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互联网时代下经济犯罪的特点及对策
网络经济犯罪的特征及对策

网络经济犯罪的特征及对策作者:徐强来源:《中国集体经济》2018年第02期摘要:网络经济犯罪对正常经济秩序有着重大影响,有可能给企业和个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在网络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对网络经济犯罪进行甄别和防范非常重要。
基于此,文章就网络经济犯罪的特征予以深入分析,总结网络经济犯罪的主要类型,并提出了具体的网络经济犯罪治理对策,以期为打击网络经济犯罪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网络经济犯罪;电子证据;互联网由于我国网络经济发展时间较为短暂,相关方面的立法不足,导致网络经济犯罪的监管和治理还存在较多问题和缺陷,也导致网络经济犯罪造成的社会影响非常恶劣。
此外,网络经济犯罪的证据难以收集、犯罪分子身份隐秘,致使许多企业和个人蒙受巨大损失,危害国家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
第一,是侵犯知识产权的经济犯罪。
随着我国互联网网民的持续增加,网络利用率也越来越高。
许多网民希望从网络上获取免费资源,包括文化作品、音乐、电影和软件等,而这种行为其实严重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是窃取他人财产的经济犯罪。
许多不法分子通过木马病毒破坏银行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直接盗取他人信息卡信息资料或者身份信息资料,以此来窃取他人财产,带来了极大地社会危害。
第三,是制作、贩卖和传播淫秽物品犯罪。
我国政府一向对贩卖和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每年都罚没、销毁大量淫秽音像等物品。
但是,由于网络的开放性和匿名性,网络制作、贩卖和传播淫秽物品的现象仍比较普遍,许多违法犯罪分子以此牟取暴利。
第四,是侵犯商业机密的经济犯罪。
侵犯商业机密的经济犯罪,即个人、组织或者单位,通过入侵计算机网络系统的方式窃取商业机密,通过披露非法获取的商业机密获利,给权利人造成生产经营上的损失。
或者个人、组织以及单位通过窃取商业机密以威胁企业,进而牟取经济利益。
第五,是网络非法经营的经济犯罪。
利用网络进行非法经营的方法比较多样,例如国际电信业务、网络赌球、网络传销、网络彩票和网络赌博等。
新形势下经济犯罪的特点、成因及打防对策浅析

新形势下经济犯罪的特点、成因及打防对策浅析作者:何正飞来源:《法制博览》2017年第03期摘要: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市场环境在发生着重大的变化,经济犯罪作为危害经济环境的一种行为,其也开始呈现出新的特点。
为了能更加清晰的认识新形势下的经济犯罪,本文对经济犯罪的现状特点、预防中的不足以及打防对策进行了探讨,希望这对于新时期经济犯罪的预防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经济犯罪;特点;对策中图分类号:D91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7)08-0156-02作者简介:何正飞(1989-),男,回族,安徽霍邱人,法学学士,就职于安徽省马鞍山市公安局雨山分局,研究方向:侦查学。
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的发展进入了新时期,我国社会经济犯罪也具有新的特点,促成我国经济犯罪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各因素之间相互作用促成了经济犯罪。
从司法实践中看出,单个的因素是不足以产生经济犯罪行为。
改革开放后,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逐渐向市场经济转变,但是,我国的市场经济正处在发展阶段,各种预防经济犯罪的措施还不健全,在市场经济运行中仍然存在诸多的管理漏洞,这为经济犯罪的发生提供了可趁之机。
我国经济犯罪率逐年攀升,经济犯罪己成为眼下非常严重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之一。
一、新时期经济犯罪的特点经济犯罪和过去相比,在案发的领域、手段等各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新的形式下,经济犯罪具有以下特点。
(一)犯罪手段更加趋向智能化、专业化和隐蔽化。
随着电子科技技术的高速发展,使得在经济活动中,人们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一系列的经济活动,例如,利用第三方电子平台进行转账,网上购物,网上缴纳水电费等,网络技术的发展时一柄双刃剑,一方面网络技术的发展和应用给群众们的日常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的方便,另一方面却给经济犯罪分子提供了犯罪契机。
从司法实践中可以看出来,这些犯罪分子大多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智商较高,能周密的制定犯罪计划并谨慎的执行犯罪计划。
浅论经济犯罪案件的新特点及工作对策(共5篇)

浅论经济犯罪案件的新特点及工作对策(共5篇)第一篇:浅论经济犯罪案件的新特点及工作对策文章标题:浅论经济犯罪案件的新特点及对策经济犯罪作为一种新形态的犯罪领域,伴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由于多种消极因素和商品经济负面影响的相互作用,呈现新的态势。
经济犯罪是指发生在商品生产领域,经济流通领域,分配及调节领域,消费领域和经济管理领域,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破环社会主义经济关系和经济秩序,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情节严重,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
同以往相比,经济犯罪在广度和深度上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涉及到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破坏性极大。
因此,研究中国入世后经济犯罪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继往开来,探索经济犯罪打防控的新路子已迫在眉睫。
一、当前经济犯罪案件的态势自中国加入WTO以来,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进一步加快,社会生产力得到了极大的解放,经济形式更加多样,经济内容更加丰富,经济环境更加自由,价值取向趋向更加多元化。
与此同时,经济环境的变化使原来存在的不稳定因素日益高涨。
大要案件日益突出,犯罪类型增多,犯罪手段呈现出隐蔽性、多样性、高科技性的特点;犯罪日趋智能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发展;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跨境结伙作案增多。
同建国初期开展“三反”、“五反”运动打击不法资本家行贿和部分国家干部贪污受贿时相比,现阶段,经济犯罪已波及各个方面,各个领域,各个层次,尤其是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危害税收犯罪及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制序犯罪,以及进行的其他经济犯罪现象更是日趋严重。
经济犯罪活动涉及工业、农业、商贸、金融、财税等与国民经济息息相关的各个行业,如不探索新路子对这一犯罪加以有效抑制,势必严重干扰社会经济发展,甚至危害国家经济安全,影响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二、经济犯罪案件的主要特点(一)犯罪的智能型。
经济犯罪与其他刑事犯罪相比,智能性特点尤为明显。
网络犯罪的新形势与防范措施

网络犯罪的新形势与防范措施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已经成为了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网络的发展也带来了一系列新的问题,其中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网络犯罪。
在这个全球化、信息化的时代,网络犯罪的形势呈现出了新的特点,必须采取一系列防范措施来应对。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对这一问题展开讨论。
第一,网络犯罪的新形势在互联网时代,网络犯罪的形势愈发复杂和严峻。
首先,网络犯罪的手段更加高科技化。
黑客技术的不断发展,使得网络攻击手段越来越隐蔽,如DDoS攻击、病毒木马等,这对维护网络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其次,网络犯罪的范围更加广泛。
不仅有传统的网络诈骗、网络盗窃等犯罪行为,还有网络侵犯个人隐私、网络暴力等新型犯罪行为,这增加了对网络犯罪的防范难度。
此外,网络犯罪的威胁越来越具有全球性。
国际网络犯罪组织的涌现使得网络犯罪跨越国界,不受时间和地域的限制,这对全球范围内的网络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第二,加强对网络安全的监管与防范措施针对网络犯罪新形势,加强对网络安全的监管成为当务之急。
首先,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
要及时跟进网络犯罪的新形势,制定出针对性强的法律法规,对网络犯罪行为进行规范和打击。
同时,要建立健全相关政策,加大对网络安全的支持力度。
其次,加强执法力度。
加强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严厉追究犯罪分子的法律责任,维护网络安全和社会稳定。
同时,要完善网络犯罪检测和打击机制,提高打击网络犯罪的效率和准确性。
此外,还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跨国网络犯罪。
网络犯罪具有全球特性,需要各国之间加强合作,分享情报和经验,共同应对网络犯罪的威胁。
第三,加强个人网络安全意识除了加强监管,也需要加强个人网络安全意识,做好个人的网络安全防范措施。
首先,提高密码安全性。
使用复杂的密码,并定期更换密码,以防止被黑客攻击窃取。
其次,不轻易在网上泄露个人隐私。
避免在不可信任的网站上输入个人信息,防止个人信息被他人利用。
再次,保护好个人电脑和移动设备的安全。
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主要特点及防控措施

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主要特点及防控措施涉众型经济犯罪是指犯罪分子通过欺诈、非法集资、传销、网络诈骗等手段,利用群众参与,大规模非法牟利的犯罪行为。
这类犯罪案件通常具有一定的欺骗性,通过各种手段招揽大量参与者,并以高额回报吸引群众参与,对群众的利益造成严重损害。
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特点主要包括:隐蔽性强、群众参与性高、社会危害度大。
针对这些特点,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防控措施,严厉打击此类犯罪活动,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主要特点1. 隐蔽性强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常常隐藏在看似正常的经济活动之中,犯罪分子往往通过虚构的经济项目、高额收益承诺等手段欺骗群众,使得犯罪行为难以被察觉。
这类犯罪多发生在一些看似正规的投资理财、金融服务等领域,给执法部门的查处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2. 群众参与性高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通常需要大量的群众参与,犯罪分子通过不断扩大范围、扩散渠道吸引更多的参与者,以达到迅速积累资金的目的。
这些参与者大多是一些怀有投机心理、缺乏风险意识的群众,他们被高额的回报吸引,进而愿意将自己的资金投入其中。
3. 社会危害度大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一旦发生,往往造成的社会危害度非常大。
首先是对参与者个人利益的严重损害,他们的投资本金遭受损失,甚至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对其家庭、工作等生活环境产生负面影响。
其次是对社会经济秩序的扰乱,这些非法集资、传销等行为可能会影响正常的市场秩序,破坏经济发展的良性环境。
二、防控措施针对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特点,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防控措施,从法律、监管、教育等方面全面打击此类犯罪活动,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1. 健全法律法规要加大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法律惩治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种非法集资、传销等行为的界定,明确犯罪分子和相关责任人的刑事、民事责任。
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提高对此类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坚决查处违法犯罪行为。
2. 强化监管力度要加强对金融、财经、网络等领域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并制止各类非法集资、传销等行为。
当前经济犯罪特点及打防对策

当前经济犯罪特点及打防对策当前经济犯罪特点及打防对策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论认为:犯罪是一定的物质生产方式产生的利益和需要的表现,是伴随私有制、阶级、国家的出现而出现的历史现象。
经济犯罪是古老而最早的犯罪。
在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剩余产品的出现,少数人占有剩余产品,开始产生经济犯罪。
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以后,其他犯罪开始出现,侵财型的经济犯罪逐渐增多。
随着生产力的高度发展,社会文明进步,人们多层次、多方位的需求,部份人欲壑难填和不劳而获而诱发新的经济犯罪。
我国现阶段和世界其他国家一样,在市场经济领域,出现了经济犯罪的高期,与其他刑事犯罪比,有其自身特点。
一是犯罪罪种增多,侵害面广。
随着经济生活的广泛,经济环节的增多,经济犯罪罪种也随之增多,侵害的客体也增多。
目前在商品生产、流通、消费的各个环节,比如公司、企业、金融、保险、税收征管、证券市场、知识产权、购销合同、票据等各个社会经济活动领域,都有经济犯罪案件发生,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
二是隐蔽性强,预谋性强。
经济犯罪案有“隐形犯罪”之称。
经济犯罪大多数都是犯罪行为人通过精心设计,采用伪装、隐蔽帐目、移花接木等手段,千方百计隐瞒事实真相,欺上瞒下,使其犯罪行为不易暴露。
有的犯罪过程长达数年或更长的时间,等到罪行败露的时候,国家和集体的资财已遭受严重损失。
三是作案手段专业化、智能化。
经济犯罪嫌疑人大多受过良好教育,具有一定的金融、财税、贸易和会计、法律等方面的专门知识,具有长期从事经贸活动的经验。
他们往往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智慧,在熟悉的经济业务领域中进行犯罪。
许多犯罪行为人都有合法的经济活动身份作掩护。
许多犯罪行为人在犯罪前事先经过周密的部署,犯罪中行动诡秘,不留痕迹,案发后应变能力强,使侦查机关不容易突破。
四是社会破坏性、腐败伴生性。
经济犯罪数额越来越大,动辄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地侵占国家社会财物。
如巨额诈骗、侵占挪用国有资产等经济罪案,直接侵害公民个人利益,危害面广。
浅谈“互联网+”经济犯罪的分析和防治

浅谈“互联网+”经济犯罪的分析和防治杨博涵(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1120)[摘要]二十一世纪网络的飞速发展和广泛应用,极大提高了信息处理和信息交流的效率,很大程度影响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它给人们生活带来前所未有的便捷的同时,由于网络具有虚拟性、隐蔽性和高速传播性等特点,也催生了犯罪手段多样化、社会危害影响广、案件不易侦破的全新犯罪形式出现。
“互联网+”经济犯罪已然跃升为目前最大的犯罪类型,因此,严厉打击“互联网+”经济犯罪已刻不容缓。
针对“互联网+”经济犯罪的特点及形式,充分利用各类信息资源,通过情报信息收集、分析和研判,引导网络经济犯罪侦查。
营造一个清朗的网络空间,切实地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财产与安全。
[关键词]“互联网+”;信息化发展;经济犯罪;策略[中图分类号]F74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6043(2018)09-0135-02第2018年第9期(总第505期)商业经济SHANGYE JINGJINo.9,2018Total No.505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国家经济的腾飞,“互联网+”经济犯罪在我国大规模爆发并愈演愈烈。
特别是在中国加入了WTO 后,与外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合作和交流逐步推进,在这种背景下,涉外“互联网+”经济犯罪态势愈发严峻。
当下,移动支付占领了中国支付方式的半壁江山,通过移动终端进行经济犯罪的频率随之大幅上升。
但同普通刑事案件的作案人不同的是,“互联网+”经济犯罪的作案人往往具有扎实的知识基础,作案手段高明,而且还具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这便给侦查破案带来更多压力和挑战。
除外,因为我国法律目前对“互联网+”经济犯罪的管制还在完善和加强之中,以致不法份子趁机钻法律的漏洞实施“互联网+”经济犯罪。
一、“互联网+”经济犯罪的概念“互联网+”经济犯罪并非法定的一个刑法罪名,而是从犯罪学的角度对这类经济金融犯罪活动的一个统称。
与其他犯罪的场所空间不同,“互联网+”经济犯罪的犯罪场所是以二进制编码所组成的虚拟空间,以网络技术作为工具侵犯他人受保护的产权作品或将网络作为媒介载体实施犯罪活动,其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利用计算机及其网络侵犯他人财产,如诈骗、盗窃和勒索,另一类是利用网络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如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销售伪劣产品、损害他人名誉以及虚假宣传等。
经济犯罪特点分析

经济犯罪特点分析在当今社会,经济犯罪已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给国家、企业和个人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经济犯罪不仅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还损害了社会公平正义,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为了更好地打击和预防经济犯罪,我们有必要对其特点进行深入分析。
经济犯罪的智能化特点日益明显。
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犯罪分子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和专业知识实施犯罪。
他们熟悉金融、会计、计算机等领域的规则和漏洞,通过复杂的金融交易、网络诈骗等方式来掩盖犯罪行为。
例如,一些犯罪分子利用黑客技术入侵企业的财务系统,篡改数据,窃取资金;还有的通过操纵股市、虚拟货币等新兴领域进行非法牟利。
这种智能化的犯罪手段使得侦查和打击难度大大增加,需要执法部门具备更高的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
经济犯罪的隐蔽性越来越强。
犯罪分子往往精心策划犯罪过程,采用各种手段来掩盖犯罪线索。
他们可能会设立多层空壳公司,进行虚假的财务报表操作,或者利用复杂的国际贸易和金融渠道转移资金,使得资金流向难以追踪。
此外,一些经济犯罪活动还与合法的商业行为交织在一起,很难在短时间内被发现。
比如,在商业贿赂案件中,行贿和受贿双方可能通过隐晦的方式进行利益输送,表面上看是正常的业务往来,实则暗藏非法交易。
经济犯罪的跨国化趋势愈发突出。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资金、人员和信息的流动更加便捷,这为经济犯罪分子提供了更广阔的活动空间。
他们利用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法律差异、监管漏洞,实施跨境犯罪活动。
例如,跨国洗钱犯罪将非法所得在多个国家之间转移、清洗,以逃避追查;国际贸易欺诈则通过虚假的合同、单据等手段骗取货款。
跨国经济犯罪的打击需要各国之间加强国际合作,共享情报信息,协同执法。
经济犯罪的涉案金额通常巨大。
由于经济犯罪往往涉及金融、证券、房地产等领域,一旦犯罪得逞,所造成的损失往往十分惊人。
例如,非法集资案件可能涉及数十亿甚至上百亿的资金,给众多投资者带来灭顶之灾;大型企业的财务造假可能导致股市动荡,投资者损失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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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互联网时代下经济犯罪的特点及对策
随着计算机、网络、通讯等技术的进步,互联网迅猛发展,并
在社会各行各业广泛应用,给人们的生活、工作带来了极大便利。
但同时也成为不法分子违法犯罪的利器。
利用互联网犯罪已经成为
一种新的严重侵害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形态。
互联网时代下的经济
犯罪给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开展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和困难。
近年来,犯罪分子利用互联网进行集资诈骗,非法集资,传销,出售、购买
假币等犯罪活动的案例屡见不鲜。
在互联网时代下,打击经济犯罪
就必须先清楚的了解互联网时代下经济犯罪的特点。
首先,犯罪形式的多样化,今时今日,互联网已在社会各个领
域得到广泛应用,无论是工业、服务业、商业甚至是农业,还是人
们的衣食住行,互联网已无处不在,这就为犯罪份子实施犯罪活动
提供了多样化的选择。
其次,犯罪行为的隐蔽性,这是由互联网自身的虚拟性所决定的。
互联网时代下诞生了许多新兴商业和产业,例如互联网商务、
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通讯等等,但无论是什么产业,都是通过计算
机和计算机群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的读写只是一种电子信号,是虚
拟的存在。
因此犯罪分子利用虚拟信号进行的犯罪行为相对具有很
强的隐蔽性。
最后,犯罪跨度大,这是由互联网的开放性所决定的。
犯罪分
子利用互联网可以跨地区甚至是跨国界进行犯罪活动。
例如通过互
联网进行传销、非法集资或者集资诈骗,只要是互联网连接的地方,犯罪分子都可以进行犯罪活动。
利用互联网的开放性犯罪分子突破
了时间空间的限制。
针对互联网时代下的经济犯罪的新形势,就公安机关而言,惩
治犯罪是防控犯罪的有力手段。
对跨区域、智能化、信息化互联网
经济犯罪予以惩治,需要创新惩治模式。
一、创新集群战役惩治模式。
在传统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中,管
辖地公安机关只针对辖区内的犯罪网络、犯罪链条进行惩治打击,
打掉经济犯罪团伙中单一环节、单一链条的情况较为普遍,对辖区
范围外的上下游犯罪的铲除和整治较少。
集群战役可以集合全国或
地区经侦力量,整合涉案地优势资源,实现跨区域线索经营、落地
查证、嫌犯抓捕的统一调度指挥和信息共享,战役中多警种跨区域
协同协作作战,不给犯罪分子留存任何放纵空间,对犯罪组织实施
毁灭性打击,使得打击惩治犯罪的效果最优化。
互联网时代下的经
济犯罪形势的发展需要强力推进集群战役惩治模式的常态化和规范
化发展。
二、创新情报信息引导侦查模式。
互联网时代下的犯罪实际上
是一种信息犯罪。
侦查部门需要完成惩治打击犯罪的全部调查取证
工作,充分利用各类信息资源,通过情报信息收集、分析和研判,
引导网络经济犯罪侦查。
针对新形势下经济犯罪,侦查部门应逐步
收集、积累相关联的信息资源:一是建立网络犯罪案件线索信息库,将网络搜索、跟踪监视、打击犯罪网站、投诉举报等渠道获取到的
案件线索及时录入库中。
二是建立网络经济犯罪案件信息库。
归类
汇总案件性质、犯罪分子作案手法和特点、犯罪嫌疑人情况、侵害
对象情况、网上其他遗留信息等,还可以建立有代表性案件的特殊
信息库。
三是建立经济犯罪分子和高危人员信息库。
重点录入人员
基本身份信息及网名、微博、IP地址、网上金融账户等网络信息。
借助各类信息资源展开线索梳理。
展开多渠道情报信息的汇总研判。
依托公安机关与工商、税务、银行、房地产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
将梳理出来的信息与可以依托的多渠道情报信息资源进行多点碰撞
研判,可以锁定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轨迹,缩小侦查范围。
三是强化
经济犯罪的阵地控制。
公安机关应联合文化、网络银行、第三方支
付平台、网吧、网站等机构,建立治理经济犯罪的长期联席协作机制,加强经济犯罪的阵地控制。
三、创新网络技术辅助侦查模式。
不同类别的经济犯罪案件有
不同的技术战法,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中票流跟踪技术战法,制假售假及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中物流跟踪技术战法。
在网络经济犯
罪案件的侦查中,网络技术辅助侦查是至关重要的技术。
为此,公
安机关可以招收或聘请网络技术专业人才或专家,也可以通过网络
技术培训提高现有侦查人员的网络技术素质。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经济犯罪在刑事犯罪中的比重逐年增加,借助互联网的发展,经济犯罪的危害必将更加深远。
因此,国
家立法机关也应当完善打击惩治经济犯罪的相关法律法规,提供完
善立法保障;国家政府部门也应当完善互联网监管制度,提供有效
地制度保障;各部门协同作战才能有效打击经济罪,维护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的健康稳定运行,才能确保国家的长治久安,才能维护人
民群众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