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的企业章程,希望大家有用
2023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文(完整版)

2023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文(完整版)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管理,保障股东权益,加强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公司名称与注册地第二条公司名称为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地在XXX市。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XXX业务、XXX业务、XXX业务等。
公司依法执行经营活动,并自行承担经营风险。
第四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XXX万元人民币,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
普通股股东享有投票权及分红权,优先股股东享有优先分红权但无投票权。
第三章股东及股权变动第五条公司股东分为普通股股东和优先股股东。
普通股股东享有平等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股东对于股权转让具有自由支配权。
但转让股权需在公司事先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并依法履行相关手续。
第七条公司股东应在收到公司通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股权变动情况通知公司,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八条公司股东持有的股权不得转让给非公司股东,除非经过其他股东或公司同意并依法履行相关手续。
第九条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东大会决议的形式进行股份增资、减资和股份回购等行为。
第四章公司治理结构第十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第十一条董事会由董事组成,包括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
董事人数不得少于X人,其中执行董事不得少于X人。
第十二条董事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并负责监督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协助处理公司事务。
第十三条监事会由监事组成,包括独立监事和股东监事。
监事人数不得少于X人,其中独立监事不得少于X人。
第十四条监事会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和约束,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
第十五条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公司设立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公司的决策流程、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事项,以保障公司健康发展。
第五章股东大会第十七条股东大会是公司股东最高权力机构,有决策权和监督权。
2025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文模板

2025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文模板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运作和管理,保护股东权益,依法营造诚信经营环境,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全名为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资本为XXXX万元,主要经营范围包括XXXX。
公司所在地在XXXX。
第三条公司遵循市场化运作原则和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原则,依法合规经营。
第四条公司依法承担经营风险,实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责任有限制。
第二章股权管理第五条公司的股权管理必须遵循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章制度,股东享有相应的权益。
第六条公司股东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股东资格、投票权、受益权、知情权等。
第七条股东注销、转让、受让股权必须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董事会第八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行使最高管理权。
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并依法召开。
第九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带领,行使重要权力,负责公司的整体经营和管理。
第十条董事会议决事项需经过多数董事同意,并记录在会议纪要中。
第四章监事会第十一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监督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工作,保护股东利益。
第十二条监事会由监事长带领,监事会成员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并依法召开。
第十三条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五章经营管理第十四条公司依法独立经营,享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财产权。
第十五条公司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制定经营方针和发展战略,并制定相应的年度经营计划。
第十六条公司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风险控制等。
第六章财务管理第十七条公司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八条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及时提供给股东、监事等相关方。
第十九条公司进行资金调配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的规定,确保合理、合规。
第七章章程修订第二十条对于公司章程的修订,必须由股东大会通过并遵循法定程序进行,修订后的章程具有法律效力。
2024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文

2024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文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管理,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的股东是本公司发行股票的股东。
第三条本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__有限公司。
第四条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履行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法定职责。
第五条本公司为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是__________。
第七条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整。
第八条本公司的住所为__________。
第九条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以股份有限公司为基础,依法进行股份发行,设有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第二章股东会第十条股东大会是本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第十一条股东大会在法定的召开条件下召开,并依照公司法和本章程的规定作出决议。
第十二条股东大会决议形式包括常规决议和特别决议。
常规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多数通过。
特别决议由本公司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十三条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讨论和决定本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和年度预算;(二)选举和罢免董事、监事;(三)审议和决定董事会提出的重大事项;(四)决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五)审议和决定重要财务事项,包括资本金的增减;(六)决定公司发行股票或债券等融资事项;(七)决定合并、收购、租赁和出售重要资产;(八)审议和决定公司章程的修订;(九)解决其他影响公司重大利益的事项。
第十四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应于开会前至少__________天通过邮件或其他书面形式发送给全体股东。
第十五条股东大会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股东进行表决。
股东可以通过委托他人代理出席和表决,但股东不可同时代理超过__________(比例)的表决权。
第十六条股东大会的具体程序和表决办法由本章程规定或者股东大会根据需要制定细则。
2026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文(标准版)

2026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文(标准版)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形式、经营方式和内部管理,明确股东的权益和义务,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及地址1.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
2. 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
3. 公司经营地址:____________。
第三条法定代表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股东第五条股东的权益和义务1. 股东享有公司的分红权、表决权和转让权,依法享有其他权益。
2. 股东应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决议履行义务,共同维护公司的正常经营。
第六条股东大会1.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2. 股东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3. 股东大会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选举和罢免董事长、董事、监事;审议和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等。
第七条董事会1. 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2. 董事会由董事组成,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3. 董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4. 董事会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公司经营方针、决策重大投资和合作项目等。
第三章公司内部管理第八条职工代表大会1. 公司设立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职工的利益和权益。
2. 职工代表大会由各部门选举产生,经董事会批准成立。
3. 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第九条监事会1.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独立于董事会。
2. 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3. 监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由监事长召集并主持。
4. 监事会的职权包括但不限于:监督董事行使职权,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等。
第四章公司财务管理第十条财务管理原则公司财务管理遵循诚实、公正、透明和谨慎的原则,确保公司经营状况的真实和准确。
工商局公司章程2024(1范本)

工商局公司章程20241. 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工商局公司。
2. 公司宗旨本公司的宗旨是: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工商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合法合规运营,促进经济发展。
3. 公司类型本公司为一家工商咨询公司。
4. 公司注册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
5. 公司股东本公司的股东包括: - A:持股40% - B女士:持股30% - C:持股20% -D:持股10%6. 公司董事会本公司设立董事会,共有5名董事。
董事会主要负责公司的决策和监督工作。
6.1 董事会成员本公司董事会的成员包括: - A:董事长 - B女士:董事 - C:董事 - D:董事 - E女士:董事6.2 董事会职责董事会的职责包括: - 审议和决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业务计划 -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确保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要求进行运营 -任命和解雇高级管理人员 - 审核并批准公司的财务报表 -处理其他需要董事会决策的事项6.3 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根据需要召开,由董事长或董事会三分之一的成员提出。
董事会决议的通过需要获得董事会中半数成员认可。
7. 公司监事会本公司设立监事会,共有3名监事。
监事会主要负责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7.1 监事会成员本公司监事会的成员包括: - F:监事长 - G女士:监事 - H:监事7.2 监事会职责监事会的职责包括: - 监督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 -审核并监督公司的财务活动,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 - 提出有关公司经营活动的建议和意见7.3 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根据需要召开,由监事长或监事会三分之一的成员提出。
监事会决议的通过需要获得监事会中半数成员认可。
8. 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 - 工商咨询服务 - 公司注册和变更服务 -商标注册和维护服务 - 企业法律顾问服务9. 公司章程修订对本公司章程的修订,需要经过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审议和批准。
公司章程(工商局版)【优秀范文】

公司章程(工商局版)【优秀范文】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名为[公司名称],是一家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其法定地址为[公司地址]。
第二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经营范围],具体以营业执照为准。
第三条本公司的经营期限为[经营期限]年。
第四条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股东与出资第五条本公司的股东为[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等详细信息]。
股东会议须由[股东名称]召集。
第六条股东的出资应当公平合理,按照出资额不同,享有相应的投票权。
第七条股东的出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缴清。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八条公司董事会由[董事名称及职位]组成,负责公司决策、管理、监督工作。
第九条公司董事应当在公司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前提下,强化内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推动公司的健康发展。
第十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由[监事名称及职位]组成。
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的管理、财务状况以及法律遵守情况,并对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进行审查。
第十一条公司设立经理层,由总经理、副总经理等担任。
第四章账务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应当按照国家、行业的规定建立健全会计、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及时、准确地制定、出具财务报表和经济责任书。
第五章分红与利润第十四条公司每年应当进行一次赢余分配决定,分配方案应当被一致通过。
第十五条公司的分红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六条分红时须按照股东出资比例执行。
第六章终止及解散第十七条公司的终止及解散法律程序以及财产清算程序应当遵照有关法规进行。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章程的修改、增加、删除需经股东大会通过并报工商行政部门审批。
第十九条本章程所涉及未尽事宜,参照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简要注释如下:第一条明确本公司的名称和法定地址;第二条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第三条规定公司的经营期限;第四条规定公司的组织形式;第五条明确公司的股东信息;第六条规定股东的投票权和出资要求;第七条规定股东的出资时间和期限;第八条规定公司董事会的组成;第九条强调公司董事的工作重点;第十条规定监事会的职责;第十一条规定经理层的职责;第十二条规定公司账务和审计等管理制度;第十三条规定公司的财务报表和经济责任;第十四条规定公司的盈利分配;第十五条规定公司分红的法律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分红须按照股东出资比例执行;第十七条规定公司的终止及解散法律程序;第十八条规定本章程修改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未尽事宜的执行。
2026工商局公司章程(完整版)
2026工商局公司章程(完整版)同意订立以下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由以下双方共同遵守并执行,以保障双方权益。
第一章公司概况1.1 公司名称:2026工商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1.2 公司性质:公司为一家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1.3 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公司目标与经营范围2.1 公司目标:本公司致力于推动社会发展,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重增长。
2.2 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涵盖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
第三章股权结构3.1 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万元。
3.2 股东:公司股东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和法人,在公司章程中予以明确。
第四章公司治理结构4.1 董事会: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共同选举产生,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董事会成员人数及职责。
4.2 董事会职权: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战略方针、投资计划、人事任免和财务报告等事务,并监督公司经营管理。
4.3 监事会:公司设立监事会,由股东共同选举产生,监事会行使监督职能,监督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履职情况。
4.4 高级管理层:公司设立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和解聘,并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五章股东权益与利润分配5.1 股东权益:公司将根据股东认缴的股权比例,确定各股东享有的权益及其行使方式。
5.2 利润分配: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进行合理的利润分配,并按股东认缴的股权比例进行分派。
第六章公司章程的修改与解释6.1 章程的修改:对于本章程的任何修改,必须经由股东大会通过,并按照法律规定报相应机关备案。
6.2 章程的解释: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
第七章公司解散与清算7.1 公司解散:公司解散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法定解散事由或依法决定解散。
7.2 公司清算:公司解散后,应依法进行清算程序,由清算组织负责进行公司资产清算和债务偿还。
第八章争议解决与法律适用8.1 争议解决:对于因执行本章程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功,应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2026工商局公司章程(标准版)
2026工商局公司章程(标准版)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本公司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旨在规范公司的运作、管理和股东之间的权益关系,确保公司的健康发展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公司名称与注册地址公司正式名称为:“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简称为“XXXX公司”。
公司的注册地址位于中国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第三章公司的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 提供XXXXXXXX服务;2. XXXXXXXX业务及相关咨询;3. XXXXXXXX产品的销售与推广;4. XXXXXXXX技术开发和转让;5. XXXXXXXX培训与教育服务;6. XXXXXXXX咨询与管理服务;7. 其他经营范围符合法律法规的合法经营活动。
第四章注册资本与股权结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XXXXXX元整,分为XXXXX股,每股面值人民币XXXXXXXXXX元。
股东按注册资本的比例持有公司股权,具体比例如下:1. XX股东持有XX%的股份;2. XX股东持有XX%的股份;3. XX股东持有XX%的股份;...第五章公司治理结构1. 董事会: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全权负责公司的决策和管理,任期XXXX年;2. 监事会:公司设立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督董事会的决策和公司的经营状况,任期XXXX年;3. 总经理:公司设立总经理职位,由董事会任命产生,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管理;4. 部门管理:公司按业务需要设立各个部门,部门负责人由董事会任命产生。
第六章股东权益与责任1. 股东享有按股比例分享公司的收益,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2. 股东有权参与股东代表大会,行使相关议事、选举和决策权;3. 股东有义务遵守公司的章程和相关股东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公司利益;4. 股东不得擅自转让股权,需符合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转让程序。
第七章公司利润分配与红利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为XXXX,具体红利政策由董事会与股东代表大会协商确定,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工商局盖章的公司章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七条公司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成立。
第二章股东及股东会第八条公司股东是指依法出资设立公司并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九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代表参加股东会会议,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三)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五)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六)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公司股东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十二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工商部门的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商部门的组织管理,明确部门职责,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工商部门的组织架构、职责权限、工作流程、人员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工商部门应遵循依法行政、公开透明、高效便民、服务社会、保障权益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工商部门设立以下组织架构:1. 部长:负责全面领导工商部门工作,主持部务会议,决定重大问题。
2. 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负责分管业务,承办部长交办事项。
3. 各科室:根据业务需要设置,负责具体业务工作。
4. 事业单位:负责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服务。
第五条工商部门实行部长负责制,各科室负责人对部长负责,科室工作人员对科室负责人负责。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六条工商部门的职责:1. 负责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2.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3. 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处理消费者投诉;4. 负责商标、广告、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5. 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下级工商部门的工作;6. 承担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工商部门的权限:1. 依法对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登记注册;2. 对违反市场秩序的行为进行查处;3. 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处理;4. 对商标、广告、专利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进行查处;5. 对下级工商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6. 实施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八条工商部门的工作流程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依规,公开透明;2. 严格程序,规范操作;3. 高效便民,服务至上;4. 责任明确,奖惩分明。
第九条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查处违法行为等事项,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确保合法、公正、高效。
第五章人员管理第十条工商部门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2. 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3.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4. 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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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 ********************** 。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
(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第六条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九条公司实收资本为*** 万元人民币,是全体股东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股本总额。
公司变更实收资本的,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并按照公司章程载明的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缴纳出资。
公司自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第十一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及其他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第十二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如下:股东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身份证(或证件)号码 *** ************************** ***************** *** ************************** ***************** 第十三条股东的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第十四条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十五条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六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由股东会行使该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十七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依照规定的时间第季度按时召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或盖章)。
第二十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一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二十二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三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二十四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二十五条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第二十六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
监事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七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第二十八条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九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并依法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任期三年,由执行董事选举方式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三十条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八章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三十一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三十二条股东依法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三十三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伍拾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公司营业期限届满,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公司延长营业期限须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十四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二)股东决定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散;公司因前款第(一)、(二)、(四)、(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公司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第三十五条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三十六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三十七条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公司法》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报经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并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九章附则第三十八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由股东会作出决议。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由股东会作出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
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三十九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四十条本章程未规定的其他事项,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共同订立,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第四十二条本章程一式四份,股东各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