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火电机组功率突降切机保护涉网技术要求
电网运行规则(试行)

电网运行规则(试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2号《电网运行规则(试行)》已经2006年10月26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主席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主席柴松岳二○○六年十一月三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电力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监管条例》和《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电网运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电网企业及其电力调度机构、电网使用者和相关单位应当共同维护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三条电网运行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
电力调度应当公开、公平、公正。
本规则所称电力调度,是指电力调度机构(以下简称调度机构)对电网运行进行的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
第四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电力监管机构)依法对电网运行实施监管。
第五条本规则适用于省级以上调度机构及其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网企业、电网使用者和相关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安装调试、研究开发等单位。
第二章规划、设计与建设第六条电力系统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第七条电网与电源建设应当统筹考虑,合理布局,协调发展。
电网结构应当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运行灵活,符合《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和《电力系统技术导则》的要求。
第八条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核准的拟并网机组,电网企业应当按期完成相应的电网一次设备、二次设备的建设、调试、验收和投入使用,保证并网机组电力送出的必要网络条件。
第九条电力二次系统应当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并与电力一次系统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同步进行。
电网使用者的二次设备和系统应当符合电网二次系统技术规范。
第十条涉及电网运行的接口技术规范,由调度机构组织制定,并报电力监管机构备案后施行。
拟并网设备应当符合接口技术规范。
第十一条电网企业和电网使用者应当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相关国际标准,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核准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
火切机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火切机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总则火切机工作是一项危险性较大的工作,为了保障操作人员的安全,降低事故的发生率,特制定本《火切机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二、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并具备一定的火切技术和安全知识。
2.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定,不得有违规操作的情况。
3.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火切机的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能够独立操作和故障排除。
三、操作前的准备工作1. 在操作火切机前,操作人员必须了解所要切割的工件的材质、厚度和切割要求,以及切割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2. 火切机必须经过检查和维护,保证设备的完好性。
如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报修或更换设备。
3. 准备好必要的防护设备,包括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服等,并确保其正常使用。
四、操作过程中的安全措施1. 在操作火切机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保持专注,避免分神或轻视安全风险。
2. 操作人员必须正确使用操作台上的各个控制按钮和开关,不得擅自更改或调整设备的工作参数。
3. 在启动火切机前,必须保证周围没有人员,以免造成意外伤害。
4. 在切割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防止被喷溅出的熔融金属伤害。
5. 操作人员必须在切割过程中保持稳定的工作姿势,避免因姿势不良导致的工伤。
6. 在火切机工作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如设备异常、杂质干扰等,必须立即停机排除故障后再次启动。
7. 切割结束后,必须关闭火切机的电源开关,并进行设备的清理和维护工作。
五、事故应急处理1. 在发生火切机事故时,首先要保证自身安全,迅速切断电源,并报告相关负责人和安全人员。
2. 如果是人员伤害事故,应及时进行急救处理,并送医院就诊。
3. 如果是设备故障事故,应及时报修,并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处理和维修。
4. 事故后要进行事故分析和原因查找,总结经验教训,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安全操作规程的宣传和培训1. 公司必须定期开展安全操作规程的宣传和培训,确保操作人员了解并掌握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重点反事故措施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生技[2005]400号公司系统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有关单位: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工作方针,完善各项反事故措施,进一步提高电网安全生产水平,国家电网公司通过总结分析近年来公司系统发生重大事故的特征,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点反事故措施(试行),现印发执行.做好防止电网生产重大事故的措施,是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条件,是制造、设计、安装、调试、生产等各个单位的共同任务。
因此,各有关方面都应认真贯彻落实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本重大反措并不覆盖全部反事故技术措施,各单位应根据本重大反措和已下发的输变电设备预防事故措施,紧密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反事故技术措施,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国家电网公司(印)二〇〇五年六月十四日目录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 (4)2 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23 防止机网协调事故 (3)4 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
65 防止枢纽变电站全停事故……………………………。
126 防止输电线路事故………………………………….。
…。
.137 防止输变电设备污闪事故 (16)8 防止直流输电和换流设备事故 (18)9 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事故.................................。
(21)10 防止互感器损坏事故 (25)11 防止开关设备事故 (28)12 防止接地网和过电压事故 (34)13 防止直流系统事故………………………………………。
.3814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
4015 防止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与电力通信网事故…………。
发电机零功率切机保护原理及逻辑优化方案

摘要:大型火力发电机组由于输电线路故障导致机组无法输出有功功率,汽轮机甩负荷过程中,由于发电机未跳闸,汽轮机判断机组仍处于并网发电状态,此时电气量保护无法动作于发电机解列灭磁,发电机组的功率突降可能造成系统有功功率突然不足,引起电网系统频率的不稳定变化,大大增加了电网系统的运行风险。
通过零功率切机保护判别系统功率缺失并快速动作于机组解列灭磁,可防止机组过电压并降低火力发电机组热力设备损坏风险。
因此配置逻辑合理、动作可靠的零功率切机保护有着重要意义。
1、引言火力发电厂由于输电线路故障使功率无法送出,发电机发生功率突降为零,此时汽轮机剩余的能量使发电机组转子加速,对发电机组热力系统及电气系统产生较大的危害和影响。
此时,如果机组保护不能快速、可靠动作,会产生严重后果 [1]。
配置零功率切机保护不仅能够解决输电线路故障,发电机组无法正常输出有功功率状态下的安全停机问题,更重要的是可以解决输电线路事故后过载的热稳定问题[2-3]。
2、零功率切机保护原理及逻辑构架2.1、零功率切机保护原理发电机正常运行过程中发生甩负荷故障时,发电机有功功率由某一高值突降到某一低值,发电机电压突增、电流突降。
因此可以采用发电机的机端电压、电流及有功功率等电气元件作为故障特征元件,发电机零功率切机保护通过判别发电机电气量变化情况,快速判别发电机组处于有功功率无法正常送出的故障运行工况。
2.2、零功率切机保护逻辑框架2.2、零功率切机保护逻辑原理图2.2.2、零功率切机保护逻辑起动元件(1)、起动元件:发电机功率突降为零时,发电机电压突增、机组频率突增。
起动元件:发电机功率突降为零时,因发电机主汽门未关闭,发电机转速迅速上升。
2.2.3 零功率切机保护逻辑判据(1)、机组输出功率小于设定值,发电机功率突降为零时,主变高压侧一次功率突降为零,其中有功功率大于零判据可防止系统震荡时误动作,低功率定值应小于发电机的最低出力。
(2)、高压侧电流至少两相小于判据。
火力发电机组辅机故障减负荷技术规程

火力发电机组辅机故障减负荷技术规程
火力发电机组辅机故障减负荷技术规程
一、概述
为确保火力发电机组辅机在运行过程中安全可靠,减少故障发生,提高设备运行效率,制定此技术规程。
二、故障类型
火力发电机组辅机故障可分为电气故障、机械故障、控制系统故障等。
三、故障预防
1. 定期检查,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2. 定期更换易损件,减少故障率。
3. 保持设备清洁,防止灰尘积累引起故障。
4.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障设备处于最佳状态。
5. 建立健全的备品备件库,保障故障排除时间。
四、故障处理
1. 对于电气故障,首先要检查设备的电源和电气连接情况,确认电器元件的正常运行。
2. 对于机械故障,首先要检查设备的工作状态,确认机械部件的正常运行。
3. 对于控制系统故障,首先要检查系统的接线、信号传输情况,确认控制器的正常运行。
4. 在排除故障的同时,应及时通知设备负责人,并记录故障现象和处理过程。
五、故障减负荷技术
1. 当发现设备存在故障时,应立即采取减负荷措施,保障设备安全运行。
2. 减负荷的方法包括降低设备运行负荷、停机检修等。
3. 在减负荷过程中,应注意保持设备运行状态的稳定,防止出
现二次故障。
六、后续工作
1. 对于常见故障,应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对于不常见的故障,应立即采取措施解决,并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防止类似故障再次发生。
3. 经过故障处理后,应记录故障原因、处理方法以及持续观察设备运行状况,避免类似故障再次发生。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火电机组功率突降切机保护涉网技术要求

附件2 火电机组功率突降切机保护涉网技术要求1 机组功率突降切机保护功能1.1 机组功率突降切机保护功能在下列情况下应能正确动作:a)系统故障或异常,导致机组与系统间的输电通道断开;具体工况:Ⅰ)单回线路不对称故障及永久故障跳闸;Ⅱ)双回线路相继故障跳闸;Ⅲ)系统振荡(振荡周期300~2000ms)过程中单回线路不对称故障及永久故障跳闸;Ⅳ)系统振荡(振荡周期300~2000ms)过程中双回线路相继故障跳闸。
b)安稳系统动作,导致机组与系统间的输电通道断开;具体工况:系统振荡(振荡周期300~2000ms),安稳系统动作解列。
c)断路器偷跳、误碰、手跳,导致机组与系统间的输电通道断开;具体工况:机组与系统未发生故障,电厂出线本侧及对侧解列。
d)其他原因造成的发电厂输电通道断开。
1.2 机组功率突降切机保护功能在汽轮发电机组正常调节、停机、热工保护动作或系统扰动等非机组解列情况下不应误动,主要包括下列情况:a)机组正常起机、并网、调节、停机;b)机组进相、迟相运行;c)交流系统故障或异常,机组与系统间的输电通道未断开;具体工况:Ⅰ)系统故障持续2000ms;Ⅱ)单回线路故障重合成功;Ⅲ)双回线路相继故障,双回线路及一回线路重合成功;Ⅳ)电厂及送出线以外系统故障期间,单回线路故障重合成功。
d)直流系统扰动,机组与系统间的输电通道未断开;具体工况:Ⅰ)直流系统送端电厂孤岛运行或与交流系统弱联系,直流系统发生故障再启动;Ⅱ) 直流系统送端电厂孤岛运行或与交流系统弱联系,直流系统发生因交流系统故障导致的换相失败。
e)系统振荡,机组与系统间的输电通道未断开;具体工况:系统振荡,振荡周期300~2000ms。
f)系统负荷投切;g)汽轮机主汽门关闭,机组与系统间的输电通道未断开;h)机组OPC动作(103%额定转速、机组功率-负荷不平衡保护、转速加速度)动作,调门关闭,机组与系统间的输电通道未断开;具体工况:系统故障,系统发生振荡及未发生振荡,OPC动作关闭调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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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收藏】电厂事故处理原则汇总电气事故处理原则一、电气设备系统发生事故时,立即汇报值长,在值长统一指挥下按下列原则处理:1. 根据表计指示、光字牌、继电保护动作情况和设备的外部象征,判明事故的性质,发生地点及其范围,并设法消除。
不得干涉所有自动装置、记录仪及打印机的正常工作。
2. 如果对人身及设备有威胁时,应立即解除威胁,必要时停止设备运行。
发生触电事故,应设法使触电人脱离电源,立即进行抢救。
3. 接到处理事故命令时,必须向发令人复诵一次,如命令不清或意图不明,应询问清楚再执行,执行后立即向发令人汇报。
4. 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应先切断电源,再进行灭火。
5. 发电机事故跳闸时,注意转子转速有明显的下降趋势,发电机定子三相电流为零,同时确认厂用电源供电正常;6. 母线失压时,应将该母线上的所有开关跳开,消除故障,恢复受影响的厂用电。
7. 系统频率标准是50Hz,正常运行频率不得超过50±0.2Hz。
如超出允许变动范围,应检查机组的出力,设法调整发电机端电压正常,并通知中调调度员处理。
8. 系统振荡时,尽量将发电机无功提高,如频率升高,应降低发电机有功出力,其它处理按中调命令进行。
9. 任何人无权将正常运行、动作正确的保护装置退出。
10. 对继电保护动作时的报警信号,灯光信号,当班人员必须准确记录,征得值长同意后方能将信号复归。
二、在下列情况下值长可不待调度令自行处理再汇报1. 将直接威胁人身安全的设备停电;2. 按照现场规程采取措施,解除对运行设备安全的威胁;3. 将故障设备进行停电隔离;4. 当厂用电源全部或部分中断时,恢复厂用电;5. 规程中规定,可以不待调度命令自行处理的其它操作。
三、厂用电事故处理原则1. 发生事故时,尽最大限度保证厂用电系统的运行。
2. 当全厂停电时,应尽快启动柴油发电机运行,恢复保安段供电,保证机组安全停运。
3. 事故处理时,应防止非同期并列。
4. 事故处理的各组人员应保持紧密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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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CSEE 中国电机工程学会标准T/CSEE XXXX-YYYY火电机组自动快速甩负荷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XXXX - XX - XX发布XXXX - XX - XX实施目次前言 (5)1 范围 (7)2 规范性引用文件 (7)3 术语和定义 (8)4 符号、代号和缩略语 (9)5 系统配置 (10)5.1 热力系统配置 (10)5.2 控制系统配置 (11)5.3 电气系统配置 (11)6 控制要求 (11)6.1 总体要求 (11)6.2 FCB主回路及触发信号 (13)6.3 锅炉侧控制要求 (13)6.4 汽机侧控制要求 (13)6.5 旁路及PCV阀控制要求 (14)6.6 FCB复位条件 (14)7 FCB 试验 (15)7.1 FCB适应性试验 (15)7.2 FCB 动态试验 (15)8 FCB 验收 (17)8.1 FCB 验收条件 (17)8.2 FCB 验收标准 (17)附录 A (资料性附录)FCB动作过程中机组主要参数记录表 (19)附录 B (资料性附录)机组总体FCB动作/试验情况一览表 (22)前言本标准按照《中国电机工程学会标准管理办法(暂行)》的要求,依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制定的主要技术内容为:——规定了适用范围(见第1 章);——提出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 章);——明确了本文件适用的术语和定义(见第3 章);——明确了本文件适用的缩略语(见第4 章);——提出了实现FCB功能的系统配置要求(见第5 章);——提出了实现FCB功能的控制要求(见第6 章)——提出了FCB 试验内容(见第7 章);——规定了FCB 的验收条件及标准(见第8 章);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国电机工程学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热工自动化标准专业委员会技术归口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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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火电机组功率突降切机保护涉网技术要求
1 机组功率突降切机保护功能
1.1 机组功率突降切机保护功能在下列情况下应能正确动作:
a)系统故障或异常,导致机组与系统间的输电通道断开;具体工况:
Ⅰ)单回线路不对称故障及永久故障跳闸;
Ⅱ)双回线路相继故障跳闸;
Ⅲ)系统振荡(振荡周期300~2000ms)过程中单回线路不对称故障及永久故障跳闸;
Ⅳ)系统振荡(振荡周期300~2000ms)过程中双回线路相继故障跳闸。
b)安稳系统动作,导致机组与系统间的输电通道断开;
具体工况:
系统振荡(振荡周期300~2000ms),安稳系统动作解列。
c)断路器偷跳、误碰、手跳,导致机组与系统间的输电通道断开;
具体工况:
机组与系统未发生故障,电厂出线本侧及对侧解列。
d)其他原因造成的发电厂输电通道断开。
1.2 机组功率突降切机保护功能在汽轮发电机组正常调节、停机、热工保护动作或系统扰动等非机组解列情况下不应误动,主要包括下列情况:
a)机组正常起机、并网、调节、停机;
b)机组进相、迟相运行;
c)交流系统故障或异常,机组与系统间的输电通道未断开;具体工况:
Ⅰ)系统故障持续2000ms;
Ⅱ)单回线路故障重合成功;
Ⅲ)双回线路相继故障,双回线路及一回线路重合成功;Ⅳ)电厂及送出线以外系统故障期间,单回线路故障重合成功。
d)直流系统扰动,机组与系统间的输电通道未断开;
具体工况:
Ⅰ)直流系统送端电厂孤岛运行或与交流系统弱联系,直流系统发生故障再启动;
Ⅱ) 直流系统送端电厂孤岛运行或与交流系统弱联系,直流系统发生因交流系统故障导致的换相失败。
e)系统振荡,机组与系统间的输电通道未断开;
具体工况:
系统振荡,振荡周期300~2000ms。
f)系统负荷投切;
g)汽轮机主汽门关闭,机组与系统间的输电通道未断开;
h)机组OPC动作(103%额定转速、机组功率-负荷不平衡保护、转速加速度)动作,调门关闭,机组与系统间的输电通道未断开;
具体工况:
系统故障,系统发生振荡及未发生振荡,OPC动作关闭调门。
i)功率突降切机保护应接入保护级CT。
2 机组功率突降切机保护并网检验
2.1 并网前做传动试验,检验装置出口回路正确。
2.2 并网前检查装置定值整定无误、装置压板正确投入、试验连线解除、二次回路恢复正常。
2.3 机组并网时检查装置无异常。
2.4 机组带负荷后,检查装置以下模拟量显示值正常:
a)各侧电流及其序分量、各侧电压及其序分量、功率、频率。
b)各侧电流、电压相角。
2.5 机组开、停机及负荷调节过程中,装置应无异常。
2.6 并网状态下汽轮机组做“常规法”甩负荷试验(即机组解列),分析保护动作行为,验证保护功能正常。
试验前应退出保护装置出口压板,确保甩负荷试验成功。
2.7 如并网状态下汽轮机组做“测功法”甩负荷试验(即关闭调门、机组不解列),保护不应动作,验证保护功能正常。
3 机组功率突降切机保护整定计算
3.1机组功率突降切机保护一般采用频率、电压、功率等元件构成,定值建议整定如下,原理不同的按厂家有关说明整定:
3.1.1频率定值整定
机组惯性时间常数指是指发电机的转轴上加额定转矩后,转子从停顿状态加速到额定转速所需要的时间,计算公式:
20N J M S ω=
其中,J 为发电机组整个轴系的转动惯量,0ω为发电机额定
转速(rad/s ), N S 为发电机容量。
对于大型火电机组,如无法获取惯性时间常数,一般取10s 。
发电机功率突降到零时的dt df /值为:
0cos G k N P df f dt P M
ϕ≈⋅⋅
其中,0f 为正常运行时机组频率,取50Hz ;G P 为发电机最小输出功率值,应可靠躲过发电机投入功率定值,一般取低于发电机投入功率定值5~10%;k ϕ为额定功率因数角。
考虑频率上升过程中调速器(DEH )的作用,dt df /元件应有较高的灵敏系数K ,一般取K ≥3,可得:
()set f df K dt t ∆>=∆
3.1.2 电压定值整定
正功率突降后,无功功率在发电机电抗和主变电抗上的电压降消失,在很短时间内发电机励磁调节器来不及反应,故引起主变高压侧和发电机机端正序电压突升。
正功率突降引起主变高压侧正序电压突升1U ∆,则1U ∆的标幺值为:
()1*G k d T B P tg U X X S ϕ⋅'∆=⋅+
其中,G P 和k ϕ的含义同上;B S 为电抗标幺值计算的统一基准容量;d X '为发电机瞬变电抗的标幺值(折算至统一基准容量);T X 为主变短路电抗的标幺值(折算至统一基准容量)。
正功率突降引起发电机正序电压突升1U ∆,则1U ∆的标幺值为:
1*G k d B P tg U X S ϕ⋅'∆=⋅
然后,由标幺值计算电压突增定值的有名值:
11*
/ n
U U U K
∆=∆⋅
主变电压突增判据的灵敏度一般取K≥1.2,发电机电压突增判据的灵敏度一般取K≥1.2。
3.1.3功率投入定值整定
当机组输出功率小于P set1时,即使发生正功率突降,对热力设备并不构成安全威胁,P set1应小于调度最低出力,一般取P set1=K k P n,可靠系数K k≤0.9, P n为调度最低出力。
3.1.4低功率定值整定
正向低功率定值P set2应小于功率投入定值P set1,且大于机组综合厂用电率对应的功率及输电通道断开时机组间的交换功率,P set2一般取(0.12~0.15)P e,P e为机组额定功率。
3.2 动作时间整定
保护动作时间应按以下原则整定并取最大值:
a)按躲过升压站断路器失灵保护动作时间整定,取0.5~
0.6s。
b)按躲过机组100%甩负荷后达到最高转速的时间t max整定。
c)机组OPC设动作延时的,按躲过OPC动作延时整定。
d)按躲过机组OPC动作后持续关闭调门的时间整定;103%超速保护动作一般关闭调门2S,功率-负荷不平衡保护动作一般关闭调门1~2s。
e)与交流系统弱联系或孤岛运行的直流送端电厂,应做仿真验证,无法保证保护可靠动作时,应按躲过直流系统故障再启动时间及直流换相失败时间整定,定值取不小于2.3s。
f)时间定值级差取0.5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