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DMA理论表示消费者购买心理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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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行为分析模型知识讲解

消费者行为分析模型知识讲解

消费者行为分析模型消费者行为模型的演变AIDMA,是1920年代美国营销广告专家山姆·罗兰·霍尔(Samuel Roland Hall)在其著作中阐述广告宣传对消费者心理过程缩写。

该理论认为,消费者从接触到信息到最后达成购买,会经历这5个阶段:A:Attention(引起注意)——花哨的名片、提包上绣着广告词等被经常采用的引起注意的方法I:Interest (引起兴趣)——一般使用的方法是精制的彩色目录、有关商品的新闻简报加以剪贴。

D:Desire(唤起欲望)——推销茶叶的要随时准备茶具,给顾客沏上一杯香气扑鼻的浓茶,顾客一品茶香体会茶的美味,就会产生购买欲。

推销房子的,要带顾客参观房子。

餐馆的入口处要陈列色香味具全的精制样品,让顾客倍感商品的魅力,就能唤起他的购买欲。

M:Memory(留下记忆)——一位成功的推销员说:“每次我在宣传自己公司的产品时,总是拿着别公司的产品目录,一一加以详细说明比较。

因为如果总是说自己的产品有多好多好,顾客对你不相信。

反而想多了解一下其他公司的产品,而如果你先提出其他公司的产品,顾客反而会认定你自己的产品。

”A:Action(购买行动)——从引起注意到付诸购买的整个销售过程,推销员必须始终信心十足。

过分自信也会引起顾客的反感,以为你在说大话、吹牛皮,从而不信任你的话。

AISAS模型是由电通公司针对互联网与无线应用时代消费者生活的变化,于2005年提出的一种全新的消费者行为分析模型。

电通公司注意到目前营销方式正从传统的AIDMA营销法则逐渐向含有网络特质的AISAS发展。

理论模型如下:A:Attention(引起注意):顾客从互联网的各个角落看到我们的信息,从而引起他们的注意。

I:Interest(提起兴趣):这个阶段顾客可能从我们的信息中发掘到了他需求的东西从而提起了对我们信息的兴趣。

S:Search(信息搜寻):顾客对我们的信息或者产品提起了兴趣,那么他就会从他熟知的互联网各个角度去分析对比相关信息。

aidma理论表示消费者购买心理的全过程

aidma理论表示消费者购买心理的全过程

AIDMA理论表示消费者购买心理的全过程,是广告创作的基本原则之一,AIDA理论比较有名,这里多了一个M。

1898年由美国E.S.刘易斯最先提出。

其含义为:A(Attention)引起注意;I(Interest)产生兴趣;D(Desire)培养欲望;M(Memory)形成记忆;A(Action)促成行动。

也就是说,在广告创作中必须有意识地贯彻引人注目,使人感兴趣,产生购买欲望,并形成记忆,最终转变为购买行动的原则,这样才能创作出最有效的广告。

A:Attention(引起注意)——花哨的名片、提包上绣着广告词等被经常采用的引起注意的方法I:Interest(引起兴趣)——一般使用的方法是精制的彩色目录、有关商品的新闻简报加以剪贴。

D:Desire(唤起欲望)——推销茶叶的要随时准备茶具,给顾客沏上一杯香气扑鼻的浓茶,顾客一品茶香体会茶的美味,就会产生购买欲。

推销房子的,要带顾客参观房子。

餐馆的入口处要陈列色香味具全的精制样品,让顾客倍感商品的魅力,就能唤起他的购买欲。

M:Memory(留下记忆)——一位成功的推销员说:“每次我在宣传自己公司的产品时,总是拿着别公司的产品目录,一一加以祥细说明比较。

因为如果总是说自己的产品有多好多好,顾客对你不相信。

反而想多了解一下其他公司的产品,而如果你先提出其他公司的产品,顾客反而会认定你自己的产品。

”A:Action(购买行动)——从引起注意到付诸购买的整个销售过程,推销员必须始终信心十足。

过分自信也会引起顾客的反感,以为你在说大话、吹牛皮。

从而不信任你的话。

1。

对AIDMA法则说抱歉——对消费者购买心理的深度剖析我们曾经说过,读不懂人就读不懂策划,而要深入的读懂策划活动中的消费者,那么就必须对消费者购买过程的心理过程作以深刻的剖析。

因为不管是对于创意、策划还是营销,它们的着手点和落脚点都是你所针对的目标人群——消费者,可以说,没有对消费者的了解就没有创意、策划和营销。

什么是AICDA法则

什么是AICDA法则

什么是AICDA法则AIDMA法则是由美国广告人E.S刘易斯提出的具有代表性的消费心理模式,它总结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前的心理过程。

消费者先是注意商品及其广告,对那种商品感兴趣,并产生出一种需求,最后是记忆及采取购买行动。

英语为“Attention(注意)——Interest(兴趣)——Desire(消费欲望)——Memory(记忆)——Action(行动)”,简称为AIDMA。

类似的用法还有去掉记忆一词的AIDA,增加了相信(Conviction)一词,简称为AIDCA。

AIDMA(爱德玛)法则也可作为广告文案写作的方式。

我策划网页,尤其是营销型单页,就是借鉴了AIDMA法则,并且做了一定的演化,使之更符合页面设计的规律,即AICDA法则:引起注意——产生兴趣——建立信任——刺激欲望——促使行动。

下面一一进行详解。

首先是“引起注意”。

就是当访客打开这个页面,必须能迅速引起他的注意,也就是抓住他的眼球。

具体要点:页面的标题和副标题要好好设计,一定要吸引人,引起他的好奇心,利用娱乐性、热点,或者抓住他占便宜的心理等等;例如常用的:为你揭露不为人知的装修黑幕!只用一招微信营销,一年做三千万!还有视觉的独特化,利用夸张的字号,特殊符号,抢眼的图片……总之,要一下子抓住访客的眼球。

第二是“产生兴趣”。

吸引了访客的注意还不够,要让他对下面的内容产生兴趣,他才有可能看下去,否则可能轻点鼠标关闭页面而离去。

怎样才能让访客产生兴趣呢?记住一个原则,每个人最关心的是自己,不是你的产品,也不是别人。

因此你下面的内容,必须是和他切身相关的:“这能给我带来什么价值?跟我有什么关系?对我有什么好处?”其实就是抓住客户的需求,而且最好,你讲的东西是他最急需解决的问题或需求。

例如,假设我是一位销售经理,我正为如何提升公司的销售业绩,如何管理销售团队,迅速培养销售人员这一系列事务而焦头烂额,结果你的页面写到:还在为销售业绩提升不振而烦恼吗?还在为这些现状困扰吗?销售团队缺乏激情,人心涣散,几个月不出单,人员流动过快,老板不时给你施加压力……三个月内帮你建立一支狼性团队,销售业绩迅速提升3倍!那么你刚好写到了我的心坎上,触到了我的痛处,我一定很想看看你到底有什么办法能解决这些问题。

三大营销模式

三大营销模式

一、AIDMAAIDMA是消费者行为学领域很成熟的理论模型之一,由美国广告学家E.S.刘易斯在1898年提出。

该理论认为,消费者从接触到信息到最后达成购买,会经历这5个阶段:A:Attention(引起注意)——花哨的名片、提包上绣着广告词等被经常采用的引起注意的方法I:Interest (引起兴趣)——一般使用的方法是精制的彩色目录、有关商品的新闻简报加以剪贴。

D:Desire(唤起欲望)——推销茶叶的要随时准备茶具,给顾客沏上一杯香气扑鼻的浓茶,顾客一品茶香体会茶的美味,就会产生购买欲。

推销房子的,要带顾客参观房子。

餐馆的入口处要陈列色香味具全的精制样品,让顾客倍感商品的魅力,就能唤起他的购买欲。

M:Memory(留下记忆)——一位成功的推销员说:“每次我在宣传自己公司的产品时,总是拿着别公司的产品目录,一一加以详细说明比较。

因为如果总是说自己的产品有多好多好,顾客对你不相信。

反而想多了解一下其他公司的产品,而如果你先提出其他公司的产品,顾客反而会认定你自己的产品。

”A:Action(购买行动)——从引起注意到付诸购买的整个销售过程,推销员必须始终信心十足。

过分自信也会引起顾客的反感,以为你在说大话、吹牛皮。

从而不信任你的话。

心理学消费者行为学优点和缺陷编辑该理论将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模型化,有助于广告主系统的研究消费者后更有效的进行的商品的宣传。

但是,该理论并没有具体细化到不同的商品类别,实际上,该理论更多的适合高卷入度的商品(价格高,需要小心做决策),而对于低卷入度商品,消费者的决策过程往往没有那么复杂。

演变编辑这个理论可以很好的解释在实体经济里的购买行为,但在网络时代,该理论的解释无法准确的概况一些消费者的典型特征。

2005年,日本电通集团提出了基于网络购买消费者行为的AISAS理论。

AISAS 的前两个阶段和AIDMA模型相同,但在第三个阶段S为Search,即主动进行信息的搜索,第四个阶段为A,即达成购买行为,最后一个阶段S为Share,即分享,将购买心得和其他人进行分享。

从广告的创意看AIDMA法则

从广告的创意看AIDMA法则

从NOKIA广告的创意看AIDMA法则【关键词】nokia aidma 创意广告【摘要】AIDMA法则是一种具有代表性的消费心理模式,它总结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前的心理过程。

英语为“Attention(注意)——Interest (兴趣)——Desire(消费欲望)——Memory(记忆)——Action (行动)”,简称为AIDMA。

【正文】AIDMA法则是一种具有代表性的消费心理模式,它总结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前的心理过程。

具体讲来就是消费者先是注意商品及其广告,对那种商品感兴趣,并产生出一种需求,最后是记忆及采取购买行动。

英语为“Attention(注意)——Interest(兴趣)——Desire (消费欲望)——Memory(记忆)——Action(行动)”,简称为AIDMA。

广告是有目的性和功利性的,一个优秀的广告作品,是经历了严谨的市场调查,对消费者心理进行了研究之后而进行的一种有艺术性质的创作,并不是完全的自由的。

一个广告的最终目的便是引导读者从注意到产生兴趣,并逐渐积累成为购买欲望,从而在逛街或者需要时记忆中能想到广告,把购买付诸行动。

因此判断一个广告创意是否成功,就要照AIDMA法则,思考一下自己创作的广告,是不是在这五个环节能走到最后还能发挥影响力。

只注意了其中的一点或者几点儿忽视其他几点都是不容易打到广告的促销目的的,不能达成这几点,广告便不可以说是很成功的。

还记得老师上课播放的那段NOKIA广告的视频,男主人公用彩信求婚“WILL YOU MARY ME”,可以说是颇具创意的,我觉得这个广告与AIDMA法则是很吻合的。

这就要从这段广告的创意说起。

创意=创异+创艺+创益,三个方面能有所突破,有新面貌,才算是一个有创意的广告。

先抛开广告的艺术性,单就广告内容而言,可以说男主人公便是一个很有创意的男人,也因此才能想出这么有创意的求婚方式,千挑万选的从各种匾额甚至男厕门派中筛选出WILL YOU MARY ME的字样可谓破费一番心思,很显然,这是广告创作者的智慧。

解剖移动互联网下消费者的AISAS行为(互动派观点)

解剖移动互联网下消费者的AISAS行为(互动派观点)

互动派:解剖移动互联网下消费者的AISAS行为在过去,由于信息的封闭和技术的匮乏,消费者只能被动的接受企业的信息,企业则利用消费者这种行为路径(AIDMA),通过广告来引起人们的注意和兴趣(A ttention、Interest),激起人们的欲望(Desire),不断的重复广告以加深人们对产品的记忆(Memory),从而让人们记住产品,最后做出购买决策(Action),但是,这种模式在移动互联时代,已经完全失效了,为什么呢?因为在移动互联网下,尤其是社交媒体的崛起,海量的信息使消费者掌握了信息的选择权和产品购买决策的主动权,一般的消费者会主动对感兴趣的产品去上网搜索求证,而不会发时间去听企业主在自话自说,对购买的产品会通过社交网络分享给好友,告诉他们这产品不错,这种行为路径即是网络时代下的AISAS模式:注意(Attention)、兴趣(Interest)、搜索(Search)、购买(Action)、分享(Share),互动派认为,这一模式的运用将会加快互联网品牌的塑造和提高企业产品转化的能力。

不过,企业应该先弄明白消费者的AISAS行为路径到底是什么样的轨迹。

注意(Attention)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消费者的生活处在多屏、多APP、多社交媒体不断跳跃的动态下,他们的时间完全被分割,即消费者的时间已成碎片化,他们没有过多的时间去听长篇大论,因此他们需要快速地获取信息来满足需求。

一般的只有能吸引他们注意力的信息,消费者才会将注意力时间发在你身上,如果你的产品信息在他们0.2秒内不能产生吸引力,再好产品也不会被他们接收,因为人获取外界的信息80%以上是通过眼睛接收,信息的处理则经过大脑识别,这一过程很短。

如果你的信息能激起消费者右脑的情绪区域,唤醒其兴奋的意识,那么你的信息就会被他们注意并进一步得到他们的加工。

接下来,消费会继续浏览这是否是我感兴趣的信息了。

兴趣(Interest)兴趣存在于人们的右脑中,是一种感性的,愉悦的东西。

符合AIDMA法则的文案

符合AIDMA法则的文案

符合AIDMA法则的文案
1. AIDMA法则
AIDMA法则,我们可以理解为,自消费者看到广告信息开始,直至进行消费购买行为的心理引导过程。

首先让潜在消费者“注意”到广告信息,并使其感到“兴趣”而持续完成广告信息的接收,然后产生尝试购买或体验的“欲望”,进而使潜在消费者对信息的“记忆”更加深刻,直至“行动”转化成为购买行为。

2. AISAS法则
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使大家认识到,需要更加精准有效的获取目标消费者的注意,可以通过用户画像实现兴趣的精细化管理。

进而达成,用户向着主动利用搜索引擎探索、行动,并产生价值的分享扩散。

而借助移动互联网的崛起,新媒体也成为了整合营销传播中的又一主力媒体渠道。

3. ISMAS法则
发展至今,众多知名企业通过市场趋势与用户管理系统的反馈,发现各类广告投放的成本即便经过精密的统计运算,其成本仍在不断增高,甚至会出现投入产出比严重失衡的现象。

其中虽主要是用户对广告内容和广告形式的忽视,多重媒介导致注意力更加分散,但同样有行业或渠道方面的各类问题存在,信息质量与可信度变得不再聚焦。

这种以媒体为中心的广告投放方式,使ROI的投入比不断攀升,同时产出比也出现下滑的可能,这让负责市场与增长相关的管理者头痛不已。

广告传播新法则 从AIDMAAISAS到ISMAS

广告传播新法则 从AIDMAAISAS到ISMAS

广告传播新法则:从AIDMA、AISAS到ISMAS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刘德寰陈斯洛“一切生意源于信息的不对称。

”在网络E时代到来之前,这还是一条号称亘古不变的“真理”。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与深化,消费者拥有了越来越便利的信息分享环境,事实再一次向我们证明了“世界上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曾经充斥着大段广告时间、大幅广告版面的电视、纸媒,被互联网打上“传统媒体”的标签,而移动互联网的出现又将原来的互联网变成“传统”。

传播环境的变化带来了生活的变化,进而推动了营销的变革。

从传统大众媒体时代的AIDMA法则到传统互联网时代的AISAS法则,再到今天由北大刘德寰教授针对移动互联网提出的ISMAS法则,消费市场的核心已经发生了完全的改变,营销模式也正在发生着哥白尼式的伟大革命。

及时关注社会生活形态的变化,对消费者行为模式的细节保持高度敏感,是营销者对这个日新月异的时代最基本的尊重。

一、AIDMA法则与传统媒体时代在一个较为漫长的阶段里,我们习惯“广告之后更精彩”,习惯在文字信息四周出现的“通栏”或“套红”,习惯拿起电话传来的是推销员的声音……这是一个由铁路、电话、大众媒体开创的营销盛世。

广告主牢牢掌握着丰富的产品信息,而消费者没有。

在这种信息不对称的环境下,广告主通过强大的电视、报纸、杂志以及终端等媒介,广泛发布产品信息,动态地引导消费者的心理过程,刺激其购买行为。

对于这种心理和行为过程的研究,诞生了这个时代被奉为圭臬的经典营销理论,即美国广告学家E·S·刘易斯在1898 年提出的AIDMA营销法则。

该法则指出,消费者从接触到营销信息,到发生购买行为之间,大致要经历五个心理阶段:引起注意(Attention),产生兴趣(Interest),培养欲望(Desire),形成记忆(Memory),购买行动(Action)。

引起注意——产生兴趣——培养欲望——形成记忆——购买行动注:AIDMA,传统消费者行为学理论模型,即:Attention(引起注意),Interest (引起兴趣),Desire(唤起欲望),Memory(留下记忆),Action(购买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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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DMA理论表示消费者购买心理的全过程,是广告创作的基本原则之一,AIDA理论比较有名,这里多了一个M。

1898年由美国E.S.刘易斯最先提出。

其含义为:A(Attention)引起注意;I(Interest)产生兴趣;D(Desire)培养欲望;M(Memory)形成记忆;A(Action)促成行动。

也就是说,在广告创作中必须有意识地贯彻引人注目,使人感兴趣,产生购买欲望,并形成记忆,最终转变为购买行动的原则,这样才能创作出最有效的广告。

A:Attention(引起注意)——花哨的名片、提包上绣着广告词等被经常采用的引起注意的方法
I:Interest(引起兴趣)——一般使用的方法是精制的彩色目录、有关商品的新闻简报加以剪贴。

D:Desire(唤起欲望)——推销茶叶的要随时准备茶具,给顾客沏上一杯香气扑鼻的浓茶,顾客一品茶香体会茶的美味,就会产生购买欲。

推销房子的,要带顾客参观房子。

餐馆的入口处要陈列色香味具全的精制样品,让顾客倍感商品的魅力,就能唤起他的购买欲。

M:Memory(留下记忆)——一位成功的推销员说:“每次我在宣传自己公司的产品时,总是拿着别公司的产品目录,一一加以祥细说明比较。

因为如果总是说自己的产品有多好多好,顾客对你不相信。

反而想多了解一下其他公司的产品,而如果你先提出其他公司的产品,顾客反而会认定你自己的产品。


A:Action(购买行动)——从引起注意到付诸购买的整个销售过程,推销员必须始终信心十足。

过分自信也会引起顾客的反感,以为你在说大话、吹牛皮。

从而不信任你的话。

1。

对AIDMA法则说抱歉——对消费者购买心理的深度剖析
我们曾经说过,读不懂人就读不懂策划,而要深入的读懂策划活动中的消费者,那么就必须对消费者购买过程的心理过程作以深刻的剖析。

因为不管是对于创意、策划还是营销,它们的着手点和落脚点都是你所针对的目标人群——消费者,可以说,没有对消费者的了解就没有创意、策划和营销。

所以对消费者的购买过程的心理变化的过程研究,也就显的十分的重要。

众所周知,在消费者从接触产品信息到产生购买会产生一系列的心理变化过程,且这个过程是环环相扣、逐级递进的。

当下对购买过程描述的最权威的一个理论就是AIDMA,它把这个过程分为五个阶段,即:注意(Attention )——>兴趣(Interset)——>渴望(Desire)——>记忆(Memory)——>行动(Action),又称为AIDMA过程。

但我认为,这个理论给人的感觉就像是蜻蜓点水般一掠而过,并没有给出消费者在购买过程中心理变化时最为起决定意义的那一个关键环节,以下我们就此做以更深层次的详细分析。

回到理论本身,首先看一下从A——>I,也就是从注意——>兴趣,对于这个过程我并不敢苟同,在说明我的观点之前,我们先看一个古代的小故事。

管宁和华歆是一对非常要好的朋友。

有一次,他们两人坐在一张席子上读书。

正看得入神,忽然外面沸腾起来,一片鼓乐之声,原来是一位达官显贵乘车从这里经过。

管宁对于这些很不以为然,仍然在专心致志地读书。

而华歆却不是这样,他完全被这种张扬的声势和豪华的排场吸引住了。

急急忙忙地跑到街上去跟着人群尾随车队细看。

管宁觉着他们不是一种类型的人,于是等到华歆回来以后,管宁就拿出刀来,当着华歆的面把席子从中间割成两半,表示与之绝交。

同样的一件事情,为什么有人会注意它,而有的人却不去注意它呢?就是因为一个人对它感兴趣,而另一个人对它不敢兴趣。

没有兴趣的关联点把信息表达和接受的双方连接在一起,那么表达商品的信息又怎么会被接受它的消费者注意呢?
因为所谓注意它具有两大特点:指向性和集中性。

指向性表明了人的心理活动所具有的选择性,即在某一时间把心理活动有选择地指向某一目标,而同时离开其他对象。

集中性,是指人的心理活动只集中于少数事物上,对其他事物不太重视,并以全部精力来投入被注意的某一事物,使心理活动不断地深入下去。

所以请试想,一个人会对他不敢兴趣的东西,会产生出具有指向性和集中性特点的注意吗? 不会的。

所以不应该是A——>I,而是I——>A,也就是说不是从注意到兴趣,而是从兴趣到注意。

不同的认识论就是不同的方法论。

从不同的认识中就会引申出不同的方法。

我们从I——>A 中得出的方法就是:通过唤醒兴趣来唤醒注意,而不是通过唤醒注意来唤醒兴趣。

接下来让我们在看一看D——>M——>A。

也就是从渴望——>记忆——>行动。

对于从渴望——>记忆——> 行动。

说严重一点也是一堆废话,我打一个比方来说,如果你已经对一位姑娘有了渴望的感觉了,那么顺理成章的你就会记住她的音容笑貌她的芳名,你也就会顺理成章的取采取满足你渴望的行动,所以从D——>M——>A。

是没有太大意义区别的递近,没有什么实质新的东西。

这即在理论上没有什么太多的意义,同样在实战中也不会有太多的意义。

这些不是读者最想知道的东西。

那么读者最想知道的东西是什么呢?
现在我们可以把A——>I可以简化成一个A,把D——>M——>A可以简化成一个D,所以我们把所以删除掉意义不大的几个词之后,A——>I——>D——>M——>A就会简化成:A——>D,也就是注意——>渴望。

从注意到渴望,这就是一个质的变化,在这两个词之间的转化才是消费者决定购买的关键,这也是读者最希望了解,这才是关键所在。

我们最想知道的东西就隐藏在A——D里面!怎样实现了从注意到渴望的转化,这才是最惊险的一跳。

而以前的理论把大家最想看到的,却虚晃而过。

现在我们就把这个面纱接起来,为此我们把其他的几个比较著名的消费者的心理反应模式也一起的列出来:
1.AIDMA模式:注意——>兴趣——>渴望——>记忆——>行动
2.影响的层次模式:知晓——>认识——>喜爱——>偏好——>确信——>购买3.创新的采用模式:知晓——>兴趣——>评价——>试验——>采用
体验就是隐藏A——D之间的最重要的一环!体验才是我们挖掘出的金子一样有价值的词汇!于是我们现在可以把这个消费者购买心理过程重新的表述为:
注意(Attention)——>体验(Experience)——>认同(Identity)——>行动(Action)这个过程可以简称为AEIA模型
举例来说,“味道好极了”,可能是中国人印象最为深刻的广告,它给过我们展示了一种新生活的情调。

编织出一副温馨幸福生活的蓝图:和美的小家庭,事业有为的丈夫,温柔可人的妻子等等,这样的语境联想,自然就会构成一种心理上挥之不去的美好的体验。

从而在情感阶段上产生出一种认同。

从而就是行为上的购买。

同样的道理,“相信我,没错的!”这是刘德华为“黑头发,中国货”的奥妮做的广告,刘德华献身说法,用自己的体验来诱导消费者产生认同心理和购买行为。

A: Attention,即引起注意.推销员拜方客户时,应尽可能地突出产品的特点,让客户留下深刻的印象,激发客户的好奇心,缩短彼此间的距离,为进一步的推销行为铺平道路.I:Interest,即引起兴趣.对优秀的推销员来说,即使是再普通话的商品,他都能变换花样来吸引客户.其中最关键的一点是要让它有别于其他们类产品.
D:Desire,即唤起欲望.如果是推销房屋,汽车等需高额资金的商品,在投资购买时,客户一般都会格外谨慎.对此,制作精美的房屋效果图,是不可或缺的,最好能让客户亲自去参观房屋或亲自去试车.即使是普通话的商品好比美酒,让客户亲自品尝,更具说服力.M:Memkry,即留下记忆.推销贵重物品,仅靠一次拜访是不够的,最好是留给对方充分思考与选择的空间.为了保证客户乐于接受该商品,推销员要注意道别的方式,最好是在两次拜访的中间,向对方寄一些明信片之粗枝大叶的礼物,或是打电话问候也行.
A:Action,即购买行动.这是推销过程的最后一个环节,推销员切莫因一时的疏忽而功亏一篑,甚至在交易结束之后,也要认真谨慎,避免横生枝节.
推销过程中的AIDMA法则,是一个普遍存在的规律性常识,作为一名推销员一定要
对此心中有数,什么样的情况下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和行为,事先都应有充分的估算,才能使推销行为按自己设置的程式顺利完成.
遵循AIDMA法则,还应贯彻诚恳的态度,保持充分的信心,向客户展示最真,最动人的一面.如果你真这样做了,就会赢得客户,避免被拒绝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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