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运用法治思维方式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5.07.06•【文号】人社部发〔2015〕62号•【施行日期】2015.07.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全面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部属各单位,外专局、公务员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法治(以下简称“人社法治”)建设工作,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为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为全面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改革创新与法治规范相衔接。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各项工作的改革创新,把改革决策纳入法治体系,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事业发展需要。
在改革过程中,高度重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确保各项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推进。
二是坚持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与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相适应。
全面推进权力依法设置和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建设,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依法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实现科学发展。
三是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
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工作主线,进一步增强履职意识,推进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提升为民服务质量,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人社局法治规章制度

人社局法治规章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人社局的法治工作,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加强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率,特制定本规章。
二、法律依据本规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服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三、组织机构人社局设立法治办公室,负责法治规章制度的起草、审查和执行工作。
四、法治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一)确定起草方案。
法治办公室确定法治规章制度的起草方案,明确起草的目的、范围、内容和实施时间。
(二)征求意见。
法治办公室将起草方案送交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三)修改完善。
根据各方意见,对法治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完善。
(四)审核。
法治办公室对修改后的法治规章制度进行审核,确保合法、合规。
(五)报批。
法治办公室报人社局领导审批后,正式发布法治规章制度。
五、法治规章制度的内容(一)法治宪法。
明确人社局的法治宪法,规定人社局的法治宗旨、法治原则和法治保障。
(二)法治领导。
规定人社局法治办公室的职责和权利,明确法治工作的组织管理机构。
(三)法治制度。
制定人社局的法治制度,规范人社局的行政行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四)法治责任。
明确人社局各级领导干部和人员的法治责任,规范其行政行为。
(五)法治监督。
建立人社局的法治监督机制,加强对法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六)法治教育。
开展人社局的法治培训和教育,提高法治意识和素质。
六、法治规章制度的执行(一)执行程序。
人社局各部门要按照法治规章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或违反。
(二)责任追究。
对违反法治规章制度的责任人员,要按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法治规章制度的监督(一)监督机构。
设立人社局法治办公室,负责对法治规章制度的监督和检查。
(二)监督方式。
定期对法治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八、附则本规章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相关事宜由人社局负责解释。
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人社部门

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人社部门司法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是现代社会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国家机构的人社部门,承担着重要的社会管理职责,必须依法行政,加强法治建设,以更好地履行职责,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
本文将从加强法治意识、完善法规制度、规范程序执行、加强监督执纪等方面阐述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人社部门的重要性和对策。
一、加强法治意识法治意识是法治社会的基础,人社部门作为行政机关,必须树立法治意识,依法履职。
首先,领导干部应树立法治思维,坚决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不得以个人意志替代法律,不得滥用职权,误导和干预正常的法律程序。
同时,要推动全体工作人员树立法治观念,加强法律教育培训,提高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
只有树立起全员法治意识,才能确保人社部门依法行政,有效履行职责。
二、完善法规制度法规制度是司法体系建设的基石,也是人社部门有效履行职责的重要保障。
人社部门需要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规制度,明确职责权限,规范工作程序。
同时,要注重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法律协同机制,共同推进法治社会的建设。
此外,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人社部门职责范围的界定,明确权力边界,避免滥用职权和错位行使职责的情况发生。
三、规范程序执行执行程序的规范是保证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
人社部门在执行职责时,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特别是在涉及社会保障、就业、劳动关系等重大事项中,要加强审核程序,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同时,要切实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共同推进法律程序的顺利进行。
四、加强监督执纪监督执纪是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
人社部门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完善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追究的程序和方式。
同时,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密切合作,深入开展执纪审查工作,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只有通过加强监督执纪工作,才能夯实法治建设的基础,有效预防和打击腐败现象。
结语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人社部门是加强社会管理、保障民众权益的重要举措。
加强法治意识保障依法行政

加强法治意识保障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意识保障依法行政依法行政作为一项重要原则,是我国现代治理体系的核心之一。
加强法治意识,全面贯彻依法行政,对于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提高法治意识、健全法治机制和加强法治培训三个方面探讨如何保障依法行政。
一、提高法治意识法治意识是人民群众遵守法律、尊重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和自觉行动。
提高法治意识是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前提。
为此,我们应该进行以下努力:1. 加强法律知识普及。
通过广泛开展法律教育,向全社会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对法律法规的了解和遵守意识。
各级政府可以组织开展法律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2. 建立法治文化。
法治文化是法治意识的一种体现。
通过宣传推广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倡导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尚。
同时,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法律知识,深化法治文化建设,推动法治意识形成。
3. 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力度。
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宣传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和好处,引导公众秉持法治理念,增强法治意识。
政府部门可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如法治知识竞赛、法治主题演讲等,提高公众对法治的认知和参与度。
二、健全法治机制健全法治机制是保障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
在建立健全法治机制的过程中,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1. 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完善法律体系,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法律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同时,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法律法规的透明度和公众的知晓度。
2. 加强行政法治建设。
建立健全行政法规制度,明确政府职责和限制,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行政程序,避免滥用职权和简单粗暴的执法行为。
3. 健全法治监督机制。
建立有效的法治监督机制,加强对政府机构和行政人员的监督,确保其依法履职。
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依法行政的监督,及时揭露违法行为。
三、加强法治培训加强法治培训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有效途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指导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7.11.03•【文号】人社部发〔2017〕81号•【施行日期】2017.11.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部属有关单位,公务员局: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政执法行为,督促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眼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要求,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认真梳理行政执法依据、科学确定行政执法职责、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不断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深入开展,努力形成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过程有监督、违法有追究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新格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服务民生、以人为本。
围绕服务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工资收入分配、劳动关系等重要民生领域,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把尊重群众权利、保护群众利益贯穿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全过程。
(二)职权法定、程序正当。
如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意义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主要是指公务员依据依法行政的原则和观念,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实施行政行为并承担相应行政责任的能力,主要包括:具有较强的法治观念和行政法律意识;掌握本部门执行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具有适用法律的能力;具有用法律思维来研究情况、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因此,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1.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迫切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行政法治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观念有所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有所提高。
但是也应看到,当前的依法行政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特别是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仍然是影响政府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的制约因素。
这就要求对公务员特别是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长期不懈地进行教育和培训,增强公务员法制观念,树立依法行政的正确态度,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2. 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保障。
公务员担负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规划、组织和实施的重要责任,新形势和任务对公务员能力建设提出多方面的要求。
公务员不仅要有较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还要有较高的法律素质。
无论是进行决策,还是实施管理都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行使权力,合法有效地运用权力。
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法律已成为国家政治、社会生活和公务活动的重要内容,依法行政已经成为政府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
公务员只有坚持依法行政,才能适应社会发展对公务员职位的要求和政府工作的需要。
公务员的社会地位和职业特点决定了公务员必须学法用法、严格执法,这对于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具有重要意义。
3.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是执政为民的基本要求。
依法行政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关键是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和国家公务员队伍。
高素质首先是政治上高素质,就是要摆正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端正对人民群众的态度。
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工作总结

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工作总结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核心要求,是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
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是当前政府工作的迫切需要,也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推进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下面,我将对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和措施。
一、总结。
在过去的工作中,我们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的工作:1. 深化法治理念,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 完善法治体系,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的制度和规范体系,确保政府行为合法、规范、透明。
3. 提升执法水平,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确保执法公正、文明、高效。
4. 推进依法行政,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积极参与法律诉讼,主动接受司法监督,确保政府行为合法合规。
二、问题与挑战。
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的过程中,我们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1. 法治宣传力度不足,一些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仍然较弱,需要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提高全员法治素养。
2. 法治体系建设不够完善,一些依法行政的制度和规范体系还不够健全,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
3. 执法水平亟待提高,一些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需要加强培训和考核。
4. 依法行政意识不够强,一些部门和个别工作人员在依法行政方面的意识不够强烈,需要加强教育和督促。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措施。
为了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我们将采取以下工作思路和措施:1. 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提高全员法治素养,确保全体工作人员都能够自觉地依法行政。
2. 加强法治体系建设,完善依法行政的制度和规范体系,确保政府行为合法、规范、透明。
3. 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确保执法公正、文明、高效。
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工作会上的讲话

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工作会上的讲话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大家上午好!今天,我们召开这次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工作会议,旨在进一步推动我部门依法行政能力的提升,加强法治意识,树立法律法规的权威性。
法治是现代社会的基础和保障,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涉及百姓利益最直接的一环。
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走法治化的道路,对于建设法治国家,维护社会稳定,增进人民群众的福祉具有重大的意义!一、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依法行政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项基本方略,也是我们行政机关工作的根本原则。
我们要时刻保持对法治的敬畏之心,自觉将依法行政贯穿于日常工作中的方方面面。
首先,要把法律放在首位。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公平正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相统一,坚持依法办事和以事实为根据相统一,坚持依法行政和以行政效能为导向相统一。
这给了我们非常明确的指导方向,我们要深入研究掌握法律法规,确保行政决策、行政行为符合法律规范,维护法律的权威性。
其次,要加强法律素养培训。
法律是行政工作的基础知识,也是干部的职业修养。
我们要加强法律素养的培养,通过定期组织培训、学习经典案例,提高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做到能够正确运用法律知识指导工作实践。
再次,要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宣传教育是增强全体干部职工法治观念的重要手段。
我们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法治素养,让大家都能够坚定地走法治道路,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
二、建立健全法规制度体系法规制度体系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
我们要加强对法规制度体系的建设,做到制度规范、程序规范、技术规范三个方面的全面抓好。
首先,要制定健全制度规范。
制定制度规范是强化依法行政能力的基础。
我们要针对部门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一系列科学、合理、可操作的制度规范,为开展依法行政提供有力支撑。
其次,要加强程序规范建设。
程序规范是保证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我们要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各项工作的程序和步骤,形成相应的操作规程,确保工作的规范有序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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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运用法治思维方式提高依法行政
能力
“法治思维”是一种法治理念,十八大报告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大体方式”,强调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进展、化解矛盾,保护稳固能力”。
作为各级行政领导干部,要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适应,运用法治思维方式,转变行政治理方式、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保障依法行政常态化,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腕解决问题的能力。
笔者以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运用法治思维,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行政决策中运用法治思维
行政决策是行政行为的起点,不仅对行政组织成员,而且对各级行政组织管辖范围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集体和个人都有约束力,具有必然的权威性。
从源头上保证行政决策的合法合理,能减少行政决策失误,保证行政决策质量,标准行政决策行为,从而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
一是健全运用法治思维行政决策制度机制。
对涉及本地域经济社会进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专业性和政策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事项所作出的行政决策,要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
论决定等程序。
并成立健全行政决策跟踪反馈、检查监督、纠错和责任追究制度,增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二是增强标准性文件制度建设。
要完善标准性文件起草、论证、审核、发布工作程序,重要标准性文件制定,原那么上都要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专门要听取行政治理相对人的意见,并将意见采纳情形以适当方式反馈。
同时要完善标准性文件实施评估制度,明确评估的主体、对象与范围、内容与标准、方式与程序。
成立按期清理制度,对发布满2年的标准性文件,进行实施成效的全面评估,对不符合上位法规定和实际需要的,要进行全面系统清理,必要时予以修改或废止,清理结果予以发布。
二、依法行政进程中养成法治思维
有什么样的思维,就会产生什么样的结局,一个对法治内涵和要素不甚了了的行政领导,不可能有什么法治思维,更不可能推动社会的健康有序进展。
关于行政领导来讲,法治思维是不是养成,对其依法行政能力有着直接的阻碍。
只有具有了法治思维,才会以合法性为前提、以法律为依据利用权利,才能做到民主行政、依法行政、阳光行政。
一要明确各项行政行为的依据,将行政职权和责任具体细化、分解到机构、到职位,明确行政行为实施进程中各环节的办理条件、职责要求、办理时限等,切实做到职权法定化、责任明晰化、程序公布化,标准行政行为。
二要转变工作作风,增
强效劳意识,切实解决行政行为实施中不公正、不文明、不标准、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
从便于公众知情办事的角度动身,优化、简化、固化每一项行政行为的运行流程,进一步简化程序,从而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效率。
三要注重“程序合法”。
“程序合法”是法治对行政机关的一项大体要求。
行政机关作出某一决策,实施某一行为,其进程、步骤、方式、时限等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即法定程序),尤其是机关领导对相对人做出不利行为时应说明理由、听取申辩,不得自己做自己的“法官”等。
三、处置行政争议和社会矛盾依托法治思维
在处置行政争议和社会矛盾的时候,要转变“官本位”思想,坚持法律至上,坚持公平、公正、公布等法治精神和原那么。
一是强化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功能。
行政复议是合法解决群众利益诉求,爱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是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化解矛盾争议,保护社会稳固,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增强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和自我纠错,推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
对行政行为在实体上有较大问题、程序上严峻违背规定的,坚决依法予以纠正;对案件事实和证据存在较大争议的案件,运用实地调查、公布听证、进行质证等方式,进一步核实证据、查明事实,依法公布作出处置。
二是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作用。
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充分运用调解的方
法处置行政争议和与行政治理有关的民事纠纷,将行政指导及调解工作融入依法行政中,在突出执法刚性的同时,注重采纳调解的方式,增加解决实际问题的柔性,发挥专业优势,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耐心、细致的说服疏导工作,促使各方当事人互谅、互让,从而化解矛盾、解决纠纷,达到标本兼治的成效。
踊跃构建“大调解”格局,调动各类社会资源,增强思想引导和情绪疏导,增进对抗性矛盾向非对抗性矛盾转化。
在矛盾化解中,要将群众工作方式与法治理性有机结合,融法、理、情于一体。
三是踊跃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最近几年来,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诉讼案件慢慢增多,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日趋增强,许多人都选择行政诉讼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行政机关要完善行政应诉备案、重大行政应诉案件专报、行政诉讼情形反馈、行政错案责任追究制度。
增强内部配合,重大疑难案件开展集体讨论。
注重内外和谐,对专业性较强或比较灵敏的案件,踊跃配合人民法院,依法妥帖化解行政争议,对行政诉讼中发觉的政策设计问题,及时提出政策调整建议,对重大政策执行进程中存在争议问题的,必要时联合人民法院开展调研,一起作出标准性说明,实现依法行政与依法审判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