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学科博士发表论文规定
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

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建筑学院学位分评委员会决定,对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学科的博士生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规定如下:1.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学科的博士生在学期间,应作为第一或第二作者在学院认定的国内外学术期刊上至少发表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有关的有效学术论文3篇(导师应为第二或第一作者)。
其中,至少有1篇论文发表在EI、SCI、SCIE(Science Citation Index Expanded,SCI的网络扩展版)、SSCI(Social Sciences Citation Index,美国科学情报研究所制作的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数据库)、A&HCI(Arts & Humanities Citation Index,美国科学情报研究所制作的艺术与人文引文索引数据库)等重要检索源期刊或其替代期刊上(见附件1)。
注:EI、SCI、SCIE、SSCI检索源期刊以哈工大图书馆确认的期刊目录为准,不包含《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中、英文版)。
2.以外文全文在境外举办的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纸质或光盘版论文集正式出版)1篇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有关的学术论文,等同于在学科认定的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以外文全文在境内举办的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发表并在大会上宣讲1篇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有关的学术论文,或以中文全文在由一级学会举办的全国性学术会议发表并宣讲1篇学术论文,或在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上发表1篇并在大会上宣讲1篇学术论文,均等同于在学科认定的期刊上发表论文0.5篇,各类符合要求的会议论文累计只能相当于1篇有效学术论文。
3.在申请答辩时,至少有2篇符合要求的期刊论文已经正式发表,其中1篇应发表在EI、SCI、SCIE、SSCI、A&HCI等重要检索源期刊或本学科替代期刊上;在未发表的论文中至少有1篇具有具体的发表论文的期刊号或相当于1篇有效学术论文的学术会议录用通知函件。
哈尔滨工程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毕业、结业及学位授予管理办法(修订)

哈尔滨工程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毕业、结业及学位授予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篇:哈尔滨工程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毕业、结业及学位授予管理办法(修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102次全体会议要求,修订《哈尔滨工程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毕业、结业及学位授予管理办法》。
一、申请正式答辩条件(一)时间要求1.博士生申请答辩(指提交学位论文进行评阅,下同)的最早时间为自报到之日起不少于18个月(不含休学时间)。
2.博士生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的最迟时间为取得学籍后第6学年的6月15日(包括休学时间)。
(二)学分要求博士生应按照《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修满规定的学分。
(三)学术成果要求博士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取得科研成果须满足《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有关规定(试行)》(校研字…2007‟11号)的要求。
涉密博士学位论文(须为机密级及以上)的学术成果要求可同时按《哈尔滨工程大学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字…2006‟4号)的第八条执行。
(四)通过预答辩二、博士学位论文要求(一)学位论文应反映出作者在本学科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本学科相关领域做出创造性的科学技术成果。
(二)学位论文应在博士生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生本人独立完成。
(三)学位论文要概念清楚,理论推导正确,原始数据和实验数据可靠,计算无误,分析严谨,立论明确,条理清晰,文字通顺,不得编造数据及抄袭他人研究成果,引入他人研究成果要明确标出。
(四)博士学位论文的内容不能与本人硕士学位论文的内容有重复。
(五)学位论文应严格按照《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的规定撰写。
三、预答辩及相关要求预答辩是检查和考核博士学位论文工作、保证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由各学院组织实施。
《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审核评分参考标准》

(19~22)
理论研究方案和(或)试验方案较合理,数据基本可靠。有一定难度,工作量一般
(15~18)
理论研究方案和(或)试验方案不合理,数据可靠性差。难度不大,工作量一般或较小
(0~14)
主要科研成果(含发表文章、获奖、取得专利等)
(满分: 15分)
(9~10)
条理性较好,层次概念清楚。文字图表较规范
(8)
有条理性。文字、图表基本符合规范(6~7)
条理性较差。文字、图表不规范(0~5)
哈尔滨工业大学专业学位及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论文审核评分参考标准
(供分委员会使用)
评价项目
很好
好
一般
较差
论文选题
(满分: 15)
选题有很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14~15)
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审核评分参考标准
(供分委员会使用)
评价项目
参考标准
很好
好
一般
较差
论文选题与文献综述
(满分: 25分)
选题是学科前沿,有重要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对本领域的国内外研究状况和最新进展了解全面,评述得当(23~25)
选题有较强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对本研究领域的国内外研究状况和进展了解较全面
(30~37)
研究和(或)试验方案在某些方面不合理。工作量较小,无新成果
(0~29)
论文写作
(满分: 15)
条理清晰,层次分明,概念清楚,逻辑性强。文字、图表规范(14~15)
条理性较好,层次概念清楚。文字图表较规范
(12~13)
有条理性。文字、图表基本符合规范
(9~11)
条理性较差。文字、图表不规范(0~8)
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毕业要求

关于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规定:博士学位论文应当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的数量和水平是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
我校对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如下:1、数学学科在SCI检索源期刊上至少发表两篇论文。
本规定自2006年春季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2、物理学学科(1)光学、凝聚态物理、分子与原子物理研究方向:在物理领域的国际刊物SCI检索源期刊上发表1-3篇论文,发表论文的影响因子之和大于3.0。
(2)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研究方向:在SCI检索源期刊上发表1-3篇论文,发表论文的影响因子之和大于1.5。
发表的论文总数在4篇以上。
(3)激光雷达技术等应用研究方向:在SCI检索源期刊和EI检索源期刊上发表至少2篇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在SCI检索源期刊发表。
3、仪器科学与技术学科发表的与本博士论文创新点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应满足以下三项基本要求之一:(1)在本学科领域权威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见附录1-1,并包括SCI影响因子高于附录1-1所列刊物的相关学科的学术刊物)。
(2)在SCI、EI检索的本学科领域重要国际学术刊物或权威国际学术年会论文集(见附录1-2),或国内SCI、EI源刊物(不包括大学学报)上发表两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一篇发表在重要国际学术刊物上。
(3)在国内SCI、EI源刊物(若发表在大学学报上,仅限附录1-3所列学报)或本学科领域权威国际学术年会论文集(见附录1-2)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总数不少于3篇,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刊物上,且至少有1篇用外文撰写。
授权的中国发明专利(排序在前二名,若排名第二,导师应是第一名)等同于国内SCI、EI期刊论文;外国授权或PCT授权的国际发明专利等同于重要国际SCI论文。
XX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学术论文发表具体要求的通知

XX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学术论文发表具体要求的通知为提升博士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鼓励博士研究生积极参与前沿性、高水平的科研工作,保证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现对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发表学术论文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学术论文发表要求(一)理工类学科博士研究生,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在位于JCR分区表2区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2.在博士授权学科点认定的国外重要学术期刊、国内本专业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但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其中有1篇是SCI收录的国外期刊论文;(2)有2篇是EI收录期刊论文且有1篇为国外期刊论文。
(二)文科类学科博士研究生,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在一类期刊发表论文1篇。
一类期刊对应《XX大学高水平科研成果(人文社会科学类)奖励办法》学术论文二等奖(含)以上奖励期刊范围,包括:(1)《Journal of Philosophy》、《Comparative Political Studies》、《Econometrica》、《Journal of Financial and Quantitative Analysis》、《Harvard law review》、《Journalof Management Science》、《Journal of Higher Education》、《Journal of Communication》、《New Literary History》、《Art Criticism》及《中国社会科学》(含《中国社会科学》英文版);(2)SSCI一区、A&HCI刊物及《经济研究》、《哲学研究》、《法学研究》、《管理世界》(正文)、《文学评论》、《教育研究》、《文艺研究》、《新闻与传播研究》;(3)SSCI二区刊物、学校认定的中文顶级学术期刊(见《XX 大学高水平科研成果(人文社会科学类)奖励办法》附件)以及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3000字以上的论文。
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毕业要求

关于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规定:博士学位论文应当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的数量和水平是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
我校对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如下:1、数学学科在SCI检索源期刊上至少发表两篇论文。
本规定自2006年春季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2、物理学学科(1)光学、凝聚态物理、分子与原子物理研究方向:在物理领域的国际刊物SCI检索源期刊上发表1-3篇论文,发表论文的影响因子之和大于3.0。
(2)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研究方向:在SCI检索源期刊上发表1-3篇论文,发表论文的影响因子之和大于1.5。
发表的论文总数在4篇以上。
(3)激光雷达技术等应用研究方向:在SCI检索源期刊和EI检索源期刊上发表至少2篇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在SCI检索源期刊发表。
3、仪器科学与技术学科发表的与本博士论文创新点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应满足以下三项基本要求之一:(1)在本学科领域权威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见附录1-1,并包括SCI影响因子高于附录1-1所列刊物的相关学科的学术刊物)。
(2)在SCI、EI检索的本学科领域重要国际学术刊物或权威国际学术年会论文集(见附录1-2),或国内SCI、EI源刊物(不包括大学学报)上发表两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一篇发表在重要国际学术刊物上。
(3)在国内SCI、EI源刊物(若发表在大学学报上,仅限附录1-3所列学报)或本学科领域权威国际学术年会论文集(见附录1-2)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总数不少于3篇,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刊物上,且至少有1篇用外文撰写。
授权的中国发明专利(排序在前二名,若排名第二,导师应是第一名)等同于国内SCI、EI期刊论文;外国授权或PCT授权的国际发明专利等同于重要国际SCI论文。
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论文网络评审说明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我校博士学位论文质量,校学位办对部分学科博士学位论文的匿名送审试行“网络评审”,具体要求如下:一、试行“网络评审”的学科:数学学科、物理学学科、仪器科学与技术学科、电气工程学科、电子科学与技术学科及光学工程学科、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建筑学学科、市政与暖通学科(包括水利工程学科)、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交通运输工程学科、航天科学与技术学科、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管理类学科、生物医学工程学科。
其他学科及所有的涉密博士学位论文仍按照以前的匿名送审方式执行。
二、“网络评审”送审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 填写完整的“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1份。
(导师签字)2. 匿名处理电子版博士学位论文,文件名为“10213_二级学科代码_姓名_LW,如:10213_081202_张三_LW”。
(1)删除学位论文中博士生姓名、导师姓名及其相关信息,删除论文中致谢和个人简历;(2)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需隐去所有作者的姓名,但要标出博士学位申请人在该文中的作者排序。
如:轴对称条件下层状弹性体超孔隙水压力的求解.工程力学.2004,21(4):204-208.(第一作者)或:第一作者.轴对称条件下层状弹性体超孔隙水压力的求解.工程力学.2004,21(4):204-208.3. 匿名评审用“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审意见”电子版一份。
(1)在网上(研究生院博士学位相关下载栏目)下载。
(2)“评审意见”封面及内页中,需电子录入论文题目、研究方向和所属学科(二级学科),论文编号和送审日期由研究生院负责填写。
4. 与博士学位论文工作直接相关的已发表或已正式录用的最具代表性的学术文章1篇提供电子版,并匿名处理,命名规则“10213_二级学科代码_姓名_QT”。
5. 攻读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清单,要求导师、院(系)主管领导签字齐全。
(学术论文由研究生系统录入并打印)6. 发表论文原件或论文检索证明(会议论文必须携带检索证明,原件并非指网上下载打印版本)。
2012级哈工大博士研究生手册201209

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手册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院2012年9月目录总则哈尔滨工业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总则 (1)哈尔滨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 (4)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术道德规范 (6)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守则 (12)哈尔滨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暂行办法 (13)培养与学位博士研究生课程学分分配及有关说明 (19)研究生课程考核及成绩记载管理办法 (21)关于研究生考场纪律及考试违纪处分的规定 (23)关于硕博及本博连读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相关规定 (26)关于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要求 (28)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生国外短期访学管理办法(试行) (30)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工作细则 (34)申请博士学位流程图 (38)申请博士学位流程说明 (39)关于博士学位论文同行专家评审的相关规定 (42)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结果处理流程 (44)关于博士研究生延期及提前答辩的相关手续 (45)关于我校博士生申请博士学位最长年限的规定 (46)关于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 (47)对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补充说明 (54)关于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取得成果所有权的规定 (56)哈尔滨工业大学涉密博士学位论文管理细则 (57)哈尔滨工业大学涉密博士学位论文申请学位审查流程 (60)学籍管理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61)博士研究生津贴发放办法 (66)关于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的规定 (68)研究生三助工作条例 (69)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及申请管理办法 (72)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外出安全管理办法 (74)其它鼓励、支持正在进行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工作的办法 (79)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81)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评选办法 (83)附录“博士学位论文评审意见汇总材料”参考格式 (87)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提纲 (89)常用电话号码 (90)总则哈尔滨工业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以及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有关研究生教育和学位工作的文件,结合我校情况制定本工作总则和有关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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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
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建筑学院学位分评委员会决定,对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学科的博士生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规定如下:
1.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学科的博士生在学期间,应作为第一或第二作者在学院认定的国内外学术期刊上至少发表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有关的有效学术论文3篇(导师应为第二或第一作者)。
其中,至少有1篇论文发表在EI、SCI、SCIE(Science Citation Index Expanded,SCI的网络扩展版)、SSCI(Social Sciences Citation Index,美国科学情报研究所制作的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数据库)、A&HCI(Arts & Humanities Citation Index,美国科学情报研究所制作的艺术与人文引文索引数据库)等重要检索源期刊或其替代期刊上(见附件1)。
注:EI、SCI、SCIE、SSCI检索源期刊以哈工大图书馆确认的期刊目录为准,不包含《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中、英文版)。
2.以外文全文在境外举办的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纸质或光盘版论文集正式出版)1篇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有关的学术论文,等同于在学科认定的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以外文全文在境内举办的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发表并在大会上宣讲1篇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有关的学术论文,或以中文全文在由一级学会举办的全国性学术会议发表并宣讲1篇学术论文,或在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上发表1篇并在大会上宣讲1篇学术论文,均等同于在学科认定的期刊上发表论文0.5篇,各类符合要求的会议论文累计只能相当于1篇有效学术论文。
3.在申请答辩时,至少有2篇符合要求的期刊论文已经正式发表,其中1篇应发表在EI、SCI、SCIE、SSCI、A&HCI等重要检索源期刊或本学科替代期刊上;在未发表的论文中至少有1篇具有具体的发表论文的期刊号或相当于1篇有效学术论文的学术会议录用通知函件。
4.对于进行跨学科交叉研究的博士研究生,其论文应发表在相关领域的中文核心期刊上,但只能有1篇被计入有效学术论文要求总数。
以上规定从2010年秋季学期入学的博士生开始实施。
2010年秋季学期以前入学且2013年4月1日以后正式答辩的博士生发表论文也需按此规定执行。
2010年秋季学期以前入学、2013年4月1日以前正式答辩的博士生发表论文仍可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自2013年4月1日原有规定废止。
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学位分评委员会
2012年4月
附件:1
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博士研究生培养指定的国内学术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