堤防工程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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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防工程管理制度

堤防工程管理制度

堤防工程管理制度堤防工程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堤防工程质量和安全,保护河流、湖泊和海岸线等水域边界,而建立的一套管理制度和规范。

堤防工程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设计管理:堤防工程的设计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

管理制度要求设计人员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并进行必要的勘测和测量工作,确保设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 施工管理:堤防工程的施工是关乎工程安全和质量的重要环节。

管理制度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监督和检验,确保施工的可靠性和合格性。

3. 质量管理:堤防工程的质量是保证工程寿命和安全性的关键。

管理制度要求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控制、监测和检验等措施,确保工程的质量符合标准和要求。

4. 监测管理:堤防工程的监测是及时了解工程状况、发现问题和采取措施的重要手段。

管理制度要求建立监测网络,对堤防进行定期、现场监测,并及时报告和处理监测数据,以保证工程的安全和稳定。

5. 维护管理:堤防工程的维护是延长工程寿命和保障工程安全的重要措施。

管理制度要求建立维护计划和维护管理机构,定期进行巡视和维修工作,及时处理工程的病害和返修问题,确保工程的正常运行。

6. 突发事件管理:堤防工程可能面临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的挑战,管理制度要求建立应急预案和管理机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和应对措施,保护工程的安全和稳定。

通过以上的堤防工程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堤防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保护水域的边界,减少洪水灾害和水患的发生,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同时,管理制度还可以提高工程的综合效益,如节约资金和土地资源,提高水域利用率等。

需要指出的是,实际的堤防工程管理制度会根据不同的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差异,因此在具体实施和执行过程中,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堤防工程管理制度

堤防工程管理制度

堤防工程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气候变化导致自然灾害频发,堤防工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堤防作为防洪和防涝的重要设施,承担着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责任。

为了加强堤防工程的管理,保障其稳定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以规范堤防工程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国家、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堤防工程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的单位。

三、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

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堤防工程的首要任务。

2、建设科学。

堤防工程的建设应根据实际情况,科学设计、合理施工。

3、维护及时。

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堤防工程的稳定运行。

4、严格管理。

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运行的有序。

四、堤防工程建设管理1、建设规划(1)建设前需进行必要的调研,分析地质环境、气候等因素,编制详细的建设规划。

(2)根据规划,科学设计,合理选址,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3)在建设过程中,实行一岗双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杜绝事故发生。

2、施工管理(1)建设单位应根据设计要求,组织合格的施工队伍,按照施工计划,合理布局,保障施工质量。

(2)建设过程中,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3)建设完成后,需对工程进行验收,确保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3、审批管理(1)堤防工程的建设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确保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

(2)审批过程中,需重点关注工程的安全性和环保性,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五、堤防工程维护管理1、维护计划(1)建立健全维护计划,包括维护周期、维护内容、维护要求等。

(2)根据维护计划,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维护工作,确保工程的稳定运行。

2、定期巡视(1)建立健全的巡视制度,确保对堤防工程进行定期巡视。

(2)巡视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堤防工程的安全性。

3、天气预警(1)建立天气预警系统,及时了解降雨情况,做好防洪准备。

(2)当出现暴雨等极端天气情况时,需要加强堤防工程的监测和维护工作。

六、安全管理1、安全教育(1)员工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加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堤防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堤防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堤防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一、堤防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背景随着气候变化和环境污染日益加剧,各种自然灾害频频发生,洪水成为了威胁人类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要因素。

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堤防工程的安全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因此,为了规范和加强堤防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就显得尤为必要。

二、堤防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1.安全责任制度(1)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安全责任相关部门需明确堤防工程的运行管理职责,并建立健全责任制度,确保相关责任落实到位。

(2)建立安全检查机制定期对堤防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工程运行安全。

2.安全操作规程(1)堤防工程日常巡查制度设立专门的巡查队伍,对堤防工程进行定时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提高工程的安全性。

3.安全培训制度(1)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开展定期的安全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建立应急预案制定堤防工程的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各种应急准备,保障堤防工程的安全性。

4.安全资料管理(1)建立安全档案建立完整的堤防工程安全档案,包括工程设计资料、工程图纸、巡查记录等。

(2)做好安全记录记录堤防工程的运行情况,包括每日检查记录、维护保养记录等。

5.安全监督检查(1)加强监督力度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堤防工程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建立投诉举报渠道建立投诉举报渠道,接受员工和社会公众的投诉举报,确保堤防工程的安全管理得到有效监督。

以上就是关于堤防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介绍,通过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提高堤防工程的安全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严格执行管理制度,确保堤防工程的安全运行。

堤防工程管理规章制度

堤防工程管理规章制度

堤防工程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堤防工程管理,保障堤防的安全和稳定运行,规范管理行为,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堤防工程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设计、施工、监理、运维等各个环节的人员。

第三条堤防工程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岗位责任意识,做到预防为主、防范为先。

第四条堤防工程管理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管理部门的指挥和管理,维护堤防工程的安全和稳定。

第五条堤防工程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第六条堤防工程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职业道德,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和制度。

第七条堤防工程管理人员应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到随时随地保护好工程安全。

第八条堤防工程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问题,确保堤防工程的安全运行。

第九条堤防工程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技术交流和经验分享,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共同推动堤防工程的管理和发展。

第二章堤防工程设计第十条堤防工程设计应依据相关规范和标准,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合理设计,确保工程的安全和稳定。

第十一条堤防工程设计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堤防工程设计应遵循“防洪先、兼顾生态、节约资源、可持续”的原则,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利用。

第十三条堤防工程设计应考虑自然环境变化因素,合理确定设计标准和参数,保证工程的安全和稳定。

第十四条堤防工程设计应进行科学论证和评估,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实际情况,具有可行性和可靠性。

第十五条堤防工程设计应注重技术创新和质量管理,提高设计水平和效率,确保设计成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第十六条堤防工程设计人员应保持与时俱进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素养和综合能力,提高设计水平和质量。

第三章堤防工程施工第十七条堤防工程施工应依据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遵守施工规范和标准,严格按照施工程序和工序操作。

堤防工程安全管理

堤防工程安全管理

堤防工程安全管理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堤防工程安全管理堤防是沿江、河、湖、海、渠道或水库、行洪区、分滞洪区、围垦区的边缘修建的挡水建筑物。

堤防是世界上最早广为采用的一种重要的防洪工程,是保护居民和工农业生产的主要措施。

一、堤防工程安全评价堤防工程安全评价是为了强化堤防安全管理,掌握堤防安全状况。

应根据堤防的级别、类型、历史和保护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定期进行堤防安全评价;出现较大洪水、发现严重隐患的堤防应及时进行安全评价。

堤防安全评价应严格按照《堤防工程安全评价导则》(SL/Z679)进行,可分为现状调查分析、复核计算、综合评价三个阶段,并应编制《堤防安全现状调查分析报告》、《堤防安全复核计算分析报告》、《堤防安全综合评价报告》。

(一)运行管理评价运行管理评价是对堤防投入运行后的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价,应明确安全评价的重点,并作为堤防安全综合评价的依据之一。

运行管理评价应重点考评运行管理有关制度的制定、落实情况以及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应涵盖工程整个运行期,并重点评价工程现状。

根据《堤防工程安全评价导则》(SL/Z679)规定,堤防运行管理评价应符合下列要求:(1)按要求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并有专人负责实施,档案管理工作达到有关标准要求。

(2)管养经费落实,并按要求进行养护修理,堤防工程完整,管理设施和设备完备,运行状态正常。

(3)管理范围明确,并按要求进行安全检查,能够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置隐患。

符合上述三款要求的,运行管理评价为A级(优良)。

上述三款未完全符合要求且运行管理不存在严重影响堤防安全的隐患,运行管理评价为B 级(合格)。

上述三款不符合要求或运行管理存在严重影响堤防安全的隐患,运行管理评价为C级(不合格)。

(二)工程质量评价堤防工程质量现状评价是在全面检查、随机抽查、重点勘查的基础上,参照《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C堤防工程》(SL634)、《堤防隐患探测规程》(SL436)的规定进行综合评定,并按要求提出评定报告。

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堤防工程是保护沿海、沿江沿河地区免受水患侵袭的重要工程。

为了确保堤防工程的安全可靠,需要进行科学的管理和设计。

本文将介绍堤防工程管理和设计的一些规范。

1.堤防工程管理规范(1)组织管理:堤防工程应有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堤防的日常巡查、维护和管理工作。

堤防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3)养护工作:堤防养护工作包括草皮养护、泄洪口、溢洪道的保养等,需要定期进行。

养护工作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确保堤防的完好性。

(4)灾害应急措施:堤防应建立完善的灾害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在发生洪涝等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组织应对,减少灾害损失。

(5)技术档案管理:堤防的建设和维护过程要有完整的技术档案。

包括施工图纸、材料清单、工程报告等。

这些档案有助于对堤防的维护和改进。

2.堤防工程设计规范(1)选择合理的堤防类型:根据地形、河道水流情况等因素,选择适合的堤防类型。

主要包括土石坝、重力坝、割滩堤、悬臂石塘等。

(2)确定合理的高度和宽度:堤防的高度和宽度要能够承载河流的水压和沉积物负荷。

要根据河道水位、洪峰流量等数据进行计算,确定合理的高度和宽度。

(3)排水系统设计:堤防要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包括防渗排水、渗滤带、放水口等。

防止因渗漏引起的堤体破坏和冲刷。

(4)抗冲刷措施:冲刷是堤防容易发生的问题之一、设计时要考虑采取一些措施,如设置护岸、加固坝基等,增强堤体的抗冲刷能力。

(5)植被保护:堤防上的植被能够起到保护堤体、吸收水分的作用。

设计时要考虑植被的选择和养护。

堤防工程的管理和设计规范是确保堤防安全和可靠运行的基础。

通过科学管理和合理设计,能够有效预防堤防工程的安全隐患,保护沿岸地区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定期进行维护工作,确保堤防的长期稳定运行。

堤防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堤防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堤防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人员安全,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堤防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设计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堤防工程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堤防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部门应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

第八条设计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确保设计安全可靠。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明确施工工艺、施工顺序、安全措施等。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安全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防护栏杆、防护帽等。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触电等措施。

第四章事故处理第十六条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配合事故调查。

第十八条事故调查组应根据事故原因和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施工单位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堤防工程管理规章制度

堤防工程管理规章制度

堤防工程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本规章旨在规范堤防工程的管理活动,确保工程安全、稳定,并发挥其应有的功能。

所有参与堤防工程建设、维护及管理的单位和人员都必须遵守本规章。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1. 成立专门的堤防管理机构,负责全面监督和管理堤防工程。

2. 明确各层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包括日常巡查、维护、应急处理等。

3. 定期对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其专业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建设与维护1. 堤防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2.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执行,确保工程质量。

3. 建立堤防工程档案,记录工程建设、改造、维护等历史信息。

4. 定期对堤防工程进行检查和必要的维护工作,防止因老化、损坏等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

四、安全管理1. 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洪、防台、防凌等各类自然灾害的应对措施。

2. 安装必要的监测设备,如水位计、位移传感器等,实时监控堤防的安全状况。

3. 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够迅速启动应急机制,有效控制和处置事件。

五、环境保护1. 在堤防工程建设和维护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负面影响。

2. 加强对堤防周边区域的环境保护,禁止任何可能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六、法律法规与监督检查1. 堤防工程管理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 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3.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应依法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附则本规章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堤防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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堤防工程安全管理堤防工程安全评价堤防是沿江、河、湖、海、渠道或水库、行洪区、分滞洪区、围垦区的边缘修建的挡水建筑物。

堤防是世界上最早广为采用的一种重要的防洪工程,是保护居民和工农业生产的主要措施。

堤防工程安全评价是为了强化堤防安全管理,掌握堤防安全状况。

应根据堤防的级别、类型、立式和保护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定期进行堤防安全评价;出现较大洪水、发现严重隐患的堤防应及时进行安全评价。

堤防安全评价应严格按照《堤防工程安全评价导则》(SL/Z 679–2015)进行,可分为现状调查分析、复核计算、综合评价三个阶段,并应编制《堤防安全现状调查分析报告》、《堤防安全复核计算分析报告》、《堤防安全综合评价报告》。

(1) 运行管理评价运行管理评价应对堤防投入运行后的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价,应明确安全评价的重点,并作为堤防安全综合评价的依据之一。

运行管理评价应重点考评运行管理有关制度的制定、落实情况以及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应涵盖工程整个运行期,并重点评价工程现状。

根据《堤防工程安全评价导则》(SL/Z 679–2015)规定,堤防运行管理评价应符合下列要求:1)按要求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并有专人负责实施,档案管理工作达到有关标准要求。

2)管养经费落实,并按要求进行养护修理,堤防工程完整,管理设施和设备完备,运行状态正常。

3)管理范围明确,并按要求进行安全检查,能够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置隐患。

符合上述三款要求的,运行管理评价为A级(优良)。

上述三款未完全符合要求且运行管理不存在严重影响堤防安全的隐患,运行管理评价为B级(合格)。

上述三款不符合要求或运行管理存在严重影响堤防安全的隐患,运行管理评价为C级(不合格)。

(2) 工程质量评价堤防工程质量现状评价是在全面检查、随机抽查、重点勘查的基础上,参照《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 260–2014)、《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堤防工程》(SL 634–2012)、《堤防隐患探测规程》(SL 436–2008)的规定进行综合评定,并按要求提出评定报告。

1)工程质量评价要求在进行堤防工程质量评价时,应客观评价堤基的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提供满足复核计算要求的工程实际参数,核查工程实体的施工质量及其变化状况,掌握影响工程运行安全的质量缺陷,提出堤防除险加固部位指导性意见。

2)工程质量评价方法工程质量评价的基本方法主要包括现场巡视检查、历史资料分析和勘探、试验。

①现场巡视检查:通过直观检查或简单测量,重点复核堤防的断面尺寸、查看外观质量、了解运行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等。

②历史资料分析:主要是通过施工期的质量控制措施和有关检测、探测、验收报告以及运行管理大事记等档案资料进行复查和统计分析。

③勘探、试验:当上述方法尚不能对工程质量作出分析结论或工程运行中出现异常时,可根据需要对堤防以及附属建筑物补充勘探、试验,取得相应参数和分析成果。

3)工程质量评价内容①堤基质量堤基质量评价应根据堤基土的钻粒含量和土层结构,复查堤基处理方法的可靠性和处理效果等。

堤基质量评价应重点复查含有“老口门”决口处、古河道、地震断裂带的堤基以及软弱堤基、透水堤基处理工程质量是否达到有关标准要求。

②堤身质量堤身应重点复查下列内容:横断面尺寸;土堤的粘粒含量、干密度;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堤的裂缝、渗漏、冻融剥蚀、钢筋锈蚀、混凝土碳化情况以及沉降缝止水完好情况;穿(跨)堤建筑物与堤防土石结合部密实度;观测、监测设施的完好性。

堤身有明显不均匀沉陷、裂缝、滑动、渗水等现象的,应结合堤防的隐患探测、河床观测以及复核计算等查找原因。

③堤岸(坡)防护工程质量堤岸(坡)防护工程质量应重点复查下列内容:根石或护脚的稳定性;防渗设施和减压井、排水沟、排水孔(管)、反滤等排渗设施的完整性和有效性;砌石护坡的平整度、浆砌石勾缝和垫层质量;混凝土护坡的垫层、沉降缝及其止水质量;草皮护坡的草皮覆盖率、放浪林树木的缺失率;上下堤道路平整度。

护坡表面有陷坑、滑动等问题时,应进一步查找原因。

4)工程质量评价分级堤防工程质量评价分级应符合下列要求:①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要求,且工程运行中也未发生质量问题,工程质量评价为A级(优良)。

②工程质量未完全达到标准要求,且未发现影响工程安全的质量缺陷,工程质量评价为B级(合格)。

③工程质量未达到标准要求或工程运行中已发现影响工程安全的严重质量缺陷,工程质量评价为C级(不合格)。

工程安全复核堤防工程安全复核包括防洪标准复核、渗流安全性复核和结构安全性复核。

1)防洪标准复核防洪标准复核应根据最新技术经济资料和堤防工程现状,复核防洪标准、设计洪(潮)水位以及堤顶高程等,评价现状堤防是否满足现行有关标准的防洪要求。

防洪标准复核应明确原堤防工程设计防洪标准和堤防级别是否需要修改;堤防的实际防洪能力是否满足有关防洪标准和设计标准。

防洪标准评价分级应符合下列要求:①堤顶高程满足标准要求的,定为A级;②局部堤段堤顶高程不满足标准要求,但欠高小于0.3m的,定为B级;③大部分堤段堤顶高程不满足标准要求的,定为C级。

2)渗流安全性复核渗流安全性复核应分析当前实际渗流状态和已有渗流控制设施能否满足设计条件下的渗流安全性要求,应对堤防运行过程中背水侧地面、堤脚、堤坡曾发生过或可能发生渗水、管涌的堤段进行渗流安全性复核,应判明渗流异常的原因,可借助隐患探测、抽水试验等手段测试。

堤防渗流安全性复核分级应符合下列要求:①渗透坡降和盖重等渗流防护措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且运行中无渗流异常现象的,渗流安全性定为A级;②渗透坡降和盖重等渗流防护措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运行中存在局部渗流异常现象但渗流控制措施有效的,渗流安全性定为B级;③渗透坡降或盖重等渗流防护措施不满足相关标准要求,或工程已出现严重渗流异常现象的,渗流安全性定为C级。

3)结构安全性复核堤防结构安全性复核应分析现状堤防能否满足设计条件下的结构安全性要求,复核重点应为运行中曾出现或可能出现结构失稳的险工、险段;应根据堤防结构及其失隐模式的特点确定复核部位和工况,并应分析防渗体、排渗体失效或部分失效对结构安全性的影响。

堤防结构安全性复核分级应符合下列要求:①堤防及其防护结构安全性满足有关标准要求,且未发现危及堤防稳定的隐患,结构安全性定为A级;②堤防及其防护结构安全性局部不满足有关标准要求,且未发现危及堤防稳定的隐患,结构安全性定为B级;③堤防及其防护结构安全性不满足有关标准要求或已发现危及堤防稳定的隐患,结构安全性定为C级。

(3) 工程安全综合评价堤防安全综合评价应根据堤防安全各项复核结果及有关标准要求,结合堤防运行和质量现状进行评判,并应根据堤防级别等因素提出相应处理意见。

堤防安全综合评价可分为三类:一类为安全;二类为基本安全;三类为不安全。

综合评价分类应符合下列要求:1)堤防各项复核计算结果为A级,且堤防运行管理和工程质量评价同为A级的,综合评价为一类(安全),经日常养护修理即可在设计条件下正常运行。

2)堤防各项复核计算结果以及堤防运行管理和工程质量评价结果有一项以上(含一项)为B级且无C级,综合评价为二类(基本安全),应有针对性地提出汛期查验、抢险工作的重点和局部加固处理意见。

3)堤防各项复核计算结果以及堤防运行管理和工程质量评价结果有一项以上(含一项)为C级的,综合评价为三类(不安全),应提出除险加固方案建议。

堤防工程安全检查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组织人员或指定专人,对管辖范围内的堤防工程进行例行的和特别的堤防工程检查。

堤防工程检查范围应包括堤防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检查方法应包括外观检查和内部探测检查。

堤防工程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情况较严重的,除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外,还应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情况严重的,应对异常和损坏部位详细记录(包括拍照或录像),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主管单位。

(1) 检查分类和次数堤防工程检查分为经常检查、定期检查、特别检查、防汛期巡堤查验和不定期检查。

1)经常检查:主要指外观检查,由工程管理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单个堤段的检查,或进行多个堤段的联合检查,护堤员对所辖堤段1~3天巡查一交;基层堤防管理单位每5~7天检查一次;上一级堤防管理单位1~2月组织检查一次。

汛期应根据汛情增加检查次数。

2)定期检查:汛前、汛期、汛后、大潮前后及凌汛期间应进行堤防工程定期检查。

一般情况下,汛前、汛期、汛后、大潮前后各检查一次,遇特殊情况增加检查次数。

凌汛期间,当河面出现淌凌或岸冰时,对流冰密度及岸冰长度、宽度等每天观测1~2次,当出现封河时,对封河段每天观测不少于1次。

3)特别检查:当发生大洪水、大暴雨、台风、地震、工程非常运用和发生重大事故等情况时,应及时进行特别检查。

必要时应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共同检查。

4)防汛期巡堤查险:当汛期洪水漫滩、偎堤或达到警戒水位时,社会各部门应按防汛指挥部门的要求和规定准时到达各自的责任段,对工程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5)堤防工程管理单位应不定期对险工、险段或重要堤段进行堤身、堤基探测检查。

(2) 检查项目和内容1)经常检查经常检查的检查项目包括堤身外观检查、堤身内部检查、堤基、护堤地和堤防工程保护范围检查、堤岸防护工程检查、防渗及排水设施检查、穿堤、跨堤建筑物及其与堤防接合部检查、堤防工程管理设施检查、防汛抢险设施检查、生物工程的检查和其他维护管理设施的检查。

①堤身外观检查堤顶:高度、宽度和堤顶结构是否符合设计标准,堤顶是否坚实平整,堤肩线是否平顺。

有无凹陷、裂缝、残缺,相邻两堤段之间有无错动。

土质堤防是否因沉降与硬化堤顶脱离,硬化路面是否损坏。

堤坡:是否平顺,坡度是否符合设计标准。

有无雨淋沟、滑坡、裂缝、塌坑、洞穴,有无害堤动物洞穴和活动痕迹,有无渗水散浸。

排水沟是否完好、顺畅,排水孔是否正常,渗漏水量变化情况等。

堤脚:有无冲刷、残缺、洞穴。

混凝土有无溶蚀、侵蚀和冻害、破损、老化等情况。

砌石是否平整、完好、紧密,有无松动、塌陷、脱落、风化、架空等情况。

②堤身内部检查应根据需要,采用人工探测、电法探测、钻探等方法,适时进行各种堤身内部隐患探测,以检查堤身内部有无洞穴、裂缝和软弱层存在。

③堤基、护堤地和堤防工程保护范围检查堤基有无隆起、下沉,有无冲刷沟。

堤基防渗排水设施是否正常,有无溶蚀,渗漏水量和水质有无变化。

背水坡堤脚以外有无管涌、渗水等。

护堤地及堤防工程保护范围内有无违章建筑,有无取土、开渠、打井、挖窖、建窑、葬坟、开采地下资源、钻探及其他危害堤防工程安全等活动。

④堤岸防护工程检查坡式护岸:坡面是否平整、完好,砌缝紧密及填料密实程度,砌体有无松动、塌陷、脱落、架空、垫层淘刷现象,护坡上有无杂草、杂树和杂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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