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一章
合同法(第一章)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二节 合同法的概念及合同法的适用
一、合同法的概念: 合同法是民事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广 义上是指调整民事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狭义上是指 1999 年 3 月 15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合同法》。 二、合同法的适用: (一)合同法在时间上的效力 (二)合同法不调整具有身份性质的民事合同
10万元就不错了。”双方发生争议。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一章 练习题
问题:
(1)周某应交付10万元,还是应交付20万元? (2 )赠与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还是单方法律行
为?为什么?
(3 )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还是双务合同?是有 偿合同,还是无偿合同?为什么?
(4)对合同如何进行分类?分类的意义是什么?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一章 练习题
2.新加坡公民黄女士欲在祖籍河北某县收养一婴儿。她与婴 儿的父母签订了收养协议书,并准备办理收养公证。 问题: (1)收养协议书是否属于《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2)什么是有名合同?《合同法》规定的有名合同有 哪些? 分析要点提示: (1)收养协议书是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而合同法调 整的是财产关系,故抚养协议书不适用《合同法》。 (2)见本章第一节。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一节 合同的概念和分类
二、合同的分类: (一)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三)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四)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1.确定义务的履行顺序 2.确定对价关系 3.确定风险的负担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一节 合同的概念和分类
(五)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1.对当事人意思能力的要求不同 2.当事人的责任不同 3.对善意取得的意思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6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6篇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合同定义)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合同基本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四条(要约与承诺)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要约和承诺是合同订立的基本环节。
第五条(合同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六条(有效合同)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七条(无效合同)下列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二)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八条(合同履行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篇2合同编号:[具体编号]甲方:[甲方名称]乙方:[乙方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具体事项名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合同基本原则第一条:本合同是甲乙双方依法签订的,确立双方合同关系的法律文书。
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合同双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各自的义务,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内容。
第二章合同双方主体第三条:甲方为[甲方身份说明],具备签订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和条件。
标准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标准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本法规定了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以及合同违约的责任。
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合同关系。
第二条合同的定义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自愿原则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合同的效力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五条订立合同的形式合同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第六条订立合同的能力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七条订立合同的目的和合法性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订立合同的方式合同的订立应当采取要约、承诺的方式。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九条履行合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十条履行合同的期限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合同义务。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确定。
第十一条履行合同的质量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履行合同义务。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第十二条履行合同的数量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量履行合同义务。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合同标的的性质、交易习惯确定。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合同的终止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1. 履行完毕;2. 合同解除;3. 债务相互抵销;4.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 债权人免除债务;6.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6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6篇篇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市场经济关系,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的组织和个人订立的合同关系。
第三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设立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
第五条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
第六条在合同中当事人可以约定与法律相一致的事项,也可以约定法律未规定而属于当事人自由决定的事项。
合同中约定的事项应当按照当事人的意思产生效力,但是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
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以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方式排除或者限制自己的法定权利;(二)实施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的,该合同无效。
第九条合同无效,其效力自始没有发生。
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十一条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支持商事信用。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十三条在合同中,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的形式。
法律规定必须为书面形式的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十四条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也可以采用口头或者其他形式的方式订立合同。
第十五条定金是买卖合同一方先行支付给对方的一定金额。
支付方违约不能履行约定合同时,无过错的一方无条件退还已交的定金。
第十六条投标商要求投标人对未投标成功的工程承揽合同提供定金,一方违约给对方无过错的一方无条件退还已交的定金。
第十七条关于买卖合同的约定买卖合同项下的需供品应当具有按照约定要求的质量。
第十八条消费者合同部分无效第十九条关于消费合同履行第二十条关于租赁合同履行第二十一条学术论著合作交流合同的约定第二十二条关于技术合作合同的约定第二十三条关于建筑工程合同的约定第二十四条关于服务合同的约定第三十五条关于借款合同的约定第三十六条关于担保合同的约定第三十七条关于保险合同的约定第三十八条关于租赁合同的约定第三十九条关于承揽合同的约定第四十条关于追偿合同的约定第四十一条关于补充通知的约定第四十二条关于媒体合同的约定第四十三条当事人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争议,也可以请求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自考合同法第一章合同的概述重点简答题汇总

(2022年最新整理)自学考试合同法(00230)第一章合同的概述重点简答题汇总一、合同的概念及特征(简答题)答:合同是指民事主体设立、变更、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征:(1)合同是平等主体间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2)合同以发生一定民事后果为目的;(3)合同是当事人间的合意;(4)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拘束力。
二、合同权利的概念、内容及效力(简答题)答:合同权利为债权的一种,指合同权利人受领、请求合同义务人为特定给付的权利。
合同权利有两个主要内容:(1)受领给付的权能,是合同权利的核心、根本;(2)请求给付权能,是救济性权能。
合同权利具有如下效力:(1)受领力;(2)保持力;(3)请求力;(4)处分力;(5)保全力。
三、合同义务的概念及类型(简答题)答:合同义务是合同义务人为满足合同权利人的权利和实现合同权利人的意志,而为特定行为之约束。
合同义务有主给付义务、从给付义务、附随义务、不真正义务。
(1)主给付义务,是决定合同性质、反映合同特征、确定合同类型的基本义务;(2)从给付义务,是为了辅助主给付义务、确保合同权利人的权利圆满实现而形成的给付义务;(3)附随义务,是合同没有约定、法律没有规定,在合同发展过程中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合同性质、交易习惯形成的忠诚、协力、告知、维护、保密等义务;(4)不真正义务,是指不以民事责任的承担为后果,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
四、合同附随义务概念及特点(简答题)答:附随义务,是合同没有约定、法律没有规定,在合同发展过程中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合同性质、交易习惯形成的忠诚、协力、告知、维护、保密等义务。
附随义务具有如下特定:(1)非自始确定,随债之关系的发展而形成;(2)具有普遍性,并非专属于某一类合同之义务;(3)一方的附随义务与对方的附随义务,以及一方的附随义务与对方的主给付义务不构成对价关系,因而不履行附随义务不适用双务合同履行之抗辩;(4)附随义务因不能事后履行而不能独立诉请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

合同法全文第一章通则第一条【立法目的】合同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自主意思自治的原则,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条【合同的定义】合同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修改、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依法自愿订立合同,应当自主确定合同的内容、形式和其他条款。
第四条【平等自愿原则】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合同。
第五条【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维护社会公平和诚信。
第六条【保护国家利益原则】法律法规对合同内容的设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保护国家经济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
第七条【善意信赖原则】善意第三人取得合同标的物的权利,不受限于当事人之间的变更、撤销。
第八条【期限】依照法律规定,民事活动的期限从合同订立、诺告、履行、承认、确认、消失、索赔办理等行为的发生时起算。
第九条【排除违法条款】合同的条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第十条【合同格式】法定格式的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应当按照法定范本。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十一条【订立方式】合同的订立可以采用书面、口头、电报、电传、电子数据交换或者其他方式。
第十二条【民事活动的成立时间】民事活动的成立时间,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当事人意思表示确定;对于未约定成立时间,应当自意思表示到达对方时生效。
第十三条【要素】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包括订立合同的内容和方式。
第十四条【成立要件】合同的成立,应当符合下列要件: 1. 有相互的意思表示; 2. 有明确的标的; 3. 合同内容合法。
第十五条【预交货物】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以买方尚不拥有的物物担保的方式提供给买方预交货物,卖方应当按照约定提供预交货物;预交货物应当具体生产、准备或者划分。
第十六条【约定期限】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约定合同的履行期限。
第十七条【未约定履行期限】当事人没有约定合同的履行期限的,按照约定的事物履行期限确定,没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的性质和交易习惯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同的定义本法所称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二条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当事人,是指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合同的自由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订立、变更、终止合同的自由。
当事人的合同行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诚信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当事人不得以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履行合同,不得恶意拖延履行合同义务,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的成立第五条合同的要件合同应当具备下列主要内容:(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物或者服务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等;(三)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四)合同签订日期和地点。
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补充、变更或者约定其他条款。
第六条合同的形式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经过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采取特定形式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办理。
第七条表示意思的真实性当事人应当对其表示的意思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当事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所订立的合同无效,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八条广告作为要约广告是指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发布的,以介绍、宣传商品或者服务为目的的宣传行为。
广告作为要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明确商品或者服务的种类、性能、质量、价格、销售方式、履行条件等内容;(二)可被广告收件人接受;(三)广告中所述内容构成要约;(四)广告中的内容不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解。
第九条订立合同的要求订立合同,当事人应当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经过特定程序订立合同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第十条不当得利当事人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合同条款所规定的利益,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该利益无效,另一方有权要求恢复损失。
最新合同法全文(2023年修订版)(2024精)

最新合同法全文(2023年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合同的成立、履行和解除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的繁荣与发展,根据国家发展需要和法治建设的要求,制定本法。
第二条合同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和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当事人依法平等地设定、变更、终止合同,自愿行为,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保护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损害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
第六条合同订立和履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当事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向对方披露与合同有关的情况。
第八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恶意拖延履行或者以不合理方式履行合同。
第九条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的性质约定合同的形式。
第十条合同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同标的、数量、质量、期限、价格或者报酬、履行地点、方式和时间。
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提供或者采取排除一个当事人责任的条款。
第十二条有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纠纷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处理。
第十三条其他法律对合同订立、履行和解除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合同的成立第十四条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到达对方时,合同成立。
第十五条合同书的订立可以以字据、信件、数据电文或者其他形式。
第十六条书面形式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以要约、承诺的文件或者交换要约、承诺的数据电文订立合同的,也视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法律规定采用特定形式的,依照其规定。
口头形式的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订立。
第十八条合同内容应当明确。
第十九条订立合同应当依法开始。
第二十条合同应当有明确的标的。
第二十一条合同约定的标的是无事物内容或者法律禁止的,该部分合同无效。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标的以及标的的权益可以转让,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不得转让的外。
第二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当事人不得撤销或者变更约定的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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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工作成果的 合同
提供劳务的合同
技术合同
买卖、赠与、 借款、消费借 贷、供用电合
同
租赁、借用、 融资租赁
承揽、建设工 程
运输、保管、 仓储、委托、
行纪、居间
开发、转让、 咨询、服务
第一章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第一节 合同的概念和种类 第二节 合同关系 第三节 合同法的概念和特点 第四节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2)法律特征 A.是合法的民事行为; B.以意思表示为要素; C.以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 注意:违法行为和合法行为都是当事人有意识的改变 自己与他人的法律关系的活动,但两者的区别在于: 合法行为得到法律的认可,达到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 后果;违法行为不是没有后果,只不过后果与当事人 预期的后果不符甚至相反。
(一)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标准:是否互负对待给付义务 双务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 单务合同:借用合同、赠与合同 区分意义 1.是否使用同时履行抗辩规则(《合同法》 Art.66-69) 2.在风险的负担上是不同的 3.因一方的过错所致合同不履行的后果不同 (《合同法》Art.58对待给付返还)
(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 的,应依照其规定。 《民法通则》司法解释第78条规定,凡是依法 或者依双方的约定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 行为,本人未亲自实施的,应当认定行为无效。
合同概念释义 ·法理辨析
民律 事事 法实
事件(自然事件、生活事件)
行为
合同(债权)行为
法律行为
处分(物权)行为
(二)主要内容
1.主体的相对性 只能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合同
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 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 A.仅在特定人之间发生 B.一方当事人只能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合 同上的请求和提起诉讼
(二)主要内容
2.内容的相对性 除法律、合同另有规定以外,只有合同当事人才
能享有某个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并承担该合同规 定的义务,除合同当事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都不 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
二、 合同关系
一、合同关系的构成
(一)合同关系的主体(特定)
债权人+债务人
请求权
(二)合同关系的内容
基于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和债务,即合同债权和合同债 务
(三)合同关系的客体
合同债权和合同债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二、合同关系的相对性
(一)概念 指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
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基于合同向与其有 合同关系的另一方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 而不能向与其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 同上的请求,也不能擅自为第三人设定合 同上的义务。
(二)合同的特点
2.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为目 的和宗旨
3.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或意思表示一致 的协议
(1)合同的要素: A.有两个以上的当事人 B.各方当事人须作出意思表示 C.各个意思表示是一致的 D.须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进行协商,形成合意
(二)合同的特点
3.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或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二)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1.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订立的民事权利义 务关系的协议
2.适用的合同包括各类民事主体基于平等 自愿等原则所订立的民事合同
3.适用范围既包括当事人设立民事权利义 务的协议,也包括当事人变更、终止民 事权利义务的协议
练习
某县政府为鼓励县属酒厂多创税利,县长与酒 厂厂长签订合同约定:酒厂如果完成年度税 收—百万元的指标,第二年厂长和全厂职工都 可以加两级工资。该合同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A) 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B) 无效民事行为
参考答案:无道理。本案中实际有两个合同,一是甲 与乙的合同,二是乙与丙之间的合同。根据合同相对 性原理,乙由于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应对甲承担违约 责任,因此,乙一不能免责,二要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就,而不是由丙向甲承担违约责任。但乙与丙之间存 在合同,乙可以根据该合同向丙追究违约责任。
三、合同的种类
(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1.行为人的内心意思与外部的表示行为相 一致的状态。
2.在意志自由的前提下,进行意思表示的 状态。
Vs 1.意思与表示不一致。 2.行为人意思表示不自由。
补充:民事行为的特别生效条件
1.情形 (1)基于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基于当事人的约定 2.例子 《合同法》第44(2)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
无名合同适用法律规则:《合同法》Art.124:本 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 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 最相类似的规定。
(四)诺成合同与实践须有法合律特同别
规定
标准: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成立条 件 实践合同:意思表示一致+交付标的物定金合 同(《担保法》Art.90) 借用合同《民通意见》Art.126 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Art.210) 保诺管 成合 合同 同( :交A意付r合思t保.同3表管6成示7物立)一时,致
A.属于无名合同 B.属于实践合同 C.应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 D.可以参照适用合同法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 答案:ACD
第三节 合同法的概念和特点
一、合同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一)概念 1.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
主要规范合同的订立、合同的 有效和无效及 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保全、违反合同的 责任等问题。 2.分类 (1)形式意义上的合同法:以法律的形式所表 现的合同法 (2)实质意义上的合同法:所有调整合同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合同法
主讲老师:庄瑞银
E-mail:2352904397@
合同法总则
合同的成 立
合同的效 力
合同的履 行
合同的变 更和转让
合同权利 义务的终
止
违约责任 合同解释
订立的程 序
内容和形 式
履行抗辩权
合同保全
清偿、解 除、抵消、 提存、免 除和混同
合同法分则
转移所有权的合 同
转移使用权的合 同
(1)合同规定由当事人承受的权利义务,原则上并
不及于第三人 (2)合同当事人无权为他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
(3)合同权利与义务主要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约束力
3.合同责任的相对性
合同责任只能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即合同关系 的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关系以外的人不负违 约责任,合同当事人也不对其承担违约责任。
(1)违约当事人应对自己的过错造成的违约后 果承担违约责任
补充:民事行为的一般生效要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1.自然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
利益的法律行为、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 的法律行为,有效。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单方法律行 为无效。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无效;依 法不能独立实施单方法律行为无效。 2.法人则只能进行与其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行 为。 法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原则上有效。但违反国家限 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无效。
(三)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1.标准:法律上是否规定了一定的名称
2.分类
无名合同适用法律规则小结:
(合1同)、有租名赁合合同同又、称12承..适参典揽用照型合《适合同用合同。同《,法合1》同5总法类则》合规分同定则:、如买卖
(2)无名合同又称单行为法非最典相型类合似同的规。定
3.区分意义
适用的法律规则不同
(七)本约(本合同)与预约(预备合同)
标准:以订立合同时是否有事先约定
预约,指当事人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 同。将来应当订立的合同,即为本约。
(履行该预约而订立的合同)
【注意】预约具有一定程度的担保功能,即 担保当事人在将来可以订立并履行本约,从 而实现自己的利益。
练习
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约定甲将房屋无偿提供给 乙居住。乙则无偿教甲的女儿钢琴。对于该协 议,些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在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债务不能履行的情 况下,债务人仍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3)债务人只能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而不 向国家或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
练习
甲公司要运送一批货物给收货人乙公司,甲公 司法定代表人丙电话联系并委托某汽车运输公 司运输。汽车运输公司安排本公司司机刘某驾 驶。运输过程中,因刘某的过失发生交通事故, 致货物受损。乙公司因未能及时收到货物而发 生损失。请问,乙公司应向谁要求承担损失?
(意思表示行为) 婚姻、收养、遗嘱、代理
事实 行为
无因管理、不当得利行为
侵权行为、违约行为 先占、添附、拾得、发现等行为 创作、发明行为
练习
下列哪种情形中,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 同法律关系? A.甲拾得乙遗失的一块手表 B.甲邀请乙看球赛,乙因为有事没有前 去赴约 C.甲因为放暑假,将一台电脑放到乙家 D.甲鱼塘的鱼跳进乙鱼塘 答案:C
标准:当事人是否可以从合同中获得某种利益 1.实践中,绝大多数合同为有偿合同 2.一般来讲,价值是否完全相等不影响对价的 存在;大致相当即可 3.无偿合同一方当事人虽不向他方支付任何报 酬,但并非不承担任何义务。 4.仅在财产关系中区分
(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5.区分意义 (1)确定某些合同的性质 委托合同(Art.396)、保管合同(Art.366)以及民间
一、合同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