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保全和先予执行知识点及真题练习
2023年司法考试复习题集及参考答案

2023年司法考试复习题集及参考答案一、合同法题目一:某甲向乙公司购买一台电脑,甲收到货后发现电脑存在质量问题,请你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回答以下问题:1. 甲可以要求乙公司退货并返还购买款吗?2. 甲可以要求乙公司修理电脑吗?3. 甲需要在何时向乙公司提出质量问题与要求解决?4. 如果乙公司同意返还款项,甲需要支付其他费用吗?参考答案:1. 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如果甲在收到货物后发现质量问题,可以要求乙公司退货并返还购买款。
2. 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乙公司有义务在甲提出退货要求后,可以选择修理电脑,修理后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则可以继续履行合同。
3. 甲在发现质量问题后,应该在合理时间内向乙公司提出,并将问题详细描述,以便乙公司可以尽快解决。
4. 如果乙公司同意退还购买款项,甲无需支付其他费用,但应退还货物。
题目二:甲与乙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约定甲支付全部购房款后,乙将交付房屋。
甲支付款项后,乙未履行合同义务。
请你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回答以下问题:1. 甲可以要求乙履行合同吗?2. 甲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吗?3. 甲需要在何时向乙提出返还全部款项的要求?4. 如果乙拒绝返还款项,甲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吗?参考答案:1. 根据合同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如果乙未履行合同义务,甲可以要求乙履行合同或追究违约责任。
2. 如果乙未履行合同义务,甲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全部款项。
3. 甲可以在乙未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内,或者期限届满后合理时间内向乙提出返还全部款项的要求。
4. 如果乙拒绝返还款项,甲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者要求赔偿损失。
二、刑法题目一:某甲涉嫌盗窃他人财物,请你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回答以下问题:1. 盗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2. 如果盗窃金额较大,应该如何定罪量刑?3. 盗窃属于轻微犯罪还是重大犯罪?4. 盗窃罪的最高刑罚是多少?参考答案:1. 盗窃的构成要件包括: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是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之一。
4.6 日民诉晚课“证据、保全、送达、先予执行、调解、一审”配套习题、答案和解析

4.6日民诉晚课“证据、保全、送达、先予执行、调解、一审”配套习题、答案和解析1、甲借给乙钱,诉乙还钱。
甲出示银行汇款单,乙说甲汇款是为了购买他的二手手机,二者之间并不存在着借贷关系。
关于本案相关说法正确的是:(2019-模拟题-多)A银行汇款单是直接证据B借款事实由甲负证明责任C银行汇款单是间接证据D买手机的相关事实由乙负证明责任答案:BC解析:这道题综合考查了证明责任问题和证据的理论分类问题,我认为本题是一个相对来讲比较复杂的问题,但是前三个选项对于大家来讲并没有太大的难度,难度主要集中在D选项上。
A选项非常容易判断,银行的汇款单只能够证明曾经在甲乙二人之间有一笔款项往来,却不足以独立证明该款项往来属于借款事实,因此银行汇款单属于典型的间接证据,这个考点在过去真题当中曾经考查过多次,相信大家是比较容易判断的。
至于B选项也不是一个难的问题,我们给大家讲过,证明责任分配的基本规则是,谁主张待证事实成立,谁对该事实负担证明责任。
在本案中是甲主张乙借了自己的钱,换言之,甲主张甲乙之间存在借款事实,而乙则主张,甲汇款是为了购买他的手机,也就是说乙认为该款项往来是一个买卖合同关系,而不存在着借贷关系。
甲主张借贷关系存在,乙主张借贷关系不存在,当然应当由甲对相关事实负担证明责任,所以B选项本身是正确的。
C选项和A选项是矛盾选项,银行汇款单是间接证据,C选项是正确的。
对于D选项,需要大家开动脑筋进行思考,我曾经给同学们讲过当事人需要负担证明责任的事实,必然是案件的要件事实,如果该事实不足以构成该案件的要件事实,则任何当事人都无需负担证明责任。
例如在无过错侵权责任当中,被告是否存在过错,并不是该案件侵权责任成立与否的法定要件,因此原告和被告都不需要对被告是否存在过错承担证明责任。
回到本题当中来,本案当中借贷关系成立只需要证明两个事实,一个事实是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了借贷的合意,另外一个事实是双方当事人有借贷的转账行为,只要这两个事实都存在,借贷关系就成立了。
2022法考计划‖民事诉讼法——保全与先予执行

2022法考计划‖民事诉讼法——保全与先予执行2022年的法考备考已经开始以目标为导向,以行动为引领愿我们都能为中国的法治建设添砖加瓦⚖愿我们都能够成为真正的“法律人” ⚖️民事诉讼法——保全与先予执行▲图片画质实在不佳,有需要欢迎私我补充说明本章的顺序大体是按照戴鹏老师2022年《民事诉讼法专题讲座》精讲卷教材为主其中内容部分以戴鹏老师的民事诉讼法精讲卷教材内容为主,改正了一些错别字和不太通顺的语句,因个人观点可能会有出入,因人而异其中内容中标有★的部分是老师上课强调或者自己认为的重点和难点内容,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判断是否需要,因人而异特此声明:思维导图完全是本人原创,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作商业用途补充内容★诉讼前保全VS诉讼中保全区别诉讼前的保全诉讼中的保全适用条件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启动方式利害关系人申请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职权担保应当责令提供担保可以责令提供担保管辖被保全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被申请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上诉案件中,二审人民法院收到报送材料前,由一审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5日内作出裁定裁定48小时内情况紧急的:48小时内★担保的必要性➡依据: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逐渐明确,风险逐渐减小1.诉讼前的保全:应当责令提供担保2.诉讼中的保全:可以责令提供担保3.先予执行:可以责令提供担保4.执行前的保全: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
保全和先予执行题库1-2-10

保全和先予执行题库1-2-10问题:[单选]曹某与刘某200万元货款纠纷一案,A市甲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责令刘某支付货款140万元。
曹某不服提起上诉,上诉后第二天,曹某发现刘某有转移财产的行为,此时,曹某可以向何法院申请财产保全?()A.A市中级人民法院B.被申请人刘某住所地人民法院C.被保全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D.原一审的甲区人民法院考查二审人民法院接到报送案件之前财产保全的管辖法院,根据《民诉意见》第103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案件,在第二审人民法院接到报送的案件之前,当事人有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财产等行为,必须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由第一审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采取。
第一审人民法院制作的财产保全的裁定,应当及时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问题:[单选]甲诉乙侵权纠纷一案在审理过程中,甲发现乙有转移财产行为,遂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经过审查驳回了甲的申请,裁定不予保全,则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甲可以对法院的保全裁定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B.甲可以对法院的保全裁定申请复议,复议期间停止裁定的执行C.甲可以对法院的保全裁定提起上诉,上诉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D.甲可以对法院的保全裁定提起上诉,上诉期间停止裁定的执行考查保全裁定的救济,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问题:[单选]某商业公司有一座7层的办公楼,2009年7月,该商业公司向H银行贷款,并将这座办公楼抵押给H银行作担保。
2009年12月,该商业公司因一购销合同与某贸易有限公司发生纠纷,该贸易有限公司向法院起诉,并申请保全,受诉法院裁定将商业公司办公楼查封。
在下列选项中哪个是正确的?()A.法院所作的裁定是错误的,因该办公楼已事先抵押给了H银行B.法院可以作出保全裁定,但事先应征得H银行的同意C.法院可以作出保全裁定,但H银行对该办公楼仍有优先受偿权D.法院作出裁定是正确的,H银行因此对该办公楼丧失优先受偿权考查对抵押物的保全,根据《民诉意见》第10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保全措施,但抵押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保全与先予执行

保全与先予执行1、某法院对齐某诉黄某借款一案作出判决,黄某提起上诉。
在一审法院将诉讼材料报送二审法院前,齐某发现黄某转移财产。
下列关于本案财产保全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齐某向二审法院提出申请,由二审法院裁定财产保全B.齐某向二审法院提出申请,二审法院可以指令一审法院裁定财产保全C.齐某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一审法院将申请报送二审法院裁定财产保全D 齐某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由一审法院裁定财产保全2、A地甲公司与B地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合同履行地在C地,乙到期未能交货。
甲多次催货未果,便向B地基层法院起诉,要求判令乙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并支付违约金。
法院受理后,甲得知乙将货物放置于其设在D地的仓库,并且随时可能转移。
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甲如果想申请财产保全,必须向货物所在地的D地基层法院提出B.甲如果要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C 受诉法院如果认为确有必要,可以直接作出财产保全裁定D.法院受理甲的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财产保全裁定3、甲公司以乙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100万元。
在诉讼中,甲公司申请对乙公司一处价值90万元的房产采取保全措施,并提供担保。
一审法院在作出财产保全裁定之后发现,乙公司在向丙银行贷款100万时已将该房产和一辆小轿车抵押给丙银行。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一审法院不能对该房产采取保全措施,因为该房产已抵押给丙银行B.一审法院可以对该房产采取保全措施,但是需要征得丙银行的同意C 一审法院可以对该房产采取保全措施,但是丙银行仍然享有优先受偿权D.一审法院可以对该房产采取保全措施,同时丙银行的优先受偿权丧失欢迎您下载我们的文档,后面内容直接删除就行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致力于合同简历、论文写作、PPT设计、计划书、策划案、学习课件、各类模板等方方面面,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过关两大法宝每日一讲(9月19日)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过关两大法宝每日一讲(9月19日)每日一讲:(单项选择题)1、关于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 二者的裁定都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院依职权作出B. 二者适用的案件范围相同C. 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的申请时,法院可以责令其提供担保,当事人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D. 对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当事人不可以上诉,但可以申请复议一次【正确答案】:C,D2、甲公司签发一张汇票给乙,票面记载金额为10万元,乙取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丙,丙取得该汇票后又背书转让给丁,但将汇票的记载金额由10万元变更为20万元。
之后,丁又将汇票最终背书转让给戊。
其中,乙的背书签章已不能辨别是在记载金额变更之前,还是在变更之后。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 甲应对戊承担10万元的票据责任B. 乙应对戊承担20万元的票据责任C. 丙应对戊承担20万元的票据责任D. 丁应对戊承担10万元的票据责任【正确答案】:A,C3、郑贺为甲有限公司的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妻吴悠经营的乙公司谋取本来属于甲公司的商业机会,致甲公司损失50万元。
甲公司小股东付冰欲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益。
关于付冰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B. 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C. 只有在董事会拒绝起诉情况下,才能请求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D. 只有在其股权达到1%时,才能请求甲公司有关部门对郑贺提起诉讼【正确答案】:B4、甲公司因票据遗失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在公示催告期间届满的第3天,乙向法院申报权利。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因公示催告期间已经届满,法院应当驳回乙的权利申报B. 法院应当开庭,就失票的权属进行调查,组织当事人进行辩论C. 法院应当对乙的申报进行形式审查,并通知甲到场查验票据D. 法院应当审查乙迟延申报权利是否具有正当事由,并分别情况作出处理【正确答案】:C5、小偷甲在某商场窃得乙的钱包后逃跑,乙发现后急追。
法考与司法考试之民诉法:保全与先予执行练习题

「保全的范围」1. 财产保全的范围: _______________ 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 ________________ 对 ______________ 可以保全。
对应得的 _______________ 可以保全。
对第三人 的 ___________ 可以被采取保全措施。
2. 行为保全的范围:(1 )作为方面,包括办理证照手续, ____________ 所有权, ______________ 特定物, ______________ 物, ____________ 原状等行为;(2)不作为方面,包括排除 停止 ____________ 等行为。
3. 担保数额(1 )诉前保全:相当于请求 _______________ 数额;(2)诉中保全:不超 过 ______________ ; ( 3)担保不足以赔偿的可以责令其 _________________ 。
答案|「保全的范围」1.财产保全的范围: 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 财物。
即对担保财产 可以保全。
对应得的 收益可以保全。
对第三人的 到期债权 可 以被采取保全措施。
2.行为保全的范围:(1 )作为方面,包括办理证照 手续,转移所有权,交付特定物,返还原物,恢复原状等行为;(2)不作 为方面,包括排除 妨碍、停止侵害等行为。
3.担保数额(1)诉前保全: 相当于请求 保全数额;(2)诉中保全:不超过 30%;( 3)担保不足以赔 偿的可以责令其 追加担保。
I 「保全的措施」 1. 财产保全的措施(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般措施有: __ 、 ___________ 、 的其他方法。
(2) 不宜由法院保管的,可指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 管; _______________ 不宜保管的,可委托他人或申请人保管。
查封、扣押、 冻结的财产,一般由 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由法院保管 的, 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 不因采取保全措施而消灭。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诉讼保障制度与程序)模拟试卷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诉讼保障制度与程序)模拟试卷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在一起购销合同纠纷上诉案件中,一审法院曾依法作出了对被告财产保全的裁定。
二审法院受理上诉后,上诉人(一审被告)对财产保全提供了担保。
在这种情况下,应当( )。
A.由一审法院裁定解除保全B.由一审法院判决解除保全C.由二审法院判决解除保全D.由二审法院裁定解除保全正确答案:D解析:二审法院受理了上诉,案件脱离一审法院,当然应该由二审法院作出裁定。
知识模块:诉讼保障制度与程序2.诉前财产保全的裁定,人民法院( )。
A.只能依当事人的申请而作出B.可以依职权作出C.只能依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作出D.既能依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也可依职权作出正确答案:C解析:诉前财产保全的裁定,人民法院只能依申请作出。
要注意答案A、c 的区别,诉前财产保全中,由于还没有起诉,申请人还不能称为当事人,而是称为利害关系人。
知识模块:诉讼保障制度与程序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仅限于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在司法实践中,“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有:( )。
A.除本案标的物之外,还包括被申请人享有所有权的所有财产B.指本案的标的物C.利害关系人请求法院保全的被申请人占有的其他财物D.除本案标的物之外,还包括申请人请求法院保全的、可供将来执行法院判决的本案标的物之外的其他财产正确答案:D解析:在司法实践中,“与本案有关的财物”,除本案标的物之外,还包括申请人请求法院保全的、可供将来执行法院判决的本案标的物之外的其他财产。
知识模块:诉讼保障制度与程序4.根据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采取的拘留和罚款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哪一项?( )A.对个人的罚款金额,根据各地经济情况的不同,有的地方可以超过十万元B.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不论何时何地其必须在五万元以上,但不得超过一百万元C.对被拘留的人,人民法院应将其交由公安机关看管D.人民法院决定的拘留期限不得超过15日正确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采取的强制措施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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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保全和先予执行知识点及真题练习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2018法考《保全和先予执行》知识点及真题练习希律法考为大家整理2018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诉《保全和先予执行》知识点,民诉精讲系列教材将知识点分章节逐一解析,另附真题练习,检测知识盲点,高效提分。
【知识点详解】第十一章保全和先予执行第一节保全一、民事保全的概念和意义民事保全,是指法院为保证判决的有效执行,或者避免造成一方当事人的其他损害,依申请或者依职权,对被申请人的相关财产取强制性保护措施,或者责令被申请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制度。
保全制度的意义主要有:(1)保证判决生效后能够得到有效执行;(2)避免一方当事人损害的扩大。
二、民事保全的种类(一)财产保全、行为保全和证据保全依保全对象的不同,可以把保全分为财产保全、行为保全和证据保全。
其中证据保全前已论及,此不赘述。
1.财产保全,是指法院依申请或者依职权,针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以避免财产被转移、隐匿、毁损。
2.行为保全,又称临时禁令,是指法院依申请或者依职权,对一方当事人的侵害行为或者有侵害可能的行为采取强制措施,责令其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以避免对方当事人的利益受到不应有的损害。
行为保全通常适用于侵权诉讼,早先只适用于侵犯知识产权、海事侵权等特别法规定的侵权案件中,2012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则将其适用范围扩大到各类民事诉讼案件。
《反家庭暴力法》规定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较为典型的行为保全措施。
行为保全与财产保全的区别在于,前者针对的是被申请人的行为,是法院命令被申请人不得继续实施或者必须实施一定的行为;后者针对的是被申请人的财产,是将被申请人的财产查封、扣押、冻结等。
无论是诉前保全还是诉讼保全,都既可能针对财产,也可能针对行为。
(二)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依照采取保全措施的时间,可以把保全分为诉讼保全和诉前保全。
1.诉前保全,是指在提起诉讼之前,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的强制性保护措施或者对有关行为予以限制的措施。
诉前保全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采取保全措施的紧迫性。
所谓紧迫性,是指客观上存在需要立即采取保全措施的紧急情况,如果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将有可能使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遭受难以弥补的现实危险。
(2)须有利害关系人提出保全的申请。
(3)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
即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但其他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例如,《反家庭暴力法》中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4)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保全的,应当提供担保。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
申请诉前行为保全的,担保的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
2.诉讼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保证生效判决在将来得以顺利执行,法院依申请或依职权,对有关财产采取保护性措施或者对有关行为采取措施予以限制。
在例外情况下,诉讼保全也可以在作出一审判决后进行。
构成诉讼保全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1)须是给付之诉。
(2)须具有采取保全措施的必要性,即只有对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在将来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才能够采取保全措施。
(3)保全程序的启动,须由当事人向受诉法院提出保全申请,或由受诉法院依职权决定。
(4)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在诉讼中,人民法院依申请或者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是否应当提供担保以及担保的数额。
三、保全的范围、措施、效力及解除(一)保全的范围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就财产保全而言,所谓请求的范围,是指保全的财产其价值与诉讼请求相当或与利害关系人的请求相当。
所谓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是指标的物等涉案财物,或者是可供将来执行法院判决的财物或利害关系人请求予以保全的财物。
就行为保全而言,所谓请求的范围,是请求相对人为一定的行为(作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不作为)。
作为方面,包括办理证照手续、转移所有权、交付特定物、返还原物、恢复原状等各类行为;不作为方面,主要包括排除妨碍、停止侵害等行为。
(二)保全的措施1.财产保全的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的方法和措施,依照执行程序相关规定办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财产保全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1)查封、扣押、冻结。
对这类措施应当注意:①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保全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保全人保管的,可以委托他人或者申请保全人保管。
②查封、扣押、冻结担保物权人占有的担保财产,一般由担保物权人保管;由人民法院保管的,质权、留置权不因采取保全措施而消灭。
③由人民法院指定被保全人保管的财产,如果继续使用对该财产的价值无重大影响,可以允许被保全人继续使用;由人民法院保管或者委托他人、申请保全人保管的财产,人民法院和其他保管人不得使用。
④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但是,另一法院进行的轮候查封是允许的。
(2)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这主要有:①保存价款。
人民法院对季节性商品、鲜活、易腐烂变质以及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采取保全措施时,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由人民法院保存价款;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予以变卖,保存价款。
②保全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
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③限制支取应得收益。
人民法院对债务人到期应得的收益,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限制其支取,通知有关单位协助执行。
④保全到期债权。
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他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他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
该他人要求偿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财物或者价款。
2.行为保全的措施。
法院作出行为保全裁定后,应当向被申请人发出命令或强制令,责令其作为或不作为。
如果其不履行命令,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或者采取替代性方式,确保申请人权利受到保护,相关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例如,《反家庭暴力法》中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三)保全的效力1.时间效力。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法院的保全裁定一经作出,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且其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
当事人不服保全的裁定时,有权申请复议一次,但复议期间不停止保全裁定的执行,故复议不影响保全的效力。
对保全裁定的时间效力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例如:诉前保全的裁定作出后利害关系人不在法定期间起诉的和保全裁定作出后被申请人提供了担保的,法院应解除保全措施,由此,其有效期限为保全裁定作出到法院解除的这段时间;《反家庭暴力法》中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2.对人效力。
保全裁定不仅对保全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有效,而且对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也有效。
对保全裁定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及时予以协助执行。
《民诉法解释》第165条还规定,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除作出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自行解除或者其上级人民法院决定解除外,在保全期限内,任何单位不得解除保全措施。
3.续行效力。
《民诉法解释》第168规定,保全裁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撤销或者解除,进入执行程序后,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期限连续计算,执行法院无需重新制作裁定书,但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7条、第18条对续行效力作了补充:(1)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诉前财产保全措施自动转为诉讼或仲裁中的保全措施;进入执行程序后,保全措施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自动转为诉讼、仲裁中的保全措施或者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期限连续计算,人民法院无需重新制作裁定书。
(2)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7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人民法院进行财产保全时,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保全人明确的保全期限届满日以及有关申请续行保全的事项。
(四)保全的解除根据《民诉法解释》第165的规定,解除保全措施的主体只有作出保全裁定的法院和其上级法院。
法院解除保全,可由法院依申请进行,也可由法院依职权进行。
根据《民诉法解释》第166条和其他条文的规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的裁定:(1)保全错误的。
(2)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3)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
(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这里的“其他情形”主要包括:①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了担保的。
②诉前保全中申请人(即利害关系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③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情况,不申请保全将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债权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5日内不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④法院确认被申请人申请复议意见有理,而作出新裁定,撤销原财产保全裁定的。
⑤被申清人依法履行了法院判决的义务,财产保全已没有存在意义的。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保全措施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3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保全人应当及时申请解除保全:(1)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2)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仲裁申请、准许撤回仲裁申请或者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的;(3)仲裁申请或者请求被仲裁裁决驳回的;(4)其他人民法院对起诉不予受理、准许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5)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其他人民法院生效裁判驳回的;(6)申请保全人应当申请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收到解除保全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裁定解除保全;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裁定解除保全。
申请保全人未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解除保全,应当赔偿被保全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