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扶持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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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集体经济扶持发展思路及措施

村级集体经济扶持发展思路及措施

村级集体经济扶持发展思路及措施
1.加强乡村振兴战略的宣传和推动,提高农民对村级集体经济扶持发展的认识和积极性。

2.建立健全村集体经济扶持发展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为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3.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提升村级集体经济的生产和经营条件。

4.鼓励农民参与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持,增强他们的经营和管理能力。

5.推动农产品加工和销售体系的发展,拓宽农民销售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6.鼓励村级集体经济与企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合作,发挥各方的优势,实现共赢。

7.加强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拓宽村民的融资渠道,促进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

8.加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提升它们的组织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9.加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监督和评估,确保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透明和效果。

10.加强与其他地方的经验交流和学习,借鉴成功的做法,不断完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思路和措施。

新形势下发展壮大薄弱村集体经济的思考

新形势下发展壮大薄弱村集体经济的思考

新形势下发展壮大薄弱村集体经济的思考随着中国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村地区的发展也走上了新的发展道路。

由于各种原因,一些农村地区的集体经济发展仍然比较薄弱。

为了推动薄弱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我们需要对目前的形势进行深入分析,制定相应的发展策略。

本文将针对新形势下发展壮大薄弱村集体经济的问题进行思考和探讨。

一、新形势下薄弱村集体经济的问题1.资源约束:一些薄弱村的集体经济发展受到资源约束的制约。

土地资源不足、人力资源短缺、资金紧张等问题,限制了集体经济的发展空间。

2.产业结构单一:一些薄弱村的集体经济以传统农业为主,产业结构单一,缺乏多元化发展的动力。

这种情况下,一旦遇到自然灾害或市场波动,就会导致经济收入不稳定。

3.管理体制不健全:在一些薄弱村,集体经济的管理体制不健全,决策机制不够民主,运行机制不够灵活。

这导致了集体经济发展缓慢,缺乏活力。

4.技术水平低:一些薄弱村的集体经济缺乏技术支持,农民缺乏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和管理知识。

这限制了集体经济的发展潜力。

1.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政府应该加大对薄弱村集体经济的政策支持力度,出台更多符合实际情况的扶持政策,为薄弱村的集体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2.发展特色产业:薄弱村应该根据自身的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发展具有自身特色的产业,实现产业多元化发展,提高经济发展的稳定性。

3.改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的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完善权利分配机制,提高村集体经济的管理效率和运作灵活性。

加强队伍建设,培养一支专业化的管理人才队伍。

4.推广先进技术:引进、推广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管理知识,提高农民的生产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增强集体经济的发展后劲。

5.加强合作发展:薄弱村的集体经济可以通过与其他地区的合作来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提高集体经济的发展实力。

可以通过合作社、联合体等形式开展合作,实现资源优势互补。

6.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支持和鼓励农民、青年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集体经济的发展,通过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为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注入新的活力。

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方案范文

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方案范文

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方案背景农村集体经济是指依托农村人民公社或农村合作社组织的,集体劳动、集体财产、集体生活和集体管理相结合的一种经济形式。

近年来,我国政府持续加大对农村集体经济的扶持力度,通过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不断提升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生活品质。

本方案就是为了进一步推动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而制定的。

目标本方案的目标是:•通过扶持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提高农民的生产、生活水平;•促进农村的全面发展,激发农村的活力;•推进农村经济转型升级,推动农村的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

方案为了实现以上目标,本方案提出以下具体方案:一、支持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政府将采取以下措施,支持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同时加强对村集体经济的监管,确保其发展方向与政策要求相符:1.鼓励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税收、信贷、用地、人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2.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社会资本合作,引入技术、人才、资金等资源,实现互利共赢;3.加强对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审核和审批,重视项目的可持续性和社会效益。

二、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和管理政府将采取以下措施,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和管理,为其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服务:1.鼓励村集体经济发展组织建设,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经费补贴;2.帮助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规范的运作机制和管理体系,提高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治理能力;3.健全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激励机制,增强其发展活力和创新能力。

三、推动村集体经济向现代化转型政府将采取以下措施,推动村集体经济向现代化转型,助推农村经济转型升级,实现产业升级、高效生产和创新发展:1.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托科技创新,推动传统农业向绿色、智能、数字化转型,提升农民种植技能和技术水平;2.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转型升级,从传统收入产业向文化旅游、养老服务、物流配送等多元化发展,提高农民收入;3.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与城镇经济合作,推动乡村产业链与城市产业链的对接和融合。

期望成果本方案的实施,预计将取得以下成果:1.村集体经济实现良性发展,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2.农村各项经济指标持续提升,农村居民收入稳步增长;3.加强农村基建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农民生产生活质量;4.推动村集体经济向现代化转型,促进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

扶持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

扶持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

关于扶持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村经营管理情况》2012年第89期2012年10月30日编者按:为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能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夯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基础,浙江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浙委办〔2012〕79号),明确要求各地以集体经济薄弱村为重点,加大现代农业和农村二、三产业扶持力度,创新发展模式、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增加集体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持续较快增收。

现予以全文刊发,供各地参考。

关于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2012年7月27日)为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能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夯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基础,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关于注重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的有关部署,坚持自力更生与政策扶持相结合,以集体经济薄弱村为重点,加大现代农业和农村二、三产业扶持力度,创新发展模式、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增加集体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持续较快增收,保障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为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基础。

(二)扶持对象和目标。

扶持对象:主要扶持集体经济薄弱村,特别是欠发达地区的经济薄弱村。

省定经济薄弱村是指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且经营性收入(村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和投资收益之和)在5万元以下,村级组织运转困难的村。

工作目标:力争通过5年努力,使省定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其中经营性收入不少于5万元。

第一阶段,到2013年底使2011年经营性收入3-5万元的2053个村达到5万元;第二阶段,到2015年底使2011年经营性收入1-3万元的3931个村达到5万元;第三阶段,到2017年底使2011年经营性收入1万元以下的5772个村达到5万元。

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措施研究

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措施研究

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措施研究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成为当前农村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内容。

为了促进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需要研究和制定一系列有效的措施,以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农民收入,实现乡村振兴。

本文将从政策制定、产业培育、资金支持和人才引进等方面展开研究,总结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措施,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政策制定1. 完善支持政策政府应该加大对村级集体经济的政策支持力度,出台相关政策,包括税收政策、贷款政策、补贴政策等,为村级集体经济提供更多的扶持和鼓励。

可以推出针对村级集体经济的税收减免政策,降低税负;加大对村级集体经济的贷款支持力度,提高贷款额度,降低贷款利率;对发展特色产业的村级集体经济给予一定的补贴。

2. 简化审批流程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中,政府应该简化审批流程,减少繁文缛节,方便村级集体经济的开展。

可以建立“一站式”服务机制,减少企业办事繁琐程序,提高办事效率,降低办事成本。

3. 健全制度,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发展政府应该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的组织化管理制度,规范村务和农民合作社的管理,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的监督和管理,提高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质量和效益。

二、产业培育1. 发展特色产业根据不同地区的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村级集体经济应该积极发展特色产业,培育壮大主导产业,提高产业附加值。

可以发展家庭农场、休闲农业、绿色食品等,打造独特的农产品品牌,拓展市场,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

2. 引进新兴产业村级集体经济可以积极引进新兴产业,加快产业升级。

可以引进电商、文化创意、生态旅游等新兴产业,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农村经济发展新动能。

3. 支持乡村企业发展政府应该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乡村企业的发展。

可以提供场地、设备、资金等支持,帮助乡村企业提高规模、技术和管理水平,推动乡村企业的发展壮大。

三、资金支持1. 设立专项资金政府可以设立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

扶持经济薄弱村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扶持经济薄弱村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领农村各种非公经济成份共 同致力于社会主义 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中, 要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
包括村级集体经济在 内的公有制经济 , 形成各种 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 相互促进的新格局 。这是
中共 中央 总 书记 胡 锦 涛 同 志提 出国 民经 济 又 好
又 快 发展 时强调 的重要 方针 。
维普资讯
扶持经济薄弱村 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发展
● 嘉定 区政协 经济委 员会
村级集体经济,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发展 农 村 经 济 , 高农 民收 入 , 变 农村 面 貌 最 提 改 基本 、 最重 要 、 最核 心 、 最可 靠 的经济支 柱 。在 引
0 6 , 目低 微 。 .%数
三 是 经 营管理 因素 。凡 是 富村 强村 , 中都 手 保 留和 掌握着 一块 优质 的村 级集 体资产 。这 些村 的干 部 群 众 , 相 当一 段 时间 以来 的 “ 制 ” 在 转 浪
潮 中,头脑清醒 ,并没有简单地将集体资产一
“ ” 一 “ ”了之 , 是 有选 择 地 为村 级 集 体 卖 、 转 而 经济 留下 了可资 发展 和共 同致 富 的 “ 钱 树 ” 摇 、 “ 聚宝 盆 ”。而一 些 经济 薄 弱村 之所 以难 以翻 身 图强 ,除 了当家 人 的经 营管 理 不善 等 原 因外 , 许 多村 都将 村 级集 体 资产 轻 率地 一 “ ” 一 “ ” 转 、 卖 了之 , 村 级集 体经 济 失去 了继 续 存 在 、 使 发展 的 物质 基础 。
收 入最 高 的村达 到 44 6 7万元 ,而 最 低 的村 则 不
足3 O万元 , 两者 相差 15倍 。 5
行政村拥有的总资产达到 4 . 4 7 5 亿元,去除负 债 , 净 资 产 为 2 .8亿 元 , 比上 年 增 长 了 38

关于发展壮大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的工作方案

关于发展壮大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的工作方案

关于发展壮大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内在要求,是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夯实农村共享发展基础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重要保障。

为破解村级集体经济增收难题,增强村级组织自我发展、自我服务、自我保障能力,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发展壮大***村等11个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增加村级集体收入、实现农民共同富裕、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要素的有效利用为基础,因村制宜、一村一策、分类指导、多措并举,助推村集体经济总量增长,从今年开始到2020年底,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不断满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和管理的支出需要,保障基层组织高效运转,村“两委”引领发展、带动致富、服务群众能力显著增强。

二、主要措施(一)东**村。

人口18*5人,*员38名。

主要措施为:1、开展清产核资,摸清村集体资产,清理收回欠缴承包费;2、成立经济合作社,整合盘活集体闲散资产,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土地流转,引进蔬菜种植项目,预计2018年实现集体经济收入3万元,2019年实现集体经济收入4万元,2020年集体经济收入力争达到5万元以上。

(二)*前村。

人口18*4人,*员54名。

主要措施为:1、开展清产核资,摸清村集体资产,清理收回欠缴承包费;2、充分发挥本村种植产业优势,发展高效农业种植项目,打造农业品牌,提升产品附加值。

预计2018年实现集体经济收入2万元,2019年实现集体经济收入4万元,2020年集体经济收入力争达到7万元。

(三)*西头村。

人口2**7人,*员38名。

主要措施为:1、深入开展清产核资,规范承包合同,适时清理欠缴承包费;2、对现有土地进行规模化经营,积极发展土豆等订单农业,预计2018年实现集体经济收入3万元,2019年实现集体经济收入4万元,2020年集体经济收入力争达到8万元。

新形势下发展壮大薄弱村集体经济的思考

新形势下发展壮大薄弱村集体经济的思考

新形势下发展壮大薄弱村集体经济的思考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乡差距的逐渐拉大,农村的发展问题逐渐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特别是一些薄弱村集体经济遇到了发展困境,如何在新形势下发展壮大薄弱村集体经济成为了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本文将就该问题进行思考和探讨。

一、当前薄弱村集体经济面临的挑战薄弱村集体经济的发展面临着诸多挑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资金短缺。

由于资源匮乏、技术滞后、人才匮乏等原因,薄弱村集体经济通常缺乏发展资金,难以推动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

2. 经营模式单一。

薄弱村集体经济往往依赖于传统农业生产和销售,经营模式单一,市场风险较大,难以适应市场的多元化需求。

3. 人才流失。

随着城市化的加速推进,薄弱村集体经济面临着人才的大规模流失,缺乏专业管理和技术支持。

4. 政策扶持不足。

当前,虽然国家加大了对薄弱村集体经济的扶持力度,但由于各地发展水平不平衡、政策执行不到位等原因,薄弱村集体经济并未获得足够的政策支持。

5. 市场竞争激烈。

随着农村产业的市场化发展,薄弱村集体经济面对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产品质量、品牌影响力、营销能力等方面都面临巨大挑战。

二、发展壮大薄弱村集体经济的思路针对薄弱村集体经济面临的种种困难和问题,我们应该积极探索新的发展思路和路径,下面就发展壮大薄弱村集体经济提出一些建议:1. 创新发展模式。

要积极引导薄弱村集体经济创新发展模式,充分利用乡村资源禀赋,发展特色产业,拓宽经济发展思路,推动产业升级,提高经济效益。

2. 强化组织建设。

要加强薄弱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培育一批担当负责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提高其组织化程度和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

3.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要加大对薄弱村基础设施投入,提升交通、通讯、水利等基础设施水平,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4. 优化资源配置。

要充分挖掘薄弱村本地资源潜力,优化资源配置,发展适合当地条件的产业,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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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营管理情况》2012年第89期2012年10月30日编者按:为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能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夯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基础,浙江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浙委办〔2012〕79号),明确要求各地以集体经济薄弱村为重点,加大现代农业和农村二、三产业扶持力度,创新发展模式、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增加集体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持续较快增收。

现予以全文刊发,供各地参考。

关于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2012年7月27日)为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能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夯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基础,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关于注重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的有关部署,坚持自力更生与政策扶持相结合,以集体经济薄弱村为重点,加大现代农业和农村二、三产业扶持力度,创新发展模式、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增加集体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持续较快增收,保障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为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基础。

(二)扶持对象和目标。

扶持对象:主要扶持集体经济薄弱村,特别是欠发达地区的经济薄弱村。

省定经济薄弱村是指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且经营性收入(村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和投资收益之和)在5万元以下,村级组织运转困难的村。

工作目标:力争通过5年努力,使省定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其中经营性收入不少于5万元。

第一阶段,到2013年底使2011年经营性收入3-5万元的2053个村达到5万元;第二阶段,到2015年底使2011年经营性收入1-3万元的3931个村达到5万元;第三阶段,到2017年底使2011年经营性收入1万元以下的5772个村达到5万元。

各地应根据当地实际,制定本地经济薄弱村标准和扶持转化目标。

二、创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路子(一)大力发展物业经济。

发展村集体物业经济有利于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形成稳固的收入来源,有利于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是新形势下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优先选项。

各地要把发展物业经济作为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主攻方向,加大扶持发展力度。

1.创新发展模式。

结合现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引导和鼓励村经济合作社利用集体所有的农、林、水等资源,围绕区域特色主导产业,建设农业生产、加工、经营、服务设施,通过发包获取租金收入。

在符合集镇、村庄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引导和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村集体留用地和存量房产、集体建设用地兴办标准厂房、职工宿舍、商铺店面、写字楼、仓储设施、来料加工场所、渔业码头、小型冷库等,通过租赁经营增加集体收入。

引导和鼓励村集体建设各类生产、生活资料市场和农家乐经营点、农家乐管理服务中心、车库泊位等物业服务业,增加集体物业和服务收入。

2.创新开发方式。

位于城郊和中心镇、二三产业较发达的村,要大力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积极开展集体土地登记,用好村级留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盘活原有村级组织办公用房、会堂、学校、厂房、仓库以及城镇规划区外合法的存量建设用地,采取各种方式兴办集体物业项目。

对一些偏远或受规划限制、村内资源匮乏、发展空间较小的村,结合中心镇、中心村以及开发区建设,在区位较好的区域或中心镇规划区,异地兴建或购置物业。

鼓励若干个村联合,由县乡统一操作,在区位条件较好、产业集聚度较高的区域联建或联购物业,走集约、规模、高效的建设路子。

有条件的地区可组建公司制企业,集中资金、资源,采用统一购置、统一租赁、统一收益分配模式,组团式经营物业项目。

3.创新运作机制。

村集体有存量资产或发展空间,又能通过各种途径筹集到启动资金的村,可由本村独立投资建设物业经营项目。

鼓励集体经济较发达但存量资产少、发展空间受到制约的村,与存量资产丰富、土地空间多的经济薄弱村结对发展,通过签订联合投资物业协议,明晰产权和收益分配。

对市场前景好,村集体缺乏开发实力的项目,可实行“BOT”模式开发,即项目产权为村集体所有,通过招标确定项目业主,由业主实施项目建设,在一定期限内业主以经营项目收益和部分租费抵冲投资。

在符合规划和建设用地性质的前提下,鼓励企业带资金、带技术、带设备、带原料支持家庭工业集聚点、标准厂房等建设,确保物业项目发挥效益,实现村企共赢。

(二)科学开发资源经济。

遵循生态经济化和经济生态化的原则,支持村经济合作社开发利用集体统一经营的土地、森林、山岭、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建设农产品种养基地,发展现代高效生态农业。

支持村经济合作社通过委托流转或开展土地股份合作的方式流入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合作农场。

支持村经济合作社利用当地生态资源发展农家乐休闲观光农业,鼓励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资产、资金等按照保底分红的方式参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经营稳定、资产质量较好的企业。

(三)积极搞活资产经营。

适应家庭工业、来料加工等农村产业发展需要,支持村经济合作社盘活闲置或低效使用的办公用房、会堂、老校舍、厂房、仓库、生产装备设施等各类集体财产,搞活存量资产发包和租赁经营。

在保障无房户、住房困难户等农户宅基地和群众自愿、民主决策的前提下,允许采用招标等公开方式对部分地段较好的宅基地实行有偿选位,收益归村集体所有或补偿给地段较差的农户,探索开展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

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允许村经济合作社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并保障其合法权益。

三、加大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从2012年开始,各地根据当地经济薄弱村数量和年度扶持计划,将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并确保资金足额到位。

2012年至2016年省财政每年安排800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主要用于扶持欠发达地区经济薄弱村发展物业经济。

扶持资金实行项目管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对列入省扶持计划的项目,所需资金由省级、县级和村级按2:2:1的比例分担,确保落实到位,项目建成后每年为村集体增加5万元以上经营性收入。

各市、县(市、区)在安排土地出让收入预算时,要向村级集体物业项目倾斜。

(二)建立发展用地机制。

坚持优先、适量、兼顾的原则,建立村级物业发展用地机制。

各地应确保将当地年度可用建设用地指标的10%用于新农村建设,并确保优先安排村集体物业用地。

积极稳妥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对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中规划为建设用地的,应在优先满足农户建房、农村公共设施、村集体物业建设后,才能调剂用于城镇建设。

省对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中保障村集体物业用地较好的地区,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安排上予以倾斜;涉及林地的,在征占用林地定额的安排上予以支持。

各地可根据村庄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农村住房改造和新农村建设等,为村集体物业发展优先安排一定的用地,并相应安排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区位条件较好的城镇规划区用于经济薄弱村物业项目建设。

村集体物业项目用地可根据有关规定和当地实际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或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手续。

对发展农业的生产和附属设施用地,如育种育苗场所,以及存放农产品、农资、饲料、农机农具和农产品分捡包装等必要的场所用地、硬化晾晒场用地,要切实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的意见》(浙委办〔2009〕37号)、《浙江省林权流转和抵押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92号)以及《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切实做好设施农用地管理服务的通知》(浙土资发〔2009〕26号)等规定,按农业生产设施配套用地报批。

属于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用好用足留用地政策。

实行留地安置政策的市县,对土地征收中安排村集体的留用地,要优先用于发展村集体物业经济。

各地可在下山搬迁安置小区建设中安排一定的建设用地,用于发展集体物业。

(三)实行免费缓税政策。

对省定经济薄弱村集体投资兴建标准厂房、职工宿舍、商铺店面、写字楼、仓储设施、来料加工场所、渔业码头、小型冷库、农贸(资)市场、农家乐经营设施、车库泊位、临时育种育苗房、农机(具)库房、晒(堆)场等物业建设项目,免收征地管理费、土地登记费、房屋登记费、白蚁预防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等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收费项目,减免后由同级财政对其补贴;项目承租企业所交税收地方留存部分,可按比例补助到村,用于村级组织运转;土地出让收入收益部分,在符合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规定的前提下,安排一定比例给集体经济薄弱村;对村集体以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对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各金融机构特别是涉农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积极提供信贷支持,并在利率上给予优惠。

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创新金融产品,支持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建设。

(五)简化行政审批手续。

各级项目审批部门对集体经济项目尤其是物业项目要建立审批绿色通道,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减少办理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相关部门要出台指导性意见,规范项目审批环节中涉及的中介服务。

四、认真落实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县(市、区)要建立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联席会议,由党政领导牵头,经常性研究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尤其是经济薄弱村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各级农办要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突出任务,列入新农村建设工作考核。

农村集体资产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管理、指导和监督职责。

各级组织部门要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资金扶持力度,确保专项扶持资金落实到位。

各级国土部门要积极为村级发展集体经济提供用地保障。

各级发改、规划、税务、人防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免费缓税政策,并为村级物业等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审批开设绿色通道。

乡镇(街道)要切实抓好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要把村干部报酬与村集体经济发展和积累情况挂钩,实行激励机制。

(二)深化配套改革。

按照深化统筹城乡配套改革的要求,积极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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