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划分标准

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一、简介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
二、划分标准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1]。
2、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各行业划型标准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5、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6、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

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小微企业是指在国家有关规定的资产总额、年销售收入、年利润总额等方面符合一定标准的企业。
小微企业通常具有规模小、灵活性强、适应性强等特点,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那么,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首先,小微企业的资产总额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小微企业的资产总额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具体标准是指,微型企业的资产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小型企业的资产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这一标准是根据企业的规模和经营情况而定的,资产总额在一定范围内可以更好地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规模大小。
其次,小微企业的年销售收入也是认定的重要标准之一。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小微企业的年销售收入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具体标准是指,微型企业的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000万元;小型企业的年销售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这一标准是根据企业的市场规模和销售情况而定的,年销售收入在一定范围内可以更好地反映企业在市场中的地位和经营情况。
此外,小微企业的年利润总额也是认定的重要标准之一。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小微企业的年利润总额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具体标准是指,微型企业的年利润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小型企业的年利润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这一标准是根据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经营状况而定的,年利润总额在一定范围内可以更好地反映企业的盈利情况和经营能力。
综上所述,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资产总额、年销售收入、年利润总额等方面。
只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企业才能被认定为小微企业,从而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和优惠待遇。
希望各位企业能够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合理认定自身的企业类型,更好地发展壮大。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工信部)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工信部)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工信部)一、简介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
二、划分标准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标准。
2、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各行业划型标准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5、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小微企业的标准是什么

小微企业的标准是什么小微企业是指在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雇佣少于二十人,年营业额不超过两千万元人民币的企业。
小微企业在中国经济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对于促进就业、促进经济发展、带动地方经济发展都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那么,小微企业的标准是什么呢?首先,小微企业的规模应该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小微企业的员工人数不超过二十人,年营业额不超过两千万元人民币。
这是小微企业的基本标准,也是小微企业在经济活动中的基本特征。
小微企业的规模小、灵活,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的需求变化,同时也更容易获得政府的支持和扶持。
其次,小微企业应该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创新能力。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技术创新已经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
小微企业如果想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创新能力。
只有不断地进行技术创新,才能够不断提高产品的竞争力,满足市场的需求,从而获得更好的发展。
再次,小微企业应该具备良好的管理和运营能力。
良好的管理和运营能力是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小微企业在管理和运营方面应该注重规范化、科学化,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成本,提高盈利能力。
只有具备良好的管理和运营能力,小微企业才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最后,小微企业应该具备社会责任意识。
作为社会的一员,企业除了要追求自身的利润和发展,还应该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
小微企业应该关注员工的权益,关注环境保护,关注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回馈社会,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自己的贡献。
只有具备了良好的社会责任意识,小微企业才能够获得更好的社会口碑和发展空间。
综上所述,小微企业的标准包括规模适中、技术创新、良好的管理和运营能力以及社会责任意识。
只有具备了这些标准,小微企业才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获得持续稳定的发展。
希望小微企业在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中,能够不断提升自身的竞争力,为中国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小徽企业的标准

小徽企业的标准一、小微企业标准是什么?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三个:1、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2、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3、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二、小微企业行业划型是怎样的?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下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工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批发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统称。
只有在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和税收指标等三个方面达到要求的企业,才能被称为小微企业。
目前我国对小微企业的扶植力度是比较大的,除了减免税费外,还从资金方面给予支持,为其打开融资渠道。
【法律依据】:小微企业的标准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
小微企业的标准是什么

小微企业的标准是什么小微企业是指在国家相关规定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那么,小微企业的标准究竟是什么呢?在我看来,小微企业的标准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小微企业的规模应该是一个重要的标准。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小微企业的从业人数一般不超过200人,年营业额不超过2000万元。
这一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出企业的规模大小,也是衡量小微企业的重要指标之一。
其次,小微企业的创新能力也是一个重要的标准。
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企业要想生存和发展,就必须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
小微企业应该注重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的能力,不断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再次,小微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也是一个重要的标准。
作为企业,除了谋求自身利润和发展,还应该承担起一定的社会责任。
小微企业应该关注员工福利,履行环保义务,积极回馈社会,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此外,小微企业的管理水平也是一个重要的标准。
良好的管理水平可以提高企业运作效率,降低成本,提高盈利能力。
小微企业应该注重人才培养,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
最后,小微企业的发展前景也是一个重要的标准。
企业的发展前景直接关系到企业的长远发展和生存。
小微企业应该注重市场调研,把握市场动态,制定科学的发展战略,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小微企业的标准应该包括规模、创新能力、社会责任感、管理水平和发展前景等方面。
只有在这些方面都达到一定的标准,企业才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实现稳健发展。
希望小微企业能够不断提升自身的标准,为中国经济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小微企业的标准是什么

小微企业的标准是什么
小微企业是指在国家规定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和年营业额等方面均符合一定标准的企业。
那么,小微企业的标准究竟是什么呢?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小微企业的标准可以有多种解读。
首先,从企业规模来看,小微企业的从业人数一般在100人以下,资产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年营业额在5000万元以下。
这是国家对小微企业的一般定义,不同国家或地区对小微企业的标准可能有所不同,但总体来说,小微企业的规模相对较小。
其次,从企业经营状况来看,小微企业通常是由少数人创办或管理的,其经营范围可能涉及到不同的行业和领域。
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一般比较灵活,能够快速适应市场变化,灵活调整经营策略。
再次,从企业发展阶段来看,小微企业通常处于初创期或成长期,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挑战和机遇。
小微企业的标准也可以从其发展阶段来理解,比如初创期的小微企业可能更加注重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而成长期的小微企业可能更加注重品牌建设和市场占有率。
此外,从企业管理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来看,小微企业也有其独特的标准。
小微企业可能在管理水平和技术创新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但也可能在某些领域具有突出的表现和优势。
综上所述,小微企业的标准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涉及到企业的规模、经营状况、发展阶段、管理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等多个方面。
不同的企业可能会有不同的标准,但总体来说,小微企业应该具备灵活、高效、创新的特点,能够适应市场的变化,不断提升自身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希望本文所述对您有所帮助,谢谢阅读。
关于小微企业的概念

关于小微企业的概念、特征及国内部分地区的具体做法一、小微企业的概念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是由中国首席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的,目前主要指那些产权和经营权高度统一,产品(服务)种类单一,规模和产值较小,从业人员较少的经济组织。
二、小微企业的特征1、投资主体和组织形式多元化。
投资人既可以是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复员军人、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征地拆迁失地农民,由可以是其他城乡无业居民;在创建小微型企业时,既可以申办成个体工商户、独资企业,又可以是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有限责任公司。
2、出资来源和形式多元化。
小微型企业融资渠道主要是自有资金、亲戚朋友借款,很少有正式的融资渠道。
投入的资金既可以是实物资产、知识产权,也可以是货币资金。
小微型企业固定资本少,对经营所需的工具和设备、技术、场地等要求不高。
3、生产销售灵活。
小微型企业大部分是以“前村后店”的模式组织生产运作,质量管理不很完善,采用劳动密集型的技术和手工艺。
销售上采用直销方式,且以服务本地市场为主,运作方式灵活而富有流动性。
4、内部管理松散。
小微型企业员工以家庭成员为主,且大都是通过正式的就业渠道不能就业的人,其员工薪酬具有不确定性,基本没有非正式的薪酬制度,财务会计制度也不健全,少量而不规范的会计活动也只是为了应付上缴的税费。
“国九条”的主要内容2011年10月12日,国务院出台了9条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被称为“国九条”,其主要内容是:(1)商业银行重点加大对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小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对其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
(2)清理纠正金融服务不合理收费。
(3)拓宽小微型企业融资渠道,扩大集合票据、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等融资工具。
(4)细化差异化监管政策,对发行金融债所对应的单户500万元以下的小微型企业贷款,在计算存贷比时可不纳入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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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概念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为小微企业减轻负担,助力小微企业尽快成长,媒体纷纷报道。
然而,媒体经常将国家扶持的小微企业与税法中的小微企业混为一谈,宣传小微企业都可以享受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减半征收,都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营业税优惠等。
这是不对的,这种宣传造成了很多小微企业的误解,一些小微企业由于不符合条件不能享受税收优惠,反而误以为税务机关故意刁难小微企业。
综合现在的税收政策,小微企业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符合工信部标准的小微企业、享受增值税(营业税)优惠的小微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
一、符合工信部标准的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是指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标准的企业。
其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共划分了16个行业。
比如工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比如零售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享受增值税优惠的小微企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规定:“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
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
因此,增值税(营业税)小微企业是以月销售额为标准,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
三、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
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的规范叫法是小型微利企业,它是企业所得税特有名词。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则根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员、资产总额制定,共划分了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两大行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财税[2015]34号第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
因此,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三项都符合条件,才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
四、小微企业可以享受的税费优惠
符合工信部标准的小微企业若不符合上述条件,不能享受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但可以享受其他税费优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1]105号)规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止.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上述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4]78号)将此项优惠延续到2017年12月31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收小型微型企业发票工本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759号)第一条规定:“各地税务机关要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有关规定,在小型微型企业领购发票时免收发票工本费。
”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1]104号)第一条规定:“对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认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上述优惠只要是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小型小微企业
就可以享受,而不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和增值税(营业税)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应特别注意。
五、小微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的区别
对比可以看出,工信部划分的小微企业是以营业收入和(或)从业人员(如工业、零售业)、营业收入和(或)资产总额(如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从业人员和(或)资产总额(如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为标准划分;增值税(营业税)小微企业是以小规模纳税人和月(季)营业收入划分;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是以年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员和资产总额划分。
因此,并不是企业符合小微企业的条件,就一定符合税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条件,不符合税法规定小微企业条件的不能享受税收优惠。
下面笔者以工业和零售业一般纳税人为例说明:
可以看出,工业企业A和工业企业B虽都属于小微企业,但A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而B不可以;零售企业C虽属于小微企业,但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零售企业D虽属于中型企业,但可以享受相当于10%税率的小型微利企业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