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更斯的《双城记》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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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更斯的《双城记》赏析
充满魅力的卡尔顿
看过了《双城记》,最突出的印象是其情节的复杂多变与精巧,其塑造的人物形象却并没有给我留下太深的印象,如果说非要找一个出来,那应该是西德尼·卡尔顿了。

总体来说,他是一个特别“带劲”的人物,这“带劲”二字怎么讲,请听我细细道来。

为爱而死
这一点是最为感人的。

卡尔顿喜欢露西·曼内特小姐,但他却很好表达出来,当自己的好友斯特莱佛先生大表对露西的爱慕之情时,卡尔顿仍沉默无言,但却是用实际行动来证明对露西的爱。

更为可贵的是,他知道查尔斯能给露西幸福,因而自己主动放弃,成全查尔斯和露西。

他还爱屋及乌,因为喜欢露西,而帮助查尔斯,而喜欢露西的孩子。

最后,当查尔斯被判处死刑的时候,卡尔顿评介自己与查尔斯相貌相似的特点,代查尔斯而死,这是多么伟大的爱,竟为这爱而放弃生命!
作者在写卡尔顿的爱时,注入了一种宗教思想。

当查尔斯在有替死的想法时,他曾向其父亲墓碑上的词句:“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仰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仰我的人,必永远不死。

”这话来自《圣经》,而且这句话在文中出现过不止一次。

我们甚至可以感觉到,作者是在将上帝,将耶稣的品格赋予在卡尔顿身上。

文中还有:“那天晚上城里的人议论起来,说他的面孔是在那儿所见到的最平静的面孔。

不少的人还说他显得崇高,像个先知(句子中的“他”就是卡尔顿)”,“在未来的漫长岁月中,我看见这一时代的邪恶和前一时代的邪恶(后者是前者的自然结果)逐渐赎去自己的罪孽,并逐渐消失”,“我看见我在他们和他们无数代后裔心里占有神圣的地位”。

这些话中的“先知”、“神圣”等词,无疑是将卡尔顿对应为基督圣徒或者一种基督精神——预知未来、爱和牺牲。

这部作品是作者1859年所作,当时作者已近不惑之年,而且也是其创作的晚期了,相信更有一种看透世事的心态。

作者在文中对法国大革命的状态时持否定态度的,他更向往的是通过宗教精神来化解矛盾,以宽恕和和解来替代阶级对抗。

作者的这种主张正体现在卡尔顿身上。

酒神
提到卡尔顿,就不能不说他喜欢喝酒。

比如文中有这样的描写:“他俩从希拉里期到米迦勒节之间在一起灌下的酒可以浮起一艘豪华巨轮”,“还有谣言说,有人看见卡尔顿大白天醉得像只放纵的猫,歪歪倒倒地溜回寓所去”。

但是我认为卡尔顿绝对不是一个酗酒的酒鬼。

尼采曾经提出过“酒神精神”与“日神精神”,简单的讲,我认为酒神更接近于非理性,而日神则靠近理性。

卡尔顿就具有这样一种酒神精神,而且是超越酒神精神的。

有一个这样的情节,卡尔顿与斯特莱佛晚上处理公务,一边努力工作,一边喝酒,用冷毛巾让自己保持清醒,熬夜工作而且可以看出来,他们的效率是很高的。

这表现出一种类似于原始人的旺盛的生命力。

在当时的英国,查尔斯、罗瑞等人可以说处的是上流社会,他们是绅士,有礼貌,说话有分寸,办事精当圆滑。

在这样的环境中冒出卡尔顿这样一个很“原始”的人,这个人就显得非常的特别,像羊群里冲出一头狼,想精美的金银饰品中的一块璞玉,而这种反差,使卡尔顿具有了很大的吸引力。

再回到我们之前说的酒神和日神,《双城记》中的双城是巴黎和伦敦,如果要给这两个城市赋予精神的话,依当时的社会状况来看,伦敦应该以其相对的文明、以其理性而赋予其日神,大革命时期的法国,巴黎混乱,人们处于一种狂热甚至是癫狂的状态,已毫无理性而言,当然,巴黎应该归入酒神城市。

作者对于巴黎这样一种状态是否定态度的,而对于当时伦敦那样一种状态,作者也未必完全予以认同。

卡尔顿的作用在此显示出来,卡尔顿可以说是一种在“日神”精神下成长起来的“酒
神”,这样他便同时具有两种个性,他是一种平衡,是一种酒神和日神的协调统一。

在我看来,这应该是一种理想的人格。

“痞子”
在当时英国社会看来,卡尔顿是不务正业的,甚至露西也是这样认为,就连卡尔顿也自认为是个堕落之徒。

“他此时此刻也明白自己是个自暴自弃的、虚弱可怜的、不得志的酒徒。


这让我想起了很多跟卡尔顿有些类似的人物,比如魏晋时期的狂人阮籍,比如《海角七号》中的吉他手阿嘉,还有港片中很多生活在社会阴暗角落的小混混。

他们被社会的主流道德所排挤,一般大众都不理解他们,甚至认为他们就是不务正业,是堕落的分子。

然而,真的是这样吗?其实不然。

就想卡尔顿,表面上卡尔顿可能有些让人畏惧,或者说是冷酷,还有些颓废,然而他却有一颗一点即能沸腾的心,而且他很有能力,遇事果断,能够很好的应对一些状况。

作品中有一段他与密探巴萨的斗智描写,可以反映出卡尔顿的足智多谋。

文中有这样的描写:“她感到那胳膊有一种鼓舞的动作,他眼里也有一种激动的表情。

这不但对消了他那满不在乎的神气,而且改变了他,使他高大起来。

”此时的卡尔顿在女仆普络丝眼里,俨然是一个高大的英雄。

近年来有“痞子”一词,颇为流行,我想在当时的英国社会众生眼里,卡尔顿就是个痞子。

然而我们现在对所谓的“痞子”,却并非一概否定,自从痞子蔡横空出世以来,更有很多的痞子李,痞子王涌现,大家以痞子自诩。

卡尔顿就应该是这样的痞子,表面看来是个痞子,但是却如此有魅力,甚至有一些可爱,让人想起当年的张国荣还有《红高粱家族》中的我爷爷······
总起来说,仍然觉得“带劲”这个词用来形容他最为恰当。

他从酒糟中站起来,衣冠有些不整,手里拎一酒瓶,然而目光炯炯,浑身散发生命力,站起来充当爱的代言人。

《双城记》读后感
《双城记》( A Tale of Two Cities )是狄更斯后期创作的主要代表作。

1859年4月起连载于由狄更斯自己创办的周刊《一年四季》(All the Year Round)上。

《双城记》甫一发表,就受到了读者的广泛欢迎。

顾名思义,《双城记》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以巴黎和伦敦作为故事的发生地。

小说第一部的第一章“时代”,用精炼的语言概括了英法两国在革命爆发前动荡不安的时代风貌,充分显示出狄更斯描摹历史风云、刻画时代巨变的创作雄心。

从第一部第二章起,小说的故事情节才正式展开。

[1]
一、故事梗概
1757年,巴黎著名的外科医生亲眼目睹了法国贵族厄弗里蒙得侯爵兄弟为了霸占一农妇,几乎虐杀这个农妇全家的罪行,向朝廷写信告发,却反被侯爵兄弟关进巴士底狱达18年之久。

其女路茜由医生的朋友劳雷先生送往英国。

获释后,神智失常的医生被女儿露茜、劳雷接回伦敦。

几年后,露茜有两个追求者代尔那和卡尔登,路茜与法国青年代尔那相爱。

医生虽已察觉代尔那就是厄弗里蒙得侯爵的侄子,但仍同意他们结婚。

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 侯爵一家受惩。

代尔那虽在此前早已放弃了财产和贵族头衔,但为营救管家,仍于1792年冒险前往巴黎,被捕入狱。

革命者得伐石太太就是当年被厄弗里蒙得侯爵兄弟谋害的农民家庭的幸存者,她立誓复仇,将代尔那送上断头台。

1793年,巴黎法庭公开审判代
尔那。

在法庭上,得伐石夫妇出示了梅尼特医生在巴士底狱所写的血书。

代尔那被革命法庭判处死刑。

露茜带着女儿和父亲一起去巴黎营救,未果。

就在陷入绝境之时,单恋路茜又貌似代尔那的英国青年卡尔登,混入狱中救出代尔那,从容赴死。

医生一家逃往英国。

二、创作手法
这部小说以对法国大革命的出色描绘而著称于世。

《双城记》是部历史小说,但处理的却是现实问题。

《双城记》体现了狄更斯侧重描写感受世界的现实主义创作方法。

为了如实地反映法国大革命,狄更斯阅读了大量的原始材料,他创作灵感来源于从卡莱尔的《法国革命史》中借鉴了小说主题,虚构了梅尼特医生的个人经历作为情节发展的主要线索,将之穿插于18世纪末的社会变迁中,真实再现了法国大革命时期复杂的社会图景。

所以关于大革命的描写才那样真实具体。

另一方面,为了表达自己的意图,他又对生活进行了某种程度的变形。

如厄弗里蒙地侯爵兄弟奸淫农妇、杀死农民,又把告发者关进监狱的情节。

评论家指出,早在14世纪,法国贵族这样做而不受惩罚的可能性就很小,更不用说大革命爆发前的时代。

这是正确的。

狄更斯深切地感受到当时英国社会矛盾的尖锐、贫富的悬殊,下层群众中普遍存在着的愤懑与不满,他担心英国爆发像法国大革命那样的革命,故通过《双城记》,狄更斯试图用法国大革命的镜子反照英国社会,以此警告英国统治者要吸取教训。

呼吁改良,要求缓和社会矛盾。

如果不这样写,就无法达到揭露贵族阶级,说明大革命爆发的原因和目的。

因此他对生活的原貌作了符合自己的主观意图的改动,这种改动是成功的。

他在1854年底曾表示:“我相信,不满情绪像这样冒烟比火烧起来还要坏得多,这特别像法国在第一次革命爆发前的公众心理,这就有危险,由于千百种原因:如收成不好、贵族阶级的专横与无能把已经紧张的局面最后一次加紧、海外战争的失利、国内偶发事件等等,变成那次从未见过的一场可怕的大火。

”正是出于自身思想的矛盾性,狄更斯在作品中不仅反映了暴力革命所造成的“恐怖”、“混乱”局面,还将得伐石太太描摹为复仇女神的化身,要把厄弗里蒙得一家斩草除根,甚至连梅尼特医生和路茜也不放过。

三、主旨思想
小说探讨了法国大革命爆发的原因,肯定了法国大革命的正义性。

狄更斯认为法国大革命的爆发是贵族阶级的腐朽、残忍、飞扬跋扈的结果,是下层人民长期仇恨的总爆发,乃大势所趋。

小说不仅细致描述了法国大革命前下层人民的苦难生活,还揭露了法国封建贵族的骄奢淫逸与道德败坏,至于封建贵族在政治上的滥施淫威,经济上的残酷压榨,更成为作家无情批判的对象。

狄更斯不赞同暴力革命,他将救世良方寄托于人道主义精神之上,希图用爱的力量感化人,消解阶级对立和阶级矛盾。

从狄更斯的改良主义立场和悲观主义历史观,作品中夸大了人道主义的力量。

作者既肯定革命的必然性和正义性,又反对群众运动和革命暴力,这里明显地存在着矛盾,因为一场翻天覆地的变革只能通过群众的暴力革命运动才能实现。

狄更斯宣扬个人的道德修养和道德感化。

在他看来,只要大家的道德水准提高了,人人讲究仁爱、
宽恕,社会就会美好起来。

因此,他一面不厌其烦地宣传自己的道德理想,一面塑造了梅尼特、代尔那、卡尔登、露茜、劳雷等一系列道德高尚的人物,作为人们学习的榜样。

实际上,道德不仅是小说思想内容的基本方面,也是小说描写、评价人物、事件的出发点。

四、叙述结构
狄更斯是一位具有独特个人艺术风格的作家,文笔挥洒自如,伴有强烈的感情倾向,他的现实主义艺术也被称为“情感的现实主义”。

《双城记》在艺术上取得了很高的成就。

尽管《双城记》故事时间跨度很长,人物关系也较为繁琐,但笔墨精雅深奥、结构简练完美、悬念重重设置叙事结构十分精妙。

小说采用典型的多元整一结构,严谨有序。

小说由5个叙事单元组成:1.梅尼特一家的故事,2.得伐石夫妇的故事,3.厄弗里蒙地家族的故事,4.卡尔登的生活与献身,5.克朗丘的生活与经历。

5个单元之间虽有紧密联系,但并不互相包含或隶属,而是互相独立、平行发展的,如克朗丘单元。

在5个叙事单元中,它是最不重要的。

但它同样有着稳定的人物:克朗丘、他的笃信宗教的妻子和好奇的儿子。

其中有着比较完整的故事,既有开端、发展,也有高潮、结尾。

还有自己独立的意义。

它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英国人民的生活,表现了狄更斯道德感化的思想。

这样,它就构成了小说中一个相对完整、独立的部分。

另一方面,5个单元又是整一的。

它们各自独立,同时又相互联系、交叉、渗透。

从结构的角度看,这种整一主要是由人物、情节和线索三种因素形成的。

如情节分开来看,《双城记》的叙事单元各自具有内在自足性;而合起来看,又是互相联系的。

厄弗里蒙地侯爵兄弟的作恶造成了梅尼特一家生活轨迹的变化,造成了得伐石夫妇对他们家族的复仇,而这又造成了得伐石夫妇和梅尼特一家的矛盾,并把卡尔登、克朗丘等人卷入其中。

如卡尔登为了露茜的幸福,移花接木,换取了代尔那的出逃,从而把小说推向高潮。

狄更斯善于制造悬念, 成功地运用了象征的艺术手法和安插伏笔,小说中不仅有大的悬念,如小说开篇对梅尼特医生为何失踪18年,又因何痴呆等问题均秘而不宣。

随着情节的发展,以前隐藏的矛盾冲突逐步显露,往日复杂的线索也渐次清晰。

而且有不少小的悬念,如克朗丘的盗墓。

在小说中,随着主要悬念的逐渐解开,过去的事件也一件件被翻起,情节一步步向前发展。

特别到了代尔那再次被捕受审,得伐石太太拿出梅尼特医生当年在巴士底狱北塔105号囚室写的控诉书予以公布时,梅尼特医生被关进巴士底狱的原因与经过被彻底揭出,情节也就急转直下,最后,以卡尔登的从容就义收束全书。

在小说中,作者常采用象征手法暗示某种意象或预兆,渲染气氛。

小说第5章对流淌在圣安东尼区的狭窄街道上的酒的描写是著名的。

酒是红的,它染红了地面,染红了前来喝酒的人的手、脸、脚,以及他们的衣服与鞋子。

一个高大的戏谑家,“用手指蘸起酒浸过的污泥在墙上涂了一个大字——血”。

这里的象征意味是明显的,鲜红的酒象征着鲜红的血,它暗示着法国大革命即将到来,象征着狂暴的群众运动即将开始。

五、艺术手法
在人物塑造方面,《双城记》秉承了狄更斯一贯类型化的特点。

书中除了有梅尼特医生、查尔斯·代尔那、路茜等理想的正面人物形象,也有厄弗里蒙得侯爵兄弟、巴尔塞那样的贵族和资产阶级的反面形象;有以卡尔登、普洛斯为代表自我牺牲的怪人形象,还有革命人民的代表如得伐石夫妇。

梅尼特医生是小说的主要人物,人道主的典型。

青年时的梅尼特医生正直高尚,凭良心过活。

法国大革命中,他一面营救女婿,一面一视同仁地为监狱中所有的人看病,包括囚犯和看守。

成为仁爱与宽恕的化身。

卡尔登是小说的另一个重要人物。

他聪明,有才气,然而不善钻营,缺乏在当时社会必不可少的“精明”,因而总是被人利用,自己却默默无闻。

卡尔登的本质是好的,内心深处存在着一种伟大的利他主义精神。

卡尔登有美好的情感,但社会注重的却是金钱与成功。

卡尔登厌恶这个社会,然而无法逃避它,更无法改变它。

痛苦失望中他只好借酒消愁,自暴自弃,放荡不羁,玩世不恭。

他也知道这是缺点,却无力改正。

最后卡尔登为心上人露茜一生幸福而毅然决定李代桃僵牺牲自己冒名顶替救出情敌代尔那,自己上了断头台,把利他主义发展到顶峰,放射出奇异的光辉。

厄弗里蒙地侯爵是反动贵族的典型。

他视下层人民为草芥,作恶毫无顾忌。

得伐石太太是革命群众的代表。

她就是被侯爵兄弟虐杀的农妇的小妹妹,由于这样的出身,她与贵族阶级有着不共戴天的仇恨。

作者对这个人物的态度与描写,前后有变化,而内在出发点则是一致的。

作者赋予她的性格特点是坚定、冷峻、没有仁慈、不讲怜悯。

她最后在与露茜的女仆普洛斯的扭打中,被自己的手枪打死。

这些类型化的人物形象鲜明却并不浅薄。

狄更斯出于对生活的潜心、细致和敏锐的观察,十分注意通过语言和行为的点染来刻画人物主要的性格特征。

那些富于个性化的语言和行为往往也能够反映这个人物的身份、阶级等本质特征。

所以,不仅小说的主要人物真实生动,次要人物也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如台尔生银行的贾维斯·劳雷先生句句不离他的“业务”,不谈人情,实际上却一直关心梅尼特医生一家的遭遇,是他们忠诚的朋友。

狄更斯通过这样貌似矛盾的言行描绘,反映了劳雷先生性格温和、富于同情心,同时又信奉谨小慎微的小资产阶级生活哲学的特点。

E·M·福斯特在《小说面面观》中将狄更斯笔下的人物概括为“扁形人物”,并中肯地评价道:“狄更斯作品中的每个人物都可以用一句话概括,但却使人奇妙地感觉到了人的深度。


此外,《双城记》对攻打巴士底狱、法庭审判等群众场面的描写,对顺序、插叙、倒叙和追叙等叙述方法的灵活运用,以及对人生哲理和人物潜意识活动方面富有创造性的探索,都是很出色的。

使得故事跌宕起伏,始终扣人心弦。

历来被认为是狄更斯的最佳小说之一。

当然,由于受发表方式的约束,狄更斯必须严格按照时间和版面的限制推出作品。

因此,他无法像福楼拜那样用一周时间来寻找一个“确切的词”,或者享受像阿纳托尔·法朗士那样七次毁版重排的奢侈。

考虑到这个因素,《双城记》中部分文笔的拖沓和某些人物形象的
断裂也就情有可原了。

[1]小说中,狄更斯投入了丰富的感情。

他通过带着褒贬的描写、议论、抒情等把自己的思想、感情毫无保留地表达出来。

如在塑造得伐尔太太时,前后态度的变化;再如写到卡尔登献身时,小说反复引用了《新约·约翰福音》中的一段词句:“主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

”强调了卡尔登人虽死了,但精神永存。

在阅读《双城记》时,读者不仅感到作者的描写真实,而且感到一般强大的情感冲击力。

但是这种作者的议论在文中过多出现也常被评论家所诟病,总体而言,在《双城记》中,狄更斯充分显示了自己是一个“讲故事”的天才,体现了他对题材娴熟的驾驭能力和调配读者情感的能力。

也难怪林纾在《〈孝女耐儿传〉序》里慨叹:“盖以至清之灵府,叙至浊之社会,令我增无数阅历,生无穷感喟矣。


狄更斯的作品雅俗共赏,既广泛而生动地反映了19世纪维多利亚时代的社会变迁和精神面貌,也为他赢得了传奇般的名声。

据说狄更斯在1870年逝世时,有一个小孩子曾经问道:“狄更斯先生死了吗?那么圣诞老人是不是也要死掉呢?”狄更斯对自己的创作成就也颇为自负,他在遗嘱中写道:“我恳请我的朋友们不要为我建造纪念碑、撰写悼念文章。

我的书会让人们记得我的。

对我来说,这就足够了……”。

[1]
【参考文献】
[1]杜鹃《双城记》导读《崇文》2009年2月刊
细读法读《双城记》
的确如《英国剑桥史》中对《双城记》的相关评述中所讲,“许多不喜欢狄更斯其他作品的人倒十分偏爱《双城记》,而许多热爱狄更斯的人却不肯把《双城记》读上两遍。

”狄更斯作品中的幽默风格与小人物刻画一度让我着迷,但作为他为数不多的历史小说之一《双城记》,整部作品却显得灰暗阴冷,无论是动荡恐怖的历史背景或压抑血腥的细节描写,都让我不太想把它同狄更斯联系起来。

对于《双城记》,已有太多的从社会历史角度进行研究的专著,也形成了很多成果,尤其以分析阐释《双城记》中的人道主义和仁爱精神最为普遍,另一重要主题则是围绕《双城记》中体现出的作者的宗教情感展开,而在90年代引入中国的新的批评方法,如叙事学、平行研究、接受美学等角度,却少有相关成果出现,不知是因为从这些角度难于操作还是中西方学术研究观念和倾向上的差异所致。

最近开始学习文本批评,对于该种批评方法,我觉得很有趣,也比较容易接受。

也在学习中渐渐了解到结构主义叙事学的研究情况,从事这个领域的研究的西方学者热衷于对文本叙述话语与故事系统分类进行探讨,从各种篇幅的文本中抽离出重要的元素印证和完善结构主义理论,而中国学者往往更倾向于或者习惯于挖掘更深层次的东西,让故事结构同社会历史的、文化的等各种方面的内容结合加以研究,单纯探讨文本结构和形式总觉得似乎缺了些什么。

我还无法评论这种情况究竟那一个更有价值,在此只利用所学的一些文本批评的运作方式对《双城记》的个别内容做一点自己的阐发,希望在系统学习了文本批评,结构主义叙事学的相关内容后可以有更深入些的理解和探讨。

一、《双城记》中冷暖交融的色调
字典中对色调的解释是“对一幅绘画作品的整体颜色的概括评价。

通常可以从色相、明度、冷暖、纯度四个方面来定义一幅作品的色调。

”色调在冷暖方面分为冷色调和暖色调,
在某些文学作品中同样可以通过想象感受到文本的冷暖色调。

《双城记》发表于1859 年,是查尔斯·狄更斯最具代表性的作品,主题严肃,结构缜密,语言凝练,在英国文学史上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小说以描述法国大革命前贵族们的荒淫残暴和人民群众的重重苦难,来影射当时的英国社会现实,借法国大革命的历史威力来警告英国政府和人民这场可怕的暴力革命也有可能在英国重演。

为了更好地表达这一严肃复杂的主题,狄更斯在这部作品中使用了多种表现手法,在作品的自然景物和社会现状的描绘上对于颜色色彩的选择和处理都非常用心。

《双城记》全篇给读者的直观印象,尤其是前半部,其色调是绝对的阴冷,恐怖、压迫、死亡,各种寒冷的气息弥漫全篇,而在这重重压迫下,文中所透射出的真实温暖的亲情、爱情又令人不时能感受到人间至情的可贵。

一股暖流总是能从阴冷中慢慢升腾,给人以希望。

这种冷暖交融的色调使作品具有非常深刻的动人力量。

红色在《双城记》中随处可见。

第一卷第五章第一次强有力的描写了红色。

一个装酒的大木桶掉在巴黎圣安东区街,酒桶砸碎了,饥饿的路人纷纷停下来抢酒喝,红酒沾满了地面,染红了“许多手,许多脸,还有许多赤脚”,“有一个调皮的高个儿也变成了老虎。

他那顶像个长口袋的脏睡帽只有小部分戴在头上,此时竟用手指蘸着和了泥的酒渣在墙上写了一个字:血”。

红色在西方文化中象征“鲜血”、“革命”、“暴力”和“危险”等,给人的印象往往是恐怖而悲观的,这与中国传统文化中红色所代表的意义大不相同。

在中国的文化语境中,红色常常是富贵、喜庆、吉利的象征。

作品中类似的红色的视觉意象还有很多,它们被赋予了不同的意蕴来表达小说复杂的主题。

如厄弗里蒙爵爷的马车碾死了穷人家的孩子,在他回府邸的路上,文中有这样一段描写:“旅行马车到达山顶的时候,那落日把马车里照
得通亮,把里面的乘客浸染得浑身血红”;酝酿已久的法国大革命更是一场“红色”的风暴。

民众“狂奔在一面红旗之下”,愤怒的人群汇聚成“一片汹涌的红帽子的海洋”,“街上被盛行的共和国标志所映红街上的雪里也染着更深的红色。

”这样的描写在全文中比比皆是。

想来这一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在绘画中,红色是最典型的暖色调,而在西方文学作品中,红色却极为容易成为最冷酷的颜色。

同“红色”风暴形成对比的是一股鲜明却淡定的色彩—“金色”。

“金色”在西方文学文化中象征着仁爱、忠诚和救赎。

这正是文中给人以希望的暖色调。

女主人公露西被作者描写成满头金发的漂亮姑娘,并在小说中反复提到她的金黄色头发。

她被亲切地叫做“金虫儿”。

她的纯洁和仁爱感染甚至是救赎了她周围的人。

狄更斯用“金色丝线”来比喻露西的爱:“她是一根金色之线,而她的语声,她的容光,她的抚爱,几乎总是对他产生有益的强大的影响”,文中写道,在露西的精心照料下,遭受法国贵族迫害而神志不清的父亲马纳特医生慢慢恢复了记忆,返回到了正常生活。

这便是金色所象征的仁爱的巨大力量,作品整个第二卷——文章的主体部分也是以“金丝网络”作为卷名的。

“露西一直在匆匆缠绕把他们都维系在一起的那根金丝,把她那给人带来幸福的力量织进他们所有人的生命组织中去,并且不偏不颇”,这句话非常明确地说明了“金丝网络”在文中的重要意义:是它使人和人联结在一起,那是仁爱、善良、救赎的伟力,它使人和人之间淡漠了仇怨,用宽容和爱心重建人间的幸福。

事实也正是如此,露西的父亲马纳特医生用“仁爱”之心包容了仇人的儿子夏尔·达奈,并答应了达奈和露西的婚事。

在达奈的身世被德发日太太告发,疯狂的革命群众将他判处死刑时,作为“情敌”的西德尼·卡屯并没有横刀夺爱,而是自己替换出了达奈,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露西的幸福,他也因此得到了救赎和永生。

此刻,他俨然已成为了“仁爱”的化身。

“金丝网络”联结起了幸福,与此同时“金色”也被赋予了一股温暖而坚韧的力量,给人以无限的希望。

可以说是红色和金色将作品的冷暖色调相互交织,在两者的对立冲突中,在“金丝网络”对“红色风暴”的博弈中更显出苦难前仁爱的珍贵,人性的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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