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欠款纠纷代理词
合同欠款纠纷代理词

合同欠款纠纷代理词尊敬的仲裁委员会:本案纠纷系由贵公司与我公司签订合同引起,我公司基于合法经营原则答应支付欠款,但贵公司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并未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故我公司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支付欠款。
一、事实经过:我公司与贵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的合同约定,我公司为贵公司提供XXXXX服务,合同约定我公司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电汇XXXXX元至贵公司指定账户。
我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在约定期限内履行了应付款项,但贵公司却未按时向我公司提供约定的服务,并于约定期限届满的次日提出要求取消合同,此举不仅严重违反了合同中双方的约定,也造成了我公司合法权益的损失。
经过多次协商未果,我公司不得不向贵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贵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应尽义务。
在此期间,我公司愿意继续履行合同,支付其欠款,但贵公司坚持要求取消合同,拒绝接受我公司的支付,并未履行其应尽义务。
二、证据证明:1. 合同原件:根据贵公司和我公司签订的合同,明确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贵公司应按照约定时间提供服务,我公司应按照约定履行支付义务。
2. 支付凭证:我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已电汇XXXXX元至贵公司账户,并附有支付凭证。
3. 往来邮件:我公司多次通过邮件向贵公司提出合同履行情况,并多次提醒贵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
4. 审核报告:经过我公司认真核查,贵公司未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完结检验的义务,导致合同进行失败。
三、合法性论证:1. 合同的约定应该是双方共同遵守的,贵公司在未向我公司提供服务的情况下要求取消合同,不但违反了已经达成的协议,而且严重损害了我公司的利益。
2. 我公司已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了欠款,但贵公司未按照约定时间或者合同的趋势向我公司提供服务,导致我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贵公司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贵公司的行为导致了本合同的失败,造成我公司的利益损失,贵公司应承担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四、请求:1. 经仲裁委员会仲裁,判令贵公司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及等额支付我公司因本合同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合同欠款纠纷代理词(合同范本)

( 合同范本 )甲方:乙方:日期:年月日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合同欠款纠纷代理词(合同范本)Constrain both parties to perform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together, and clarify the obligations that both parties need to perform within the time limit合同欠款纠纷代理词(合同范本)合同欠款纠纷代理词范文一尊敬的审判员:四川易通律师事务所受本案原告史小富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
结合庭审情况,依据事实与法律,针对本案的争议焦点,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法院参考。
一、两被告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0xx年6月3日,原告史小富与被告沈小跃、王小华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对即将要进行的钢材交易进行了约定,尤其是对欠款后的资金占用费以及钢材的质量进行了明确的约定。
由于签订合同时交易尚未实际发生,因此当时双方口头约定钢材的规格、数量以及价格以送货单为准。
合同签订后,原告方即按照被告的要求,分别于20xx年6月5日、6月14日和6月16日分三次共向被告供应价值为969000.2元的钢材,被告负责签收了货物,即意味着其对钢材的规格、数量、单价以及厚度进行了确认。
但是,截止20xx年6月14日,被告共向原告支付货款624000元,尚拖欠货款345000.2元一直拒绝支付。
原告认为,两被告系母子关系,其共同签订《销售合同》的行为充分证明两被告是共同做生意,送货时被告沈小跃签字确认的行为对王小华有约束力,原告有理由相信沈小跃签收货物王小华不持异议,因此我们认为,两被告应当对原告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被告应当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费。
原被告双方在《销售合同》时,由于被告称其近期资金周围困难,要求原告允许其存在适当欠款,双方明确约定,欠款按照送货单上金额每天千分之二计算资金占用费,欠账期限为两个月,如超出二个月,按照欠账金额每天千分之五计算资金占用费。
合同欠款纠纷代理词

合同欠款纠纷代理词合同欠款纠纷代理词范文一尊敬的审判员:四川易通律师事务所受本案原告史小富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
结合庭审情况,依据事实与法律,针对本案的争议焦点,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法院参考。
一、两被告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0xx年6月3日,原告史小富与被告沈小跃、王小华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对即将要进行的钢材交易进行了约定,尤其是对欠款后的资金占用费以及钢材的质量进行了明确的约定。
由于签订合同时交易尚未实际发生,因此当时双方口头约定钢材的规格、数量以及价格以送货单为准。
合同签订后,原告方即按照被告的要求,分别于20xx年6月5日、6月14日和6月16日分三次共向被告供应价值为969000.2元的钢材,被告负责签收了货物,即意味着其对钢材的规格、数量、单价以及厚度进行了确认。
但是,截止20xx年6月14日,被告共向原告支付货款624000元,尚拖欠货款345000.2元一直拒绝支付。
原告认为,两被告系母子关系,其共同签订《销售合同》的行为充分证明两被告是共同做生意,送货时被告沈小跃签字确认的行为对王小华有约束力,原告有理由相信沈小跃签收货物王小华不持异议,因此我们认为,两被告应当对原告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被告应当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费。
原被告双方在《销售合同》时,由于被告称其近期资金周围困难,要求原告允许其存在适当欠款,双方明确约定,欠款按照送货单上金额每天千分之二计算资金占用费,欠账期限为两个月,如超出二个月,按照欠账金额每天千分之五计算资金占用费。
鉴于《销售合同》中约定资金占用费的比例较高,因此本次诉讼中,原告方已经主动降低了资金占用费,只是主张了二万元,恳请法院支持。
综上所述,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已经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但被告基于其个人原因,未能如期支付货款,属于典型的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代理意见,供法院参考。
四川易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建军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七日合同欠款纠纷代理词范文二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因A(以下简称A)诉B(以下简称B)、D、G借款合同纠纷一案,XXX律师事务所接受A的委托,依法指派XXX律师作为A的代理人参与了本案的庭审。
合同欠款纠纷代理词(精选3篇)

合同欠款纠纷代理词(精选3篇)合同欠款纠纷代理词篇1尊敬的审判员:四川易通律师事务所受本案原告史小富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
结合庭审情况,依据事实与法律,针对本案的争议焦点,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法院参考。
一、两被告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0xx年6月3日,原告史小富与被告沈小跃、王小华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对即将要进行的钢材交易进行了约定,尤其是对欠款后的资金占用费以及钢材的质量进行了明确的约定。
由于签订合同时交易尚未实际发生,因此当时双方口头约定钢材的规格、数量以及价格以送货单为准。
合同签订后,原告方即按照被告的要求,分别于20xx年6月5日、6月14日和6月16日分三次共向被告供应价值为969000.2元的钢材,被告负责签收了货物,即意味着其对钢材的规格、数量、单价以及厚度进行了确认。
但是,截止20xx年6月14日,被告共向原告支付货款624000元,尚拖欠货款345000.2元一直拒绝支付。
原告认为,两被告系母子关系,其共同签订《销售合同》的行为充分证明两被告是共同做生意,送货时被告沈小跃签字确认的行为对王小华有约束力,原告有理由相信沈小跃签收货物王小华不持异议,因此我们认为,两被告应当对原告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被告应当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费。
原被告双方在《销售合同》时,由于被告称其近期资金周围困难,要求原告允许其存在适当欠款,双方明确约定,欠款按照送货单上金额每天千分之二计算资金占用费,欠账期限为两个月,如超出二个月,按照欠账金额每天千分之五计算资金占用费。
鉴于《销售合同》中约定资金占用费的比例较高,因此本次诉讼中,原告方已经主动降低了资金占用费,只是主张了二万元,恳请法院支持。
综上所述,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已经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但被告基于其个人原因,未能如期支付货款,属于典型的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代理意见,供法院参考。
四川易通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建军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七日合同欠款纠纷代理词篇2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河北律师事务所接受x有限公司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与x有限公司纠纷一案的诉讼代理人。
借款合同纠纷代理词3篇

借款合同纠纷代理词3篇篇1借款合同纠纷代理词并不属于合同协议类别,而是在法庭上律师代表当事人进行陈述的一种法律文书。
这类文件通常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由律师根据案情撰写,用以阐明己方的观点、理由和请求。
下面我将提供一个较为详细的借款合同纠纷代理词示例。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作为本案原告(甲方)的代理人,现就与被告(乙方)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案件基本情况1. 合同签订情况: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出借人民币XXXX元,借款期限为X个月,自XXXX 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止,利息按年利率X%计算。
2. 履行情况:原告已于合同签订当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被告支付了全部借款本金。
然而,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归还本金及利息,至今仍欠款XXXX元未还。
3. 催收情况:原告多次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向被告催收欠款,但被告均未给予明确答复或拒绝还款。
二、代理意见1. 合法性分析:- 原告与被告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
被告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
2. 事实认定:- 有证据表明,原告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出借义务,提供了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证明。
- 被告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已经偿还了借款或存在免除还款责任的情形。
3. 法律适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被告应当承担偿还本金及利息的责任,并赔偿因逾期还款给原告造成的损失。
借款合同纠纷代理词6篇

借款合同纠纷代理词6篇篇1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按照法律规定,我接受本借款纠纷案件中原告(或被告)的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
在深入了解案情、研究相关证据并充分准备的基础上,我代表原告(或被告)就本案的借款合同纠纷发表如下代理词。
一、案件基本情况概述本案涉及一起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或被告)与被告(或原告)之间存在明确的借款合同关系,由于某些原因,导致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进而引发本案。
二、原告主张(或被告主张)的事实和理由(在此处详细阐述原告或被告的主张,包括借款事实、合同内容、履行情况、违约行为等,并提供相关证据支持。
)三、法律分析(一)关于借款合同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案中的借款合同是在双方自愿、平等、公正的基础上达成的,合同内容合法,具有法律效力。
(二)关于合同的履行情况原告(或被告)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但被告(或原告)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其义务,构成违约行为。
(三)关于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四、代理观点(一)原告(或被告)的诉讼请求(或答辩意见)是合理的,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被告(或原告)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在本案中,原告(或被告)提供的证据充分证明了其主张的事实和理由,应当被法院采纳。
(四)建议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五、其他相关事项说明(在此处说明其他与案件相关的重要事项,如调解的可能性、双方当事人的态度等。
)六、总结综上所述,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或被告)的诉讼请求(或答辩意见)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
我请求法庭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七、代理法律依据(在此处列出代理词所依据的法律条款和规定。
)最后,我代表原告(或被告),对法庭的公正审理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相信,法庭将会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代理词8篇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代理词8篇篇1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本人作为原告(借款人)的代理人,就本案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发表如下代理词。
一、案件背景及事实概述本案涉及一起民间借贷合同纠纷。
原告与被告(借款人)之间存在明确的借贷关系,被告因个人需要向原告借取一定金额的资金,并承诺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归还借款。
然而,借款到期后,被告未能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导致原告的经济利益受到损害。
原告在多次催款无果后,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二、法律适用及责任认定1. 双方借款合同的合法性: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在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础上达成的,合同内容合法,且已经实际履行。
2. 被告的违约责任:根据合同约定,被告未能按时归还借款,已构成违约行为。
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逾期利息、违约金等。
3. 原告的权利保护:原告作为出借人,其合法权益应受到法律保护。
被告的违约行为已损害原告的经济利益,原告有权要求被告立即归还借款本金、支付利息及违约金。
三、证据材料及相关法律依据1. 证据材料:本案证据包括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借款合同、转账记录、催款记录等。
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主要观点及理由1. 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2. 被告的违约行为已严重损害原告的经济利益,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原告要求被告立即归还借款本金、支付利息及违约金的诉求合理合法,应得到法院的支持。
五、总结及请求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明确。
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合法,被告的违约行为已严重损害原告的利益。
因此,原告要求被立即归还借款本金、支付利息及违约金的诉求应得到法院的支持。
在此,我们请求法庭公正审理,依法判决被告立即履行还款义务,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同时,我们也希望双方当事人在法院判决后能够和解,以避免进一步的纠纷和损失。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代理词7篇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代理词7篇篇1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就原告与被告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件,本人作为原告的代理人,发表以下代理词。
一、案件背景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是基于双方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建立的。
被告因个人需要,向原告提出借款请求,原告出于信任和对被告的援助,同意并出借了约定款项。
然而,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到达后,被告未能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导致了双方之间的纠纷。
二、案件事实及证据1. 借款事实: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明确,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等均有明确的书面证据。
2. 证据确凿:本案涉及的证据包括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均能够充分证明被告的借款事实以及原告的合法权益。
3. 违约事实:被告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内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已构成违约。
三、法律适用及责任承担1.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履行自己的义务。
被告未能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已经构成违约。
2. 违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被告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等。
3. 赔偿损失:因被告的违约行为,原告遭受了一定的经济损失,被告应当赔偿原告的损失。
四、代理观点1. 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2. 被告未能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已经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 原告请求被告支付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等诉讼请求合理合法,应当得到支持。
4. 被告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被告应当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
五、请求1. 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2. 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
3.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
4. 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六、总结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件,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明确,证据确凿。
被告的违约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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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欠款纠纷代理词
代理词最重要的部分是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是诉讼代理人
多年的心得。
一宗案件的代理词通常需要数小时甚至数天的时间来
完成。
那么签订合同欠款纠纷代理词应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干货资源
社小编整理的合同欠款纠纷代理词,欢迎参考阅读。
尊敬的审判员:
四川易通律师事务所受本案原告史小富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
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
结合庭审情况,依据事实与法律,针对本
案的争议焦点,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法院参考。
一、两被告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0xx年6月3日,原告史小富与被告沈小跃、王小华签订了一
份《销售合同》,对即将要进行的钢材交易进行了约定,尤其是对
欠款后的资金占用费以及钢材的质量进行了明确的约定。
由于签订
合同时交易尚未实际发生,因此当时双方口头约定钢材的规格、数
量以及价格以送货单为准。
合同签订后,原告方即按照被告的要求,分别于20xx年6月5日、6月14日和6月16日分三次共向被告供
应价值为969000.2元的钢材,被告负责签收了货物,即意味着其对
钢材的规格、数量、单价以及厚度进行了确认。
但是,截止20xx年
6月14日,被告共向原告支付货款624000元,尚拖欠货款345000.2
元一直拒绝支付。
原告认为,两被告系母子关系,其共同签订《销售合同》的行
为充分证明两被告是共同做生意,送货时被告沈小跃签字确认的行
为对王小华有约束力,原告有理由相信沈小跃签收货物王小华不持
异议,因此我们认为,两被告应当对原告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被告应当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费。
原被告双方在《销售合同》时,由于被告称其近期资金周围困难,要求原告允许其存在适当欠款,双方明确约定,欠款按照送货
单上金额每天千分之二计算资金占用费,欠账期限为两个月,如超
出二个月,按照欠账金额每天千分之五计算资金占用费。
鉴于《销售合同》中约定资金占用费的比例较高,因此本次诉
讼中,原告方已经主动降低了资金占用费,只是主张了二万元,恳
请法院支持。
综上所述,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已经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但被
告基于其个人原因,未能如期支付货款,属于典型的违约行为,应
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代理意见,供法院参考。
四川易通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建军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因A(以下简称A)诉B(以下简称B)、D、G
借款合同
纠纷一案,XXX律师事务所接受A的委托,依法指派XXX律师作为A
的代理人参与了本案的庭审。
现根据本案相关证据及庭审情况发表
如下代理意见:
一、A与B签订的借款合同真实有效,A完全履行了向B放款
300万元的合同义务,而B对于收到该借款的事实也予以了明确确认。
1、20xx年9月10日,A与B签订A流借字(20xx年)第870号
借款合同,约定B向A借款金额为300万元,月息13‰,逾期罚息26‰,借款期限七个月(从20xx年9月10日起至20xx年4月10日止)。
该借款合同是双方在A住所地签订的,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是真实有效的合同,且B对该借款合同的真实性予以承认。
2、当借款合同与借据约定不一致时,以借据为准。
该借款合同
第三条款项下,借款期限起始日与借款借据不一致时,以第一次放
款时的借据所载实际放款日期为准,本条第一款约定的借款到期日
作相应调整。
B与A签订该借款合同于20xx年9月10日,但实际
放款日为20xx年11月13日,即借款期限起始日应当以借据载明的
日期20xx年11月13日为准。
且还款日期调整为20xx年3月13日,借款期限为四个月。
3、该合同约定借款人B违约时,由B承担贷款人A实现债权的
合理费用。
本案A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支付的律师费12万元应由
B承担。
二、B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仍拖欠A借款300万元本金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