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办事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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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源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1.09•【字号】河府函〔2020〕414号•【施行日期】2020.1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正文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河府函〔2020〕414号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粤府函〔2020〕136号)等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将部分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调整由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镇街)以其自身名义行使,实行综合行政执法。

现公告如下:一、将《河源市调整由镇街实施的行政执法职权目录(第一批)》(共279项,见附件2)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该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调整由镇街行使,跨行政区域的案件和县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认为影响较大的案件除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协调配合,加强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

二、镇街应当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镇街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发的《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执法,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

三、本市行政区域内101个镇街全部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起始时间,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决定,并以政府公告的形式公布。

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镇街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可以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乡镇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

乡镇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乡镇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篇一:项目公告、公示制度xx县xx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为进一步加强xx项目资金管理,规范xx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管理,提高xx工作效益,按照国务院xx领导小组《关于建立和推行xx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建立并推行扶贫项目公告公示制度。

一、公告、公示的对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安排的xx资金,以及与上述资金相关的xx项目。

二、公告、公示的主要内容1、xx资金的来源、性质、用途、安排原则和计划等。

2、xx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负责人,资金来源、数额及结构,项目效益目标等。

三、公告、公示的范围和形式1.根据xx资金、项目的不同性质和内容,在相应的范围内公告或公示。

2.应在实施乡镇、村和项目受益范围内进行公告。

建设周期较长、投资额度较大的项目还应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阶段性公告。

3.原则上扶贫资金的分配以公告为主,xx项目安排应将公告与公示结合起来,能公示的,都要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接受监督。

4.对xx资金及项目进行公告、公示的同时,要将联系人、监督电话和通讯地址一并公布。

5.视情况通过政府网站、电视等媒体或公开栏(墙)告示等形式进行公告或公示。

四、公告、公示的时限1、项目安排在获得批准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扶贫项目实施完成并经验收后,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公告期为7天。

五、反馈意见的受理公告、公示单位负责反馈意见的受理。

公告、公示单位对群众反映的有关扶贫资金使用或项目实施中的问题,要认真受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视情况做出解释或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六、公告、公示的组织实施扶贫资金及项目公告、公示工作由县xx办等相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并负责受理反馈意见;各乡镇组织实施的扶贫项目由各乡镇负责组织公告、公示。

xx县xx办20xx年3月10日篇二:红河县扶贫开发项目资金公告公示管理办法红河县扶贫开发项目资金公告公示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和推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工作标准公示制度

工作标准公示制度

工作标准公示制度
一、将工作内容公示前必须经过村书记、乡镇驻村干部把关,签名后上栏公示。

二、公示工作由专人负责公示资料的搜集、整理和张贴上栏,并妥善保管公示资料,为今后村干部使用提供依据。

三、公示内容包括村上重大决策、国家惠民各类补贴款、经费支出报销和计划生育、宅基地审批等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同时将村干部廉政承诺、民主评议列入公示内容。

为了促进村干部勤政,还将村干部每月承担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公示的一项重点内容。

四、规范村委会廉情公示栏,公示项目、内容全部列成表格,在公示栏进行公示。

印制村干部廉政承诺、重大事项报告、执行廉政制度规定等各类登记、填报样表,供村干部在执行中使用。

五、根据公示的内容明确公示时间,村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出勤情况每月公示一次;廉政承诺、民主评议情况、廉政考评结果每年公示一次。

乡镇人民政府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乡镇人民政府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内部管理制度Xx市XX区乡镇人民政府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为了促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加强机关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提高行政效能,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经乡党委、政府研究,本着“以人为本、以制度管人”的原则,制定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和内部管理制度。

一、工作纪律(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办事、秉公办事;(二)执行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决议,服从安排;(三)遵守机关一切管理制度,维护党委、政府威性,维护集体荣誉、集体利益;(四)求真务实,爱岗敬业,履职尽责,确保工作全面完成;(五)讲学习,讲团结,讲大局,讲发展,讲务实,讲奉献,齐心协力做好工作;(六)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关心群众,行为端正, 说话和气,争做人民的好公仆。

二、会议制度(包括党委会、例会、综合性会议、分管部门会议)(一)本着精简会议的原则,讲话简明扼要,并会前充分准备;(二)参会人员必须认真做好笔记;(三)无特殊原因,不得迟到、早退。

乡党政办负责做好会议考勤工作;。

(四)党政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五)上级各有关部门召开的各种会议,应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

(六)外出参加各级会议的人员回乡后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会议内容,并提出贯彻措施及方案,凡因不汇报或汇报不及时造成工作延误的,或者未按时上报会议贯彻意见的,根据其后果严重程度对责任人予以书面检讨直至纪律处分。

三、办文制度(一)收文:区委、区政府(包括各区直各部门、单位)下发的文件先由党政办登记编号后按文件内容交乡主要领导阅批,然后按领导批示意见呈送相关领导和单位签收并办理,对工作落实情况分管领导应按要求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同时各承办科室应做好登记归类等档案工作。

(二)发文:文稿处理要按照拟稿、核稿、送审、签发、校对、打印、登记、发送、归档的程序进行。

须以乡党委政府名义下发的文件和上行的文件(请示、报告)先由党政办按文件格式草拟内容,交分管领导审核后到党政办填写发文单送主要领导签批,最后由党政办制发。

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

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

“四民主两公开”工作制度一、基本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

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

(二)坚持依法办事。

严格依照党的有关条例和法律法规,依法组织实施,严格依法办事,推进农村各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三)坚持发扬民主。

提高广大农村党员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保障民主权利,依法行使权力,自觉履行义务。

(四)坚持求真务实。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通过不断创新、完善、发展,努力探索形成一套既符合我县实际、又突出特色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

二、主要内容和工作程序(一)明确决策内容。

凡是村级重大事务和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要按照“四民主两公开”工作法决策、实施。

主要内容包括:新农村建设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租赁;公益事业经费筹集、组织实施与管理;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及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集体资产购建与处理、集体借贷、集体企业改制;村级建设规划、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宅基地审报;计划生育、农村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和制度的落实;重大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以及其他应当民主决策的事项。

(二)规范工作程序。

进入决策程序的村级重大事项,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1、村党支部会提议。

村党支部对村内重大事项及关系村民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使提议符合中央和省、市、县的要求,符合本村发展实际,符合群众意愿。

具体而言,提议前:①广泛征求意见,确定议事事项;②科学论证,规范政策审核;③制定初步方案,报乡镇党委批准、备案。

提议中:①书记主持支委会并介绍情况;②委员充分讨论,修改完善方案;③支委表决提案,形成决议意见。

提议后:形成书面材料并存档。

2、村“两委”会商议。

村党支部组织召开“两委”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就村党支部提议的初步意见进行充分讨论和发表意见。

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二程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1、坚持依法办事原则,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业务知识,增强服务意识和宗旨意识,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2、实行窗口集中式办理与进村入户上门服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工作平台前移,服务重心下沉。

3、在坚持“五制办理”、“六件管理”、“办事七公开”等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制度的同时,积极开展全程代理服务、预约服务、委托办理、跟踪回访等便民服务,最大限度地方便办事群众。

4、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一专多能,一人多岗,满足群众全方位服务需要。

5、办理各种证照证件,要认真受理,严格照章办事,执行规范的操作程序,快捷高效地办理。

6、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要文明热情、不推诿、不拖沓,妥善解决,让群众满意。

7、积极提供各种涉农政策、科技信息、劳务输出、民事调解等咨询服务,更新服务观念,拓宽服务内容。

8、耐心细致,贴心服务,耐心诚恳对待办事群众,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信守服务承诺。

9、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遵守各英工作制度和纪律,维护良好的办公秩序。

10、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不违规违纪办件,严禁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自觉接受监督。

工作人员守则服务宗旨,时刻谨记,加强学习,一专多能;办事程序,规范严谨,依法办事,公开公正;坚守岗位,服务民众,进村入户,方便群众;首问责任,认真履行,文明礼貌,热情周到;执行制度,严肃纪律,廉洁勤政,不徇私情;服从领导,团结群众,爱岗敬业,践诺诚信。

二程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一)服务用语规范1、工作时,提倡讲普通话。

2、接待服务对象时,要主动打招呼“您好,你要办理什么”等,办理完毕要说“再见”。

电话铃响三声以内要接听,首先讲“您好,XX便民服务中心,请讲”。

服务中注意使用“您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十字文明用语。

3、遇到本人无法回答的问题要讲:“对不起,请稍等,我帮您问一下别的同志”;或把服务对象引导到应去的窗口。

城乡规划公示规章制度

城乡规划公示规章制度

城乡规划公示规章制度一、总则城乡规划公示是指依照法律法规,将城乡规划编制、修改、审定、实施等活动公开向社会公告的行为。

是确保城乡规划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维护城市建设秩序,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公示内容1. 市规划局应当在城市建设规划范围内设立城乡规划公示栏,公示符合法律法规的城乡规划文件。

2. 城乡规划公示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编制、修改、审定的城乡规划文本及相关报批文件;(2)规划范围内土地使用性质、用地控制指标等有关规划信息;(3)征地拆迁范围和征地拆迁方案;(4)城市、乡镇建设工程招标、审批等有关文件;(5)市政府颁布的其他规划文件。

三、公示时限1. 城乡规划编制、修改、审定、实施等活动应当在符合程序的前提下进行公示,公示时限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

2. 公示期间,市民、社会组织等有关方面可就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市规划局应当认真研究审议,并及时回复。

四、公示程序1. 公示程序包括以下环节:(1)市规划局依据相关规定将城乡规划文件公示在城乡规划公示栏;(2)市民、社会组织等有关方面就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3)市规划局组织专业人员对公示期间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研究和分析;(4)市规划局汇总并整理意见和建议,形成意见反馈报告;(5)市规划局将意见反馈报告公示在城乡规划公示栏。

五、公示效力1. 城乡规划公示是城乡规划文本的正式公布,具有法律效力。

2. 市政府、市规划局应当依据公示内容制定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实施方案,确保规划内容的落实和执行。

六、违反规定处理1. 对未按规定进行城乡规划公示,或者公示内容不真实、不完整的,市规划局应当责令整改,并公开批评。

2. 对违反规划文件内容的城市建设行为,市规划局应当立即责令停止,恢复原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监督机制1. 市人大、市政府、市规划局等部门应当建立城乡规划公示的监督机制,定期对城乡规划公示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

2. 市民、社会组织等有关方面可以通过举报电话、网络平台等渠道监督城乡规划公示工作,依法维护城市建设规划秩序。

低保公示格式

低保公示格式

低保公示格式一、公示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及相关法规要求,现对我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困难群体进行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个人信息、低保标准、享受时间等。

二、公示方式1.公示时间: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

2.公示地点:各社区办事处、乡镇政府、城市管理中心、农村合作办、居民委员会等。

三、公示名单以下是我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困难群体名单:序号户主姓名家庭成员低保标准享受时间1 张三张三、李四600元/月2019年1月-至今2 李四李四、王五600元/月2019年1月-至今3 王五王五、赵六1000元/月2019年1月-至今……………四、公示程序1.社区办事处或乡镇政府通过公示栏将公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0天。

2.公示期内,如有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人可以向社区办事处、乡镇政府提出异议,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社区办事处、乡镇政府将收到的异议材料进行核查,对符合准入条件的办理准入手续,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给予解释和说明,并告知异议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仲裁。

4.公示期满后,社区办事处、乡镇政府将对异议核定情况予以公布,并根据核定情况更新公示名单。

五、公示要求1.公示名单涉及个人隐私,社会各界人士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侵害户籍所在人员权益。

2.公示名单只能用于相关公务使用,禁止私自用于其他用途。

3.如发现有盗用、篡改或伪造公示名单等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备注1.本公示名单仅供参考,请以社区办事处、乡镇政府最新公示为准。

2.低保标准可能根据相关政策的调整而有所变化,请密切关注最新政策通知。

以上是本次低保公示的基本格式及要求,请各相关部门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进行公示,并认真审核公示名单,确保低保政策的公正执行和困难群体的权益得到保障。

(以上为示例文本,具体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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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办事公示制度第一条公示的原则:社会公示内容与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相一致,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能公开的政务事项一律对外公开、公示,全面推行阳光政策。

第二条公示的内容: 1. 上级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2. 上级部门事关全局的重大行政决策; 3. 本镇辖区发展规划;
4. 重大项目的审批和实施;
5. 征地拆迁;
6. 税费征收和减免政策的执行;
7.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8. 社会劳动就业、保障情况;9.计划生育工作情况;10 重大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置情况;11.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必须公开的事项和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第三条公示的形式 1. 通过宣传栏等形式公示; 2. 通过嘉峰镇阳光农廉网等形式公开; 3. 通过印发办事指南、发放便民册等形式公示;
4. 其他公示形式。

第四条全镇各站所根据政务事项变动情况,应及时更改公示内容,确保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使焦点、热点问题及时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公示。

第五条要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及时收集群众的主要意见和建议,对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认真答复、处理,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落实。

第六条凡应公示而没有公示以及公示不规范的,或者因政务公开工作不力而出现违法违纪问题的部门和个人,由追究其行政责任,造成重大影响和不良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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