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水利竣工验收鉴定书

水利竣工验收鉴定书一、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具体水利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详细工程地点(三)工程任务和规模:本工程旨在解决具体区域的具体水利问题,如灌溉、防洪、供水等,工程规模为具体规模描述,如水库库容、渠道长度、泵站功率等。
(四)主要建设内容:1、水利枢纽工程,包括大坝、溢洪道、泄洪洞等。
2、灌溉渠道系统,总长具体长度,涵盖渠道分布区域。
3、防洪堤工程,长度为具体长度,保护范围为受保护区域。
4、泵站及配套设施,设计流量为具体流量。
(五)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为具体金额,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的具体比例和金额。
二、工程建设有关单位(一)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单位名称(二)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名称(三)施工单位:1、施工单位 1 名称2、施工单位 2 名称……(四)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名称(五)质量监督机构:质量监督机构名称三、工程施工过程(一)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日期(二)完工日期:具体完工日期(三)主要工程施工过程:1、大坝工程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基础开挖和处理,采用具体施工方法,如混凝土浇筑、土石填筑等进行大坝主体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质量,对原材料进行检验,对混凝土配合比进行试验,确保大坝的强度和稳定性。
2、灌溉渠道工程渠道开挖按照设计坡度和断面尺寸进行,采用渠道衬砌材料和施工方法进行衬砌,保证渠道的输水能力和防渗漏性能。
3、防洪堤工程堤身填筑采用分层压实的方法,选用符合要求的土料,确保堤身的密实度和稳定性。
堤顶和坡面防护采用防护措施,如混凝土预制块、草皮护坡等。
4、泵站工程泵站基础施工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机组安装由专业人员进行,调试运行正常后投入使用。
(四)重大技术问题及处理情况: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了具体技术问题,如地质条件变化、施工工艺难题等。
针对这些问题,项目法人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了技术论证,采取了具体处理措施,如变更设计、优化施工方案等,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未对工程质量和进度造成重大影响。
水利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本项目已按初步设计批复的设计内容完成,因设计变更,结余工程投资xx万元。
(六)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及审计
项目法人对工程建设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全面清理,按照水利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SL19-2001)的要求,组织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并通过xx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工程决算为xx万元。xx水利局财审科按照有关规定,参与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查,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项目法人就是否责任明确,财务管理就是否规范,资金就是否专款专用,有无发生挤占及挪用情况等作出意见。
设计单位:xxxx
监理单位:xxxx
施工单位:xxxx
运行管理单位:xxxx
质量监督机构:xxxx
(五)工程施工过程
1、主要工程开工与完工日期
xxxx治理工程于xx年xx月xx日开工建设,于xx年xx月xx日完工,主要工程开工完工时间见表1。
表1主要工程开工与完工日期
单位工程名称
开工日期
完工日期
Ⅰ标段单位工程
二、工程验收与鉴定情况
xxxx治理工程于xx年xx月xx日完成了一标段xx分部、二标段xx分部共xx个分部工程验收。该工程项目共有xx个分部工程,经施工单位自评,监理单位复核,建管局认定,监督站核备,xx个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全部合格。
xxxx治理工程于xx年xx月xx日完成了xx个单位工程验收。该工程项目共有xx个单位工程,经施工单位自评,监理单位复核,建管局认定,监督站核定,xx个单位工程质量等级全部合格。
xx
xx
现场地形
2
土方回填
万m3
xx
xx
现场地形
3
砼及钢筋砼
万m3
xx
xx
水利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范本

水利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范本尊敬的领导: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们的水利工程终于竣工了。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我们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自检、互检和专家评审,现将验收结果报告如下:一、项目概况本次水利工程主要包括泵站、输水管道、配电室等设施的建设。
总工程量为XXX 立方米,总投资XXX万元。
工程建成后,将有效地解决当地水资源短缺问题,提高农业灌溉效率,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二、验收内容1. 设计文件审查经过对设计文件的仔细审查,发现设计合理、规范,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2. 施工质量检查对施工现场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施工质量良好,各项指标均达到设计要求。
特别是在混凝土浇筑、钢筋绑扎等方面,采用了先进的工艺和技术,保证了工程质量。
3. 安全防护检查针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我们加强了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
通过现场巡查和抽查作业人员的操作规程,发现各项安全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4. 设备安装检查对泵站、输水管道等设备的安装情况进行了检查。
发现设备安装到位、牢固可靠,运行效果良好。
特别是在设备的维护保养方面,我们制定了详细的计划和方案,确保设备长期稳定运行。
5. 试运行及性能测试在工程竣工前,我们进行了试运行及性能测试。
结果表明,各项指标均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
特别是在流量调节、压力控制等方面,表现出色。
这充分证明了该水利工程的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
三、结论与建议综合以上检查结果,我们认为该水利工程已经达到了竣工验收的要求。
但是在今后的使用过程中,还需要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确保其长期稳定运行。
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给予更多的支持和指导,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
谢谢!。
水利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范本

水利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范本项目名称:____________建设单位:____________设计单位:____________监理单位:____________施工单位:____________验收日期:____________验收地点:____________一、项目概况[具体水利工程名称]位于[地理位置描述],是一项集[防洪、灌溉、供水、发电等具体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水利工程。
项目总投资[金额]万元,建设内容包括[具体工程结构如大坝、渠道、泵站、水电站等]及相应的配套设施。
工程自[开工日期]开工,至[完工日期]基本完工,历经[建设周期]个月。
二、验收依据本次验收依据主要包括:1.国家及地方关于水利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2.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及调整文件;3.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等合同文件;4.设计图纸、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工程联系单等技术资料;5.工程质量检测、检验报告及评定资料;6.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报告;7.其他相关文件及资料。
三、验收组织本次验收由[验收主持单位]组织,成立了由[验收委员会/验收小组]组成的验收机构,成员包括来自政府相关部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特邀专家的代表。
四、验收过程1.资料审查:验收机构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技术资料、管理资料进行了全面审查,确认资料齐全、真实、有效。
2.现场检查:验收机构对工程项目进行了现场查看,重点检查了工程实体质量、外观质量、运行情况以及配套设施的完善程度。
3.听取汇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分别就项目建设情况、设计执行情况、监理工作情况及施工情况进行了汇报。
4.质询与讨论:验收机构成员就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质询,并就项目验收意见进行了充分讨论。
五、验收结论经过严格审查与现场核查,[具体水利工程名称]已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建设内容,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标准规范,工程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水利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

水利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水利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为了保障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保护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合同双方经过协商一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现书面制作水利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
本鉴定书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签署确认,具有法律效力。
一、工程基本信息1. 项目名称:XXX水利工程项目2. 合同签订方:甲方(施工单位):XXX公司乙方(监理单位):XXX监理公司丙方(设计单位):XXX设计院丁方(建设单位):XXX水利局3. 工程地址:XXX省XXX市XXX区4. 工程规模:XXX平方米5. 合同金额:XXX万元二、工程验收标准1. 本工程的验收标准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合同约定执行。
2.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确保安全、耐久和功能正常。
3. 工程设计方案应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施工过程应符合施工图纸要求。
三、工程验收流程1. 施工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按时完工,通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验收。
2. 监理单位对工程的质量、合格率等进行检查,并出具验收报告。
3.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验收报告进行审核确认。
4. 同意验收的工程方可进行最终验收。
四、工程验收内容1. 工程基础:地基是否牢固,是否存在下沉、渗水等情况。
2. 工程结构:结构是否完整,是否有裂缝、空鼓等缺陷。
3. 设备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转,设施是否完好。
4. 防汛排涝:防汛设施是否齐全,排涝效果是否良好。
5. 环境保护:工程对周边环境是否造成影响。
五、工程验收结果1. 经过双方确认,XXX水利工程项目已完成全部工程,达到验收标准。
2. 工程质量优良,符合国家标准,各项功能正常。
3. 工程验收合格,甲、乙、丙、丁四方一致确认。
六、其他事项1. 工程验收过程中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依法解决。
2. 工程竣工后,需甲方提供施工图纸、操作说明等相关资料,由乙方监理单位及时归档。
水利工程验收鉴定书

水利工程验收鉴定书第一篇:水利工程验收鉴定书水利工程验收鉴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30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已经2006年11月9日水利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水利工程验收鉴定书。
部长汪恕诚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明确验收责任,规范验收行为,结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由中央或者地方财政全部投资或者部分投资建设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含1、2、3级堤防工程)的验收活动。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按验收主持单位性质不同分为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两类。
法人验收是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项目法人组织进行的验收。
法人验收是政府验收的基矗政府验收是指由有关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组织进行的验收,包括专项验收、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第四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或者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依据是:(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三)经批准的工程立项文件、初步设计文件、调整概算文件;(四)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的工程变更文件;(五)施工图纸及主要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法人验收还应当以施工合同为验收依据。
第六条验收主持单位应当成立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进行验收,验收结论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同意。
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当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
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对验收结论持有异议的,应当将保留意见在验收鉴定书上明确记载并签字,鉴定书《水利工程验收鉴定书》。
第七条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其处理原则由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协商确定。
主任委员(组长)对争议问题有裁决权。
但是,半数以上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不同意裁决意见的,法人验收应当报请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决定,政府验收应当报请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决定。
水利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范本模板】

水利水电工程乐山市市中区高中-山珍水库灌区“五小水利"及生态治理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乐山市市中区高中—山珍水库灌区“五小水利"及生态治理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工作组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水利水电工程乐山市市中区高中-山珍水库灌区“五小水利”及生态治理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项目法人:乐山市市中区山珍水库管理所设计单位:乐山市水利电力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监理单位:乐山市聚能水电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四川金海建设有限公司质量监督机构:乐山市市中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站项目主管部门:乐山市市中区水务局、乐山市市中区财政局运行管理单位:乐山市市中区山珍水库管理所验收时间: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验收地点:乐山市市中区全福镇、土主镇、青平镇、凌云乡乐山市市中区高中-山珍水库灌区五小水利及生态治理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前言验收依据:乐山市市中区高中-山珍水库灌区五小水利及生态治理合同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等相关规范规程、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强制性条文。
组织机构:乐山市市中区高中—山珍水库灌区“五小水利”及生态治理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由乐山市市中区山珍水库管理所主持,验收工作组由乐山市市中区水务局、乐山市市中区财政局、乐山市市中区发改局、全福镇人民政府、乐山市市中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站、乐山市市中区山珍水库管理所、乐山市水利电力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乐山市聚能水电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金海建设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13人组成,曹忠文同志担任验收工作组组长。
验收过程:于2016年11月30日,对乐山市市中区高中—山珍水库灌区“五小水利”及生态治理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验收工作组听取了各参建单位关于工程建设情况和工程质量评定情况的汇报,到现场检查了工程完成情况和工程实体质量情况,核查了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外观质量评定、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等相关档案资料,经讨论并最终形成了本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
水利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1)

1、工程立项、设计批复文件
(1)按《2012年省挂牌督办xx河流域等重点环境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高府办函〔2012〕178号)的分工安排,xx市水务局负责组织xx河水资源调配工程建设。
(2)2013年5月23日,xx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水务局联合以《关于xx市xx河水资源调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高发改投〔2013〕6号)对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批复。
截至2014年9月23日止,xx市xx河水资源调配工程(引水工程)总投资完成金额为14024591.86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1663696.98元(内含建筑工程11345254.97元,设备及安装工程318442.01元),待摊投资2360894.88元。
根据《xx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xx市xx河水资源调配工程项目BT融资回购方案的方案〉的决议》(高人常〔2013〕33号)及xx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与广东省水利水电xx局有限公司(原广东省水利水电xx局)签订的《投资建设—回购合同》,工程采用BT模式进行建设,工程完成后由市政府安排专项财政资金进行回购。
(七)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
根据《2012年省挂牌督办xx河流域等重点环境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高府办函〔2012〕178号)以及xx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工程征地补偿工作由xx市石鼓镇人民政府负责,工程无需作移民安置。
(八)水土保持设施
工程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做到挖填平衡(部分开挖土方用作周边其他地点回填使用);同时做好施工期间的临时防护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无。
(六)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
竣工财务决算由xx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工程根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SL19-2008)编制,并按要求提交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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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位工程(1个)合格,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分应得68.0分,实得52.0分,得分率76.5%;
(4)工程项目有单位工程1个,质量合格。其中优良单位工程0个,优良率0.0%,工程项目质量等级合格。
五
(
根据《高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高州市白沙河水资源调配工程项目BT融资回购方案的方案〉的决议》(高人常〔2013〕33号)及高州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与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原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签订的《投资建设—回购合同》,工程采用BT模式进行建设,工程完成后由市政府安排专项财政资金进行回购。
十
工程管理单位严格执行《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加强安全监测和养护维修工作,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并增配人员及添置清淤机械设备,减轻管护工作的劳动强度。
十一
竣工验收委员会成员及有关专家经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资料,认为该工程已按批复文件的要求全部完成,局审计,专项验收无,工程初期运行正常,效益发挥良好。
验收过程:2016年11月11日,在高州市水务局9楼会议室进行,会议的内容和程序为:
l 现场检查工程建设情况及查阅有关资料;
2 召开大会:
1) 宣布验收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2) 观看工程建设声像资料;
3) 听取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
4) 听取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
5) 听取验收委员会确定的其他报告;
根据《高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高州市白沙河水资源调配工程项目BT融资回购方案的方案〉的决议》(高人常〔2013〕33号)及高州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与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原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签订的《投资建设—回购合同》,工程采用BT模式进行建设,工程完成后由市政府安排专项财政资金进行回购。
(
(
无。
(
工程采用BT模式进行建设,无结余资金。
(
无。
(
竣工财务决算由高州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工程根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SL19-2008)编制,并按要求提交审计。
(
六
无。
七
(一)管理机构、人员和经费
工程管理机构为高州市水利工程管理处石鼓工程管理所,该单位为经高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费用由市财政核拨。
3、重大技术问题及处理情况
无。
(
工程完成改扩建低坡支渠3390m(含箱涵段)、新建低坡引水渠276m,配套建设渠系建筑物共94座(包括进水闸、分水涵、泄洪闸、人行桥、机耕桥、交通桥)。完成的主要工程量为土方开挖3.27万m3,土方回填2.31万m3,混凝土0.89万m3,钢筋制安335t。
(
根据《2012年省挂牌督办白沙河流域等重点环境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高府办函〔2012〕178号)以及高州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工程征地补偿工作由高州市石鼓镇人民政府负责,工程无需作移民安置。
3、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工期
改扩建低坡支渠、新建低坡引水渠,以及对渠系建筑物(包括进水闸、分水涵、泄洪闸、人行桥、机耕桥、交通桥及护栏等)进行配套建设和完善。工程于2013年9月23日开工,2014年7月31日完工,其中主体工程在开工之日起100日历天内完成并满足工程引水运行需要。
4、工程投资及投资来源
(二)阶段验收
无。
(三)专项验收
无。
(
高州市白沙河水资源调配工程(引水工程)为灌区改造工程,工程等别为Ⅴ等小型工程,工程设计及施工均未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法,按《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有关条文不进行竣工验收技术鉴定。
三
无。
四
(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为茂名市水利水电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站。参建各方能够遵守有关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业主负责、施工保证、监理控制、政府监督”质量体系健全,体系运行正常有效,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
质监站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对分部工程质量结论核备、单位工程质量结论核定、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核定,并出具核备(定)意见。
(二)工程项目划分
根据茂名市水利水电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站《高州市白沙河水资源调配工程(引水工程)项目划分确认书》(茂水质监[2013]45号):工程划分1个单位工程、6个分部工程。
(三)工程设计主要内容
1、工程立项、设计批复文件
(1)按《2012年省挂牌督办白沙河流域等重点环境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高府办函〔2012〕178号)的分工安排,高州市水务局负责组织白沙河水资源调配工程建设。
(2)2013年5月23日,高州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水务局联合以《关于高州市白沙河水资源调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高发改投〔2013〕6号)对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批复。
(3)2013年8月28日,高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市人民政府提请的《关于提请审议高州市白沙河水资源调配工程项目BT融资回购方案的议案》(高人常〔2013〕33号)。
2、设计标准、规模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根据设计资料及高州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水务局对本工程初设报告的审批意见,高州市自沙河水资源调配工程(引水工程)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主要建筑物防洪标准设计洪水为10年一遇,校核洪水为30年一遇;灌区灌溉设计保证率为90%;工程区按地震烈度6度设防。工程设计流量为2.5m3/s。
(2)低坡支渠1+000~2+000段施工期自2013年9月30日至2014年1月25日。
(3)低坡支渠2+000~3+390段施工期自2013年9月30日至2014年1月25日。
(4)低坡引水渠0+000~0+276段施工期自2013年9月30日至2014年1月25日。
(5)渠系建筑物施工期自2013年9月30日至2014年3月15日。
工程建成后,引水流量达到2.5m3/s,满足了灌区4124亩农田的灌溉用水需要;同时可调配2.0m3/s水量补充到白沙河,达到改善白沙河水质目的。
(
初期运行监测资料分析工程运行正常。
九
工程竣工技术预验收由高州市水务局组织竣工技术预验收专家组对高州市白沙河水资源调配工程(引水工程)进行竣工技术预验收。专家组成员经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资料认为:工程按照合同和设计已全部完成,工程质量合格,财务管理规范,投资控制合理,竣工财务决算已通过审计,档案资料完整,工程经过2年运行正常,已发挥效益。竣工技术预验收专家组一致认为高州市白沙河水资源调配工程(引水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可以进行竣工验收。
副站长
委员
詹衍超
高州市水务局
股长
委员
刘国强
高州市水务局
股长
委员
何浮
高州市水务局
股长
委员
汤舒颜
高州市水务局
会计师
委员
李 群
高州市水务局
工程师
委员
赖 伟
高州市水利电力建筑工程公司
工程师
委员
莫至京
高州市水利工程管理处石鼓工程管理所
所长
高州市白沙河水资源调配工程(引水工程)
竣工验收被验单位代表签字表
项目法人
(6)附属工程施工期自2013年9月30日至2014年7月31日
2、重大设计变更
工程没重大设计变更,其他设计变更为:①根据广东省茂名市鉴江流域水利工程管理局文件《关于白沙河水资源调配工程有关问题的复函》(鉴水函[2013]39号)取消引鉴渠节制闸。②施工图设计阶段对渠道侧墙、底板的尺寸进行优化。③考虑工程的施工进度需要及周边施工环境因素,低坡引水渠的型式由钢筋混凝土现浇箱涵改为预制钢筋混凝土管。④施工过程中根据运行管理部门意见、受益群众的要求等实际情况对渠系建筑物的数量作了增减,详见下表:
6) 讨论并通过竣工验收鉴定书;
7) 验收委员会委员和被验收单位代表在竣工验收鉴定书上签字。
一、工程
(一)工程名称
工程名称:高州市白沙河水资源调配工程(引水工程)。项目位于高州市石鼓镇境内。
(二)工程主要任务和作用
高州市白沙河水资源调配工程(引水工程)建设的主要任务工程建设任务是根据《2012年省挂牌督办白沙河流域等重点环境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高府办函〔2012〕178号)以及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高府纪〔2013〕9号)要求,从高州引鉴河通过低坡支渠向白沙河引水补充白沙河水源,通过改造扩建低坡支渠,加大引水流量至2.5m3/s,在满足灌区灌溉用水的情况下,保证该渠至少能调2.0m3/s补充到白沙河以改善其水质。工程灌溉面积4124亩。
管理人员已按规程、制度要求配置齐备,目前工程运行管理处于正常状态。
(二)工程移交
工程于2014年10月23日由各方签订移交书,将工程移交给高州市水利工程管理处石鼓工程管理所负责运行管理。
八
(一)初期运行
经过2年多的运行,工程未发现质量问题,运行安全可靠,达到了设计要求,无遗留问题。
(二)初期运行效益
(
项目法人:高州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设计单位:高州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室
监理单位:广东粤源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BT承包人(施工单位):广东省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运行管理单位:高州市水利工程管理处石鼓工程管理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茂名市水利水电基建工程质量监督站。
(
1、主要工程开工、完工时间
(1)低坡支渠0+000~1+000段施工期自2013年9月23日至2014年1月25日。
设计单位
高州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技术负责人:
项目法人:
高州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室
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