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样板2016-7-22)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16年整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16年整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16年整理)1. 引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针对个人在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等各类人身损害事件中所受损失的具体计算方法和赔偿额度的规定。
该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护受害人的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受害人能够获得合理的赔偿。
2.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指针对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人身损害事件所涉及的赔偿标准。
根据2016年的最新规定,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细化:2.1 医疗费用赔偿标准根据受害人的实际医疗费用情况,按照合理且必要的医疗治疗费用予以赔偿。
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品费等。
2.2 误工费用赔偿标准根据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导致的伤势程度及治疗时间,按照一定比例赔偿受害人在医疗期间无法从事正常工作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2.3 丧失劳动能力赔偿标准根据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导致的伤残程度、年龄、职业等因素,综合考虑赔偿金额。
按照一定比例计算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2.4 精神抚慰金赔偿标准根据交通事故对受害人造成的精神痛苦程度,予以精神抚慰金的赔偿,金额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3. 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指针对因医疗事故导致的人身损害事件所涉及的赔偿标准。
根据2016年的最新规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细化:3.1 医疗费用赔偿标准根据受害人的实际医疗费用情况,按照合理且必要的医疗治疗费用予以赔偿。
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品费等。
3.2 精神抚慰金赔偿标准根据医疗事故对受害人造成的精神痛苦程度,予以精神抚慰金的赔偿,金额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3.3 误工费用赔偿标准根据受害人因医疗事故导致的伤势程度及治疗时间,按照一定比例赔偿受害人在医疗期间无法从事正常工作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4. 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指针对因工伤事故而导致的人身损害事件所涉及的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16年整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16年整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16年整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指在我国法律规定下,对因他人侵权行为致使人身受到损害的受害人进行经济补偿的一套标准和计算方法。
本文将详细介绍2016年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并对各个章节进行细化。
第一章人身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及适用范围1.1 人身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人身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包括责任原则、公正原则、相对原则和补偿原则。
责任原则指明人身损害的赔偿应由侵权人承担;公正原则确保赔偿金额公正合理;相对原则规定赔偿应以受害人的实际损失为依据;补偿原则要求赔偿能够尽可能地补偿受害人的损失。
1.2 人身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人身损害赔偿适用于各类人身损害事故,包括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等。
第二章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及标准2.1 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包括直接经济损失赔偿、间接经济损失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和死亡赔偿。
2.2 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根据不同损害情况而定,包括伤残赔偿标准、死亡赔偿标准、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等。
第三章人身损害赔偿的争议处理3.1 争议解决的途径人身损害赔偿争议的解决途径包括法院诉讼解决、人民调解和仲裁解决等。
3.2 争议解决的具体程序人身损害赔偿争议解决的具体程序包括起诉、证据质证、庭审、裁判等程序。
第四章人身损害赔偿的特殊情况4.1 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的特殊赔偿针对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的人身损害赔偿有一些特殊规定和标准。
4.2 人身损害赔偿的异常情况人身损害赔偿的异常情况指的是赔偿标准无法完全适用的情况,如特殊职业、单亲家庭等。
第五章人身损害赔偿实践案例本章节将结合实际案例,对人身损害赔偿进行具体分析和解读。
扩展内容:1. 本所涉及附件如下:- 附件一:人身损害赔偿计算表格- 附件二:人身损害赔偿案例参考2. 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侵权行为:指违反法律规定,触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广东省2016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广东省2016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的通知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
根据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广东省统计局公布的2015年度统计数据及有关规定,现将《广东省2016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印发给你们。
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计算各类民事侵权案件的人身损害赔偿数额。
对于在本标准公布前本年度已审结的一审、二审案件,如适用了2015年计算标准的,二审或再审不再作调整。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6年7月15日
(此件发至人民法庭)
广东省2016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2016年7月19日印发。
车险人身损害赔偿理算标准

车险人身损害赔偿理算标准
车险人身损害赔偿理算标准
一、基本权益赔偿标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车险人身损害赔偿按
照以下标准进行理算:
死亡:根据被保险人的死亡程度和遗属情况,赔偿医疗费、丧
葬费、抚恤金、撰写悼词等费用。
伤残:根据被保险人的伤残程度和其造成的影响,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误工费、康复费等费用。
医疗费:根据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和治疗情况,赔偿医疗费、
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康复费等费用。
二、赔偿计算方式
车险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医疗费用:根据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明细和相关材料,按照合
理费用标准进行计算。
护理费用:根据被保险人的护理等级、护理费用标准和护理时间,进行计算。
误工费用:根据被保险人的实际工资和工作能力,计算其因伤导致的工作能力减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康复费用:根据被保险人的康复治疗需要和相关费用标准,进行计算。
三、特殊情况下的赔偿
在特殊情况下,车险人身损害赔偿会有一些特殊的赔偿标准:残疾赔偿金:对于造成被保险人残疾的交通事故,根据残疾等级和相关赔偿标准给予赔偿。
健康损害津贴:对于导致被保险人健康损害的交通事故,根据损害程度和相关津贴标准进行赔偿。
误工费赔偿:如果被保险人因伤失去工作能力,车险可提供一定时间内的误工费赔偿。
注意: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具体的车险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和保险公司的政策规定有所不同。
请在事故发生后及时联系保险公司进行咨询和理赔。
2016年度广东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公式

2016年度广东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公式2016年度广东省一般地区(不包含:深圳、珠海、汕头):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34757元。
(计算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22171.90元。
(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13360元。
(计算残疾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0043.20元。
(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2016年5月30日至2017年5月29日,广东省一般地区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各项赔偿计算公式(一)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100元×住院天数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比方:(12000元÷12月÷30日)×误工天数致残的误工时间可计至定残前一天,按三年的平均收入计或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5.护理费赔偿计算公式护理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规范×陪护时间(因残不能恢复自理能力的可计20年)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规范340元×住宿天数(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以下城镇居民的为广东“一般地区”规范)(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34757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3360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34757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3360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伤残赔偿指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34757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3360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伤残等级具体等级对应的伤残赔偿指数: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系数计算,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附录B方法计算。
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指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对于受害人因受到他人侵害而遭受的身体伤害、精神损害等损失所作出的赔偿标准。
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首先,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宿费、交通费等直接经济损失。
对于受害人因他人侵害而导致的身体伤害,医疗费是最直接、最迫切需要赔偿的部分。
在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标准时,应当综合考虑受害人的实际治疗费用、康复期间的护理费用、营养费用等。
同时,对于因伤势严重需要长期住院或者接受特殊治疗的受害人,还应当合理考虑其住宿费、交通费等费用。
其次,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中的重要内容。
精神损害是指受害人因受到他人侵害而导致的心理创伤、精神痛苦等损失。
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时,应当综合考虑受害人受到侵害的性质、程度、持续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赔偿金额。
同时,应当注意避免赔偿金额过高或者过低,以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还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内容。
对于因受到他人侵害而导致死亡的受害人,其家属可以依法获得死亡赔偿金。
在确定死亡赔偿金的标准时,应当综合考虑受害人的生活状况、家庭经济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赔偿金额。
同时,对于受害人的丧葬费,也应当给予合理赔偿。
总之,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制度。
在具体案件中,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合理确定赔偿标准,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标准交通事故是指因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过程中发生的车辆碰撞、侧翻、坠落、火灾、爆炸等意外事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
在交通事故中,人员伤亡是最为关键的问题之一,因此对于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标准的规定和执行显得尤为重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医疗费用。
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首先需要支付的是医疗费用。
医疗费用包括伤者的住院治疗费用、手术费、药品费、康复费等。
根据伤者的伤情严重程度和治疗费用,进行合理的医疗费用赔偿。
二、误工费。
对于因交通事故受伤导致无法正常工作的受害人,需要支付相应的误工费。
误工费是根据受害人的工资水平和因伤导致的工作时间损失进行合理赔偿。
三、伤残赔偿金。
如果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伤残,需要支付相应的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的数额根据受害人的伤残程度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计算。
四、死亡赔偿金。
对于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的受害人,需要支付相应的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的数额根据受害人的家庭状况、经济损失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计算。
五、精神损害赔偿金。
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可能因身体伤害或其他原因导致精神损害,需要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精神损害赔偿金的数额根据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计算。
总的来说,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标准是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失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合理计算和支付的。
在处理交通事故人伤赔偿问题时,需要充分尊重受害人的权益,合理、公正地进行赔偿,最大限度地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对于肇事者也需要进行相应的法律责任追究,以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广东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广东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一、广东省统计数据2016年广东省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512.2元2016年广东省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684.3元二、赔偿标准1、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20年(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2、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丧葬费=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3、被抚养人生活费(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丧失劳动能力)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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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交通适用)2016年序号赔偿项目计费标准数据参考1 医疗费收款凭证或诊断证明2误工费(住院期间及出院休养期间)有固定收入,按实际计算;无,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或相同、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
伤残的,计算至定残前一天或医院出具证明。
3 护理费家属护理的,参照误工费;医院护工按单据4 交通费处理交通事故、往返医院必要的交通费(正式票据)5 住宿费340元/天6 伙食补助费住院期间100元/天7 必要的营养费病历有注明“加强营养”才有赔偿伤残8 残疾赔偿金按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算,但60周岁以上减1,75周岁以上计5)33090.05元/11669.31元/年×伤残系数(每级10%)×赔偿年限9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普通适用器具的标准(残疾辅助器费:假肢公司确定的装配价格×20年)10 被扶养人生活费父亲超过60周岁,母亲超过55周岁,小孩不满18周岁有抚养费赔偿。
父母抚养费:城镇标准:当年基数×[20-(实际年龄-60周岁)]×伤残系数÷兄弟姐妹数。
农村标准:同上小孩抚养费:城镇标准:当年基数×(18-实际年龄)÷2农村标准:当年基数×(18-实际年龄)÷224105.60元/8343.50元×抚养年数×伤残系数(每级10%)÷兄弟姐妹数24105.60元/8343.50元×抚养年数×伤残系数(每级10%)÷2(父母)11 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的必要康复费:康复护理费、后续治疗费、鉴定费等后续费用死亡12 丧葬费按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59345元/年÷12×6=32395元13 死亡赔偿金按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60周岁以上减1,75周岁以上计5)33090.05元/11669.31元/年×赔偿年限14 被扶养人生活费父亲超过60周岁,母亲超过55周岁,小孩不满18周岁有抚养费赔偿。
父母抚养费:城镇标准:当年基数×[20-(实际年龄-60周岁)]÷兄弟姐妹数。
农村标准:同上小孩抚养费:城镇标准:当年基数×(18-实际年龄)÷2农村标准:当年基数×(18-实际年龄)÷224105.60元/8343.50元×抚养年数÷兄弟姐妹数24105.60元/8343.50元×抚养年数÷2(父母)15受害人亲属处理交通事故、往返医院必要的交通费、办理丧葬费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等16 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伤害程度请求(每级大约8千,即10级8千,9级1.6万,8级2.4万)交强险理赔规则:现国家法律规定,机会车必须购买交强险,交强险的理赔规则是不分交通事故责任,不管谁的责任,保险公司交强险限额内先予赔付,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按责任分担,第1-4项属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限额是1万,4-12项属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限额是11万。
附:60周岁以上,赔偿年数=80—周岁;伤残系数=(11—伤残级数)÷10 。
东莞市参照广东省一般地区标准进行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及相关文件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及其他人身损害赔偿采用下列数据进行计算: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1.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结案后,仍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的必要费用给付。
2.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
这里所说的“有固定收入”,包括非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和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两部分。
非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按期得到收入的。
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
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
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
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是指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就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年纯收入计算。
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有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这里所说的“无固定收入”是指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证明或者有关凭证,在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城乡个体工商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
对于没有收入的受害人,则不应计算误工费。
3.住院伙食补助费。
对住院治疗的伤、残者,应按照实际住院天数赔偿伙食补助费。
其计算标准,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
伤者住院其间,需要人员护理的,应有医院证明,对护理费应予赔偿。
护理费的计算方法是: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另一种说法:无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这里所说的“无收入的”,是指本人生活来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给,或者仍然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正常生活的。
生活不能自理包括:不能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和自我移动。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征税费计算。
自定残之时起,赔偿20年。
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则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
被害人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如制作拐杖、安接假肢、购买代步车等,应凭医院证明,按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
按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8.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及年限与残疾赔偿金是一样的。
标准是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赔偿的期限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9.被抚养人生活费。
对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未成年子女、赡养的没有生活来源的老人、抚养的没有劳动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等,应给予生活费。
补偿生活费的标准是: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
对不满16周岁的人抚养到16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20年。
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抚养5年。
10.交通费。
按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对当事人亲属所必需的交通费用,一般也应包括在内,但最多不超过3人。
11.住宿费。
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对当事人亲属为参加处理交通事故所必需的住宿费,一般也应包括在内,但人数不得超过3人。
超过的部分,不计入赔偿范围。
12.其他财产损失。
因交通肇事而造成的物质直接损失,应予赔偿,财产损坏,不能修复的,应折价赔偿。
提示:最近的案例中,有多起因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聘请的法律工作者不熟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具体计算标准及计算方法而在交警的调解中或者法院诉讼中少赔几万甚至十几万的(法院实行不告不理,你自己起诉少算了,法院是不会给你增加的)。
实际计算过程中应该先扣出交强险再分摊责任,另外还应该考虑有没有证据可以支持农村户籍人口的伤残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按城镇标准赔偿(农村标准只有城镇标准的三分之一左右)等问题,在同一事故中死者既有城镇人口又有农村人口,不考虑其个体差异因素,按照同一城镇标准确定死者的死亡赔偿金;东莞户口,不论农村、城镇,一律按城镇户口计算;所以建议当事人遇到类似问题时最好聘请本地或者周边地区的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代理,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2016年广东省统计局公布数据:一、上年度广东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年)计划单列市深圳44653.10元; 经济特区珠海36375.00元;汕头22206.10元; 一般地区33090.05元二、上年度广东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669.31元/年)三、上年度广东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元/年)计划单列市深圳28812.40元;经济特区珠海26130.60元; 汕头19550.20元;一般地区24105.60元四、上年度广东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8343.50元)五、上年度广东省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元/年)计划单列市深圳90393元;经济特区珠海77504元;汕头49475 元;一般地区59345元六、住宿费(340元/天)七、伙食补助费(100元/天)2016年度广东省同行业工资标准(元/年)(一)农、林、牧、渔业23390元(二)采矿业78750元(三)制造业71409元(四)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74333元(五)建筑业41217元(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9017元(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80017元(八)批发和零售业57581元(九)住宿和餐饮业43986元(十)金融业129645元(十一)房地产业45756元(十二)租赁与商务服务业53788元(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85516元(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3735元(十五)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51415元(十六)教育60032元(十七)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70520元(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73149元(十九)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65903元2016年广东省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方式:一、医疗费:以发票为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50元×住院天数三、营养费:500-1000元(病历有注明“加强营养”才有赔偿)四、后续治疗费:二次手术的费用五、护理费:50元/天×住院天数六、误工费:(本人工资)元/30天×天(计算到你出鉴定结果的前一天)七、残疾辅助器费:假肢公司确定的装配价格×20年八、交通费:500-2000元九、残疾赔偿金:30226.71×20×(10%-100%) 十级为10%,九级为20%,以此类推,一级为100%十、鉴定费:依发票为准十一、被抚养人生活费:父亲超过60周岁,母亲超过55周岁,小孩不满18周岁有抚养费赔偿。
父母抚养费:城镇标准:22396.35×[20-(实际年龄-60周岁)]÷兄弟姐妹数农村标准:7458.56×[20-(实际年龄-60周岁)]÷兄弟姐妹数小孩抚养费:城镇标准:22396.35×(18-实际年龄)÷2农村标准:7458.56 ×(18-实际年龄)÷2十二、精神损害抚慰金:一个级别6000-8000左右,主要是根据伤残级别和事故责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