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点评估指标体系[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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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构建的思考

关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构建的思考

校园专区关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构建的思考唐 羚 石伟涛 高 寒 姜力群★【摘 要】目前我国正逐步进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旨在为卫生体系输送技能型的高层次人才,随着研究生教育与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并轨,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越来越得到社会的关注。

很多院校就如何有效评估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育水平进行了探索和实践,本综述就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进行了总结和思考。

【关键词】临床医学 培养质量 专业学位1998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颁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并决定开展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点工作。

经过多年的医学教育改革,我国正逐渐建立5年本科教育与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后续的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专科医师培训)相衔接的“5+3+X”医学教育新模式。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旨在为医疗卫生机构培养具有扎实临床专业知识,较强临床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如何使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教育质量得到保障,已成为各培养单位乃至全社会关注的重点,而建立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的关键。

一、目前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需要具备的能力随着医疗体制的改革,以及社会需求的转变,医师不仅要具备精湛的医术,更要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懂得体恤和关怀患者。

在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培养过程中,除了要教授起基础理论知识,训练他们的临床操作能力,更要重视对人文关怀的培养,加强医学生的医患沟通水平,通过3年的学习,为社会输出满足社会需求的,医学科学精神和医学人文精神相结合的,有熟练临床工作能力和独立临床科研工作能力,高素质的临床医学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其他医科院校对建立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的探索为保证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国内医科院校近年来一直在探索,希望通过评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重庆医科大学在研究中发现,我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转向以学生为中心,以临床训练为根本,以岗位胜任力为导向,注重教育与职业的衔接。

硕士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实施细则

硕士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实施细则

硕士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实施细则一、评估对象二、评估标准1.专业设置与发展:评估硕士学位授权点的专业设置是否与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相符,是否满足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要求。

2.教学团队和师资力量:评估硕士学位授权点的教学团队是否具备一定的师资力量,包括具有博士学位的导师数量、导师的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等。

3.教学条件与教学资源:评估硕士学位授权点的教学条件是否满足教学和实践的需要,包括实验室设备、图书馆资源、实习基地等。

4.教学质量与效果:评估硕士学位授权点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包括学生的学习情况、毕业生的就业情况、科研成果等。

5.硕士学位论文管理与评阅:评估硕士学位授权点对学生的论文管理和评阅制度,包括是否严格执行规定的流程和标准。

6.质量保障体系:评估硕士学位授权点的质量保障体系,包括学校是否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监控机制和质量保证机制等。

三、评估程序1.评估申请:学校根据需要提交硕士学位授权点的评估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材料和资料。

2.评估准备:评估组准备评估工作,包括制定评估方案、组织评估组成员、确定评估时间等。

3.评估实施:评估组对硕士学位授权点进行实地考察,包括听取学校的汇报、查阅相关的文件和资料、进行实地访谈等。

4.评估报告:评估组根据评估结果编写评估报告,并向学校提出评估意见和改进建议。

5.整改和复评:学校根据评估报告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并向评估组提交整改报告。

评估组对学校的整改情况进行复评。

6.结果公示:评估结果经评估组确认后,向学校公示,并向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四、评估周期总结起来,硕士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实施细则是对高等教育机构的硕士学位授权点进行评估的具体规定。

通过评估,可以促进学位授权点的质量和水平,提高教育的质量,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

同时,评估结果也可以为高等教育机构改进和提升硕士学位教育的质量提供有益的参考。

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课程体系实施细则

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课程体系实施细则

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课程体系实施细则(试行)(首医大校字〔〕号)为了提高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强化学位课程的改革建设,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首都医科大学关于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提高培养质量的通知》(首医大校字〔〕号),结合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研究生学位课程体系的指导思想研究生课程体系的指导思想为“顶层设计、整体规划、局部优化”,即学校对研究生课程体系进行整体设计、规划,各学科专业根据学校的设计、规划,依据学科发展特色,对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进行局部优化。

研究生课程体系建立个平台,不同学位层次和类型的研究生按照不同的学分要求,从建立的个课程平台中进行选择组合研究生学位课程。

二、研究生学位课程体系的内容(一)课程体系的总体框架──多平台、不同模块设计方案.基础理论知识平台()方法学课程模块:有关方法学的课程,包括医学统计学、医学科研方法学等;()生命科学理论进展课程模块:包括细胞生物学研究进展、分子生物学研究进展、神经科学研究进展、免疫学研究进展等。

此类课程组织、集合北京市及全校的著名教授、优秀人才资源,结合基础研究与临床研究,从整个学科体系开设课程,要求精、广、深,反映生命科学的前沿,使学生了解生命科学前沿知识及学科发展的趋势。

.基础实验课程平台()生物医学安全性或医学安全性课程:主要强调实验操作者或临床工作人员本身的自我保护及有毒、有害物质的正确处理方法,增强保护自身及人类生存环境的意识;()实验技术课程模块:如机能实验技术、医学形态实验技术、医学病原实验操作1 / 8技术,细胞生物与分子生物实验操作技术,主要加强研究生实验训练,提高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培养;开设现代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课程,主要介绍当代生物医学研究领域中最新和最常用大型实验仪器设备的实验原理、应用范围等知识,从而提高学生的科研及创新能力,促进自主创新型人才的涌现。

.综合素质培养平台以系列讲座的形式聘请著名学者讲解医学史、科学技术史、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科技论文与课题申请书的撰写、科研成果的申报等。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首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培养既具有较强临床实践能力又具备较好的临床应用研究能力、既具有良好的学术资质又具有合格的临床实践从业资质的高层次医学适用型人才。

1.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人文素养和专业素质。

2.掌握坚实的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较强临床分析和实践能力以及良好的表达能力与医患沟通能力。

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常见多发病诊治工作。

3.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并有一定的临床研究能力和临床教学能力。

4.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和较好的外语交流能力。

二、培养对象五年制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或符合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其他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三、学习年限学习年限一般3年。

其中临床轮转时间不少于33个月。

四、学分要求学位课程、实践培养与学术培养共需修满25.0学分。

其中学位课程要求为15.0学分;开题报告与开题考核2.0学分;学术讲座:至少2.0学分;临床训练与考核学分6.0学分。

五、学位课程培养与考核所修课程总学分不低于15.0学分,包括公共必修课6.0学分,必选课8.0学分,选修课不低于1.0学分。

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评定,必修课、必选课70分及格,选修课60分及格。

1.公共必修课:共6.0学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36学时,2.0学分自然辩证法概论:18学时,1.0学分外语(英语):72学时,3.0学分2.必选课:共8.0学分医学科研中的统计学方法:65学时,3.0学分医学科研方法学(专业型):36学时,2.0学分临床岗位综合素质训练:18学时,1.0学分临床通用技能训练:36学时,2.0学时3.选修课:1.0学分医学信息检索:18学时,1.0学分(或选修本临床学院开设的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关课程研究生课程)学位课程教学采取面授、自学与网络课程相结合的方式。

一般面授课程安排在第一学期周末集中授课。

六、临床实践培养与考核临床能力训练为在所学二级学科及相关学科范围内进行以提高临床实践能力为主的临床轮转培养,按照《北京地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见附件)的要求进行。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系统构建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系统构建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系统构建作者:马超群王玉萍王建军李岩来源:《教育教学论坛》2017年第35期摘要:本文以长安大学交通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为例,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构建了专硕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系统。

宏观层面对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进行质量评估,微观层面对研究生个体综合能力进行质量评估,并分别建立了两个子系统的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和权重,为专硕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提供客观量化的依据。

关键词:专业学位硕士;交通工程;质量评估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35-0062-042009年3月教育部下发《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该文件主要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培养模式做出了指导,明确规定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随后国家进一歩对全日制专业硕士教育的配套管理做出了相应调整,推行将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转变政策,实现研究生教育结构的历史性转型和战略性调整。

新政策出台后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发展迅速,近几年研究生招生总趋势一直呈增长态势,其中专业硕士招生比不断扩大,截至2016年统计数据,专业硕士招生规模已经达到27万人,占比达46%,与学术型硕士招生规模基本持平。

随着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工程技术应用为导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能否保证?是否适应行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培养模式将如何发展完善?这不但是高等学校研究生教育亟待解决的问题,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本文以长安大学交通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为例,建立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系统,为专业硕士培养提供客观量化的依据。

一、专硕培养质量评估系统框架设计(一)专硕培养质量评估系统构建原则质量评估是指根据某类标准和某种规则,采用规定的工具和方法,对产品质量优劣进行客观评价和衡量的活动过程。

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2013

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2013

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2002年4月制定 2013年7月修订)医学(理学、工学)博士科学学位一、培养目标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掌握有关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对本学科的最新进展和发展趋势有深入的理解,熟悉并了解相关学科的重要理论和技术。

3.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创造性地研究和解决本学科中的有关理论和实际问题。

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4.胜任本学科高校讲师和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所承担的教学及科研任务。

5.熟练掌握和运用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二、研究方向见各专业培养方案。

三、学习年限及时间安排博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

二年时间内完成课程学习;入学后直接进入学系(教研室)、科室进行科研能力训练及学位论文工作;安排一个学期的教学或临床训练工作。

第一学年末(第二学期)之前进行开题报告与开题考核。

四、学习过程学分要求研究生学习实行学分制,为使博士生确实能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博士生应加强课程学习,博士生课程学习学分要求为7.0学分;学位论文答辩前应修满25.0学分。

研究生所选修课程,均应参加考试,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评定。

必修课及必选课70分及格,选修课60分及格。

1.公共必修课共5.0学分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36学时 2.0学分外语(英语)72学时 3.0学分2.必选课至少2门至少 2.0学分生命科学理论课程一门 1.0学分选课表选择课程一门 1.0学分3.选修课不做要求4.开题报告与开题考核 2.0学分5.学术讲座至少10.0学分(其中本人作报告至少占 4.0学分,包括学位论文中期汇报 1.0学分)学术讲座具体规定见《首都医科大学关于加强研究生学术讲座的实施意见》。

6.教学工作或临床工作 1.0学分7.科研训练与考核 5.0学分(其中包括医学研究中的生物安全防护学习与考核0.5学分)共计25.0学分五、教学工作和临床工作1.校本部各基础学科的研究生要安排一定时间的教学工作,各学系(教研室)按低年讲师的要求安排一轮教学任务。

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科学学位

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科学学位

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科学学位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印制2019年7月前言研究生培养方案是研究生教学和培养过程中遵循的重要规范。

为了更好地适应学校学位授权学科建设发展和研究生培养的需要,学校研究生院2019年组织相关学院(学系)对相关学科的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了统一修订,其中校本部各学院负责各基础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各临床专科学院(系)负责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学各专业研究生临床培养方案的修订。

修订后的培养方案总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基本要求,并遵循教育部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和医学教育改革的最新工作精神。

各学科的培养方案按照一级学科制定,力求体现不同学位类型和不同学位层次研究生的培养需要,在一级学科统一培养要求的基础上,体现各二级学科的培养要求。

修订后的各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自2019级研究生开始执行。

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2019年7月目录科学学位生物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科学学位) (1)生物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科学学位) (3)生物医学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科学学位) (5)生物医学工程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科学学位) (7)基础医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科学学位) (9)基础医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科学学位) (11)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科学学位) (13)临床医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科学学位) (15)口腔医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科学学位) (17)口腔医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科学学位) (19)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科学学位) (21)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科学学位) (23)中医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科学学位) (25)中西医结合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科学学位) (27)药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科学学位) (29)药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科学学位) (31)中药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科学学位) (33)护理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科学学位) (35)护理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科学学位) (37)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科学学位) (39)心理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科学学位) (41)思想政治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科学学位) (43)生物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科学学位)一、培养目标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研究生培养质量指标-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研究生培养质量指标-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研究生培养质量指标-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研究生教育是高等教育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高水平、高素质的研究人才对于一个国家的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因此,评估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成为各高校和教育部门关注的焦点。

研究生培养质量指标即衡量和评价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标准和指标体系。

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研究生培养质量指标,可以帮助高校和教育管理部门全面了解和掌握研究生培养的情况,从而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研究生培养质量指标的制定需要兼顾定性和定量的评价指标,既关注学术研究水平,又注重学术道德和科学素养的培养。

比如,可以从研究生的论文质量、学术交流能力、实践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

同时,还需要考虑研究生培养的特点和需求,结合国家和社会的发展需求,制定适用的指标体系。

然而,研究生培养质量指标的制定并非一蹴而就的过程,需要多方参与、多方协商,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只有形成了科学合理、全面有效的指标体系,才能更好地推动我国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发展,为国家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本文主要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引言部分概述了研究生培养质量指标的研究背景和意义,介绍了研究生培养质量指标的重要性以及本文的目的。

它起到引领读者进入文章主题的作用。

正文部分主要探讨了研究生培养质量指标的重要性和分类。

在2.1小节中,详细讨论了研究生培养质量指标对于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指导意义,以及培养质量指标的优势和作用。

在2.2小节中,对研究生培养质量指标进行了分类,包括学术能力指标、科研能力指标、实践能力指标等。

结论部分总结了全文的内容,并对研究生培养质量指标提出了建议。

在3.1小节中,对整篇文章进行了简要总结,强调了研究生培养质量指标的重要性和分类的目的。

在3.2小节中,提出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研究生培养质量指标的建议,包括加强学术导师的培养能力、优化培养过程中的评价体系、关注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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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2.2医疗设施或/和实验室设备※
(权重:0.4)
0点评估指标体系
学科专业:单位名称:培养点代码:培养学位类型:□科学学位□专业学位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标准
检查
方法
单项取值范围及合格分数线
得分
单项取值范围
合格分数线
1.学术队伍
(25分)
1.1指导教师及学术梯队※
(权重:0.8)
1.有1名博士研究生导师(或符合博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基本标准人员),2名硕士研究生导师,3名副高以上职称人员(不能重复计算) 6.0分;
0~2.0
1.2
5.管理工作
(5分)
5.1管理人员配备
(权重:0.5)
本学科有专人负责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管理人员熟悉研究生培养全过程及研究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审查上交材料、座谈、实地考察
0~2.5
1.5
5.2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权重:0.5)
对本学科研究生及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有明确合理的课程学习、临床训练、课题研究、学位论文答辩及思想教育工作的管理规定和实施计划,具有保证各项制度有效执行的机制。
前两项总共最高加3.0分、
审查上交材料
0~10.5
6.3
4.教学情况
(10分)
4.1研究生教学情况
(权重:0.4)
作为导师指导小组成员协助指导一定数量的研究生2.5分
每参讲一门研究生课程加0.5分,最高加1.5分
审查教学大纲、带教老师名单、学术讲座记录、出科考核记录、轮转手册等
0~4.0
2.4
4.2学术讲座
审查上交材料、实地考察
0~10.0
6.0
2.3科研经费※
(权重:0.5)
1.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近三年可使用科研经费平均2万元/导师/年;硕士科学学位研究生导师近三年可使用科研经费平均3万元/导师/年5.0分
2.整个培养点目前可使用课题经费5万元2.5分
导师人均经费每增加2万元加1.0分,每减少0.5万元减1.0分;整个培养点经费每增加5万元加1.0分,每减少0.5万元减1.0分最高加5.0分
审查上交材料
0~20.0
12.0
1.2优化队伍结构与提高教师素质的机制与措施
(权重:0.2)
有明确的导师队伍建设规划,有合理有效的措施
审查上交材料、座谈
0~5.0
3.0
2.培养条件
(25分)
2.1公共服务体系
(权重:0.1)
拥有必要的本专业图书资料;至少每位导师配备一台计算机且可以上网。
同下
0~2.5
审查上交材料
0~7.0
4.2
3.3科研课题
(权重0.3)※
近三年具有一项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的局级或以上级别的在研纵向科研课题: 6.5分;
多一项局级或以上级别在研纵向课题加1.0分;具有首都医科大学基础、临床合作研究的局级或以上级别的课题,每个加0.5分。最高加4分
0~10.5
6.3
3.4科研成果
(权重:0.3)※
审查上交材料
0~20.0
12.0
1.2优化队伍结构与提高教师素质的机制与措施
(权重:0.2)
有明确的导师队伍建设规划,有合理有效的措施。
审查上交材料、座谈
0~5.0
3.0
2.培养条件
(25分)
2.1公共服务体系
(权重:0.1)
拥有必要的本专业图书资料;至少每位导师配备一台计算机且可以上网。
同下
0~2.5
近五年该培养点有一篇被SCI/EI/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或有5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6.5分
每增加一篇SCI/EI/SSCI收录论文或5篇核心期刊论文加1.0分;
近五年在此研究方向获局级一等科研成果奖加1.0分;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加2.0分
符合上述要求的文章或获奖有一项或以上属于首医系统基础临床合作成果:加1.0分
附件2首都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点评估指标体系
学科专业:单位名称:培养点代码:培养学位类型:□科学学位□专业学位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标准
检查
方法
单项取值范围及合格分数线
得分
单项取值范围
合格分数线
1.学术队伍
(25分)
1.1指导教师及学术梯队※
(权重:0.8)
1.有1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符合研究生导师遴选基本标准人员),2名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包括导师):6.0分
1.5
2.2医疗设施或/和实验室设备※
(权重:0.4)
专业学位培养点:能满足研究生临床能力训练需要。拥有生均5张病床,影像医学与核医学、麻醉学、皮肤病与性病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培养点应具备足够的检查、治疗设备或手术间等,口腔医学培养点具有生均1张口腔综合治疗椅。
科学学位培养点:有专门的实验室及必需的仪器设备。
(权重:0.4)
1.平均半年举办院学术讲座一次或以上2.5分
2.平均半年举办校级学术讲座一次或以上3.0分
3.平均半年举办国内学术讲座一次或以上3.5分
4.平均半年举办国际学术讲座一次或以上4.0分(以高分计算)
0~4.0
2.4
4.3临床轮转(仅限专业学位)
(权重:0.2)
能保证研究生按照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在规定的科室轮转,并达到培养方案对病种、病例数的要求。有明确的临床能力培养计划和专门的带教老师。
(多1名硕导加1.0分;反之减2.0分;多1名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加0.3分;反之减0.3分。最高加4.0分)
2.学术队伍年龄结构
55岁以下硕导占导师总人数100%:5.0分;占80%:4.0分;占60%,:3.0分;占60%以下:2.0分
50岁以下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导师除外)占100%:5.0分;占80%:4.0分;占60%:3.0分;占60%以下:2.0分
审查上交材料
0~12.5
7.5
3.科学研究
(35分)
3.1学科建设规划
(权重:0.2)
定位明确,符合实际;具有明确目标,有目的、有计划的创造条件,培养引进人才。
审查上交材料
0~7.0
4.2
3.2研究方向
(权重:0.2)※
有1个稳定的、特色突出的研究方向。5.0分
增加1个研究方向加1.0分最高加2.0分
(多1名博导加1.0分;反之减2.0分;多1名硕导加0.5分;反之减0.5分;多1名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加0.3分,反之减0.3分。最多加4.0分)
2.学术队伍年龄结构
60岁以下导师(包括博导和硕导)占100%:5.0分;占80%:4.0分;占60%:3.0分;占60%以下:2.0分
50岁以下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导师除外)占100%:5.0分;占80%:4.0分;占60%:3.0分,占60%以下: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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