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财产公示辩论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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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公示的讨论发言稿范文

财产公示的讨论发言稿范文

大家好!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在这里就财产公示这一话题进行讨论发言。

财产公示是近年来我国政府着力推行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旨在增强政府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在此,我想就财产公示的必要性和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谈几点看法。

首先,财产公示的必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增强政府公信力。

财产公示有助于公众了解公职人员的经济状况,消除公众对公职人员财产来源的疑虑,从而提升政府公信力。

2. 促进廉洁从政。

财产公示使公职人员的财产状况置于公众监督之下,有助于公职人员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3.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财产公示有助于揭示社会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激发社会活力。

4. 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财产公示使人民群众能够了解公职人员的财产状况,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其次,在实施财产公示过程中,我们可能遇到以下问题:1. 隐私保护问题。

财产公示涉及到公职人员的隐私,如何在保护隐私的同时实现公示,需要我们认真研究。

2. 公示范围问题。

财产公示的范围如何界定,哪些财产需要公示,哪些财产可以不公示,需要我们明确。

3. 公示方式问题。

财产公示的方式是网络公示还是纸质公示,公示平台的选择等,都需要我们充分考虑。

4. 监督机制问题。

如何建立健全财产公示的监督机制,确保公示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是财产公示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

针对以上问题,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财产公示的范围、方式和程序,保障财产公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建立健全财产公示平台,实现财产信息的实时更新和公开查询,提高公示的透明度。

3.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职人员和人民群众对财产公示的认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公示的财产信息进行抽查,确保公示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总之,财产公示是我国政府推行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对于增强政府公信力、促进廉洁从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公务员财产公示是最有效的反腐制度

公务员财产公示是最有效的反腐制度

公务员财产公示是最有效的反腐制度作者:刘植荣2013年10月19日,澳门第一次把公务员财产申报改为公示,公示财产的官员还包括事业单位职员和政府企业高管。

特首崔世安共有3套房、3个车位,海关关长徐礼恒是无房户。

澳门过去执行的是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只有法官、警察和廉政公署的人员才可以查阅公务员的财产申报资料。

2013年1月3日,澳门立法会全票通过公务员财产公示法案,从此,澳门特区政府在反腐方面与国际接轨,把公示财产作为从政的最基本要求。

2013年1月24日,广东省人大代表叶鹏智在广东省“两会”上反对公务员财产公示,他说:“官员也是人,也有隐私;官员是公仆,不是老百姓的奴隶。

”叶鹏智认为,让公务员公示财产,“越是这样,社会风气越不利于公平公正,要警惕一些人打着‘民意’的旗号搞民粹主义。

”他还建议采取“摇号”的办法随机抽检,摇到谁让谁公示财产。

我想,叶鹏智代表的言论恐怕不是代表人民,因为人民呼唤公务员财产公示制度已有十多年。

叶鹏智代表的言论也有悖国际惯例,因为自英国1695年通过《腐败行为法案》以来,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出台了公务员财产公示法。

从政必须放弃财产隐私权公务员财产公示是从政的最基本要求。

想当公务员,就必须放弃财产隐私权;不想放弃财产隐私权,就别当公务员。

俄罗斯在出台公务员财产公示法规时遇到的阻力很大,针对一些官员以“隐私权”、“条件不成熟”等借口阻挠财产公示立法,普京气愤地回击道:“如果政府中谁不愿意公示自己的财产,那他一定是个贪官,是禽兽不如的东西!”建立公务员财产公示制度有利于保护公务员。

有了财产公示制度,就相当于给公务员戴上了“紧箍咒”,任何以权谋私行为都会受到监督,并被及时揭露,这就防止公务员在贪欲的驱使下由小贪到大贪,逐步走向罪恶的深渊。

财产公示是国际惯例公务员财产公示是政府“透明化”的要求,是反腐的有效手段。

同时,公务员财产公示也是诚实的表现,很容易以此取得公众对政府的信任,便于政府各项政策的顺利贯彻执行。

腐败 辩论

腐败 辩论

腐败概念:“腐败”指的是运用公共权力谋取私人利益的行为,其行为主体、动机、方式与后果,都有较为明确的界定。

腐败的实质是一种非正式的获取政治影响的过程,当某个群体感到其核心利益在正式政治体系内被忽视或被认为是非法之时,这一群体的成员就会被吸引到那些获取影响的非正式渠道中去,而这些渠道又往往以腐败的形式表现出来。

广义:腐败在广义上说是行为主体为其特殊利益而滥用职权或偏离公共职责的权利变异现象。

狭义:从狭义上说泛指国家公职人员为其特殊利益而滥用权力的权利蜕变现象。

腐败,也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借职务之便获取个人利益,从而使国家政治生活发生病态变化的过程。

人性概念:人性是目的与智慧的统一体,是运用自身智慧以实现自身目的的过程。

艺术批评的任务,就是到作品中去发现、命名这样的人性概念。

腐败的根源在于制度的缺失二辩刚才我方一辩以明确的指出了我方的观点:腐败的根源在于制度的缺失,但我们更相信事实胜于雄辩!如果我们把某个因素说成是根本原因,那就表示,这个因素在事件发生的过程中是起主导作用的,缺了这个主线,事件就无法发生。

我们不要忘了,我们面对的腐败,可是有很多类型的,有一类腐败,就叫做渎职。

三鹿奶粉事件,众人皆知,那些大发昧心财的商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而那些没有真正起到食品安全监督作用的公职人员也受到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这些行政人员的玩忽职守,偏离公共职责的权力就是一种腐败。

腐败,不仅仅是权钱交易,还包括权力和责任的分离。

说到底,渎职也是腐败。

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被赋予可行使的权力时,同时就肩负了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他的每一个职务行为,不是给群众带来益处,就会令群众利益受损。

如果“人民公仆”仅仅把“不犯罪”作为行事底线,这样的人,群众是指望不上的。

所以,当我们剖析这些腐败事实的时候,究其根本原因,我们发现,是由于缺乏对公职人员执行力的监督制度和监管机关,就因为一个环节脱节而造成了重大的食品安全问题。

可见,制度的缺失造成了渎职这一腐败现象的发生,那么请问对方辩友,在这个渎职腐败案中哪有人性的贪婪,既然没有人性贪婪,怎么能武断的说它是所有腐败的根本原因呢?这不是犯了以偏概全的毛病吗?所以,我方认真的分析了腐败的现象后再次细化了腐败的内容,腐败应该是违法与犯罪的总称,是渎职与谋私的结合,是作为与不作为的双向,是贪污受贿、经济寻租、失职渎职、官僚腐化等行为的集合,而这些行为的产生就是因为权力的失去制约,就是因为种种制度的缺失。

政治腐败辩论辩题

政治腐败辩论辩题

政治腐败辩论辩题正方,政治腐败是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它破坏了社会秩序,损害了公民的利益,阻碍了国家的发展。

政治腐败导致了资源的浪费和不公平的分配,使得社会贫富分化更加严重。

因此,政治腐败必须得到严厉打击和遏制。

首先,政治腐败导致了社会资源的浪费和不公平分配。

腐败官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导致公共资源被挪用、浪费,造成了社会资源的不合理分配。

这不仅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也阻碍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其次,政治腐败加剧了社会的贫富分化。

腐败官员通过贪污受贿等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使得社会贫富分化更加严重。

这不仅加剧了社会的不稳定,也损害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此外,政治腐败还破坏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腐败官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导致了社会资源的不合理分配,损害了公民的利益,破坏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这不仅使得社会秩序混乱,也阻碍了国家的发展和进步。

因此,政治腐败必须得到严厉打击和遏制。

只有通过加强监督和惩治,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机制,才能有效地遏制政治腐败,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促进国家的发展和进步。

反方,政治腐败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不能简单地用打击和遏制来解决。

政治腐败的根源在于制度和体制的问题,只有通过改革和完善制度,才能有效地解决政治腐败问题。

首先,政治腐败是制度和体制问题的产物。

现行的体制和制度存在着权力过于集中、监督不到位等问题,这为政治腐败的产生和蔓延提供了土壤。

只有通过改革和完善制度,才能有效地解决政治腐败问题。

其次,政治腐败的根源在于利益的分配不公。

当前的体制和制度存在着利益的不合理分配,这为政治腐败的产生和蔓延埋下了隐患。

只有通过改革和完善制度,才能有效地解决政治腐败问题。

此外,政治腐败的产生和蔓延与社会文化和道德观念有关。

当前的社会文化和道德观念存在着功利化、唯利是图等问题,这为政治腐败的产生和蔓延提供了土壤。

只有通过加强道德教育和文化建设,才能有效地解决政治腐败问题。

因此,政治腐败不能简单地用打击和遏制来解决,必须通过改革和完善制度,加强道德教育和文化建设,才能有效地解决政治腐败问题。

高薪不能养廉(反方)(1)

高薪不能养廉(反方)(1)

反方二辩质询正方一辩:我想请问:以权谋色是不是腐败呢?江西太和县原县委书记因为贪恋女色收受巨额贿赂,他的目的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色。

请问,高薪如何能让人戒色呢? 如果说“高薪养廉”是“万能药”,那么你的高薪能不能戒色呢?河北省某县原县长张新振只喜欢赌,却不喜欢钱,他腐败的原因是为了赌,请问你的高薪如何让他戒赌呢? 有受贿必然有行贿。

行贿当然也是一种腐败,对方给多高的薪能堵住行贿这张嘴呢?廉洁与腐败与薪酬的高与低并无因果关系,而是取决于个人修养、理想追求、道德情操。

现实中,成克杰、胡长青、李真等腐败分子,他们的薪酬不可谓不高,可为什么还是会“前腐后继”呢?正因为他们对“高薪”爱的深沉啊!为什么对于焦裕禄、孔繁森、任长霞等好公仆,任命的眼里总是常含着泪水?正是以为人民被他们的廉洁深深感动!他们的薪酬并不高,可他们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请问对方辩友,这样的廉难道也是高薪“养”出来的吗?反方一辩申论:各位同学、对方辩友,大家好!非常高兴能与对方辩友讨论“高薪能不能养廉”这个问题,对方观点,我方不能苟同,我方观点是“高薪不能养廉”。

古代二十四孝中有“恣蚊饱血”一事,在晋朝,有个吴猛,他年幼时,每当在蚊子叮咬他便听之任之,以为这样蚊子就不会叮咬他的父母,诚然,吴猛的孝心可嘉,但是其行为如“高薪养廉”一般荒唐幼稚。

下面,首先让我就辩题来明确几个概念。

“高薪”简单地说就是超出普遍水准的报酬,深层次是指公务员所得报酬高于其拥有的权利、承担的责任和做出的贡献,它是一个可量化的数据。

“能”是在某一事件中其核心作用的方可称之为能。

“养廉”是促使人廉洁,培养廉洁的社会风气。

德行,君子之本,也是为政之本,更关系一个人的行为动机。

廉洁本应是公务员的基本职业道德,任何一级公务员都应是的德性高尚,廉洁奉公之人,又何须将他们的高尚德行商品化,用金钱来衡量?更没有道理用加薪、加薪、再加薪来维系公务员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底线。

当然,我们并不偏颇地认为,公务员的工资不能提升,毕竟,公务员也是社会的人,也要先满足基本物质需求,再谈精神境界提升。

第二届大学生“廉洁·诚信”主题辩论赛初赛辩题

第二届大学生“廉洁·诚信”主题辩论赛初赛辩题

广东省第二届大学生“廉洁·诚信”主题辩论赛初赛辩题一、第一轮(8场)1.腐败的根源在于道德失范还是制度缺失正方:腐败的根源在于道德失范反方:腐败的根源在于制度缺失2.廉洁文化教育重在知法于心还是守法于行正方:廉洁文化教育重在知法于心反方:廉洁文化教育重在守法于行3.司法与媒体对官员的监督谁更重要正方:司法比媒体对官员的监督更重要反方:媒体比司法对官员的监督更重要4.廉洁主要靠自律还是他律正方:廉洁主要靠自律反方:廉洁主要靠他律5.维系学术诚信,主要是靠制度还是教育正方:维系学术诚信主要是靠制度反方:维系学术诚信主要是靠教育6.廉洁文化建设重在扬善还是惩恶正方:廉洁文化建设重在扬善反方:廉洁文化建设重在惩恶7.道德舆论与法律约束对诚信的作用哪个更有效正方:道德舆论对诚信的作用更有效反方:法律约束对诚信的作用更有效8. 善意的谎言是否有利于诚信正方:善意的谎言有利于诚信反方:善意的谎言不利于诚信二、第二轮(4场)1.在当前社会经济条件下,建立诚信档案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正方:当前社会经济条件下,建立诚信档案利大于弊反方:当前社会经济条件下,建立诚信档案弊大于利2.贪腐愈演愈烈是否市场经济环境中的必然现象正方:贪腐愈演愈烈是市场经济环境中的必然现象反方:贪腐愈演愈烈不是市场经济环境中的必然现象3.影响诚信度的因素主要是社会因素还是个人因素正方:影响诚信度的因素主要是社会因素反方:影响诚信度的因素主要是个人因素4.社会舆论应不应该成为反腐手段正方:社会舆论应该成为反腐手段反方:社会舆论不应该成为反腐手段三、第三轮(2场)1.官员财产公开能否遏制腐败正方:官员财产公开能遏制腐败反方:官员财产公开不能遏制腐败2.公务员该不该设立廉洁年金正方:公务员该设立廉洁年金反方:公务员不该设立廉洁年金。

高薪不能养廉——结辩

高薪不能养廉——结辩

其实照对方辩友所说的,高薪事实上的确有抑制腐败的作用。

但是腐败的本质却是来源于人的贪欲。

人的贪欲是没有尽头的。

高薪作为一个反腐的手段只能是治标不治本,朝不保夕的权宜之计。

而消除腐败的本质是在于控制这种贪欲。

我们需要做的不是去喂饱官员的嘴。

而是去完善法律,规范制度,约束道德在我们心中竖起的那道墙。

这才是一个廉洁的政府,一个廉洁的社会的根本所在。

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先生曾经说过:“廉洁是一个官员的最基本原则。

”而高薪是什么?是比正常工作所得更高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公务员薪资标准是按劳分配的。

实行高薪养廉就意味着官员们会获得比正常劳动更高的薪水。

一个官员的为官原则竟然要用高薪水来维持,岂不是本末倒置?高薪养廉作为一个方法不仅是手段与目的背道而驰,南辕北辙,更是宣扬了官本位思想。

当纳税人的钱都拿去支付公务员的高额薪水,社会的进步又从何谈起呢?我们都知道,法制社会强调的是依法治国,中华传统思想宣扬的是厚德载物。

而对方辩友标榜的却是一个用金钱填补欲望的赤裸裸的利益社会。

我想请问一下在座的各位了,当我们失去了法律,失去了规矩,失去了道德,当心中一切消失殆尽只唯欲望独存的时候,我们,还是人吗?为什么官员会腐败?是因为他们在自己的私欲面前失去了对法律的遵守,失去了对制度的维护,失去了对道德的重视。

而在他们的欲望面前,我们应该做什么。

不是用钱去喂饱欲望。

我们应该做的是完善制度去规范欲望,修订法律去钳制欲望,加强道德去约束欲望。

全世界由137个国家和地区实施官员财产公开法,但是我国没有。

但是,谁说我们不能改变呢?中国的法治建设还有着很大的空间等着我们去完善,但正是中国法律人,中国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这场反腐之战才能取得如此显赫的成绩。

中国再大,贪官再多,只要法律依旧彰显着公平正义,道德依旧在我们心中存续。

胜利,是迟早会来的!。

政治腐败辩论辩题

政治腐败辩论辩题

政治腐败辩论辩题正方,政治腐败是社会发展的障碍。

政治腐败是指政府官员或政治领袖利用其职权谋取私利的行为。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和社会的利益,也严重阻碍了社会的发展。

首先,政治腐败导致了资源的浪费和贫富分化。

腐败官员滥用职权,挪用公款,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使得社会贫富分化更加严重。

其次,政治腐败破坏了社会公平和正义。

腐败官员往往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亲朋好友谋取私利,使得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受到严重损害。

最后,政治腐败阻碍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腐败官员的行为破坏了社会的秩序和稳定,使得社会无法正常发展和进步。

名人名句,毛泽东曾说过,“腐败是一个政权的严重危害。

”。

经典案例,中国历史上有许多因腐败而导致政权覆灭的案例,比如明朝末年的宦官专权、清朝末年的慈禧太后贪污等。

反方,政治腐败并非全然消极。

政治腐败虽然有它的负面影响,但并非全然消极。

首先,政治腐败有助于社会的发展。

一些腐败官员通过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也会推动一些项目的进展,促进一些经济的发展。

其次,政治腐败有助于社会的稳定。

一些腐败官员通过滥用职权,也会为一些社会问题提供解决方案,维护社会的稳定。

最后,政治腐败有助于官员的个人发展。

一些腐败官员通过谋取私利,也会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和财富水平。

名人名句,有人说过,“政治腐败并非全然消极,它也有助于社会的发展。

”。

经典案例,在一些国家,政治腐败虽然存在,但这并没有阻碍这些国家的发展和进步,比如印度、巴西等国家。

以上是正方和反方从不同角度对政治腐败这一辩题的观点阐述,希望能够为您提供一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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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财产公示能否有效抑制腐败辩论赛
一辩立论
近年来,随着“表哥”、“房叔”之类的贪腐现象屡遭网络“被动公示”,社会公众对于官员财产公示的呼声愈加强烈。

官员财产公示旨在使阳光照进权力的角落,保证普通群众以常态化、制度化、法定化的途径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对此,我方认为:官员财产公示能有效抑制腐败。

为了更好地开展今天的辩论,首先让我们来进行充分“审题”:1、“官员财产公示”是指将官员本人及家庭成员的全部财产依据法定的程序和规则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2、“抑制”在汉语大辞典中的解释是约束和压制。

3、“有效”是指能实现预定目标,是在时间纵向上的比较。

虽然反腐败的话题有很多,但我们希望在今天的辩论中,双方能紧密地围绕以上命题展开讨论。

“官员财产公示能有效抑制腐败”,是一个理论和事实依据都非常充分的命题,对此我方将从三个方面加以论证:
第一、官员财产公示能有效监督权力。

世界公认的反腐真理告诉我们“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腐败源于权力缺乏有效监督,官员财产公示是将社会监督从公民自发的、散乱的、甚至不合法的监督,通过顶层设计和实践操作引入反腐领域,让社会监督程序化、制度化、法定化、常态化,从而发挥社会监督“阳光反腐”的效力。

第二、官员财产公示能有效警示教育。

如果说官员财产公示的监督效用就是把权力关进阳光的“笼子”里让他不敢肆意妄为,那么官员财产公示的警示教育效用就象是一把悬挂在官员头顶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它能有效前移反腐关口,降低反腐成本。

犹如河边“水深勿入”的警示牌,官员财产公示既能保障社会公众的监督权也能有效地保护官员,警钟长鸣。

三、官员财产公示能有效查证腐败。

从小偷反腐到照片反腐、情人反腐,反腐的形式千变万化但最终难逃与金钱千丝万缕的联系。

官员财产公示直击问题核心,将腐败最重要的藏身之所公之于众,为发现腐败、查证腐败、打击腐败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

前瑞典副首相因公务信用卡记载的购物记录被查证“挪用公款”,迫使其引咎辞职,便是很好的例证。

当然任何一项新的制度推行之初总会伴随质疑的声音,官员财产公示推进中,也有“隐私论”、“稳定论”、“条件不成熟论”等不同的声音。

透过现象看本质,这些善意的质疑本意并不是否定官员财产公示本身的有效性,而是对官员财产公示如何设计和操作的探讨和辨析。

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自从1883年英国成为首个通过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国家以来,占世界一大半的137个国家已经建立或执行财产公示制度,这一制度早已成为世界各国反腐斗争的“通用武器”。

在我国,推行官员财产公示也早已是民意所向、国情所需!世界上没有“包治百病”的药,官员财产公示对腐败也不可能一招制胜,作为反腐系统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官员财产公示需要的是循序渐进,但不是止步不前。

最后我想用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的一句话来结束我方的陈词: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建立公务员财产公示制度,这个国家的反腐败就只能是镜中花、水中月。

”谢谢,我方陈词完毕!
二三辩提问
二辩:
一、请问反方**辩,你们如何看待反腐斗争十六字方针中“注重预防”这四个字?
二、请问反方**辩,如何理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这句话?(公开才能预防)
三、请问反方**辩,根据人民网报道,2012年在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案件中,线索来源于群众举报的占41.8%。

对于这一数据,你怎么看?(群众监督的有效性)
四、请问反方**辩,根据2013年高检院工作报告,2012年共追缴赃款赃物计553亿元。

对于这一数据,请问对方辩友,你怎么看?(财产型腐败仍相当严重)
五、请问反方**辩,既然财产型腐败如此严重,群众监督如此有效,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将官员财产公示出来接受群众的监督呢?
三辩
1、请问反方**辩,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如果不能有效抑制腐败,为什么还被列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难道这是一个国际玩笑?
2、请问反方**辩,如果阳光不是最好的防腐剂,那么灯泡为什么还被比作最有效的警察呢?
3、请问反方**辩,去年反腐立案的41.8%,源自群众举报,为什么还不能说明群众监督和外部监督的有效性呢?要多少比率才算有效呢?你们对有效的理解为什么和《辞海》不一样呢?
4、请问反方**辩,“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保证。

”对这句话你们是如何理解的呢?信息对称,是不是保障上述权力的基础?(十八大)
5、请问反方**辩,“要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积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

”对这句话你们是如何理解的呢?官员财产公示是不是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呢?(十八大)
提问:1、新疆阿勒泰地区公示官员财产不到半年时间,廉政账户上收到76万违法违纪款,比以前几年的合计都多,这不是效果的显现吗?
2、还是新疆阿勒泰地区在实施官员财产公示之后,几乎没有一个官员敢当面抽中华烟,请问这难道不是这项制度巨大震慑力的体现又是什么呢?
3、香港前财政司司长梁锦松因未及时申报购车收益,受到民众的质疑在捐出了收益的三倍还不得不辞职,请问这是不是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效果呢?
4、墨西哥的信息公开法通过后的第7天,1万多名不愿意申报公示财产的公务员受到处罚,请问这是不是有效的体现?
5、请问为什么有的官员反对实行财产公示?难道他怕别人了解他清廉吗?
6、请问官员收入不透明是不是引发种种腐败的重要原因?
7、请问将官员财产公示出来是不是能够让民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发挥到最大限度?
8、请问为什么网络调查9成民众支持对官员进行财产公示?
10、普京说一个执政为民的政府没有任何理由不公示自己的财产,你觉得他说的对吗?
11、如果说财产公示不能遏制腐败,为什么温总理和网民交流时说从长远看我们还是应该实行政府领导人财产公开制度?
12、请问预防腐败是不是比打击腐败的成本更低,效果更好?
13、山西焦煤集团董事长家中被劫5000多万,为什么报案谎称只被盗了300万?
14、77.5%的民众希望政府公开官员财产情况,对于民众的期望你还能说官员财产公示没效吗?
15、韩国总统李明博上任的前一天,包括总统在内的103名政府官员向民众公示自己的财产,请问他是接受民众的监督还是向民众炫富呢?
16、请问加强社会监督是不是遏制腐败的有效途径?
17、请问将官员的财产向民众公示,是不是可以充分发挥民众的监督作用?
18、请问胡锦涛书记提出的反腐倡廉16字方针是什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
19、香港特首唐英年因为房屋装修过于豪华而受到民众质疑,他最终向公众道歉并改正,这是不是有效的体现呢?
1、官员财产公示制度不是孤立的,而是一整套防腐反腐制度中的一环,还包括金融实名制、现金交易监管、境外资产统计等等制度;
2、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是预防腐败的重要措施之一,不能苛求他解决所以的腐败问题;
3、我们今天要讨论的是他有没有效果,而不是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如何执行,如何执行是一个技术问题不在我们今天讨论的范畴。

4、我们今天讨论官员财产公示没有国界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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