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6年度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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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

辽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

辽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2批招收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辽卫传[2016]219号【发布部门】辽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16.11.15【实施日期】2016.11.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辽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2批招收工作的通知(辽卫传[2016]219号)各市卫生计生委,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辽卫发〔2014〕29号),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为确保完成紧缺专业招生任务,省卫生计生委自即日起组织开展2016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2批招收工作。

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基地及专业共22页按照《关于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有关情况的通报》(辽卫办发〔2015〕229号)要求和我委公布可招收学员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下简称基地)进行报名(基地名单及可招收名额见附件1)。

其中,国家级基地协同医院按照协同医院名称报名,学员纳入主体基地统一管理。

本年度第2批招收只招收国家级基地学员。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的34个普通专科(网络内显示为“X科-国家”形式)招收。

上述有关信息可在辽宁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下载。

二、招生对象与培训方式(一)招生对象1.单位人招生(1)2016年所有新进入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医疗技术岗位工作的、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生(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如其从事专业属于培训专业范围,必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2013年进入三级医院和县医院的,2014年进入县、区以及三级医院的,2015年进入二级及以上医院的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如其从事专业属于培训专业范围,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且未晋升中级技术职称者,需补充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2016年妇幼健康优质服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2016年妇幼健康优质服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2016年妇幼健
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的通知
【法规类别】老少妇幼残保护
【发文字号】琼卫办妇幼发[2016]6号
【发布部门】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04.08
【实施日期】2016.04.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2016年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的通知
(琼卫办妇幼发〔2016〕6号)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局),洋浦卫生计生局:
2015年5月,我委印发了《关于开展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的通知》(琼卫妇幼〔2015〕11号),正式启动我省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示范工程)。

各地按照工作要求积极实施示范工程,努力打造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品牌,陵水黎族自治县获评2015年度“国家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

为进一步推进示范工程,现就做好2016年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度目标
结合编制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保障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推动各
级政府更加重视妇幼健康工作。

2016年拟创建3-4个省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市、区),推荐1-2个国家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市、区),通过示范引领和经验推广,不断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开展《人口与计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开展《人口与计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计划生育技术管理
【发文字号】琼卫办监督发[2016]18号
【发布部门】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06.03
【实施日期】2016.06.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专项监
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琼卫办监督发〔2016〕18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口计生委(局),洋浦卫生计生局,省卫生监督总队: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6〕545号)要求,我委决定在全省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并制定了《海南省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胡娟(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处)
联系电话:65334570、65340117(传真)
电子邮箱:hnwsjsjd@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3日
海南省开展《。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12.02•【文号】国卫医考委发〔2016〕7号•【施行日期】2016.12.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国卫医考委发〔201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16年12月2日全体会议研究决定,自2016年起,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部分类别执行固定合格分数线,分别为:临床执业医师:360临床执业助理医师:180公共卫生执业医师:360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180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医师:360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80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执业医师:360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80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360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1802016年口腔执业医师、口腔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中医类别民族医执业医师、中医类别民族医执业助理医师等不执行固定合格分数线政策。

2016年口腔类别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口腔执业医师:360口腔执业助理医师:1842016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为:1702016年中医类别民族医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具有规定学历的蒙医执业医师:293具有规定学历的蒙医执业助理医师:126师承或确有专长蒙医执业医师:293师承或确有专长蒙医执业助理医师:126具有规定学历的藏医执业医师:310具有规定学历的藏医执业助理医师:145师承或确有专长藏医执业医师:310师承或确有专长藏医执业助理医师:145具有规定学历的维医执业医师:351具有规定学历的维医执业助理医师:163师承或确有专长维医执业医师:351师承或确有专长维医执业助理医师:163具有规定学历的哈萨克医执业医师:199具有规定学历的哈萨克医执业助理医师:82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医师:260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122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壮医)专业执业助理医师:122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16年12月2日。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贫困地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贫困地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贫困地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5.23•【字号】川卫办发〔2016〕157号•【施行日期】2016.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培训正文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贫困地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6〕157号泸州市、绵阳市、广元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广安市、达州市、巴中市、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卫生计生委,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医疗卫生计生扶贫2016年工作计划》,现对88个贫困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作如下通知:一、强化认识,高度重视对贫困地区临床医生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提升贫困地区医疗服务能力的根本途径。

2010年,原卫生厅等6厅局印发和《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卫办发〔2010〕621号),要求:三级医疗机构从2011年、二级医疗机构从2013年起,新招录的医学专业毕业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晋升中级职称前,应取得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2014年,省卫生计生委等7厅局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卫办发〔2014〕125号),要求:2014年起,全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民营)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016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17个扶贫专项2016年工作计划的通知》(川委厅〔2016〕9号)要求:2016年88个县开展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880人。

各地区各基地要充分理解开展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吃透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人员选派,确保完成2016年培训任务,二、明确任务,加强考核根据贫困地区临床人才实情状况和2016年定向医学本科生数,我委拟定了《2016年贫困地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送培任务分解表》(见附件)。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地中海贫血筛诊项目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卫生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琼卫妇幼[2016]1号【发布部门】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16.01.08【实施日期】2016.01.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地中海贫血筛诊项目工作的通知(琼卫妇幼〔2016〕1号)各市、县、自治县人口计生委(局),洋浦卫生计生局,省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省优生优育公共服务中心、省信息中心: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地中海贫血筛诊是预防出生缺陷的重要手段。

指导准备生育的夫妇在怀孕前接受孕前检查和咨询指导,选择合适的时机怀孕生育,规避可能影响优生的风险因素,对于减少出生缺陷发生,提高人口素质具有重要作用。

2016年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地中海贫血筛诊项目继续在全省普遍开展,为所有符合法定怀孕夫妇免费提供服务。

为确保今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现就项目工作通知如下:一、项目目标和范围(一)项目目标。

1.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2.计划怀孕夫妇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完成全年省定任务(详见附件);3.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合作、专家支撑、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4.全省共为4万对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夫妇免费提供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地贫筛诊服务。

(二)实施范围。

全省所有县(市、区)。

(三)目标人群。

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夫妇,包括流动人口。

二、服务内容、机构和原则(一)服务内容。

为计划怀孕夫妇免费提供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20项孕前优生服务和地中海贫血基因初筛服务,为地中海贫血初筛血常规检查中MCV(平均红细胞体积)<82的受检群众进行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测,为可能遗传重型和中间型地贫患儿的夫妇开展地贫优生咨询和产前诊断服务。

2016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评价指标—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卫计委

2016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评价指标—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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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省域内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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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项目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为核心指标
评估内容
现场评估方式
评分标准
分值 得分
扣分 原因
已开展,并整改,得满分 认真组织实施住培监测评估,实现 1.提供本地区定期评估 已开展,未整改,得4分 4.2.1监测评估★ 所有基地全覆盖,严格动态管理, 计划、安排与总结 有计划,未开展,得1分 2.实地核查基地情况 及时撤销不合格基地 无计划,未开展,不得分 4.2动态管理 4.2.2工作指导 4.工作落实 (30分) 1.进行座谈、听取汇报 2.查看相关原始资料 每年≥4次,得2分 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推进住培工 作,及时解决问题,指导培训基地 (相关文件、会议记录 每年≤3次,得1分 无,不得分 、照片等) 把有关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3.实地核实培训基地 培训率≥80%,且专业全覆盖, 得满分 培训率≥70%或专业未全覆盖, 1.进行座谈、听取汇报 得3分 2.查看相关原始资料 培训率≥60%,得2分 (培训方案、培训记录 培训率<60%,不得分 、照片等) 3.实地核实培训基地 培训率≥90%,得2分 培训率≥80%,得1分 培训率<80%,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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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带教医师培训, 4.3.1师资培训★ 做到培训专业全覆盖,增强带教意 识,提高带教水平 4.3专项培训 组织行政部门和培训基地住培专职 4.3.2专职管理干 管理干部培训,使其能够准确领会 部培训 政策精神,并正确运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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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00 超额完成全科、儿科、精神科专业 查看培训对象花名册 5.1.1紧缺专业招 招收计划 5.1招收工作 收 根据本地实际向妇产科、病理科、 查看培训对象花名册 麻醉科等其他紧缺专业适当倾斜 5.2师资培训 3个专业均超额完成,得满分 仅全科等2个专业超额,得3分 仅儿科、精神科2个专业超额, 得2分 仅1个专业超额,得1分 有,且超额完成,得满分 无,不得分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辽宁省住院医师规
范化培训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机构与人员
【发文字号】辽卫办发[2016]124号
【发布部门】辽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05.05
【实施日期】2016.05.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方案的通知
(辽卫办发〔2016〕124号)
各市卫生计生委,省住院医师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省医师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省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关于印发建立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卫发〔2014〕29号),按照省财政厅《关于批复2016年省本级年初预算卫生人才队伍培训补助资金的通知》(辽财指社〔2016〕37号)安排,现将《2016年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项目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培训,及时拨付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培训效果。

省住院医师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省医师协会要根据本项目方案做好督导检查评估工作,对发现
的问题及时报告我委进行处理。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6年5月5日
2016年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方案
一、项目目标
通过对全省新录用医疗机构临床医生及面向社会招收的学员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达到临床医生岗位要求,全面提升我省临床医生的诊治水平,推动全省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二、项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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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6年度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批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琼卫科教函[2017]43号
【发布部门】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07.04
【实施日期】2017.07.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6年度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批合格
人员名单的通知
(琼卫科教函〔2017〕43号)
各市、县、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卫生局),洋浦卫生计生局,三沙市社会事业与后方基地管理局,海南医学院,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各有关单位:根据《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补考工作的通知》(琼卫办科教发〔2017〕4号)安排,我省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补考,共有136人通过考核并获取《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现将具体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附件:2016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批合格人员名单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7月4日
附件
2016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批合格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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