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模板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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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了实施,发包人确认承包人对本项目的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和方式

承发包范围:。承包方式:承包人实行包工包料方式承包,即由承包人包人工、包材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保险、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税金、包各项措施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职业健康、人身伤亡保险、环保、不可预测费用等)、包垃圾清运、包竣工验收、包施工全部风险等。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具体以发包人批准的开工报告

中确定的开工日期为准)。

竣工日期:年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

(一)合同价款(大写):人民币(小写):¥。(二)合同价款包括如下项目:

(1)规费:

(大写):人民币;

(小写):¥。

规费中的养老保险金:

(大写):元;

(小写):元。

(2)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大写):人民币;

(小写):¥万元。

(3)其它费用(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

(三)本合同价款为承包人的中标价(非招标工程合同价款为经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或施工图预算书),最终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六、合同文件

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与本合同文件中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一致。合

同专用条款没有约定的,则与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一致。

七、发包人承诺

(一)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支付合同价款和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二)发包人委托的监理人:。

监理人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派的现场代表):。

八、承包人承诺

(一)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履行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修复义务,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二)承包人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项目负责人的到职时间:年月日。

九、合同订立与生效

(一)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二)合同订立地点:。

(三)本合同正本两份,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副本份,发包人

份,承包人份,监理人份,合同备案机关

份,其他份。合同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效力。

(四)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其他

本合同提及的任何已签署、出具的文件,无论其是否粘附于本合同之后,均为本合同附件。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及收件人:通讯地址及收件人: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部分合同通用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合同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合同

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其附录、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合同协议书:指本合同通用条款之第1.5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

1.1.1.3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

1.1.1.4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

1.1.1.5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

1.1.1.6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包括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

1.1.1.7图纸: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以及由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包括与图纸配套的说明。

1.1.1.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

1.1.1.9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

2.1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

2.2发包人: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1.1.

2.3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1.1.

2.4联合体:指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并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的共同

体。

1.1.

2.5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指承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具备执业资质和专业条件的全权负责人。

1.1.

2.6分包人:指从承包人处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分工程,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人。

1.1.

2.7监理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

2.8总监理工程师(总监工程师):指由监理人委派常驻施工场地负责本工程监理的全权负责人。

1.1.3工程和设备

1.1.3.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

1.1.3.2永久工程: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1.1.3.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1.1.3.4单位工程:指工程项目一览表中指明特定范围的永久工程。

1.1.3.5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1.1.3.6施工设备: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

1.1.3.7临时设施: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

1.1.3.8承包人设备:指承包人自带的施工设备。

1.1.3.9施工场地(或称工地、现场):指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

1.1.3.10永久占地:指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合同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1.1.3.11临时占地:指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合同工程需临时占用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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