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4 机构及零件
4.3.2 卷筒
➢ 钢丝绳在卷筒上的固定压板螺栓应牢固,卷筒轴承应牢
固可靠,运转正常
➢ 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1、影响性能的表面缺陷(如裂纹); 2、筒壁磨损达原壁厚的20%。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4 机构及零件
4.3.4 制动器
制动器零部件出现下述情况时,其零件应更换或者制动器报废;
1、驱动装置 1)磁铁或者电动机绕组烧损; 2)推动器推力达不到松闸要求或 者无推力。
2、制动弹簧 1)弹簧出现塑性变形且变形量达 到了弹簧工作变形量的10%以上; 2)弹簧表面出现了20%以上的锈蚀 或有裂纹等缺陷的明显损伤。
制表面温度保护的电气设备 ➢ GB12476.2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选型和安装 ➢ GB 1502 起重机 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符号 总则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GB/T 20303.5 起重机 司机室 第5部分:桥式和门式起重机 ➢ GB/T 20776 起重机械分类 ➢ GB/T 20878 不锈钢和耐热钢 牌号及化学成分 ➢ GB/T 27546 起重机械 滑轮 ➢ JB/T 6406 电力液压鼓式制动器 ➢ JB/T 7020-2006 电力液压盘式制动器 ➢ JB/T 8110.2 起重机 橡胶缓冲器 ➢ JB/T 9008(所有部分) 钢丝绳电动葫芦 ➢ JB/T 10559 起重机械无损检测 钢焊缝超声检测 ➢ JB/T 10883 起重机用聚氨酯缓冲器
3.6.2 吊运熔融金属或炽热物品的起重机(以下翼缘作为运行轨
道的起重机除外)直接受辐射的主梁、起重横梁底部应设防辐射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起重机械的管理和使用,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维护生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安全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使用和管理起重机械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规程中相关术语定义如下:1. 起重机械:指用于搬运和起重物品的设备,并包括起重机、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等。
2. 使用单位:指从事起重机械操作和使用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个人等。
3. 管理单位:指对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进行监督和管理的部门或单位。
4. 检查员:指经过培训合格并具有资质的人员,负责对起重机械进行安全检查。
第二章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第四条起重机械管理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和完善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确保起重机械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行。
第五条使用单位应按照起重机械制造商的要求进行起重机械的安装调试和操作培训,确保操作人员熟悉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具备安全操作能力。
第六条起重机械的超负荷使用是严禁的,使用单位应确保每次搬运和起重物品的重量在起重机械的额定载荷范围内。
第七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性能。
第三章起重机械的安全操作第八条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和操作培训合格证明,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禁止操作起重机械。
第九条操作人员在操作起重机械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检查起重机械的液压系统、电气系统、刹车系统等关键部件是否正常工作,以及有无异常噪音和泄漏现象。
第十条操作人员应遵守起重机械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如严禁超负荷起重、违规操作等。
第十一条操作人员应时刻保持警觉,确保安全距离,禁止在起重机械施工区域内逗留,严禁穿越起重物品。
第十二条在使用起重机械过程中,如发现任何异常情况,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机排除故障,不得强行工作。
第四章起重机械的维护保养第十三条使用单位应按照起重机械制造商的要求,定期进行起重机械的维护保养,确保关键零部件和系统的正常工作。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国家准标局1985-06-06发布,1986-04-01实施为保证安全生产,本规程对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检验、报废、使用与管理等方面的安全要求,作了最基本的规定。
起重机的强度、刚度、稳定性、结构件在腐蚀性工作环境下的最小尺寸、抗倾覆稳定性等,一般应满足 GB3811-83《起重机设计规范》的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桥式起重机(包括冶金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具。
本规程不适用于:浮式起重机、矿山井下提升设备、载人起重设备。
1 金属结构1.1结构件的布置应便于检查、维修和排水。
1.2结构件焊接要求1.2.1主要受力构件,如主梁、端梁、支腿、塔架、臂架等,其对接焊缝质量不得低于JB928-67《焊缝射线探伤标准》中二级焊缝,或 JB 1152-81《锅炉和钢制压力容器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中一级焊缝的规定。
1.2.2焊条、焊丝和焊剂应与被焊接件的材料相适应。
1.2.3焊条应符合 GB 981-76《低碳钢及低合金高强度钢焊条》的规定;焊缝应符合GB 985-80《手工电弧焊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与尺寸》与GB986-80《埋弧焊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与尺寸》的规定。
1.2.4焊接工作必须由考试合格的焊工担任。
主要受力构件的焊缝附近必须打上焊工代号钢印。
1.3高强度螺栓连接必须按设计技术要求处理并用专用工具拧紧。
1.4司机室1.4.1司机室必须安全可靠。
司机室与悬挂或支承部分的连接必须牢固。
1.4.2司机室的顶部应能承受2.5KN/m2(250kgf/m2)的静载荷。
1.4.3在高温、有尘、有毒等环境下工作的起重机,应设封闭式司机室。
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应设防风、防雨、防晒的司机室。
1.4.4开式司机室应设有高度大小1050mm的栏杆。
并应可靠地围护起来。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起重机械是一种重要的工业设备,使用时必须遵守严格的
安全规程,以确保操作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以下是一
些起重机械的安全规程:
1. 维护和检查: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机械的各种零
部件正常运行。
检查包括起重机械的电气系统、润滑系统、制动系统等。
2. 操作人员的培训:所有操作人员都应经过专业培训,了
解起重机械的操作原理和安全事项。
只有经过培训并持有
相关证书的人员才能进行操作。
3. 周围环境的安全:确保起重机械周围的环境安全,移除
可能妨碍起重机械运行的障碍物。
在起重过程中,要确保
没有人员站在起重物体的下方。
4. 安全装置:起重机械必须配备正确的安全装置,例如限位器、过载保护装置、紧急停止按钮等。
这些装置能够确保机械在不安全情况下自动停止。
5. 信号传递: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与信号员进行有效的沟通,确保起重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信号员在操作区域内配备标准信号装置,并具备正确的信号指令。
6. 重物的悬挂和拆卸:在起吊物体之前,务必确认重物的悬挂点和吊钩的可靠性。
在拆卸起重物体时,同样要采取安全措施,防止意外伤害。
7. 持续监控:在起重机械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和监控人员应密切配合,保持持续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任何安全问题。
以上是起重机械的一些基本安全规程,具体操作中还需要根据不同机械的特点和工作环境进行具体规定。
此外,还
应根据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
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范本第一部分:引言1. 目的本规程旨在确保起重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保护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全标准。
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所有进行起重作业的人员,包括操纵起重机械、监督起重作业和参与起重作业的工作人员。
第二部分:起重设备和工具操作规程1. 起重设备的检查和维护1.1 在进行起重作业前,应该对起重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包括但不限于钢丝绳、制动系统、操纵装置等。
1.2 起重设备的维护保养应按照制造商的要求和标准进行。
任何需要修理或更换的零部件都应及时处理。
2. 起重设备操作规程2.1 搭乘起重设备前,应检查座舱内的设备和控制装置是否正常工作。
2.2 操作起重设备时,应确保没有人员在负荷下方,并且设备周围没有其他人员靠近。
2.3 操作员必须熟悉起重设备的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进行操作。
2.4 操作员不得离开起重设备的工作位置,除非需要进行正式交接班。
3. 工具和装载物的使用规程3.1 使用合适的工具进行装卸操作,确保工具的质量和功能符合相关要求。
3.2 在装卸过程中,注意工具和装载物的平衡,避免发生不稳定和滑落的情况。
3.3 使用装载物时,应使用合适的绳索、吊钩或夹具,并确保其连接稳固可靠。
第三部分:起重作业安全措施1. 应急预案1.1 在进行起重作业前,应编制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各种突发情况的处理措施和应急联系方式,确保迅速有效地应对事故。
1.2 紧急情况下,操纵员应立即停止操作,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2. 作业区域的安全措施2.1 在起重作业区域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限制闲杂人员的进入。
2.2 在作业区域周边设置防护设施,防止起重设备和装载物伤及外部人员或设施。
2.3 对于高空作业,应设置安全网、安全吊篮等防护措施,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3. 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和防护措施3.1 所有参与起重作业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熟悉起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机械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机械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起重机械作业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使用起重机械进行作业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本规程进行安全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第二章作业前的准备第四条开始作业前,必须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第五条作业前必须检查起重机械的起重臂、吊钩、钢丝绳和制动装置等部件是否完好。
第六条作业前必须核对起重机械的额定起重量,严禁超载操作。
第七条作业前必须核查起重机械周围的作业环境,确保没有人员和障碍物。
第八条作业前必须核查起重机械的稳定性,确保不会倾斜或者摇晃。
第三章作业操作第九条严禁在没有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操作起重机械。
第十条操作起重机械时,必须按照正确的步骤进行操作,不得随意变动。
第十一条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注意指挥信号的传达和理解,确保沟通畅通。
第十二条在起重机械作业中,必须严格遵守技术规程和操作规程。
第十三条在起重物体吊起后,必须保持稳定,严禁摇晃和侧倾。
第四章事故防范第十四条在起重机械作业中,必须时刻保持警觉,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十五条在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以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六条在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确保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七条在起重物体悬挂过程中,周围人员必须保持安全距离,严禁靠近。
第十八条当作业进行时,严禁进行其他的工作或者移动起重机械。
第十九条当发现起重机械出现异常声音或者异常振动时,必须停止作业进行检查。
第五章事故处理第二十条若出现起重机械故障或者事故,必须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二十一条若发生人员受伤事故,必须立即报警并采取救援措施。
第六章违章处理第二十二条对于违反本规程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违章处理。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规程造成重大事故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规程由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制定,并在作业现场进行宣传。
第二十五条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
起重机械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机械通用安全操作规程1 遵章守纪1.1 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利益,爱护公共财产,认真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四项义务。
1.2 操作人员必须服从领导,听从工作安排。
1.3 在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准会客和外出,不准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其他各种活动。
若有急事,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1.4 职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严禁酒后上班。
2 起重机允许工作温度为-20℃—+40℃,风速大于6级或雷雨天气时,禁止起重机作业。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所操作起重机械的结构、原理、及保养和维修的基本知识,牢记所操作起重机的起重性能表。
3 掌握(GB5082-8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及(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并按要求去做。
4 起重机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起重臂杆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5 操作人员在进行起重机回转、变辐、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鸣笛示意。
6 起重机的指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担任指挥。
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
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的事故,应由指挥人员负责。
7 操纵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取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8 遇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大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机露天作业。
9 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10 严禁用非载人起重机载运人员。
11 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荷使用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人员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下,方可起吊。
12 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
运行和回转动作要平稳,当运转或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机,严禁带载自由下降。
13 起重机工作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操作室。
操作人员必须精力集中,未经指挥人员许可,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岗位。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部分完整

GB 5226。2—2002 机械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32部分:起重机械技术条件(idt IEC 60204-32:1998)
GB/T 5293 埋弧焊用碳钢焊丝和焊剂(GB/T 5293-1999,eqv ANSI/AWS A5。17:1989)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大连重工•起重集团、太原重型机械集团、徐州重型机械、上海振华港机(集团)股份、卫华集团、上海起重运输机械厂、山东丰汇设备技术、德马格起重机械(上海)、国电郑州机械设计研究所、长沙建设机械研究院、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尤建阳、崔振元、陶天华、王中平、王福绵、路建湖。
GB 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由以下7个部分组成: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流动式起重机;
——第3部分:塔式起重机;
-—第4部分:臂架起重机;
--第5部分:桥式和门式起重机;
——第6部分:缆索起重机;
——第7部分:轻小型起重设备。
本部分为GB 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第1部分。
本部分代替GB/T 6067-19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6067-19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1部分:总则
1范围
GB 6067的本部分规定了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报废、检查等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桥式和门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臂架起重机、缆索起重机及轻小型起重设备的通用要求。对特定型式起重机械的特殊要求在GB 6067的其他部分中给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1、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必须由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的安装单位进行,安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以及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安装作业,并对其安装质量负责。
2、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在安装前,必须根据起重机械设备技术要求、施工现场环境、设备状况以及辅助起重设备条件和有关技术标准制定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由专业技术人员监督实施并对安装作业的安全负责。
安装作业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装作业中各工序应定人、定岗、定责,定专人统一指挥,应设置警戒区,并设专人监护。
3、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必须经过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共同进行检验验收,经双方技术负责人共同签字后方可使用,首次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还必须向国家有关部门核准的起重机械设备检验检测单位申请监督检验。
为经检验验收或检验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安装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将有关安装安全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并对使用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使用单位应将其存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档案。
4、起重机械设备必须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设备及时进行日常和定期的维修保养及检验检查起重机械设备必须经起重机械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定期进行检验检测。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经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5、起重机械设备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起重机械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6、每班作业前,司机应对制动器、钢丝绳及安全装置等进行检查,发现不正常时,应及时排除。
7、工作结束或暂停作业后,应将所有控制器手柄扳至零位,断开主电源,锁好电闸箱。
8、起重机械的金属结构、轨道等必须做可靠的重复接地,在附近建筑物的防雷保护范围以外的起重机卸应按地区雷日年平均天数和架体的高度设置防雷装置,避雷针、引下线、接地体连接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重复接地和防雷接地的接地体可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