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法庭管理规定 优质文档

合集下载

模拟法庭相关法条

模拟法庭相关法条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 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 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九条 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 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 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 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 察院组织法》
第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由检察长或 者检察员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 支持公诉,并且监督审判活动是否合法。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 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 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八宗罪)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 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 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 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 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 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 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 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模拟法庭规则

模拟法庭规则
遗产继承纠纷一案
本案主要内容
杨池与孙红这对革命老夫妻,由于未生育子女,年近50岁时, 两人便资助了一些经济上比较有困难的亲戚的子女。从夫妇两人干 部履历表显示被收养的孩子有三人。其中两个是一对亲兄妹,是孙 红的侄孙、侄孙女,哥哥收养后改名叫杨玉泉,妹妹收养后改名叫 孙英。另一个被收养的男孩也是跟养母姓的,叫孙勇。孙勇的妻子 叫魏莉。此外,夫妇俩还资助了一个孩子,名叫杨泽,但他与夫妇 俩未有收养关系的记录。 1992年9月4日杨池去世后,孙红原所在的郑州市丝绸进出口 公司于2001年9月分配给其郑州市中原区花园小区1栋302室公房一 套。后经估价,该房屋的价值为人民币2,469,280元。孙红于2008 年1月出资购买了该房并登记为产权人,后孙勇与魏莉出资对该房 屋进行装修并入住。2010年4月23日,孙勇因病死亡。2011年2月8 日,孙红因病死亡,并未留有遗嘱。事后上述子女就上述房屋的继 承发生纠纷,养子女杨玉泉、孙英将儿媳魏莉起诉至中原区人民法 院,要求对孙红名下的房产进行遗产分割,同时杨泽也作为有独立 请求权的第三人参与了诉讼。
审判长: 周龙
饰 饰 饰
人 书记员: 李璞 物 原告: 李锐 常秋华 代理律师:张会 角 被告人: 朱茗 色 代理律师:温莹
第三人: 赵广开
审判员: 贾长磊 黄薇

饰 饰 饰 饰
代理律师:谭静雯

证人: 赵玥 吴颖颖 郭小川饰 法警: 于跃 彭博 饰
老师点评
法庭程序回顾
法庭调查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宣读起诉书
举证与质证
法庭辩论 法庭调解 判决
模拟法庭规则
一、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关闭寻呼机、手机 二、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经允许可以摄 影的不得使用闪光灯 三、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模拟法庭

模拟法庭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法官入常法官入场,就坐。

(首先由书记员1宣布法庭纪律。

)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庭规则〉第九条的规定,旁听人员应遵守下列法庭纪律: (1)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相和摄影; (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不得发言、提问; (4)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旁听人员对法庭的审判活动如有意见,可在闭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本院提出。

(5)关闭随身携带的寻呼机和手机等通信工具。

(6)诉讼参加人和旁听人员应当遵守法庭纪律,对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将视情况予以口头警告、训戒,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长:下面核对当事人,请原告说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以及出庭人员的姓名、职务或职业以及代理权限。

原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代理权限: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上诉或反诉,代收法律文书,到庭。

长:请被告说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以及出庭人员的姓名、职务或职业以及代理权限。

被告: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代理权限: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上诉或反诉,代收法律文书,到庭。

长:原告对被告出庭人员的身份有无异议?原:无异议。

长:被告对原告出庭人员的身份有无异议?被:无异议长:经本庭核对,原告及被告出庭人员的身份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今天在这里依法公开审理原告与被告恶意伤害纠纷一案,(敲法槌)现在公开开庭审理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之规定,本案由肖元元担任审判长,与组成合议庭,由担任法庭记录。

长:下面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

当事人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提供证据的权利;进行辩论的权利;申请调解的权力;自行和解的权利;当事人必须按照有关诉讼的法律规定,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不得滥用诉权;必须遵守诉讼秩序;应当根据自己的主张,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确定的义务;必须按规定交纳诉讼费用和其它应当支付的费用。

模拟法庭使用管理条例2013.9.1

模拟法庭使用管理条例2013.9.1

模拟法庭使用管理条例
为规范模拟法庭的管理及使用,结合法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模拟法庭由历史文化旅游系法学教研室统一管理使用,具体由系办公室王冬雁老师负责。

二、模拟法庭的使用范围为院内教学活动及学生活动,包括课堂教学、考试、讲座、典礼、联欢会等,以及经过院办公室批准的其它活动。

三、使用模拟法庭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使用需至少提前三天到负责人处预约登记(包括时间、内容、是否需要使用多媒体、法庭道具、使用方负责人)。

而且必须在指定的时间里使用,不得随意更改时间。

2、批准使用后,使用方提前半天到负责人手中领取钥匙,完成后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后方可离开,钥匙及相关道具应及时交还负责人。

如需使用多媒体,将派专人负责多媒体设备的操作。

3、使用完以后,使用方必须保证模拟法庭的卫生、整洁。

四、不允许在模拟法庭内有抽烟、吐痰、乱丢纸屑、乱涂乱划等不文明行为,并不得私自动用公共财产。

因相关人员使用或保管不当造成设备损坏或遗失,将视情况,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五、模拟法庭内的一切设备不允许外借。

六、本规定从即日起生效。

历史文化旅游系
二○一二年九月一日。

模拟法庭实施细则

模拟法庭实施细则

模拟法庭实施细则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实施方案、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大纲以及福建电大开放教育法学专业本科教学计划,结合本省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开放教育法学专业本科集中实践环节分为法律实践(模拟法庭)和毕业论文环节一、法律实践(模拟法庭)(一)法律实践(模拟法庭)目的法律实践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的集中实践环节之一,也是整个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律实践的目的是培养和训练学生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并为学生毕业后尽快适应实际工作打下基础。

(二)法律实践(模拟法庭)的形式法律实践(模拟法庭)采取的模拟教学案例由省校统一编制,也可由教学班自选案例。

教学班自选的教学案例题目应于实践开始前一个月报省校审核备案。

每一个教学案例应保证至少十名学生同庭实践,各学生在“模拟法庭”中的角色可由教学班统一指定或抽签决定,然后由省校或分校组织包括司法实践部门和法学教学科研部门专业人员在内的评议组对每堂实践课进行评议,并综合每组和每个学员的相关文书,分别打出该组总成绩和每个学员具体成绩,计入总学分。

(三)法律实践(模拟法庭)要求法律实践环节要求学生能全面、系统地掌握刑法、民法、经济法、合同法、婚姻法、行政法、继承法等实体法和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程序法理论知识,并能综合运用律师实务,检察实务、法律文书等知识分析、解决实际案例。

各试点单位应根据条件建立模拟法庭或采取其他方式建立固定的法律教学实践基地,为学生的法律实践提供条件。

各试点单位应根据情况将有关实践活动制成照片或音像资料等存档备查。

省校成立“模拟法庭”指导小组定期对全省电大的“模拟法庭”实践活动进行指导检查。

(四)指导教师的资格与职责1、指导教师条件具有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3年以上法学专业教学经验或从事审判、检察、律师等法律业务工作经历,且熟悉电大教学情况的专业人士。

XX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竞赛管理办法【模板】

XX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竞赛管理办法【模板】

复旦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竞赛管理办法为落实复旦大学法学院国际化人才的培养目标,进一步提升复旦大学法学院的海内外知名度,激发法学院学生的法律知识应用能力、团队协作意识和拼搏精神,学院鼓励学生参加国内外各级别的模拟法庭竞赛。

为使竞赛组织管理工作更加规范、科学且具有可操作性,特制定《复旦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竞赛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1.本管理办法所适用的模拟法庭竞赛主要包括(赛事详细信息惨见附录一):(1)菲利普C.杰赛普国际法模拟法庭(Philip C. Jessup International Law Moot Court)(2)威廉姆C.维斯国际商事仲裁模拟法庭(Willem C. Vis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Arbitration Moot);“贸仲杯”国际商事仲裁模拟法庭(威廉姆C.维斯模拟法庭国内预选赛);上海国际商事仲裁邀请赛(威廉姆C.维斯模拟法庭国内热身赛)(3)红十字国际人道法模拟法庭(Red Cross International Humanitarian Law Moot)(4)国际刑事法院模拟法庭(中文/英文)(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 Moot)(5)中国WTO模拟法庭辩论赛”(China WTO Moot Court Competition)与“ELSA WTO 模拟法庭竞赛” (ELSA Moot Court Competition onWTO Law)(6)法兰克福国际投资仲裁模拟法庭(Frankfurt Investment Arbitration Moot Court)(7)其他经院委会批准认可的重要模拟法庭赛事二、组织管理1.模拟法庭竞赛的组织管理主要分为人员选拔、教练选任、队伍训练和对外联络四部分,由学院负责统筹管理,学生组织“复旦大学模拟法庭协会(筹)”负责协助学院进行具体事务的执行。

模拟法庭庭审流程(简要(参考模板)

模拟法庭庭审流程(简要(参考模板)

模拟法庭庭审流程(简要)一、宣布法庭纪律11书记员宣读起诉书:请旁听人员安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秩序,不准吸烟。

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画,不得入审判区,有意见可以在必庭后提出。

2.审判人员或法警,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纪律,妨碍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未经许可,不得记录、录像和摄影。

11书记员:肃静!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及合议庭众议院入庭。

12审判长:请坐下。

11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已经到庭,被告人黄庭凯,已经在羁押室候审,庭前准备工作已经就绪,报告完毕。

审判长:广东工程学生法院刑事审判一庭,现在开庭。

(敲法槌!!)二、身份核实阶段12审判长:传被告人黄庭凯到庭。

12审判长:被告人黄庭凯,你还有其他的姓名么?——13被告人:没有。

12审判长:被告人黄庭凯,广东工程学生检察院起诉书副本和开庭通知,你收到了吗?——13被告人:收到了。

12审判长:广东工程法院现在在这里公开开庭审理广东工程学生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黄庭凯考试作弊罪一案。

11审理本案的合议庭,由审判长明武、审判员,17,19,20组成,书记员由11担任法庭记录。

广东工程学生检察院指派检察员16俊建出庭支持公诉。

受被告人黄庭凯委托,广工程律师事务所律师方18林坤明出庭为被告人黄庭凯进行辩护。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在庭审中享有如下诉讼权利:省略上述各项权利,被告人你听清楚了没有?——13被告人:听清楚了。

12审判长:被告人黄庭凯,你是否申请回避?——13被告人:不申请。

三、法庭调查阶段12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调查。

首先由16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16公诉人:黄庭凯在考试期间作弊,目无法纪,我要代表正义对其起诉,起诉书宣读完毕。

12审判长: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被告人你听清楚了吗?——13被告人:听清楚了。

模拟法庭方案完整版

模拟法庭方案完整版

模拟法庭方案完整版预览说明:预览图片所展示的格式为文档的源格式展示,下载源文件没有水印,内容可编辑和复制模拟法庭方案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德育校本实践课——模拟法庭[教学目的]1、增强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

2、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发挥学生的能动性。

3、探索“法律基础课”的新的教学方法。

4、帮助学生加深对庭审的全过程尤其是对庭审程序的了解。

5、培养学生法律意识,帮助学生养成用法律思维方式思考的习惯。

[教学重点]模拟法庭方案的策划及实施效果的评估。

[教学难点]1、本课对学生综合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有较高的要求。

2、教师需对整个过程进行全面把握和有效控制。

一、前期准备和策划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确立优秀的策划方案是上好本课的关键,教师对此必须有清醒的认识,对本课的前期准备和策划高度重视,全程掌控。

(一)、前期准备1、2008年4月初,在课堂,用3-5分钟简单介绍本课基本构想,动员全体学生积极参与,并为上好本课献言献策。

2、4月中旬,建立以班长担任组长,包括团支书、学习委员、课代表和部分骨干成员参加的筹备小组,各班开始酝酿活动课策划方案。

3、4月下旬,在启德楼A215召开筹备小组组长会议,教师对各班已送交的策划案提出修改意见。

4、5月初,确定策划方案,组织同学研究案情,收集资料。

5、5月中旬,进行预演,教师有选择的参加部分班级的预演,筹备小组组长及时向教师通报预演情况,教师提出整改意见。

(二)、关于策划方案1、案例的选择。

可选择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及经济纠纷案件,鼓励学生选择有关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尤其是有利于学生增强法律意识,养成用法律思维方式思考的习惯的案例。

2、学生应对我国的程序法律制度、庭审制度、庭审程序作深入了解,教师应指导同学对所讲过的上述法律知识进行系统复习,鼓励同学查阅相关资料。

3、在策划方案中必须确立主要角色的扮演者,并有较详细地庭审过程的相关资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可下载 可修改 优质文档
1
***模拟法庭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模拟法庭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模拟法庭工作水平,保障
教学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特制定本规定如下:
一、模拟法庭是运用法律知识进行实践的场所,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爱护庭内的所有设施,保持庭内的良好环境,维护正常的学校秩序。
二、模拟法庭系我校的公共财产,按照学校的规定由团委负责模拟法庭的使用与
管理。
三、模拟法庭设施、设备及服装等未经团委批准,不得外借使用。
四、任课教师应做好课前准备工作,负责模拟法庭课程的教学与安排。
五、学生自行组织模拟法庭,要由任课老师带队。
六、模拟法庭的国徽、法槌只允许在模拟法庭内使用,任何人不得破坏或拿到法
庭外擅自使用。
七、模拟法庭的服装只允许在模拟法庭活动中使用,模拟法庭活动结束后,学生
应立即归还,不得穿到法庭以外的地方。
八、模拟法庭的所用文件仅为教学实践使用,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不得以此作
为法律文件。
九、学生和教师在模拟法庭活动中的任何观点,不受到法律追究。
十、在模拟法庭活动中所制作的教学录像,仅为教学使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进
行传播。
十一、模拟法庭内所有设施、设备未经允许不得搬动、拆卸、对换,更不得搬出
庭外。设施、设备丢失和损坏要赔偿。
十二、模拟法庭内严禁吸烟,要保持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随意乱扔
废弃物品,要自觉维护环境卫生。
十三、模拟法庭由团委确定专人负责管理,专管钥匙,准时开放与关闭。管理人
员应不断提高维护技能和管理水平,保持设备完好和庭内外整洁,并做好各项记
录工作,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十四、模拟法庭结束或管理人员下班后,要关机,断电,锁好门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