的单位,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拨打医疗机构急救电话或者派专人护送伤员到医疗机构进行紧急处置,急救过程中应听从医护人员的安排,配合组织抢救。
4.1.2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需要而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进行拍照、做出标志和详细记录,并绘出事故现场图。
同时采取措施,稳定职工的情绪。
4.2报告4.2.1发生轻伤或重伤事故,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的人员要立即直接或靛级报告单位领导及安技部,并于48小时内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经审批后,两份与医生诊断证明一并存档,一份退回原单位保管。
4.2.2发生死亡事故及三人以上(含三人)重伤事故,单位领导及安技部要立即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同时立即将事故概况上报政府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工会。
4.3单位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事故的调查处理器5.1事故的调查程序员5.1.1未遂事故由车间于24小时内,召开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分析会,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于10天内填写事故报表。
5.1.2轻伤事故由安技部于24小时内,召开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分析会,查明原因、提出防施和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于10天内填写事故报表。
5.1.3重伤事故及一次三人以上轻伤事故(含三人)由企业主管领导组织安技部、工会、纪委、人力资源部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重伤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取证、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及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于15天内写出《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上报有关部门。
5.1.4死亡事故、一次三人以上重伤事故(含三人)由政府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分析,安技部及有关单位协助配合调查,以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5.1.5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按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执行。
5.2事故调查点5.2.1物证搜集①现场物证包括: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致害物的位置等。
②在现场搜集到的所有物件均应贴上标签,注明地点、时间、管理者。
③所有物件应保持原样,不准冲洗擦拭。
④对健康有危害的物品,应采取不损坏原始证据的安全防护措施。
5.2.2事故事实材料的搜集①发生事故的单位、地点、时间。
②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姓名、年龄、文化程度、职业、技术等级、工龄、本工种工龄、支付工资的形式。
③受害人和肇事者的技术状况,接受安全教育情况。
④受害人的受伤部位和程度。
⑤出事当天,受害人和肇事者什么时间开始工作、工作内容、工作量、作业程序、操作时的动作(或位置)。
⑥受害人和肇事者过去的事故记录。
5.2.3事故发生的有关事实①事故发生前设备、设施等的性能和质量状况。
②使用的材料在必要时进行物理性能或化学性能实施与分析。
③有关设计和工艺方面的技术文件、工作指令和规章制度方面的资料及执行情况。
④关于工作环境方面的状况:包括照明、湿度、温度、通风、色彩度、道路、工作面状况,以及工作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取样分析记录。
⑤个人防护措施状况应注意神经质有效性、质量、使用范围。
⑥出事前受害人或肇事者的健康状况。
⑦其他可能与事故致因有关的细节或因素。
5.2.4证人材料搜集5.2.5现场摄影①显示残骸和受害者原始存息地的所有照片。
②可能被消除或残踏的痕迹:如刹车痕迹、地面和建筑的伤痕、为火灾引起损害的照片、冒顶下落物的空间等。
③事故现场全貌。
④利用摄影或录像,以提供;较完善的信息内容。
5.3事故分析要点事故原因的确定是在调查取得大量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的。
事故原因分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5.3.1直接原因人的不安全行为和机械、物质和环境的不安全状态5.3.1.1不安全行为包括:①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②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③使用不安全设备。
④以手代替工具操作。
⑤物体存放不当。
⑥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⑦攀、坐不安全位置。
⑧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⑨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
⑩分散注意力。
11未用个人防护用品。
12对易燃、易爆物处理不当。
5.3.1.2不安全状态包括:①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②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③个人防护品用具,如安全帽、安全鞋等缺少或有缺陷。
④生产场地不良。
5.3.2间接原因①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如工业构件、建筑物、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艺过程、操作方法,维修检验等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问题。
②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得安全操作技术知识。
③劳动组织不合理。
④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性错误。
⑤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操作规程不健全。
⑥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
⑦其他。
分析事故的时候,应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从而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再分清言主次,进行责任分析。
5.4事故调查报告内容5.4.1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5.4.2事故经过。
5.4.3事故原因。
5.4.4事故的责任分析。
5.4.5事故性质和对有关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5.4.6事故教训和今后的防范措施。
5.4.7今后需进一步研究院的课题(如对规程、制度等的修改意见)。
5.4.8 附件、技术鉴定、笔录、图纸、照片等。
5.5事故调查组在事故调查期间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6事故管理6.1事故调查后,由车间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伤亡事故预防措施反馈表》和《伤亡事故处理反馈表》,经安技部审核同意后,报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后,与《事故报告》和《伤亡事故经济损失分析报告》一同归档。
6.2受伤者凭《伤亡事故登记表》,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3安技部根据事故情况,将工伤事故情况及时通报企业各单位。
6.4涉及两个以上单位的事故,由伤者所在单位统计上报,安技部负责组织调查处理。
6.5实习生、外单位职工、参加学习人员等发生事故,由事故发生地所在单位调查、统计、报告,并在《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中作表外统计说明。
6.6因工负伤职工调动工作,由安技部出具证明或复制一份《伤亡事故登记表》给接受单位。
因工负伤职工退休所需工伤证明,由所在单位复制一份《伤亡事故年报表》交人力资源部,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6.7各车间、科室按规定定期填写《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职工伤亡事故年报表》。
7考核7.1对于重视安全生产,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事故发生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企业有关奖惩规定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7.2对因忽视安全生产,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程,违章作业、不遵守劳动纪律,工作不负责任或者发现事故隐患而不采取有效措施导致事故发生的有关责任者,按考核规定执行。
7.3对发生工伤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责任单位及责任者,一经查出,除按规定罚款外,还要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