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关爱留守儿童管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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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关爱留守儿童管理工作制度

学校关爱留守儿童管理工作制度

学校关爱留守儿童管理工作制度一、概述留守儿童是指父母或监护人长期不在身边,由其他亲戚或他人照料的儿童。

为了关心、关爱留守儿童,保障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学校制定了关爱留守儿童管理工作制度,以提供综合性的服务和支持。

二、关爱留守儿童的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对所有留守儿童一视同仁,不歧视、不偏袒。

2.关注全面发展:关注留守儿童的身体健康、心理发展、学习能力和社交能力等方面。

3.积极引导原则:积极引导留守儿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积极向上的人格特征。

三、工作目标1.关注留守儿童的日常生活和学习情况,制定关怀计划,确保他们获得良好的成长环境。

2.培养留守儿童的自理能力和社交能力,提升其心理素质。

3.鼓励留守儿童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拓宽他们的兴趣爱好。

4.建立留守儿童家长的服务网络,提供家庭教育支持和指导。

四、具体措施1.学校建立留守儿童档案,收集学生的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学习情况、身心健康情况等信息,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

2.选派专职教师负责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协调学校资源,建立师生、学生之间的信任和支持。

4.设立留守儿童活动中心,提供文化娱乐、体育锻炼、手工制作等多样化的活动,并邀请社会志愿者为孩子们提供帮助和指导。

5.配备午托老师,提供免费的午餐和午休服务,保障留守儿童的营养和休息。

6.组织留守儿童参加学校和社区的各项活动,拓宽他们的视野,增强社会适应能力。

8.建立留守儿童家长互助小组,提供家庭教育培训和支持,引导家长参与儿童教育。

五、工作评估与改进1.学校将定期对关爱留守儿童的工作进行评估,准确掌握留守儿童的生活和成长状况。

2.按照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方案,提高工作的效果和针对性。

3.建立留守儿童家长满意度调查机制,及时接收家长的反馈意见和建议,提高服务质量和满意度。

六、学校与社会合作1.学校积极寻求社会资源的支持,与相关社会组织合作,共同关爱留守儿童,提供更全面的服务。

2.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的合作,争取政府支持和帮助,积极争取留守儿童的优秀生源政策。

留守儿童关爱规章制度及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留守儿童关爱规章制度及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留守儿童关爱规章制度及工作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成长,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爱和管理,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关注和管理留守儿童的机构、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留守儿童是指其父母或监护人因工作、疾病等原因,长期不在家陪伴的18岁以下儿童。

第四条,留守儿童关爱的原则是以儿童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尊重其权益和个性发展。

第二章,留守儿童关爱规定。

第五条,留守儿童应享有与其他儿童相等的教育、医疗、生活等基本权益。

第六条,留守儿童应有权接受家庭关爱,机构和组织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确保留守儿童的安全和幸福。

第七条,留守儿童的家庭成员、社区和学校应共同关注和协作,共同负责留守儿童的照料和教育。

第八条,留守儿童应定期接受身心健康检查,确保其健康成长。

第三章,工作管理规定。

第九条,留守儿童关爱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留守儿童关爱机构应配备专业的工作人员,提供儿童心理辅导、学习辅导、生活照料等服务。

第十一条,留守儿童关爱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儿童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二条,留守儿童关爱机构应定期进行工作评估和监督,确保工作质量和效果。

第十三条,留守儿童关爱机构应与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合作,共同推动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发展。

第四章,责任与监督。

第十四条,留守儿童关爱机构应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专业能力和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留守儿童关爱机构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其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第十六条,社会各界应积极参与留守儿童关爱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留守儿童关爱机构所有。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的修订和补充,由留守儿童关爱机构根据需要进行。

学校关于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关于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关于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帮助他们健康成长,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根据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负责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学校坚持以儿童的利益为核心,树立依法扶助留守儿童的理念,切实关心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和心理健康,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第二章:工作机构第四条学校设立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担任组长,工作小组成员包括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心理健康教育专家等。

第五条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关爱留守儿童的具体工作方案和计划,监督和指导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

第三章:任务分工第六条学校资源优先倾斜给留守儿童,保障他们享有与其他学生平等的学习和成长机会。

第七条学校应设立留守儿童关注工作专职人员,负责留守儿童的日常关怀和学习辅导工作。

第九条学校应配备专业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关注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问题,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和辅导。

第四章:工作机制第十条学校定期组织留守儿童家长会,向家长宣传关爱留守儿童的重要性,并与家长共同协商解决留守儿童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第十一条学校建立健全留守儿童成长档案,详细记录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和心理状态,定期进行评估和跟踪调查。

第十二条学校应定期开展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增强他们的心理韧性和适应能力,防止心理问题的发生。

第十三条学校应与社区、爱心组织等机构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关爱留守儿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第五章:保障措施第十四条学校应完善留守儿童学习和生活环境,提供良好的校园设施设备和教育资源,确保他们平等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

第十五条学校应建立留守儿童问题研究和解决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关爱留守儿童的工作质量和水平。

第六章:监督与评估第十六条对学校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学校应建立评估体系,定期进行评估和复核,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学校关爱留守儿童管理工作制度

学校关爱留守儿童管理工作制度

学校关爱留守儿童管理工作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经济发展的不断壮大,留守儿童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更好地关爱留守儿童,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学校制定了关爱留守儿童管理工作制度。

二、目的与意义学校关爱留守儿童管理工作制度的制定旨在提供针对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为他们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通过制度的实施,可以更好地解决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心理问题以及身体健康问题,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最终实现教育公平。

三、管理工作内容1. 留守儿童信息登记为了更好地管理留守儿童,学校将开展留守儿童信息登记工作。

家长需填写留守儿童的基本信息、家庭情况、监护人联系方式等,以便学校进行个案管理工作。

2. 家访工作学校将定期开展家访工作,了解留守儿童家庭情况、监护人工作状况及其对孩子的关爱情况。

通过家访,学校可以及时发现问题、提供帮助,并与家长密切配合,共同关心留守儿童的成长。

3. 心理辅导学校将配备专业心理辅导师,为留守儿童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服务。

通过个体和集体辅导,帮助他们调整心态、缓解内心的孤独感和焦虑感,提高他们的自信心和适应能力。

4. 学习指导为了帮助留守儿童解决学习问题,学校将组织学科辅导班、学习小组等形式,提供特殊学习支持。

同时,学校也将关注学习成果,及时反馈给家长,共同努力提高留守儿童的学习水平。

5. 身体健康管理学校将加强留守儿童的身体健康管理工作,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并提供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学校还将组织各类体育活动,增强他们的体质,降低患病风险。

6. 兴趣培养为了满足留守儿童的身心发展需求,学校将开设各种兴趣班、课外活动、文化素质拓展课等,丰富他们的课余生活,促进兴趣爱好的培养,培养他们的综合素质。

四、工作机制1. 领导责任制学校将明确相关领导的责任,设立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工作的开展进行评估和监督。

2. 教师参与制学校将鼓励全体教师积极参与关爱留守儿童的工作,培养师生之间的亲近感和信任感。

学校留守儿童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留守儿童工作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全面关注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切实保障留守儿童的教育权益,营造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为留守儿童提供全面发展的教育环境。

二、管理目标1. 建立健全留守儿童管理制度,确保留守儿童在校园内的安全、健康、快乐成长。

2. 提高教师对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能力,形成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风气。

3. 加强家校合作,共同关注留守儿童的教育成长。

4. 培养留守儿童的自立、自强、自信,提高其综合素质。

三、管理措施1. 留守儿童登记与档案管理(1)学校设立留守儿童信息登记表,对留守儿童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

(2)建立留守儿童个人档案,详细记录其家庭背景、学习状况、生活状况等。

2. 教师关爱与辅导(1)教师要关心留守儿童的生活,关注其心理健康,定期开展谈心活动。

(2)对留守儿童进行针对性辅导,帮助其提高学习成绩。

(3)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引导留守儿童正确面对生活、学习中的困难。

3. 家校合作(1)学校定期召开留守儿童家长会,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共同关注留守儿童成长。

(2)建立留守儿童家长联系卡,确保家校联系畅通。

(3)邀请家长参与学校活动,增进家校感情。

4. 安全管理(1)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留守儿童在校安全。

(2)开展安全教育,提高留守儿童的安全意识。

(3)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 文体活动(1)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留守儿童课余生活。

(2)鼓励留守儿童参与各类竞赛,提高其综合素质。

6. 帮扶制度(1)实施教师结对帮扶,每位教师负责一名留守儿童,定期关心、辅导。

(2)设立留守儿童专项资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四、工作要求1. 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留守儿童工作,将其纳入学校整体工作规划。

2. 教师要关心关爱留守儿童,提高自身教育管理水平。

3. 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工作,共同关注留守儿童成长。

4. 全体教职工要树立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风气,为留守儿童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学校关于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关于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管理制度

学校关于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对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与家庭、社会的协作,切实保障留守儿童的权益和健康成长,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关爱留守儿童工作中的各项活动和具体工作,对于学校及相关人员一切相关行为都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关爱留守儿童,是学校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关爱留守儿童应该成为学校工作的一项基本内容。

第四条在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工作中,必须充分尊重留守儿童个体差异,确保关爱工作真正贴近留守儿童的需要和利益。

第五条学校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应当坚持公益性原则,不追求经济利益。

第二章关爱留守儿童的组织管理第六条学校应当设立专门的留守儿童工作机构,负责关爱留守儿童的具体工作。

第七条留守儿童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制定和完善关爱留守儿童的政策和规划;(二)组织、指导、协调学校开展关爱留守儿童的具体工作;(三)落实留守儿童工作的保障措施,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四)加强与相关社会组织合作,共同关爱留守儿童;(五)总结和评估留守儿童工作的效果。

第八条留守儿童工作机构应当设立专职工作人员,具体工作人数根据留守儿童数量确定。

第九条学校应当及时组织留守儿童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其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十条留守儿童工作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留守儿童信息管理制度,确保留守儿童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积极向家长和社会公众公开留守儿童工作的相关情况,接受监督,增加透明度。

第三章留守儿童关爱活动的具体内容第十二条学校应当与相关社会组织合作,共同开展关爱留守儿童的各类活动。

(一)开展心理辅导和心理疏导工作,帮助留守儿童解决内心问题;(二)组织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各类活动,提供综合素质培养机会;(三)定期开展家访,了解留守儿童在家庭中的生活情况;(四)设置留守儿童专用班级,提供个性化的教育和关爱,保障其向上发展;(五)组织实施牵手计划,配对志愿者与留守儿童进行长期陪伴;(六)开展公益助学活动,帮助留守儿童获得良好的学习条件;(七)建设留守儿童之家,提供温暖的生活环境和关爱;(八)其他有利于留守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活动。

学校留守儿童各项制度

学校留守儿童各项制度

一、组织领导制度1. 成立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副校长担任副组长,负责学校留守儿童工作的全面领导。

2. 设立留守儿童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留守儿童工作的各项措施。

3. 明确专人负责留守儿童工作,负责协调各部门,确保留守儿童工作顺利进行。

二、统计报送制度1. 每学期开学初,各班级班主任、科任教师对留守儿童进行摸底调查,了解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包括住址、联系电话、家长姓名、外出务工地点、联系方式、家庭情况等,做好造册统计并及时上报学校。

2. 学校对留守儿童情况进行汇总,形成规范的留守儿童情况统计表和电子报表,及时上报教育局资助中心。

3. 留守儿童的统计报送要做到及时、准确、具体,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三、关爱制度1. 加强亲情教育。

学校要教育引导外出务工家长切实担负起培养子女的社会责任,努力使留守儿童在幸福的家庭环境中健康成长。

2. 提高教师关爱意识。

发挥校园主课堂、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提高教师对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水平,关注留守儿童的思想动态、学习生活状况。

3. 建立留守儿童关爱档案。

学校要为留守儿童建立专门的档案,包括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学习情况、心理状况等,以便更好地开展关爱工作。

4.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针对留守儿童心理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消除不良心理,促进心理健康。

四、教育管理制度1. 实施监护合同制。

家长外出打工前与代理监护人签订《留守儿童代理监护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加强代理监护人的责任心。

2. 开展专题教育。

学校定期对留守儿童开展思想教育、情感教育、独立生活教育、体验父母教育、卫生教育、安全教育、法制道德教育等,提高留守儿童的综合素质。

3. 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制度。

学校要认真调查研究,摸清留守儿童底数,建立每个留守儿童的专门档案和联系卡,加强与家长、代理监护人的联系。

4. 实施帮扶制度。

学校和班级要努力创造条件,让留守儿童体会到家的温馨。

学校关爱留守儿童各项管理制度

学校关爱留守儿童各项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留守儿童身心健康,促进留守儿童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留守儿童关爱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各班主任、德育处、教务处、后勤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设立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办公室,负责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具体实施和协调。

三、管理制度1. 入学登记制度(1)对留守儿童入学进行登记,详细记录其家庭住址、父母姓名、联系方式、监护人信息等。

(2)对留守儿童家庭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其家庭经济状况、教育需求等。

2. 生活关爱制度(1)为留守儿童提供免费午餐,确保其营养均衡。

(2)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关注留守儿童心理变化,及时解决心理问题。

(3)为留守儿童提供生活用品,如衣物、学习用品等。

3. 学习关爱制度(1)为留守儿童提供免费辅导,帮助其提高学习成绩。

(2)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培养留守儿童兴趣爱好,丰富其精神世界。

(3)加强与留守儿童家长的联系,共同关注留守儿童的学习情况。

4. 安全管理制度(1)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留守儿童人身安全。

(2)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留守儿童的安全意识。

(3)设立留守儿童安全信息员,及时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

5. 家访制度(1)定期开展留守儿童家访,了解留守儿童家庭情况,宣传国家政策,加强家校联系。

(2)针对留守儿童家庭困难,提供必要的帮助。

6. 亲情沟通制度(1)利用网络、电话等方式,定期为留守儿童与父母进行亲情沟通。

(2)鼓励留守儿童与父母视频通话,增进亲子关系。

四、工作要求1.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2. 加强宣传,提高全社会对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认识。

3. 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关爱工作长效机制,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4. 定期对留守儿童关爱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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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关爱留守儿童管理工作制度
“留守儿童”档案和登记制度
学校要对在校的“留守儿童”进行认真的调查和登记,建立每个“留守儿童”的专门档案和联系卡。

其基本内容包括:儿童的基本情况、家长姓名、家庭详细住址、联系电话,家长务工单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职业、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

加强学校与儿童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的联系,对“留守儿童”开展有针对性的管理和教育。

留守儿童管理制度
一、留守儿童管理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校各部门、班级、科任教师都要重视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工作,为留守儿童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二、留守儿童的校外管理责任人是其监护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对其监护对象进行全面细致的跟踪管理,抓好留守儿童的校外学习、生活和活动,保证留守儿童的安全。

三、学校留守儿童之家要坚持经常开展思想品德、文化知识、法纪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并对家长和监护人开展定期专题培训活动,共同促进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

四、学校要在学年初和留守儿童的家长、监护人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职责,分清责任,细化措施,抓好落实。

五、学校提倡、鼓励老师和留守儿童帮扶结对,担任“代理家长”、“爱心妈妈”,给予留守儿童热情、亲情和友情,使留守儿童感受到组织和家庭的温暖,互帮互助,共同成长。

六、留守儿童要遵守学校、班级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老师、家长和监护人的正确教导,自尊、自爱、自强、自立、自护、自律,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争做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合格接班人。

学留守儿童管理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石映林
职责:审定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

副组长:黄华忠
职责:拟订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督促各班级认真实施并考评。

成员:各班班主任
主要职责:
1、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做好留守儿童的入学工作。

2、做好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

3、做好留守儿童的心理疏导工作。

4、教育留守儿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留守儿童学习生活制度
一、谈话便于了解儿童的思想动向,掌握儿童的心理状态,便于及时全面了解每位儿童。

二、教师要主动,积极,热情的找每一位儿童,每学期要谈话两次。

三、谈话要重视后进生,让他们体会到老师的关爱,树立”|我能行,我不比别人差”的信心。

四、找优生谈话,要使他们有一种强烈的责任感,”我一定能把班中的学习风气树立起来,让全班同学共同进步。


五、代理家长和儿童的谈话面,须100%。

六、学期中,代理家长应及时把握,重点关注学习有困难,行为有偏差等现象的儿童,进行个别谈话。

七、谈话后要求谈话教师做好谈话记录,关注重要信息。

八、谈话记录要求每学期开学后上交教导处,情况分析后存档。

留守儿童帮扶制度
为促进留守儿童快乐、健康成长,经研究,我校决定开展“大手拉小手”爱心结队活动,每一名教职工结队帮扶一两名留守儿童。

为切实提高帮扶成效,特制定此帮扶制度,希遵照执行。

一、每名教职工要详细了解帮扶对象的家庭、学习、生活情况,深入家庭了解家庭经济、人口、留守儿童父母和第二监护人的详细资料。

二、每周至少要和留守儿童谈心一次,了解留守儿童在学习、生活上是否有困难,并要积极解决他们所面临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三、帮扶人员要熟记自己帮扶的留守儿童家长、现监护人的联系电话,保证随时能联系帮扶对象的家人,每周要为留守儿童提供条件,和其父母通话一次。

每月帮扶人员至少要和帮扶对象的父母通话一次,向其通报其子女在校学习、生活情况。

四、谈心、通话情况要有记录,并上交团委会备查。

五、帮扶人员有切实负起责任,要从学习、生活、情感上帮扶,确保自己所帮扶的留守儿童生活上有人照料、行为上有人管教、学习上有人辅导、心灵上有人抚慰,学习安心,生活舒心,情感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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