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印发促进文化产业发展五个政策性文件 201109
文化产业振兴规划 国发〔2009〕30号

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国发〔2009〕30号国务院文件国发〔,,,,〕,,号《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全文发布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9年09月26日来源:新华社新华社北京,月,,日电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国发〔,,,,〕,,号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积极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在重视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同时,加快振兴文化产业,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在调整结构、扩大内需、增加就业、推动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新形势和文化领域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特制定本规划。
一、加快文化产业振兴的重要性紧迫性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载体,是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也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文化产业,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推动文化产业发展。
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取得重要进展,涌现出一批具有较强实力和竞争力的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文化产业规模逐步壮大,以公有制为主体、多1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初步形成。
文化“走出去”步伐加快,文化进出口贸易逆差逐步缩小,我国文化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
总的看,我国文化产业呈现出健康向上、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正在成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引擎和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同时要看到,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水平还不高、活力还不强,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还不相适应,与日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相适应,与现代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及广泛应用还不相适应,与我国对外开放不断扩大的新形势还不相适应。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仍未见底,并对文化产业发展产生诸多影响,但困难和挑战中蕴含着新的机遇和有利条件,文化具有反向调节功能,面对经济下滑,文化产业有逆势而上的特点,这为创新文化体制机制、做大做强文化产业带来了契机。
山东文化产业规划

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来源:山东省文化厅编辑人:管理员发文日期:2011-2-26 14:35:08 浏览次数:335 选择字号:大中小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积极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在重视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同时,加快振兴文化产业,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在调整结构、扩大内需、增加就业、推动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新形势和文化领域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特制定本规划。
一、加快文化产业振兴的重要性紧迫性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载体,是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也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文化产业,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推动文化产业发展。
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取得重要进展,涌现出一批具有较强实力和竞争力的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文化产业规模逐步壮大,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初步形成。
文化“走出去”步伐加快,文化进出口贸易逆差逐步缩小,我国文化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
总的看,我国文化产业呈现出健康向上、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正在成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引擎和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同时要看到,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水平还不高、活力还不强,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还不相适应,与日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相适应,与现代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及广泛应用还不相适应,与我国对外开放不断扩大的新形势还不相适应。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仍未见底,并对文化产业发展产生诸多影响,但困难和挑战中蕴含着新的机遇和有利条件,文化具有反向调节功能,面对经济下滑,文化产业有逆势而上的特点,这为创新文化体制机制、做大做强文化产业带来了契机。
要抓住机遇,大力振兴文化产业,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作出贡献。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广告产业发展的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广告产业发展的意见【法规类别】广告管理【发文字号】鲁政发[2011]6号【发布部门】山东省政府【发布日期】2011.02.10【实施日期】2011.02.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广告产业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1〕6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有关部署,振兴发展全省广告产业,充分发挥广告产业在促进转方式、调结构、提高经济发展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现就促进全省广告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一、促进全省广告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广告产业是文化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创意经济的重要产业,具有知识密集、技术密集、人才密集等特征,其发展水平直接反映一个地区的市场经济发育程度、科技进步水平、综合经济实力和社会文化质量。
改革开放以来,全省广告产业发展迅速,截至2010年底,全省广告经营单位发展到15095户,从业人员9.6万人,年实现广告经营额85.9亿元,广告市场专业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广告人才队伍日益壮大,在扩大生产、引导消费、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制约全省广告发展的矛盾和问题也很突出,特别是广告企业规模不大、竞争力不强,尤其是缺乏具有综合实力和国内外竞争力的广告企业,全省广告业发展状况与山东经济文化大省的地位不相称,广告产业发展区域性不平衡,缺乏高端人才,公益广告事业发展缓慢,广告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等等。
当前,广告产业作为直接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兴产业,既面临严峻挑战,又面临新的发展机遇。
省委、省政府把广告产业作为十大文化产业之一予以重点支持发展。
推动广告产业发展,提高广告产业在全省文化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中的比重和发展水平,是适应对外开放新形势、加速市场信息交换、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迫切需要,是促进全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推进社会和谐的内在要求。
国家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相关政策及解读

国家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相关政策及解读国家政策:(一)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构建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科技含量高、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使之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支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为推动科学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加快转变文化产业发展方式,促进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质量效益型转变,增强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实施一批重大项目,推进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壮大出版发行、影视制作、印刷、广告、演艺、娱乐、会展等传统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
培育骨干企业,扶持中小企业,完善文化产业分工协作体系。
鼓励有实力的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推动文化资源和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适度集中,培育文化产业领域战略投资者。
规划建设各具特色的文化创业创意园区,支持中小文化企业发展。
优化文化产业布局,发挥东中西部地区各自优势,加强文化产业基地规划和建设,规范建设一批全国文化产业示范区,发展文化产业集群,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
加大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的产业支持力度,打造知名品牌。
发掘城市文化资源,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建设特色文化城市。
发挥首都全国文化中心示范作用。
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体育、信息、物流、建筑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品牌价值,增加物质产品和现代服务业的附加值和文化含量。
(二)形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
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国有或国有控股大型文化企业或企业集团,在发展产业和繁荣市场方面发挥主导作用。
在国家许可范围内,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参与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参与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和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在投资核准、信用贷款、土地使用、税收优惠、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对外贸易和申请专项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营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和法制环境。
我国文化产业政策的内容体系及作用机制

我国文化产业政策的内容体系及作用机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文化产业已经成为了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
文化产业不仅可以为国家带来经济效益,同时也是传承和弘扬国家文化的重要手段。
为了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文化产业政策,这些政策的内容体系和作用机制对于文化产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一、我国文化产业政策的内容体系在我国,文化产业政策的内容体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产业政策、文化政策和市场政策。
1. 产业政策产业政策是指国家针对文化产业的特点和发展趋势,制定的规划、政策和措施。
其中包括:(1)制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发展方向和重点领域;(2)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投资,扶持文化产业的发展;(3)鼓励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4)加强文化产业技术创新,提升文化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5)加强文化产业人才培养,提升文化产业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6)加强文化产业国际合作,扩大文化产业的国际影响力。
2. 文化政策文化政策是指国家为了保护和传承优秀的文化遗产,推动文化创新和文化交流,制定的规划、政策和措施。
其中包括:(1)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保护和传承优秀的传统文化;(2)推动文化创新,支持和鼓励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3)加强文化交流,增进不同民族和文化之间的了解和交流;(4)加强文化教育,提高公民文化素质和文化自信心;(5)加强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保护文化产品的创新成果。
3. 市场政策市场政策是指国家为了促进文化产业市场的健康发展,制定的规划、政策和措施。
其中包括:(1)加强文化产业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2)鼓励文化产业企业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力;(3)促进文化产业企业的合作和联合,提高产业集中度;(4)加强文化产业市场营销,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5)加强文化产业品牌建设,提高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我国文化产业政策的作用机制我国文化产业政策的作用机制主要包括政策引导、政策支持和政策保障三个方面。
促进山东文化产业发展的步骤选择

向任 务 , 善环 境 条 件 , 决 综 合 改 解 保 障 问题 。近年 来 , 省文 化产 业 我
虽 然 有 了 一定 的发 展 , 是 , 些 但 一 地方 的文 化 产 业 仍处 于 一 种 孤 立
的 、 散 的 和 自发 的状 态 , 分 发展 文 化 产 业 还 没 有 被 提 到 重 要 的议 事 日程上 来 。 因此 , 学 地制 定切 实 科 可行 的 文化 产业 发 展规 划 , 当前 是 我省 发 展文 化产 业的首 要 任务 。 否 则 ,我省 的文化 产业 仍将 在 分 散 、
想 和发展观 。
基本 方 针 和战 略 ; 立强 大 的 文化 建 产 业 的 基 本 要 素 和确 立 相 应 的行
管理 、 出多 门 、 块 分割 的 现状 。 政 条 建 议大 胆 进行 体 制探 索 , 大文化 在
山东 文 化产 业 的 发 展 亟 须 制
定 一 个 权 威 性 的具 有 宏 观 指 导 意
产 业 早 日成 为 我 省 新 的经 济 增 长
点 , 必要 尽快 建 立从 上 到下 权威 有 高 效 的 具 有 综 合 协 调 权 力 的 省级 统 一文 化产 业 管理 机构 , 束 多头 结
规划 的 支持 。一 个体 现 意志 、 路 思 明晰 、 要求 确 切 的规 划 、 计划 , 利 有 于 动 员 各 级 政 府 和 社 会 力 量 调 整 工 作 重 点 ,重 新 配置 生 产 力 和 资 源, 有利 于在改 革 的方 针下 进行 体 制 、 制 的相 应 转 变 , 其 是 有 利 机 尤 于克服妨 碍 文化 经济 发 展 、 化产 文 业 建设 的思 想观 念 , 立正 确 的思 树
孤立 的状 态 下进 行 ,形不 成 规模 ,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山东省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8.07.28•【字号】鲁财教[2008]33号•【施行日期】2008.07.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财教〔2008〕33号)各市财政局、党委宣传部,省直有关部门:为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进一步提升我省文化产业自主创新和市场竞争能力,省级财政设立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为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七月二十八日山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进一步提升文化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鲁政办发〔2007〕92号)要求,省级财政设立山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为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资金是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导向性资金。
从2008年开始,省级财政统筹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全省文化产业发展,尽快把文化产业培育成我省支柱产业,推动我省由文化资源大省向文化强省跨越。
第三条专项资金遵循统筹规划、公开透明、科学评审、择优扶持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专款专用,专项核算。
第四条省财政厅、省委宣传部负责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
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负责共同研究确定专项资金年度支持的重点领域和方向,发布项目申报指南,制定项目评审标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项目评审,在专家评审基础上研究确定资金支持项目和金额,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和监督。
山东省省级文化产业领域资金管理办法

山东省省级文化产业领域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省级文化产业领域资金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促进我省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山东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鲁财办〔2017〕5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文化产业领域资金(以下简称文产资金)是指为实现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文化产业发展目标任务,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全省文化产业领域发展的资金。
包括用于文化产业发展、出版影视发展和重点文化企业发展等方面的资金。
第三条文产资金的安排使用,遵循依法管理、绩效优先、公正透明、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原则,建立部门会商、专家评审、公开公示、追踪问效的全过程协作机制,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确保专款专用。
第四条文产资金由省财政厅、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按职责分工共同管理。
省财政厅负责文产资金管理的牵头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制定文产资金管理制度,组织文产资金预算编制及执行、分配和拨付资金,牵头组织文产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和财政监督检查等。
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按职责范围负责相关资金的具体管理工作,参与制定资金管理制度,会同省财政厅发布项目申报指南,组织项目申报和审核,负责资金预算执行,具体实施资金绩效管理、信息公开,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第二章支持范围和方式第五条文产资金的支持对象是政府鼓励投资且能够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明显提升山东文化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具有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文化产业项目。
第六条文产资金重点支持范围:(一)支持重点文化企业发展。
支持具有一定规模或科技含量高的重点文化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改造,发展新兴业态;支持重点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联合兼并重组和股份制改造;支持地域文化特点强、资源独特、发展潜力大的优秀地方文化企业;对来我省设立文化企业的全国500强企业或全国30强文化企业给予适当奖励。
(二)支持文化产业重点项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山东省印发促进文化产业发展五个政策性文件
为促进文化产业跨越发展,我省打出了含金量十足的政策“组合拳”:关于促进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与旅游融合发展、促进文化企业产品服务走出去、发展农村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企业上市等五个政策性文件同时印发。
建立上市文化企业培育制度
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加快文化企业上市步伐,已成为我省解决文化企业融资难的重要手段。
本次印发的《关于鼓励和支持文化企业上市融资的意见》中提到,山东大众报业集团半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3家企业,入选上述意见规定的拟上市文化企业名单。
上述意见明确指出了我省文化企业上市工作的目标任务:从2011年到2015年,力争全省实现在境内外上市文化企业10家以上,从资本市场筹资(含上市公司再融资)100亿元以上,形成资本市场的“山东文化板块”。
文化企业上市工作将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省企业上市目标责任考核重点。
文化企业上市任务目标被分解落实到各市和省直相关部门,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金融办共同负责考核,根据省企业上市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办法落实奖惩措施。
为大力培育上市文化企业后备资源,上述意见提出要建立上市文化企业培育制度,凡在省工商部门注册并具备一定条件的文化企业,根据企业意愿,可列为省上市培育文化企业,享受相关政策和服务。
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金融办、山东证监局建立拟上市文化企业资源库,实现资源共享。
与科技融合发展文化新业态
传统产业多、新兴产业少,是山东文化产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当前我省文化产业增加值的75%以上来自传统产业。
针对这种情况,《关于促进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的意见》提出,要在文化领域广泛应用现代科技,催生发展一批新兴文化业态。
该意见提出,要依托重点出版企业,建设国家级数字出版基地,推动出版企业开发和制作数字图书、数字报刊,发展电子阅读及有声阅读,完成鲁版图书资源数字化、传统出版企业出版流程数字化和印刷复制企业的数字化改造。
加快广播电视有线网络的数字化转换和双向化改造,鼓励对舞台表演进行数字化采集,运用高清电视和网络视频播放。
文化产业与科技融合将催生更多文化新业态。
加快实施创意山东计划,培育一批文化创意企业。
积极发展数字出版、网络出版、手机出版等新兴业态,支持电子纸、阅读器等新闻出版新载体的技术开发、应用和产业化。
加强国家和省级动漫基地建设,支持动漫原创及衍生产品开发。
同时,适应三网融合要求,加强集成电路、软件和关键元器件相关技术的研发攻关,加强多媒体广播电视、IPTV、手机电视、数字电视宽带上网等相关业务的应用研发,开发双向数字电视、多媒体终端、智能化家用电器等产品。
全国首发农村文化产业发展省级政策
农村文化产业是农村文化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结合点。
作为农业和农村人口大省,山东在全国推出首个专门推动农村文化产业发展的省级政策意见——《关于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产业的意见》。
这一意见描绘了“两带”、“两线”、“两大产业”的农村文化产业发展基本框架。
“两带”即以黄河文明为依托,以水文化为主线,以黄河、平原农田为特色,融“水、田、花、草、滩”于一体的沿黄农业文化传承与休闲农业带;以海疆文化为主线,以渔业休闲和现代农业为特色,融“海、渔、山、滩、丘”于一体的沿海农业文化传承与休闲农业带。
“两线”即以都市文化为主线,以展示现代高科技农业和农村文明为特色,融“泉、园、洞、风筝、海”于一体的济青高速公路两侧农业文化传承与休闲农业线;以历史文化(大汶口、三孔、四孟、一湖、大运河等)为内涵,以名胜古迹为依托,融现代农业文明与古文明于一体的京福高速路山东段两侧农业文化传承与休闲农业线。
“两大产业”即农村手工艺和乡村文化旅游。
到2015年,争取培育中国名牌产品达到100个、驰名商
标50个,创出一批国际知名的山东农村文化产业品牌。
拓展文化“走出去”渠道
《关于促进文化企业及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出去”的意见》中提出引导我省大型国有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根据国家和我省发展战略、所在行业特点和自身实际,制定开拓国际文化市场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将经营国际化作为衡量业绩的重要指标纳入企业经营绩效考评体系。
鼓励有条件的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在国外兴办经营实体,实现海外落地经营。
研究制定《山东省重点文化出口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定期发布《山东省重点文化出口企业名录》,推荐更多的企业进入国家重点文化出口企业目录,并对列入目录的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文化出口领域,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文化企业依法获得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经营资格,并享受同国有文化企业同等待遇。
积极发展版权贸易。
推动省内有实力的出版机构与国外出版机构加强合作,开发体现齐鲁文化特色、技术水平先进的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产品,扩大齐鲁出版物出口和版权输出。
支持广播影视企业加快广播电视节目境外落地,开发适销对路、发展潜力大的影视文化产品和服务。
大力支持鼓励网络出版物、网络游戏、网络动漫等新兴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
文化旅游主打“齐鲁特色”
《关于进一步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意见》提出,依托孔子文化、齐文化、泰山文化等独特的历史文化资源,挖掘融入民俗风情,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整合形成特色鲜明的山东文化旅游产品。
加强黄河文化、运河文化、海洋文化等水文化与旅游业发展的融合力度,带动沿河、沿海地区文化旅游业快速发展。
探索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带动草柳编工艺、桐杨木加工、农民工笔绘画等传统工艺美术产业发展。
通过建立名人纪念馆(园),举办纪念、研讨活动等,发挥山东名人资源在文化旅游开发中的作用。
积极弘扬鲁菜文化,进一步打造鲁菜文化产业品牌。
以举办重大节庆活动为依托,将文化和旅游充分融合。
进一步举办好泰山国际旅游文化登山节、中国曲阜国际孔子文化节、青岛国际啤酒节、潍坊国际风筝会等节会活动,增强山东文化旅游的吸引力。
进一步叫响“好客山东”文化旅游品牌,集中打造“贺年会”和“国民休闲汇”两大活动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